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龙胆紫
我写不出来了。思维可怜的枯竭。我开始忙乱的翻看从前自己写过的东西,试图从其中找到一些突破点;翻看别人寄给我的评论,在网上与几个关注我的人交谈,希冀可以获得一点启发;并大量的阅读别人的作品,看别人推荐的电影。可是于事无补。
这种情况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但是这一次仿佛来的格外突然并且猛烈,我招架不住。幸而做广告宣传的稿费还可以维持我的生活,否则,我真的面临饥寒交迫的窘境。
莫名其妙的有了想涂指甲油的念头。二十一岁韶华,我依旧淡妆如同素颜,穿的洗得褪色的牛仔裤和宽松的圆领T恤,俨然还是学生装扮,只是我的眼神不再无邪。收藏了许多乱七八糟的项链坠饰,有鱼骨和刻着甲骨文的牛角,还有许多细镯和手链。
一切都很随意。任何饰物都可能被我用来搭配,尽管不和谐。而我也只是在深夜无眠的时候这样不讲常理。白天一切归位,我只保留我那粉紫色的玛瑙手镯和玫瑰图纹的银质戒指。
夜幕再次洗涤喧嚣的城市,宛若白天的城市是慵懒的,夕阳残血后才渐渐从混沌中苏醒,当霓虹开始发出光辉,它便焕发出惊人的活力。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的时候,我出了门,想探寻点什么却漫无目的。我想把指甲染成黑色,或者纯白。并且这种念头非常强烈。
在休闲饰品店里看到一只小巧可爱的瓶子,相对于其他颜色,它看起来是浓郁黑暗的,有一些增亮的粉状物质,我喜欢这个颜色,并当即买了下来,除了价钱什么也没多问。因为很久没有自己涂过,我让店员帮我涂满十指。然而当她为我涂满后我对着灯光欣赏时才发现,这瓶不是黑色,而是龙胆紫。
阴郁的紫像流干了的血凝结成块状的颜色,深邃而又充满了毒性,让人看了便不自觉的联想到邪恶,还有剧痛的回忆。
吹着凉爽的晚风走过不太热闹的街道,看马路上来往穿梭的车辆,时而道路拥挤,时而通畅,那些过马路的人的言语在我听来都像是呢喃,带着些许牢骚与怨念。街边的专卖店不约而同的准备打烊,周围的一些人似乎开始变得有些行色匆匆,准备归去。而我还清闲的游荡。因为至少这一段时间我无事可做。
靠近公路十字路口是灯火阑珊的地方,驻足的行人却也最少。夜晚到处都是灯火霓虹,人们却莫名的喜欢去昏暗的地方。
然而我看见那里有一个黑色的影子,是流浪歌手。并不高大但配着吉他却给人感觉英俊,并且孤独。我断定其中还有忧伤。
他的声音有磁性,仿佛温柔却又不失铿锵,低沉而又深沉。潇洒的刘海遮住了他的前额,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但这张脸却真的很英俊,黄而黑的肤色在夜色下显得格外忧郁落寞。这会只有我一个听众,正对着他那家医药店的正在打电话柜台小姐时不时显露出眉飞色舞的神情,想必是不会把任何注意力放在这里的。
他弹的是我没有听过的歌,有点田园风格。在路边或者地下通道抱着吉他唱歌的人的旋律总让人以为是他们自己原创的,但是有时候他们确实也会唱一些时*行的或者年代久远了的老歌。要么是消遣,要么,就像我一样,偶尔的才思枯竭而聊以发泄。
他怀里的是一把很旧了的吉他,琴弦多余部分甚至已经飞离了出来,像女生垂下的长发偶尔飘扬的几根发丝。琴面有一个缺口,但完全没有影响音质,想必它完好无损的时候其实是价格不菲的。然而他演奏的技术是很高明的。我凑近了他。他眯着眼睛,微微皱着眉头,深情并且投入的用脚打着拍子,时不时的晃动身体。然而,这是他一个人的演唱。不对,还有我作他的听者。
我没有离开,而是一直站在了那里,等他唱完,街道已经冷清了。他蹲下来随意的翻弄吉他袋子,数里面的硬笔和纸钱。为数不多。他抬头冲我笑笑,我才与他明亮却幽深的眼神交汇。是个长相迷人的男子。
“是你自己写的歌么。”我弯下腰来问他。
“是原来写的。现在我很少写了。”他笑着回答,一边收拾吉他。
“你每天都在这里么?原来没印象呢。”
“我可能出现在这个城市的任何角落。但是像这样唱歌的人,这个城市却又不止我一个。”
他站了起来,吉他背在右肩上,准备离去的时候我问:“我可以请你唱首歌么。”
“或许可以。但是后天我就准备走了。”
“离开这里,还是离开这个城市?”
“我一路北上,在这里停留了很久了,该离开了。”
“那么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么。我喜欢你的歌。”
他右边嘴角上扬了一个浅浅的弧度,扭过头来冲我笑了笑便准备离去。我除了勉强微笑以外再没有别的言辞或是举止可以用来回应。有时候我们就是这样面对离别的,极度无可奈何的,不是么。可是他走了几步,还是回过了头来示意我,我跟了上去。两人并行在孤寂了的街道上。
“残血悄然染尽一地鲜红,你的冰冷丝毫带不走我的心痛,你的歌好像都是为了祭奠爱情,是不是这样的?”我很冒昧的问了一句。
“呵呵。是的。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已经释怀,但是还是会忍不住弹奏那些旋律。”
“就像写字,想脱离却总是逃离不了那些内容。”
然后我们都笑出声来,他作了自我介绍。他叫狄朗,二十四岁,流浪歌手。我问他这样唱歌真的可以填饱肚子么,他却欣慰的说:“其实不必太考虑住宿的问题,我们这样的人总有地方可以过夜的。至于温饱问题,每天虽然挣得不多,但是还是可以保证一顿丰盛的午餐的。”
我伸出手来作自我介绍,告诉他我是卖字的人,但是也听音乐。他很大方的握住了,厚实而温暖的手掌。在我准备抽出手的时候他却不放,抓着我的手看了半天。
“你的指甲油是什么颜色?不像黑色啊。”
“龙胆紫。呵呵,很奇怪么?”
他沉默了半晌,仔细端详了一番说:“没有,只是比较特别。”
我们走上了人行天桥。或许天桥是夜晚最安宁的地方,车辆抑或高楼建筑都仿佛离自己很遥远,虽然自己仍然处在它们中间。此时只是与夜风更亲密。
我没有问他是否想通过这样流浪的唱歌成名,没有问他的梦想。这是一个敏感并且太不适合提及的话题。我们都很默契。有一些歌手,像伍佰,确实可以通过在街边纵情的唱歌而被人发掘并且步入他们的音乐之路,然而,还有一种人是不需要成名的,只要允许他们唱歌就好。但是眼前的狄朗想选择哪条路,我不需要知道。他演唱的时候很轻那么专注、从容,遗忘了所有人,他是享受的歌唱的,至于能否成名那都不再重要。即便他真的是处心积虑的想要为自己埋下人气又有什么不对,纵使他是以成名为目的,伯乐出现的时机也不是他所能够把握的,所以,只要唱歌就好。这是不需要谈论的话题。
“你好像很懂音乐。”他转过身来问我。
“因为我也学过弹吉他,但却并没有坚持下来。编过一些旋律的片段,但都太稚嫩了,甚至来不及填词就已经被忘记。”
“我也会忘记自己的歌。所谓旋律也不过是一种感觉。”
“你好像也很会写东西。你的歌词平淡却藏着深深的伤痛。”
他用胳膊撑在栏杆上,整个人俯下去,良久又抬了起来,脸上依旧云淡风轻,仿佛随时可以微笑。“那也是原来的事情了。”
是爱情。否则还能是什么呢。一个人可以保守的秘密除了亲人给予的痛苦之外印象最深刻的无外乎便是爱情。青春的伤痕事后看起来是微不足道的,但人们却解释不清楚为什么关于那些的记忆总是那么深刻。
他问我为什么写。我诚实的告诉了他。因为与前男友的相恋让我视写作为生命,因为我暗恋前男友的文。我喜欢写,慢慢的就发展到靠写作为生了。即便分手,不再拥有爱情,可是我依旧写,仿佛不受感情伤害的影响。他抛开了我,追寻他的自由,我难过却也获得了自由。没什么不好。只是我时常失眠,有时候就会控住不住想起曾经我们之间的事情。那些亲密无间,那些误会与和解。
他笑了笑,以一种优雅的沧桑。
然后我问他为什么唱。他点了一支烟,说:“也无非是那些故事。”
狄朗从南方一个小城出发,一直漂泊到这里,这个位于长江一带的城市。他说,他的她也很会写,常为他创作歌词,他的很多歌其实是他们合作完成的,他很有作曲和演唱的天分。曾经是校园里令人羡慕的一对恋人和情侣歌手。很巧的是,他们的组合名字就叫做“龙胆紫”。
他一直想靠写歌和演唱为生。因为天性喜欢流浪放逐,所以一直有想当流浪歌手的念头。然而他毕竟也是读大学的,并且是就业前景不错的专业。女友希望他们的组合和创作可以一直维持,但并不想他去当流浪歌手,而只想两人将来干专业对口的工作。要做就去通过正式的参赛选拔证明自己的实力,当名正言顺的公认的歌手。可是这违背了他的意愿。因为不管有没有希望,娱乐圈的人都是不自由的。他不想。
在这一点上他们是有分歧的,但是他们没有争吵,而只是冷战。然而冷战比争吵来的可怕汹涌。冷战了一个多月,他只靠女友同寝的同学来获得她的消息。而她也是从别人那里问起他的近况。他打电话给她,她不接。她说,希望他考虑清楚。
后来他想向女友妥协,便打了她同寝同学的电话,让同学用扬声器让她听见。他说他想清楚了,向她认错,希望约她出来。他们在电话里重归于好了。
次日女友穿着深蓝色的套装出来,他在一个路口等着她。看到她出现了,他兴奋地挥了挥手,她腼腆的笑了加快了步子。然而就在她加快步子的时候旁边一栋正在装修的建筑的高层突然落下,刚好砸中了她。路人都惊呆了,他更是站在那里惊愕地顿时全身僵硬。然后他奋力奔向她,穿过人群,他看见她的身体被压在钢筋下面,从飘逸的长发*出鲜红的血。她深蓝色的领口被染成了龙胆紫。
“对不起。”我向他道歉。
“没事的。我们已经和解了不是么。那是场意外。”然后他无力苍凉的笑了。我看到了他划过面庞的泪痕,他没有伸手去擦拭。也确实没有必要掩饰。
“我看到你的指甲油,其实是因为……”他再次牵起我的手。
“我们不要说这些了吧。”我赶忙打住话题,我不忍他回想起那一幕血色。
“不。其实,她最喜欢用的指甲油,也是龙胆紫。”
我们很久都没再说话,却也没有去别的地方。然而之后还是打破了沉默。他开始跟我讲他一路到这里的所见所闻,气氛有所缓和。原来我们去过一些相同的地方,都是一些发达但并不喧嚣,不至于*乌烟瘴气的城市,干净安宁并且祥和。
一直待到快接近拂晓。他抽了很多烟,我没有制止。
“再见了。很高兴认识你。”他握起了我的手说。这次的笑容是温暖的。
“我也是。你保重。”我微笑着,与他对视。
即将转身时他说:“我想拥抱你一下。没有人听过我的故事。”
于是我们拥抱了,温暖的,紧紧地。
之后他再一次牵起我的手,注视了一会才离去。
我知道,他依旧想念龙胆紫。
这种情况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但是这一次仿佛来的格外突然并且猛烈,我招架不住。幸而做广告宣传的稿费还可以维持我的生活,否则,我真的面临饥寒交迫的窘境。
莫名其妙的有了想涂指甲油的念头。二十一岁韶华,我依旧淡妆如同素颜,穿的洗得褪色的牛仔裤和宽松的圆领T恤,俨然还是学生装扮,只是我的眼神不再无邪。收藏了许多乱七八糟的项链坠饰,有鱼骨和刻着甲骨文的牛角,还有许多细镯和手链。
一切都很随意。任何饰物都可能被我用来搭配,尽管不和谐。而我也只是在深夜无眠的时候这样不讲常理。白天一切归位,我只保留我那粉紫色的玛瑙手镯和玫瑰图纹的银质戒指。
夜幕再次洗涤喧嚣的城市,宛若白天的城市是慵懒的,夕阳残血后才渐渐从混沌中苏醒,当霓虹开始发出光辉,它便焕发出惊人的活力。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的时候,我出了门,想探寻点什么却漫无目的。我想把指甲染成黑色,或者纯白。并且这种念头非常强烈。
在休闲饰品店里看到一只小巧可爱的瓶子,相对于其他颜色,它看起来是浓郁黑暗的,有一些增亮的粉状物质,我喜欢这个颜色,并当即买了下来,除了价钱什么也没多问。因为很久没有自己涂过,我让店员帮我涂满十指。然而当她为我涂满后我对着灯光欣赏时才发现,这瓶不是黑色,而是龙胆紫。
阴郁的紫像流干了的血凝结成块状的颜色,深邃而又充满了毒性,让人看了便不自觉的联想到邪恶,还有剧痛的回忆。
吹着凉爽的晚风走过不太热闹的街道,看马路上来往穿梭的车辆,时而道路拥挤,时而通畅,那些过马路的人的言语在我听来都像是呢喃,带着些许牢骚与怨念。街边的专卖店不约而同的准备打烊,周围的一些人似乎开始变得有些行色匆匆,准备归去。而我还清闲的游荡。因为至少这一段时间我无事可做。
靠近公路十字路口是灯火阑珊的地方,驻足的行人却也最少。夜晚到处都是灯火霓虹,人们却莫名的喜欢去昏暗的地方。
然而我看见那里有一个黑色的影子,是流浪歌手。并不高大但配着吉他却给人感觉英俊,并且孤独。我断定其中还有忧伤。
他的声音有磁性,仿佛温柔却又不失铿锵,低沉而又深沉。潇洒的刘海遮住了他的前额,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但这张脸却真的很英俊,黄而黑的肤色在夜色下显得格外忧郁落寞。这会只有我一个听众,正对着他那家医药店的正在打电话柜台小姐时不时显露出眉飞色舞的神情,想必是不会把任何注意力放在这里的。
他弹的是我没有听过的歌,有点田园风格。在路边或者地下通道抱着吉他唱歌的人的旋律总让人以为是他们自己原创的,但是有时候他们确实也会唱一些时*行的或者年代久远了的老歌。要么是消遣,要么,就像我一样,偶尔的才思枯竭而聊以发泄。
他怀里的是一把很旧了的吉他,琴弦多余部分甚至已经飞离了出来,像女生垂下的长发偶尔飘扬的几根发丝。琴面有一个缺口,但完全没有影响音质,想必它完好无损的时候其实是价格不菲的。然而他演奏的技术是很高明的。我凑近了他。他眯着眼睛,微微皱着眉头,深情并且投入的用脚打着拍子,时不时的晃动身体。然而,这是他一个人的演唱。不对,还有我作他的听者。
我没有离开,而是一直站在了那里,等他唱完,街道已经冷清了。他蹲下来随意的翻弄吉他袋子,数里面的硬笔和纸钱。为数不多。他抬头冲我笑笑,我才与他明亮却幽深的眼神交汇。是个长相迷人的男子。
“是你自己写的歌么。”我弯下腰来问他。
“是原来写的。现在我很少写了。”他笑着回答,一边收拾吉他。
“你每天都在这里么?原来没印象呢。”
“我可能出现在这个城市的任何角落。但是像这样唱歌的人,这个城市却又不止我一个。”
他站了起来,吉他背在右肩上,准备离去的时候我问:“我可以请你唱首歌么。”
“或许可以。但是后天我就准备走了。”
“离开这里,还是离开这个城市?”
“我一路北上,在这里停留了很久了,该离开了。”
“那么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么。我喜欢你的歌。”
他右边嘴角上扬了一个浅浅的弧度,扭过头来冲我笑了笑便准备离去。我除了勉强微笑以外再没有别的言辞或是举止可以用来回应。有时候我们就是这样面对离别的,极度无可奈何的,不是么。可是他走了几步,还是回过了头来示意我,我跟了上去。两人并行在孤寂了的街道上。
“残血悄然染尽一地鲜红,你的冰冷丝毫带不走我的心痛,你的歌好像都是为了祭奠爱情,是不是这样的?”我很冒昧的问了一句。
“呵呵。是的。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已经释怀,但是还是会忍不住弹奏那些旋律。”
“就像写字,想脱离却总是逃离不了那些内容。”
然后我们都笑出声来,他作了自我介绍。他叫狄朗,二十四岁,流浪歌手。我问他这样唱歌真的可以填饱肚子么,他却欣慰的说:“其实不必太考虑住宿的问题,我们这样的人总有地方可以过夜的。至于温饱问题,每天虽然挣得不多,但是还是可以保证一顿丰盛的午餐的。”
我伸出手来作自我介绍,告诉他我是卖字的人,但是也听音乐。他很大方的握住了,厚实而温暖的手掌。在我准备抽出手的时候他却不放,抓着我的手看了半天。
“你的指甲油是什么颜色?不像黑色啊。”
“龙胆紫。呵呵,很奇怪么?”
他沉默了半晌,仔细端详了一番说:“没有,只是比较特别。”
我们走上了人行天桥。或许天桥是夜晚最安宁的地方,车辆抑或高楼建筑都仿佛离自己很遥远,虽然自己仍然处在它们中间。此时只是与夜风更亲密。
我没有问他是否想通过这样流浪的唱歌成名,没有问他的梦想。这是一个敏感并且太不适合提及的话题。我们都很默契。有一些歌手,像伍佰,确实可以通过在街边纵情的唱歌而被人发掘并且步入他们的音乐之路,然而,还有一种人是不需要成名的,只要允许他们唱歌就好。但是眼前的狄朗想选择哪条路,我不需要知道。他演唱的时候很轻那么专注、从容,遗忘了所有人,他是享受的歌唱的,至于能否成名那都不再重要。即便他真的是处心积虑的想要为自己埋下人气又有什么不对,纵使他是以成名为目的,伯乐出现的时机也不是他所能够把握的,所以,只要唱歌就好。这是不需要谈论的话题。
“你好像很懂音乐。”他转过身来问我。
“因为我也学过弹吉他,但却并没有坚持下来。编过一些旋律的片段,但都太稚嫩了,甚至来不及填词就已经被忘记。”
“我也会忘记自己的歌。所谓旋律也不过是一种感觉。”
“你好像也很会写东西。你的歌词平淡却藏着深深的伤痛。”
他用胳膊撑在栏杆上,整个人俯下去,良久又抬了起来,脸上依旧云淡风轻,仿佛随时可以微笑。“那也是原来的事情了。”
是爱情。否则还能是什么呢。一个人可以保守的秘密除了亲人给予的痛苦之外印象最深刻的无外乎便是爱情。青春的伤痕事后看起来是微不足道的,但人们却解释不清楚为什么关于那些的记忆总是那么深刻。
他问我为什么写。我诚实的告诉了他。因为与前男友的相恋让我视写作为生命,因为我暗恋前男友的文。我喜欢写,慢慢的就发展到靠写作为生了。即便分手,不再拥有爱情,可是我依旧写,仿佛不受感情伤害的影响。他抛开了我,追寻他的自由,我难过却也获得了自由。没什么不好。只是我时常失眠,有时候就会控住不住想起曾经我们之间的事情。那些亲密无间,那些误会与和解。
他笑了笑,以一种优雅的沧桑。
然后我问他为什么唱。他点了一支烟,说:“也无非是那些故事。”
狄朗从南方一个小城出发,一直漂泊到这里,这个位于长江一带的城市。他说,他的她也很会写,常为他创作歌词,他的很多歌其实是他们合作完成的,他很有作曲和演唱的天分。曾经是校园里令人羡慕的一对恋人和情侣歌手。很巧的是,他们的组合名字就叫做“龙胆紫”。
他一直想靠写歌和演唱为生。因为天性喜欢流浪放逐,所以一直有想当流浪歌手的念头。然而他毕竟也是读大学的,并且是就业前景不错的专业。女友希望他们的组合和创作可以一直维持,但并不想他去当流浪歌手,而只想两人将来干专业对口的工作。要做就去通过正式的参赛选拔证明自己的实力,当名正言顺的公认的歌手。可是这违背了他的意愿。因为不管有没有希望,娱乐圈的人都是不自由的。他不想。
在这一点上他们是有分歧的,但是他们没有争吵,而只是冷战。然而冷战比争吵来的可怕汹涌。冷战了一个多月,他只靠女友同寝的同学来获得她的消息。而她也是从别人那里问起他的近况。他打电话给她,她不接。她说,希望他考虑清楚。
后来他想向女友妥协,便打了她同寝同学的电话,让同学用扬声器让她听见。他说他想清楚了,向她认错,希望约她出来。他们在电话里重归于好了。
次日女友穿着深蓝色的套装出来,他在一个路口等着她。看到她出现了,他兴奋地挥了挥手,她腼腆的笑了加快了步子。然而就在她加快步子的时候旁边一栋正在装修的建筑的高层突然落下,刚好砸中了她。路人都惊呆了,他更是站在那里惊愕地顿时全身僵硬。然后他奋力奔向她,穿过人群,他看见她的身体被压在钢筋下面,从飘逸的长发*出鲜红的血。她深蓝色的领口被染成了龙胆紫。
“对不起。”我向他道歉。
“没事的。我们已经和解了不是么。那是场意外。”然后他无力苍凉的笑了。我看到了他划过面庞的泪痕,他没有伸手去擦拭。也确实没有必要掩饰。
“我看到你的指甲油,其实是因为……”他再次牵起我的手。
“我们不要说这些了吧。”我赶忙打住话题,我不忍他回想起那一幕血色。
“不。其实,她最喜欢用的指甲油,也是龙胆紫。”
我们很久都没再说话,却也没有去别的地方。然而之后还是打破了沉默。他开始跟我讲他一路到这里的所见所闻,气氛有所缓和。原来我们去过一些相同的地方,都是一些发达但并不喧嚣,不至于*乌烟瘴气的城市,干净安宁并且祥和。
一直待到快接近拂晓。他抽了很多烟,我没有制止。
“再见了。很高兴认识你。”他握起了我的手说。这次的笑容是温暖的。
“我也是。你保重。”我微笑着,与他对视。
即将转身时他说:“我想拥抱你一下。没有人听过我的故事。”
于是我们拥抱了,温暖的,紧紧地。
之后他再一次牵起我的手,注视了一会才离去。
我知道,他依旧想念龙胆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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