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出城
[第二卷 状元之路]第八十一章 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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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谢公子相救。”王姓书生挣扎着起来,冲着林钰弯腰一礼。
“哎。”林钰上前一托,将王姓书生的弯腰之礼挡了下来。
“记得,人活着什么都可以没有,但不能没骨气。这世上既然有如此多的欺人少年穷之人,那你就堂堂正正的活出个模样,再回来抽他们的嘴。”
林钰看着年轻女子的父母被打不但不以为忤,竟还在胖女人被打飞之后上前去搀扶那王姓公子,心中叹道,这一对苦命鸳鸯是被二人逼急了要不怎会这般儿。
“我看你是读书人模样,为何不去考取功名?”林钰问道。
“不瞒恩公,我自小读书至今,就是为了哪天能高中及第光宗耀祖,可惜家中穷苦,一直没凑足参加科考的银钱。”王姓书生说道此处,脸上不由一阵尴尬。
- 情 人 阁 -得极重,可惜世事如此,只能徒增无奈。
大乾的科考并不是各地都有,只有各府的行政首府才会举办考试。每个地域的书生们亦是要赶往规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而且这种科考并不是免费的,不仅需要书生得到生源地县衙的文书证明,更是需要举子们交上一笔不菲的银钱才能顺利参加考试。
所以历来,状元之才都出自一些名门望族,寒门学子能考上个府域会试就算不错了。
很多时候,一些真正的才学之士往往怀才不遇,这之中的银钱打点之道便是重要的原因。
“你且回去好好读书,一年之后,你必会高中及第的。”林钰说罢,走到王姓书生的身前,悄悄的将一物交到他的手里。
王姓书生低头一看,一张嘴巴张的老大,天啊,金叶子。他从小到大从未曾见过这只有有钱人才有的东西。一片金叶子便是十两黄金啊。
林钰将他的手合上,微微一摇头,并不想让人知道他手里有此物。毕竟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林钰担心这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即便有钱也留不住。
“多谢恩公!”王姓书生倒也聪明,瞬间便领会了林钰之意。他一下看到了希望,如今有了银钱,也终能一尝夙愿参加那府上会试了。
“喂,胖女人,你给我听好,一年之内不得再干扰他们二人的交往,否则。。。”林钰将手在脖子上轻轻一抹儿。
“是,是,大侠,小的,小的,不敢,不敢。”胖女人此刻也顾不上倒在地上的当家忙出声应道。
“你也莫以为我欺辱于你,一年后,你自然发现今天的决定有多么值得。”林钰说罢,转头看了王姓书生一眼,拨开人群跳上黑旋风向着墨北城的南城门而去。。。。。
之后几日里,林钰一直是在赶路中度过。每到夜色降临之时,他便寻得一处避风地点,运转体内的雷诀进行修炼。
如今林钰的雷诀已经正式迈入了第三重融合的境界。这使他对五行属性的感悟以及应用有了全新的认识。
尤其是进入融合境界后,不同属性的真气真正的全部融合进了雷属真气之中,无论是威力还是效果都大胜从前。
金生水,水生木,这样的组合并不是简单的一加一,而是靠着相生的关系而将威力急速提高和加大。
林钰体内的五行真气量也是随着雷诀的提高而变得更加凝实了,隐约间他甚至觉得自己的经脉似乎被体内那奔腾循环的雷属真气生生拓宽了不少。
这一日,仗着黑旋风的如风速度和强大的耐力,终于在连续几日的风驰电掣后赶到了蒙天府向东的第二座重镇,阳城。
递交了路引后,林钰十分顺利的进入城中,这座城市显然并不像墨北的军事氛围那么重。鳞次栉比的商家店铺,熙熙攘攘的人群,一切都说明这座城市的繁荣异常。
过两天便是大乾传统的月圆中秋之夜,人们会在那一天一家团聚共赏明月,享受着远离灾害和战争的快乐。
只不过,佳节当头,终有人不在此节的行列,而林钰便是其中一位。
林钰并未在阳城逗留许久,休息一日后,行到街上购置了一些生活用品,又吃了一顿这里的特产小吃,随后便离开了这座城市。
月上中天,皎洁的月光将官道洒上了一抹儿亮银,一人一马行在其上。马上的骑士一勒缰绳,马儿人立起来,一声嘶鸣便停在原地。
“黑旋风,咱们也行了许久,不如今晚就在此露营吧?”林钰拍着黑旋风的头说道。
黑旋风不愧是百里挑一的良驹儿,载着林钰连续奔行几天,却一点显不出疲惫。
如今林钰深入大乾境内已经连过两座城池,掐指一算也是将近一千里路。若是寻常马匹怕是再给它一倍的时间也赶不到此处。
“前面有着灯火闪动,应该有着人家。恩,上去叨扰一晚吧。”林钰看着远处似有百姓居住,便拍马行下官道,向着亮光之处行去。
穿过一片麦地,映入林钰眼中的是一片村庄。看着那土坯瓦房、弄间小道,竟是跟土庙村一般无二。一种熟悉之感爬上心头,林钰更加打定了在此休息一晚的想法。。。。
“咚咚咚!请问可有人在家?”林钰心中很是奇怪,他连续敲了几家房门,本来还有灯火的屋子在闻得敲门声后,猛然熄灭悄无声息。
眼前这家也是如此,林钰刚刚出声,里面的灯光立时熄灭。林钰心中疑惑,遂附耳于门上倾听。
“老头子,这可如何是好,有人敲门啊。”一个老妪儿的声音传来。
“嘘。噤声!要是被鬼听到了,把你抓住了可如何是好。”一个老头轻声说着。
“哦,好,呜。。。”显然老妪儿并不是一个会小声说话的人,她的应答之声还未说完便被老头一把捂住了嘴巴。
“恩?鬼?”林钰一听立时疑惑起来。
心觉有异,林钰将黑旋风往树上一栓,翻身上了墙头,跳入眼前这家的后院里。
“老头子,没人了吧?”老妪儿见门外久久没有声音,出生问道。
“恩,好像走了吧。不要弄出响声,咱们悄悄睡去吧。”老头答着,眼睛贴着门缝儿向外望去。
“咳咳。。。”一道咳嗽之声从老头的后方传来。老头只觉后背一凉,浑身汗毛立时扎了起来。
“妈呀!阿弥陀佛,神仙保佑,我乔老汉一辈子老老实实,可从未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啊,鬼爷爷你莫要寻我命去。”老头双手举过头顶,牙齿打颤儿的胡乱说道。
“老丈。。。。”
“老头子,你跪在那里干嘛,快起来。”。。。。
老头一听自己的老伴儿出声,心里一奇,怎么鬼没有咬自己的老伴儿呢?想到此处,抬头向着上面看去。
此刻,林钰一手搀着老妪儿,低头看着跪在地上的老头,正犹豫着是不是也伸手拉他一把。
“厄?鬼怎么长的这般英俊?别人不是说鬼都是青面獠牙的吗?”老头一惊,实在无法将眼前的俊俏少年跟人们口中的鬼怪联系到一起。
“你这糟老头子,被高粱米撑糊涂了怎得儿?这位公子明明是个活人,哪里来的鬼怪?”
刚才林钰出现在他们的屋里,本来老妪儿也着实吓了一跳,身体不由向着后面倒去,不过林钰有着体温的手搀住就要倒地的她时,她才发现这个少年是活人。
“厄?公子不是鬼?”老头听了老伴儿的话,方才平静下来。
“呵呵,老丈您可真逗,鬼能有腿吗?”林钰笑笑,抬起腿来给老头看。
“厄,人啊,哦。对了,你怎么在我家里?”老头站起身来疑惑的看着林钰。
“我今日来到此地,见天色已晚,想在此借宿一夜。可我敲了几家房门,对方不但马上熄灭灯火,还闭门毫不应声。故此,我才进来一看究竟,冒犯之处,还请老丈见谅。”林钰- 情 人 阁 -完,向着老头拱手道歉。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儿,那,没啥,你若不嫌这里闹鬼,便住下来吧。老伴儿,锅里还有一些高粱米饭,盛给这位小哥。”老头听林钰说明来意,生性善良的他忙招呼着老伴儿招待客人。
“如此,便麻烦老丈和大娘了。”林钰却是肚子有些饿了。
“呵呵,不麻烦,小哥你一路风尘仆仆,我们这穷乡僻壤的也没什么好招待你的,你凑合着先对付一顿吧。赶明儿让老头子给你杀只鸡。”老妪儿的身体很好,不一会儿便端着满满一碗高粱米饭从后厨出来。
他们虽是乡下寻常老人,不过见到林钰身上穿的衣服虽不名贵,但布料却是相当厚实平整,一看便知这人不是穷乡下之人。再加上两位老人一辈子并无子嗣,如今突然出现了一位翩翩少年,老妪儿心里一阵喜欢,一种母性情怀悄然而生。
这平常农家的粗糙高粱米饭,并不是十分美味,不过入得口中,自有一种那不同于寻常细粮的独特口感和香味。林钰满满的吃了一大口,顿觉香气十足,颇对他的口味儿。
“呵呵。”看着林钰吃的十分香甜,老妪儿和老头相对而笑。
“这饭真不错,我长这么大还没吃过如此香的米饭。”林钰却是并未说谎,西南开元府的人们以面食为主,平日里也是荞面和玉米面等物为主食。
至于白面和大米这种精细粮食,对于产量并不高的西南地区来说,往往都会被作为地租上缴或者卖掉。
因为林钰从小到大很少吃到米食,今夜吃到这独特的高粱米饭,顿觉满口生津。
“呵呵,小哥莫要谦虚,小老儿虽然老眼昏,不过一看你就不似寻常人家的少年。这粗茶淡饭你不嫌弃,便是极好的了。”老头儿见林钰并不像平日里见得那些公子哥般纨绔不驯,心里顿生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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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谢公子相救。”王姓书生挣扎着起来,冲着林钰弯腰一礼。
“哎。”林钰上前一托,将王姓书生的弯腰之礼挡了下来。
“记得,人活着什么都可以没有,但不能没骨气。这世上既然有如此多的欺人少年穷之人,那你就堂堂正正的活出个模样,再回来抽他们的嘴。”
林钰看着年轻女子的父母被打不但不以为忤,竟还在胖女人被打飞之后上前去搀扶那王姓公子,心中叹道,这一对苦命鸳鸯是被二人逼急了要不怎会这般儿。
“我看你是读书人模样,为何不去考取功名?”林钰问道。
“不瞒恩公,我自小读书至今,就是为了哪天能高中及第光宗耀祖,可惜家中穷苦,一直没凑足参加科考的银钱。”王姓书生说道此处,脸上不由一阵尴尬。
- 情 人 阁 -得极重,可惜世事如此,只能徒增无奈。
大乾的科考并不是各地都有,只有各府的行政首府才会举办考试。每个地域的书生们亦是要赶往规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而且这种科考并不是免费的,不仅需要书生得到生源地县衙的文书证明,更是需要举子们交上一笔不菲的银钱才能顺利参加考试。
所以历来,状元之才都出自一些名门望族,寒门学子能考上个府域会试就算不错了。
很多时候,一些真正的才学之士往往怀才不遇,这之中的银钱打点之道便是重要的原因。
“你且回去好好读书,一年之后,你必会高中及第的。”林钰说罢,走到王姓书生的身前,悄悄的将一物交到他的手里。
王姓书生低头一看,一张嘴巴张的老大,天啊,金叶子。他从小到大从未曾见过这只有有钱人才有的东西。一片金叶子便是十两黄金啊。
林钰将他的手合上,微微一摇头,并不想让人知道他手里有此物。毕竟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林钰担心这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即便有钱也留不住。
“多谢恩公!”王姓书生倒也聪明,瞬间便领会了林钰之意。他一下看到了希望,如今有了银钱,也终能一尝夙愿参加那府上会试了。
“喂,胖女人,你给我听好,一年之内不得再干扰他们二人的交往,否则。。。”林钰将手在脖子上轻轻一抹儿。
“是,是,大侠,小的,小的,不敢,不敢。”胖女人此刻也顾不上倒在地上的当家忙出声应道。
“你也莫以为我欺辱于你,一年后,你自然发现今天的决定有多么值得。”林钰说罢,转头看了王姓书生一眼,拨开人群跳上黑旋风向着墨北城的南城门而去。。。。。
之后几日里,林钰一直是在赶路中度过。每到夜色降临之时,他便寻得一处避风地点,运转体内的雷诀进行修炼。
如今林钰的雷诀已经正式迈入了第三重融合的境界。这使他对五行属性的感悟以及应用有了全新的认识。
尤其是进入融合境界后,不同属性的真气真正的全部融合进了雷属真气之中,无论是威力还是效果都大胜从前。
金生水,水生木,这样的组合并不是简单的一加一,而是靠着相生的关系而将威力急速提高和加大。
林钰体内的五行真气量也是随着雷诀的提高而变得更加凝实了,隐约间他甚至觉得自己的经脉似乎被体内那奔腾循环的雷属真气生生拓宽了不少。
这一日,仗着黑旋风的如风速度和强大的耐力,终于在连续几日的风驰电掣后赶到了蒙天府向东的第二座重镇,阳城。
递交了路引后,林钰十分顺利的进入城中,这座城市显然并不像墨北的军事氛围那么重。鳞次栉比的商家店铺,熙熙攘攘的人群,一切都说明这座城市的繁荣异常。
过两天便是大乾传统的月圆中秋之夜,人们会在那一天一家团聚共赏明月,享受着远离灾害和战争的快乐。
只不过,佳节当头,终有人不在此节的行列,而林钰便是其中一位。
林钰并未在阳城逗留许久,休息一日后,行到街上购置了一些生活用品,又吃了一顿这里的特产小吃,随后便离开了这座城市。
月上中天,皎洁的月光将官道洒上了一抹儿亮银,一人一马行在其上。马上的骑士一勒缰绳,马儿人立起来,一声嘶鸣便停在原地。
“黑旋风,咱们也行了许久,不如今晚就在此露营吧?”林钰拍着黑旋风的头说道。
黑旋风不愧是百里挑一的良驹儿,载着林钰连续奔行几天,却一点显不出疲惫。
如今林钰深入大乾境内已经连过两座城池,掐指一算也是将近一千里路。若是寻常马匹怕是再给它一倍的时间也赶不到此处。
“前面有着灯火闪动,应该有着人家。恩,上去叨扰一晚吧。”林钰看着远处似有百姓居住,便拍马行下官道,向着亮光之处行去。
穿过一片麦地,映入林钰眼中的是一片村庄。看着那土坯瓦房、弄间小道,竟是跟土庙村一般无二。一种熟悉之感爬上心头,林钰更加打定了在此休息一晚的想法。。。。
“咚咚咚!请问可有人在家?”林钰心中很是奇怪,他连续敲了几家房门,本来还有灯火的屋子在闻得敲门声后,猛然熄灭悄无声息。
眼前这家也是如此,林钰刚刚出声,里面的灯光立时熄灭。林钰心中疑惑,遂附耳于门上倾听。
“老头子,这可如何是好,有人敲门啊。”一个老妪儿的声音传来。
“嘘。噤声!要是被鬼听到了,把你抓住了可如何是好。”一个老头轻声说着。
“哦,好,呜。。。”显然老妪儿并不是一个会小声说话的人,她的应答之声还未说完便被老头一把捂住了嘴巴。
“恩?鬼?”林钰一听立时疑惑起来。
心觉有异,林钰将黑旋风往树上一栓,翻身上了墙头,跳入眼前这家的后院里。
“老头子,没人了吧?”老妪儿见门外久久没有声音,出生问道。
“恩,好像走了吧。不要弄出响声,咱们悄悄睡去吧。”老头答着,眼睛贴着门缝儿向外望去。
“咳咳。。。”一道咳嗽之声从老头的后方传来。老头只觉后背一凉,浑身汗毛立时扎了起来。
“妈呀!阿弥陀佛,神仙保佑,我乔老汉一辈子老老实实,可从未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啊,鬼爷爷你莫要寻我命去。”老头双手举过头顶,牙齿打颤儿的胡乱说道。
“老丈。。。。”
“老头子,你跪在那里干嘛,快起来。”。。。。
老头一听自己的老伴儿出声,心里一奇,怎么鬼没有咬自己的老伴儿呢?想到此处,抬头向着上面看去。
此刻,林钰一手搀着老妪儿,低头看着跪在地上的老头,正犹豫着是不是也伸手拉他一把。
“厄?鬼怎么长的这般英俊?别人不是说鬼都是青面獠牙的吗?”老头一惊,实在无法将眼前的俊俏少年跟人们口中的鬼怪联系到一起。
“你这糟老头子,被高粱米撑糊涂了怎得儿?这位公子明明是个活人,哪里来的鬼怪?”
刚才林钰出现在他们的屋里,本来老妪儿也着实吓了一跳,身体不由向着后面倒去,不过林钰有着体温的手搀住就要倒地的她时,她才发现这个少年是活人。
“厄?公子不是鬼?”老头听了老伴儿的话,方才平静下来。
“呵呵,老丈您可真逗,鬼能有腿吗?”林钰笑笑,抬起腿来给老头看。
“厄,人啊,哦。对了,你怎么在我家里?”老头站起身来疑惑的看着林钰。
“我今日来到此地,见天色已晚,想在此借宿一夜。可我敲了几家房门,对方不但马上熄灭灯火,还闭门毫不应声。故此,我才进来一看究竟,冒犯之处,还请老丈见谅。”林钰- 情 人 阁 -完,向着老头拱手道歉。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儿,那,没啥,你若不嫌这里闹鬼,便住下来吧。老伴儿,锅里还有一些高粱米饭,盛给这位小哥。”老头听林钰说明来意,生性善良的他忙招呼着老伴儿招待客人。
“如此,便麻烦老丈和大娘了。”林钰却是肚子有些饿了。
“呵呵,不麻烦,小哥你一路风尘仆仆,我们这穷乡僻壤的也没什么好招待你的,你凑合着先对付一顿吧。赶明儿让老头子给你杀只鸡。”老妪儿的身体很好,不一会儿便端着满满一碗高粱米饭从后厨出来。
他们虽是乡下寻常老人,不过见到林钰身上穿的衣服虽不名贵,但布料却是相当厚实平整,一看便知这人不是穷乡下之人。再加上两位老人一辈子并无子嗣,如今突然出现了一位翩翩少年,老妪儿心里一阵喜欢,一种母性情怀悄然而生。
这平常农家的粗糙高粱米饭,并不是十分美味,不过入得口中,自有一种那不同于寻常细粮的独特口感和香味。林钰满满的吃了一大口,顿觉香气十足,颇对他的口味儿。
“呵呵。”看着林钰吃的十分香甜,老妪儿和老头相对而笑。
“这饭真不错,我长这么大还没吃过如此香的米饭。”林钰却是并未说谎,西南开元府的人们以面食为主,平日里也是荞面和玉米面等物为主食。
至于白面和大米这种精细粮食,对于产量并不高的西南地区来说,往往都会被作为地租上缴或者卖掉。
因为林钰从小到大很少吃到米食,今夜吃到这独特的高粱米饭,顿觉满口生津。
“呵呵,小哥莫要谦虚,小老儿虽然老眼昏,不过一看你就不似寻常人家的少年。这粗茶淡饭你不嫌弃,便是极好的了。”老头儿见林钰并不像平日里见得那些公子哥般纨绔不驯,心里顿生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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