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我和父亲是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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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进陈家的时候,小姐已经16岁了,第二年就要嫁人,是城里首富的玳瑁王家。听说他们家是贩卖玳瑁起的家,现在城里大半的米行、饭馆子都是他家的本钱。
胭脂从小长在乡下,没见过玳瑁是什么样子,也没见过王家大少爷是什么样子,但是她知道,王家大少爷就是她将来的主子,她要跟着小姐一起嫁过去。小姐的奶娘悄悄告诉她:“王家娶咱们家小姐是看上了咱们陈家书香门第,小姐能写会算。大少奶奶!将来是要管家的。那么大的家业,可不得个能干的?不过夫人知道咱小姐貌不惊人,怕嫁过去受姑爷的气,必得陪个绝色的丫头,这才十里八乡的选中了你。瞧瞧,这小模样儿,一万个里头也没有一个啊!”

老夫人待胭脂很好,给她做了以前见都没见过的新衣服,让她住在墙上都雕着花的屋子里,还不用她干活,这比在家里的时候强多了。她知道小姐一点也不喜欢她,对她总是客客气气的,每句话都是冰凉的。

胭脂是大脚,从小挑柴做饭的,小脚怎么行?老夫人见了,皱一皱眉,告诉奶娘,要绑。奶娘回说:“夫人,她不小了,都13岁了,怕不行了吧?”老夫人没说话,只是站起来走了。

这天晚上,奶娘带了两个人到胭脂屋里,脱了她脚上新做的白缎子鞋,在*嫩的指头缝里塞满了药末,又把脚面使劲向下掰,所有的脚趾都缩在脚心,像个粽子,只有原来的一半大小,然后用白布缠起来,一边缠一边缝,嘴里不住说着:“胭脂啊,我们这都是为你好啊,要不然人家会嫌弃的。”那两个女人抱住胭脂的身子不让她乱动,等缠好了,又赶她起来在屋子里走。胭脂疼的满眼都是泪,扶着雕了花的墙慢慢走,一圈又一圈。眼泪沾湿了前襟,水红绫子的小袄红的像沾满了血!娘说了,要听老爷夫人小姐的话,是他们救了咱全家的命啊!

胭脂14岁的时候,跟着小姐嫁到王家。她先于小姐看到了大少爷——白白净净、瘦瘦高高的,摸样不难看。晚上,胭脂站在洞房外间的门口,等着少爷吩咐:“下去吧!”就可以走了,这是奶娘教她背熟的。可是少爷进去不一会就气冲冲的出来了,嘴里嘀咕着什么。胭脂吓了一跳,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少爷看见了她,突然停下来,问:“你就是胭脂?”然后不等她回答就横着抱起她扔在外间凉榻上,要了她。胭脂一直不明白,奶娘教她的她一步也没弄错,可这最后怎么就不一样呢?少爷力气好大,把竹榻压的吱吱作响。胭脂疼的像要昏过去,可她还是听到屋里小姐哀哀的哭声……

胭脂以为小姐再也不会理她了,一定非打即骂,可是没想到,小姐待她比在陈家的时候好了很多,只是还不大跟她说话。她做了管家的少奶奶,每天忙的饭都吃不塌实。

胭脂现在不伺候小姐了,大少爷拨了另外的人过去使唤,也挑了个十来岁的小丫头同儿给胭脂用。胭脂现在住在书房边的暖阁里,她一心一意对大少爷,觉得他就是自己该守的男人。

年下的时候,娘带着妹妹来看她,脸上喜滋滋的,王家人对她的白眼她也看不见。妹妹也很高兴,这里有很多她见也没见过的吃的玩的。娘说把妹妹留下伺候她,胭脂摇摇头。娘好生不高兴,哀哀地说:“你也不要忘记了祖宗,咋不知道提拔自己的妹子呢?还是这里有啥不好的?”胭脂觉得有什么不好,还是摇摇头,从箱子底下摸出自己积下的几块银圆,塞给她。

王家大少爷念书,二少爷也念书,只是念的是洋书。第二年夏天,外面乱了套,老爷打发家人把二少爷找了回来关在书房里。二少爷也是高高瘦瘦,只比大少爷黑些、壮实些。开始他总是在房里大吵大闹,要老爷放他出去,可后来,就安静下来——他看到了胭脂!

胭脂知道,大少爷很喜欢她,但从来不说。二少爷不同,他说的那些话、做的那些事句句件件辣的让胭脂脸红心跳。这种感觉胭脂从来也没有过,连大少爷要她的时候都没有过。她好象又觉得二少爷才是她一辈子该守的男人。

秋天来了,胭脂在园子里拣落叶儿,同儿被二少爷的丫头叫走了,不知做些什么。胭脂看着头顶湛蓝的天,丝丝缕缕的云彩不知道要飘向何处。二少爷从后面一下子抱住她,什么也没说,摁在地上就要了她。胭脂好疼,但是她和还是清楚的听到干枯的叶子被碾碎的沙沙声……

晚上胭脂小产了。大夫对大少爷说:小夫人刚有了喜,不应该有房里之事,这一次又过于猛烈了。大少爷冲进来,铁青着脸,狠狠抽了胭脂一巴掌。

王家两位少爷为了胭脂大打出手,这件事闹的沸沸扬扬。如果几十年后你去问城里的老人,他们一定都还记得。胭脂在他们嘴里被说成是花妖,专门迷惑青年男子;说她是海里的蚌精,来报复王家贩卖玳瑁,要让他们家无宁日;说她的容貌无人可比,看上一眼就会被摄走魂魄……

外面闹成什么样子,胭脂反而不知道,她躺在锦缎的被子里喝专为她熬好的参汤。同儿不爱说话,不会把外面的声音传进来,胭脂也落得安静。

小姐倒来看她,不安慰她,坐在床边,微微的笑。

后来,二少爷要带她走,去过一种“自由的新生活”,老爷气极了,举着拐杖打他,大少爷好几次都动了刀子。宗祠里的人说他们不是不管,而是胭脂无名无分,不是侧室,也没有收房,没过过礼送过帖子,她就是个丫头。少爷娶个丫头,只是有些辱没门楣,实在说不出什么。

出奇的顺利,胭脂和二少爷到了另一个城里,买了一座带园子的大宅子,继续以前的日子。老爷说了,绝不给二少爷一文钱,可二少爷依旧花钱如流水。胭脂不替他着急,老夫人给了他不少钱,光金条就装满了一整箱子。他们的丫头、家人都是新买的,只有同儿她带了来。

几年以后,听说小姐早已管起了那边所有的生意,大少爷对她也恭敬了不少。中秋节的时候,小姐生下了一个男孩,胭脂派人送了一支金锁给孩子,小姐也打发人给她回了一支玳瑁镯子,青灰里夹着身红的血丝。她知道小姐又恨她又谢她,是她抢走了大少爷,可是也是她让大少爷又回到了小姐身边。

胭脂倒是一直无所出,她迷上了那种被众人艳羡的日子。每天在这个小城半土不洋的所谓贵妇人中间,如同一只仙鹤般来来去去。愿意帮她们一切的忙,听她们对她千恩万谢,听她们明里的奉承暗里的嫉妒,听他们对她衣料首饰的唏嘘不已。在这里她是堂堂正正的王家太太,丫头仆妇口里的“夫人”!

她以为她会在这样的日子里年老色衰,在这样幽静的园子里摇着描金扇穿着青绸裤子躺一辈子。可是她又错了。

又一个夏天,胭脂在屋里听到外间凉榻发出熟悉的吱吱声和同儿隐约的推辞,没有几句,同儿不爱说话。

午后,少爷出门了。胭脂叫来同儿,她已经17岁了,出挑的丰满健康,和自己的白皙文静不同。胭脂笑笑,拉着她的手看了又看,又低头冲着她的脚看了又看,然后叫来管家的娘子,她年纪大,懂的也多。胭脂对她说:“同儿长的不错,我疼她,可惜是个大脚,怕嫁的不好,你替她绑了吧!”

管家娘子忙说;“夫人,她都17了,怕不行啦!”

胭脂站起来,手上的镯子跌在地上,摔了个粉碎。她看都没有看一下。

只是说:要绑!就向她那盛夏的园子走去!

从一生下来,我注定要与这个男人为敌,因为我不听他的话,他也不会什么教育说理,只是打,用皮带用扫帚用绳子用棍棒,象对待苦大仇深的阶级敌人一样,往死里打。有一次他用绳子吊起我来打,如果不是母亲用躯体挡住他的皮带,我差点去向阎罗王报到。我却越打越顽劣了。

这个脾气和我一样又臭又硬的男人就是我的父亲。我记忆中从来没有与他好声好气地说半句话,往往是他一开骂,我就拔腿就跑,跑慢了就会有皮肉之苦。这是经验。

我上学了,脑子还灵,玩着学成绩也是数一数二。但是考完试我铁定会挨一顿胖揍,因为我把成绩单上成绩改成了不及格,我好象存心要让他暴怒,让他不痛快,不惜牺牲自己的屁股。

我的这个诡计在考初中时才被他撞破,因为我是全乡镇的状元,报喜的人敲锣打鼓进了我的家门。父亲一开始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是红彤彤的录取通知书上白纸黑字写着他给我取的大名“陈家旺”。

他这个没出息的,竟抱着录取通知书抹开了眼泪,然后他很大声地喊我,我早已跑得无影无踪。我害怕喜怒无常的他,又要高举皮带直取我的可怜的屁股。

我躲到场院里的草垛里,天黑下来,我昏沉沉地睡去。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床上,父亲在一旁打着粗重的呼噜。

吃早饭时母亲悄悄告诉我,昨天晚上他找我快找疯了,好不容易找到我,抱我回家。我的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鼻子也酸,但是我绝不会原谅我的仇人。

上初中后,我在学校寄宿,终于可以不再与他朝夕相对。就是周末我也多在同学家度过,一年难得几回回家,就是害怕他的皮带。

我的干粮和咸菜一般都是母亲在周三到学校给我送,每次她都要我回去过周末,说是父亲不止一次念叨我,说是想我。我想还不是他的手痒痒了,想揍我,找什么借口呢。

有个周三他终于憋不住来给我送东西。门卫大爷跟我说有个男的在校门口等我,我听后就是一阵心惊肉跳,硬着头皮去见他。他嗡声嗡气地喊我的大名,把东西放在地上就头也不回地蹬上自行车走了。

我远远地望着他日渐佝偻的腰,突然心软了,想喊他回来跟他说说话,但是我的喉咙里象是塞了什么东西,一句话也喊不出来。

打开他给我带的东西,除了干粮咸菜,还有二十元钱和一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是上次我们父子俩骑着自行车上县城买小狗时,我在书店看上的,我在书架前站了足足有十分钟,硬是没敢翻一翻。父亲不耐烦地拉我走,我还不住地回头看。

我捧着这本厚厚的书,眼睛有些潮湿。这本书要三十多,父亲要打两天的散工才能挣这么多钱呀。

我出事的时候,正上初三,我们几个伙伴在上*卫生课时,逃课跳墙出去玩。我跳出去,还未落地,一辆农用车冲过来。我的双腿被撞得粉碎性骨折,可能一辈子都要坐在轮椅上了。

出院后,我痛不欲生,整天就知道躺在床上睡觉。父亲为我办了个休学手续,我以为与心爱的学校和同学们从此无缘再见了。

但是父亲的心太狠了。他命令我每天都要学习枯燥的功课,否则就不给饭吃。我赌气,不吃饭,好几顿都不吃,饿得昏死过去。

父亲拿来倒油的漏斗,撬开我的嘴巴,把稀饭倒进我的嘴里。我往外吐,他就往里倒,我吐一口,他就倒两口,直到我无力地屈服,流着眼泪把饭咽进去。父亲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让我更恨他。

这次斗争他虽然赢了,但是有半个月他都没逼我学那些让我头痛的功课。后来我也许是因为太闷了,拿起了课本。我不止一次听见父亲在窗外咳嗽,他在偷偷地监督我。他给我买了许多所谓权威的复习资料,再加上我的底子打得很好,所以三个月后我的功课慢慢地赶了上来。

父亲找我谈话。他坐在我的床边,吸了半根烟,又扔到鞋底下,碾灭了。他说要送我回学校。回学校是我不止一次梦见的事,我破天荒地很爽快地答应了他。

他抬起头,眼睛里亮晶晶的,想要摸我的头一下,我把头一低躲过了。

他亲自背我到学校。我感到他的背很温暖,结实,仿佛一座坚实的山梁,便怀念起孩提时骑在他脖子上的情景,突然不怎么恨他了。

在学校上课没几天,我就哭着往家里打电话,说我受不了同学们异样的目光,象看怪物一样地看着我,虽然对我很照顾,但他们好象把我当成玻璃做成的,不敢用力碰我一下,远远地就给我让路,象洪水猛兽来了一样。

父亲接过电话,骂我是懦夫,胆小鬼,不配姓陈,他发了话,要是我放弃了,他就不许我回家。我当时逆反心理很重,他不让我回家,我偏偏要回家。

我放弃了自己的梦想,艰难地拄着拐,一步一步地挪回家。十里路,我用了四个小时,腿又红又肿,脚底磨了好几个血泡,回家时天已经黒透。母亲在家,一把把我搂在怀里,哭起来。她告诉我,父亲又去打散工了,到镇上的劳务市场。

父亲回来时,一脸的血,他在给人家卸车时,让货物砸伤,车老板给他五十块钱要他去包扎,他坚持着把车卸完,忍着痛回了家。

我倒在床上装睡。母亲在为父亲包扎伤口,父亲疼得大叫了几声,我的心里竟有疼痛的感觉。当天夜里父母说了一夜的话,母亲心疼我说是不要再逼我,父亲火了,说他也心疼,但心疼不能当饭吃,他们总有一天会老,不能养我一辈子。

也许是父亲的话触动了我,第二天我起得很早,偷偷地回了学校,从此安心地读我的书。期末考试,我考了全年级第一名,而且我也没有再改成绩单。

那天父亲开了酒戒,喝了有大半斤烈酒。他的兴致很高,还笑着让我喝酒。我喝了一小口,剧烈地咳嗽起来。父亲笑得更加厉害,一头栽在地上。

医院的诊断结果是,他患了严重的肝病,不能再做剧烈的运动,更不能再喝酒。

但是他留下一张纸条,溜出了医院,偷偷到城里打工去了。一个月后,我收到他寄给我的五百块钱和一本张海迪的《生命的追问》。那一瞬,我的泪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为我永远的仇人,我的父亲。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废物,我参加了残奥会男子篮球的预选,经过三个月残酷的训练,我以为自己是胜券在握。

但是我落选了。我趴在球场上号啕大哭。一个人喊着“陈家旺必胜”的口号,绕着场地交疯跑,然后拉我起来,用衣袖给我擦干眼泪,一把把我搂进怀里。我在他的怀里又委屈地哭开了。

那个人傻傻的男人就是我的父亲,在他眼里我永远是最棒的,虽输犹荣。

透过仇恨的表相,他对我的爱要比恨深千百倍。这爱与恨,让我感动一辈子。

“聪明”人偷着乐

“聪明”二字,耳熟能详,究其含义极为丰富。说小孩“聪明”是夸奖,说大人“聪明”含讽刺,说某人“太聪明”则具有贬义,说谁谁“小聪明”是指没把聪明用在正地方,倘若说“你真聪明”或“谁有你聪明呀!”则是指责了。不管怎么说,“聪明”总比“傻”好吧!那也不一定。有人“傻”,兴许“傻人有傻福”,有些“傻”人其实是好人,有人“聪明”,搞不好“聪明”反被聪明误。像“大观园”里的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闲言少叙,书归正传。我所讲的“聪明”人二三事,有褒有贬,且听我慢慢说来。

崇名是湖西镇中学的职工,瘦高个儿,秃顶,腰板硬朗,戴一副近视眼镜,为人精明,能吃苦,爱劳动,业余爱好是养花、种菜、下棋。不过崇名最大的毛病是“太聪明”,好打个“小九九”,人送外号“小聪明”。近些日子以来,有关崇名的趣闻,在小镇的街头巷尾沸沸扬扬地传开了。

1990年崇名从老家徐村把妻子柳芬接到湖西镇,结束了10几年的“牛郎织女”生活。学校分给崇名2间砖瓦房,他又自力更生盖了间厨房,开始过上城镇居民的生活。

柳芬个头不高,胖呼呼的脸,两眼炯炯有神,浑身是劲,搭眼一看就知道是个勤俭持家的好手。学校供给她的煤炭舍不得用,一有空闲就到荒坡野地捡烧柴,以节省生活开支。柳芬捡的柴草一时用不完,就堆放在房前屋后。

有一天吃过早饭,崇名上班走了,两个孩子上学去了,柳芬收拾完锅碗瓢盆,她把门一锁也到家属站去劳动。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大约10点钟光景,柳芬家的厨房开始冒烟,有人见了以为柳芬在做饭,谁也没往心里搁。不久,柳芬的厨房冒出火苗,很快燃着了周边的柴堆,火势开始慢延,一瞬间熊熊烈火冲天而起,接着她家的住房也燃着了。附近的群众急忙赶来救火,很快将火扑灭,这时崇名家的财物所剩无几,可怜刚刚建起来的新家毁于一旦。

崇名的新家被烧毁,引起广大师生的同情,全校教职员工纷纷捐款、捐物。不到3天,棉衣棉被、油盐米面送到崇名家,还有现金5000多元。柳芬感动得热泪盈眶,崇名一个劲地向来人拱手作揖,一声连一声地说:“谢谢,谢谢!”

崇名看着满屋子里的捐赠物品,突然想起“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心里转悲为喜:“我家失火是坏事,他人援助是好事,二者相比,得大于失,可惜小厨房没了。”崇名是个勤快人,厨房没了自己盖。于是他借机从后勤库房领来木料、油毡,又从工地拉来砖瓦、水泥,自己动手盖起厨房来。崇名不愧是能工巧匠,一周后一间漂亮的厨房平地而起。人见人夸:“老崇真能干,鸟枪换炮了!”可是也有人说:“老崇不愧‘小聪明’,会算计,借失火之机大捞一把。”还有人后悔:“当初不该为他捐款捐物。”

崇名爱好钓鱼,人称“钓鱼仙翁”,每逢休息日他就去附近沟溪河汊钓鱼。一般人钓鱼只凭兴趣,手拿钓竿往河边一站,钓多钓少无所谓,意在“钓”,很少钻研钓鱼的技术。而崇名钓鱼,不但会钓,而且懂得钓鱼理论。他善观天气,知道什么样的天气最适合钓鱼;他善看水情,知道什么样的水色有鱼;他善闻气味,知道什么样的气味鱼多。更令人佩服的是他能从鱼漂的细微颤动判断水底的情况。他总在水草边、乱石湾、流水口、凹陷处钓鱼,回回都是满载而归。有时在别人眼中水里无鱼,而崇名却能频频钓上鱼来。有人纳闷,向老崇讨教钓鱼的秘诀,他却笑而不答,或推说“无秘可言”。可他私下却对不爱钓鱼的人大谈钓鱼经,他说:“钓鱼的秘密不能说,尤其是钓鱼地点更不能吐一个字,否则,不出一周这段河沟里的鱼会荡然无存。”

有一天崇名起了个早去姚美河垂钓,不到中午,他哼着小曲凯旋而归。他今天不仅钓了不少鲫鱼,而且还钓了一条大鲤鱼。他喜出望外,一路上盘算着如何处理这条金色的鲤鱼。

崇名在苏北彭城有位密友叫杜盛文,他俩是彭城师院的同学。大学毕业后杜盛文留校工作,崇名则分到湖西镇中学任职,二人往来密切。今日崇名钓了条大鲤鱼,决定作为礼物送给这位同学,有一番深意。于是第二天他带着这条大鲤鱼,又从自家菜园里摘了两把嫩豆角、5根带花的黄瓜和一兜青里透红的西红柿,装了满满一小篮,乘长途汽车去彭城看望杜盛文。

崇名风尘仆仆地来到杜家,杜盛文设家宴款待。酒席间崇名说起女儿小燕新买的自行车在洗澡时被人偷走,上学很不方便,准备回家后再给她买辆车。可巧杜盛文的妻子最近买了一辆轻便摩托,因此她的一辆坤式自行车放在家中无用,于是顺口说:“老崇,你不必再买自行车了,我家现有一辆8成新的自行车你拿去给小燕用吧。”崇名听了嘴上一个劲地说:“不必,不必”,心里却美滋滋的。吃过饭,崇名没有乘汽车,而是骑着这辆自行车回家的。他骑着自行车一路飞驰,不知不觉越过金水桥,来到姚美河畔。崇名快到家门口时噗哧一笑,原来他想起姜子牙直钩钓鱼的典故:“愿者上钩”。他用一条鲤鱼钓来一辆自行车,岂不美哉!

崇名原是湖西镇中学的英语教员,后因嗓疾当了食堂管理员。自从崇名接任食堂管理员后,一改食堂往日工作的懒、散、松现象。他明确了责任,分工包干,多劳多得,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直接从菜农那里进菜,自购原粮加工面粉;蔬菜的下角料不轻易丢掉,芹菜叶、萝卜缨做小菜,白菜疙瘩制咸菜;食堂的泔水养肥猪。由于食堂经营有方,主副食花样多,价格便宜,深爱全校师生的欢迎,崇名也成了学校的大红人。

崇名是个爱占小便宜的人,他明白“吃小亏占大便宜”的道理,又深谙“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哲理,所以他的几年辛苦不仅换来了荣誉和奖金,而且家中也跟着沾了光。自他当了管理员,他家用的油盐酱醋、鸡鸭鱼肉都从食堂购买。不过自从崇名当了管理员,人也渐渐发福,将军肚开始隆起。最近听柳芬说,崇名有三高(高血压、高血脂、高胆固醇),而且还有脂肪肝。现在崇名开始喝减肥茶,尽量少吃肉,禁食鸡鸭蛋,还十分讲究营养搭配。

最近崇名高升到后勤供应站当站长,不到一年时间,他的身体开始变瘦,而他家的小菜园却变肥了,因为他有免费的地膜、农药和化肥。他家菜园里的菜吃不完,经常拿到农贸市场去卖。

崇名实在“聪明”,工作中得了不少实惠,却丢了人品。现在崇名已经退休多年,据说随着年龄的增长,环境的变迁,加上注意修身养性,各方面比过去又进步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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