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东风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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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肆!”陈蓉恼羞成怒的喝道,她修长柔软的手指拿起一双木制筷子,狠狠的折着,仿佛这样就能把叶欢给折断掉似的,显然气的不轻。
叶欢已经站了起来,他走到门口,云淡风轻的瞥了一眼陈蓉,淡淡的说道:“我想得到她,你没有那个实力阻止,你的家族也没有那个资格。”

干净利落转身,留给陈蓉一个挺拔的背影。

陈蓉有点头痛的揉了揉太阳穴,把叶欢刚才的狠话定xìng为一个不懂世间险恶小年轻的无聊话语,但她来之前最怕遇见的就是这种愣头青,什么都不懂,摆出老子是未来国王的姿态,无论她怎么想都想不明白自己那一向聪明乖巧的女儿怎么会爱上顶多有点小帅的叶欢。

“夫人,您似乎心情不好。”穿着干净良好的马夫扶着陈蓉上马车后轻声问道。

陈蓉叹了口气倚靠在柔软的坐垫上,托着下巴说道:“我是真想拿钱砸死他。”

“那我想他应该很荣幸。”马夫轻笑道,“我在他的身体里面看不到一点贵族的教养,甚至还比不上一个平民。”

陈蓉自顾自的拿出放在一旁的烟杆,微微的抽了一口,马夫没有感到惊讶,虽然一个贵族妇女抽烟有损教养,但事实上又有哪一个贵族妇女没有一点两点陋习呢。

“但我就怕遇见这种人,现在也只能希望他不会出去乱说,坏了红绳的清白,不然……”陈蓉吐出一口浑厚的烟圈,声音戛然而止,她摇了摇头,她并不喜欢用暴力解决事情,这从她自以为是的降低姿态来见叶欢就能看出。

叶欢回到了古堡,心情没有丝毫低落,以他现在的地位很难有什么事情影响到他,更何况并不是一件什么难以解决的事情,他想看的只不过是梦红绳的一个态度,但迄今为止,梦红绳的态度还算不错。对于梦红绳,说不上太多的爱,不然也过于自欺欺人了,见面还未超过十次,顶多有点喜欢。

叶欢靠在窗边,看着窗外乌云密布的天空,莫名其妙的想起了那个喜欢追逐着风爱zì yóu的灰姑娘,恐怕谁也不曾想到这位连字都不认只会写我爱你的女孩子竟然去了吟唱诗人,还他娘的让她成功了。这个仿佛总是没心没肺没有一点忧愁的女孩子总是执拗的让人头痛,喜欢着她所喜欢的人,喜欢漫长的等待,喜欢着特立独行,像只快乐的蝴蝶,总是在叶欢以为她开开心心无忧无虑的时候,却躲在角落里面默默哭泣。

夜深人静,叶欢的嘴角微微勾起,那是他愉悦的表现。

灰姑娘很容易满足,很善良,虽然总是会没心没肺。记得有一次,灰姑娘喝多了,拉着他们跑到山顶上大喊我们要永远在一起,那一天是她生rì,整天在发神经,叶欢看时间差不多就想去看看发烧的蓝雨,却被灰姑娘拉住死活不让他去,说是叶欢去了,她就从山上跳下去,叶欢无奈,只好叫风若星汗歌去看看蓝雨。那一晚两个人背靠着背喝了很多酒,等十二点刚过后,灰姑娘突然开始嚎啕大哭,哭的那叫一个撕心裂肺,叶欢慌了,问你怎么了,灰姑娘花花把头埋在膝盖里哭着说,我一年就只有这么一天可以让你陪我,可是你的心却还不是在我这里。叶欢抓起烟杆有点头痛的抽着烟,正在酝酿要说什么安慰的话,花花站起来,擦干眼泪,对着天空比了一个招牌xìng的V,推着叶欢说,你快去看看蓝雨吧,我一个人回去没事。叶欢沉默了会,确认花花还清醒,就先走了,其实叶欢没走远,不放心,就在后面远远的跟着。没心没肺的花花走在大街上,蹦蹦跳跳,哼着歌,看到一束快要枯死的鲜花时,她停下了脚步,捡起来,突然疯疯癫癫的大笑说,这就当是你送我的花了,哇哈哈。结果这神经病可能太高兴了,都得意忘形了,走路的时候撞翻了一个乞丐,结果自己摔得头破血流,却还要紧紧护着胸口那快要枯萎的鲜花,走之前还扶起那个脏兮兮的乞丐,拿出藏了一个月的私房钱,大度的塞到乞丐手里,面对着乞丐疑惑的目光,她笑得花枝招展,嘿嘿说道,姐今天高兴呐。

不过叶欢永远也不知道的是,在叶欢目送花花回家离开后,花花躲在角落里哭了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却还装着没事人的样子在叶欢面前瞎晃悠,可又有谁知道这个永远都不能成蝶的灰姑娘其实也在发着高烧。

………………………………

卡姆尔城。

混乱肮脏充斥这里,随处可见的罪恶已经滋生到了明面上,大街上有人防火,有人抢劫,甚至还可以看到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正在扒一个已经熟透了的女人的内裤。惨叫声,混乱的不安在空气中蔓延。

象征着辉煌的城墙已经倒了下去,诉说着人类胜利果实的《卡姆尔条约》已经被撕毁,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即便是天下无双的河图也很难把这座象征着人类起点的古都抢占回去。因为卡姆尔城本就在魔族的疆域之上,第一代君王占领了卡姆尔城后也没有过分的发展起来,因为随时要面临战火的鞭挞,所以一个不足一万人口到处是混乱的古都被魔族抢占回去,对于人类来说是不痛不痒的事情。

也正是因为人类对于卡姆尔城的zì yóu放任,使得卡姆尔城在被魔族攻占的前夕还是达到了极度繁华的地步,虽然原住民不足一万,但是人流量却是非常的高,因为魔族人和人类一些见不得光的交易都在这里进行,所以即便卡姆尔城被魔族占领了,但是这里的人类居民还是比较多,而忙于远东战争的魔族显然也没有那个心思去管理这座城池,放任zì yóu。

不过缺少了统治的卡姆尔城一些隐患已经彻底暴露出来了,战后的废墟上几乎看不到任何希望,那死了两三天的尸体就这么的在阳光下曝露,没有人来处理,随处抢劫更是屡见不鲜,整个空气中混合着尸体的腐臭位,血腥味,以及一些良家的惨叫声。

在卡姆尔城最中心有一个天牢,这恐怕是整个古都最祥和的地方了,因为攻占了卡姆尔城后剩下的伤兵全都被集中在了这里,大约三百人左右,无论是胆大包天的人类通缉犯还是喜欢隐忍的蛮族都不敢在这片古都挑衅魔族人的威严,不过让一些原住民疑惑的是,常常可以看到一个齐刘海穿着白净吟唱诗人服装长的不算好看的女孩子出没在天牢中。

她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扛着比自己还要高的一袋粮食,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进天牢中,再塞给那三百个魔族伤兵一点金币后,灰姑娘揉了揉脏兮兮的脸蛋,摆出一个笑脸走进一个非常大的牢房内。

远在达美城的叶欢永远都想不到花花身上的巨额金币早就被无良的伤病给敲诈完了,他也永远都想不到,这个看上去瘦瘦弱弱的女孩子干了多少的累活才挣到了这一整袋可以足够他们活三天的粮食。

她身体已经疲倦了。

但是看到这些孩子们的时候,她却笑了。

巨大的牢房内,十个营养不良的小孩子一脸期待的看着灰姑娘抗在肩膀上的粮食,灰姑娘脸sè有点苍白的放下粮食,打开挂在天牢上的锁,这是避免这些爱玩的孩子们跑出去,细看这些孩子,会发现他们中有人类的,也有蛮族的。打开锁后,这些营养不良的小孩子们雀跃欢呼的跑了出来,撕开袋子,一个个抢着袋子里的粮食,花花安静的坐在天牢中,笑着看这些抢饭吃的孩子们。

花花姐,你也来吃点吧。有懂事的孩子捧着饭团走到花花面前,花花揉了揉孩子的脑袋,笑着接了过去,却只是象征xìng的咬了一口,其实她也没有吃饭,只是她要省下粮食,因为外面已经越来越乱了,她找不到工作了。

不过即便如此,她还是笑着看着这些孩子吃到撑为止。

花花姐,要不你放我们出去打工吧。

看着这些孩子们期待的眼睛,花花想着外面街道上的混乱,摇头笑道等你们在大点。

可是花花姐,你钱会花完的,我们不要你这么苦。

花花执拗的摇了摇头,轻声说道,不苦,都会过去的。

等到这些孩子们吃完饭后,花花拍了拍手掌,笑道,教你们唱的歌会唱了吗?

会唱!

十个小孩子排成一排,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这是他们每晚最开心的时候,因为他们敬爱的大姐姐会和他们一起游戏,而今天,她教他们唱的是一首歌,一首她永远都不会忘记的男孩子教她唱的歌曲。

一盏离愁孤灯伫立在窗口

我在门后假装你人还没走

旧地如重游月圆更寂寞

夜半清醒的烛火不忍苛责我

………………

花花安静的跟着一起哼,不漂亮的脸上安静而祥和。

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

你走之后酒暖回忆思念瘦

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

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

……

忽然,整个天牢一阵摇晃起来,无数的灰尘掉了下来,坚实的地面突然裂开,隐隐间,无数的呼喊的声音从外面传来。花花惊骇的站了起来,发现站都站不稳,她慌忙把这些孩子全都拉到自己身旁来,刚想跑出去,顿时眼前一黑,仿佛天崩地裂般,整个天牢倒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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