第十四章 河马的爱情子弹
河马的爱情是子弹
台风过后,滨城的街道被海水冲涮得干干净净,凤凰树叶子都闪闪发亮,新生们像一只只新鲜生猛的小海螺涌进了滨大。在掂量自己分量的同时,他们也摩拳擦掌,誓把才华特长尽展现,翻开人生新篇章。
而那个穿球鞋剃平头从内地来的大块头,却依旧像中学生似的,上课下课吃饭睡觉,除了每天黄昏去沙滩呆坐,他没其他娱乐。他也试过加入某些社团,结交一些新朋友,但总被婉言拒绝。他却并不自卑,依旧笑呵呵的,寻找着下一个可能接纳他的社团。
有人说他憨憨的,有人说他笨笨的,有人说他纯属四肢发达,于是给了他一个绰号:河马。有事没事,都有人冲他嚷,喂,河马。或者,看,河马。恋爱中的女生赌气时骂男生,跟你还不如跟河马!她们高兴时也会说,亲爱的,跟我学一学河马嘛。可见,河马不是什么河马王子。
但河马很快遇见了他的爱情。
那个黄昏,沙滩上有人放焰火,焰火下有一个女孩,齐肩短发,面带微笑,白色T恤,背上还有两只小翅膀。天使!那就是我想娶的人,我认定了!那一刻,河马比拿到录取通知书还要震撼,他说不出,动不得,焰火停在半空,时间静止不动,女孩静立成了一幅画,等他反映过来时,焰火早已消散,女孩不知所踪。
他四处打听,同学请问你认识一个背上有白色翅膀的女孩吗?她是哪个系的?人家都笑他,什么翅膀女孩啊,还鸟人呢,这傻瓜。河马毫不气馁,一个月后,他竟找到了女孩的朋友。那胖女孩听了他的叙述笑得肚子都疼了,哪是什么天使?不过是T恤独特的款式罢了。你想娶她?醒醒吧,她不会看上你你也配不*,现实一点吧。
河马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他红着脸一言不发转过身,走了不到十步,却又跑回来大声说,拜托你转告她,我爱她,我要娶她!我不会退缩不会放弃!就算这比考大学还要难一百倍!
室友们也劝河马,兄弟,照照镜子吧,现实一点。河马幸福地答,我确定我找到我想娶的人,那就是她,这就是现实。
女孩叫陆娉婷,金融系美女,可能是出生小地方的缘故,性格拘谨,气质欠佳,但仍不乏追求者。河马是其中最为独特的。他不写情书不送花,估计他也意识不到其中的风花雪月。清晨,他守在六舍大门口,等陆娉婷出来,他挺起胸膛说,陆娉婷,早上好,我爱你。晚上,他等在教室门口,陆娉婷出来他就跟上去送她回宿舍,隔着三米的距离。陆娉婷说,你别老跟着我行不。河马低下头,我不说话不靠近,你就当我不存在吧,好不好?
久而久之,陆娉婷也不好意思赶他了,而且他真的很规矩啊,他除了早上好,晚安,我爱你,他几乎没说过别的。他没靠近她,更不像别的男生嬉皮笑脸,毛手毛脚。陆娉婷对胖女孩说,河马这人,心挺实的。也逐渐让河马走到她身边聊聊天什么的。有次还让河马跟她共打一把雨伞。再久一点,陆娉婷发觉,有这么一个大块头保镖跟在身边,她上夜自习到多晚也不害怕了。嗯,挺有安全感。
陆娉婷有个老乡,县长公子,五短身材,巧舌如簧,带陆娉婷去看过几场电影后,就以其男朋友身份自居了。他对河马根本不放在眼里,看到二人共打一把伞,才发觉事态不妙。他给河马一个警告。那天晚上,看见河马和陆娉婷走了来了,他冲过去就给了河马一拳。如果光看二人的体型,真要单挑,吃亏的定是县长公子。陆娉婷恳求河马,你别还手,好不?河马握住的拳头慢慢松开,好,我答应你。
县长公子把河马揍得鼻青脸肿后扬长而去。路灯透过树叶照在河马脸上,河马一脸幸福的光斑,他犹豫着伸出手,又迅速缩了回来,他对掉着眼泪的陆娉婷说,你也答应我,别为我难过,我将来可是要娶你的,我不要也不舍得我的女人为我掉眼泪。听到这句话,陆娉婷的眼泪却流得更厉害了。
河马赶紧岔开话题,来,我给你唱一段我们重庆版的吉祥三宝:妈妈。哎!我想到观音桥去吃碗凉虾。可以!吃完凉虾还想吃碗凉粉。要得!吃完凉粉还想吃碗冰粉。你咋那么胀得?
他粗犷的嗓子一会扮童声一会扮女声,学得都不像,而且还悄悄忍着痛,但他可爱极了。
爱我,请等我
初闻曾思赵这个奇异的名字,是在人潮涌动的迎新晚会上。
我手捏着一张薄薄的纸片在舞台上主持,当报及民舞秀这个节目的演员名字时,心里有些疑惑,怎么还有人取这么露骨的名字?
节目完毕,我在后台悄悄问他,你母亲是不是姓赵?他笑笑,摇头。我说,那你干吗取思赵这个名字?他接着摇头。
这便是我与曾思赵的相识。印象中,他寡言少语,除了在舞台上像个霸气的小子之外,平时简直就是一个早衰的老头。
寝室的姐妹先后报名参加了周末的形体课。迫于形势,我也在纸上写下了联系方式,跟着那群疯丫头站在四面镶镜的舞蹈房里,呼哧呼哧地跳健美*。
每次我都站在人群最后,穿着厚实的毛绒T恤衫,随节奏懒懒地挪来动去。我实在闲得无聊才会跑来这种鬼地方,跟着这群一心想要成为骨干美女的丫头们跳这种乱人心智的舞步,又何必那么较真,自讨没趣地把腹部的赘肉公之于世?
混了三周后,终于被教练发现。他令我脱去外套,跟着节奏认真跳,这样才能达到健身减肥的目的。我抬头正准备对他嗤之以鼻,却在瞬间忍俊不禁。三周,六次课,我竟然丝毫没有发现,站在最前排的教练乃是曾思赵。
他见是我,诧异地笑笑。我讪讪地问,凭什么听你的啊?我又不想瘦。他一如既往地摇摇头,径直走向前排去了。
同寝室的丫头一个劲儿怂恿我去向曾思赵要手机号码。我茫然地问,为什么?下文还未出来,一张崭新的五十元大钞便展现于我的视野里。
钱我非但没收,还自己掏腰包请曾思赵去外面的餐馆吃了顿饭。最后以系里要出节目,日后要请他过来指导为由,顺理成章地拿到了他的号码。丫头们欣喜若狂,纷纷说我仗义。我无奈地摇头,实在不明白,曾思赵真有那么大魅力?他的一个号码有那么值钱吗?五十元人民币,相当于我辛辛苦苦地上城西跑一趟家教。
事有凑巧,没过几日,系里要办一个圣诞联欢会。排练节目,预订服装的事全落在我一人身上。我第一时间想起了曾思赵,给他打了电话。
最后的结果是我消失了整整三天,用这三天的时间跑家教赚了一笔外快,把所有的事全扔给了白吃我一顿饭的曾思赵。
晚会当夜我躲在宿舍里,忧心忡忡地玩着电脑,心想,这次晚会一定搞砸了。不过,这不正是我想要的吗?要是弄得太过于轰动,下次领导必定还会找我挑大梁,那时,便有得受了。
丫头们打来电话,说晚会非常成功,领导大加赞赏,尤其是开场和闭幕的那两个舞蹈,颇具新意,异彩纷呈。
我一手握着电话,一手用纸巾擦拭着额头上细密的汗珠,暗暗惊觉到自己的末日即将来临。
曾思赵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我想,他定是换了号码,或是将我拖入了黑名单。殊不知,在两天后清晨,却接到了他十万火急的电话。
电话那头,他几近央求地向我解释手机出了毛病,最后道歉,说请我吃饭作为补偿。我在这头佯装很生气的语调,定于校门外最好的饭庄狠狠宰他一顿。
薰衣草胸针里的秘密
快下班时,一个电话搅乱了爱德华的心。电话那头的声音依旧充满期待:“嘿,爱德华,我是吕西安,后天我要来伦敦,很想见见你……还有黛茜。”
吕西安是爱德华当年在美国念书时的好友,也是妻子黛茜的初恋情人。毕业前夕,吕西安迫于家庭压力和黛茜分手,因为他要回巴黎缔结一桩关乎家庭前景的婚姻。
黛茜痛苦了很长时间,是爱德华陪她度过了人生的一段艰难时光,不料后来自己却陷了进去。终于有一天,爱德华不太自信地告诉黛茜:“这个世界上除了吕西安,还有我也一样爱你。如果你愿意,我要带你回英国,照顾你一生一世。”
黛茜凝视他好一会儿,眼眶泛着泪光点了头。
离开美国那天,黛茜将与吕西安有关的东西付之一炬,然后说:“我们重新开始属于自己的生活。”
爱德华默默提起黛茜的行李包,心里并没有完满的幸福感。因为他明白,那些毁掉的东西并非全部,还有一枚镶着紫色碎水晶的董衣草胸针——吕西安送她的定情礼物。
婚后,爱德华和黛茜过着普通人平淡惬意的生活,他们搬过几次家,有意无意丢过很多家什,但那枚董衣草胸针,始终被黛茜装在一个丝绒袋里,搁在储藏室的旧衣箱底。
晚餐时,爱德华刻意很随意地说出了吕西安的电话。立刻,坐在对面的黛茜满脸怔忡的表情,这让爱德华心里不免酸涩,有点委屈地想着自己为妻子,为家庭所付出的一切。
是夜,失眠的黛茜悄悄去到储藏间,找到那枚薰衣草胸针,*良久。她不知道的是,同样失眠的爱德华就站在储藏室门外,目睹了一切,尔后轻轻离去。
翌日大早,黛茜拦住要出门的爱德华,突兀地说:“明天我们去旅行好不好?”
爱德华明白妻子怕他在意曾经的往事,但是当他抚黛茜的手,能感觉到她手心的凉。记得当初吕西安离她而去时,她的手也这样冰凉过。唉,黛茜太念旧,何况还是一段青春时光的旧情,绝不是不见面就能彻底了断的。
于是,爱德华用力握了一下黛茜冰凉的手,温存道:“过了这么久,不要再想着去躲。”
表面上话是说给她听,实际也是说给自己。因为他太懂她内心的爱恨交织。不然,那枚薰衣草胸针如何会被她暗暗保留至今?
重新出现的吕西安依旧英俊潇洒,还多了几分人近中年的稳健风度。他跟爱德华夫妇聊自己经营的跨国公司,聊自己奔波各地的忙碌和成功,当然也聊了两次失败的婚姻。
有几次,爱德华的目光和吕西安有过短促的接触,顿时就懂了某些用意——想来他当初舍弃爱情,应该有很多迫不得已的苦衷吧?
又是一个失眠的夜晚,黛茜在黑暗里幽幽告诉爱德华:“你去洗手间的时候,吕西安约我明天喝下午茶。”
爱德华坐起身,打开床灯,又从床头柜里拿出一个精美的小首饰盒递给妻子。其实,去洗手间只是他的一个借口罢了。黛茜疑惑地打开首饰盒,立刻就看到丝绒衬底的那枚薰衣草胸针。
跟着你,就是要你疼的
女孩喜欢上了男人,对他很好,是很好的那种。她给他洗衣服,收拾房间,早晨买早点给他,小鸟依人的靠在男人身边。男人觉得有人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是件很惬意的事情,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男人习惯有女孩在身边的日子,可后来,女孩就离开了,是当男人在睡梦中的时候。
男人讲完之后一脸茫然的问我:“你说,我哪里做错了!我给她钱买化妆品,有人欺负她,我把那人揍了个半死,我这么爱她,她为什么就走了呢?”
我安静的听完他的故事,没办法给这个疑惑的男人一个满意的答案。我们从咖啡店走出来,过马路时男人瞅一个空挡便快步跑到对面向车流这边的我招手催我过去。我有些无奈的笑了。
我问男人是不是不愿意牵女孩的手。他说在家抱抱可以,在外面多不好意思啊。我说他过马路时一定比女孩快,他点头说你怎么知道?我说女孩在刷碗扫地的时候,他一定是悠闲的看着电视。男人摸着头说自己似乎明白了。我说,如果明白了就去挽回吧。
希望男人是真的明白了。
其实很多女人外表很坚强,内心却还是柔弱,需要男人呵护的。她不在乎你给了她多少钱,却会永远记得你调皮的从路边花坛偷回的那朵放到她手中的月季花。她在厨房忙碌的时候,你从身后送来的一个吻会让她觉得幸福甜蜜。你们过马路时候,在左边的你紧紧握住她的手,不论是什么年纪,都会让她觉得很安全。
世界上女人很多,美丽的、温柔的、聪明的、可爱的……可无论什么类型的女人,期待幸福的心情都是一样的。所以她们等待着一个男人的出现,等着这个男人对她们好。
其实女人期待的对自己好,是件很简单的事情。
她只希望自己的男人不要因为忙碌而忘记她的生日。想听他在耳边轻声说句“快乐吧,我的宝贝。”这时玫瑰也可以省略。她只希望做家务累的时候,他轻轻*自己的额头说声“宝贝,喝了牛奶再睡吧。”即使对于家务男人一窍不通。她只希望害怕或者孤单的时候,男人在身边搂着她的肩膀坚定的对她说“别怕,有我。”
是的,有的时候,爱意是在不经意间流露的。可能男人你自己没感觉,可是女人却字一句的记在了心底。她们会用更多的爱恋回报你。
尝试着在出门之前吻一下你的女人。常常温存的告诉她,你有多么的爱她。休息的时候抢过她手里要洗的衣物。天气好的时候带她到公园散步。睡觉前给她讲讲公司里,回家路上看到的有趣的事情。偶尔耐心倾听女人讲的事情,即使你对白菜5角或是4角一斤不感兴趣。在她穿了新裙子的时候,认真的看2分钟,然后诚心夸奖一下她。如果裙子大了,就说你又苗条了,如果裙子小了,就说如果大一点会更漂亮。逛街的时候可以拉着女人的手或者揽着她的肩膀,因为这样,她会觉得幸福。女人都希望在平凡中被呵护,被爱着。你温存的点点滴滴一定能让她闻到幸福的芳香。其实女人要的幸福很简单。你要耐心的对你的女人好,不需要如火山火热,也不需要如海浪汹涌,细水长流就足够让她幸福一辈子。
一个黄昏,我接到那个男人的电话。他很兴奋的告诉我,说女孩又回到了他身边。我问他是怎么做的,他说费了很大力气才约到女孩散步,还专挑路口走。过马路时候站在女孩左边,紧紧握住她的手。我笑了,说你现在明白了吧。男人嘿嘿的说:“明白了,明白了,她跟我,是需要我疼的。”
是啊,当上帝用亚当的肋骨造了一个夏娃时,就预示着男人该认真照顾身边那个是自己身上肋骨变的女子,好好爱她吧,否则你自己的胸口也是会疼痛的。
跟着你,就是要你疼的!
一个钥匙扣
三月后的北京这座城市,天气渐渐明朗起来,下了班的桐孜总是漠然的一个人走出写字楼,与世界格格不入,显的那样的不合群。
从公司到地铁站的距离,三站地,步行需要半个小时,但她似乎从不想急于回家。因此,桐孜从不坐公交。雨雪天气,那是例外。
她喜欢戴一副大大的宽边男士墨镜。有人说,那是为了遮光的,只是可惜了那双有着深黑色瞳孔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只有她知道,很多时候,她只是想借助这副眼镜隐藏自己的冷漠,亦或孤独。当然,也许还有点企盼不得后的失望。
同事常说,桐孜啊,你那一身蔷薇紫的白底子连衣裙已经不合潮流了,等发工资了好好换一换吧!女孩子嘛,还是要学着打扮打扮的。桐孜不答,只是善意的憨笑,等月底领了工资,她还是一身蔷薇紫的白底子连衣裙,还是一副大大的宽边男士墨镜。众人无语。
在去地铁站的路上,桐孜左手食指的关节上,总少不了一枚紫色的钥匙扣,上面并无钥匙。钥匙扣其实是一般的金属色,灰白糅合成的。紫的是上面附带的一个心型挂坠,脂胭紫,桑堪紫,淡茄紫,血玉紫,云英紫,冬夜紫,珍珠紫,似乎都象,却又都不象,也许是溶合了世间所有紫的因素吧。再衬着黄昏时的柠檬色光线,常让人疑心走进了梵高画里的强烈视觉冲突,燃烧着叫人陶醉的美与痛。
偶尔她会驻足看看手中的钥匙扣,经意不经意的笑笑。在紫色的心型挂坠里,有一张她的大头照,只是少了一点被现实洗礼后的冷漠与沦桑,多了一丝青春的妩媚和清纯。
在现在这个城市,桐孜没有所谓的朋友,满街步伐匆匆的行人,更不会有人想了解她的故事,因此她从不与人深交,更不喜欢向陌生的熟人倾诉自己的情感。但她希望能有这样一天:一个留着平头、满脸帅气的男子走上前告对她说,小姐,我才是你手上钥匙扣真正的主人,把它交给我,我会让你一生一世都幸福!
刚进大学的时候,桐孜十九岁,和许多这个年龄的女孩一样,桐孜最喜欢的就是周末和几个要好的朋友逛街,买很多很多前卫的流行服饰,然后聚在一起评头论足,就像是在讨论有关国家民族生死存亡的伟大历史话题。
哎呀,你这个挨千刀的桐孜,看见那么好看的帽子也不叫我,我真恨不得杀了你。林娜气的在后面张牙舞爪的作势要吃了桐孜。
桐孜双手提着购物袋转身就跑,还不时的回头笑骂,谁让你早上我我没眼光来着,全是你活该,我才不会傻到……
桐孜的话还没说完,就和仰面而来的一个男孩结结实实的撞了个满怀,手提袋撒了一地不说,人也摇摇晃晃的险些摔倒。再一见撞他的男孩,挺魁梧的身材,竟活生生的摔了个四脚朝天。
你这人怎么走路的,没长眼睛吗?这么宽的大路你不会绕着走啊!林娜跑过来,不问青红皂白的对着男孩胡骂一通。
男孩爬起来羞愧的笑了笑,嘴里一个劲的说对不起,对不起,刚才没注意,真的很对不起。然后蹲下来帮桐子捡掉在地上的手提袋。
等桐孜回过神,男孩已将地上的手提袋收拾好了,递给桐孜时嘴里仍是那句对不起,真对不起。单调的似乎他只会说这几句中文。
以后别这样冒冒失失的了,多长一只眼睛吧!林娜怒气未消的样子。桐孜拉了拉她的手,刚才是我没注意,你就别再说他了。
男孩抬起头感激的看了看桐孜,是我没注意,实在不好意思。
回到宿舍,林娜仍是一个劲的笑着没完。我还正愁今天找不到人撒这口恶气兀哈哈,没想到我们可爱的娜娜小姐也会这么野蛮哦,不过他长的倒是挺强壮的,却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啊。桐孜忍不住笑了起来,煞有介事的说,你注意到地上的那些单个的钥匙了吗?我当时都乐的不行不行的了,可又不好意思让他太难堪!
说不定他有收集钥匙的嗜好呢,看到他呆头呆脑的,我当时还真不忍心做的太过分呢。
林娜就是这样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孩,是桐孜从小一直玩到大学的死党,虽然林娜的为人并不是很受女孩子的欢迎,但桐孜就是喜欢和她在一起。很多时候,林娜都像一个年长的姊姊,绝不容许任何人欺负桐子,因此,桐孜也乐不得的像个小女孩似的躺在自己的童话世界里,做着那些关于王子与公主的美梦。
上等剩女遇上下等剩男
若在男女堆里按相貌能力分成甲乙丙丁等时:甲男找乙女,乙男找丙女,丙男找丁女,于是,这世界上剩下了甲女与丁男在单身了。
这个故事,甲女名叫周芷若。长得漂亮也就算了,她居然还是一房产公司的销售经理。职位这么高也就算了,还自己供了房,买车,是每周高档美容健身场所的VIP级别美女,生活半点儿也不含糊。这个周芷若还特善良,周末常常去孤儿院做义工。说白了,她就是优秀的甲等女人,甲等到男人追着觉得自个儿资本不够。
而丁男呢?名字叫关大宝,小眼睛大鼻子大嘴巴矮个子。做汽车美容工作的,周芷若有好几次去给自己的车做美容时见过他,不是很熟悉,也就笑了笑。这关大宝也不是勤奋工作的料子,天天在家里呆着偷懒。你问她为什么知道得那么清楚?那是因为甲女的周芷若和丁男关大宝是同住一个小区同住一幢楼房同一个楼层的邻居。阳台还是相连的,朝不见也晚间见,想不认得对方都有点难。她想又不是帅哥不可能构成什么艳遇,又没钱没魅力的,所以没有兴趣。他倒是经常往这边看,但也绝不出声。城市里的寂寞男女们,谁不是这样以自信或者自卑的姿态高傲着矜持着呢?
这天是周末,周芷若起来,边做海泥面膜边洗衣服。哼着歌经过阳台门的时候,眼角一不小心瞄到隔壁阳台上站着的那个丑男人手上正拿着一件粉红色的什么东西发呆。周芷若再仔细一看,不亚于火星撞地球地尖叫一声,冲出阳台:“你偷我的内衣!”关大宝瞪着他那怎么瞪也大不了的眼睛,张了大嘴巴看着突然冲到隔壁阳台来的周芷若,拿着那件粉红色蕾丝*的手抖了那么一下下,然后继续傻看着她又冲回房间去,然后再听到自家门被擂得山响:“你这个变态给我开门!”
她想,就算自己再也不穿那件内衣,也不可以让自己的贴身之物落到这丑男人手里。她瞪他一眼,眼神儿寒得不行。一把推开他,冲进去,顺利地奔向阳台,却闻到异香扑鼻。禁不住问:“你在煮什么?”他没反应过来,好一阵才吐出几个字来:“咖啡牛奶。”然后又再重复一次:“咖啡牛奶。你要喝么?”周芷若没吃早餐的肚子不怎么争气,小响了一声,只好有些尴尬地说:“真香”。说完后忽然又想起内衣,冲出去把罪证抓在手里,对跟进来的关大宝吼:“流氓!你偷我的内衣!”话音刚落,一阵风从对面吹过来,又一件粉红小内裤掉在了地上,她的脸一下热了,不自觉地抬手摸脸,却摸到满脸的面膜。她失声尖叫,风一样地跑了出去。
喂!你的……关大宝看着再一次掉在阳台上的内衣,再看一眼空无一人的门口,才把字吞下去般说:内衣。
台风过后,滨城的街道被海水冲涮得干干净净,凤凰树叶子都闪闪发亮,新生们像一只只新鲜生猛的小海螺涌进了滨大。在掂量自己分量的同时,他们也摩拳擦掌,誓把才华特长尽展现,翻开人生新篇章。
而那个穿球鞋剃平头从内地来的大块头,却依旧像中学生似的,上课下课吃饭睡觉,除了每天黄昏去沙滩呆坐,他没其他娱乐。他也试过加入某些社团,结交一些新朋友,但总被婉言拒绝。他却并不自卑,依旧笑呵呵的,寻找着下一个可能接纳他的社团。
有人说他憨憨的,有人说他笨笨的,有人说他纯属四肢发达,于是给了他一个绰号:河马。有事没事,都有人冲他嚷,喂,河马。或者,看,河马。恋爱中的女生赌气时骂男生,跟你还不如跟河马!她们高兴时也会说,亲爱的,跟我学一学河马嘛。可见,河马不是什么河马王子。
但河马很快遇见了他的爱情。
那个黄昏,沙滩上有人放焰火,焰火下有一个女孩,齐肩短发,面带微笑,白色T恤,背上还有两只小翅膀。天使!那就是我想娶的人,我认定了!那一刻,河马比拿到录取通知书还要震撼,他说不出,动不得,焰火停在半空,时间静止不动,女孩静立成了一幅画,等他反映过来时,焰火早已消散,女孩不知所踪。
他四处打听,同学请问你认识一个背上有白色翅膀的女孩吗?她是哪个系的?人家都笑他,什么翅膀女孩啊,还鸟人呢,这傻瓜。河马毫不气馁,一个月后,他竟找到了女孩的朋友。那胖女孩听了他的叙述笑得肚子都疼了,哪是什么天使?不过是T恤独特的款式罢了。你想娶她?醒醒吧,她不会看上你你也配不*,现实一点吧。
河马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他红着脸一言不发转过身,走了不到十步,却又跑回来大声说,拜托你转告她,我爱她,我要娶她!我不会退缩不会放弃!就算这比考大学还要难一百倍!
室友们也劝河马,兄弟,照照镜子吧,现实一点。河马幸福地答,我确定我找到我想娶的人,那就是她,这就是现实。
女孩叫陆娉婷,金融系美女,可能是出生小地方的缘故,性格拘谨,气质欠佳,但仍不乏追求者。河马是其中最为独特的。他不写情书不送花,估计他也意识不到其中的风花雪月。清晨,他守在六舍大门口,等陆娉婷出来,他挺起胸膛说,陆娉婷,早上好,我爱你。晚上,他等在教室门口,陆娉婷出来他就跟上去送她回宿舍,隔着三米的距离。陆娉婷说,你别老跟着我行不。河马低下头,我不说话不靠近,你就当我不存在吧,好不好?
久而久之,陆娉婷也不好意思赶他了,而且他真的很规矩啊,他除了早上好,晚安,我爱你,他几乎没说过别的。他没靠近她,更不像别的男生嬉皮笑脸,毛手毛脚。陆娉婷对胖女孩说,河马这人,心挺实的。也逐渐让河马走到她身边聊聊天什么的。有次还让河马跟她共打一把雨伞。再久一点,陆娉婷发觉,有这么一个大块头保镖跟在身边,她上夜自习到多晚也不害怕了。嗯,挺有安全感。
陆娉婷有个老乡,县长公子,五短身材,巧舌如簧,带陆娉婷去看过几场电影后,就以其男朋友身份自居了。他对河马根本不放在眼里,看到二人共打一把伞,才发觉事态不妙。他给河马一个警告。那天晚上,看见河马和陆娉婷走了来了,他冲过去就给了河马一拳。如果光看二人的体型,真要单挑,吃亏的定是县长公子。陆娉婷恳求河马,你别还手,好不?河马握住的拳头慢慢松开,好,我答应你。
县长公子把河马揍得鼻青脸肿后扬长而去。路灯透过树叶照在河马脸上,河马一脸幸福的光斑,他犹豫着伸出手,又迅速缩了回来,他对掉着眼泪的陆娉婷说,你也答应我,别为我难过,我将来可是要娶你的,我不要也不舍得我的女人为我掉眼泪。听到这句话,陆娉婷的眼泪却流得更厉害了。
河马赶紧岔开话题,来,我给你唱一段我们重庆版的吉祥三宝:妈妈。哎!我想到观音桥去吃碗凉虾。可以!吃完凉虾还想吃碗凉粉。要得!吃完凉粉还想吃碗冰粉。你咋那么胀得?
他粗犷的嗓子一会扮童声一会扮女声,学得都不像,而且还悄悄忍着痛,但他可爱极了。
爱我,请等我
初闻曾思赵这个奇异的名字,是在人潮涌动的迎新晚会上。
我手捏着一张薄薄的纸片在舞台上主持,当报及民舞秀这个节目的演员名字时,心里有些疑惑,怎么还有人取这么露骨的名字?
节目完毕,我在后台悄悄问他,你母亲是不是姓赵?他笑笑,摇头。我说,那你干吗取思赵这个名字?他接着摇头。
这便是我与曾思赵的相识。印象中,他寡言少语,除了在舞台上像个霸气的小子之外,平时简直就是一个早衰的老头。
寝室的姐妹先后报名参加了周末的形体课。迫于形势,我也在纸上写下了联系方式,跟着那群疯丫头站在四面镶镜的舞蹈房里,呼哧呼哧地跳健美*。
每次我都站在人群最后,穿着厚实的毛绒T恤衫,随节奏懒懒地挪来动去。我实在闲得无聊才会跑来这种鬼地方,跟着这群一心想要成为骨干美女的丫头们跳这种乱人心智的舞步,又何必那么较真,自讨没趣地把腹部的赘肉公之于世?
混了三周后,终于被教练发现。他令我脱去外套,跟着节奏认真跳,这样才能达到健身减肥的目的。我抬头正准备对他嗤之以鼻,却在瞬间忍俊不禁。三周,六次课,我竟然丝毫没有发现,站在最前排的教练乃是曾思赵。
他见是我,诧异地笑笑。我讪讪地问,凭什么听你的啊?我又不想瘦。他一如既往地摇摇头,径直走向前排去了。
同寝室的丫头一个劲儿怂恿我去向曾思赵要手机号码。我茫然地问,为什么?下文还未出来,一张崭新的五十元大钞便展现于我的视野里。
钱我非但没收,还自己掏腰包请曾思赵去外面的餐馆吃了顿饭。最后以系里要出节目,日后要请他过来指导为由,顺理成章地拿到了他的号码。丫头们欣喜若狂,纷纷说我仗义。我无奈地摇头,实在不明白,曾思赵真有那么大魅力?他的一个号码有那么值钱吗?五十元人民币,相当于我辛辛苦苦地上城西跑一趟家教。
事有凑巧,没过几日,系里要办一个圣诞联欢会。排练节目,预订服装的事全落在我一人身上。我第一时间想起了曾思赵,给他打了电话。
最后的结果是我消失了整整三天,用这三天的时间跑家教赚了一笔外快,把所有的事全扔给了白吃我一顿饭的曾思赵。
晚会当夜我躲在宿舍里,忧心忡忡地玩着电脑,心想,这次晚会一定搞砸了。不过,这不正是我想要的吗?要是弄得太过于轰动,下次领导必定还会找我挑大梁,那时,便有得受了。
丫头们打来电话,说晚会非常成功,领导大加赞赏,尤其是开场和闭幕的那两个舞蹈,颇具新意,异彩纷呈。
我一手握着电话,一手用纸巾擦拭着额头上细密的汗珠,暗暗惊觉到自己的末日即将来临。
曾思赵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我想,他定是换了号码,或是将我拖入了黑名单。殊不知,在两天后清晨,却接到了他十万火急的电话。
电话那头,他几近央求地向我解释手机出了毛病,最后道歉,说请我吃饭作为补偿。我在这头佯装很生气的语调,定于校门外最好的饭庄狠狠宰他一顿。
薰衣草胸针里的秘密
快下班时,一个电话搅乱了爱德华的心。电话那头的声音依旧充满期待:“嘿,爱德华,我是吕西安,后天我要来伦敦,很想见见你……还有黛茜。”
吕西安是爱德华当年在美国念书时的好友,也是妻子黛茜的初恋情人。毕业前夕,吕西安迫于家庭压力和黛茜分手,因为他要回巴黎缔结一桩关乎家庭前景的婚姻。
黛茜痛苦了很长时间,是爱德华陪她度过了人生的一段艰难时光,不料后来自己却陷了进去。终于有一天,爱德华不太自信地告诉黛茜:“这个世界上除了吕西安,还有我也一样爱你。如果你愿意,我要带你回英国,照顾你一生一世。”
黛茜凝视他好一会儿,眼眶泛着泪光点了头。
离开美国那天,黛茜将与吕西安有关的东西付之一炬,然后说:“我们重新开始属于自己的生活。”
爱德华默默提起黛茜的行李包,心里并没有完满的幸福感。因为他明白,那些毁掉的东西并非全部,还有一枚镶着紫色碎水晶的董衣草胸针——吕西安送她的定情礼物。
婚后,爱德华和黛茜过着普通人平淡惬意的生活,他们搬过几次家,有意无意丢过很多家什,但那枚董衣草胸针,始终被黛茜装在一个丝绒袋里,搁在储藏室的旧衣箱底。
晚餐时,爱德华刻意很随意地说出了吕西安的电话。立刻,坐在对面的黛茜满脸怔忡的表情,这让爱德华心里不免酸涩,有点委屈地想着自己为妻子,为家庭所付出的一切。
是夜,失眠的黛茜悄悄去到储藏间,找到那枚薰衣草胸针,*良久。她不知道的是,同样失眠的爱德华就站在储藏室门外,目睹了一切,尔后轻轻离去。
翌日大早,黛茜拦住要出门的爱德华,突兀地说:“明天我们去旅行好不好?”
爱德华明白妻子怕他在意曾经的往事,但是当他抚黛茜的手,能感觉到她手心的凉。记得当初吕西安离她而去时,她的手也这样冰凉过。唉,黛茜太念旧,何况还是一段青春时光的旧情,绝不是不见面就能彻底了断的。
于是,爱德华用力握了一下黛茜冰凉的手,温存道:“过了这么久,不要再想着去躲。”
表面上话是说给她听,实际也是说给自己。因为他太懂她内心的爱恨交织。不然,那枚薰衣草胸针如何会被她暗暗保留至今?
重新出现的吕西安依旧英俊潇洒,还多了几分人近中年的稳健风度。他跟爱德华夫妇聊自己经营的跨国公司,聊自己奔波各地的忙碌和成功,当然也聊了两次失败的婚姻。
有几次,爱德华的目光和吕西安有过短促的接触,顿时就懂了某些用意——想来他当初舍弃爱情,应该有很多迫不得已的苦衷吧?
又是一个失眠的夜晚,黛茜在黑暗里幽幽告诉爱德华:“你去洗手间的时候,吕西安约我明天喝下午茶。”
爱德华坐起身,打开床灯,又从床头柜里拿出一个精美的小首饰盒递给妻子。其实,去洗手间只是他的一个借口罢了。黛茜疑惑地打开首饰盒,立刻就看到丝绒衬底的那枚薰衣草胸针。
跟着你,就是要你疼的
女孩喜欢上了男人,对他很好,是很好的那种。她给他洗衣服,收拾房间,早晨买早点给他,小鸟依人的靠在男人身边。男人觉得有人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是件很惬意的事情,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男人习惯有女孩在身边的日子,可后来,女孩就离开了,是当男人在睡梦中的时候。
男人讲完之后一脸茫然的问我:“你说,我哪里做错了!我给她钱买化妆品,有人欺负她,我把那人揍了个半死,我这么爱她,她为什么就走了呢?”
我安静的听完他的故事,没办法给这个疑惑的男人一个满意的答案。我们从咖啡店走出来,过马路时男人瞅一个空挡便快步跑到对面向车流这边的我招手催我过去。我有些无奈的笑了。
我问男人是不是不愿意牵女孩的手。他说在家抱抱可以,在外面多不好意思啊。我说他过马路时一定比女孩快,他点头说你怎么知道?我说女孩在刷碗扫地的时候,他一定是悠闲的看着电视。男人摸着头说自己似乎明白了。我说,如果明白了就去挽回吧。
希望男人是真的明白了。
其实很多女人外表很坚强,内心却还是柔弱,需要男人呵护的。她不在乎你给了她多少钱,却会永远记得你调皮的从路边花坛偷回的那朵放到她手中的月季花。她在厨房忙碌的时候,你从身后送来的一个吻会让她觉得幸福甜蜜。你们过马路时候,在左边的你紧紧握住她的手,不论是什么年纪,都会让她觉得很安全。
世界上女人很多,美丽的、温柔的、聪明的、可爱的……可无论什么类型的女人,期待幸福的心情都是一样的。所以她们等待着一个男人的出现,等着这个男人对她们好。
其实女人期待的对自己好,是件很简单的事情。
她只希望自己的男人不要因为忙碌而忘记她的生日。想听他在耳边轻声说句“快乐吧,我的宝贝。”这时玫瑰也可以省略。她只希望做家务累的时候,他轻轻*自己的额头说声“宝贝,喝了牛奶再睡吧。”即使对于家务男人一窍不通。她只希望害怕或者孤单的时候,男人在身边搂着她的肩膀坚定的对她说“别怕,有我。”
是的,有的时候,爱意是在不经意间流露的。可能男人你自己没感觉,可是女人却字一句的记在了心底。她们会用更多的爱恋回报你。
尝试着在出门之前吻一下你的女人。常常温存的告诉她,你有多么的爱她。休息的时候抢过她手里要洗的衣物。天气好的时候带她到公园散步。睡觉前给她讲讲公司里,回家路上看到的有趣的事情。偶尔耐心倾听女人讲的事情,即使你对白菜5角或是4角一斤不感兴趣。在她穿了新裙子的时候,认真的看2分钟,然后诚心夸奖一下她。如果裙子大了,就说你又苗条了,如果裙子小了,就说如果大一点会更漂亮。逛街的时候可以拉着女人的手或者揽着她的肩膀,因为这样,她会觉得幸福。女人都希望在平凡中被呵护,被爱着。你温存的点点滴滴一定能让她闻到幸福的芳香。其实女人要的幸福很简单。你要耐心的对你的女人好,不需要如火山火热,也不需要如海浪汹涌,细水长流就足够让她幸福一辈子。
一个黄昏,我接到那个男人的电话。他很兴奋的告诉我,说女孩又回到了他身边。我问他是怎么做的,他说费了很大力气才约到女孩散步,还专挑路口走。过马路时候站在女孩左边,紧紧握住她的手。我笑了,说你现在明白了吧。男人嘿嘿的说:“明白了,明白了,她跟我,是需要我疼的。”
是啊,当上帝用亚当的肋骨造了一个夏娃时,就预示着男人该认真照顾身边那个是自己身上肋骨变的女子,好好爱她吧,否则你自己的胸口也是会疼痛的。
跟着你,就是要你疼的!
一个钥匙扣
三月后的北京这座城市,天气渐渐明朗起来,下了班的桐孜总是漠然的一个人走出写字楼,与世界格格不入,显的那样的不合群。
从公司到地铁站的距离,三站地,步行需要半个小时,但她似乎从不想急于回家。因此,桐孜从不坐公交。雨雪天气,那是例外。
她喜欢戴一副大大的宽边男士墨镜。有人说,那是为了遮光的,只是可惜了那双有着深黑色瞳孔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只有她知道,很多时候,她只是想借助这副眼镜隐藏自己的冷漠,亦或孤独。当然,也许还有点企盼不得后的失望。
同事常说,桐孜啊,你那一身蔷薇紫的白底子连衣裙已经不合潮流了,等发工资了好好换一换吧!女孩子嘛,还是要学着打扮打扮的。桐孜不答,只是善意的憨笑,等月底领了工资,她还是一身蔷薇紫的白底子连衣裙,还是一副大大的宽边男士墨镜。众人无语。
在去地铁站的路上,桐孜左手食指的关节上,总少不了一枚紫色的钥匙扣,上面并无钥匙。钥匙扣其实是一般的金属色,灰白糅合成的。紫的是上面附带的一个心型挂坠,脂胭紫,桑堪紫,淡茄紫,血玉紫,云英紫,冬夜紫,珍珠紫,似乎都象,却又都不象,也许是溶合了世间所有紫的因素吧。再衬着黄昏时的柠檬色光线,常让人疑心走进了梵高画里的强烈视觉冲突,燃烧着叫人陶醉的美与痛。
偶尔她会驻足看看手中的钥匙扣,经意不经意的笑笑。在紫色的心型挂坠里,有一张她的大头照,只是少了一点被现实洗礼后的冷漠与沦桑,多了一丝青春的妩媚和清纯。
在现在这个城市,桐孜没有所谓的朋友,满街步伐匆匆的行人,更不会有人想了解她的故事,因此她从不与人深交,更不喜欢向陌生的熟人倾诉自己的情感。但她希望能有这样一天:一个留着平头、满脸帅气的男子走上前告对她说,小姐,我才是你手上钥匙扣真正的主人,把它交给我,我会让你一生一世都幸福!
刚进大学的时候,桐孜十九岁,和许多这个年龄的女孩一样,桐孜最喜欢的就是周末和几个要好的朋友逛街,买很多很多前卫的流行服饰,然后聚在一起评头论足,就像是在讨论有关国家民族生死存亡的伟大历史话题。
哎呀,你这个挨千刀的桐孜,看见那么好看的帽子也不叫我,我真恨不得杀了你。林娜气的在后面张牙舞爪的作势要吃了桐孜。
桐孜双手提着购物袋转身就跑,还不时的回头笑骂,谁让你早上我我没眼光来着,全是你活该,我才不会傻到……
桐孜的话还没说完,就和仰面而来的一个男孩结结实实的撞了个满怀,手提袋撒了一地不说,人也摇摇晃晃的险些摔倒。再一见撞他的男孩,挺魁梧的身材,竟活生生的摔了个四脚朝天。
你这人怎么走路的,没长眼睛吗?这么宽的大路你不会绕着走啊!林娜跑过来,不问青红皂白的对着男孩胡骂一通。
男孩爬起来羞愧的笑了笑,嘴里一个劲的说对不起,对不起,刚才没注意,真的很对不起。然后蹲下来帮桐子捡掉在地上的手提袋。
等桐孜回过神,男孩已将地上的手提袋收拾好了,递给桐孜时嘴里仍是那句对不起,真对不起。单调的似乎他只会说这几句中文。
以后别这样冒冒失失的了,多长一只眼睛吧!林娜怒气未消的样子。桐孜拉了拉她的手,刚才是我没注意,你就别再说他了。
男孩抬起头感激的看了看桐孜,是我没注意,实在不好意思。
回到宿舍,林娜仍是一个劲的笑着没完。我还正愁今天找不到人撒这口恶气兀哈哈,没想到我们可爱的娜娜小姐也会这么野蛮哦,不过他长的倒是挺强壮的,却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啊。桐孜忍不住笑了起来,煞有介事的说,你注意到地上的那些单个的钥匙了吗?我当时都乐的不行不行的了,可又不好意思让他太难堪!
说不定他有收集钥匙的嗜好呢,看到他呆头呆脑的,我当时还真不忍心做的太过分呢。
林娜就是这样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孩,是桐孜从小一直玩到大学的死党,虽然林娜的为人并不是很受女孩子的欢迎,但桐孜就是喜欢和她在一起。很多时候,林娜都像一个年长的姊姊,绝不容许任何人欺负桐子,因此,桐孜也乐不得的像个小女孩似的躺在自己的童话世界里,做着那些关于王子与公主的美梦。
上等剩女遇上下等剩男
若在男女堆里按相貌能力分成甲乙丙丁等时:甲男找乙女,乙男找丙女,丙男找丁女,于是,这世界上剩下了甲女与丁男在单身了。
这个故事,甲女名叫周芷若。长得漂亮也就算了,她居然还是一房产公司的销售经理。职位这么高也就算了,还自己供了房,买车,是每周高档美容健身场所的VIP级别美女,生活半点儿也不含糊。这个周芷若还特善良,周末常常去孤儿院做义工。说白了,她就是优秀的甲等女人,甲等到男人追着觉得自个儿资本不够。
而丁男呢?名字叫关大宝,小眼睛大鼻子大嘴巴矮个子。做汽车美容工作的,周芷若有好几次去给自己的车做美容时见过他,不是很熟悉,也就笑了笑。这关大宝也不是勤奋工作的料子,天天在家里呆着偷懒。你问她为什么知道得那么清楚?那是因为甲女的周芷若和丁男关大宝是同住一个小区同住一幢楼房同一个楼层的邻居。阳台还是相连的,朝不见也晚间见,想不认得对方都有点难。她想又不是帅哥不可能构成什么艳遇,又没钱没魅力的,所以没有兴趣。他倒是经常往这边看,但也绝不出声。城市里的寂寞男女们,谁不是这样以自信或者自卑的姿态高傲着矜持着呢?
这天是周末,周芷若起来,边做海泥面膜边洗衣服。哼着歌经过阳台门的时候,眼角一不小心瞄到隔壁阳台上站着的那个丑男人手上正拿着一件粉红色的什么东西发呆。周芷若再仔细一看,不亚于火星撞地球地尖叫一声,冲出阳台:“你偷我的内衣!”关大宝瞪着他那怎么瞪也大不了的眼睛,张了大嘴巴看着突然冲到隔壁阳台来的周芷若,拿着那件粉红色蕾丝*的手抖了那么一下下,然后继续傻看着她又冲回房间去,然后再听到自家门被擂得山响:“你这个变态给我开门!”
她想,就算自己再也不穿那件内衣,也不可以让自己的贴身之物落到这丑男人手里。她瞪他一眼,眼神儿寒得不行。一把推开他,冲进去,顺利地奔向阳台,却闻到异香扑鼻。禁不住问:“你在煮什么?”他没反应过来,好一阵才吐出几个字来:“咖啡牛奶。”然后又再重复一次:“咖啡牛奶。你要喝么?”周芷若没吃早餐的肚子不怎么争气,小响了一声,只好有些尴尬地说:“真香”。说完后忽然又想起内衣,冲出去把罪证抓在手里,对跟进来的关大宝吼:“流氓!你偷我的内衣!”话音刚落,一阵风从对面吹过来,又一件粉红小内裤掉在了地上,她的脸一下热了,不自觉地抬手摸脸,却摸到满脸的面膜。她失声尖叫,风一样地跑了出去。
喂!你的……关大宝看着再一次掉在阳台上的内衣,再看一眼空无一人的门口,才把字吞下去般说: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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