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孤山荒岛有野兽
春风徐徐,阳光普照,五月的天已经变得很暖和,一片不大不小的树林下躺着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
“这才是人过的日子,以前的日子连猪狗过的都不如啊”男孩感慨的叹了几句。
“不过这个世界就是没有电脑,不知道我NBA的总决赛谁赢了,不知道一本道出新片了没有,不知道啊,这一切都和我没有关系了”男孩连续叹了好几口气。
高战,原本生活在地球上的一个宅男,过着一顿饱一顿好的日子,本来这种事情和他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但是那天晚上台风来了,整个天空都是雷声阵阵,看惯了网络小说的高战站在了阳台之上,对着风雨潇潇的黑暗高声大喊“我要穿越,我要重生,我要异能,我要奇遇……”高战不断地大声喊着,大师老天爷一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等到高战喊累了,站累了之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高战消失了,一下子就消失在他的房间里,尽管电脑上还在播放着一本道的最新大片,尽管房间里的电视上还在播放着高战最爱看的天天向上,但是这一切都和高战没有任何的关系了,他穿越了,他重生了。
醒过来的的高战发现自己躺在了一个金漆牙雕的红木大床上,床边还坐着两个**的萝莉,有一眼没一眼的看着高战,不过神情显得很憔悴,他们是这个身体的侍女,她们的一切都和高战的这副身体有很大的关系,高战活着她们才能活着,要是高战死了,她们也要跟着陪葬。
刚想说话的高战脑子里突然一疼,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信息,原来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叫林子轩【以后就叫做这个名字】是一个王朝的王爷,但是从小身体就不好,而且母亲原本是一个宫女,死的又早,林子轩很不得宠,所以两年前的时候在林子轩成年的时候就随便封了一个临江王,把林子轩打发到了临江城这个海滨城市。
为什么叫做临江城,原因是临江城紧紧地靠着大商王朝的第一大河洛河,但是无权无钱又不得宠的林子轩就离开了大商王朝的天京来到了这个商业十分发达的临江城。
原本就有些自卑的林子轩更受不了的是自己的修炼天赋,已经修炼十年的他到现在才达到第二级,可以说连一个女人都打不过,所以来到临江的林子轩身体越来越差越来越差,就在昨天的时候,林子轩在大街上逛街的时候竟然被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扔来的一颗石头给砸昏过去了,再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变了一个人。
从没有享受过贵族生活的林子轩在清醒了之后,便开始大大的享受生活,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开始享受起来,过着昏庸无道的生活,从上一个灵魂的信息来看,林子轩这辈子就这样了,只能当一个逍遥王爷,皇帝的宝座根本就没有他的戏,不说林子轩上边的九个哥哥,就是下边十几个弟弟都不是省油的灯,最起码皇后就生了三个嫡子,就算太子死了还有老四老十,林子轩既不是嫡子也不是长子,在这个以武立国的大商王朝,林子轩也没有修炼天赋,林子轩的出生原本就是一个意外,他那个已经记不清楚长相的父皇再一次酒后临幸了林子轩的母亲,一枪命中,但是自古红颜多薄命,在林子轩十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本来做一个逍遥王爷的对林子轩来说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但是时间一长林子轩就感觉有些无聊,就想找些乐子玩玩,从此大街上就出现了林子轩的身影,身后十来个侍卫充当打手,吃霸王餐调戏小姑娘,所有的纨绔子弟干的事情,林子轩都做了一遍除了没有抢几个漂亮女人回去暖床。
今天一早林子轩就骑上了那匹白色骏马要去打猎,声色犬马就是林子轩的写照,就像一个乞丐突然中了五百万之后就不知道该怎么花钱了,所以由着性子来,但是林子轩还算知道官逼民反这句话,所以林子轩做的还不算过分,最起码没有弄过人命出来。
骑上骏马,背着紫色云雕大弓,马背的旁边放着两盒一米长的翎羽箭,一律白色的硬羽,林子轩带着四五十个侍卫就直奔着城东外边的自己的封地,一座岛屿而去。
逍遥岛本来是不叫这个名字的,但是林子轩已经给他改了,而且还刻了一个大碑放在了海岸上,从临江城道海边有十公里,骑马也不过半个时辰,海边的码头上早早的就停靠着一个四层的巨大龙舟,差不多有六十米长,十几米宽。
从海边到逍遥岛上有二三十公里,一个小小的海峡间隔,这座海峡也被林子轩给改了名字,加勒比海峡,宅男林子轩用这名字来纪念那已经消失不见的加勒比的大片。
早晨的海风从远处吹来,林子轩站在四层上,独自眺望着远方的逍遥岛,心中的豪情不知不觉的就出现,张口就是一句唐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还没有登上高山的林子轩早就在脑海中描绘着一张登高望远的画面。
来到了岛上,巨大的岛屿给林子轩带来了深深地震撼,上百米的大树,林子轩以前只在电脑上见过,长度超过一米的巨大香蕉似的植物,直径在两米开外的巨大花朵,比自己还要高大的茅草都给林子轩带来不小的震撼,最震撼的还是林子轩在一片竹林当中发现了熊猫,黑白相间的熊猫一切都显得是那么的可爱。
看着高高的山顶,和皑皑白雪,林子轩就知道这个岛屿肯定很大,只有面积大,山的高度才能高,雪线最起码也得四千米。
“哦也,这个岛屿是我的了,这里的一切都是我的啦,我要在这里找一个风景幽美的地方建一栋别墅,养上几十个美女,天天乐不思蜀”林子轩在内心中大声呐喊。这也是林子轩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给自己定下的一个目标。
但是想来想去之后林子轩才发现自己的身体不是很好,按照这个世界的规律,一般的凡人也就能活一百岁,就算是能修炼的话也不过能活一百五十岁,但是现在的林子轩才修炼到后天第二级,距离巅峰的九级还差得远。
“看来以后要好好的修炼,只有修炼好了才能活得时间长,只有活的时间长了才能找到更多的美女,才能享受到更多的生活”林子轩暗暗定下一个人生目标。
“妈的,起点小说真不给力,不是说所有穿越的人都能获得一些好处的吗?为什么我一点好处都没有获得,难道我这一生都只能当一个逍遥王爷,万一皇帝要让我死该怎么办,难道我就要自杀吗?不,我要好好的修炼,打不过他们我就跑,从以前的记忆来看,这个世界叫做无极大世界,陆地的广阔不知边际,只是在这个世界的一个角落就有九个大的王朝,而且这九个王朝的附近还有些小的王国,附属国,大大小小的国家遍布在世界的一角。
相互敌视的国家几乎每一年都会发生战争,这些国家都是林子轩要考虑的,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以林子轩还是很仔细的思考了一些才做下决定,自己不能死,生活还没有享受完,就算皇帝让自己死,自己也要逃跑,哪能傻傻的去死。
思考了很多的林子轩不知道他的发愣身影已经被众多的侍卫们看在眼里,跟着一个没有前途的王爷,这辈子也只能这样了,只能期望这个王爷能对他们好一些,即使这个王爷再不受宠,但是毕竟是皇亲国戚,还是最正宗的皇子,尽管他没有了登基为帝的条件,但是在这个深受礼教影响的世界,上下尊卑的影子早就刻在了世人的脑子中。
站在一群梅花鹿前面,林子轩张开弓箭搭箭就射,一个一米多高的梅花鹿应声倒下,旁边的梅花鹿们一哄而散,不过林子轩知道这个梅花路不是他射死的,他亲眼看见自己的箭轻飘飘的从梅花鹿的脑袋上飞过,而那根深深没入梅花鹿体内的箭不是他现在的实力能够射出的,那些侍卫们全部都是后天九级,最起码能拉开千斤重弓,要是天生神力的话,就算是两千斤的弓也能拉开,在箭射入梅花鹿体内的时候,一百多斤的梅花鹿被震飞了两米远,这不是林子轩手中的那张轻飘飘的弓箭能够射出的。
“他妈的,要是老子能够有把巴特雷狙击枪,还能让他们在我眼前显摆,我一人就把这群梅花鹿给收拾了”林子轩看着身后十米处的一群人,挥挥手,开口道“把这只梅花鹿给我收拾好,我中午就吃它,你们自己自由活动”林子轩背着弓就向着一棵树下走去。
侍卫们尽管听从了林子轩的话,但是还是有一半的人出现在林子轩的视线之内,他们的使命就是照顾林子轩的安危,要是林子轩在他们的照顾下死亡,临江王府上上下下所有的人都会陪葬,这不是说笑的,在大商王朝立国的这三十万年来,这种事情已经出现了上百次,所以他们不得不小心。
林子轩一个人躺在树下,身下是一片蓬松的小草,头上的阳光全部都被树叶遮挡住。
林子轩在发愣,他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做,难道就这么一辈子声色犬马的度过,难道就不能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但是有意义的事情是什么呢?难道要去争夺皇帝身下的宝座,还是要努力地修炼成为人上人,但是这一切都有什么意义呢?人总是要死的。
林子轩有些迷茫,心烦意乱的林子轩站起来向着树林深处走去。
越过小溪,越过树林,出现在林子轩眼前的是一只白狼。
在林子轩眼前五六十米远的地方站着一只白色的狼,而林子轩转身回看,身后还没有一个侍卫的身影。
“妈妈咪的,看来老子这次要完蛋了,他妈的老天爷,送老子来这个世界难道就要让我喂狼的吗,最起码送老子一只AK也好,就算没有AK,给我一把伯莱塔92也行,哪怕最垃圾的五四手枪给我一把也行,最起码老子能够防身呐,哪像现在老子的安全一点都得不到保证”林子轩在心中责骂着无良的老天爷,也在期待着那只白狼能够离开。
但是事与愿违,白狼向着林子轩的方向走来。
林子轩一下子就颤抖了,上辈子是宅男,这辈子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胖子王爷,没有一点身手的他,估计就要完蛋了。
“老天爷,赐给我一把手枪吧,要是我能够把眼前的白狼杀死,我以后就该信你,再也不信上帝了,我天天烧香,年年拜贡,上天赐予我力量吧”林子轩抬头仰望,高声大喊。
林子轩的突然觉得手中重了一下,一个冰凉的感觉透过神经传递到了林子轩的大脑当中。
林子轩低头一看,一把黑色的,简陋的手枪出现在他的手中,逛遍了铁血军事论坛的他知道这就是五四手枪,仿制于前苏联的托卡列夫手枪,不过早就过时了,不过出现在林子轩的手中也不算是辱没了它,他会完成它的使命的,那就是把白狼打死,保护林子轩的安全。
“这才是人过的日子,以前的日子连猪狗过的都不如啊”男孩感慨的叹了几句。
“不过这个世界就是没有电脑,不知道我NBA的总决赛谁赢了,不知道一本道出新片了没有,不知道啊,这一切都和我没有关系了”男孩连续叹了好几口气。
高战,原本生活在地球上的一个宅男,过着一顿饱一顿好的日子,本来这种事情和他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但是那天晚上台风来了,整个天空都是雷声阵阵,看惯了网络小说的高战站在了阳台之上,对着风雨潇潇的黑暗高声大喊“我要穿越,我要重生,我要异能,我要奇遇……”高战不断地大声喊着,大师老天爷一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等到高战喊累了,站累了之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高战消失了,一下子就消失在他的房间里,尽管电脑上还在播放着一本道的最新大片,尽管房间里的电视上还在播放着高战最爱看的天天向上,但是这一切都和高战没有任何的关系了,他穿越了,他重生了。
醒过来的的高战发现自己躺在了一个金漆牙雕的红木大床上,床边还坐着两个**的萝莉,有一眼没一眼的看着高战,不过神情显得很憔悴,他们是这个身体的侍女,她们的一切都和高战的这副身体有很大的关系,高战活着她们才能活着,要是高战死了,她们也要跟着陪葬。
刚想说话的高战脑子里突然一疼,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信息,原来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叫林子轩【以后就叫做这个名字】是一个王朝的王爷,但是从小身体就不好,而且母亲原本是一个宫女,死的又早,林子轩很不得宠,所以两年前的时候在林子轩成年的时候就随便封了一个临江王,把林子轩打发到了临江城这个海滨城市。
为什么叫做临江城,原因是临江城紧紧地靠着大商王朝的第一大河洛河,但是无权无钱又不得宠的林子轩就离开了大商王朝的天京来到了这个商业十分发达的临江城。
原本就有些自卑的林子轩更受不了的是自己的修炼天赋,已经修炼十年的他到现在才达到第二级,可以说连一个女人都打不过,所以来到临江的林子轩身体越来越差越来越差,就在昨天的时候,林子轩在大街上逛街的时候竟然被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扔来的一颗石头给砸昏过去了,再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变了一个人。
从没有享受过贵族生活的林子轩在清醒了之后,便开始大大的享受生活,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开始享受起来,过着昏庸无道的生活,从上一个灵魂的信息来看,林子轩这辈子就这样了,只能当一个逍遥王爷,皇帝的宝座根本就没有他的戏,不说林子轩上边的九个哥哥,就是下边十几个弟弟都不是省油的灯,最起码皇后就生了三个嫡子,就算太子死了还有老四老十,林子轩既不是嫡子也不是长子,在这个以武立国的大商王朝,林子轩也没有修炼天赋,林子轩的出生原本就是一个意外,他那个已经记不清楚长相的父皇再一次酒后临幸了林子轩的母亲,一枪命中,但是自古红颜多薄命,在林子轩十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本来做一个逍遥王爷的对林子轩来说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但是时间一长林子轩就感觉有些无聊,就想找些乐子玩玩,从此大街上就出现了林子轩的身影,身后十来个侍卫充当打手,吃霸王餐调戏小姑娘,所有的纨绔子弟干的事情,林子轩都做了一遍除了没有抢几个漂亮女人回去暖床。
今天一早林子轩就骑上了那匹白色骏马要去打猎,声色犬马就是林子轩的写照,就像一个乞丐突然中了五百万之后就不知道该怎么花钱了,所以由着性子来,但是林子轩还算知道官逼民反这句话,所以林子轩做的还不算过分,最起码没有弄过人命出来。
骑上骏马,背着紫色云雕大弓,马背的旁边放着两盒一米长的翎羽箭,一律白色的硬羽,林子轩带着四五十个侍卫就直奔着城东外边的自己的封地,一座岛屿而去。
逍遥岛本来是不叫这个名字的,但是林子轩已经给他改了,而且还刻了一个大碑放在了海岸上,从临江城道海边有十公里,骑马也不过半个时辰,海边的码头上早早的就停靠着一个四层的巨大龙舟,差不多有六十米长,十几米宽。
从海边到逍遥岛上有二三十公里,一个小小的海峡间隔,这座海峡也被林子轩给改了名字,加勒比海峡,宅男林子轩用这名字来纪念那已经消失不见的加勒比的大片。
早晨的海风从远处吹来,林子轩站在四层上,独自眺望着远方的逍遥岛,心中的豪情不知不觉的就出现,张口就是一句唐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还没有登上高山的林子轩早就在脑海中描绘着一张登高望远的画面。
来到了岛上,巨大的岛屿给林子轩带来了深深地震撼,上百米的大树,林子轩以前只在电脑上见过,长度超过一米的巨大香蕉似的植物,直径在两米开外的巨大花朵,比自己还要高大的茅草都给林子轩带来不小的震撼,最震撼的还是林子轩在一片竹林当中发现了熊猫,黑白相间的熊猫一切都显得是那么的可爱。
看着高高的山顶,和皑皑白雪,林子轩就知道这个岛屿肯定很大,只有面积大,山的高度才能高,雪线最起码也得四千米。
“哦也,这个岛屿是我的了,这里的一切都是我的啦,我要在这里找一个风景幽美的地方建一栋别墅,养上几十个美女,天天乐不思蜀”林子轩在内心中大声呐喊。这也是林子轩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给自己定下的一个目标。
但是想来想去之后林子轩才发现自己的身体不是很好,按照这个世界的规律,一般的凡人也就能活一百岁,就算是能修炼的话也不过能活一百五十岁,但是现在的林子轩才修炼到后天第二级,距离巅峰的九级还差得远。
“看来以后要好好的修炼,只有修炼好了才能活得时间长,只有活的时间长了才能找到更多的美女,才能享受到更多的生活”林子轩暗暗定下一个人生目标。
“妈的,起点小说真不给力,不是说所有穿越的人都能获得一些好处的吗?为什么我一点好处都没有获得,难道我这一生都只能当一个逍遥王爷,万一皇帝要让我死该怎么办,难道我就要自杀吗?不,我要好好的修炼,打不过他们我就跑,从以前的记忆来看,这个世界叫做无极大世界,陆地的广阔不知边际,只是在这个世界的一个角落就有九个大的王朝,而且这九个王朝的附近还有些小的王国,附属国,大大小小的国家遍布在世界的一角。
相互敌视的国家几乎每一年都会发生战争,这些国家都是林子轩要考虑的,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以林子轩还是很仔细的思考了一些才做下决定,自己不能死,生活还没有享受完,就算皇帝让自己死,自己也要逃跑,哪能傻傻的去死。
思考了很多的林子轩不知道他的发愣身影已经被众多的侍卫们看在眼里,跟着一个没有前途的王爷,这辈子也只能这样了,只能期望这个王爷能对他们好一些,即使这个王爷再不受宠,但是毕竟是皇亲国戚,还是最正宗的皇子,尽管他没有了登基为帝的条件,但是在这个深受礼教影响的世界,上下尊卑的影子早就刻在了世人的脑子中。
站在一群梅花鹿前面,林子轩张开弓箭搭箭就射,一个一米多高的梅花鹿应声倒下,旁边的梅花鹿们一哄而散,不过林子轩知道这个梅花路不是他射死的,他亲眼看见自己的箭轻飘飘的从梅花鹿的脑袋上飞过,而那根深深没入梅花鹿体内的箭不是他现在的实力能够射出的,那些侍卫们全部都是后天九级,最起码能拉开千斤重弓,要是天生神力的话,就算是两千斤的弓也能拉开,在箭射入梅花鹿体内的时候,一百多斤的梅花鹿被震飞了两米远,这不是林子轩手中的那张轻飘飘的弓箭能够射出的。
“他妈的,要是老子能够有把巴特雷狙击枪,还能让他们在我眼前显摆,我一人就把这群梅花鹿给收拾了”林子轩看着身后十米处的一群人,挥挥手,开口道“把这只梅花鹿给我收拾好,我中午就吃它,你们自己自由活动”林子轩背着弓就向着一棵树下走去。
侍卫们尽管听从了林子轩的话,但是还是有一半的人出现在林子轩的视线之内,他们的使命就是照顾林子轩的安危,要是林子轩在他们的照顾下死亡,临江王府上上下下所有的人都会陪葬,这不是说笑的,在大商王朝立国的这三十万年来,这种事情已经出现了上百次,所以他们不得不小心。
林子轩一个人躺在树下,身下是一片蓬松的小草,头上的阳光全部都被树叶遮挡住。
林子轩在发愣,他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做,难道就这么一辈子声色犬马的度过,难道就不能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但是有意义的事情是什么呢?难道要去争夺皇帝身下的宝座,还是要努力地修炼成为人上人,但是这一切都有什么意义呢?人总是要死的。
林子轩有些迷茫,心烦意乱的林子轩站起来向着树林深处走去。
越过小溪,越过树林,出现在林子轩眼前的是一只白狼。
在林子轩眼前五六十米远的地方站着一只白色的狼,而林子轩转身回看,身后还没有一个侍卫的身影。
“妈妈咪的,看来老子这次要完蛋了,他妈的老天爷,送老子来这个世界难道就要让我喂狼的吗,最起码送老子一只AK也好,就算没有AK,给我一把伯莱塔92也行,哪怕最垃圾的五四手枪给我一把也行,最起码老子能够防身呐,哪像现在老子的安全一点都得不到保证”林子轩在心中责骂着无良的老天爷,也在期待着那只白狼能够离开。
但是事与愿违,白狼向着林子轩的方向走来。
林子轩一下子就颤抖了,上辈子是宅男,这辈子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胖子王爷,没有一点身手的他,估计就要完蛋了。
“老天爷,赐给我一把手枪吧,要是我能够把眼前的白狼杀死,我以后就该信你,再也不信上帝了,我天天烧香,年年拜贡,上天赐予我力量吧”林子轩抬头仰望,高声大喊。
林子轩的突然觉得手中重了一下,一个冰凉的感觉透过神经传递到了林子轩的大脑当中。
林子轩低头一看,一把黑色的,简陋的手枪出现在他的手中,逛遍了铁血军事论坛的他知道这就是五四手枪,仿制于前苏联的托卡列夫手枪,不过早就过时了,不过出现在林子轩的手中也不算是辱没了它,他会完成它的使命的,那就是把白狼打死,保护林子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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