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文房四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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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明月升上天空。泥点小人们又吃了一些任强带回的果子,唧唧咋咋地回自己窝棚睡觉去了。
自穿越一来,任强还没有睡觉的感觉,也不愿意一个人在窝棚里呆着。过去身为草木,每晚吸收月光光华。今日化成人形,这月光光华对自己还有没有作用呢?
任强静静地坐在化身前的那丛蔷薇处,体验着天地灵气对自身的影响。同时用肉眼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化形以后,那丛陪伴了自己万千年的茂盛蔷薇,消失的无影无踪。难道它们都转形到自己的身体里了?可是,那几支落上泥点的枝茎为什么保留了下来呢?
任强心里这么一想,不由的用眼扫了一下那几支枝茎。
月光下,蔷薇枝茎静静地躺在他身边的土地上,浅红色的花朵上泛着银白色的光华,好像有一层流动的水银包裹在周围。
任强感到奇怪,忙走过去拿起观看。枝茎共有四条,入手感到柔韧异常,似乎有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任强想起自己以前看玄幻小说,说化形后遗留的东西,还是本体的一部分。可随本体意念转化任何法宝,为本体服务。
“转化什么呢?”
任强举着枝茎心里琢磨:后世的自己不过是一文弱书生,只识笔墨纸张和电脑,哪里动过刀枪棍棒!
如今穿越到洪荒,这里妖兽横行,仙人来往,武力制胜,要想在这里生存,身上没有几件法宝还真不行。
可是,自己刚刚化形,还真不知道什么样的法宝用着顺手?!
思来想去,也想不出法宝的名称和模样。
听孔宣说,鸿钧在分宝崖上把红绣球给了女娲,红绣球乃定情之物,丝绣柔软娟秀,不也是先天灵宝级别嘛!可见,灵宝不一定非得硬邦邦能杀能砍的刀枪剑戟。
干脆,就按自己最喜欢的物件转化得了。
望着手中枝茎,任强想象着自己最喜欢的东西。由于后世除了写文章就是看书,最喜欢的也就是笔墨纸张了。这些在洪荒之中,绝对没处去买!
中国远古的时候,人们的书写工具是笔、墨、纸、砚,被誉为“文房四宝”。四样各有各的用途,各有各的讲究,所谓“名砚清水,古墨新发,惯用之笔,陈旧之纸”,合起来是整个一套。再写出独特的方块汉字,综合成为中华民族独特的传统书法艺术。它不但可以自我欣赏,而是越来越得到了世界各国人们的瞩目、珍爱。
想到这里,任强心胸豁然开朗:对,就用这四支枝茎,转化为笔、墨、纸、砚,日后自己也好用来写文章。
任强心里这么一想,脑海里立马出现了一支以前练毛笔书法时用过的毛笔。意念刚动,一支枝茎在任强手上眨眼间变成了一支竹管狼毫毛笔。
任强大喜。心道变化竟然如此快。看来玄幻小说虽然云遮雾罩,却能给人以启迪,教人少走许多弯路。
任强一鼓作气,把剩余的三支都转化成自己熟悉的墨、纸、砚台。
任强却不知,他本体乃蔷薇,终日里吸收天地灵气,又保护过孔宣和小青龙比子。孔宣乃后世的孔子;比子是后世的比干,都是大能之人、将相之才。天道自然降功德于他。后又加上造人之功德,虽然很少,意义重大。故此枝茎却是进入后天灵宝之流了。只是此时任强法力尚浅,对其威力还不能完全认识。
任强望着面前的笔、墨、纸、砚,瞅瞅这个,抚抚那个,高兴得不能自禁。在心里赞叹后世远古祖先的发明创造。
据传,毛笔是由战国时期的秦国大将蒙恬发明的。
公元前2年,秦国大将蒙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双方打得非常激烈,战争拖了很长时间。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秦王。那时,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然后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的,书写速度很慢。蒙恬虽是个武将,却有着满肚子的文采。用上面说的那种笔写战况报告,常影响他的思绪。那种笔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写不了几个字就得停下来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会把非常贵重的绢给弄脏了。蒙恬以前就萌生过改造笔的念头,这次要写大量的战况报告,这个愿望就越来越强烈了。
战争的间隙中,蒙恬喜欢到野外去打猎。有一天,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军营。由于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沉的,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笔来写字,不是更好吗?”
回到营房之后,蒙恬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绢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的,不像样子。蒙恬又试了几次,还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块绢也给浪费了。一气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
蒙恬并不甘心失败,仍然抽时间琢磨其他别的改进方式。几天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这一天,他走出营房,想透透新鲜空气。走过山石坑时,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笔”。蒙恬将它捡了起来,用手指捏了捏兔毛,发现兔毛湿源源的,毛色变得更白更柔软了。蒙恬大受启发,马上跑回营房将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这时竟变得非常“听话”,吸足了墨汁,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圆润起来。原来,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变得柔顺起来。由于这支笔是由竹管和兔毛组成的,蒙恬就在当时流行的笔名“聿”字上加了个“竹”字头,“笔”字是后来的简化体。
蒙恬创造了毛笔,被秦始皇封诸管城,号曰管城子。由此,“管城”、“管城子”、“中书君”、“毛先生”等,作为笔的雅号在文人中传开了。
“如今咱俩相遇在洪荒,我又给你起个什么名字呢?”任强望着竹管狼毫毛笔喃喃自语。
一阵清凉芬芳气息传来。任强往四周看了看,并没有花朵开放。那,香气是从哪里飘出来的?
任强仔细嗅了嗅,噢,原来是面前的——墨!
墨能发出香气?
任强拿起来,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嘿,还真是它的事。
“难道是块药墨?”(未完待续)
一轮明月升上天空。泥点小人们又吃了一些任强带回的果子,唧唧咋咋地回自己窝棚睡觉去了。
自穿越一来,任强还没有睡觉的感觉,也不愿意一个人在窝棚里呆着。过去身为草木,每晚吸收月光光华。今日化成人形,这月光光华对自己还有没有作用呢?
任强静静地坐在化身前的那丛蔷薇处,体验着天地灵气对自身的影响。同时用肉眼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化形以后,那丛陪伴了自己万千年的茂盛蔷薇,消失的无影无踪。难道它们都转形到自己的身体里了?可是,那几支落上泥点的枝茎为什么保留了下来呢?
任强心里这么一想,不由的用眼扫了一下那几支枝茎。
月光下,蔷薇枝茎静静地躺在他身边的土地上,浅红色的花朵上泛着银白色的光华,好像有一层流动的水银包裹在周围。
任强感到奇怪,忙走过去拿起观看。枝茎共有四条,入手感到柔韧异常,似乎有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任强想起自己以前看玄幻小说,说化形后遗留的东西,还是本体的一部分。可随本体意念转化任何法宝,为本体服务。
“转化什么呢?”
任强举着枝茎心里琢磨:后世的自己不过是一文弱书生,只识笔墨纸张和电脑,哪里动过刀枪棍棒!
如今穿越到洪荒,这里妖兽横行,仙人来往,武力制胜,要想在这里生存,身上没有几件法宝还真不行。
可是,自己刚刚化形,还真不知道什么样的法宝用着顺手?!
思来想去,也想不出法宝的名称和模样。
听孔宣说,鸿钧在分宝崖上把红绣球给了女娲,红绣球乃定情之物,丝绣柔软娟秀,不也是先天灵宝级别嘛!可见,灵宝不一定非得硬邦邦能杀能砍的刀枪剑戟。
干脆,就按自己最喜欢的物件转化得了。
望着手中枝茎,任强想象着自己最喜欢的东西。由于后世除了写文章就是看书,最喜欢的也就是笔墨纸张了。这些在洪荒之中,绝对没处去买!
中国远古的时候,人们的书写工具是笔、墨、纸、砚,被誉为“文房四宝”。四样各有各的用途,各有各的讲究,所谓“名砚清水,古墨新发,惯用之笔,陈旧之纸”,合起来是整个一套。再写出独特的方块汉字,综合成为中华民族独特的传统书法艺术。它不但可以自我欣赏,而是越来越得到了世界各国人们的瞩目、珍爱。
想到这里,任强心胸豁然开朗:对,就用这四支枝茎,转化为笔、墨、纸、砚,日后自己也好用来写文章。
任强心里这么一想,脑海里立马出现了一支以前练毛笔书法时用过的毛笔。意念刚动,一支枝茎在任强手上眨眼间变成了一支竹管狼毫毛笔。
任强大喜。心道变化竟然如此快。看来玄幻小说虽然云遮雾罩,却能给人以启迪,教人少走许多弯路。
任强一鼓作气,把剩余的三支都转化成自己熟悉的墨、纸、砚台。
任强却不知,他本体乃蔷薇,终日里吸收天地灵气,又保护过孔宣和小青龙比子。孔宣乃后世的孔子;比子是后世的比干,都是大能之人、将相之才。天道自然降功德于他。后又加上造人之功德,虽然很少,意义重大。故此枝茎却是进入后天灵宝之流了。只是此时任强法力尚浅,对其威力还不能完全认识。
任强望着面前的笔、墨、纸、砚,瞅瞅这个,抚抚那个,高兴得不能自禁。在心里赞叹后世远古祖先的发明创造。
据传,毛笔是由战国时期的秦国大将蒙恬发明的。
公元前2年,秦国大将蒙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双方打得非常激烈,战争拖了很长时间。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秦王。那时,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然后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的,书写速度很慢。蒙恬虽是个武将,却有着满肚子的文采。用上面说的那种笔写战况报告,常影响他的思绪。那种笔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写不了几个字就得停下来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会把非常贵重的绢给弄脏了。蒙恬以前就萌生过改造笔的念头,这次要写大量的战况报告,这个愿望就越来越强烈了。
战争的间隙中,蒙恬喜欢到野外去打猎。有一天,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军营。由于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沉的,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笔来写字,不是更好吗?”
回到营房之后,蒙恬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绢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的,不像样子。蒙恬又试了几次,还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块绢也给浪费了。一气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
蒙恬并不甘心失败,仍然抽时间琢磨其他别的改进方式。几天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这一天,他走出营房,想透透新鲜空气。走过山石坑时,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笔”。蒙恬将它捡了起来,用手指捏了捏兔毛,发现兔毛湿源源的,毛色变得更白更柔软了。蒙恬大受启发,马上跑回营房将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这时竟变得非常“听话”,吸足了墨汁,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圆润起来。原来,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变得柔顺起来。由于这支笔是由竹管和兔毛组成的,蒙恬就在当时流行的笔名“聿”字上加了个“竹”字头,“笔”字是后来的简化体。
蒙恬创造了毛笔,被秦始皇封诸管城,号曰管城子。由此,“管城”、“管城子”、“中书君”、“毛先生”等,作为笔的雅号在文人中传开了。
“如今咱俩相遇在洪荒,我又给你起个什么名字呢?”任强望着竹管狼毫毛笔喃喃自语。
一阵清凉芬芳气息传来。任强往四周看了看,并没有花朵开放。那,香气是从哪里飘出来的?
任强仔细嗅了嗅,噢,原来是面前的——墨!
墨能发出香气?
任强拿起来,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嘿,还真是它的事。
“难道是块药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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