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寻来
“愿为大人效劳!”
赵堂深深躬下身子,他卑微得如同蛆虫般。
他早已经不能算是人类,自从基因突变成为变异者以来,他的嗅觉比野兽还要灵敏,对气味有着极其敏感的分辨力与探知力。
“你们四个就不用去了——”
“两个人留下等待大人苏醒接受仪式,其他两个滚到超市看好那一帮肉猪!”暗魔陛多方布下的红光盯着袁强飞等人,“他”用着如赵堂一样的声音,下达命令。
“是!”
赵堂五人卑微地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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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广莲站前的茶叶店仓库。
纸皮箱子的半截红蜡烛,已被移到角落处,地上灰尘被简单清理过一遍,因为没有电力的缘故无法打开空调取暖,好在茶叶店有不少大纸皮箱,阿乐用纸皮很轻松地铺好了地铺。
几件放纸皮地铺的崭新员工制服,这正是爷孙俩的被子,虽然这里条件仍然简陋,但远比brt上的售票间好上许多。
胡明耀握着一把水果刀,大腿上盖着员工制服,他坐在纸皮地铺上,出神看着手里映照着昏暗烛光的刀刃。
他握在水果刀柄的手时松时紧,内心中正想着不为人知的痛苦与烦恼,乃至连孙子走近自己的背后都没有发现。
“姥爷…”
明乐从背后悄悄看着胡明耀有些佝偻的背影,忽然发现曾经印象当中身体硬朗,笑容常常出现在脸上的姥爷,真的老了。
或许像小时候那样轻松背起阿乐也做不到了。
不过,自从不小心发现父母的遗物,年纪小的官员阿乐,就隐隐能理解爷爷的心情,可以想象姥爷内心中的压力。
“姥爷,我们睡吧——”
明乐拉了拉胡明耀的衣袖,说道。
“哦,好。”
听到孙子清脆的声音,胡明耀恍过神来,将刀插回刀柄内,转头正好看到躺在纸皮地铺上,抱紧员工制服,蹲坐着,用大眼睛看他的孙子。
这双面前明亮的大眼睛,像极了他女儿胡悦安。
*不由得按紧口袋中放着的钻石项链,以他这副身体,他不知道还能照顾阿乐多久,还有未来他们要怎么办?
他不敢奢望那好心年轻人(陈青河)再次出手帮他们!
人家一次已经做得够了,胡明耀没脸再去哀求对方,不论多么困难他们都要活下来,不管为了女儿还是自己应尽的责任。
“姥爷,等等。”
就在胡明耀躺要下来的时候,明乐忽然爬了起来,来到仓库角落处,学着姥爷泡茶步骤,从茶叶罐中抓出一把茶叶,然后有些吃力地抱起热水壶,咚突一声拧开盖子。
烟气袅袅,很快铁观音的茶香飘出。
明乐小心翼翼捧着一杯热茶,茶杯传来的汤热感让他几次吸气喊疼,但最终忍耐下来,将它拿到姥爷面前放下,孝顺说道:“姥爷睡觉以前,我们最后喝一点茶让胃暖暖吧…”
“好。”
“阿乐,懂事了。”
胡明耀摸了摸孙子的脑袋,欣慰之余更有化不开的悲凉。
“嗯——”
明乐低头吹着被烫到小手。
他肉肉的手掌上有几处明显的红痕,阿乐吹着风,强忍些许疼痛的感觉,不愿让自己眼泪落下,害姥爷担心。
见到这一幕,尤其是阿乐抿嘴忍痛的模样,胡明耀眼眶湿润了。
他很艰难地将喝到嘴里的滚烫茶水咽下,他能猜到阿乐这么做,是害怕明天醒来以后热水壶内的水不再热了,那样他们再也喝不到热茶了。
他们过了许久没有热食的生活,阿乐小小年纪心里已留有深深的阴影。
“明亮,悦安……”
“你们儿子长大了,懂事了,会孝顺姥爷了。”
……
店外的雨声逐渐变小。
茶叶店仓库十分安静,只有一下下有节奏的拍背声音。
胡明耀苍老的手,将孙子因冷而微微颤抖的身子揽在怀里,阿乐父母失踪以来,他就一直这样用自己胸膛温暖孙子。
粗糙的手,拍打着孙子的后背。
“阿乐乖,赶紧睡…”
感觉胸口孙子始终没有熟睡,胡明耀轻声劝说道。
“姥爷,阿乐其实都知道。”
忽然,胡明耀胸膛内传来明乐清脆的声音,这让胡明耀心不由得一紧,连那拍打的手也僵在半空,半响不落下。
再久久之后,手才再次拍下。
“你知道…什么了?”
胡明耀声音带颤抖,阿乐的话出乎他意料外。
“爸爸,妈妈不会回来了。”
“不过,姥爷你不要害怕阿乐难过——”
“阿乐长大了,要做男子汉!”
明乐微微仰起头,明亮黝黑大眼睛在黑暗中,看着姥爷。
闻言,胡明耀看着怀里这双大眼睛,心酸得说不出话。
“爸爸,说过男子汉要保护亲人!”
明乐小手与胡明耀苍老的手贴在一起,感受着姥爷这只粗糙的左手,稚嫩又认真说道:“姥爷,以后阿乐保护你好吗?”
“好——”
许久后,茶叶店仓库才响起胡明耀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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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
距离茶叶店六百米远的人行道上,有一道人影在一部车头变形的沃尔沃xc60停下,他鼻子使劲在空气嗅闻,似乎在分辨着什么气味。
“应该是这个味道。”
“不过还有个味道怎么有点熟悉?似乎以前在哪里闻过——”赵堂戴着一只鸭舌黑帽,鼻子从沃尔沃前远离,喃喃自语。
一场大雨,严重影响到了他的追踪行动,一路寻到这里他不知费了多大劲,尤其心里对那只闯入大人领地臭虫产生更多恼火。
他决定揪出臭虫后,让知道自己的厉害。
“算了,不想了。”
“现在揪出臭虫才是最为紧要的。”
赵堂根本不知道他闻到另外一个味道,事实上乃是陈青河留下,不过因为他逃出帝豪酒店前还未基因突变,成为变异者。
所以,嗅觉还远远没有灵敏到,对任何气味都产生记忆。
“哼,臭虫应该就是在那里。”
赵堂深吸了一口雨后的清新口气,目光落在马路对面的茶叶店。
虽然现在仍飘着雨滴,但他能闻到一股明亮夫妇才特有的气味,正从那家店内的深处透过空气,源源不断地传来。
...
赵堂深深躬下身子,他卑微得如同蛆虫般。
他早已经不能算是人类,自从基因突变成为变异者以来,他的嗅觉比野兽还要灵敏,对气味有着极其敏感的分辨力与探知力。
“你们四个就不用去了——”
“两个人留下等待大人苏醒接受仪式,其他两个滚到超市看好那一帮肉猪!”暗魔陛多方布下的红光盯着袁强飞等人,“他”用着如赵堂一样的声音,下达命令。
“是!”
赵堂五人卑微地应道。
xxxxxx
与此同时,广莲站前的茶叶店仓库。
纸皮箱子的半截红蜡烛,已被移到角落处,地上灰尘被简单清理过一遍,因为没有电力的缘故无法打开空调取暖,好在茶叶店有不少大纸皮箱,阿乐用纸皮很轻松地铺好了地铺。
几件放纸皮地铺的崭新员工制服,这正是爷孙俩的被子,虽然这里条件仍然简陋,但远比brt上的售票间好上许多。
胡明耀握着一把水果刀,大腿上盖着员工制服,他坐在纸皮地铺上,出神看着手里映照着昏暗烛光的刀刃。
他握在水果刀柄的手时松时紧,内心中正想着不为人知的痛苦与烦恼,乃至连孙子走近自己的背后都没有发现。
“姥爷…”
明乐从背后悄悄看着胡明耀有些佝偻的背影,忽然发现曾经印象当中身体硬朗,笑容常常出现在脸上的姥爷,真的老了。
或许像小时候那样轻松背起阿乐也做不到了。
不过,自从不小心发现父母的遗物,年纪小的官员阿乐,就隐隐能理解爷爷的心情,可以想象姥爷内心中的压力。
“姥爷,我们睡吧——”
明乐拉了拉胡明耀的衣袖,说道。
“哦,好。”
听到孙子清脆的声音,胡明耀恍过神来,将刀插回刀柄内,转头正好看到躺在纸皮地铺上,抱紧员工制服,蹲坐着,用大眼睛看他的孙子。
这双面前明亮的大眼睛,像极了他女儿胡悦安。
*不由得按紧口袋中放着的钻石项链,以他这副身体,他不知道还能照顾阿乐多久,还有未来他们要怎么办?
他不敢奢望那好心年轻人(陈青河)再次出手帮他们!
人家一次已经做得够了,胡明耀没脸再去哀求对方,不论多么困难他们都要活下来,不管为了女儿还是自己应尽的责任。
“姥爷,等等。”
就在胡明耀躺要下来的时候,明乐忽然爬了起来,来到仓库角落处,学着姥爷泡茶步骤,从茶叶罐中抓出一把茶叶,然后有些吃力地抱起热水壶,咚突一声拧开盖子。
烟气袅袅,很快铁观音的茶香飘出。
明乐小心翼翼捧着一杯热茶,茶杯传来的汤热感让他几次吸气喊疼,但最终忍耐下来,将它拿到姥爷面前放下,孝顺说道:“姥爷睡觉以前,我们最后喝一点茶让胃暖暖吧…”
“好。”
“阿乐,懂事了。”
胡明耀摸了摸孙子的脑袋,欣慰之余更有化不开的悲凉。
“嗯——”
明乐低头吹着被烫到小手。
他肉肉的手掌上有几处明显的红痕,阿乐吹着风,强忍些许疼痛的感觉,不愿让自己眼泪落下,害姥爷担心。
见到这一幕,尤其是阿乐抿嘴忍痛的模样,胡明耀眼眶湿润了。
他很艰难地将喝到嘴里的滚烫茶水咽下,他能猜到阿乐这么做,是害怕明天醒来以后热水壶内的水不再热了,那样他们再也喝不到热茶了。
他们过了许久没有热食的生活,阿乐小小年纪心里已留有深深的阴影。
“明亮,悦安……”
“你们儿子长大了,懂事了,会孝顺姥爷了。”
……
店外的雨声逐渐变小。
茶叶店仓库十分安静,只有一下下有节奏的拍背声音。
胡明耀苍老的手,将孙子因冷而微微颤抖的身子揽在怀里,阿乐父母失踪以来,他就一直这样用自己胸膛温暖孙子。
粗糙的手,拍打着孙子的后背。
“阿乐乖,赶紧睡…”
感觉胸口孙子始终没有熟睡,胡明耀轻声劝说道。
“姥爷,阿乐其实都知道。”
忽然,胡明耀胸膛内传来明乐清脆的声音,这让胡明耀心不由得一紧,连那拍打的手也僵在半空,半响不落下。
再久久之后,手才再次拍下。
“你知道…什么了?”
胡明耀声音带颤抖,阿乐的话出乎他意料外。
“爸爸,妈妈不会回来了。”
“不过,姥爷你不要害怕阿乐难过——”
“阿乐长大了,要做男子汉!”
明乐微微仰起头,明亮黝黑大眼睛在黑暗中,看着姥爷。
闻言,胡明耀看着怀里这双大眼睛,心酸得说不出话。
“爸爸,说过男子汉要保护亲人!”
明乐小手与胡明耀苍老的手贴在一起,感受着姥爷这只粗糙的左手,稚嫩又认真说道:“姥爷,以后阿乐保护你好吗?”
“好——”
许久后,茶叶店仓库才响起胡明耀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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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
距离茶叶店六百米远的人行道上,有一道人影在一部车头变形的沃尔沃xc60停下,他鼻子使劲在空气嗅闻,似乎在分辨着什么气味。
“应该是这个味道。”
“不过还有个味道怎么有点熟悉?似乎以前在哪里闻过——”赵堂戴着一只鸭舌黑帽,鼻子从沃尔沃前远离,喃喃自语。
一场大雨,严重影响到了他的追踪行动,一路寻到这里他不知费了多大劲,尤其心里对那只闯入大人领地臭虫产生更多恼火。
他决定揪出臭虫后,让知道自己的厉害。
“算了,不想了。”
“现在揪出臭虫才是最为紧要的。”
赵堂根本不知道他闻到另外一个味道,事实上乃是陈青河留下,不过因为他逃出帝豪酒店前还未基因突变,成为变异者。
所以,嗅觉还远远没有灵敏到,对任何气味都产生记忆。
“哼,臭虫应该就是在那里。”
赵堂深吸了一口雨后的清新口气,目光落在马路对面的茶叶店。
虽然现在仍飘着雨滴,但他能闻到一股明亮夫妇才特有的气味,正从那家店内的深处透过空气,源源不断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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