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传说 从被狗追开始
() 普通人的生活就像是蛋炒饭,看似平常但只吃一点就很饱,我是普通人,我的愿望便是吃上一碗蛋炒饭。林恒这样想,可现实往往很残酷,锅里的最后一点蛋炒饭落在另一个人碗里。“不错不错,没想到米饭还能这么吃,味道真棒。”一个略显稚嫩的嗓音道。“谢谢您老人家的夸奖,”林恒满头黑线的看着对面的那个正太,“大哥咱这话我听了四十多遍,请问你除了吃饭还能干点别的么?家里都没米了。”
“能啊,比如打架,打架,打架,还有打架,不过饿着肚子没法打架,家里没米了,咱就吃肉呗,我中午要吃……”“吃你妹,没钱吃你个大头鬼。”林恒实在忍无可忍,“大哥,没钱了啥都吃不了,要是想吃就去干活。”“我平时干的活就是打架,要打谁呀?”“好吧,老大我服了,等会给你找个工作好吧。”满脸疲惫的林恒终于崩溃了。
市中心的一家咖啡馆里,林恒带着正太看着对面那个眼睛变成心状的美女,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这样诡异的气氛终于让林恒忍不住了,“咳咳,薇薇姐,你看我说的事情成不成?”“什么事啊?”美女终于不再发花痴,林恒痛苦的拍了下脑门。他自然知道自己虽然有点小帅,但觉不至于让一位美女大发花痴5分钟,那么,发花痴的根本原因自然是在正太身上。
“咳,我是说给这个家伙找份工作,你看看你这咖啡厅里yīn盛阳衰的,需不需要一点阳气,这个家伙当你咖啡馆的服务员的了,呆几天凑合下,不行就算了。”“OK,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了。”美女连连点头,心想:太可爱了,林恒哪里找来的宝贝“小朋友,你多大了?”“就算15岁吧。”那个正太还是叼叼的样子。“好有个xìng。”“那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叫我郑泰好了。”“好贴切的名字。”
“那就这样,先放在我这吧一天200好吧。”也不待林恒回答,直接拉着郑泰跑到后面的工作室,然后林恒满头黑线的继续喝茶。同样是帅哥待遇差距怎么这么大呢,在咖啡馆里喝茶,显得比较另类尤其是喝绿茶,因为林恒一直觉得咖啡的味道像极了板蓝根,还是茶更适合自己,跟何况茶有茶圣陆羽,咖啡也有圣么?拿铁,还是蓝山?董薇薇为什么非要开家咖啡馆呢,不过话说回来,这咖啡馆里的美女吧服务员可真不少,就是没人往我这看呀,算了,喝完这杯就走了。
大地渐渐苏醒,一丝晨光……,这么有个xìng的声音一定是林恒的手机铃声,“胖哥,我在微微姐的咖啡馆。”“快来,木头,有生意上门了。”“在那?”“回锅小楼。”“马上到。”这个林恒口中的胖哥,本名王半月,一个有点小胖的青年24、5岁,平rì里与林恒一样,看似游手好闲,其实确实是游手好闲,爱好是管闲事,不过不是免费的,不过大部分的闲事却是可以完成,当然,前提是不违法,所以在H市也算是小有名气,目前和林恒最大的愿望就是开家事务所,专管闲事的事务所,但经常玩失踪。
至于回锅小楼,是他们经常在一起聚餐的地方,顾名思义这家管子的回锅肉是一绝,一想到这,林恒暗自流了下口水,跟董薇薇打了声招呼就杀向了回锅小楼,林恒一进馆子立刻捂住口鼻冲上包房,不是因为不好闻,而是因为饭菜太香,早上连蛋炒饭都没吃饱的某人闻到这可受不了。打开包房的门,那可就更饿了,王半月坐在椅子上,手里端着一碗米饭吃的正香。
边上还有俩人,一男一女,男的很有书卷气,戴着眼镜,女的面容娇好,长得很清秀,眼睛里透着狡黠,两人看起来都是20出头,跟林恒差不多大,也在吃饭,当然吃的没有王半月那么香。胖子一看林恒来了,立马放下碗筷说道:“正主来了,说事吧。”“等一等,我还有事。”林恒义正言辞的打开了门,在三人疑惑的注视下,对着楼下大声吼道:“服务员,再来三碗米饭一盘回锅肉!”胖子一头黑线。十分钟后,林恒满意的方下碗筷,擦了擦嘴,“胖哥,什么事?”“木头,我把雇主带过来了,面谈。”
那个清秀的女子说道:“木头哥,我姓刑,他们都叫我小刑,你叫我小刑就行.”话说的挺明白,可林恒没听懂,到底行不行?“具体的事情是这样的……”“打劫你爸爸?你没病吧!”林恒的嘴可以放下一个盘子,邢MM赶紧把前因后果对林恒说了一遍,原来刑MM和她的男友,就是在一旁扮演沉默羔羊的眼镜男两情相悦,但刑爸爸因为眼镜男缺乏男子汉气概,才想到找林恒演一出“英雄救美他爹”的戏码。
“这个。。。。其实办法有很多,你非要。。。。”林恒有点犹豫,“三千,木头哥你看怎么样,只是让你吓唬吓唬他,最好手里拿把刀什么的,其实真打起来几个你也打不过我爸。。。。。”本来林恒不想答应,但刑MM这么一激,林恒立马就答应了。笑呵呵的送走两人,一转身就对王半月说道:“这姑娘没病吧,找个什么男朋友呀,找人帮忙连话都不说,真够可以的,我要女方老爹也不把女儿嫁他。”林恒是真看不上眼镜男。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王半月站起身来刚要买单。林恒抢先站起来,打开门,对楼下喊了一声:“服务员,再来两份回锅肉打包带走。”“怎么没吃饱?”王半月笑道。“来了个弟弟,家里很穷拉我这投亲,没吃过回锅肉,带回去给他尝尝。”“啊,这样啊,来刚才刑MM付的定金1500。”王半月把钱掏出来递给林恒。“胖哥,你又给我,第几次了每次都给我。。。。。”“自家兄弟说这么多干什么,再说你爸妈不在身边,我又不缺钱。”
拿了一千五,林恒又感觉欠了王半月不少,拎着回锅肉到了家里,用冷水洗了把脸,果然不对劲么,那个孩子,就是郑泰,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自己不论什么事都迁就着他,为什么?无论他说什么事自己都不会反对,来历也莫名其妙,自己替对方编造出一个身份,甚至无条件的放纵对方,最可怕的是,自己在内心深处对于郑泰的感觉不是别的,而是惧怕,每次郑泰一个不高兴的眼神都让自己打冷战,可有说不上为什么,一定有什么原因,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孩子……
林恒打开冰箱,从里面拿了根雪糕想冷静一下,隐约中仿佛在雪糕下边看到一个颜sè仿佛鸡蛋的东西,哪个是什么,林恒看着自己手中的三个手指,又看了下自己完美无缺的右手,坐在了地上,“我想起来了,这是我的手指,那个孩子,果然不是一般人,或者说,不是人。”半个月前,林恒走在回家的路上,由于已是深夜,林恒用手电照着前路,路上没人,连路灯都是一闪一闪的。林恒又饿又困,只想回家。
这是,他听到非常轻微的奇怪的声音,他顺着声音望去,竟是一只很大的狗跟在自己的身后,真的很大,至少林恒见过的狗里面是最大的,林恒并不怕狗,但大半夜的自己身后跟着这么大一只,也确实让他有点腿肚子转筋,正在此时,那只大狗突然张开了自己的大嘴,露出了尖牙,“嗷嗷,嗷!”(请问,你知道太平路怎么走么)大狗的话很有礼貌,可问题是,林恒根本听不懂狗语,在大狗说第一句的时候,林恒转身就走,饿,准确地说是跑。
此时的林恒完全是博尔特附体,百米速度突破9秒,可林恒忘了一点,狗狗的天xìng就是,谁TMD跑得快,我TMD撵谁。那狗也挺纳闷,一觉醒来,天黑了,路不见了,看见前面有光,赶紧跟过来,心想:还是TMD有主人的狗好,至少天黑有人照亮啊,做一只流浪狗我容易么,这时前面的光,也就是拿着手电的林恒越跑越远,狗一看不行了,再跑光没了,看不见到怎么办,于是奋起直追,边跑边叫:“汪汪!嗷嗷嗷!”(等等我!前面的!)当然它叫得越欢,林恒跑得越快,于是它叫得更欢,林恒跑得更快。
就这样一跑一追,一个由市中心到郊区的马拉松就此完成!他喵的!累死老子了!GRD!跟它拼了!林恒一转身,就看见那只狗蹲在一个路灯下面,举起右爪向林恒挥了挥,“嗷!嗷嗷嗷!呜哇!”(谢啦!我找到道了!886!)然后一转身消失在黑暗中,林恒一头黑线的看了下周围,十分确定自己是真的迷路了,这黑灯瞎火的上哪打车呀?黑灯瞎火不可怕,可怕的事情在后面……
“能啊,比如打架,打架,打架,还有打架,不过饿着肚子没法打架,家里没米了,咱就吃肉呗,我中午要吃……”“吃你妹,没钱吃你个大头鬼。”林恒实在忍无可忍,“大哥,没钱了啥都吃不了,要是想吃就去干活。”“我平时干的活就是打架,要打谁呀?”“好吧,老大我服了,等会给你找个工作好吧。”满脸疲惫的林恒终于崩溃了。
市中心的一家咖啡馆里,林恒带着正太看着对面那个眼睛变成心状的美女,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这样诡异的气氛终于让林恒忍不住了,“咳咳,薇薇姐,你看我说的事情成不成?”“什么事啊?”美女终于不再发花痴,林恒痛苦的拍了下脑门。他自然知道自己虽然有点小帅,但觉不至于让一位美女大发花痴5分钟,那么,发花痴的根本原因自然是在正太身上。
“咳,我是说给这个家伙找份工作,你看看你这咖啡厅里yīn盛阳衰的,需不需要一点阳气,这个家伙当你咖啡馆的服务员的了,呆几天凑合下,不行就算了。”“OK,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了。”美女连连点头,心想:太可爱了,林恒哪里找来的宝贝“小朋友,你多大了?”“就算15岁吧。”那个正太还是叼叼的样子。“好有个xìng。”“那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叫我郑泰好了。”“好贴切的名字。”
“那就这样,先放在我这吧一天200好吧。”也不待林恒回答,直接拉着郑泰跑到后面的工作室,然后林恒满头黑线的继续喝茶。同样是帅哥待遇差距怎么这么大呢,在咖啡馆里喝茶,显得比较另类尤其是喝绿茶,因为林恒一直觉得咖啡的味道像极了板蓝根,还是茶更适合自己,跟何况茶有茶圣陆羽,咖啡也有圣么?拿铁,还是蓝山?董薇薇为什么非要开家咖啡馆呢,不过话说回来,这咖啡馆里的美女吧服务员可真不少,就是没人往我这看呀,算了,喝完这杯就走了。
大地渐渐苏醒,一丝晨光……,这么有个xìng的声音一定是林恒的手机铃声,“胖哥,我在微微姐的咖啡馆。”“快来,木头,有生意上门了。”“在那?”“回锅小楼。”“马上到。”这个林恒口中的胖哥,本名王半月,一个有点小胖的青年24、5岁,平rì里与林恒一样,看似游手好闲,其实确实是游手好闲,爱好是管闲事,不过不是免费的,不过大部分的闲事却是可以完成,当然,前提是不违法,所以在H市也算是小有名气,目前和林恒最大的愿望就是开家事务所,专管闲事的事务所,但经常玩失踪。
至于回锅小楼,是他们经常在一起聚餐的地方,顾名思义这家管子的回锅肉是一绝,一想到这,林恒暗自流了下口水,跟董薇薇打了声招呼就杀向了回锅小楼,林恒一进馆子立刻捂住口鼻冲上包房,不是因为不好闻,而是因为饭菜太香,早上连蛋炒饭都没吃饱的某人闻到这可受不了。打开包房的门,那可就更饿了,王半月坐在椅子上,手里端着一碗米饭吃的正香。
边上还有俩人,一男一女,男的很有书卷气,戴着眼镜,女的面容娇好,长得很清秀,眼睛里透着狡黠,两人看起来都是20出头,跟林恒差不多大,也在吃饭,当然吃的没有王半月那么香。胖子一看林恒来了,立马放下碗筷说道:“正主来了,说事吧。”“等一等,我还有事。”林恒义正言辞的打开了门,在三人疑惑的注视下,对着楼下大声吼道:“服务员,再来三碗米饭一盘回锅肉!”胖子一头黑线。十分钟后,林恒满意的方下碗筷,擦了擦嘴,“胖哥,什么事?”“木头,我把雇主带过来了,面谈。”
那个清秀的女子说道:“木头哥,我姓刑,他们都叫我小刑,你叫我小刑就行.”话说的挺明白,可林恒没听懂,到底行不行?“具体的事情是这样的……”“打劫你爸爸?你没病吧!”林恒的嘴可以放下一个盘子,邢MM赶紧把前因后果对林恒说了一遍,原来刑MM和她的男友,就是在一旁扮演沉默羔羊的眼镜男两情相悦,但刑爸爸因为眼镜男缺乏男子汉气概,才想到找林恒演一出“英雄救美他爹”的戏码。
“这个。。。。其实办法有很多,你非要。。。。”林恒有点犹豫,“三千,木头哥你看怎么样,只是让你吓唬吓唬他,最好手里拿把刀什么的,其实真打起来几个你也打不过我爸。。。。。”本来林恒不想答应,但刑MM这么一激,林恒立马就答应了。笑呵呵的送走两人,一转身就对王半月说道:“这姑娘没病吧,找个什么男朋友呀,找人帮忙连话都不说,真够可以的,我要女方老爹也不把女儿嫁他。”林恒是真看不上眼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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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一千五,林恒又感觉欠了王半月不少,拎着回锅肉到了家里,用冷水洗了把脸,果然不对劲么,那个孩子,就是郑泰,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自己不论什么事都迁就着他,为什么?无论他说什么事自己都不会反对,来历也莫名其妙,自己替对方编造出一个身份,甚至无条件的放纵对方,最可怕的是,自己在内心深处对于郑泰的感觉不是别的,而是惧怕,每次郑泰一个不高兴的眼神都让自己打冷战,可有说不上为什么,一定有什么原因,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孩子……
林恒打开冰箱,从里面拿了根雪糕想冷静一下,隐约中仿佛在雪糕下边看到一个颜sè仿佛鸡蛋的东西,哪个是什么,林恒看着自己手中的三个手指,又看了下自己完美无缺的右手,坐在了地上,“我想起来了,这是我的手指,那个孩子,果然不是一般人,或者说,不是人。”半个月前,林恒走在回家的路上,由于已是深夜,林恒用手电照着前路,路上没人,连路灯都是一闪一闪的。林恒又饿又困,只想回家。
这是,他听到非常轻微的奇怪的声音,他顺着声音望去,竟是一只很大的狗跟在自己的身后,真的很大,至少林恒见过的狗里面是最大的,林恒并不怕狗,但大半夜的自己身后跟着这么大一只,也确实让他有点腿肚子转筋,正在此时,那只大狗突然张开了自己的大嘴,露出了尖牙,“嗷嗷,嗷!”(请问,你知道太平路怎么走么)大狗的话很有礼貌,可问题是,林恒根本听不懂狗语,在大狗说第一句的时候,林恒转身就走,饿,准确地说是跑。
此时的林恒完全是博尔特附体,百米速度突破9秒,可林恒忘了一点,狗狗的天xìng就是,谁TMD跑得快,我TMD撵谁。那狗也挺纳闷,一觉醒来,天黑了,路不见了,看见前面有光,赶紧跟过来,心想:还是TMD有主人的狗好,至少天黑有人照亮啊,做一只流浪狗我容易么,这时前面的光,也就是拿着手电的林恒越跑越远,狗一看不行了,再跑光没了,看不见到怎么办,于是奋起直追,边跑边叫:“汪汪!嗷嗷嗷!”(等等我!前面的!)当然它叫得越欢,林恒跑得越快,于是它叫得更欢,林恒跑得更快。
就这样一跑一追,一个由市中心到郊区的马拉松就此完成!他喵的!累死老子了!GRD!跟它拼了!林恒一转身,就看见那只狗蹲在一个路灯下面,举起右爪向林恒挥了挥,“嗷!嗷嗷嗷!呜哇!”(谢啦!我找到道了!886!)然后一转身消失在黑暗中,林恒一头黑线的看了下周围,十分确定自己是真的迷路了,这黑灯瞎火的上哪打车呀?黑灯瞎火不可怕,可怕的事情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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