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提炼血之力
结束了晚餐,两个人出来的时候,都是大大的松了口气。
“钥匙给你好啦,自己去看吧,我先回家!”
李小燕一出门就掏出宿舍的钥匙,丢给了秦风,逃也似的跑开。
秦风来不及阻止,只好道:“那……拜拜……”算是和她道别。
好在宿舍所在的位置,李小燕早早的告诉了秦风。
就算没有她带领,秦风自己也能找到地头。
桃源乡为外地来的官员,准备了两处住所,一处是一排两楼三底的小洋楼,另一处,是两栋普普通通的筒子楼。
秦风自然没有那么好的待遇,能够独占一座小洋楼,那是为乡党委书记、乡长他们准备的,他的级别,能在筒子楼里享受一个套一的单独住所,都已经是托了李小燕的福。
宿舍所在的筒子楼,在乡政府背后,一栋临街,另一栋被一处厂房包裹着。
走进宿舍楼的大院后,秦风才发现这里的布局有多狭窄。
整个院子里,没几处绿化,别说和省城,和县城都没法比。
看楼房的外观,倒像是新建没几年,走进楼道才知道,环境有多艰难。
秦风分到的宿舍在四楼,整栋筒子楼有六层,可一二楼的楼道灯,居然都是坏的。
而在楼梯的拐角处,居然还可以看到一些弃之不用的家具,如果不是秦风及时打开手机屏幕照明,没准就能撞上去。
到了自己的房间,打开灯,秦风发现,李小燕对自己还真是不错。
之前路过别人的房间,秦风也顺着亮着的灯光,往里面看了几眼的,全都是清水房不说,也没什么像样的家具,房间里摆着高低床,几个穿着背心、裤衩的年轻人挤在一起,不是打牌,就是看电视。
再看秦风的房间,墙面是粉刷过的,地面铺了瓷砖,家电齐全不说,卧室里居然还有一台小马力的空调。
房间很是整洁,显然前不久才打理过。
更让秦风意想不到的是,厨房里居然锅碗齐备,看模样,还都是没人用过的。
目睹这一幕,秦风意识到有些不对,想要给李小燕打电话问问,才发现自己忘记跟她要号码。
走进卧室,这种不对的感觉,更是几乎要冒出来。
木制的床架上面,摆着柔软的床垫,上面被单、被褥齐全,看规格,品级还不低。
随手把自己的双肩背包丢在一旁的椅子上,打定主意,明天抽空问问李小燕,秦风和衣躺在床上,仔细的回忆了一遍自己今天的经历。
短短一天的经历,让秦风感觉,比自己大学四年还要精彩,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有这么精彩的人生。
最值得秦风铭记的,是自己获得了“大血脉术”这神秘玄奇的东西。
一念及此,秦风顾不得回味自己今天的经历,连忙闭上双眼,去回忆“大血脉术”的内容。
初次尝试的结果,让秦风有些失望。
有关“大血脉术”的内容,那些金光闪闪的文字,就如同石沉大海一般,无论秦风如何努力,都无法呼唤出来。
秦风不死心,又尝试了好几次,结果也是一样,就好像一切都不是真实,只是他的梦境一般,始终不得其门而入。
“‘大血脉术’!‘大血脉术’!该死的,难不成要见血,才能激活?”
秦风愤愤的一锤床沿,突然间,一道灵光闪入脑海。
“难不成,要这样?”
想到就尝试,秦风连忙闭上双眼,去感觉自己的脉搏,感觉自己的血液流动。
果然,顺着脉搏的律动,感觉着血液的流淌,这一次,秦风成功的进入到“内视”状态。
他再次看到了那条汹涌奔流的血色长河,然后他再次用意念召唤“大血脉术”的时候,那些无论他之前如何努力,都不肯相应的金色文字,这一次全都乖乖的跳了出来,在他的视野里,组成一篇又一篇的闪耀篇章。
只是这些金色篇章,有些清晰,有些模糊。
最清晰的,是“大血脉术”的头一篇,也是总纲。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血脉承继,贯通阴阳。沥血为兵,惟快惟强……”
细细研读下去,在“大血脉术”的下面,是一篇歌诀,似乎是总纲,只是言辞晦涩,秦风虽然认识每一个字,却不解其意。
不用秦风刻意去记忆,这篇总纲,在他阅读过后,就如同镌刻在了他脑海里一般,深深的加入他的记忆中,只要略一回忆,就浮现在眼前,每一个字,都清晰的历历在目。
略过这篇总纲后,才是“大血脉术”的第一项应用:“化血为盾”。
原来,这“大血脉术”,真的是操纵血液的一篇玄奇功法,据总纲下面的蝇头小楷记载,传承久远,甚至能与传说中的龙族扯上关系。
对于这一点,秦风并没有怀疑,如果和龙族没有一点关系的话,这篇“大血脉术”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在霸下背负的碑文上面,而且还在见了自己的血后,就传承给了自己。
“化血为盾”,是“大血脉术”的第一项应用,可就是这一项应用,也需要秦风控制自己的血液,在体内运转一个周天,也就是九圈。
运行血液,而不是运行内力,单单只是看到这一点,秦风就有一种自己在练魔门神功的错觉,一点也不像是龙族秘传。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在秦风的脑子里闪了一下,这“大血脉术”对他来说,就如同一座未开发的巨大宝藏。
若是能够利用的好,说不定自己也有机会,一窥九大长老的位置。
哪怕“大血脉术”当真是魔功,秦风也会毫不犹豫的去修炼。
围绕着“化血为盾”这项秘术的,是一个简单的血液运行图案“大血脉术基础运行图”,只需要沿着人体的中轴线,运行一圈,就算是一个循环。
运行完九圈之后,就会拥有一种名为“血之力”的血液能量,凭借着这股血液能量,秦风就可以操纵自己的血液,让它们在体表聚集,把皮肤变硬,抵抗大力冲击。
“钥匙给你好啦,自己去看吧,我先回家!”
李小燕一出门就掏出宿舍的钥匙,丢给了秦风,逃也似的跑开。
秦风来不及阻止,只好道:“那……拜拜……”算是和她道别。
好在宿舍所在的位置,李小燕早早的告诉了秦风。
就算没有她带领,秦风自己也能找到地头。
桃源乡为外地来的官员,准备了两处住所,一处是一排两楼三底的小洋楼,另一处,是两栋普普通通的筒子楼。
秦风自然没有那么好的待遇,能够独占一座小洋楼,那是为乡党委书记、乡长他们准备的,他的级别,能在筒子楼里享受一个套一的单独住所,都已经是托了李小燕的福。
宿舍所在的筒子楼,在乡政府背后,一栋临街,另一栋被一处厂房包裹着。
走进宿舍楼的大院后,秦风才发现这里的布局有多狭窄。
整个院子里,没几处绿化,别说和省城,和县城都没法比。
看楼房的外观,倒像是新建没几年,走进楼道才知道,环境有多艰难。
秦风分到的宿舍在四楼,整栋筒子楼有六层,可一二楼的楼道灯,居然都是坏的。
而在楼梯的拐角处,居然还可以看到一些弃之不用的家具,如果不是秦风及时打开手机屏幕照明,没准就能撞上去。
到了自己的房间,打开灯,秦风发现,李小燕对自己还真是不错。
之前路过别人的房间,秦风也顺着亮着的灯光,往里面看了几眼的,全都是清水房不说,也没什么像样的家具,房间里摆着高低床,几个穿着背心、裤衩的年轻人挤在一起,不是打牌,就是看电视。
再看秦风的房间,墙面是粉刷过的,地面铺了瓷砖,家电齐全不说,卧室里居然还有一台小马力的空调。
房间很是整洁,显然前不久才打理过。
更让秦风意想不到的是,厨房里居然锅碗齐备,看模样,还都是没人用过的。
目睹这一幕,秦风意识到有些不对,想要给李小燕打电话问问,才发现自己忘记跟她要号码。
走进卧室,这种不对的感觉,更是几乎要冒出来。
木制的床架上面,摆着柔软的床垫,上面被单、被褥齐全,看规格,品级还不低。
随手把自己的双肩背包丢在一旁的椅子上,打定主意,明天抽空问问李小燕,秦风和衣躺在床上,仔细的回忆了一遍自己今天的经历。
短短一天的经历,让秦风感觉,比自己大学四年还要精彩,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有这么精彩的人生。
最值得秦风铭记的,是自己获得了“大血脉术”这神秘玄奇的东西。
一念及此,秦风顾不得回味自己今天的经历,连忙闭上双眼,去回忆“大血脉术”的内容。
初次尝试的结果,让秦风有些失望。
有关“大血脉术”的内容,那些金光闪闪的文字,就如同石沉大海一般,无论秦风如何努力,都无法呼唤出来。
秦风不死心,又尝试了好几次,结果也是一样,就好像一切都不是真实,只是他的梦境一般,始终不得其门而入。
“‘大血脉术’!‘大血脉术’!该死的,难不成要见血,才能激活?”
秦风愤愤的一锤床沿,突然间,一道灵光闪入脑海。
“难不成,要这样?”
想到就尝试,秦风连忙闭上双眼,去感觉自己的脉搏,感觉自己的血液流动。
果然,顺着脉搏的律动,感觉着血液的流淌,这一次,秦风成功的进入到“内视”状态。
他再次看到了那条汹涌奔流的血色长河,然后他再次用意念召唤“大血脉术”的时候,那些无论他之前如何努力,都不肯相应的金色文字,这一次全都乖乖的跳了出来,在他的视野里,组成一篇又一篇的闪耀篇章。
只是这些金色篇章,有些清晰,有些模糊。
最清晰的,是“大血脉术”的头一篇,也是总纲。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血脉承继,贯通阴阳。沥血为兵,惟快惟强……”
细细研读下去,在“大血脉术”的下面,是一篇歌诀,似乎是总纲,只是言辞晦涩,秦风虽然认识每一个字,却不解其意。
不用秦风刻意去记忆,这篇总纲,在他阅读过后,就如同镌刻在了他脑海里一般,深深的加入他的记忆中,只要略一回忆,就浮现在眼前,每一个字,都清晰的历历在目。
略过这篇总纲后,才是“大血脉术”的第一项应用:“化血为盾”。
原来,这“大血脉术”,真的是操纵血液的一篇玄奇功法,据总纲下面的蝇头小楷记载,传承久远,甚至能与传说中的龙族扯上关系。
对于这一点,秦风并没有怀疑,如果和龙族没有一点关系的话,这篇“大血脉术”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在霸下背负的碑文上面,而且还在见了自己的血后,就传承给了自己。
“化血为盾”,是“大血脉术”的第一项应用,可就是这一项应用,也需要秦风控制自己的血液,在体内运转一个周天,也就是九圈。
运行血液,而不是运行内力,单单只是看到这一点,秦风就有一种自己在练魔门神功的错觉,一点也不像是龙族秘传。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在秦风的脑子里闪了一下,这“大血脉术”对他来说,就如同一座未开发的巨大宝藏。
若是能够利用的好,说不定自己也有机会,一窥九大长老的位置。
哪怕“大血脉术”当真是魔功,秦风也会毫不犹豫的去修炼。
围绕着“化血为盾”这项秘术的,是一个简单的血液运行图案“大血脉术基础运行图”,只需要沿着人体的中轴线,运行一圈,就算是一个循环。
运行完九圈之后,就会拥有一种名为“血之力”的血液能量,凭借着这股血液能量,秦风就可以操纵自己的血液,让它们在体表聚集,把皮肤变硬,抵抗大力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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