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昔日重来
雨很大,我们站在屋檐下,就像是站在瀑布边,一股股潮湿的空气带着细碎的雨星不时吹到我们脸上,看着在马路上奔跑的行人和一下子变少的车辆,我感到自己的情绪又恢复了正常,甚至,有一种莫名的兴奋。雨似乎越下越大,方湄渐渐感到有些沮丧,这样下去,不只是城隍庙逛不成,回去也是个问题。尽管我觉得这些都无所谓,但还是朝四周打量了一下,看能不能想个什么办法,离开这个地方。这时,我突然发现我们身后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家电影院,我立即拉着方湄冲了过去。
几分钟后,我们已经坐在了黑暗之中。虽然现在只是下午,电影院里人也还是不少。看得出,有不少人都是情侣,他们紧紧地靠在一起,轻轻地嗑着瓜子,吃着零食,不时接一个吻,就像这只是放给他们两个人看的电影。我和方湄也很快依偎到了一起。银幕上,正在播放着一部我没有看过的外国黑白电影。电影院里开着冷气,不一会就让人从内到外彻底地安静了下来,外面那一片刷刷的雨声也不仅从眼前,甚至在我们脑海中都完全消失了。
也许是没休息好的缘故,再加上刚才又淋了雨,方湄倒在我的肩膀上,不一会就闭上了眼睛。我调整了一下姿势,让方湄睡得舒服一些。我一个人开始静静地盯着发光的银幕。带着黑白电影特有的黑屏和缓慢的节奏,镜头一个个切换着,一对恋人像在话剧舞台上一样活动着,他们争吵,和好,然后再争吵,似乎每一个细节都让我有似曾相识之感。但我不为所动,坚持往下看,直到再也忍受不了银幕上的画面和我记忆中的那些画面每一幅都吻合到一起,变成同一幅画面为止。
在这虚假的然而却是无比真实的夜幕中,从昨天下午起就要流下的眼泪,终于像外面正在下着的大雨一样流了出来。为了惩罚自己,我让它尽情地流,因为我欺骗了我自己,其实,从一进来,从看到银幕上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我已无法躲避过去的一切,它就在今天,在此刻这个将来出现了。
我情不自禁地想起当初和桃叶一起看这部电影,也就是《简爱》时的情景,我记得,每当身世坎坷的简爱和孤傲的罗切斯特在一起时,她的脸上都会亮晶晶的,我原来一直以为只是剧情打动了她,今天才知道,打动她的不单单是剧情。我当时还嘲笑了她的多愁善感,如今看来,却多像是在嘲笑我自己?
尽管,男人也有这么多眼泪实在让我惊讶,可我并不因此就不让自己流泪。这一次,我对自己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晚上,当我离开上海的时候,突然感到有些若有所失,仿佛身上有什么东西不见了。我知道,这当然不是因为我的眼泪流得太多而使体重减轻的缘故。我站在火车的车门后,看着迷离的霓虹灯渐渐远去,直到外面什么也看不清楚,才回到了座位上。
“哦,回来了。”
下课后,我像往常一样踢了踢宿舍的门,很快,穿着一件厚厚的军大衣的高前就开了门,向我打了个招呼后,他马上又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捡起一本书看了起来。我用脚把门踢上,放下书包,然后走到桌子前,想看看高前在看什么书。
冬日的阳光从窗外射进来,整个宿舍都显得格外明亮,也暖和了许多。看着高前仍然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我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因为,自从这间宿舍只剩下我一个人后,每次回来,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高前还在的时候的样子。所以,一开始,我以为自己看到的依然只是想像而已。可当我走近高前,看见他苍白的面色和略微有些发胖的脸庞时,才终于反应了过来,坐在我面前的高前并非虚幻的心像,他是真的。
我当然难以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暑假就有人说他要出来,可一直等到10月底也没见到他的影子,没想到大家都绝望了,他反而出来了。
“高前?真的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兴奋地打了一下他的肩膀,恨不得一把把他从椅子上拉起来,拥抱一下。“大胡子知不知道?”
“刚到,还没来得及去找他。”高前似乎有些腼腆,就像什么灰尘落在他身上了一样,抬手轻轻地掸了掸自己的肩膀,然后看了我一眼就把目光闪了开去。
“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他打电话,他一定很高兴。大家早就在等着你出来了。”我不以为意,还沉浸在兴奋之中。
“不用了,这样太麻烦了吧?”高前从桌子后站了起来。
“说的也是,干脆,我们现在就去找他算了。”我看了一下手表,“这个时候,他应该还没吃午饭。”
“能不能等一会?”高前忽然很不好意思地问。
“什么事?”我以为他要去洗手间什么的。
他把手里的书翻了一下,“我想再看一会这本书。”
我看了一下,原来不知道是谁扔到这里的一本王朔的小说集。
“没问题,你再看一会好了。我先去打瓶开水。”我笑了,觉得高前这么一客气,还真让我有些不习惯,他简直和一个刚进大学的新生差不多。
高前点了点头,重新坐到了椅子上。可能有些感冒,他坐下去后,擤了一下鼻涕,然后直接用手擦了擦鼻子,拿着那本书继续看了起来。
因为刚下课,校园里闹哄哄的,高音喇叭里正在播放着刺耳的音乐,刚巧太阳又好,似乎春天突然来临,到处都是背着书包或者拿着饭碗边走边吃的人。我提着开水瓶,走到公用电话亭,给大胡子拨了个电话。果然,当他听到高前已经出来时,立即在电话里叫了起来。
“你们等着我,先不要吃饭,我马上就来。”
我回到宿舍,看到高前还在那里看书,在我进去的一刹那,似乎还在微笑,可看到我后,他却赶紧抿上了*。我给他泡了一杯茶。我本以为高前会和我聊几句,可他好像并没有这个意思。接过我的茶杯后,就又把眼睛盯到了那本书上。
这让我多少感到有些尴尬。我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不把大胡子要来的消息告诉他,准备到时候让他惊喜一下。我往窗外望了望,大胡子的摩托车的声音还没有传到耳边。屋子里有两个人还这么安静,我真有点不大适应。为了让气氛变得热闹点,不再这么沉闷,我故意很响地拖开椅子,也不管录音机里放着什么磁带,随手就按下了放音键,然后,给自己也泡了一杯茶。
录音机的磁带啦啦地转动了一小会儿后,突然响起一阵琴声,接着就是鲍*迪伦用沙哑的嗓子演唱的那首《答案在风中飘》。这首歌在这个时候出现,我倒是没想到,但我想,高前听到这首歌应该不会觉得陌生,也许,他还会像过去一样,听到这熟悉的旋律,会像我一样跟着录音机哼唱。在歌声中,我偷偷地瞥了高前一眼,本以为他会侧耳倾听,可他似乎已完全被小说所吸引了,不仅没有被歌声所打动,甚至连头也没抬一下。
一个人,要望多少次,才能看得见天空。
一个人,要流多少泪,才能理解别人的哭泣。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无聊。我不知道他是真的没听到,还是不想听?我弄不清楚。不知为什么,好像就在这一刹那,高前在我面前突然变得陌生起来,但这种陌生并不是那种陌生人之间的陌生,不是,它是那种曾经亲密无间,可因为某些琐事发生龃龉后所产生的距离感和不自然。鲍*迪伦的嗓音似乎也突然变得虚假起来,我一遍一遍地反复听着这首歌,觉得它一点也不像我过去认为的那样,是一个男人对自己所走过的道路的饱含沧桑的倾诉,而是充满了无奈、痛苦的情绪,甚至还有一丝对自己的察觉不到的讥讽和不屑,以及一种淡淡的虚无感。
高前一直不为所动。我咔嚓咔嚓地按着录音机的倒带键和放音键,不知如何是好,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白痴一样,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指头。幸好窗户外面终于响起了摩托车的轰鸣声,才把我从这种说不清的情境中拉了出来。
大胡子到底是经历过风雨的老同志,比我成熟,见到高前后,似乎并不像我在电话里所感觉到的那么激动,他只是很客气也很平常地和高前握了一下手,寒暄了几句。高前对大胡子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显然还是非常惊喜,但我注意到,除了在大胡子进门时,他忍不住朝我看了一眼,眼睛陡然亮了一下外,从头到尾,他似乎一直在竭力克制着自己明显有些激动的情绪,不让它流露出来。
可能是阳光有些强烈,从宿舍一出来,高前就把眼睛眯了起来,而且,他还不知从哪里摸出了一副墨镜戴在了脸上。这让我不禁觉得有些滑稽,毕竟不是夏天,太阳再刺眼,好像也没到这种戴墨镜的地步。所以,迎面走过来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朝高前看上那么一两眼,有的还盯着我们看,大概,他们把我们当成高前的保镖,而把高前当成了哪个不想让人认出自己真面目的影视明星了。也许,高前也觉察到了这一点,很快,他就又把墨镜摘了下来。只是,不知为什么,一直走在路边的他马上又把大衣的领子竖了起来,遮住了自己的脸。似乎,他很害怕被熟人认出来。这和他以前真是判若两人,过去,我们走在校园里时,高前恨不得所有的人都上来和他打招呼,而事实上也是这样,就因为我们经常走在一起,很多人才认识了我。可今天,不要说碰见熟人了,哪怕仅仅是从在校园中走过,好像都让他感到很不自在。我还从未见过他在躲避迎面走过来的人时会如此笨拙,就像一个在自行车驶过来时拿不定主意的人一样,他有好几次都和别人撞到了一起。
大胡子也一定看到了高前这副好笑的样子,但他可能并没有多想,依然和我边走边聊晚上如何为高前设宴洗尘的事。可是,当我们在校门附近的一家过去我们常去的小饭店的一间包房里坐下,小姐刚给我们沏好热茶,大胡子拿过菜谱正准备点菜时,高前忽然提议还是回到学校,到食堂里去吃。
“怎么?”大胡子有些不理解。
“这里人太少了。”高前嗫嚅着说。
大胡子回头困惑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高前。我也感到奇怪,高前刚才是很怕见到熟人,现在突然又提出回去,那不是有可能碰见熟人了吗?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还是到食堂里去吃热闹点,这里太冷了。”
“空调刚开,马上就热了。”大胡子拿起遥控器,嘀嘀按了两下,把温度又调高了些,空调的声音立即变大了。
我看看高前,他的*动了一下,好像并不想接受大胡子的这个建议。
“走吧,我们还是回去好了。就我们三个人吃,确实太冷清了。”我说。
大胡子看我真的从椅背上拿起了外套,虽然脸上有些不快,可还是站了起来。
这一顿饭让人吃得很不舒服。因为,他只在食堂坐了一小会,就又觉得食堂里人太多了,最后,我们只好把饭端回宿舍吃。
不过,晚上更糟。因为中午好歹高前还出来了。到了下午,就在我们准备出发,到外面的一家饭店去参加大胡子安排好的酒宴时,高前忽然倒在床上,说他有点不舒服,无论如何都不能去赴宴了。我问他需不需要看医生,他躺在床上向我摆了摆手,说他只要睡一觉就好了。
我犹豫了一下,觉得这件事太过突然,但高前的脸色似乎确实和刚才有些不一样。我想了想,给他倒了一杯热水,只好一个人去了饭店。
在闪亮的装饰灯光下,这家闻名遐迩的大饭店在逐渐降临的夜色中显得金碧辉煌,一个穿着红旗袍的服务小姐把我带到了大胡子订的包房前。透过玻璃拉门,我看见包房里面老朋友济济一堂,只在中间空了两个位置,桌子上琳琅满目地摆满了杯盘碗碟,当中是一个很大的奶油蛋糕,大胡子正笑着在往一根蜡烛上点火。听到拉门声,屋内的灯忽然熄灭了,在黑暗中,大家一起对我唱起了那首祝你生日快乐的歌。
“好了,高前,还愣在那做什么,快过来,把蜡烛吹灭,我们好一起喝酒。”一个朋友对我嚷道。
“是,欢迎你重回未来。”一个朋友也笑着说。
我正准备解释,大胡子已经发现了门外就我一个人,他把灯啪的一声打开,屋里的灯一闪一闪,重新亮了起来。
“高前呢,是不是上厕所了?”
“他没来。”我解释说。“出门的时候,他突然不舒服,来不了了。”
“没事吧?”大胡子问。
“没事,他说他休息一下就过来了。”
显然,这个消息让大家都感到既突然又失望,刚才那股欢快的气氛一下像屋里的热气一样消失了。我把门拉上,看了还在那里发呆的大胡子一眼。“外面降温了,跑了这么远,我也饿了,怎么样,开吃吧?”
大胡子反应过来。“好的,今天我们先吃,热*,改天我再安排一下,再正式迎接一下高前。”
遗憾的是,大胡子的这个计划后来并没有实现。这倒不是他食言,而是高前觉得,既然我们都已经聚过了,再把大家叫到一起,也没这个必要。看到已经变得沉默寡言的高前对此兴趣不大,大胡子也就没有再勉强。
这只是个开始。高前也不仅仅是对这件事提不起精神,他好像对任何事都不再感兴趣了。在这次聚会不久,大胡子想让高前散散心,特地在一个星期天约了几个漂亮女孩,买了一大堆吃的东西,还买了一些啤酒,趁着天气好,来拉高前一起去爬紫金山。可是当他一大早兴冲冲地赶到学校来叫高前时,高前却说他没时间,因为他要写毕业论文。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借口,他的毕业论文早在去年就已经写好,只是后来没有参加答辩而已。
大胡子只好又像上次一样,拉着我和三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百无聊赖地爬了一趟紫金山。因为大胡子和其中的一个女孩是朋友,两人几乎是寸步不离。所以,一路上,我只得强颜欢笑,陪剩下的两个女孩谈天说地,帮她们背包,拍照,拿衣服,找厕所,就差把其中的一个姑娘从山上背下来了,她在下山时突然说自己脚崴了。我当时一听眼就绿了,她的脸顿时变得难看得要命,好在她站在那里活动了一下后说没事,我的视觉才重新恢复了正常。
下午,我回到宿舍,发现高前正在睡觉。把他从床上叫起来后,他问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让他看了看窗外西斜的日光,他才明白过来,他已经快在床上睡了一天了。
他不仅在回避我们这帮过去的朋友,还在回避我们过去的生活。这学期还没结束,他就从宿舍里搬了出去,住到了别的地方。我问他怎么回事,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他只是说他晚上要看书,怕影响我休息。
这个原因当然是假的,我晚上也看书。真正的原因也许是我们影响了他的休息。他回来后,大家又开始经常聚在我们宿舍聊天。但每次他都一个人拿本书沉默地躺在床上。有时他竟然在我们的吵闹声中酣然入睡,这不禁让每个人都觉得有些尴尬。可时间一长,大家也都习惯了,不管他在干什么,自己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聊天,打牌,听音乐,喝酒,就像他不存在一样。
他搬到新宿舍后,我曾经去看过他几次,房间很小不说,还是五个人住一起,整个房间里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而且,我第一次去,被他们宿舍的人拉到一起打了个通宵的八十分,同时,还听了一夜的专谈人的性苦闷的广播节目《心灵之约》,一句话,这里的条件远没有我们原来的宿舍好。但这里却有一个我们的宿舍没有的条件,他的同屋在高前搬来之前,没有一个人认识他,了解他,知道他过去是个什么样的人。
也许,他要的就是这样一个环境,而不在于影不影响我休息,或者自己的休息被不被别人影响。
我们见面的次数也因此少了起来,有时即使在校园里偶尔碰到,也只是点点头而已。只有一次,我在路上遇到他,走过去后,他忽然掉过头来问我,桃叶怎么样了。我告诉他,桃叶已经死了。他似乎很震惊,有一瞬间,他脸上的刻板的表情突然像冰一样融化了,露出了原来的那副我曾经非常熟悉的神情。但很快就又不见了。天正在下着小雨。我看到像冰一样透明的雨滴从高前雨伞的伞骨缓缓落下,砸到地上,发出了钟表的指针走动的声音。
“什么时候?”他犹豫了一下问。
“今年春天。你出来之前。”
“怎么死的?”
“自杀。”
“自杀?”高前惊讶地看着我,刚才的那副神情又出现了。
“知道桃叶为什么突然退学吗?”我问。
“不清楚。”高前踌躇了一下。
“她爱*过去的一个中学老师,她之所以退学回家,为的是要嫁给他。”看着高前变大的眼睛,我干脆接着说了下去。“但是那个老师拒绝了她。”
“我明白了。”这一次,高前的面孔没有变回去,他的脸似乎重新变瘦了,变成了以前的那个样子。所以,他就不知不觉地像过去一样点了点头。“我说过,桃叶这样的人现在已经很少了,她是那种很古典的人。”
看我没有吭声,他的目光越过我的脸,向远处灰白的天空望了一下。
“你没事吧?”
“没有。”我想了想,觉得事实也的确就像我说的那样。
“那就好。”他的脸忽然又变了回去。“因为,桃叶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样去死总比我们这样活着好。”
我以为他还会说下去,谁知他把雨伞往前举了一下,从我身边走了过去。我突然感到,自己的心就像这冰凉的雨水一样,一下子掉到了潮湿的路面上。我想起过去我们曾一起讨论过人是否可以自杀,并为此对康德在《道德的形而上学原理》中所表述的那条所谓的定言命令而发生的争执。我记得,他当时坚决赞同康德的这条律令,认为的确如康德所说,人不应该自杀,因为这不可能成为普遍规律。但今天他对桃叶的自杀所表明的态度,却又让我感到迷惑。
而似乎已被我遗忘的桃叶的身影,也因此又一次从我的脑海深处浮现了出来。
等我意识到高前已经离开的时候,我才发现,刚才还熙熙攘攘的路上,就只剩下我一个人还呆呆地站在雨中。
冰凉的雨丝不停地飘到我的脸上,我把雨伞打好,重新把自己的身子罩在雨伞下。地上到处都是被雨水打湿的落叶,它们其实并未枯萎,所以即使落到地上,被人踩来踩去,也依然像是在树上一样,每一片都还是绿色的。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对我们这些人的命运的一种隐喻,抑或只是我一时的感觉错乱,因为,任何时候,只要一夜风雨,这些树叶随时都会从树上落下。
英国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曾经说过,在我们的身边,有两个世界,一个就是所谓的现实世界,还有一个是艺术世界,前者是一直存在的,不管何时我们都能意识到它的存在,后者却需要我们谈论它,因为如果我们不谈论它,它就不存在。过去,我认为王尔德的这个说法是正确的,但现在我却不这样看了。我觉得,王尔德的这个概括并不准确,因为,我发现,即使是现实世界里的某些东西,如果我们不谈论它,它也一样不存在。
当然,我的这个想法是在高前出来后才产生的。因为在此之前,尽管高前在我们这个所谓的现实世界之中并不存在,但我和朋友们却并没有他已不再存在的感觉。每次聚会,我们还是像过去一样,谈论他的轶事,开他的玩笑,有时甚至还讲他的坏话,比如说他爱出风头,喜欢故作深沉,虽然很幼稚,还经常忧国忧民什么的,实际上,这也是我们自己的毛病,而且,就是因为这些毛病,才让他身陷囹圄。我们这么说,好像他就坐在我们身边,我们随时都可以调侃他似的。其实,他只是墙上的一张和朋友们一起喝酒的照片而已。一个写诗的朋友更有意思,还整理出了高前的年谱,准备以后给高前写个传记。我们都忍不住笑了,因为他的这个做法,明摆着是把高前当成一个历史上的伟人来看待了。而我们都觉得,高前还不够格。
可当高前出来后,他却似乎渐渐从朋友们中间消失了。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带着一种热烈的气氛谈论着他的一切,即使是他的沉默寡言,也并没有让我们失去对他的热情。但没过多久,再谈到他时,几乎每一个人都有了一种隐隐的疏离感,再加上他也很少像过去一样和我们在一起聚会。所以,有一天,当我们再聚会时,我忽然发现,从头到尾,都没有一个人再谈起高前。而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朦胧地感觉到,在我们这个世界里,高前将不复存在了。
也许,高前的变化情有可原。他回到学校后,系里只是让他把毕业论文写出来,至于何时能够毕业,将来究竟怎么安排,却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说法。这难免让他有些焦虑。当然,这还只是看得见的原因而已。至于他在看守所这一年多的生活对他所造成的影响,则是我们难以了解,也是无法理解的。
不过,真正的问题还不在这里,因为,不久我就发现,我们这个世界随着高前的销声匿迹,不知不觉中,好像也逐渐解体了。开始我们还并不觉得高前的缺席意味着什么,又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可是很快,大家就觉得再在一起聚会时,似乎少了些什么东西。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我们好像很难如同过去一样再找到一个共同的话题一聊就是大半天了。随着生意的拓展,大胡子已经很少有余暇再和我们坐在鼓楼上一喝就是半下午的茶,有时我们偶尔聚会,给他打电话时,他都会叫我们不要等他,然后等到我们快进行到尾声时,他骑着摩托车跑来为我们买单。而那个写诗的朋友有一天和大学同学聚会时,突然发现所有的人中,就自己最为穷困,还穿着一身皱巴巴的牛仔服,于是他决定不再自费油印那本没人看的诗刊,准备改写更有社会影响的小说。画画的那个朋友因为长时间吃方便面,有一次竟然因营养不良晕倒在租来的画室里,在大胡子的鼓励下,他剪掉自己的马尾辫,放下画笔,从画室中走了出来,准备为一家广告公司画广告牌。另外两个朋友也因种种原因,不再来参加我们的聚会了。
似乎在一夜之间,过去的那种闲暇就不见了,每一个人都忙碌了起来。就连我这样一个闲人,也在春天再度来临,校园里又一次弥漫起江南那醉人的暖风时,在方湄的催促下,开始为自己毕业后的工作忙乎起来。
也就在这个过程中,我突然发现,过去这个曾让自己留恋不已的校园,如今似乎已很难再吸引我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由于我在这里时所赖以存在的那个世界解体的缘故,不知怎么搞的,在它解体后,我忽然觉得校园这个现实的世界似乎也正在失去存在的意义,甚至,在我看来,它已经不再有任何存在的价值。
有时,我在校园里还会见到高前,但已经形同路人,我不知他对眼前的这个世界的看法是否和我一样,但我知道,我们现在已不在同一个世界里生活。所以,不管是谁,只要在路上远远地看到对方,我们都会很自觉地躲开对方。表面上,我们似乎都害怕看到对方,实际上,我想,我们并不是害怕看见对方,而是害怕看到对方身后的那个世界。高前的世界让我感到如此的陌生,神秘,不可捉摸。它对我,对过去的朋友,无不意味着一种巨大的缺失,同样,在高前看来,相对于我们,这种缺失在他自己身上也一样存在,正是这种缺失使我们之间的那个共同的世界突然断裂了。它就像一座桥一样从中间裂开、塌下,最后在腾起的烟随着烟尘渐渐散尽,可以看见在这个废墟里,被拉出的磁带闪着光,在风中像条棕色的长丝带一样被吹来吹去,把它当成是鲍*迪伦的,也说不定,也许就是康德的那本薄薄的《道德的形而上学原理》,被撕成了碎片,一页一页,像一只只方形的眼球一样在废墟里发出刺眼的白光,还有一些嘈杂却熟悉的声音,仿佛阳光下的灰尘一样笼罩在废墟的上空,其中,我不仅听到了朋友们的笑声和争吵声,还依稀听见了自己的声音。但这声音是如此的虚弱,空洞,很快就重新混进了那一片噪声之中。
我吃力地走在这一堆废墟之上,脚下到处都是砖石的碎块,似乎每一块都像积木一样,在上面印着朋友们破碎的脸,它们不停地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逐渐与他人混在一起,变得模糊不清,难以分辨。我跪在废墟中,紧紧地抓住一块仿佛印有自己半只心脏的砖块,想找到另外一半,把它们拼合起来。可我怎么也找不到。废墟里到处都是破碎的心,它们在我的手里怦怦地跳动着,就像是真的一样。最后,疲惫不堪的我只能绝望地抬起头来,这时,我突然发现,犹如一场地震横扫而过,在一片巨大的旷野上,这些废墟就像是坟墓一样,一座接着一座,看不到尽头,而且,似乎在每一座废墟上,都有人影影绰绰地在寻找着什么。
一阵夹杂有呛人的硝烟的蓝色微风吹过,我好像听到了一阵哭泣声,我四处张望了一下,在苍茫的天色中,好像这个声音就从我这里发出,我低头看了一下,发现我手里的那块破碎的心热得烫手,原来是它在哭泣。它是在为谁哭泣呢?我问,“是为你自己,还是为别的什么东西?”
它什么也没说,只是变得更烫了,以至于我只得把它松开,看着它从我的手里落入废墟之中,很快就消失在脚下涌起的无数的几乎同样形状的碎砖片瓦里。
我的眼泪终于像泉水一样涌了出来。
毕业离开学校的时候,我谁也没有打招呼,就悄悄地走了。大胡子本来还想给我饯行,把朋友们都叫来吃一顿。借这个机会,他也想把高前叫出来碰个头。因为,大家已经有很长时间都没见面了。他觉得如果以我要走为借口请高前出来,他总会和大家见一面。但我想也没想就拒绝了他的这个建议。我了解高前的性格,他既然不愿意出来和大家聚会,那就谁请也没用。再说,又何必把他从自己的那个世界拖出来呢?
当然,与其说是我不想打扰他,还不如说我是不愿再打扰我自己。
我觉得,新的生活要开始了。我应该忘记这一切。所以,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离开了学校。
在离开学校之前,我把那一大堆磁带,披头士的、列侬个人的、保罗·西蒙的、约翰·丹佛的,等等等等,包括高前出来后再也没听过的他那些保罗莫利亚乐队演奏的交响乐,还有一盘崔健的带子,和两只塑料洗脸盆,一双黑色的军棉鞋,都送给了下一届的一个师弟。还有我买的那些外国小说,连同一本厚厚的由梁实秋主编的《远东英汉大辞典》,也都送给了一些感兴趣的同学。
我想,我将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我问自己,我为什么要这些东西呢?
不要。
我把一本没有人要的纳博科夫的《文学讲稿》撕得粉碎。就像他当初在课堂上给学生上课时把巴尔扎克的小说撕得粉碎一样。当时,他告诉目瞪口呆的学生,这不是小说,这些都是垃圾。
这样做,虽然让我感到心里空空荡荡的,但我却一阵轻松。我希望,我以后能把这种情绪保持下去。我不想把那个已经崩塌的世界再带到未来的现实中去,我希望能彻底地忘记这一切。
我要自己往前看。
这也是方湄对我的要求。她说她就是这样的人,而且,她说到做到。在我刚到上海工作没多久,她就辞了职。离开上图后,她成功地跳到了一家专事生产洗涤用品的外资公司去做推销员。她告诉我,这倒不是为了钱,而是因为图书馆的工作太有规律了。每天坐在那里等着退休,实在是件乏味的事。
“将来怎么样,一眼都看得见。”她对我说。
我们坐在东风饭店临街的座位上,窗外,是在炽热的阳光下南来北往的大小车辆,越过外滩的防汛墙,可以看见轮船的烟囱和桅杆。从中午起,我们就已经到了这里,可店堂里一直是熙熙攘攘的顾客,直到现在,下午3点40分的时候,才安静下来。估计过不了几分钟,就会有更多的人来这家肯德基店尝鲜。方湄说,这是肯德基在上海开的第一家分店。今后还会开更多的店。但那毕竟是将来的事,我现在怎么也不适应自己在吃东西时,旁边有一堆人端着香喷喷的炸鸡围着自己,恨不得把你一脚从椅子上踹走。要不是方湄不为所动,我早就坐不住了。为了让自己心安理得,我不得不一会起来买一杯可乐,到最后,我几乎变成了个可乐瓶,相信只要我站起来摇晃一*体,装了一肚子的可乐就会冒着泡沫从嘴里喷涌而出。
两个世界(3)
“这不很好吗?”我又喝了一口可乐,“总比对未来没有把握好。”
“为什么要把握未来呢,”方湄抬了一下脚,让拖地的服务员把脚下已经照得出人影的地板再拖一遍。“让未来把握自己,不是挺好?”
“不知道,我希望将来是可知的。”我下决心,以后,不管多少人站在我旁边,我也不会觉得内疚,说什么,我也不再喝这么多冰可乐了。
“那不就变成过去了吗?只有过去才可知,才能够把握。”
“你常想过去吗?”
“想过,但我不让自己想,我要像狗熊掰玉米一样,掰掉一个扔一个,要是都带着,就会寸步难行,没法往前走。”
方湄抓着盛可乐的纸杯,激动地把吸管咬在嘴里,一双发着亮光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似乎我不给她一个肯定的答复,她就立即会把杯中剩下的可乐全灌进我肚子里去似的,我只能表示同意。
“有道理。不过,你要走到哪里去呢?”我问。
“没想过,反正就是往前走呗。”
方湄放下可乐杯,老老实实地对我说。
这次,我没有再问,实际上,这个问题我同样也不清楚。也许,正因为这样,我才会问方湄。我也只知道朝前走,但走到哪里,前面又是什么,我却从未想过,或者说,从来没有去想过。
我突然意识到,在此之前,我都是生活在当下的,然而从现在开始,我将不仅要生活在当下,还要生活在将来。也就是说,我将不得不为了将来而生活在现在,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为了现在而生活在现在。
将来就像我眼前的冰可乐一样,在这一个夏日的午后从饮料机里带着嘶鸣声喷涌而出,然后一杯接一杯,源源不断地被送到我的面前的桌子上,很快就堆积如山,将我包围了起来。
这当然是个幻觉。当我清醒过来时,轻柔的背景音乐换成了披头士的唱片,它和空调吹出的凉风一样,是从天花板上缓缓地流下来的。我听了一下,是那首欢快的《让它去》,但也许是环境不对,听起来总觉得不像那么回事,以至于那种欢快的情绪都不像真的。
方湄正跟着这首歌的节奏轻轻地点着头。我这才注意到在她身后的墙上,居然挂着凡高的让人目眩的《星月夜》,当然也是假的,我的意思是,虽然同为印刷品,但它给我的感觉,似乎要比我在画册上看到的要假得多,尽管它的印刷质量要比画册上的好很多,而且还镶着一个精美的画框。
而且,它还是金色的。
就像我过去喜欢冒充的职业一样,在上海,我所供职的也正是一家杂志社。这是一本以青年为对象的老牌杂志,名字就叫《青年》,主要刊登一些励志作品,以积极向上的精神为主,试图引导年轻人的生活,使他们过一种有意义的人生。偶尔也刊登一些误入歧途的青年的故事,以发人深省,起到警世作用。
为了熟悉业务,我看了几本过去的刊物。因为觉得好人都大同小异,就专拣那些警世的故事看了看,谁知坏人也一样让人乏味,一连好几期上的反面人物都追悔莫及地说自己之所以走到今天,都是由于平时对自己放松了要求,受到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才堕落的,如一个小伙子就说自己之所以生活作风糜烂,同时与好几个女青年谈恋爱,就是因为看了港台的黄色录像、淫秽书刊,不能自持所致。这让我不禁哑然失笑。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资本主义国家岂不要早就乱成了一团?
显然,这只是个笑话。而我的工作,就是和采写这类玩意。开始我还担心自己可能胜任不了这项工作,在接受第一次采访任务时还有些不安。可没想到,几次下来,我就驾轻就熟了。原来,我真还低估了我自己的能力。
只有一次,稍微出了点意外。这次我受命采访的对象是个女演员。这个女演员以在话剧舞台上塑造革命先烈,尤其是《红岩》中的江姐著名,据说在她演出时,很多人都会感动地流下眼泪。约好时间后,我和杂志社的摄影小谢一起到了她家。她显然早有准备,门铃响过之后,仪态端庄的她就像舞台上的江姐一样穿着一身旗袍走了出来。采访像往常一样顺利,她非常配合,并主动向我们谈起自己的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为了在舞台上演出真正的江姐,她曾自费到重庆渣滓洞监狱去体验生活。这个事例自然非常感人。当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她高尚的思想境界。她的言行完全符合一个她和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的身份。所以,在采访结束,小谢给她拍了几张照片后,我主动要求和她合一张影。她也欣然答应了。
问题出在小谢身上,他回去后打开相机一看,居然忘了把胶卷挂上。于是我只好打电话让这个现代版的江姐寄几张她的近照来,准备用在文章里。谁知她寄来的照片让我大吃一惊,我不知道究竟是她寄错了,还是有意为之,里面全是她穿着旗袍露出半截大腿或露出半拉*的玉照。
我并不是个封建的人,也不反对江姐拥有一副迷人的大腿和性感的酥胸,相反,我觉得这更能突出英雄人性化的一面,以及她的牺牲所具有的感人的悲剧力量。所以,我决定将错就错,就把这些相片送了上去。
主编老刘只是因为头发少了点,看起来老,其实并不老,他的年龄和大胡子相当,不过40出头,年轻时在黑龙江插过队,后来读过研究生,搞过一阵子汉译的海德格尔,思想还是很开放的,我们的杂志就是因为他坚持用美女青年做封面才取得了突破性的进步。但他觉得江姐毕竟不是陈白露,一个演江姐的人把自己弄成一个妓女的样子总有些让人不舒服。所以,在当着我的面挠了挠他的秃顶后,最后只用了文章,那些照片一张也没用。
这当然是个遗憾。
时间过得很快,好像还没有做什么事,就到了年底。周末下班后,我像往常一样,一个人坐在空空荡荡的办公室里,看着墙上被撕得只剩下几页的日历发了一会呆。夜幕已经降临,窗外的霓虹灯逐渐在黑暗中越来越亮。我从椅子上站起来,端起茶杯,慢慢地走到落地窗前,用手擦了一下玻璃上的雾气,外面正在下着冰冷的小雨。街道变成了一条发光的河,一辆辆汽车像夏天的萤火虫一样,在下面闪烁和跳动着。
在空调的嗡嗡声中,我回头看了一下摆放在每一张办公桌上的那些红色的电话,在吵闹了一天之后,它们一个个静静地俯卧在那里,似乎已经*了没有纷扰的梦乡。但我却希望,有人来惊醒它们,让它们突然响起来。
可以想像,在这个时候,正在外面出差的方湄已经走进了某个温暖的宾馆,在灯火辉煌的大堂里,她很快办好了入住手续,然后提着简单的行李,踏着厚厚的地毯,往房间里走去。曼妙的音乐从走廊的顶上缓缓地飘落下来,犹如星星点点的火光,不停地在她的脸上闪烁着。她轻轻地吹了一下口哨,像这半年来那些已经过去的日子一样,在马不停蹄地忙碌了一天之后,她终于能够休息一下了。走在宾馆的走廊上,她感觉就像是走在自己回家的弄堂里。这里的一切都是她所熟悉的。打开房间的门后,她随手把钥匙*了门口的电源开关,马上,室内的电灯就一盏盏地亮了起来,中央空调的热风也从排风口吹到了她的头上。她端详了一下床上铺得整整齐齐的雪白的被褥,两只叠在一起的蓬松的枕头,摆放在低柜上的电视机,一边的写字台,上面的那本黑色的人造革制的文件夹,里面夹着的介绍宾馆和各个部门的电话手册,印制有宾馆名称的几只空白信封,信纸,还有一枝笔杆既扁又长的圆珠笔,窗下的一个小茶几,两只白色的陶瓷茶杯和放在干净的烟灰缸里的两袋袋泡茶,床头的可以拉动的台灯,和床头柜上那只似乎从来没有挪动过位置的电话,终于彻底放松下来。她把行李甩到低柜上,从床头柜下拿出一次性的拖鞋换上,同时打开电视,给自己泡了一杯热茶。然后,她拿起话筒,向上海拨了个电话。
似乎就在眨眼间,屋内就响起了一串电话铃声,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抓起了手边的一只电话。可话筒里面却除了一声嘟嘟的长音外,什么也没有。
我立即反应过来,刚才的那番想像仅仅只是我的愿望而已。很有可能,方湄正行走在某个城市的寒冷的街道上,也可能,她此刻正坐在灯火通明的火车上疲惫地打着盹,向下一个城市奔去,或者,她正在机场上徘徊,等待着航班起飞。谁知道呢?其实,我知道,对于方湄来说,她现在究竟在哪里,是在宾馆里还是在大街上,是在火车上还是在飞机场,都不重要,用她的话来讲,只要她能在外面,在路上,就行了。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因为她的工作性质就是不停地到各地出差。她之所以要这样说的意思很简单,她是想告诉我,她已经离不开这种生活。这种始终处在变动中的,也许会让很多人,包括我在内,疲倦乃至厌倦的生活,对她已是不可或缺。
她对我说,每次,只有当她坐在火车上或飞机上以后,闻到火车车厢散发出的呛人的那种特别的味道,或者在飞机引擎刺耳的轰鸣声中,她的心才能安静下来。而且,不知怎么搞的,只有在宾馆的标准房里,她才能得到真正的休息。一旦她回到上海,回到家,躺在自己的床上,她却总是要失眠。为此她曾非常烦恼,还让我给她搜集了很多治疗失眠的小窍门,比如从一默数到N,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捏住左手的虎口慢慢地拼T——E这个单词,或者想像自己在一个空旷的大草原上行走,什么也看不到等。虽然同样的方法,我一试就灵。可换到她身上后,却怎么折腾也没用。所以当她第二天黑着眼圈来找我的时候,总要怪我推荐的方法不灵。而只要她一跨入任何一家宾馆的标准房,这个毛病就会立即消失。
“我这样是不是很怪?”一次,我们在一个宾馆的房间里做完爱后,她*从床上跳了下来,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边喝一边对着低柜后的镜子理了理自己蓬松的长发。“你别误会,我是说,我的这个毛病。”
“不,我喜欢这里。”我看了看布置得整整齐齐,千篇一律的标准房,恨不得把另一张床上的席梦斯床垫捣烂,从床架上拖下来,扔到地板上,或者把电视机弄到屋角,对了,还有低柜后的那面镜子,也得打碎,我好像在很多宾馆的标准房里都看到了这面镜子。我希望房间里乱一点,脏一点。因为,它实在是太整齐了,太干净了。以至于每次方湄拉我到宾馆里去,我都会像她在家里一样失眠。所以,如果有可能,我真想把所有设计宾馆标准房的家伙都集中在一起,让他们天天睡在自己设计的房间里,我相信,要不了几天,他们就会做噩梦。有几次,实在是无法入睡,在我把那些治疗失眠的小窍门一一试过也没用后,我甚至想,也许,地狱的样子就是按照宾馆标准房的模式设计的。
“是吗?”方湄喝了一口茶,在镜子中抿了抿自己的*。“每次在宾馆,只要我一沾枕头,就能睡着。也不知道你休息好了没有?”
“还好。”我说。方湄的身体似乎并未因终日在外奔波劳碌而变得憔悴和消瘦,相反,变得更为健康和精神了。镜子中的方湄看到我在盯着她看,有些不好意思。
“怎么了?”
“没什么,我在想,你是不是天生就适合现在的工作?”
“也许是吧。”方湄在镜子前转动了一*子。显然,她对现在的这个自己相当满意。尽管她的回答有些模棱两可。
不过,她确实有理由对自己满意,她的工作得到的远不是公司的认可这么简单,而是受到了激赏。这不仅从她的收入和丰厚的奖金上可以看出来,也可以从她的职位上得到了验证,短短的几个月,她已经从普通的一名推销员成为公司的销售主管。无疑,和我相比,她的收入已经是天文数字。这也是我们能在宾馆里*的原因。但我知道,她这么做,并不是为了钱。
“你不知道,我在图书馆做得也很好。”方湄放下茶杯说。
这我倒真不清楚,不过,我理解,她这么说,是想申明一点,她离开图书馆,与其说是适不适合的问题,还不如说是她自觉这种生活对她来说,已经没什么新鲜感了,也就是说,没什么意义了。
窗外的马路上的汽车少了很多,声音也小了很多。一辆出租车停在对面的小卖铺,从车里钻出一个留着长发,穿着深色风衣和西服短裙的女孩,一看就知道,这个女孩和方湄一样,都是在那种大公司里工作的人。她们勤奋,干练,努力做好属于自己的每一件事情,也努力享受属于自己的每一分钟的快乐。她们既不留恋过去,也不担心将来,因为她们属于将来。她们不仅拥有光洁的身体,还拥有没有皱纹的灵魂,她们年轻,而且会永远年轻。不像我们,虽然身体还很年轻,但心灵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衰老了。尽管未来还未到来,可似乎我们已经在未来的某一天倒了下来。甚至,我隐隐地觉得,我们将倒在未来的门槛上,永远也无法*未来。也许,将来的人会因此把我们当成是没长大的孩子,可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是过早失去青春的老人。
或许,这就是我喜欢方湄的原因?
可能是我在这里站的时间有些长,我面前的一块玻璃也重新模糊了起来,而那个女孩也早已不知去向。我伸手想再去擦一擦玻璃上白色的雾气。身后的电话铃又响了起来。
这一次,是真响。
我绕过几把椅子和几只堆满书稿和杂志的办公桌,从另一张桌子上拿起了话筒。电话里马上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是大胡子。我不禁又惊又喜。
“怎么是你?你从哪里搞到这个电话的?”
自从7月份离开南京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
“还能有谁?今天上午,我在无锡碰到方湄了。听说你春节要回家?”
“是。有这个打算。”
“怎么样,先到南京停一下,和朋友们碰个头再走,毕业的时候,你连个招呼也不打,就偷偷摸摸地走了,当时大家都很生气,说你这家伙,还没到上海就变成上海人了,太过分。”
“也不是,当时就是害怕麻烦你们,”听到大胡子在电话里骂我,我也笑了,“高前怎么样?”
“高前?”听到我问到高前,大胡子在电话那头好像遇到了难题的小学生一样,突然沉默了下来。
“怎么,高前出事了吗?”我不明就里,有些着急,赶紧问。
“没有,我们很长时间没联系了。”大胡子犹豫了一下,“你知道,他不想见我们。”
两个世界(6)
电话里发出了啦啦的嗓声,大胡子的声音也突然变小了,我似乎听见他咳嗽了几声,然后是咔嚓咔嚓揿动打火机的声音。
“你走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面。”他抽了一口烟,又咳嗽了几声后,有些不自然地说。
我没有再说话。我知道他的声音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尽管他很想把自己的情感隐藏起来,但我仍能感到,他的声音里所含有的一丝内疚。
事后我想,我之所以能体会到大胡子的这种情感,并不是因为我有特异功能,能通过电话线了解他的情绪,而是因为我自己对高前也一直怀有这种内疚。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高前从看守所出来,重新回到校园后,我对他就隐隐地产生这种歉疚感,有时,我还会模糊地为自己感到羞愧,为自己当初没有和高前一起待在校园里度过那段时间感到后悔,也为自己如今可以无所事事地安享眼前的一切而感到不安。我觉得,高前比我更有资格享受这一切。尽管,这一切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说到底,也只是一种平庸的生活罢了。而且,很有可能,是高前根本就看不上的一种生活。
但我总是为之不安,我无法说服自己接受这一点。我知道大胡子也一样。因为,我们都明白,高前将永远不可能按照以往他所设想的轨道再走下去了。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他无论怎么走,都将是另外一条路。不像我们,怎么走都可以,怎么走都不意外,怎么走,也都是可以成立的,从这点来说,方湄和我们也是一样的,这也正是我,还有大胡子等产生愧疚的一个原因。
也许,这只是个很自私的想法,为什么我们就可以变化,而高前就不能变化呢?我们真的理解高前吗?他为什么要按我们的意愿去思考,去生活呢?如果是我们自己,我们愿意过别人所希望过的生活吗?
这显然是个问题。
但我们却无法解决,因为我们只有亲身经历这样的生活过后才会知道答案。所以,它现在只能以问题的形式存在,而不是以答案的另一种形式存在。
火车经过南京的时候,外面正在下雪。透过车窗,可以看见在站台上的灯光的映射下,雪花像棉絮一样从空中纷纷扬扬地坠落下来,但一到地上,就融化了,只留下了一摊摊发光的水渍。
我忽然觉得,也许当初应该接受大胡子的邀请,在南京下车和朋友们见一面。我们可能并不像我们自己所想像的那样坚强,就如同这一片片雪花一样,但既然都是一样的水,又有什么不能说清楚的呢?
我感到有些对不起大胡子。
只是,一切都太晚了。站台上,提着大包小包的乘客像汹涌的潮水一样向车厢涌了过来。他们陌生的面孔和身影马上把车窗包围了起来。
为了避开陡然兴起的民工潮和返校的学生潮,春节过后,我又在家里多住了几天。好在主编老刘到底是老同志,非常善解人意,为了让我在家里待得心安理得,他还特地让我就近采访了一个人,写了一篇文章。
不过,当我回到上海后,老刘就不再这么照顾我了。我还没来得及和方湄见面,他就立即把我派到北京去出了一趟差。因为走之前,方湄不在上海,到北京以后,我就给方湄的公司里打了两个电话,可每次她都不在。所以,出差回来后,我就顺路到了她公司去了一趟,想看看能不能在公司里碰见她。可让我吃惊的是,当我在走廊里拦住一个抱着一叠文件的姑娘问她方湄在不在的时候,她马上告诉我,方湄在前几天辞职了。
“辞职?”
“是的。”
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可看到对方再次明确无误的表态后,我只能将信将疑地哦了一声。
“那你知道她去了哪里吗?我是她大学同学。”我尽量把自己的惊讶降到最低限度,以免这个姑娘把我当成一个不怀好意的人。
“不清楚。”对方抱歉地笑了一下,摇了摇头。“离开公司的时候,她只是说她想休息一段时间,没说别的。”
这正是方湄做事的风格。看来,她是真的离开这里了。尽管这让人感到很意外,有些难以置信,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从方湄的公司出来后,我立即叫了一辆出租车,往她住的地方赶去。一路上,我不停地想,她究竟是为什么要离开现在的公司,又到哪里去了?记得春节前我们见面时,似乎她还说自己对现在的这个工作比较满意,而且,我想,以她的性格,一般是不会与别人产生矛盾和冲突的,那还有什么工作比现在的更适合她呢?难道,是她出了什么意外?
也许是为了和我的心情相映衬,我们的车几乎每走一步都会遇到一个红灯,常常是刚通过一个路口,没开多远就又得停下来,只能像蜗牛一样跟在一大堆车屁股后面慢慢往前挪动。在远远地看到前面的路口又出现了一个红灯后,穿着制服打着领带显得文质彬彬的出租车司机终于露出了本色,拍着方向盘大骂了起来,说真应该让市里的头头脑脑也来吃这么一串冰糖葫芦,这样他就不会天天忙着在电视里开会讲话了。
我当然不会这么着急,尽管出租车的计价器在不停地往上翻动,每跳一个数字都让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可能是车内的空调温度比较高,我觉得车内有点闷,就打开了车窗,呛人的油烟味,马路上的喧哗声,还有明晃晃的阳光和初春略带寒意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这让我的心情稍微平静了一点。我尽可能不让自己的情绪陷入怪圈,因为,我很难控制住自己在这个时候不去胡思乱想,显然,方湄真要是出了什么意外,那也已经是发生过的事了,既然发生过了,我也就没必要再为这件已经发生过的事着急了。我想,如果方湄真的就在这段时间里发生了意外,那也实在太像电影了。
可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越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真还就有可能发生,那些看起来像假的事情也往往是真的,其实,真正发生的事也只会比电影里和小说里描述的更假。所以,当车子在距方湄家还有两三百米的地方又一次被堵住,开始一点点地往前爬后,我终于忍不住把早已捏在手上的钞票一把塞给了司机,拉开车门从车上跳了下来,然后提着包,像杂技演员踩高跷一样,在突然的刹车声和一些司机骂我找死的声音中,从被汽车挤得满满的街道中间一蹦一跳地冲到了路边。
说实话,我已经顾不上这么多了。虽然我也知道方湄不会有什么事,但我还是不能控制自己。为什么要控制自己呢?我一边在人行道上左冲右突一边问自己,控制自己干什么呢?既然我们高兴时从来不需要掩饰自己的笑,那又何必在痛苦和紧张的时候掩饰自己的情绪呢,让自己焦虑一下,痛苦一下,甚至像小孩一样无所顾忌地大哭一场,不是很好吗?
因此,当我满头大汗地跑到方湄住的那一层楼时,我已经不再紧张。在楼梯口,我擦了擦脸上的汗,让自己的*完全停下来,然后才慢慢地走到她的屋门前。
在脏兮兮的防盗门后面的木门上,有一张用图钉钉着的纸条。
这下,连敲门也省了。
方湄果然又跳槽了。她似乎算准了我会来,在纸条上给我留下了一个地址,告诉我这几天她都不回家,让我回来后直接到一个地方去找她。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伸手从门上扯下了那张纸条。
不知是她心血来潮,还是不得已而为之,她纸条上说的那个地方,远在城市的另一头。从这里出发,等于是横穿大半个上海。我看了看表,再过一会,下班高峰就到了。这真让我头痛不已。我掏出一支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楼梯的外面,是肮脏的苏州河,一艘小汽艇无声地从水面上驶过,溅起一片混浊的浪花,河堤下是一个熙熙攘攘的菜场,一股夹杂着鱼虾、油炸臭豆腐和各种蔬菜的气味像看不见的浓烟一样从下面不停地飘上来,一侧横跨苏州河的拱桥上,几辆出租车正鸣着喇叭驶过,远处,是外滩附近那一片连绵的高楼,柔和的阳光正在一些建筑的尖顶和越来越多的巨大的广告牌上闪耀。
这就是方湄每天看到的风景。我想,除了这些,她还能看到什么呢?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凤凰那座小城,此刻,在沿江的吊脚楼里看到的是什么呢?是对岸那一片黑色的吊脚楼后青翠的群山,还是飘在哗哗流淌的河上的那一阵若有若无的烟岚?是在河边洗衣的妇女,踩着被水淹没的石碇跳向对岸的小孩,还是身后正在沿街的店铺里制作着黄色的姜糖的小伙子,和突然消失在弥漫着米酒香味的长长的小巷里的有着一张圆圆的面庞的姑娘?她是谁?是小陈,是桃叶,还是我所不认识的人中的一个?
夕阳西下,在这个同样的黄昏,在不同的地方,它正一点一点地下沉并折射出不同的光线,两条潺潺的河水在我的眼前也各自一如既往地向远方缓缓流去,它们或喧哗或沉静,有如我所经历过的生活一样不可挽留,不可重复,更不可能交叉。而我只能站在这里,只能静静地看着它们无声地流淌,在光影中默默地变化,却不能为它们做些什么。
因为,这脚下的一切离我就像凤凰那座小城离我一样遥远。而且,即使身在凤凰,我改变的也只不过是我自己而已。
但这只是我的感觉。我相信,无论是小陈,桃叶,还是方湄,她们看到的一定和我不一样。
话又说回来,为什么要一样呢?
在路灯下,我又把方湄留给我的那张纸条掏出来看了看,再次确认门牌号码无误后,在看门老头怀疑的目光下,硬着头皮迈进这所幼儿园的大铁门。我很难相信自己的眼睛,方湄的新工作居然是在一个幼儿园里,她在干什么呢?喂小朋友吃饭,撒尿,还是在给那些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小孩擦屁股?
看到院子里摆放的那些巨大的积木,滑梯,和墙上用彩色瓷砖拼出来的兔子,狗熊,大白菜什么的,我简直要笑出声来。我想起那些让人困惑的童话,有时候,真不知道它们到底在说些什么。比如,格林兄弟的一个残忍的童话叫《聪明的汉斯》,说汉斯这个小孩,会把一只鸡的眼睛挖下来送给要它的人,还有《伊索寓言》里的一则《人和狮子》,当人看到大力士海格里斯把狮子踩在脚下的塑像时,兴奋地回头对身边的狮子说,还是人的力量大,但这头狮子的智商和他的头是成比例的,很快就还此人以颜色,告诉他,这个塑像是人弄的,如果是狮子来搞,那踩在脚下则会是海格里斯。当然,我也还想起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和《皇帝的新装》,还有乱七八糟、充满暴力的迪斯尼动画片《猫和老鼠》。
我以为我会顺着这个思路一直想下去,但最后,我想起的却是中国的《三个和尚》和《崂山道士》,它们的意思都很简单,都是教育我们应该做什么样的人不该做什么样的人的,和我们的杂志一样。毫无疑问,我在走廊上对自己说,我喜欢中国的童话,因为它们的用意很清楚,所要传达的东西也都很明白,不像外国的,常常让人不知所云。它们更像生活本身,混乱、模糊、残忍,而不像我们的东西,是从生活里提纯出来的,它打去了那些刺人的棱角,变得更容易理解,也更容易把握。
跟着一阵忽大忽小的舞曲声,我走到了一个房间的门外,闪亮的灯光从敞开了一半的门里射了出来,十几个身穿不同颜色泳装的长腿姑娘正在里面来回走步,一个穿黑体*服的教练模样的女人在一边喊着口令,不停地叫那些穿着吓人的高跟鞋的姑娘们抬头,转身,挺胸,看样子,她们都累得够呛。尽管里面什么取暖装置也没有,但每一个人的脸上都亮晶晶的。我以为我走错地方了,转身正准备走,忽然看见方湄一甩扎成马尾的长发,和那些姑娘一起精神抖擞地转过头来。
直到我们在一家小饭店里坐下来吃饭,方湄还兴奋地对我唠叨个不停,但我对她有些不冷不热,只是偶尔点点头,表示在听她说话。因为,我迟钝的思维还没有完全适应眼前的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倒不是说她决心当幼儿园阿姨让我措手不及,或让我不满,如果真是这样,我自然不会这么无动于衷。
她告诉我,她已报名参加了上海市第一届青春风采大赛,而且已经通过了预赛。我一听,就明白了。狗屁!什么青春风采,青春礼仪大赛,说穿了就是选美大赛。这就像我们的杂志,上面规定,凡是遇到白领二字,一律改为办公室里的年轻人一样。只不过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专有名词罢了。其实是一回事。
当然,我不动声色,一边一口一口地啜着啤酒,一边想我究竟该怎样表达对这件事的意见。我看着方湄因为激动而红扑扑的脸,真恨不得掀开她的脑袋瓜看一看,里面究竟是哪些东西搭错了,让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竟然一口气要了四瓶冰啤酒。显然,她已经为这项比赛而痴迷。
“哎,你怎么了?又不是你参加,不至于紧张得脸都变形了吧?”她像个老酒鬼一样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我在为你着急,你长得又不漂亮,而且,有点胖,不过,我先声明,我是喜欢胖一点的姑娘的。我又没钱替你通路子,你说你到时候什么也没混到,工作又辞掉了,岂不是赔了自己又折兵?再说,你就是侥幸弄到了冠军又能怎么样呢?”
我这么说都是替她着想。完全是开诚布公,实事求是。
“你是评委吗?”
“不是。”
“你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吗?”
“不清楚。”
“你问过别人对我的印象吗?”
“没有。”我说。我有些明白她为什么要问我这些问题了。
“这就对了。”她得意地笑了起来。“就是因为这个,我才去参加的。像*一样,我是重在参与,结果怎么样,我并不在乎。正好原来的工作我也做腻了,刚好有这么一个机会,我为什么不试试呢?”
“很好,我就知道你是这么想的。”我用酒杯碰了一下她握在手里的空酒杯,也一饮而尽。“还有什么,接着往下说。”
不用看她的脸,我知道。这一次,总该轮到她惊讶了。
随着这届青春风采大赛一天天临近,我也一天天紧张起来,而且,真的就像方湄说的那样,把脸都紧张得变了形。因为第二天回到社里后,我立即被社里委以重任,负责报道这次礼仪大赛。为了在第一时间采访大赛的获奖者,并在第一时间写出有深度的文章,我到上图去查了一下国外还有香港选美方面的东西,又通过大赛组委会,拿到了一些可能获奖的选手的照片和材料,想预先熟悉一下情况,以免到时候措手不及。
不出所料,这里面根本就没有方湄的名字。不过,为了不打击她的积极性,我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她。随着大赛第二轮开赛的日期一天天临近,方湄也加紧了训练,不仅每天都到那个幼儿园里跟着老师苦练自己的形体和台步,而且,为了使自己的体形看起来稍微苗条一点,她还启动了快速减肥计划,坚持每天只吃三个苹果。出于好心,我在见面时委婉地劝她不要太认真,但每次她都付之一笑。然后用筷子敲着桌子,看着我一个人把桌子上的一大堆精美的菜肴一点一点地硬塞到肚子里。其实,这些菜都是我按照她的口味点的。
“怎么样,这里菜的味道还可以吧?”
在一家西餐厅里,当我勉力吃完了最后一道菜后,方湄假装若无其事地问。在这之前,我已经连续吃了很多道菜,尤其是两块比我的脸还大的牛排,让我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
两个世界(9)
“不错。”我继续拿起小勺,开始吃冰淇淋。“要不要把你的那份吃掉?”
“既然你这么喜欢,还是你吃吧。”方湄不为所动。
“没问题。”我说。实际上,我的胃被撑到了极限,以至于我觉得自己的眼睛珠子似乎都要被顶出来了。我真恨不得把策划这次选美大赛的家伙的嘴巴撑开,像北京填鸭一样,用大鱼大肉把他们的胃像气球一样吹起来,或者每天只让这些家伙吃三个苹果,把他们饿得比方湄还瘦。
为了我的那点可怜的自尊心,我把自己的那份冰淇淋一扫而光。方湄对我翘起了嘴角,一边微笑,一边鼓起了掌,看见她这副洋洋得意的样子,我差点没控制住自己,想背叛我的职业道德,把我所知道的有关大赛的一些消息告诉她,还好,我很快把方湄的那份也端起来吃了一口,彻底让自己冷静了下来。
我想,反正方湄也快活不了几天了。我又何必再扫她的兴呢?
第二轮比赛开赛时,我找了个借口,没有去现场为方湄加油。因为我既不想看到方湄在舞台上穿着比基尼向那些坐在台下眼睛直发愣的评委——这些人大多是一些老男人——搔首弄姿的样子,更不想看到她在惨遭淘汰后的愁眉苦脸。我总觉得,方湄做什么事都太投入,在这件事上也是一样,如果希望落空了,她可能会吃不消。但我却不知道到时候怎么安慰她,因为这不像前些年流行的智力竞赛,要是被淘汰了,还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大不了以后再多看几本书增加点知识什么的就行了,可选美比赛被淘汰了,该怎么办呢?总不能去整容,把自己的身体再加来减去吧?想到这一点我突然感到有些担忧,显然,以方湄的性格,她说不定真的敢这样做。
不过,我的担忧很快就消除了。因为方湄居然出人意料地从第二轮比赛中脱颖而出,闯入了决赛。从电话里得知这个消息后,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还以为听错了。直到大赛组委会的工作人员把方湄的名字一个字一个字地给我拼了一遍,我才明白过来,方湄真的顺利地通过了复赛。
我放下电话,发现办公室里每一个人都从桌子上抬起了头,用在动物园里常见的那种眼光盯着我。我忙向大家点了点头,表示歉意。刚才,我的声音肯定很大,把他们都惊动了。
“小张,你女朋友没事吧?”一个同事问。
“什么?哦,没事。”我有些喜不自胜。“她复赛通过了。”
“复赛?”
“对,就是这次选美比赛的复赛。”
“真的?就是那个来找过你的小姑娘?”
“是。”
我故作平常地哼了一声,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张方湄的照片偷偷看了起来。老实讲,尽管我也感到有些意外,可方湄的气质里的确有脱俗的一面,尤其是她翘起嘴角似笑非笑的样子,自信而俏皮,显得格外迷人。即使是我这样挑剔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也就是说,方湄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当然,尽管已经完全意识到了方湄的这个优点,我也没有丧失应有的理智,充其量,我认为方湄能够从复赛出线,更多靠的还是运气。我本以为方湄会对我的看法表示反感,但她一点也没有生气。反而笑着说,管它靠的是什么,能够过关就行,本来就是无所谓的事情,能走到哪一步就到哪一步好了。不过,话虽然是这样说,我看得出来,她还是对自己能够闯入决赛兴奋不已。只是这一次,我已经不需要再提醒她了。
因为,在她的房间里,她已经像那张照片上一样向我微笑了起来。和方湄交往这么久,我才第一次发现,她的魅力如此难以抵挡。
几天后,决赛在电视台的演播大厅隆重开幕。我像很多观众一样渴望着这一天的到来。因为早在复赛结束后,方湄就和十几位闯入决赛的姑娘被组委会一起封闭起来,进行最后的强化训练。而且,为了保持比赛的公正性,方湄她们还不允许与外界联系。所以,当方湄她们一个个穿着华丽的长裙像孔雀开屏一样走上舞台时,我也激动地鼓起掌来。
接下来,就是一些固定的程序了。在音乐声中,这些漂亮的姑娘,也许说选手更准确,穿着别有号码的比基尼,依次从舞台一侧像模特儿一样迈着猫步走到中央,在一番自我介绍后,开始回答主持人提问并表演一个自选的节目,最后由评委打分。
方湄在最后一个出场表演自选节目的时候,我以为她会重*学校里的老本行,朗诵一首诗什么的,不料伴随着一首节奏强烈的舞曲响起,居然从舞台后面蹦出了一个油头粉面的小白脸,他身穿紧身黑绸衣,头发在灯光下闪闪发亮,一举一动灵活得像个正在抽风的神经病,只见方湄和他拉上手后,立即贴到了一起,跳起了一曲**辣的探戈舞。看样子,方湄和这小子这几天没闲过,所以他们每一个动作都显得非常默契。开始,我还在胡思乱想,若是这小子敢对方湄动手动脚,借机揩油的话,我准备随时冲上台去给这小子一个教训,不料这家伙还真是个行家,和方湄如影随形,很快就把我带进了由探戈带来的那种富有异国情调欢乐奔放的情绪之中。
不知是不是这种情绪感染了所有在场的观众,当舞曲消失,他们的舞蹈也戛然而止的时候,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有一个女评委还失态地边鼓掌边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我相信,这次不仅仅是我没想到,就是方湄本人也对此没有丝毫准备。这从她现场的反应可以看出来。当主持人宣布,方湄以最高分赢得这次大奖赛的冠军时,她居然愣在那里,翘起了嘴角似笑非笑地站在舞台中央不知所措。直到主持人再次叫到她的名字,她才想起来从舞台后面走上来向大家挥了挥手。
方湄的这个笑容果然有挡不住的魅力,在颁奖仪式上,电视台的台长在讲完邓小平南巡讲话的精神和这次大赛的意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关系后,话锋一转,也大肆赞美起方湄的笑容来,说是希望所有上海的女孩子都拥有像她那样甜美的笑容。
幸好台长是个女的,要不然,我真会怀疑她这么说是别有用心的。也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我竟然有些为方湄吃醋了。
这在过去,是不可想像的。
方湄一夜成名。她的那个招牌式笑容不仅因此走上了电视,也走进了千家万户。不久,甚至还走到了南京路和淮海路这样繁华的街道上,一家以生产*为主的实力雄厚的女性内衣公司聘她做自己的产品代言人,把她翘起嘴角微笑的形象做成了巨幅的广告牌和灯箱竖立在街头。
这还只是看得见的变化,就像之前方湄想的那样,她的生活也因此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获奖后,电视台立即对她进行了专题采访,还经常邀请她去做节目的嘉宾和主持人。而且,北京的一个在国内颇有知名度的电影导演也透过媒体向她挥动了橄榄枝,表示一旦有合适的角色,将立即请她出演。外地的一些小报马上捕风捉影,把该导演前任女友的照片找了出来和方湄的刊登在一起,让读者从中进行不无意味的猜想。这件事后越传越离奇,居然说有人看见方湄和这个导演在海南的沙滩上游泳。
这纯粹是瞎扯!实际上那天方湄和我在外滩附近的九江路邮电局买移动电话。在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了又复印,填了一大堆表格后,方湄给自己买了一台像砖头那么大的摩托罗拉手机。为了试验一下通话的效果,从邮电局出来以后,她捧着电话,和近在咫尺、站在人行道上的公用电话亭里的我,哇啦哇啦地讲了会话。
可能是她的这个举动太惹眼了,引起了注意,马上第二天上海的一家小报就爆出了猛料,说青春风采大赛的冠军得主方湄和一个不明身份的男子手拿大哥大一起出没在街头,还说该神秘男子,也就是我,可能是一香港富商。言下之意,颇为方湄选择我,也就是选择庸俗的金钱感到遗憾。
这一次,就连我们的主编老刘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但他不好意思亲自向我打听,只是偷偷地让一个同事问了我一下情况。
方湄对此显然已经见怪不怪。而且,她好像很希望自己能在这些是是非非的传闻中成为主角。有一次,方湄走在大街上的时候,被一个小姑娘认了出来,对方居然掏出个香喷喷的小本子要她签名。她当时表面上不动声色,等那个小姑娘离开以后,她转身立即激动地掏出手机给我打了个电话,告诉我这件事。
我觉得,就像变得越来越热的天气一样,她的生活再也不可能像过去那样正常了。
“那你说,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正常的呢?”
在阳光下,她用手指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又一次翘起了嘴角,露出了她的招牌式笑容。自从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个名人后,她就有了出门戴墨镜的习惯,不过,她戴墨镜并不是想让大家认不出她来,而是希望大家能更容易地注意到她。显然,对我的这个说法,她根本不以为然。
“有个比较正式的工作,就像你过去在图书馆和那家公司里时一样。”
我看了看她的墨镜上反射出来的远处正在修建的高架桥的影像和街道上的行人,字斟句酌地说。
“哦,我懂了,你的意思是说,我现在有点无所事事,对吧?”方湄把墨镜缓缓推到了头上,“你回头看看,我告诉你我在干什么。”
我回过头。
在我身后的一家商店的橱窗上,她穿着一身红色的比基尼斜躺在金色的沙滩上,远处,是绿色的椰子树和蔚蓝的海水。不用说,她身上穿的那套行头,就是她代言的那家公司生产的东西。
“看到了?”她得意地把墨镜拉了下来,重新把自己藏到了那薄薄的然而却是深不可测的镜片后面。“你知道吗,今天要不是你的生日的话,我会在哪里?”
我摇摇头。
“就在那幅画里。”看到我还是一副茫然的样子,她终于忍不住笑了。这一次是真笑,她居然忘了摆出她那副标志性的笑容。“十三点,在海南,拍广告片。”
两个世界(11)
“用不了多久,这些广告都会被拿掉。”为了让她看不见我的表情,我也戴上了我的墨镜。我以为这句话会对她多少有些刺激,但她似乎根本无动于衷。
“在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能永存呢?”她停了一会说。“你又何必杞人忧天?”
我突然间觉得我低估了眼前这个姑娘。我知道用这个词不合适,但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词。
她穿着黑色紧身背心,红格子短裙,白球鞋,戴着墨镜,扎着马尾巴,脸上露出一丝略带嘲讽的天真的微笑,给人的感觉,似乎她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大学生。
这是真的吗?
我问自己。
不过,我的预测并未变成现实。当我顶着上海冬日特有的冰凉刺骨的小雨从街头走过时,在一些大百货公司的橱窗里和一些街口的广告牌上,方湄依然一身清凉地躺在那片金色的沙滩上,翘起嘴角在向路人微笑。
我下意识地打了个哆嗦。天太冷了。我不禁为方湄的身体感到一丝担忧。其实,这很可笑。因为,她此刻正在阳光明媚的海南,在三亚的沙滩上漫步,那里,正在举办首届中华礼仪小姐大赛。她告诉我,当组委会邀请她参加此次大赛时,她立即答应了。
“为什么不呢?”她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自言自语地说。当然,这已经不是她原来的那间小屋了,而是一间窗明几净的更大的房间,墙壁上挂满了她的巨幅照片,窗外一样是在阳光*淌的苏州河,不过,它显得更为细小了一点。
“你说,我为什么不去试试呢?”
我什么话也没说。因为我明白,她并不是真的在问我。她只是想表达一下自己激动的心情而已。实际上,就是大赛不向她发出邀请,她也会参加的。我知道她为何而激动,她大概在想,一种新的生活,她没有尝试过的生活又在向她招手了。她的样子就像一个站在跑道上跃跃欲试,等不到发令枪响就想向前冲去的短跑运动员。
从这一点来说,我觉得她还是那个单纯的姑娘。
在雨中,街头的那些没有遮拦的广告牌已经被淋湿,可方湄却浑然不晓,显然,她已经由此*了另外一个世界。
那是一个和现在这个阴雨连绵的世界不同的世界,那里有椰子树、沙滩、蓝色而无垠的大海,还有明亮的阳光,海鸥的叫声和海水冲到岸边的声音,我觉得,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与我眼前的世界的差别,似乎不仅仅是空间上的,而且在时间上也有些不一样,它仿佛属于未来。
这和即将到来的春天的暖意无关,也和带来新鲜空气的海风无关,更和辽阔的沙滩,有着巨大树叶的椰子树无关。更与我无关。
也许,它只和方湄有关?
我从雨伞下转过头,再次看到方湄的笑容。我忽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方湄好像已从这些广告牌上抽身而去,留下的只是她的一个非常虚幻非常虚幻的影像,像漂浮在人行道上空的淡淡的雾气一样,几乎随时都可能消失。这种感觉,过去我还从来没有过。以前当我从这些广告牌前走过时,每次我都有种朦胧的感觉,觉得那些在广告牌上向我微笑的方湄才是真的,而走在我身边的方湄只不过是广告牌上的自己的影子。可现在,这种感觉忽然没有了。
不过,还好这是个暖冬。事后我想。
这样,即使我的感觉是错的,也没关系。
在和平饭店狭小的大堂里,我迎面看见一个身穿黑色西服打着领带的中年男人向我走来,如果不是他主动向我打个招呼,我几乎已不敢确信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就是我要等的人。幸好他的大胡子还在,和以前不一样的是他把头发留了起来,在脑后扎了个长长的马尾。
“张生,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他向我很礼貌地同时也很老练地伸出了手。“没办法,和外国人谈生意就是这样,没有时间概念,非要谈出个结果才行。”
“没关系,我也是刚到,堵车。”我很不习惯地伸出手,和他握了一下。大胡子胸前的衬衫白得耀眼,那条银灰色的领带恰到好处地搭在了他略微有些发胖的肚子上。
“方湄怎么没来?”在电梯里,大胡子问我。
“她到海南去了。”我说。
“干什么?旅游?”
“不,选美。”
“选美?她不是选过了吗?”
“不一样,上次是上海的,这次是全国的。”
我解释了一下。大胡子哦了一声,打开了屋门。房间的窗户正对着外滩和黄浦江。我走到窗前,对面的浦东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过去那些破旧的仓库已经被清除掉,在冬日难得的晴空下,可以看见工地上的卡车和打桩机像蚂蚁一样在忙碌着,据说,一个国际化的新城将在那里迅速崛起。这多少让人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喝酒还是喝茶?”大胡子脱下了西服,从一角的酒柜里拿出了一个高脚杯问。我感觉他的举动很像电影里外国人在一起见面时的情景。这使我很难把眼前的他和一年前那个身穿牛仔服,嘴上总是叼着烟的那个倒卖盗版磁带的小贩相提并论,他这副扮相,太像那个从事西方高雅艺术的男高音帕瓦罗蒂了。
“我还是抽支烟吧。”看着他在那里忙来忙去,又是擦杯子,又是开酒瓶的,我真是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哎,我说大胡子,你能不能坐下来,也来支烟怎么样?”
“别急,我马上好。烟我戒了。你要抽,我这里还有一条朋友送的中华,你走的时候带走好了。”
大胡子用不锈钢开瓶器打开了一瓶葡萄酒,给我倒了半杯,端了过来。
“我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讲究,把自己搞得这么一尘不染。”我接过酒杯喝了一口,然后举起酒杯晃了晃。
“没办法,我给你讲过没有,我现在正在做一家唱片公司,老是要和外面打交道。”他耸了一下肩。“我得注意公司的形象。”
“唱片公司?”
“对,公司是个从国外回来的朋友和我一起搞的,准备找些年轻的歌手包装包装,看能不能赚点钱。”
“懂了。”我把剩下的酒一口喝干。“你看方湄怎样?”
“方湄?”
大胡子困惑地看了我一眼。
我猜他对我的这个提议一定感到非常为难。其实,话一出口,我就为自己的唐突后悔起来。我假装给自己倒酒,转身向酒柜走去,以掩饰一下自己的尴尬。我拿起那瓶酒,把橡木瓶塞砰地拔掉,往自己的酒杯里倒了一些酒。
从镶嵌在酒柜上的玻璃镜子向后看去,大胡子似乎正背对着我站在窗口喝酒,我不由得苦笑了一下,对刚才居然向大胡子提出那样的建议感到好笑。这真是昏了头。我也很奇怪,自己的念头怎么会一下子转到方湄身上。
不过,当我拿着酒杯重新走到窗口时,大胡子似乎已经反应过来。
“让方湄试试也行。她不是上海选美比赛的冠军吗?到时候,这也是个炒作的点。”大胡子端着酒杯主动对我说。
“大胡子,我是随便说说的,开个玩笑,你千万别当真。”我暗暗叫苦,再次为自己的唐突不安起来。“说实话,我只听她朗诵过几句诗,从来没听她在我面前唱过一首歌。”
“你放心,出不了什么事,我有数的。这样,等她回来了,你让她到南京来一趟,我让公司里的人和她接触一下再说,如果条件可以,也不是不能做。”
大胡子还真把这当回事了。我只好赶紧换个话题。
“高前毕业了吗?”
“毕业了。”大胡子喝了一口酒。“但学校没发给他发毕业证。我想留他在公司里一起干,他不愿意。后来自己一个人去了广东,想到那边找点事干。到现在半年多了,也没什么消息。他走的时候,我还把一个广州朋友的地址给了他,告诉他有麻烦可去找这个朋友。前天我和那个朋友通话时,还问起这件事,他说,直到现在,高前也没去找过他。”
“哦。”我沉思了一下。但也仅仅只是沉思一下而已,脑子里什么也没能想出来。“估计他在广东能找到工作吗?”
“看是什么工作,好的可能有麻烦,但找个事,养活自己应该没问题。那边我每年都要跑两趟,情况基本了解。”
说完这句话,大胡子也像我一样沉思了起来。
我本以为方湄会在春节前回来,不料当我打电话给她时,她说,因为比赛就在春节后举行,为了抓紧时间训练,她就不回来过春节了。这真让我感到有些匪夷所思,我只知道有人搞科学研究,或者看黄色小说可以废寝忘食,还从来没听说为了选美可以如此投入的。不过,我转念一想,这也正是方湄的特点,不管做什么事,她都会这么投入的。否则,也就不是她了。
除夕那天晚上,我给自己做了两个平时最爱吃的菜,其中一个是番茄炒蛋,另一个是凉拌西红柿,还做了一个番茄鸡蛋汤,热了一瓶黄酒,放了点姜丝和糖,然后打开电暖器,一边吃一边坐在电视机前看春节联欢晚会。
快到12点的时候,外面劈里啪啦地响起了鞭炮声,很快,电视机的声音就一点也听不见了。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呛人的火药味。我掀开窗帘,看到楼下到处都是硝烟滚滚,电光四射,有人还放起了烟火,随着一声声沉闷的响声,空中不时绽开一朵朵明亮的烟花来。
我想给方湄打个电话,向她拜个年,可总是打不通。我索性把电话放下,把铃声调到最大,等别人给我打电话来。
鞭炮声渐渐平息了下来,只剩下零星的响声。我守在一声不吭的电话机前,用遥控器无聊地扫描着电视节目,感到自己的大脑也像电视机的频道一样乱哄哄的,似乎每一个台里面都有很多人在蹦啊跳啊唱啊的,显得非常热闹。可这热闹在我看来有些不知所云,它像假的一样,然而却又是真的,实实在在的。我很想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头疼得厉害,在沙发上又撑了一会后,就摇晃着上了床。
半夜的时候,不,也许是天快亮的时候,我被一连串电话铃声吵醒了,虽然这是我在新年第一天收到的第一个电话,但我怎么也挣扎不起来,只好用被子蒙住头,继续昏睡了过去。
这一觉我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过来。打开电视机发了一会儿呆后,我才想起昨天晚上的电话,我看了一下来电显示,原来是一个本地打来的电话,不过,让我想像不到的,这个电话居然是从方湄住的地方打过来的。我很奇怪,难道方湄回上海了?她前几天还对我说她不回来的。
我马上给她拨了个电话,果然,她的电话传来的是一连串嘟嘟嘟的忙音。我赶紧又打她的移动电话,可和昨天晚上一样,里面传来的还是一阵噪声,不过马上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我有些纳闷,问方湄在不在,对方很粗暴地对我说打错了,以后不要再打这个电话了,然后就挂断了。过了一会,我又往她住的地方拨了一次,还是忙音。我猜她一定是回来了,不然她家里的电话是不会占线的。我立即抓起外衣,冲到门外,叫了一辆出租车,往她的住处赶去。
果然,当我赶到方湄家的时候,发现外面的铁门已经被打开。我敲了敲门,里面什么声音也没有。因为出门时太仓促,我居然忘了把方湄放在我那里的一套钥匙带来。我只好在走廊上抽了一支烟。看着正午阳光下闪烁的苏州河发了一会呆。但没想到,等我抽完烟后,门还是敲不开。
这时突然从屋内传来咚的一声,好像什么东西倒在了地上。我赶紧贴在门上听了一下里面的动静,似乎一切又都平静了下来。我不由得一阵紧张,又联系到屋里一直打不通的电话,禁不住胡思乱想起来。
我顾不上许多,往走廊上退了两步,然后猛地用肩膀撞开了门。一股浓烈的酒气和空调的暖风扑面而来。客厅的地板上,滚了好几个葡萄酒瓶,还有一瓶喝了一半的白酒。旁边扔着一个肮脏的化纤编织袋,一件春秋天穿的破衣服搭在上面,还有两只歪歪扭扭的白色高跟凉鞋,鞋带上也都是黑色的印迹,一旁是从电话上掉下来的听筒。我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我打过来都是忙音了。我把电话从地上捡起来放好,然后走进了卧室。没想到,一进房间,我就看见方湄***地倒在地板上,床上的被子也被揉成了一团,扔在了地上。我忙蹲下来看了看她,发现她只是睡熟了而已。看样子她喝了不少酒。所以,我在外面敲门她听不见,从床上滚下来也没摔醒她。我把她从地上吃力地抱起来,放到床上,给她盖好了被子。
她浑然不觉,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翻了一个身,就又沉沉睡去。我看了一下她的脸,她显得又黑又瘦,看来在海南的沙滩*没少受苦。只是我搞不清楚她怎么会突然回来,而且这么狼狈。
我把乱七八糟的客厅收拾了一下。找出螺丝刀和榔头,把被我撞坏的门锁重新拧上。然后拿着方湄的钥匙,轻轻把门掩上,下了楼,到附近的一个小便利店去买了点吃的东西。
因为方湄的冰箱里什么也没有,所以,我只能因陋就简,把从超市里买来的两节红肠和几个鸡蛋反复使用,准备了一个红肠鸡蛋汤和红肠炒鸡蛋,主食我决定吃方便面,事实上,也只有方便面好吃,其他的便利店里还没卖的。
为艺术而艺术(3)
过年就是这样,如果不事先买好,那就什么也吃不到。就好像是一场龙卷风刮过,拥挤的菜场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平日宾客盈门的饭店也关门谢客,甚至乞丐也突然从街头消失,让人感到如同回到洪荒年代,一切尚未开始就已经结束,留下的只是大片的废墟和一种不可捉摸的空旷感。
不知这是不是才是世界的真相?荒凉,静寂,犹如被大海淹没的城市,什么都有,但却什么都不存在?
在厨房里忙好后,我脱下围腰,又到卧室去看了一下方湄,她像个小孩一样,弓着身子,在床上缩成一团,睡得正香。似乎是害怕外面的事物打扰自己,她的头深深地埋在被子里,恢复了血色的脸上重新露出了她那迷人的微笑,这不是那种广告牌上的固定空洞的微笑,而是一个有生命的真实的微笑。
我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也许,方湄并不是我所想像的那么一个人,她不断地选择什么就像我不选择什么一样,本质上可能区别并不大。她靠不断地选择来寻找和证明着自己,而我通过不断地放弃和拒绝来保护我的那个自己,我们都不想变,随着这个时代一起变。但这个自己又是什么呢?
时间还早,在夕阳灿烂的余晖中,苏州河对岸的那些高大的西式建筑如同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显得金碧辉煌。我点上一支烟,一边抽,一边看着阳光逐渐减弱,最后拖着红色的影子消失在被楼房的尖顶分割开的仿佛心电图一般的天际线后。
方湄醒过来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她还以为自己只睡了一小会,看到我后,开口就问我是不是天快亮了。我摇了摇头,告诉她今天已经是大年初一的晚上了,她才吃了一惊。
“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昨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你那里一直没人接。”她还是有些迷惑。
“我睡着了,今天起来后看了来电显示,估计是你回来了,所以就过来了。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喝了很多酒?”
“是。昨天半夜从火车站走回来后,又冷又饿,家里什么也没有,只有几瓶酒好喝,就打开了。”她扳着指头算了一下。“喝了好几瓶,可喝着喝着就喝醉了。我没有吐吧。”
“没有。你不是说你不回来过年了吗?”我问。
“别提了。我们在海南出事了。”像是忽然想起什么有趣的事一样,她陡然眼睛发亮,兴奋起来,“你别急,我从海南一路回来到现在还没有洗过呢,脏死了,让我先洗个热水澡,然后好好地给你讲一遍。我保证,你做梦也想不到,要是你把它写出来,一定能让你们这个月的杂志多卖几本。”
这个什么中华礼仪小姐大赛的组委会是一个临时拼凑起来的草台班子,但一直伪装得很好,每天安排她们食宿,训练,接受当地媒体采访,一切都像真的一样。谁知道就在春节前的一天,大赛组委会的几个工作人员趁她们到沙滩上去自由活动的时候,突然带着她们的参赛费和放在宾馆里的财物,甚至衣服,鞋子,像蒸汽一样蒸发了。
方湄和其他几个小姐都是因为在别的地方获得类似比赛的冠军,而被大赛组委会特邀来的,所以,大家怀疑她们是和组委会串通在一起的,差点当场把她们用指头戳死和唾沫淹死。想想在宾馆的大堂里,几十个穿着比基尼的漂亮姑娘厉声质问方湄等人时的情景,真让人怎么都笑不出声来。倒是方湄谈起这一段来似乎兴味无穷。尤其是她讲到自己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立即把那台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拿出来卖掉,把钱分给大家做回去的路费的时候,颇有点自命不凡的味道。
因为没有多余的钱,方湄居然就穿着那双凉鞋和从宾馆服务员那里讨来的两件破衣服,风餐露宿,从海南一路乘火车回到了上海。
尽管受了这么多苦,但方湄似乎并不以为意,反而兴高采烈,像讲述一件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一样。
“昨天晚上,我们在火车上的时候,乘务员还和我们一起吃了饺子。”方湄得意地说,“过去都是在电视里看到这种镜头,没想到竟然是真的。不过,路上我可真饿坏了。”她伸出舌头舔了舔*,冷不防问了我一句,“你今天给我烧了什么好吃的?”
我一下傻了眼。不过,想到她这几天也没吃什么好东西,我很快恢复了自信。“你坐在这里,闭上眼睛别动。等我把菜一个个端上来再看。肯定让你大吃一惊,永远难忘。”
我把盘子一个个揭开。
方湄的两只眼睛果然一下瞪大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时被方湄的经历感动了,还是想安慰一下她,我把年前碰到大胡子的事告诉了她,并对她说,大胡子已同意邀请她去一试歌喉。其实,我本来是不想把这件事告诉她的,这显然是要给大胡子添麻烦的事。可不知怎么搞的,见到方湄后,我不仅把这些顾虑抛到了脑后,还低三下四地鼓励了一下她。
方湄自然是破涕为笑。她当场就表态,第二天早上就去南京。当我建议她还是过两天再去的时候,她却对我说,她可以先回家住几天。但我知道,这只是一个幌子,她的目的其实还是想马上见到大胡子。
我只好给大胡子提前打了个电话,向他再次道了个歉。同时,也告诉他不要把这件事太当真,就算是看在朋友的面子上,让方湄满足一下。大胡子还是老样子,在电话里笑呵呵地对我说,如果是这样,他就等着方湄来好了。也许是怕我心理压力太大,他反过来还劝我不要太在意,说这只是件小事,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麻烦,就当是玩玩好了。
大胡子的态度让我多少放了心。
让我高兴的是,方湄这次也是持的这种态度。她似乎很有自知之明,临走时,她对我说,“搞音乐的人都要有天赋,这种东西也不是能勉强出来的,我就算是去参观一下大胡子的公司,开开眼好了。”
我付之一笑。不置可否。
方湄刚走没几天,杂志社就让我到广东出差。我先给方湄打了个电话,可她不在家。我估计她已经和大胡子待在了一起,就给大胡子打了个电话。不料电话打通,大胡子却说方湄回南京后,还没有和他联系过。方湄这么老实倒让我惊讶不已,看来,这次海南之行确实让方湄元气大伤,要是放在从前,她肯定已经找过大胡子不止一次了。
不知为什么,我控制不住自己,又里嗦地告诉大胡子,对方湄这件事不要太认真。方湄自己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大胡子再次说他明白,他会公事公办的,还有合作人,不会出问题的。
“你刚才说你要到哪里出差?”我正准备放下电话,大胡子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问。
“广东,先到广州,再到东莞,深圳,可能要跑一个多星期。”
“高前有消息了。”
“你说什么?”我怀疑我听错了。
“前几天我广州的那个朋友给我打了个电话,说高前去找他了。”
我沉默了一会。
“他怎么样?”
“电话里没怎么说,还好吧。他现在好像在找工作。”
“你和高前通话了吗?”
“没有,我朋友给我打电话时,高前已经不在他那里住了。”
“好,你把你那个朋友的电话告诉我,到广州后我去找找他。看能不能和高前见一面。”
“那,你看,如果高前需要什么,比如钱,你先帮我垫着,回来后我补给你。我现在经济上还可以。”大胡子犹豫了一下说。
我明白他的意思。“放心好了。到时候我会看情况办的。”
大胡子和我都知道,高前是个骄傲的人。不到万不得已,甚至,哪怕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也是不会轻易接受别人的帮助的。
因为时间比较宽裕,本来我还想等方湄回上海见过面后再走。现在忽然有了高前的消息,我怎么也待不住了,我决定立即出发。实际上,我想过了,方湄的事不管我在不在都没关系,我也不可能起什么作用。甚至只会添乱。
在去虹桥机场的路上,这些天紧张的心情忽然放松了下来。在通往机场宽阔的道路两边,零星分布着一幢又一幢解放前的老洋房,粗大的树干上,旧的树叶还未凋零,新的嫩芽却已泛黄,还有陡然稀疏下来的行人和车辆,大片的空地,低矮的楼房,以及从窗缝里刮进来的郊区特有的清新空气,让人感觉犹如脱下了几件厚厚的冬装,身心都变得格外的轻松。
所以,当我由机场附近的广告牌上看到方湄的身影,想到最近我的所作所为时,不禁笑出了声来。驾驶员可能以为我出了什么毛病,抬起头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我忙假装咳嗽了几声,抿住了*。
我觉得,在方湄这件事上,其实自始至终都是我在着急,我在当真,大胡子,还有方湄自己,倒并没有把它当一回事。我想,为什么我会对这件事这么起劲呢?如果方湄在海南没有遇到那场变故,我还会这么做吗?
事实上,方湄并非像我所想像的那样,需要这么一个不是机会的机会。尽管她表面上似乎对此很感兴趣,那也只是不忍拒绝我的好意罢了。她并不像我一样,把自己在海南的经历当成一件了不起的事,或伤害。对她来说,这最多只是一场意外,一种经历,是的,只是一个经历而已。这个经历和她前些时候参加选美并获得上海小姐的称号没什么大的区别,甚至在她看来,海南这么一圈转下来比当上海小姐更有趣,更有价值,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仔细想想,她还真没有把自己头上这顶上海小姐的桂冠当回事,比如,除了穿得比以前漂亮点,换了一个好的地方住外,她仍然像过去一样和我睡觉。我并不是说,和我睡觉有什么了不起。对此,我颇有自知之明,这显然也和我的魅力没什么关系。而是说,方湄并没有因自己有所变化就觉得自己魅力过人。
在她获奖后,不少达官贵人,社会名流和富商巨贾都向她发出邀请,请她参加各种各样的聚会,以图一亲芳泽。当然,在我看来,这里面虽然绝大多数都是好色之徒,但也还是有一些正人君子的。但无一例外,都被她拒绝了。
而且,因为我在杂志上对方湄做了一个长篇报道,还有不少人把电话打到了部。一天,有个口气很大的家伙把电话打到了我的办公桌上,找我要方湄的电话。我立即毫不犹豫地以保护个人**之名拒绝了他。谁知道过一会儿主编老刘就把我叫了过去,说是刚才那个电话是市里管新闻的领导打来的,因为新闻系统要搞台晚会,想让方湄去做一下主持人。这样的事显然无法拒绝,为了自己的饭碗,我只好束手就擒,把方湄的电话号码交了出来。不过,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方湄。我觉得,这样的邀请她应该会接受。可我没想到,最终主持这台晚会的是个电视里面常见到的一个装模作样戴着眼镜的中年胖男人,方湄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
也就是在此之后,报纸上关于方湄行踪的报道,主要是那些养颜驻神的花边新闻,突然没有了。我猜想,这一定和方湄没来做这个主持人有关。但事后,我和方湄谈起其中的原委时,她却一点也没感到有什么遗憾。
“我又不是为了和那些人在一起吃饭或者当主持人才去参加选美的。”她说。“我是为选美而选美,为艺术而艺术。”
“这就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我想起了康德在《判断力批判》里的这句话,开了个玩笑。
这还是我第一次到广州。所以,当飞机从广州白云机场降落时,看到周围起伏的群山,我还以为广州是个山城,谁知到了广州城区,才知道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不仅如此,广州的拥挤和嘈杂,或者说热闹也超出了我的想像。路上的小汽车和腾腾作响的摩托车排出的废气几乎像这里如同夏日一般闷热的天气一样让人感到窒息。
我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一边念叨着广州的大太阳,一边开始从上到下一件件地脱衣服。女驾驶员显然见多识广,知道我是上海来的后,用广式普通话自豪地说,这就是广州啦,和香港一样,比上海的温度要高很多啦。
的确如此。就连街边的棕榈树,椰子树和一些叫不上名字的热带植物,也比上海常见的法国梧桐高出很多。而且,尽管广州的气温比上海高,街道上空却显得很开阔。不像上海,很多路段,树木的枝叶已经将天空遮住,有时不禁会让人感到沉闷和压抑。广州的高楼大厦大多是崭新的,在午后耀眼的阳光下,它们就像洁白轻盈的羽毛一样闪闪发光。
想到高前现在就生活在这座城市,我不禁平添了一股对广州的喜爱之情。也许,在这座看似杂乱无章但却充满了一种难以言传的活力的城市里,高前应该能够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
在宾馆住下后,我立即给大胡子的那位朋友打了个电话。他开始还以为我是大胡子介绍过来买盗版磁带的。后来才弄清楚是怎么回事。电话那头很吵,他好像正在大街上和别人说着什么,在问清了我的住址后,他让我晚上等着他,就挂断了手中的电话。
正好借这段时间,我也可以先去把公事办了。我把照相机的胶卷装上,带上包,离开了宾馆。此行我主要去采访一个化妆品公司的老总,这小子主动投资我们杂志,先说他过去是如何喜欢读我们的杂志,又怎样形成了某种情结,每次上厕所他都要看我们的杂志,以至于现在不看就上不了厕所什么的,接着,他就**裸地说愿意在我们杂志上做一年封底的广告,条件是要给他做个专访。
“要是搁在计划经济的时代,他的这封信早就被我们擦屁股了。”在下达任务时,主编老刘在把自己办公室的门小心地关上后,特地绕到办公桌后,坐在他那张磨得露出皮质原色的黑沙发上,盯着我说,似乎在考验我的觉悟,“不过,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不一样了。”
“我懂。我们要争取读者,有责任也有义务用高雅的东西去引导他们,鼓舞他们,努力保持和扩大我们的影响。”我像背书一样,把他上次开会的发言重复了一遍,以表示我对他的这个决策完全理解。
“好,那你就尽快去一趟,把事情办一办。来回都可以坐飞机,他报销。”老刘咳嗽了一声,清了一下喉咙。
实际上,我知道,老刘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化妆品老总此举无异于是雪中送炭。我们的杂志近年来不管是订数还是零售数都大幅下滑,以至于一次老刘在一次会议上请求新上任的社的领导继续支持我们这本在全国颇有影响的杂志时,新领导*然大怒,质问老刘一本连续几年发行量只有那么两三万册的杂志能有什么鸟影响?让老刘当场脸都变白了。新领导却不依不饶,说如果还是这个样子,明年就改刊,把它改成一本娱乐或时装杂志。这倒真有可能。新领导就是因为在别的地方弄了一本专门刊登港台和国外的时装广告的杂志而一举成名得到升迁的。说实话,那本杂志在我看来一钱不值,里面除了一些服装模特儿的照片外,什么也没有。可现在读者就是喜欢看这些不动脑子的美人照。
为艺术而艺术(6)
有什么办法呢?
其实,高雅的东西都是这样,不管在哪里,什么时候,喜欢的人都不会很多。这就像那些人生的哲理,再怎么给年轻人讲都没用,非得到他们头发白了才觉得是对的。可真到那时候,又一切都晚了。不过,我这并不是说我们的杂志就真的很高雅,或者就是一本高雅的杂志。我只是顺口而说,或者只是随便胡乱想想罢了。对我们这本杂志,我始终只有一种看法,那就是不看也罢,尤其是本人撰写的文章,基本上毫无价值可言。
而老刘之所以把这种棘手的事交给我,原因有二:一是因为我们部男的太少,都是些老阿姨,大家都有家有口,不想出差。二就是经过一年多来的考察,主编老刘发现我虽然没有上进心,但还比较灵活,很有职业道德,不管怎样,每次都能完成采访任务。
化妆品公司的老板在一间像半个篮球场那么大的办公室里接见了我。他假装没有看我走进来,一手拿着一只比胡萝卜小不了多少的笔披阅着文件,一手拿着电话呜哩哇啦地讲着一口广式普通话,继续忙碌着,好像我根本不存在似的。可能他以为这下能把我这个上海瘪三镇住,但我就像看到一个傻瓜一样,立即二话不说,甩开带我进来的女秘书,掏出照相机走到他面前,就开始咔嚓咔嚓地拍了起来。我就像真的摄影师一样,跟个猴子似的举着照相机一会蹦到他右边,一会跳到他左边,一会又正对着他,不停地按动快门。有那么一刹那,我真是控制不住自己,想跳到他那张像乒乓桌一样的写字台上给他来几张,但又害怕吓住这个乡下人。只好把照相机的镜头端到他鼻子前咔嚓了几张。
实际上,在玩这套把戏时,我很紧张,因为我一直怀疑我的胶卷没有挂上。直到我把最后一张胶卷照掉,照相机开始自动卷片的时候,我才放了心。这一套试图征服采访对象的秘技都是我跟部的摄影师小谢学的,没想到还真派上了用场。从我打开照相机起,这个油头粉面的家伙就像时装模特一样在镜头前表演起来,一会低头作沉思状,一会侧身作恍然大悟状,还从椅子上站起来抱起胳膊向窗外凝视,就差对着我胁肩掐笑了。
“到底是上海来的,不一样,不一样。”等我把胶卷从照相机里取出来后,他马上向我伸出了手。
“哪里,这只是我的工作,应该做的。”看到他放下了那个搞笑的老板架子,我也不再假模假式,和他握了一下手。“怎么样,我们在这里谈方便吗?”
“方便,方便。”他从桌上的一个木盒子里取出一支雪茄递给我,“来一支,古巴的?”
“哦,谢谢,我不抽这个。”我掏出一支随身带来的上海红双喜,给自己点上。
这下,他锐气全无,只好从桌子上拿起一个黄铜的小剪刀,剪掉雪茄的头,自己叼在了嘴上。
我把录音机拿出来,放在桌子上。然后翻开笔记本,准备按事先拟好的提纲开始采访。他看见我的举动,忙向外面叫了一声,刚才的那个女秘书马上也拿出了一个崭新的录音机放在桌子上,另外,还拿来了好几盘没有拆封的新磁带放在旁边备用。看来,他也是早有准备。不过,我更有准备。
在先让他瞎吹了一通自己的公司如何如何不得了,达到了暖场的目的之后,我立即站起来看了看转动的录音机,然后坐下来按照设定的程序开始询问他的创业史。显然,和前面相比,这个问题是比较个性化的,被采访人一般来说也总能讲出点不一样的东西。当然,对我来说,这也只是个老套路而已。这就像一个男人勾引小姑娘,常见的招数无不是先像孔雀开屏一样展示一下自己成功的一面,接着就谈自己的婚姻是如何如何不幸一样,原理是相同的。
不过,采访完之后我才知道,虽然在我面前有点装模作样,冒充高雅,这个家伙的经历也的确非同一般。他早年生活在粤北山区,因为家贫,他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后来走投无路,就跟着村里的人到广州捡垃圾谋生。显然,垃圾堆里不只有废铜烂铁,*套,破布头和碎纸片,还有我们的杂志。不过,我们的杂志并没有改变他的人生。他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被人扔掉的香港和国外生产的化妆品空瓶里找到灵感的。他把自己捡垃圾挣来的钱全投资到生产一种护肤霜上了。他摇着头告诉我,当初创业艰难,连个厂房都没有,也没什么生产设备,只好发动群众,让村里人用自己家的不锈钢锅熬制护肤霜,因为无法统一管理,有很多贪嘴的小孩还常常趁大人不注意偷吃锅里的化妆品,还好这种护肤霜的主要成分是蜂蜜和水,小孩子们事后吃点黄连素就过来了,要不然非出大事不可。现在,这一切都已成为往事。如今的他已今非昔比,他不仅在广州拥有厂房,还和老外合资,准备到上海去投资设厂。他的理想是让中国以致全世界的爱美的妇女,不管老少,都能用上他生产的化妆品。我顿时想到我爸爸的战友史叔叔的梦想,不觉哑然失笑。
在采访即将结束时,他神秘地告诉我,他已经与香港著名的女演员张曼玉接洽,想让她来做广告代言人。我听了差点放下自己那点小知识分子的可怜的自尊心,和他拥抱一下,向他打听一点张曼玉的**,因为我实在太喜欢张曼玉了。尽管在港台的电影明星里,她并不是很漂亮的那一种,甚至还很普通,比如在我看来,论长相她就不如林青霞,可她在电影里表现出的那种率真,不谙世事,而又无所顾忌的性格,却始终让我着迷,但我还是尽量克制住了自己,假装不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你知道她想要多少钱?”他故作神秘地问我。
“这可是商业机密,你千万不要对我说。否则,我要是忍不住告诉别人了,你可就不好办了。”我转身向门外走去。
不知为什么,在这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知道得太多了,似乎这个世界已接近无限透明,再也没有一件事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或看不见,听不见的了。那些答案,那些现在我们所不知道的或在将来某一刻有可能知道的东西像潮水一样向我们涌来,把现在冲得七零八落,凌乱不堪,我们已很难像把握过去一样再把握今天,今天充斥着未来的痕迹,变成了未来的碎片和投影,而过去也和现在一样,变成了未来的一部分。我朦胧地感觉到,也许今后,我们将无所不晓,甚至对未来也是这样。我们将不可避免地生活在未来的世界里,就像今天这个时候一样。或许,我们以后所面对的生活最大的特征将不是没有未来,而是太多的未来,同时也是透明的,降临得太快的未来,我们所要面对的是一个不再有过去,也不再有现在的生活。
“哎,张先生,等等,这个你可一定要带上。”看到我突然要走,他忙拦住了我,把放在桌上的一盒包装精美的化妆品递给了我。“这是按香港的最新配方生产的,拿回去送给女朋友,肯定好。”
我没有拒绝。但他还想叫人开车送我回去,我却拒绝了。出门后,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几乎是带着一种厌恶的心情离开了这座形状像个化妆品瓶子一样的大楼。下车的时候,我试图把化妆品扔到车上,但驾驶员却从后视镜里看到了,他好心地提醒我,不要忘了把它带走。我只得把它拿了下来,塞进了马路边离我最近的一个垃圾箱。
晚上,我和大胡子的朋友老李碰了头。看样子老李比我还年轻,他是一个穿着白色T恤衫,牛仔裤,戴着一副窄窄的方形黑框眼镜的小伙子。我们在宾馆的酒吧里坐了一会。酒吧里很吵,灯光下的小舞台上,一个穿着白色的短衫和用闪光的金属片做成的超短裙的女歌手在用粤语演唱香港的流行歌曲。和常见的那些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酒吧歌手不同,她的歌声嘹亮而醇厚,虽然我不能听懂那些歌词,但也一样能感觉到她演唱的魅力。几乎她每唱完一首歌,就有人上去送花。在和老李寒暄了一番后,我们的话题就从这个女歌手的身上开始。
“这个女的是北京来的,曾经得过前年全国美声唱法专业组比赛的亚军,去年年底才到广州,现在已经很有名了。”老李说。
“难怪,刚才一进来我就觉得她和一般歌手不一样。”我喝了一口啤酒,回忆起好像在电视上看到过她的表演,那时她一袭黑色长裙,显得高贵典雅,一曲威尔第的《让思想乘着歌声的翅膀》荡气回肠,让人如闻仙乐,几可三月而不思肉味。
“那当然。但现在都一样了。”在黑暗中,老李对我笑了一下,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金钱面前人人平等嘛。”
“听大胡子说,高前来找过你?”我收回纷乱的思绪,直奔主题。
“找过。”老李点上了一支烟,“你们的这个朋友很有意思。”
“是吗?”我若有所思地问。酒吧里又响起一阵掌声。那个女歌手连连向台下点头,嗲声嗲气地向这个先生那个老板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11月的时候,他在我这里住了一个多星期。”老李说,“他告诉我,他从深圳来,想在广州找个工作,可实际上,一直到离开我这里,他哪里也没去。”
“你说什么?”我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根本就没有出去找工作,很有可能,他连我的门都没出去过一次。”
“那他在干什么?”
“睡觉,帮我打扫卫生。”老李看了看我,似乎有些怕我不相信他的话。“每天他都睡到中午才起来,然后帮我打扫房间,拖地,抹桌子,擦窗户,刷马桶,什么都干,有一天,我下班后看到门口摆得整整齐齐的鞋子,都还以为走错门了。”
“后来呢?”我感到有点困惑。
“没有后来,后来他就走了。临走的时候,我给了他一千块钱,他怎么也不肯要,最后只收了两百块钱,大概他觉得这样才对得起他每天给我干的那些活。”
说出这句话后,她在电话里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仿佛卸掉了什么重担一样。看来,她的压力确实不小。我还从来没有见她为一件事情弄成这个样子。
“要不要我去北京看看你,安慰一下你?”
“不用了,再过几天我就要开始正式录音了,还有很多事要做。等忙完这阵子再说吧。”她有些疲惫地说。
“那就让大胡子周末陪你出去玩玩,放松一下,去故宫圆明园什么的逛逛。”
“别提了,他也是忙得不可开交。有时候几天都见不到他的影子。”
“可想而知。”
“好了,不说了。我得回去了。你一个人好自为之吧。看样子,我在北京还有得待。”
“那是自然。”我说。
其实,根本不用她提醒,我也知道我从来都是一个人,就像她自己一样。
从这天起,我准备上下班不再坐公交车回家。原来的那辆旧自行车早已不知踪影,我又去买了一辆新自行车,开始骑着自行车上下班。这样做有几个好处,一是能够锻炼身体,二来能一边走一边胡思乱想而不被人打扰,公交车上人太多了。当然,对我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消磨时间。
每天,回到我那乱糟糟的小屋后,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早上没叠的被子折好,把地扫一遍,然后打开收音机,一边听音乐一边开始做饭。这也是我新增的娱乐项目。过去下班后,我不是在外面和同事一起吃饭,就是去找方湄吃一顿。现在不一样了。我像个结了婚的男人一样,下班按时回家,不过,我急着回去既不是怕老婆责备,也不是想看看一天没见的小孩,只是想锻炼一下自己的厨艺而已。
要是有人看到我下班后一个人装模作样地穿着一件坦克兵的夹克衫,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棒球帽,在厨房里拿着菜谱嘀嘀咕咕,肯定以为我是个神经病。而且,为了不挡住光线,我把棒球帽的长帽舌拉到了后面,这让我想起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中那个叛逆的中学生霍尔顿的那副扮相,好像他也是把帽子反过来戴的,不过他的是鸭舌帽,再说我也不是什么叛逆青年,我觉得我不是那种有性格的人,我顺应现实,不求改变那些自己改变不了的东西,最多只是改变自己。我不像桃叶,也不像高前,更不像佳音和方湄,显然,他们改变的和想改变的都不只是自己。
那件坦克兵的夹克衫是我的一个同学送给我的,他在东北当坦克兵,曾扑救过大兴安岭的森林大火,荣立三等功,这件衣服就是他当时穿的。他是通过邮局寄给我的,直到现在,我也弄不清楚他把这件具有纪念意义的衣服送给我是什么意思,收到后我以为他寄错了,还给他去了一封信。谁知他在回信里告诉我,没错,就是寄给我的。也许,他是希望通过这件衣服来维系我们的友谊,也可能是他想让我见证一下自己的工作,谁知道呢?
因为小时候我曾在重庆住过一段时间,所以我对川菜情有独钟。有一次,我为了做鱼香肉丝,在我住的地方足足转了大半天,才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商店里买到了做这道菜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原料——泡海椒,当时我的心情,我想,甚至比见到了方湄还高兴。
为什么不呢?
我先把泡海椒切成细丝,把姜和蒜头切成碎末,然后加了些糖,在锅里用油煎了一下,很快,一股清新的鱼香味扑鼻而来,我用勺子蘸了一下尝了尝,真鲜。这正是我要的味道。我把炒好的肉丝倒了进去。片刻之后,一盘色香味俱佳的鱼香肉丝就被我端到了桌子上。
“来,尝尝我的手艺。”我对自己说。
“这味道你一定喜欢。”
一次,有个傻瓜吃了一口我烧的鱼香肉丝后,突然放下筷子问我,为什么鱼香肉丝里没有鱼却会有鱼的香味?
我正准备让他增长点见识,可他还没等我的话出口,就又开始吧嗒吧嗒地讲了起来。
“你说,这菜是谁发明的?”他看了看我,“这个人肯定很变态,太无聊了,直接弄点鱼进去不就行了,非要这么瞎折腾,我说,张生,你是不是也很变态?很无聊?”
我真想照他的脸上来那么一下子。他那两只眼睛分得实在太开了。我如果有钱,一定让他去做一下整容手术。
可你别说,他讲得还真有那么一点道理。
“不,我不无聊,”我说,“我也不变态,我只是喜欢做这道菜而已。”
接到方湄寄来的装有那盘磁带的邮件后,我连信封也没拆,就把它扔到了桌子上的一大堆杂志和稿件里。
6月,上海的天已经很热了。一天下午,完成采访任务后,在淮海路上还没走多远,就热汗直流。在一家食品店要了一杯冰可乐,站在门口的空调下一边喝可乐凉快,一边看街上来往的行人和车辆。也就在这时,我忽然看见对面的一家音像店的橱窗里,贴着一张大幅的黑白海报。我慢慢把手里的杯子从嘴边拿开。
海报上,方湄留了个短短的学生头,直直的头发整整齐齐地垂在耳际,那一双黑白分明的眼镜正隔着喧哗的淮海路看着我。我几乎有些不相信我看到的这一切。
方湄的专辑真的推出来了!
我顾不得许多,把喝了一半的可乐扔到了旁边的垃圾箱里,直接从街道中间的隔离栏上跨了过去,走到了对面的那家音像店。看得出,方湄的这张海报是精心制作的,画面偏暗,黑色,灰色和白色是基调,方湄的脸有一半隐没在阴影之中,她的眼神显得迷惘而缥缈,似乎正向一个遥远的我们所不知道的地方眺望,而在画面的下方,是四个在黑色的田字格中发亮的楷体字《昔日重来》。从音像店门口摆着的一只黑色的音箱里,正流淌出一曲我熟悉的歌曲。卡伦·卡朋特的《昔日重来》,不过并不是卡伦·卡朋特的原唱,而是汉语的翻唱。
在我小的时候,
我常守着收音机,等待我喜欢的歌。
我常跟着它们一起唱,觉得好开心。
那种幽婉、感伤的气息一下子抓住了我。这略带沙哑的声音,还有那每一节歌曲转折时的叹息声,使我突然明白过来,这就是方湄的声音,一种既不纯熟,也不圆润,更无多少技巧的,粗糙的,几乎就是原生态的嗓音。我不禁笑了,看来,方湄的声乐素养并未提高多少。她还是原来的那个她。
可是,也许惟其如此,更觉真实、感人。
回顾那段消逝的时光,
是如此的美好,
它让今天更显得令人忧伤,
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啊。
我冲进音像店,在一排排磁带架上寻找方湄的那盒带子,可是我来回找了好几遍也没能看到,可四周却又分明响着方湄有些生涩的嗓音和婉转的歌声,我只好问站在一旁穿着条纹衬衫的中年女营业员,在哪里才能找到这盘磁带。
我所有美好的记忆,
清晰地又再现,
有一些甚至能让我哭泣;
就似从前一般,
好像昔日又重来。
“喏,就是正在放的这盘?”我指着空中,似乎这首歌触手可及。此刻,它正在不断地反复播放。
“卖光了,今天已经有好几个人来问了。”
“哦,谢谢了。”
“真怪,这盘带子怎么会卖得这么好。”她对旁边的一个同事说。“好像也没做什么宣传、炒作。”
“是啊,蛮怪的,这盘磁带很多大人都来买,不像那些香港台湾的歌星的带子,都是些中学生来买。”
“能把你们正在放的这盘卖给我吗?”我问。
“哦,这可能不行。你也听到了,这是我们拿来做广告用的。你再等等好了,明天再来看看,我们已经去进货了。大概明天就能到。”那个女营业员说。
我不再听她多嗦,转身离开了这家音像店。外面,阳光灿烂,我回头又看了一眼橱窗玻璃上的那张海报,感到这一切难以置信,但却又是如此真实。那张海报在周围五彩缤纷的海报衬托下是那样的醒目,我看着它似乎一点一点正慢慢向橱窗深处凹陷,像一个时光隧道,把人的目光深深地吸引到了幽微的往日之中,让人渐渐迷恋,又渐渐不能自拔。我觉得自己正不知不觉地一步一步向里面走去,它是如此幽深,漫长,却又如此温馨,宜人。我看到有一个人正向我慢慢走来,他的面孔是模糊的,甚至性别也是含混的,但却是我熟悉的,我不知道他是谁?又来自何方?我只是感到,我们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也越来越亲切,可我们始终有一段距离,我们只能接近,接近,再接近,却怎么也无法跨越。可即使这样,我也身不由己地向他走去,我试图向他伸出手,我要和他拥抱。也许,我们将融成一体。甚至,我感到,我们就是同一个人。不同的是,一个在今天,而另一个在过去,可能正因为这样,我们才会努力接近对方,并渴望变成对方。
一辆公交车嘎的一声停在了我面前的街道上,从上面下来了一大群人,他们说笑着从我身边走过。一个姑娘撑着一柄色彩斑斓的太阳伞在我面前晃动了一下,那鲜艳的色调比阳光还刺眼,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出来。我突然想起前面还有一家书店,那里面也有卖音像品的专柜。我不再犹豫,转身向那家书店走去。
然而让我惊讶的是,书店里一样正在播放方湄翻唱的卡朋特的这首歌,只是因为环境的原因,歌声显得略微轻柔一些。我走到音像柜前,让营业员给我拿一盘方湄的《昔日重来》。营业员像早已准备好一样,抱歉地对我笑了笑,告诉我这盘磁带已经脱销了。
这次,我没有再像刚才那样感到吃惊。在方湄的歌声中,我慢慢地扫了一眼书店里那些在无声地翻阅着新书的人,在这个安静的地方,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是的,除了他们身边的背景音乐外,也许真的什么也没发生过。可我知道,对我来说,那些该发生的还是出其不意地发生了。
方湄已经一夜成名。和往日不同的是,这一次,是成为了一名歌星。而且她必将,甚至已经红透今年夏天。
当我不得不办完另一件事,回到办公室时,天色已近黄昏,除了一丝淡淡的烟草味外,闷热的房间里已空无一人。我把空调打开,给自己冲了一杯速溶咖啡。窗外的霓虹灯已经亮了起来。那闪烁的光芒反射到窗户的玻璃上,像是不断变换的电影镜头,把房间里照得忽明忽暗。随着空气渐渐凉爽下来,我觉得自己的心情平静了许多。白天的*也随之慢慢消失。
我走到我的桌子前,翻开那一大堆杂志和稿件,找出了方湄寄给我的那封用厚厚的牛皮纸信封装着的邮件。我掏出那盘磁带,放进了墙角的一台录音机里,然后拖过一只椅子,按下了开关。
磁带开始啦啦地在录音机里旋转,我静静地等待着,咖啡的香味一缕一缕地飘到空中。我想,那首歌将会怎样出其不意地响起,又怎样在这飘溢着咖啡香味的空气中弥漫呢?我能感觉到方湄的存在,她的声音以可见的方式隐藏在一段棕色的磁带里,她将会在时间中蔓延,像藤蔓植物一样在我面前生长,并把我紧紧地包裹起来,并再次像白天一样带回到往日之中。
是的,我期待着这一切。随着磁带的转动,我感到这一切正在临近,它似乎变得越来越具体,变得可信,甚至变得可以触摸,可以呼吸。
我渴望歌声响起。而且,我好像已经听到了它正在我的脑海里萦绕、鸣响。
可是,一直到第二天上午,我才再次听到方湄的歌声。一个刚分来的女大学生,小苏,在工作间隙走到那台录音机前,咔嚓一声按下了放音键,几乎如同梦幻,没过多久,就从那台录音机里传来了方湄翻唱的那首《昔日重来》。
我放下笔,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为方湄寄给我的那盘磁带是空的。前一天的晚上,除了磁带转动的沙沙声外,我什么也没听见。
“这盘磁带你从哪里弄来的?”
“我特地从家里带来的,怎么,你是不是也想要方湄的歌?我给你复制一盘好了。现在买不到的。你不知道,现在她的歌有多红。她的带子刚上市一个星期就脱销了。”
“对,就是你说的这个什么方湄,”一个戴着老花镜的女同事也从桌子上抬起头来,“我女儿也是喜欢得不得了。说是有一种怀旧的感觉。哎,小张,这个方湄是不是以前你报道过的那个获得过我们上海选美冠军的那个人呀?她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是,”我犹豫了一下。“可现在不是了。”
“哦,是这样。”她狐疑地看了我一眼,重新把头低了下去。
我看到小苏的眼睛一下子变大了,给人的感觉,她那本来就近视的两只眼睛似乎马上会从眼镜后面跳出来。
“那就麻烦你给我复制一盘吧。”我假装不动声色地说。
小苏的话是真的。方湄的歌声不仅在音像店里反复播放,很快,也许只是我前些天没有注意而已,在大街小巷,甚至在小吃店,出租车里也都一样能听到她的歌。尤其是她翻唱的卡朋特的《昔日重来》这首主打歌曲,更是响彻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仿佛在一夜之间,每一个人都想回到过去,都希望昔日能够重来一样。但昨天真的能够重来吗?那个在方湄的海报上表现出来的黑白的,灰色的,又是如梦如幻的过去,它在哪里?它怎么这么快就消失了呢?
上海到处都在拆建,街道被拓宽,拉直,高架道路升到了屋顶之上,那些低矮发黑的二三层小楼不是被推土机推倒,就是被戴着柳条帽的民工抡起大锤砸碎,一幢幢崭新的有着巨大的玻璃幕墙的高楼像雨后春笋一样破土而出,肯德基已是遍地开花,麦当劳的那个像人的屁股似的M标志也在繁华的路口闪着金色的光芒。有一天,我偶尔路过外滩,发现对岸的浦东的那几座摩天高楼已经拆下了防护网,其盛气已足可凌人。
只是,一切都太新,太新了。
也许,这是一个越来越新的世界。它变化的是这样快,以至于人们来不及把过去遗忘。就像神话里常出现的情节一样,仅仅是刹那之间,在一片荒烟蔓草之上便会出现一座金碧辉煌的宅院。这无疑让人既惊讶,又不安。因为,很有可能,就像它们是突然出现的一样,说不定它们也许会忽然消失。
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心并没有能及时更新,以适应这种巨大的变化,它还停留在过去。但是,今天却要把你从过去中拉出来,要你跟上这个变化得越来越快的世界。或许,方湄的歌正是唱出了人们的这种情绪,才会如此的风靡和流行。
晚上,我回到我的那间小屋里,借着从窗户外射进来的灯光,把方湄寄给我的那盘磁带放进录音机,音量调到最大。然后,在磁带啦啦的转动声中,我打开厨房的灯,开始给自己做一碗地道的重庆小面。我先从一个玻璃瓶里倒出了一小勺花椒,放到了炒菜锅里,为了追求原味,这瓶花椒还是我托重庆的朋友寄来的。和上海的食品店里卖的花椒不一样,重庆的花椒味道更加香醇,浓烈。我把这些花椒放在火上干炸了一下,直到闻到香味才从锅里倒了出来,用刀在切菜板上把这些花椒一点一点碾碎,放到一只碗里,接着我又往里加了一勺我自己用干辣椒炸的辣椒油。磁带还在无声转动。我抽出一把挂面,丢到锅里沸腾的热水中。在面快煮熟的时候,我放了一些青菜叶进去,然后迅速把面条捞到了碗里。
我把面条端回客厅,一边继续听那盘磁带,也许应该说是看着那盘磁带更合适,因为它什么声音也没有,一边吃我亲手做的重庆小面。小面又麻又辣。在没有空调的房间里,我吃得满头大汗。
深夜,录音机的指示灯依然亮着,那盘磁带也依然在转动。黑暗中,我一个人坐在地板的席子上,一边喝着白天在冰箱里冰好的啤酒,一边继续听着这盘什么声音也没有的磁带缓缓地转动。窗外,伴随着上海的夏夜特有的热风吹来的是汽车驶过的轰鸣声。它虽然隐隐约约,时断时续,但每一辆汽车驶过,似乎都有无数车轮从我的心脏上碾过。我时常感到难以入睡,有时直至天色微明,才在一种难以抗拒的疲惫中把眼睛闭上,颓然而卧。
也许是主编老刘听到了一些我和方湄的风声,所以我都不知道我们的杂志也做了方湄的报道。直到我把新出的一期杂志拿到手上,才发现上面有一篇关于方湄的文章,标题也非常扎眼,《昔日上海小姐冠军,今日歌坛怀旧巨星》。刚好老刘到办公室里来巡视,看到我拿着那期杂志正在翻阅,他的表情似乎很有些尴尬,忙向我解释说,这都是为了满足读者。
“我懂,这都是为了杂志好。”看到他局促的样子,我也笑了,说实话,杂志的发行量逐年下降,搁在谁肩上,都有些受不了。“不过,要是交给我写,可能会更好。我知道很多内幕,可以爆爆料。”
“那是,那是。”老刘点点头说。“这我清楚。”
“怎么样?再来一篇?”我逗了他一下。
“一篇足矣。再写,就过了。再说,唱片公司又不给我们版面费。我们又何必替他做免费广告呢?”
你别说,老刘一点都不糊涂。
不过,即使这样,我们的杂志并没有报纸的反应快。因为方湄曾获得过上海青春风采大赛的冠军,所以,在我们这期杂志出来之前,上海的一些小报早已对方湄进行了狂轰滥炸。一张彩印的报纸上还刊登了成功推出方湄的小粉桥唱片公司的老总,也就是大胡子的专访,他现在俨然已经成了流行音乐界的大腕,照片上,他手拿一只叼在嘴上的烟斗,侧身斜倚在一个沙发上,和过去不同的是,他还在鼻梁上架了一副圆形的黑边眼镜,不仅斯文了许多,更是增添了不少艺术家的气质。那副显示自己的阅历和底层生活经验的大胡子依然如故,只是修饰得更为整齐,也更为漂亮。我估计,他的形象肯定已找过唱片公司的形象顾问专门设计过,特别像五四时期那些搞新文化运动的学人,显得深邃,似乎正在思索着什么。不过,他的目光虽然也像海报上的方湄一样盯向空中,却并不迷惘,而是坚定,明确,但又不无自然。
“方湄小姐的声音既是古典的,怀旧的,也是Modern的,现代的,西化的,富有磁性,很像美国天后歌手惠特妮休斯敦,应广大歌迷的要求,她的新专辑目前正在紧急制作之中。这一次,里面除了一些邓丽君的老歌外,还有一些原创的歌曲。”他在报纸上对娱记侃侃而谈,当然,这些原创歌曲的风格也还是以怀旧为主,是80年代的那种大学校园的清纯风格的写照,是那种富有人文精神的,单纯的然而却是悠扬的旋律,我们现在已经请了香港的一名词作者和日本的一名天皇级别的作曲家专门为方湄小姐度身定制这一张唱片,后期制作将到美国完成。为了保密,我们现在暂时还不能公布这些人士的姓名,但可以透露一点的是,这些人都是业内的高手。说出任何一个人的名字,都会让大家震惊。相信这张唱片出来后将会再次创下大陆歌手盒带销售量的新高,给疲软的大陆流行歌坛再打一剂强心针。
几分钟后,我们已经坐在了黑暗之中。虽然现在只是下午,电影院里人也还是不少。看得出,有不少人都是情侣,他们紧紧地靠在一起,轻轻地嗑着瓜子,吃着零食,不时接一个吻,就像这只是放给他们两个人看的电影。我和方湄也很快依偎到了一起。银幕上,正在播放着一部我没有看过的外国黑白电影。电影院里开着冷气,不一会就让人从内到外彻底地安静了下来,外面那一片刷刷的雨声也不仅从眼前,甚至在我们脑海中都完全消失了。
也许是没休息好的缘故,再加上刚才又淋了雨,方湄倒在我的肩膀上,不一会就闭上了眼睛。我调整了一下姿势,让方湄睡得舒服一些。我一个人开始静静地盯着发光的银幕。带着黑白电影特有的黑屏和缓慢的节奏,镜头一个个切换着,一对恋人像在话剧舞台上一样活动着,他们争吵,和好,然后再争吵,似乎每一个细节都让我有似曾相识之感。但我不为所动,坚持往下看,直到再也忍受不了银幕上的画面和我记忆中的那些画面每一幅都吻合到一起,变成同一幅画面为止。
在这虚假的然而却是无比真实的夜幕中,从昨天下午起就要流下的眼泪,终于像外面正在下着的大雨一样流了出来。为了惩罚自己,我让它尽情地流,因为我欺骗了我自己,其实,从一进来,从看到银幕上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我已无法躲避过去的一切,它就在今天,在此刻这个将来出现了。
我情不自禁地想起当初和桃叶一起看这部电影,也就是《简爱》时的情景,我记得,每当身世坎坷的简爱和孤傲的罗切斯特在一起时,她的脸上都会亮晶晶的,我原来一直以为只是剧情打动了她,今天才知道,打动她的不单单是剧情。我当时还嘲笑了她的多愁善感,如今看来,却多像是在嘲笑我自己?
尽管,男人也有这么多眼泪实在让我惊讶,可我并不因此就不让自己流泪。这一次,我对自己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晚上,当我离开上海的时候,突然感到有些若有所失,仿佛身上有什么东西不见了。我知道,这当然不是因为我的眼泪流得太多而使体重减轻的缘故。我站在火车的车门后,看着迷离的霓虹灯渐渐远去,直到外面什么也看不清楚,才回到了座位上。
“哦,回来了。”
下课后,我像往常一样踢了踢宿舍的门,很快,穿着一件厚厚的军大衣的高前就开了门,向我打了个招呼后,他马上又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捡起一本书看了起来。我用脚把门踢上,放下书包,然后走到桌子前,想看看高前在看什么书。
冬日的阳光从窗外射进来,整个宿舍都显得格外明亮,也暖和了许多。看着高前仍然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我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因为,自从这间宿舍只剩下我一个人后,每次回来,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高前还在的时候的样子。所以,一开始,我以为自己看到的依然只是想像而已。可当我走近高前,看见他苍白的面色和略微有些发胖的脸庞时,才终于反应了过来,坐在我面前的高前并非虚幻的心像,他是真的。
我当然难以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暑假就有人说他要出来,可一直等到10月底也没见到他的影子,没想到大家都绝望了,他反而出来了。
“高前?真的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兴奋地打了一下他的肩膀,恨不得一把把他从椅子上拉起来,拥抱一下。“大胡子知不知道?”
“刚到,还没来得及去找他。”高前似乎有些腼腆,就像什么灰尘落在他身上了一样,抬手轻轻地掸了掸自己的肩膀,然后看了我一眼就把目光闪了开去。
“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他打电话,他一定很高兴。大家早就在等着你出来了。”我不以为意,还沉浸在兴奋之中。
“不用了,这样太麻烦了吧?”高前从桌子后站了起来。
“说的也是,干脆,我们现在就去找他算了。”我看了一下手表,“这个时候,他应该还没吃午饭。”
“能不能等一会?”高前忽然很不好意思地问。
“什么事?”我以为他要去洗手间什么的。
他把手里的书翻了一下,“我想再看一会这本书。”
我看了一下,原来不知道是谁扔到这里的一本王朔的小说集。
“没问题,你再看一会好了。我先去打瓶开水。”我笑了,觉得高前这么一客气,还真让我有些不习惯,他简直和一个刚进大学的新生差不多。
高前点了点头,重新坐到了椅子上。可能有些感冒,他坐下去后,擤了一下鼻涕,然后直接用手擦了擦鼻子,拿着那本书继续看了起来。
因为刚下课,校园里闹哄哄的,高音喇叭里正在播放着刺耳的音乐,刚巧太阳又好,似乎春天突然来临,到处都是背着书包或者拿着饭碗边走边吃的人。我提着开水瓶,走到公用电话亭,给大胡子拨了个电话。果然,当他听到高前已经出来时,立即在电话里叫了起来。
“你们等着我,先不要吃饭,我马上就来。”
我回到宿舍,看到高前还在那里看书,在我进去的一刹那,似乎还在微笑,可看到我后,他却赶紧抿上了*。我给他泡了一杯茶。我本以为高前会和我聊几句,可他好像并没有这个意思。接过我的茶杯后,就又把眼睛盯到了那本书上。
这让我多少感到有些尴尬。我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不把大胡子要来的消息告诉他,准备到时候让他惊喜一下。我往窗外望了望,大胡子的摩托车的声音还没有传到耳边。屋子里有两个人还这么安静,我真有点不大适应。为了让气氛变得热闹点,不再这么沉闷,我故意很响地拖开椅子,也不管录音机里放着什么磁带,随手就按下了放音键,然后,给自己也泡了一杯茶。
录音机的磁带啦啦地转动了一小会儿后,突然响起一阵琴声,接着就是鲍*迪伦用沙哑的嗓子演唱的那首《答案在风中飘》。这首歌在这个时候出现,我倒是没想到,但我想,高前听到这首歌应该不会觉得陌生,也许,他还会像过去一样,听到这熟悉的旋律,会像我一样跟着录音机哼唱。在歌声中,我偷偷地瞥了高前一眼,本以为他会侧耳倾听,可他似乎已完全被小说所吸引了,不仅没有被歌声所打动,甚至连头也没抬一下。
一个人,要望多少次,才能看得见天空。
一个人,要流多少泪,才能理解别人的哭泣。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无聊。我不知道他是真的没听到,还是不想听?我弄不清楚。不知为什么,好像就在这一刹那,高前在我面前突然变得陌生起来,但这种陌生并不是那种陌生人之间的陌生,不是,它是那种曾经亲密无间,可因为某些琐事发生龃龉后所产生的距离感和不自然。鲍*迪伦的嗓音似乎也突然变得虚假起来,我一遍一遍地反复听着这首歌,觉得它一点也不像我过去认为的那样,是一个男人对自己所走过的道路的饱含沧桑的倾诉,而是充满了无奈、痛苦的情绪,甚至还有一丝对自己的察觉不到的讥讽和不屑,以及一种淡淡的虚无感。
高前一直不为所动。我咔嚓咔嚓地按着录音机的倒带键和放音键,不知如何是好,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白痴一样,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指头。幸好窗户外面终于响起了摩托车的轰鸣声,才把我从这种说不清的情境中拉了出来。
大胡子到底是经历过风雨的老同志,比我成熟,见到高前后,似乎并不像我在电话里所感觉到的那么激动,他只是很客气也很平常地和高前握了一下手,寒暄了几句。高前对大胡子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显然还是非常惊喜,但我注意到,除了在大胡子进门时,他忍不住朝我看了一眼,眼睛陡然亮了一下外,从头到尾,他似乎一直在竭力克制着自己明显有些激动的情绪,不让它流露出来。
可能是阳光有些强烈,从宿舍一出来,高前就把眼睛眯了起来,而且,他还不知从哪里摸出了一副墨镜戴在了脸上。这让我不禁觉得有些滑稽,毕竟不是夏天,太阳再刺眼,好像也没到这种戴墨镜的地步。所以,迎面走过来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朝高前看上那么一两眼,有的还盯着我们看,大概,他们把我们当成高前的保镖,而把高前当成了哪个不想让人认出自己真面目的影视明星了。也许,高前也觉察到了这一点,很快,他就又把墨镜摘了下来。只是,不知为什么,一直走在路边的他马上又把大衣的领子竖了起来,遮住了自己的脸。似乎,他很害怕被熟人认出来。这和他以前真是判若两人,过去,我们走在校园里时,高前恨不得所有的人都上来和他打招呼,而事实上也是这样,就因为我们经常走在一起,很多人才认识了我。可今天,不要说碰见熟人了,哪怕仅仅是从在校园中走过,好像都让他感到很不自在。我还从未见过他在躲避迎面走过来的人时会如此笨拙,就像一个在自行车驶过来时拿不定主意的人一样,他有好几次都和别人撞到了一起。
大胡子也一定看到了高前这副好笑的样子,但他可能并没有多想,依然和我边走边聊晚上如何为高前设宴洗尘的事。可是,当我们在校门附近的一家过去我们常去的小饭店的一间包房里坐下,小姐刚给我们沏好热茶,大胡子拿过菜谱正准备点菜时,高前忽然提议还是回到学校,到食堂里去吃。
“怎么?”大胡子有些不理解。
“这里人太少了。”高前嗫嚅着说。
大胡子回头困惑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高前。我也感到奇怪,高前刚才是很怕见到熟人,现在突然又提出回去,那不是有可能碰见熟人了吗?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还是到食堂里去吃热闹点,这里太冷了。”
“空调刚开,马上就热了。”大胡子拿起遥控器,嘀嘀按了两下,把温度又调高了些,空调的声音立即变大了。
我看看高前,他的*动了一下,好像并不想接受大胡子的这个建议。
“走吧,我们还是回去好了。就我们三个人吃,确实太冷清了。”我说。
大胡子看我真的从椅背上拿起了外套,虽然脸上有些不快,可还是站了起来。
这一顿饭让人吃得很不舒服。因为,他只在食堂坐了一小会,就又觉得食堂里人太多了,最后,我们只好把饭端回宿舍吃。
不过,晚上更糟。因为中午好歹高前还出来了。到了下午,就在我们准备出发,到外面的一家饭店去参加大胡子安排好的酒宴时,高前忽然倒在床上,说他有点不舒服,无论如何都不能去赴宴了。我问他需不需要看医生,他躺在床上向我摆了摆手,说他只要睡一觉就好了。
我犹豫了一下,觉得这件事太过突然,但高前的脸色似乎确实和刚才有些不一样。我想了想,给他倒了一杯热水,只好一个人去了饭店。
在闪亮的装饰灯光下,这家闻名遐迩的大饭店在逐渐降临的夜色中显得金碧辉煌,一个穿着红旗袍的服务小姐把我带到了大胡子订的包房前。透过玻璃拉门,我看见包房里面老朋友济济一堂,只在中间空了两个位置,桌子上琳琅满目地摆满了杯盘碗碟,当中是一个很大的奶油蛋糕,大胡子正笑着在往一根蜡烛上点火。听到拉门声,屋内的灯忽然熄灭了,在黑暗中,大家一起对我唱起了那首祝你生日快乐的歌。
“好了,高前,还愣在那做什么,快过来,把蜡烛吹灭,我们好一起喝酒。”一个朋友对我嚷道。
“是,欢迎你重回未来。”一个朋友也笑着说。
我正准备解释,大胡子已经发现了门外就我一个人,他把灯啪的一声打开,屋里的灯一闪一闪,重新亮了起来。
“高前呢,是不是上厕所了?”
“他没来。”我解释说。“出门的时候,他突然不舒服,来不了了。”
“没事吧?”大胡子问。
“没事,他说他休息一下就过来了。”
显然,这个消息让大家都感到既突然又失望,刚才那股欢快的气氛一下像屋里的热气一样消失了。我把门拉上,看了还在那里发呆的大胡子一眼。“外面降温了,跑了这么远,我也饿了,怎么样,开吃吧?”
大胡子反应过来。“好的,今天我们先吃,热*,改天我再安排一下,再正式迎接一下高前。”
遗憾的是,大胡子的这个计划后来并没有实现。这倒不是他食言,而是高前觉得,既然我们都已经聚过了,再把大家叫到一起,也没这个必要。看到已经变得沉默寡言的高前对此兴趣不大,大胡子也就没有再勉强。
这只是个开始。高前也不仅仅是对这件事提不起精神,他好像对任何事都不再感兴趣了。在这次聚会不久,大胡子想让高前散散心,特地在一个星期天约了几个漂亮女孩,买了一大堆吃的东西,还买了一些啤酒,趁着天气好,来拉高前一起去爬紫金山。可是当他一大早兴冲冲地赶到学校来叫高前时,高前却说他没时间,因为他要写毕业论文。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借口,他的毕业论文早在去年就已经写好,只是后来没有参加答辩而已。
大胡子只好又像上次一样,拉着我和三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百无聊赖地爬了一趟紫金山。因为大胡子和其中的一个女孩是朋友,两人几乎是寸步不离。所以,一路上,我只得强颜欢笑,陪剩下的两个女孩谈天说地,帮她们背包,拍照,拿衣服,找厕所,就差把其中的一个姑娘从山上背下来了,她在下山时突然说自己脚崴了。我当时一听眼就绿了,她的脸顿时变得难看得要命,好在她站在那里活动了一下后说没事,我的视觉才重新恢复了正常。
下午,我回到宿舍,发现高前正在睡觉。把他从床上叫起来后,他问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让他看了看窗外西斜的日光,他才明白过来,他已经快在床上睡了一天了。
他不仅在回避我们这帮过去的朋友,还在回避我们过去的生活。这学期还没结束,他就从宿舍里搬了出去,住到了别的地方。我问他怎么回事,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他只是说他晚上要看书,怕影响我休息。
这个原因当然是假的,我晚上也看书。真正的原因也许是我们影响了他的休息。他回来后,大家又开始经常聚在我们宿舍聊天。但每次他都一个人拿本书沉默地躺在床上。有时他竟然在我们的吵闹声中酣然入睡,这不禁让每个人都觉得有些尴尬。可时间一长,大家也都习惯了,不管他在干什么,自己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聊天,打牌,听音乐,喝酒,就像他不存在一样。
他搬到新宿舍后,我曾经去看过他几次,房间很小不说,还是五个人住一起,整个房间里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而且,我第一次去,被他们宿舍的人拉到一起打了个通宵的八十分,同时,还听了一夜的专谈人的性苦闷的广播节目《心灵之约》,一句话,这里的条件远没有我们原来的宿舍好。但这里却有一个我们的宿舍没有的条件,他的同屋在高前搬来之前,没有一个人认识他,了解他,知道他过去是个什么样的人。
也许,他要的就是这样一个环境,而不在于影不影响我休息,或者自己的休息被不被别人影响。
我们见面的次数也因此少了起来,有时即使在校园里偶尔碰到,也只是点点头而已。只有一次,我在路上遇到他,走过去后,他忽然掉过头来问我,桃叶怎么样了。我告诉他,桃叶已经死了。他似乎很震惊,有一瞬间,他脸上的刻板的表情突然像冰一样融化了,露出了原来的那副我曾经非常熟悉的神情。但很快就又不见了。天正在下着小雨。我看到像冰一样透明的雨滴从高前雨伞的伞骨缓缓落下,砸到地上,发出了钟表的指针走动的声音。
“什么时候?”他犹豫了一下问。
“今年春天。你出来之前。”
“怎么死的?”
“自杀。”
“自杀?”高前惊讶地看着我,刚才的那副神情又出现了。
“知道桃叶为什么突然退学吗?”我问。
“不清楚。”高前踌躇了一下。
“她爱*过去的一个中学老师,她之所以退学回家,为的是要嫁给他。”看着高前变大的眼睛,我干脆接着说了下去。“但是那个老师拒绝了她。”
“我明白了。”这一次,高前的面孔没有变回去,他的脸似乎重新变瘦了,变成了以前的那个样子。所以,他就不知不觉地像过去一样点了点头。“我说过,桃叶这样的人现在已经很少了,她是那种很古典的人。”
看我没有吭声,他的目光越过我的脸,向远处灰白的天空望了一下。
“你没事吧?”
“没有。”我想了想,觉得事实也的确就像我说的那样。
“那就好。”他的脸忽然又变了回去。“因为,桃叶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样去死总比我们这样活着好。”
我以为他还会说下去,谁知他把雨伞往前举了一下,从我身边走了过去。我突然感到,自己的心就像这冰凉的雨水一样,一下子掉到了潮湿的路面上。我想起过去我们曾一起讨论过人是否可以自杀,并为此对康德在《道德的形而上学原理》中所表述的那条所谓的定言命令而发生的争执。我记得,他当时坚决赞同康德的这条律令,认为的确如康德所说,人不应该自杀,因为这不可能成为普遍规律。但今天他对桃叶的自杀所表明的态度,却又让我感到迷惑。
而似乎已被我遗忘的桃叶的身影,也因此又一次从我的脑海深处浮现了出来。
等我意识到高前已经离开的时候,我才发现,刚才还熙熙攘攘的路上,就只剩下我一个人还呆呆地站在雨中。
冰凉的雨丝不停地飘到我的脸上,我把雨伞打好,重新把自己的身子罩在雨伞下。地上到处都是被雨水打湿的落叶,它们其实并未枯萎,所以即使落到地上,被人踩来踩去,也依然像是在树上一样,每一片都还是绿色的。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对我们这些人的命运的一种隐喻,抑或只是我一时的感觉错乱,因为,任何时候,只要一夜风雨,这些树叶随时都会从树上落下。
英国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曾经说过,在我们的身边,有两个世界,一个就是所谓的现实世界,还有一个是艺术世界,前者是一直存在的,不管何时我们都能意识到它的存在,后者却需要我们谈论它,因为如果我们不谈论它,它就不存在。过去,我认为王尔德的这个说法是正确的,但现在我却不这样看了。我觉得,王尔德的这个概括并不准确,因为,我发现,即使是现实世界里的某些东西,如果我们不谈论它,它也一样不存在。
当然,我的这个想法是在高前出来后才产生的。因为在此之前,尽管高前在我们这个所谓的现实世界之中并不存在,但我和朋友们却并没有他已不再存在的感觉。每次聚会,我们还是像过去一样,谈论他的轶事,开他的玩笑,有时甚至还讲他的坏话,比如说他爱出风头,喜欢故作深沉,虽然很幼稚,还经常忧国忧民什么的,实际上,这也是我们自己的毛病,而且,就是因为这些毛病,才让他身陷囹圄。我们这么说,好像他就坐在我们身边,我们随时都可以调侃他似的。其实,他只是墙上的一张和朋友们一起喝酒的照片而已。一个写诗的朋友更有意思,还整理出了高前的年谱,准备以后给高前写个传记。我们都忍不住笑了,因为他的这个做法,明摆着是把高前当成一个历史上的伟人来看待了。而我们都觉得,高前还不够格。
可当高前出来后,他却似乎渐渐从朋友们中间消失了。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带着一种热烈的气氛谈论着他的一切,即使是他的沉默寡言,也并没有让我们失去对他的热情。但没过多久,再谈到他时,几乎每一个人都有了一种隐隐的疏离感,再加上他也很少像过去一样和我们在一起聚会。所以,有一天,当我们再聚会时,我忽然发现,从头到尾,都没有一个人再谈起高前。而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朦胧地感觉到,在我们这个世界里,高前将不复存在了。
也许,高前的变化情有可原。他回到学校后,系里只是让他把毕业论文写出来,至于何时能够毕业,将来究竟怎么安排,却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说法。这难免让他有些焦虑。当然,这还只是看得见的原因而已。至于他在看守所这一年多的生活对他所造成的影响,则是我们难以了解,也是无法理解的。
不过,真正的问题还不在这里,因为,不久我就发现,我们这个世界随着高前的销声匿迹,不知不觉中,好像也逐渐解体了。开始我们还并不觉得高前的缺席意味着什么,又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可是很快,大家就觉得再在一起聚会时,似乎少了些什么东西。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我们好像很难如同过去一样再找到一个共同的话题一聊就是大半天了。随着生意的拓展,大胡子已经很少有余暇再和我们坐在鼓楼上一喝就是半下午的茶,有时我们偶尔聚会,给他打电话时,他都会叫我们不要等他,然后等到我们快进行到尾声时,他骑着摩托车跑来为我们买单。而那个写诗的朋友有一天和大学同学聚会时,突然发现所有的人中,就自己最为穷困,还穿着一身皱巴巴的牛仔服,于是他决定不再自费油印那本没人看的诗刊,准备改写更有社会影响的小说。画画的那个朋友因为长时间吃方便面,有一次竟然因营养不良晕倒在租来的画室里,在大胡子的鼓励下,他剪掉自己的马尾辫,放下画笔,从画室中走了出来,准备为一家广告公司画广告牌。另外两个朋友也因种种原因,不再来参加我们的聚会了。
似乎在一夜之间,过去的那种闲暇就不见了,每一个人都忙碌了起来。就连我这样一个闲人,也在春天再度来临,校园里又一次弥漫起江南那醉人的暖风时,在方湄的催促下,开始为自己毕业后的工作忙乎起来。
也就在这个过程中,我突然发现,过去这个曾让自己留恋不已的校园,如今似乎已很难再吸引我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由于我在这里时所赖以存在的那个世界解体的缘故,不知怎么搞的,在它解体后,我忽然觉得校园这个现实的世界似乎也正在失去存在的意义,甚至,在我看来,它已经不再有任何存在的价值。
有时,我在校园里还会见到高前,但已经形同路人,我不知他对眼前的这个世界的看法是否和我一样,但我知道,我们现在已不在同一个世界里生活。所以,不管是谁,只要在路上远远地看到对方,我们都会很自觉地躲开对方。表面上,我们似乎都害怕看到对方,实际上,我想,我们并不是害怕看见对方,而是害怕看到对方身后的那个世界。高前的世界让我感到如此的陌生,神秘,不可捉摸。它对我,对过去的朋友,无不意味着一种巨大的缺失,同样,在高前看来,相对于我们,这种缺失在他自己身上也一样存在,正是这种缺失使我们之间的那个共同的世界突然断裂了。它就像一座桥一样从中间裂开、塌下,最后在腾起的烟随着烟尘渐渐散尽,可以看见在这个废墟里,被拉出的磁带闪着光,在风中像条棕色的长丝带一样被吹来吹去,把它当成是鲍*迪伦的,也说不定,也许就是康德的那本薄薄的《道德的形而上学原理》,被撕成了碎片,一页一页,像一只只方形的眼球一样在废墟里发出刺眼的白光,还有一些嘈杂却熟悉的声音,仿佛阳光下的灰尘一样笼罩在废墟的上空,其中,我不仅听到了朋友们的笑声和争吵声,还依稀听见了自己的声音。但这声音是如此的虚弱,空洞,很快就重新混进了那一片噪声之中。
我吃力地走在这一堆废墟之上,脚下到处都是砖石的碎块,似乎每一块都像积木一样,在上面印着朋友们破碎的脸,它们不停地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逐渐与他人混在一起,变得模糊不清,难以分辨。我跪在废墟中,紧紧地抓住一块仿佛印有自己半只心脏的砖块,想找到另外一半,把它们拼合起来。可我怎么也找不到。废墟里到处都是破碎的心,它们在我的手里怦怦地跳动着,就像是真的一样。最后,疲惫不堪的我只能绝望地抬起头来,这时,我突然发现,犹如一场地震横扫而过,在一片巨大的旷野上,这些废墟就像是坟墓一样,一座接着一座,看不到尽头,而且,似乎在每一座废墟上,都有人影影绰绰地在寻找着什么。
一阵夹杂有呛人的硝烟的蓝色微风吹过,我好像听到了一阵哭泣声,我四处张望了一下,在苍茫的天色中,好像这个声音就从我这里发出,我低头看了一下,发现我手里的那块破碎的心热得烫手,原来是它在哭泣。它是在为谁哭泣呢?我问,“是为你自己,还是为别的什么东西?”
它什么也没说,只是变得更烫了,以至于我只得把它松开,看着它从我的手里落入废墟之中,很快就消失在脚下涌起的无数的几乎同样形状的碎砖片瓦里。
我的眼泪终于像泉水一样涌了出来。
毕业离开学校的时候,我谁也没有打招呼,就悄悄地走了。大胡子本来还想给我饯行,把朋友们都叫来吃一顿。借这个机会,他也想把高前叫出来碰个头。因为,大家已经有很长时间都没见面了。他觉得如果以我要走为借口请高前出来,他总会和大家见一面。但我想也没想就拒绝了他的这个建议。我了解高前的性格,他既然不愿意出来和大家聚会,那就谁请也没用。再说,又何必把他从自己的那个世界拖出来呢?
当然,与其说是我不想打扰他,还不如说我是不愿再打扰我自己。
我觉得,新的生活要开始了。我应该忘记这一切。所以,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离开了学校。
在离开学校之前,我把那一大堆磁带,披头士的、列侬个人的、保罗·西蒙的、约翰·丹佛的,等等等等,包括高前出来后再也没听过的他那些保罗莫利亚乐队演奏的交响乐,还有一盘崔健的带子,和两只塑料洗脸盆,一双黑色的军棉鞋,都送给了下一届的一个师弟。还有我买的那些外国小说,连同一本厚厚的由梁实秋主编的《远东英汉大辞典》,也都送给了一些感兴趣的同学。
我想,我将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我问自己,我为什么要这些东西呢?
不要。
我把一本没有人要的纳博科夫的《文学讲稿》撕得粉碎。就像他当初在课堂上给学生上课时把巴尔扎克的小说撕得粉碎一样。当时,他告诉目瞪口呆的学生,这不是小说,这些都是垃圾。
这样做,虽然让我感到心里空空荡荡的,但我却一阵轻松。我希望,我以后能把这种情绪保持下去。我不想把那个已经崩塌的世界再带到未来的现实中去,我希望能彻底地忘记这一切。
我要自己往前看。
这也是方湄对我的要求。她说她就是这样的人,而且,她说到做到。在我刚到上海工作没多久,她就辞了职。离开上图后,她成功地跳到了一家专事生产洗涤用品的外资公司去做推销员。她告诉我,这倒不是为了钱,而是因为图书馆的工作太有规律了。每天坐在那里等着退休,实在是件乏味的事。
“将来怎么样,一眼都看得见。”她对我说。
我们坐在东风饭店临街的座位上,窗外,是在炽热的阳光下南来北往的大小车辆,越过外滩的防汛墙,可以看见轮船的烟囱和桅杆。从中午起,我们就已经到了这里,可店堂里一直是熙熙攘攘的顾客,直到现在,下午3点40分的时候,才安静下来。估计过不了几分钟,就会有更多的人来这家肯德基店尝鲜。方湄说,这是肯德基在上海开的第一家分店。今后还会开更多的店。但那毕竟是将来的事,我现在怎么也不适应自己在吃东西时,旁边有一堆人端着香喷喷的炸鸡围着自己,恨不得把你一脚从椅子上踹走。要不是方湄不为所动,我早就坐不住了。为了让自己心安理得,我不得不一会起来买一杯可乐,到最后,我几乎变成了个可乐瓶,相信只要我站起来摇晃一*体,装了一肚子的可乐就会冒着泡沫从嘴里喷涌而出。
两个世界(3)
“这不很好吗?”我又喝了一口可乐,“总比对未来没有把握好。”
“为什么要把握未来呢,”方湄抬了一下脚,让拖地的服务员把脚下已经照得出人影的地板再拖一遍。“让未来把握自己,不是挺好?”
“不知道,我希望将来是可知的。”我下决心,以后,不管多少人站在我旁边,我也不会觉得内疚,说什么,我也不再喝这么多冰可乐了。
“那不就变成过去了吗?只有过去才可知,才能够把握。”
“你常想过去吗?”
“想过,但我不让自己想,我要像狗熊掰玉米一样,掰掉一个扔一个,要是都带着,就会寸步难行,没法往前走。”
方湄抓着盛可乐的纸杯,激动地把吸管咬在嘴里,一双发着亮光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似乎我不给她一个肯定的答复,她就立即会把杯中剩下的可乐全灌进我肚子里去似的,我只能表示同意。
“有道理。不过,你要走到哪里去呢?”我问。
“没想过,反正就是往前走呗。”
方湄放下可乐杯,老老实实地对我说。
这次,我没有再问,实际上,这个问题我同样也不清楚。也许,正因为这样,我才会问方湄。我也只知道朝前走,但走到哪里,前面又是什么,我却从未想过,或者说,从来没有去想过。
我突然意识到,在此之前,我都是生活在当下的,然而从现在开始,我将不仅要生活在当下,还要生活在将来。也就是说,我将不得不为了将来而生活在现在,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为了现在而生活在现在。
将来就像我眼前的冰可乐一样,在这一个夏日的午后从饮料机里带着嘶鸣声喷涌而出,然后一杯接一杯,源源不断地被送到我的面前的桌子上,很快就堆积如山,将我包围了起来。
这当然是个幻觉。当我清醒过来时,轻柔的背景音乐换成了披头士的唱片,它和空调吹出的凉风一样,是从天花板上缓缓地流下来的。我听了一下,是那首欢快的《让它去》,但也许是环境不对,听起来总觉得不像那么回事,以至于那种欢快的情绪都不像真的。
方湄正跟着这首歌的节奏轻轻地点着头。我这才注意到在她身后的墙上,居然挂着凡高的让人目眩的《星月夜》,当然也是假的,我的意思是,虽然同为印刷品,但它给我的感觉,似乎要比我在画册上看到的要假得多,尽管它的印刷质量要比画册上的好很多,而且还镶着一个精美的画框。
而且,它还是金色的。
就像我过去喜欢冒充的职业一样,在上海,我所供职的也正是一家杂志社。这是一本以青年为对象的老牌杂志,名字就叫《青年》,主要刊登一些励志作品,以积极向上的精神为主,试图引导年轻人的生活,使他们过一种有意义的人生。偶尔也刊登一些误入歧途的青年的故事,以发人深省,起到警世作用。
为了熟悉业务,我看了几本过去的刊物。因为觉得好人都大同小异,就专拣那些警世的故事看了看,谁知坏人也一样让人乏味,一连好几期上的反面人物都追悔莫及地说自己之所以走到今天,都是由于平时对自己放松了要求,受到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才堕落的,如一个小伙子就说自己之所以生活作风糜烂,同时与好几个女青年谈恋爱,就是因为看了港台的黄色录像、淫秽书刊,不能自持所致。这让我不禁哑然失笑。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资本主义国家岂不要早就乱成了一团?
显然,这只是个笑话。而我的工作,就是和采写这类玩意。开始我还担心自己可能胜任不了这项工作,在接受第一次采访任务时还有些不安。可没想到,几次下来,我就驾轻就熟了。原来,我真还低估了我自己的能力。
只有一次,稍微出了点意外。这次我受命采访的对象是个女演员。这个女演员以在话剧舞台上塑造革命先烈,尤其是《红岩》中的江姐著名,据说在她演出时,很多人都会感动地流下眼泪。约好时间后,我和杂志社的摄影小谢一起到了她家。她显然早有准备,门铃响过之后,仪态端庄的她就像舞台上的江姐一样穿着一身旗袍走了出来。采访像往常一样顺利,她非常配合,并主动向我们谈起自己的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为了在舞台上演出真正的江姐,她曾自费到重庆渣滓洞监狱去体验生活。这个事例自然非常感人。当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她高尚的思想境界。她的言行完全符合一个她和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的身份。所以,在采访结束,小谢给她拍了几张照片后,我主动要求和她合一张影。她也欣然答应了。
问题出在小谢身上,他回去后打开相机一看,居然忘了把胶卷挂上。于是我只好打电话让这个现代版的江姐寄几张她的近照来,准备用在文章里。谁知她寄来的照片让我大吃一惊,我不知道究竟是她寄错了,还是有意为之,里面全是她穿着旗袍露出半截大腿或露出半拉*的玉照。
我并不是个封建的人,也不反对江姐拥有一副迷人的大腿和性感的酥胸,相反,我觉得这更能突出英雄人性化的一面,以及她的牺牲所具有的感人的悲剧力量。所以,我决定将错就错,就把这些相片送了上去。
主编老刘只是因为头发少了点,看起来老,其实并不老,他的年龄和大胡子相当,不过40出头,年轻时在黑龙江插过队,后来读过研究生,搞过一阵子汉译的海德格尔,思想还是很开放的,我们的杂志就是因为他坚持用美女青年做封面才取得了突破性的进步。但他觉得江姐毕竟不是陈白露,一个演江姐的人把自己弄成一个妓女的样子总有些让人不舒服。所以,在当着我的面挠了挠他的秃顶后,最后只用了文章,那些照片一张也没用。
这当然是个遗憾。
时间过得很快,好像还没有做什么事,就到了年底。周末下班后,我像往常一样,一个人坐在空空荡荡的办公室里,看着墙上被撕得只剩下几页的日历发了一会呆。夜幕已经降临,窗外的霓虹灯逐渐在黑暗中越来越亮。我从椅子上站起来,端起茶杯,慢慢地走到落地窗前,用手擦了一下玻璃上的雾气,外面正在下着冰冷的小雨。街道变成了一条发光的河,一辆辆汽车像夏天的萤火虫一样,在下面闪烁和跳动着。
在空调的嗡嗡声中,我回头看了一下摆放在每一张办公桌上的那些红色的电话,在吵闹了一天之后,它们一个个静静地俯卧在那里,似乎已经*了没有纷扰的梦乡。但我却希望,有人来惊醒它们,让它们突然响起来。
可以想像,在这个时候,正在外面出差的方湄已经走进了某个温暖的宾馆,在灯火辉煌的大堂里,她很快办好了入住手续,然后提着简单的行李,踏着厚厚的地毯,往房间里走去。曼妙的音乐从走廊的顶上缓缓地飘落下来,犹如星星点点的火光,不停地在她的脸上闪烁着。她轻轻地吹了一下口哨,像这半年来那些已经过去的日子一样,在马不停蹄地忙碌了一天之后,她终于能够休息一下了。走在宾馆的走廊上,她感觉就像是走在自己回家的弄堂里。这里的一切都是她所熟悉的。打开房间的门后,她随手把钥匙*了门口的电源开关,马上,室内的电灯就一盏盏地亮了起来,中央空调的热风也从排风口吹到了她的头上。她端详了一下床上铺得整整齐齐的雪白的被褥,两只叠在一起的蓬松的枕头,摆放在低柜上的电视机,一边的写字台,上面的那本黑色的人造革制的文件夹,里面夹着的介绍宾馆和各个部门的电话手册,印制有宾馆名称的几只空白信封,信纸,还有一枝笔杆既扁又长的圆珠笔,窗下的一个小茶几,两只白色的陶瓷茶杯和放在干净的烟灰缸里的两袋袋泡茶,床头的可以拉动的台灯,和床头柜上那只似乎从来没有挪动过位置的电话,终于彻底放松下来。她把行李甩到低柜上,从床头柜下拿出一次性的拖鞋换上,同时打开电视,给自己泡了一杯热茶。然后,她拿起话筒,向上海拨了个电话。
似乎就在眨眼间,屋内就响起了一串电话铃声,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抓起了手边的一只电话。可话筒里面却除了一声嘟嘟的长音外,什么也没有。
我立即反应过来,刚才的那番想像仅仅只是我的愿望而已。很有可能,方湄正行走在某个城市的寒冷的街道上,也可能,她此刻正坐在灯火通明的火车上疲惫地打着盹,向下一个城市奔去,或者,她正在机场上徘徊,等待着航班起飞。谁知道呢?其实,我知道,对于方湄来说,她现在究竟在哪里,是在宾馆里还是在大街上,是在火车上还是在飞机场,都不重要,用她的话来讲,只要她能在外面,在路上,就行了。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因为她的工作性质就是不停地到各地出差。她之所以要这样说的意思很简单,她是想告诉我,她已经离不开这种生活。这种始终处在变动中的,也许会让很多人,包括我在内,疲倦乃至厌倦的生活,对她已是不可或缺。
她对我说,每次,只有当她坐在火车上或飞机上以后,闻到火车车厢散发出的呛人的那种特别的味道,或者在飞机引擎刺耳的轰鸣声中,她的心才能安静下来。而且,不知怎么搞的,只有在宾馆的标准房里,她才能得到真正的休息。一旦她回到上海,回到家,躺在自己的床上,她却总是要失眠。为此她曾非常烦恼,还让我给她搜集了很多治疗失眠的小窍门,比如从一默数到N,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捏住左手的虎口慢慢地拼T——E这个单词,或者想像自己在一个空旷的大草原上行走,什么也看不到等。虽然同样的方法,我一试就灵。可换到她身上后,却怎么折腾也没用。所以当她第二天黑着眼圈来找我的时候,总要怪我推荐的方法不灵。而只要她一跨入任何一家宾馆的标准房,这个毛病就会立即消失。
“我这样是不是很怪?”一次,我们在一个宾馆的房间里做完爱后,她*从床上跳了下来,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边喝一边对着低柜后的镜子理了理自己蓬松的长发。“你别误会,我是说,我的这个毛病。”
“不,我喜欢这里。”我看了看布置得整整齐齐,千篇一律的标准房,恨不得把另一张床上的席梦斯床垫捣烂,从床架上拖下来,扔到地板上,或者把电视机弄到屋角,对了,还有低柜后的那面镜子,也得打碎,我好像在很多宾馆的标准房里都看到了这面镜子。我希望房间里乱一点,脏一点。因为,它实在是太整齐了,太干净了。以至于每次方湄拉我到宾馆里去,我都会像她在家里一样失眠。所以,如果有可能,我真想把所有设计宾馆标准房的家伙都集中在一起,让他们天天睡在自己设计的房间里,我相信,要不了几天,他们就会做噩梦。有几次,实在是无法入睡,在我把那些治疗失眠的小窍门一一试过也没用后,我甚至想,也许,地狱的样子就是按照宾馆标准房的模式设计的。
“是吗?”方湄喝了一口茶,在镜子中抿了抿自己的*。“每次在宾馆,只要我一沾枕头,就能睡着。也不知道你休息好了没有?”
“还好。”我说。方湄的身体似乎并未因终日在外奔波劳碌而变得憔悴和消瘦,相反,变得更为健康和精神了。镜子中的方湄看到我在盯着她看,有些不好意思。
“怎么了?”
“没什么,我在想,你是不是天生就适合现在的工作?”
“也许是吧。”方湄在镜子前转动了一*子。显然,她对现在的这个自己相当满意。尽管她的回答有些模棱两可。
不过,她确实有理由对自己满意,她的工作得到的远不是公司的认可这么简单,而是受到了激赏。这不仅从她的收入和丰厚的奖金上可以看出来,也可以从她的职位上得到了验证,短短的几个月,她已经从普通的一名推销员成为公司的销售主管。无疑,和我相比,她的收入已经是天文数字。这也是我们能在宾馆里*的原因。但我知道,她这么做,并不是为了钱。
“你不知道,我在图书馆做得也很好。”方湄放下茶杯说。
这我倒真不清楚,不过,我理解,她这么说,是想申明一点,她离开图书馆,与其说是适不适合的问题,还不如说是她自觉这种生活对她来说,已经没什么新鲜感了,也就是说,没什么意义了。
窗外的马路上的汽车少了很多,声音也小了很多。一辆出租车停在对面的小卖铺,从车里钻出一个留着长发,穿着深色风衣和西服短裙的女孩,一看就知道,这个女孩和方湄一样,都是在那种大公司里工作的人。她们勤奋,干练,努力做好属于自己的每一件事情,也努力享受属于自己的每一分钟的快乐。她们既不留恋过去,也不担心将来,因为她们属于将来。她们不仅拥有光洁的身体,还拥有没有皱纹的灵魂,她们年轻,而且会永远年轻。不像我们,虽然身体还很年轻,但心灵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衰老了。尽管未来还未到来,可似乎我们已经在未来的某一天倒了下来。甚至,我隐隐地觉得,我们将倒在未来的门槛上,永远也无法*未来。也许,将来的人会因此把我们当成是没长大的孩子,可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是过早失去青春的老人。
或许,这就是我喜欢方湄的原因?
可能是我在这里站的时间有些长,我面前的一块玻璃也重新模糊了起来,而那个女孩也早已不知去向。我伸手想再去擦一擦玻璃上白色的雾气。身后的电话铃又响了起来。
这一次,是真响。
我绕过几把椅子和几只堆满书稿和杂志的办公桌,从另一张桌子上拿起了话筒。电话里马上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是大胡子。我不禁又惊又喜。
“怎么是你?你从哪里搞到这个电话的?”
自从7月份离开南京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
“还能有谁?今天上午,我在无锡碰到方湄了。听说你春节要回家?”
“是。有这个打算。”
“怎么样,先到南京停一下,和朋友们碰个头再走,毕业的时候,你连个招呼也不打,就偷偷摸摸地走了,当时大家都很生气,说你这家伙,还没到上海就变成上海人了,太过分。”
“也不是,当时就是害怕麻烦你们,”听到大胡子在电话里骂我,我也笑了,“高前怎么样?”
“高前?”听到我问到高前,大胡子在电话那头好像遇到了难题的小学生一样,突然沉默了下来。
“怎么,高前出事了吗?”我不明就里,有些着急,赶紧问。
“没有,我们很长时间没联系了。”大胡子犹豫了一下,“你知道,他不想见我们。”
两个世界(6)
电话里发出了啦啦的嗓声,大胡子的声音也突然变小了,我似乎听见他咳嗽了几声,然后是咔嚓咔嚓揿动打火机的声音。
“你走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面。”他抽了一口烟,又咳嗽了几声后,有些不自然地说。
我没有再说话。我知道他的声音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尽管他很想把自己的情感隐藏起来,但我仍能感到,他的声音里所含有的一丝内疚。
事后我想,我之所以能体会到大胡子的这种情感,并不是因为我有特异功能,能通过电话线了解他的情绪,而是因为我自己对高前也一直怀有这种内疚。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高前从看守所出来,重新回到校园后,我对他就隐隐地产生这种歉疚感,有时,我还会模糊地为自己感到羞愧,为自己当初没有和高前一起待在校园里度过那段时间感到后悔,也为自己如今可以无所事事地安享眼前的一切而感到不安。我觉得,高前比我更有资格享受这一切。尽管,这一切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说到底,也只是一种平庸的生活罢了。而且,很有可能,是高前根本就看不上的一种生活。
但我总是为之不安,我无法说服自己接受这一点。我知道大胡子也一样。因为,我们都明白,高前将永远不可能按照以往他所设想的轨道再走下去了。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他无论怎么走,都将是另外一条路。不像我们,怎么走都可以,怎么走都不意外,怎么走,也都是可以成立的,从这点来说,方湄和我们也是一样的,这也正是我,还有大胡子等产生愧疚的一个原因。
也许,这只是个很自私的想法,为什么我们就可以变化,而高前就不能变化呢?我们真的理解高前吗?他为什么要按我们的意愿去思考,去生活呢?如果是我们自己,我们愿意过别人所希望过的生活吗?
这显然是个问题。
但我们却无法解决,因为我们只有亲身经历这样的生活过后才会知道答案。所以,它现在只能以问题的形式存在,而不是以答案的另一种形式存在。
火车经过南京的时候,外面正在下雪。透过车窗,可以看见在站台上的灯光的映射下,雪花像棉絮一样从空中纷纷扬扬地坠落下来,但一到地上,就融化了,只留下了一摊摊发光的水渍。
我忽然觉得,也许当初应该接受大胡子的邀请,在南京下车和朋友们见一面。我们可能并不像我们自己所想像的那样坚强,就如同这一片片雪花一样,但既然都是一样的水,又有什么不能说清楚的呢?
我感到有些对不起大胡子。
只是,一切都太晚了。站台上,提着大包小包的乘客像汹涌的潮水一样向车厢涌了过来。他们陌生的面孔和身影马上把车窗包围了起来。
为了避开陡然兴起的民工潮和返校的学生潮,春节过后,我又在家里多住了几天。好在主编老刘到底是老同志,非常善解人意,为了让我在家里待得心安理得,他还特地让我就近采访了一个人,写了一篇文章。
不过,当我回到上海后,老刘就不再这么照顾我了。我还没来得及和方湄见面,他就立即把我派到北京去出了一趟差。因为走之前,方湄不在上海,到北京以后,我就给方湄的公司里打了两个电话,可每次她都不在。所以,出差回来后,我就顺路到了她公司去了一趟,想看看能不能在公司里碰见她。可让我吃惊的是,当我在走廊里拦住一个抱着一叠文件的姑娘问她方湄在不在的时候,她马上告诉我,方湄在前几天辞职了。
“辞职?”
“是的。”
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可看到对方再次明确无误的表态后,我只能将信将疑地哦了一声。
“那你知道她去了哪里吗?我是她大学同学。”我尽量把自己的惊讶降到最低限度,以免这个姑娘把我当成一个不怀好意的人。
“不清楚。”对方抱歉地笑了一下,摇了摇头。“离开公司的时候,她只是说她想休息一段时间,没说别的。”
这正是方湄做事的风格。看来,她是真的离开这里了。尽管这让人感到很意外,有些难以置信,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从方湄的公司出来后,我立即叫了一辆出租车,往她住的地方赶去。一路上,我不停地想,她究竟是为什么要离开现在的公司,又到哪里去了?记得春节前我们见面时,似乎她还说自己对现在的这个工作比较满意,而且,我想,以她的性格,一般是不会与别人产生矛盾和冲突的,那还有什么工作比现在的更适合她呢?难道,是她出了什么意外?
也许是为了和我的心情相映衬,我们的车几乎每走一步都会遇到一个红灯,常常是刚通过一个路口,没开多远就又得停下来,只能像蜗牛一样跟在一大堆车屁股后面慢慢往前挪动。在远远地看到前面的路口又出现了一个红灯后,穿着制服打着领带显得文质彬彬的出租车司机终于露出了本色,拍着方向盘大骂了起来,说真应该让市里的头头脑脑也来吃这么一串冰糖葫芦,这样他就不会天天忙着在电视里开会讲话了。
我当然不会这么着急,尽管出租车的计价器在不停地往上翻动,每跳一个数字都让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可能是车内的空调温度比较高,我觉得车内有点闷,就打开了车窗,呛人的油烟味,马路上的喧哗声,还有明晃晃的阳光和初春略带寒意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这让我的心情稍微平静了一点。我尽可能不让自己的情绪陷入怪圈,因为,我很难控制住自己在这个时候不去胡思乱想,显然,方湄真要是出了什么意外,那也已经是发生过的事了,既然发生过了,我也就没必要再为这件已经发生过的事着急了。我想,如果方湄真的就在这段时间里发生了意外,那也实在太像电影了。
可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越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真还就有可能发生,那些看起来像假的事情也往往是真的,其实,真正发生的事也只会比电影里和小说里描述的更假。所以,当车子在距方湄家还有两三百米的地方又一次被堵住,开始一点点地往前爬后,我终于忍不住把早已捏在手上的钞票一把塞给了司机,拉开车门从车上跳了下来,然后提着包,像杂技演员踩高跷一样,在突然的刹车声和一些司机骂我找死的声音中,从被汽车挤得满满的街道中间一蹦一跳地冲到了路边。
说实话,我已经顾不上这么多了。虽然我也知道方湄不会有什么事,但我还是不能控制自己。为什么要控制自己呢?我一边在人行道上左冲右突一边问自己,控制自己干什么呢?既然我们高兴时从来不需要掩饰自己的笑,那又何必在痛苦和紧张的时候掩饰自己的情绪呢,让自己焦虑一下,痛苦一下,甚至像小孩一样无所顾忌地大哭一场,不是很好吗?
因此,当我满头大汗地跑到方湄住的那一层楼时,我已经不再紧张。在楼梯口,我擦了擦脸上的汗,让自己的*完全停下来,然后才慢慢地走到她的屋门前。
在脏兮兮的防盗门后面的木门上,有一张用图钉钉着的纸条。
这下,连敲门也省了。
方湄果然又跳槽了。她似乎算准了我会来,在纸条上给我留下了一个地址,告诉我这几天她都不回家,让我回来后直接到一个地方去找她。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伸手从门上扯下了那张纸条。
不知是她心血来潮,还是不得已而为之,她纸条上说的那个地方,远在城市的另一头。从这里出发,等于是横穿大半个上海。我看了看表,再过一会,下班高峰就到了。这真让我头痛不已。我掏出一支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楼梯的外面,是肮脏的苏州河,一艘小汽艇无声地从水面上驶过,溅起一片混浊的浪花,河堤下是一个熙熙攘攘的菜场,一股夹杂着鱼虾、油炸臭豆腐和各种蔬菜的气味像看不见的浓烟一样从下面不停地飘上来,一侧横跨苏州河的拱桥上,几辆出租车正鸣着喇叭驶过,远处,是外滩附近那一片连绵的高楼,柔和的阳光正在一些建筑的尖顶和越来越多的巨大的广告牌上闪耀。
这就是方湄每天看到的风景。我想,除了这些,她还能看到什么呢?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凤凰那座小城,此刻,在沿江的吊脚楼里看到的是什么呢?是对岸那一片黑色的吊脚楼后青翠的群山,还是飘在哗哗流淌的河上的那一阵若有若无的烟岚?是在河边洗衣的妇女,踩着被水淹没的石碇跳向对岸的小孩,还是身后正在沿街的店铺里制作着黄色的姜糖的小伙子,和突然消失在弥漫着米酒香味的长长的小巷里的有着一张圆圆的面庞的姑娘?她是谁?是小陈,是桃叶,还是我所不认识的人中的一个?
夕阳西下,在这个同样的黄昏,在不同的地方,它正一点一点地下沉并折射出不同的光线,两条潺潺的河水在我的眼前也各自一如既往地向远方缓缓流去,它们或喧哗或沉静,有如我所经历过的生活一样不可挽留,不可重复,更不可能交叉。而我只能站在这里,只能静静地看着它们无声地流淌,在光影中默默地变化,却不能为它们做些什么。
因为,这脚下的一切离我就像凤凰那座小城离我一样遥远。而且,即使身在凤凰,我改变的也只不过是我自己而已。
但这只是我的感觉。我相信,无论是小陈,桃叶,还是方湄,她们看到的一定和我不一样。
话又说回来,为什么要一样呢?
在路灯下,我又把方湄留给我的那张纸条掏出来看了看,再次确认门牌号码无误后,在看门老头怀疑的目光下,硬着头皮迈进这所幼儿园的大铁门。我很难相信自己的眼睛,方湄的新工作居然是在一个幼儿园里,她在干什么呢?喂小朋友吃饭,撒尿,还是在给那些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小孩擦屁股?
看到院子里摆放的那些巨大的积木,滑梯,和墙上用彩色瓷砖拼出来的兔子,狗熊,大白菜什么的,我简直要笑出声来。我想起那些让人困惑的童话,有时候,真不知道它们到底在说些什么。比如,格林兄弟的一个残忍的童话叫《聪明的汉斯》,说汉斯这个小孩,会把一只鸡的眼睛挖下来送给要它的人,还有《伊索寓言》里的一则《人和狮子》,当人看到大力士海格里斯把狮子踩在脚下的塑像时,兴奋地回头对身边的狮子说,还是人的力量大,但这头狮子的智商和他的头是成比例的,很快就还此人以颜色,告诉他,这个塑像是人弄的,如果是狮子来搞,那踩在脚下则会是海格里斯。当然,我也还想起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和《皇帝的新装》,还有乱七八糟、充满暴力的迪斯尼动画片《猫和老鼠》。
我以为我会顺着这个思路一直想下去,但最后,我想起的却是中国的《三个和尚》和《崂山道士》,它们的意思都很简单,都是教育我们应该做什么样的人不该做什么样的人的,和我们的杂志一样。毫无疑问,我在走廊上对自己说,我喜欢中国的童话,因为它们的用意很清楚,所要传达的东西也都很明白,不像外国的,常常让人不知所云。它们更像生活本身,混乱、模糊、残忍,而不像我们的东西,是从生活里提纯出来的,它打去了那些刺人的棱角,变得更容易理解,也更容易把握。
跟着一阵忽大忽小的舞曲声,我走到了一个房间的门外,闪亮的灯光从敞开了一半的门里射了出来,十几个身穿不同颜色泳装的长腿姑娘正在里面来回走步,一个穿黑体*服的教练模样的女人在一边喊着口令,不停地叫那些穿着吓人的高跟鞋的姑娘们抬头,转身,挺胸,看样子,她们都累得够呛。尽管里面什么取暖装置也没有,但每一个人的脸上都亮晶晶的。我以为我走错地方了,转身正准备走,忽然看见方湄一甩扎成马尾的长发,和那些姑娘一起精神抖擞地转过头来。
直到我们在一家小饭店里坐下来吃饭,方湄还兴奋地对我唠叨个不停,但我对她有些不冷不热,只是偶尔点点头,表示在听她说话。因为,我迟钝的思维还没有完全适应眼前的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倒不是说她决心当幼儿园阿姨让我措手不及,或让我不满,如果真是这样,我自然不会这么无动于衷。
她告诉我,她已报名参加了上海市第一届青春风采大赛,而且已经通过了预赛。我一听,就明白了。狗屁!什么青春风采,青春礼仪大赛,说穿了就是选美大赛。这就像我们的杂志,上面规定,凡是遇到白领二字,一律改为办公室里的年轻人一样。只不过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专有名词罢了。其实是一回事。
当然,我不动声色,一边一口一口地啜着啤酒,一边想我究竟该怎样表达对这件事的意见。我看着方湄因为激动而红扑扑的脸,真恨不得掀开她的脑袋瓜看一看,里面究竟是哪些东西搭错了,让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竟然一口气要了四瓶冰啤酒。显然,她已经为这项比赛而痴迷。
“哎,你怎么了?又不是你参加,不至于紧张得脸都变形了吧?”她像个老酒鬼一样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我在为你着急,你长得又不漂亮,而且,有点胖,不过,我先声明,我是喜欢胖一点的姑娘的。我又没钱替你通路子,你说你到时候什么也没混到,工作又辞掉了,岂不是赔了自己又折兵?再说,你就是侥幸弄到了冠军又能怎么样呢?”
我这么说都是替她着想。完全是开诚布公,实事求是。
“你是评委吗?”
“不是。”
“你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吗?”
“不清楚。”
“你问过别人对我的印象吗?”
“没有。”我说。我有些明白她为什么要问我这些问题了。
“这就对了。”她得意地笑了起来。“就是因为这个,我才去参加的。像*一样,我是重在参与,结果怎么样,我并不在乎。正好原来的工作我也做腻了,刚好有这么一个机会,我为什么不试试呢?”
“很好,我就知道你是这么想的。”我用酒杯碰了一下她握在手里的空酒杯,也一饮而尽。“还有什么,接着往下说。”
不用看她的脸,我知道。这一次,总该轮到她惊讶了。
随着这届青春风采大赛一天天临近,我也一天天紧张起来,而且,真的就像方湄说的那样,把脸都紧张得变了形。因为第二天回到社里后,我立即被社里委以重任,负责报道这次礼仪大赛。为了在第一时间采访大赛的获奖者,并在第一时间写出有深度的文章,我到上图去查了一下国外还有香港选美方面的东西,又通过大赛组委会,拿到了一些可能获奖的选手的照片和材料,想预先熟悉一下情况,以免到时候措手不及。
不出所料,这里面根本就没有方湄的名字。不过,为了不打击她的积极性,我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她。随着大赛第二轮开赛的日期一天天临近,方湄也加紧了训练,不仅每天都到那个幼儿园里跟着老师苦练自己的形体和台步,而且,为了使自己的体形看起来稍微苗条一点,她还启动了快速减肥计划,坚持每天只吃三个苹果。出于好心,我在见面时委婉地劝她不要太认真,但每次她都付之一笑。然后用筷子敲着桌子,看着我一个人把桌子上的一大堆精美的菜肴一点一点地硬塞到肚子里。其实,这些菜都是我按照她的口味点的。
“怎么样,这里菜的味道还可以吧?”
在一家西餐厅里,当我勉力吃完了最后一道菜后,方湄假装若无其事地问。在这之前,我已经连续吃了很多道菜,尤其是两块比我的脸还大的牛排,让我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
两个世界(9)
“不错。”我继续拿起小勺,开始吃冰淇淋。“要不要把你的那份吃掉?”
“既然你这么喜欢,还是你吃吧。”方湄不为所动。
“没问题。”我说。实际上,我的胃被撑到了极限,以至于我觉得自己的眼睛珠子似乎都要被顶出来了。我真恨不得把策划这次选美大赛的家伙的嘴巴撑开,像北京填鸭一样,用大鱼大肉把他们的胃像气球一样吹起来,或者每天只让这些家伙吃三个苹果,把他们饿得比方湄还瘦。
为了我的那点可怜的自尊心,我把自己的那份冰淇淋一扫而光。方湄对我翘起了嘴角,一边微笑,一边鼓起了掌,看见她这副洋洋得意的样子,我差点没控制住自己,想背叛我的职业道德,把我所知道的有关大赛的一些消息告诉她,还好,我很快把方湄的那份也端起来吃了一口,彻底让自己冷静了下来。
我想,反正方湄也快活不了几天了。我又何必再扫她的兴呢?
第二轮比赛开赛时,我找了个借口,没有去现场为方湄加油。因为我既不想看到方湄在舞台上穿着比基尼向那些坐在台下眼睛直发愣的评委——这些人大多是一些老男人——搔首弄姿的样子,更不想看到她在惨遭淘汰后的愁眉苦脸。我总觉得,方湄做什么事都太投入,在这件事上也是一样,如果希望落空了,她可能会吃不消。但我却不知道到时候怎么安慰她,因为这不像前些年流行的智力竞赛,要是被淘汰了,还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大不了以后再多看几本书增加点知识什么的就行了,可选美比赛被淘汰了,该怎么办呢?总不能去整容,把自己的身体再加来减去吧?想到这一点我突然感到有些担忧,显然,以方湄的性格,她说不定真的敢这样做。
不过,我的担忧很快就消除了。因为方湄居然出人意料地从第二轮比赛中脱颖而出,闯入了决赛。从电话里得知这个消息后,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还以为听错了。直到大赛组委会的工作人员把方湄的名字一个字一个字地给我拼了一遍,我才明白过来,方湄真的顺利地通过了复赛。
我放下电话,发现办公室里每一个人都从桌子上抬起了头,用在动物园里常见的那种眼光盯着我。我忙向大家点了点头,表示歉意。刚才,我的声音肯定很大,把他们都惊动了。
“小张,你女朋友没事吧?”一个同事问。
“什么?哦,没事。”我有些喜不自胜。“她复赛通过了。”
“复赛?”
“对,就是这次选美比赛的复赛。”
“真的?就是那个来找过你的小姑娘?”
“是。”
我故作平常地哼了一声,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张方湄的照片偷偷看了起来。老实讲,尽管我也感到有些意外,可方湄的气质里的确有脱俗的一面,尤其是她翘起嘴角似笑非笑的样子,自信而俏皮,显得格外迷人。即使是我这样挑剔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也就是说,方湄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当然,尽管已经完全意识到了方湄的这个优点,我也没有丧失应有的理智,充其量,我认为方湄能够从复赛出线,更多靠的还是运气。我本以为方湄会对我的看法表示反感,但她一点也没有生气。反而笑着说,管它靠的是什么,能够过关就行,本来就是无所谓的事情,能走到哪一步就到哪一步好了。不过,话虽然是这样说,我看得出来,她还是对自己能够闯入决赛兴奋不已。只是这一次,我已经不需要再提醒她了。
因为,在她的房间里,她已经像那张照片上一样向我微笑了起来。和方湄交往这么久,我才第一次发现,她的魅力如此难以抵挡。
几天后,决赛在电视台的演播大厅隆重开幕。我像很多观众一样渴望着这一天的到来。因为早在复赛结束后,方湄就和十几位闯入决赛的姑娘被组委会一起封闭起来,进行最后的强化训练。而且,为了保持比赛的公正性,方湄她们还不允许与外界联系。所以,当方湄她们一个个穿着华丽的长裙像孔雀开屏一样走上舞台时,我也激动地鼓起掌来。
接下来,就是一些固定的程序了。在音乐声中,这些漂亮的姑娘,也许说选手更准确,穿着别有号码的比基尼,依次从舞台一侧像模特儿一样迈着猫步走到中央,在一番自我介绍后,开始回答主持人提问并表演一个自选的节目,最后由评委打分。
方湄在最后一个出场表演自选节目的时候,我以为她会重*学校里的老本行,朗诵一首诗什么的,不料伴随着一首节奏强烈的舞曲响起,居然从舞台后面蹦出了一个油头粉面的小白脸,他身穿紧身黑绸衣,头发在灯光下闪闪发亮,一举一动灵活得像个正在抽风的神经病,只见方湄和他拉上手后,立即贴到了一起,跳起了一曲**辣的探戈舞。看样子,方湄和这小子这几天没闲过,所以他们每一个动作都显得非常默契。开始,我还在胡思乱想,若是这小子敢对方湄动手动脚,借机揩油的话,我准备随时冲上台去给这小子一个教训,不料这家伙还真是个行家,和方湄如影随形,很快就把我带进了由探戈带来的那种富有异国情调欢乐奔放的情绪之中。
不知是不是这种情绪感染了所有在场的观众,当舞曲消失,他们的舞蹈也戛然而止的时候,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有一个女评委还失态地边鼓掌边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我相信,这次不仅仅是我没想到,就是方湄本人也对此没有丝毫准备。这从她现场的反应可以看出来。当主持人宣布,方湄以最高分赢得这次大奖赛的冠军时,她居然愣在那里,翘起了嘴角似笑非笑地站在舞台中央不知所措。直到主持人再次叫到她的名字,她才想起来从舞台后面走上来向大家挥了挥手。
方湄的这个笑容果然有挡不住的魅力,在颁奖仪式上,电视台的台长在讲完邓小平南巡讲话的精神和这次大赛的意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关系后,话锋一转,也大肆赞美起方湄的笑容来,说是希望所有上海的女孩子都拥有像她那样甜美的笑容。
幸好台长是个女的,要不然,我真会怀疑她这么说是别有用心的。也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我竟然有些为方湄吃醋了。
这在过去,是不可想像的。
方湄一夜成名。她的那个招牌式笑容不仅因此走上了电视,也走进了千家万户。不久,甚至还走到了南京路和淮海路这样繁华的街道上,一家以生产*为主的实力雄厚的女性内衣公司聘她做自己的产品代言人,把她翘起嘴角微笑的形象做成了巨幅的广告牌和灯箱竖立在街头。
这还只是看得见的变化,就像之前方湄想的那样,她的生活也因此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获奖后,电视台立即对她进行了专题采访,还经常邀请她去做节目的嘉宾和主持人。而且,北京的一个在国内颇有知名度的电影导演也透过媒体向她挥动了橄榄枝,表示一旦有合适的角色,将立即请她出演。外地的一些小报马上捕风捉影,把该导演前任女友的照片找了出来和方湄的刊登在一起,让读者从中进行不无意味的猜想。这件事后越传越离奇,居然说有人看见方湄和这个导演在海南的沙滩上游泳。
这纯粹是瞎扯!实际上那天方湄和我在外滩附近的九江路邮电局买移动电话。在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了又复印,填了一大堆表格后,方湄给自己买了一台像砖头那么大的摩托罗拉手机。为了试验一下通话的效果,从邮电局出来以后,她捧着电话,和近在咫尺、站在人行道上的公用电话亭里的我,哇啦哇啦地讲了会话。
可能是她的这个举动太惹眼了,引起了注意,马上第二天上海的一家小报就爆出了猛料,说青春风采大赛的冠军得主方湄和一个不明身份的男子手拿大哥大一起出没在街头,还说该神秘男子,也就是我,可能是一香港富商。言下之意,颇为方湄选择我,也就是选择庸俗的金钱感到遗憾。
这一次,就连我们的主编老刘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但他不好意思亲自向我打听,只是偷偷地让一个同事问了我一下情况。
方湄对此显然已经见怪不怪。而且,她好像很希望自己能在这些是是非非的传闻中成为主角。有一次,方湄走在大街上的时候,被一个小姑娘认了出来,对方居然掏出个香喷喷的小本子要她签名。她当时表面上不动声色,等那个小姑娘离开以后,她转身立即激动地掏出手机给我打了个电话,告诉我这件事。
我觉得,就像变得越来越热的天气一样,她的生活再也不可能像过去那样正常了。
“那你说,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正常的呢?”
在阳光下,她用手指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又一次翘起了嘴角,露出了她的招牌式笑容。自从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个名人后,她就有了出门戴墨镜的习惯,不过,她戴墨镜并不是想让大家认不出她来,而是希望大家能更容易地注意到她。显然,对我的这个说法,她根本不以为然。
“有个比较正式的工作,就像你过去在图书馆和那家公司里时一样。”
我看了看她的墨镜上反射出来的远处正在修建的高架桥的影像和街道上的行人,字斟句酌地说。
“哦,我懂了,你的意思是说,我现在有点无所事事,对吧?”方湄把墨镜缓缓推到了头上,“你回头看看,我告诉你我在干什么。”
我回过头。
在我身后的一家商店的橱窗上,她穿着一身红色的比基尼斜躺在金色的沙滩上,远处,是绿色的椰子树和蔚蓝的海水。不用说,她身上穿的那套行头,就是她代言的那家公司生产的东西。
“看到了?”她得意地把墨镜拉了下来,重新把自己藏到了那薄薄的然而却是深不可测的镜片后面。“你知道吗,今天要不是你的生日的话,我会在哪里?”
我摇摇头。
“就在那幅画里。”看到我还是一副茫然的样子,她终于忍不住笑了。这一次是真笑,她居然忘了摆出她那副标志性的笑容。“十三点,在海南,拍广告片。”
两个世界(11)
“用不了多久,这些广告都会被拿掉。”为了让她看不见我的表情,我也戴上了我的墨镜。我以为这句话会对她多少有些刺激,但她似乎根本无动于衷。
“在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能永存呢?”她停了一会说。“你又何必杞人忧天?”
我突然间觉得我低估了眼前这个姑娘。我知道用这个词不合适,但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词。
她穿着黑色紧身背心,红格子短裙,白球鞋,戴着墨镜,扎着马尾巴,脸上露出一丝略带嘲讽的天真的微笑,给人的感觉,似乎她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大学生。
这是真的吗?
我问自己。
不过,我的预测并未变成现实。当我顶着上海冬日特有的冰凉刺骨的小雨从街头走过时,在一些大百货公司的橱窗里和一些街口的广告牌上,方湄依然一身清凉地躺在那片金色的沙滩上,翘起嘴角在向路人微笑。
我下意识地打了个哆嗦。天太冷了。我不禁为方湄的身体感到一丝担忧。其实,这很可笑。因为,她此刻正在阳光明媚的海南,在三亚的沙滩上漫步,那里,正在举办首届中华礼仪小姐大赛。她告诉我,当组委会邀请她参加此次大赛时,她立即答应了。
“为什么不呢?”她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自言自语地说。当然,这已经不是她原来的那间小屋了,而是一间窗明几净的更大的房间,墙壁上挂满了她的巨幅照片,窗外一样是在阳光*淌的苏州河,不过,它显得更为细小了一点。
“你说,我为什么不去试试呢?”
我什么话也没说。因为我明白,她并不是真的在问我。她只是想表达一下自己激动的心情而已。实际上,就是大赛不向她发出邀请,她也会参加的。我知道她为何而激动,她大概在想,一种新的生活,她没有尝试过的生活又在向她招手了。她的样子就像一个站在跑道上跃跃欲试,等不到发令枪响就想向前冲去的短跑运动员。
从这一点来说,我觉得她还是那个单纯的姑娘。
在雨中,街头的那些没有遮拦的广告牌已经被淋湿,可方湄却浑然不晓,显然,她已经由此*了另外一个世界。
那是一个和现在这个阴雨连绵的世界不同的世界,那里有椰子树、沙滩、蓝色而无垠的大海,还有明亮的阳光,海鸥的叫声和海水冲到岸边的声音,我觉得,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与我眼前的世界的差别,似乎不仅仅是空间上的,而且在时间上也有些不一样,它仿佛属于未来。
这和即将到来的春天的暖意无关,也和带来新鲜空气的海风无关,更和辽阔的沙滩,有着巨大树叶的椰子树无关。更与我无关。
也许,它只和方湄有关?
我从雨伞下转过头,再次看到方湄的笑容。我忽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方湄好像已从这些广告牌上抽身而去,留下的只是她的一个非常虚幻非常虚幻的影像,像漂浮在人行道上空的淡淡的雾气一样,几乎随时都可能消失。这种感觉,过去我还从来没有过。以前当我从这些广告牌前走过时,每次我都有种朦胧的感觉,觉得那些在广告牌上向我微笑的方湄才是真的,而走在我身边的方湄只不过是广告牌上的自己的影子。可现在,这种感觉忽然没有了。
不过,还好这是个暖冬。事后我想。
这样,即使我的感觉是错的,也没关系。
在和平饭店狭小的大堂里,我迎面看见一个身穿黑色西服打着领带的中年男人向我走来,如果不是他主动向我打个招呼,我几乎已不敢确信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就是我要等的人。幸好他的大胡子还在,和以前不一样的是他把头发留了起来,在脑后扎了个长长的马尾。
“张生,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他向我很礼貌地同时也很老练地伸出了手。“没办法,和外国人谈生意就是这样,没有时间概念,非要谈出个结果才行。”
“没关系,我也是刚到,堵车。”我很不习惯地伸出手,和他握了一下。大胡子胸前的衬衫白得耀眼,那条银灰色的领带恰到好处地搭在了他略微有些发胖的肚子上。
“方湄怎么没来?”在电梯里,大胡子问我。
“她到海南去了。”我说。
“干什么?旅游?”
“不,选美。”
“选美?她不是选过了吗?”
“不一样,上次是上海的,这次是全国的。”
我解释了一下。大胡子哦了一声,打开了屋门。房间的窗户正对着外滩和黄浦江。我走到窗前,对面的浦东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过去那些破旧的仓库已经被清除掉,在冬日难得的晴空下,可以看见工地上的卡车和打桩机像蚂蚁一样在忙碌着,据说,一个国际化的新城将在那里迅速崛起。这多少让人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喝酒还是喝茶?”大胡子脱下了西服,从一角的酒柜里拿出了一个高脚杯问。我感觉他的举动很像电影里外国人在一起见面时的情景。这使我很难把眼前的他和一年前那个身穿牛仔服,嘴上总是叼着烟的那个倒卖盗版磁带的小贩相提并论,他这副扮相,太像那个从事西方高雅艺术的男高音帕瓦罗蒂了。
“我还是抽支烟吧。”看着他在那里忙来忙去,又是擦杯子,又是开酒瓶的,我真是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哎,我说大胡子,你能不能坐下来,也来支烟怎么样?”
“别急,我马上好。烟我戒了。你要抽,我这里还有一条朋友送的中华,你走的时候带走好了。”
大胡子用不锈钢开瓶器打开了一瓶葡萄酒,给我倒了半杯,端了过来。
“我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讲究,把自己搞得这么一尘不染。”我接过酒杯喝了一口,然后举起酒杯晃了晃。
“没办法,我给你讲过没有,我现在正在做一家唱片公司,老是要和外面打交道。”他耸了一下肩。“我得注意公司的形象。”
“唱片公司?”
“对,公司是个从国外回来的朋友和我一起搞的,准备找些年轻的歌手包装包装,看能不能赚点钱。”
“懂了。”我把剩下的酒一口喝干。“你看方湄怎样?”
“方湄?”
大胡子困惑地看了我一眼。
我猜他对我的这个提议一定感到非常为难。其实,话一出口,我就为自己的唐突后悔起来。我假装给自己倒酒,转身向酒柜走去,以掩饰一下自己的尴尬。我拿起那瓶酒,把橡木瓶塞砰地拔掉,往自己的酒杯里倒了一些酒。
从镶嵌在酒柜上的玻璃镜子向后看去,大胡子似乎正背对着我站在窗口喝酒,我不由得苦笑了一下,对刚才居然向大胡子提出那样的建议感到好笑。这真是昏了头。我也很奇怪,自己的念头怎么会一下子转到方湄身上。
不过,当我拿着酒杯重新走到窗口时,大胡子似乎已经反应过来。
“让方湄试试也行。她不是上海选美比赛的冠军吗?到时候,这也是个炒作的点。”大胡子端着酒杯主动对我说。
“大胡子,我是随便说说的,开个玩笑,你千万别当真。”我暗暗叫苦,再次为自己的唐突不安起来。“说实话,我只听她朗诵过几句诗,从来没听她在我面前唱过一首歌。”
“你放心,出不了什么事,我有数的。这样,等她回来了,你让她到南京来一趟,我让公司里的人和她接触一下再说,如果条件可以,也不是不能做。”
大胡子还真把这当回事了。我只好赶紧换个话题。
“高前毕业了吗?”
“毕业了。”大胡子喝了一口酒。“但学校没发给他发毕业证。我想留他在公司里一起干,他不愿意。后来自己一个人去了广东,想到那边找点事干。到现在半年多了,也没什么消息。他走的时候,我还把一个广州朋友的地址给了他,告诉他有麻烦可去找这个朋友。前天我和那个朋友通话时,还问起这件事,他说,直到现在,高前也没去找过他。”
“哦。”我沉思了一下。但也仅仅只是沉思一下而已,脑子里什么也没能想出来。“估计他在广东能找到工作吗?”
“看是什么工作,好的可能有麻烦,但找个事,养活自己应该没问题。那边我每年都要跑两趟,情况基本了解。”
说完这句话,大胡子也像我一样沉思了起来。
我本以为方湄会在春节前回来,不料当我打电话给她时,她说,因为比赛就在春节后举行,为了抓紧时间训练,她就不回来过春节了。这真让我感到有些匪夷所思,我只知道有人搞科学研究,或者看黄色小说可以废寝忘食,还从来没听说为了选美可以如此投入的。不过,我转念一想,这也正是方湄的特点,不管做什么事,她都会这么投入的。否则,也就不是她了。
除夕那天晚上,我给自己做了两个平时最爱吃的菜,其中一个是番茄炒蛋,另一个是凉拌西红柿,还做了一个番茄鸡蛋汤,热了一瓶黄酒,放了点姜丝和糖,然后打开电暖器,一边吃一边坐在电视机前看春节联欢晚会。
快到12点的时候,外面劈里啪啦地响起了鞭炮声,很快,电视机的声音就一点也听不见了。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呛人的火药味。我掀开窗帘,看到楼下到处都是硝烟滚滚,电光四射,有人还放起了烟火,随着一声声沉闷的响声,空中不时绽开一朵朵明亮的烟花来。
我想给方湄打个电话,向她拜个年,可总是打不通。我索性把电话放下,把铃声调到最大,等别人给我打电话来。
鞭炮声渐渐平息了下来,只剩下零星的响声。我守在一声不吭的电话机前,用遥控器无聊地扫描着电视节目,感到自己的大脑也像电视机的频道一样乱哄哄的,似乎每一个台里面都有很多人在蹦啊跳啊唱啊的,显得非常热闹。可这热闹在我看来有些不知所云,它像假的一样,然而却又是真的,实实在在的。我很想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头疼得厉害,在沙发上又撑了一会后,就摇晃着上了床。
半夜的时候,不,也许是天快亮的时候,我被一连串电话铃声吵醒了,虽然这是我在新年第一天收到的第一个电话,但我怎么也挣扎不起来,只好用被子蒙住头,继续昏睡了过去。
这一觉我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过来。打开电视机发了一会儿呆后,我才想起昨天晚上的电话,我看了一下来电显示,原来是一个本地打来的电话,不过,让我想像不到的,这个电话居然是从方湄住的地方打过来的。我很奇怪,难道方湄回上海了?她前几天还对我说她不回来的。
我马上给她拨了个电话,果然,她的电话传来的是一连串嘟嘟嘟的忙音。我赶紧又打她的移动电话,可和昨天晚上一样,里面传来的还是一阵噪声,不过马上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我有些纳闷,问方湄在不在,对方很粗暴地对我说打错了,以后不要再打这个电话了,然后就挂断了。过了一会,我又往她住的地方拨了一次,还是忙音。我猜她一定是回来了,不然她家里的电话是不会占线的。我立即抓起外衣,冲到门外,叫了一辆出租车,往她的住处赶去。
果然,当我赶到方湄家的时候,发现外面的铁门已经被打开。我敲了敲门,里面什么声音也没有。因为出门时太仓促,我居然忘了把方湄放在我那里的一套钥匙带来。我只好在走廊上抽了一支烟。看着正午阳光下闪烁的苏州河发了一会呆。但没想到,等我抽完烟后,门还是敲不开。
这时突然从屋内传来咚的一声,好像什么东西倒在了地上。我赶紧贴在门上听了一下里面的动静,似乎一切又都平静了下来。我不由得一阵紧张,又联系到屋里一直打不通的电话,禁不住胡思乱想起来。
我顾不上许多,往走廊上退了两步,然后猛地用肩膀撞开了门。一股浓烈的酒气和空调的暖风扑面而来。客厅的地板上,滚了好几个葡萄酒瓶,还有一瓶喝了一半的白酒。旁边扔着一个肮脏的化纤编织袋,一件春秋天穿的破衣服搭在上面,还有两只歪歪扭扭的白色高跟凉鞋,鞋带上也都是黑色的印迹,一旁是从电话上掉下来的听筒。我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我打过来都是忙音了。我把电话从地上捡起来放好,然后走进了卧室。没想到,一进房间,我就看见方湄***地倒在地板上,床上的被子也被揉成了一团,扔在了地上。我忙蹲下来看了看她,发现她只是睡熟了而已。看样子她喝了不少酒。所以,我在外面敲门她听不见,从床上滚下来也没摔醒她。我把她从地上吃力地抱起来,放到床上,给她盖好了被子。
她浑然不觉,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翻了一个身,就又沉沉睡去。我看了一下她的脸,她显得又黑又瘦,看来在海南的沙滩*没少受苦。只是我搞不清楚她怎么会突然回来,而且这么狼狈。
我把乱七八糟的客厅收拾了一下。找出螺丝刀和榔头,把被我撞坏的门锁重新拧上。然后拿着方湄的钥匙,轻轻把门掩上,下了楼,到附近的一个小便利店去买了点吃的东西。
因为方湄的冰箱里什么也没有,所以,我只能因陋就简,把从超市里买来的两节红肠和几个鸡蛋反复使用,准备了一个红肠鸡蛋汤和红肠炒鸡蛋,主食我决定吃方便面,事实上,也只有方便面好吃,其他的便利店里还没卖的。
为艺术而艺术(3)
过年就是这样,如果不事先买好,那就什么也吃不到。就好像是一场龙卷风刮过,拥挤的菜场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平日宾客盈门的饭店也关门谢客,甚至乞丐也突然从街头消失,让人感到如同回到洪荒年代,一切尚未开始就已经结束,留下的只是大片的废墟和一种不可捉摸的空旷感。
不知这是不是才是世界的真相?荒凉,静寂,犹如被大海淹没的城市,什么都有,但却什么都不存在?
在厨房里忙好后,我脱下围腰,又到卧室去看了一下方湄,她像个小孩一样,弓着身子,在床上缩成一团,睡得正香。似乎是害怕外面的事物打扰自己,她的头深深地埋在被子里,恢复了血色的脸上重新露出了她那迷人的微笑,这不是那种广告牌上的固定空洞的微笑,而是一个有生命的真实的微笑。
我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也许,方湄并不是我所想像的那么一个人,她不断地选择什么就像我不选择什么一样,本质上可能区别并不大。她靠不断地选择来寻找和证明着自己,而我通过不断地放弃和拒绝来保护我的那个自己,我们都不想变,随着这个时代一起变。但这个自己又是什么呢?
时间还早,在夕阳灿烂的余晖中,苏州河对岸的那些高大的西式建筑如同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显得金碧辉煌。我点上一支烟,一边抽,一边看着阳光逐渐减弱,最后拖着红色的影子消失在被楼房的尖顶分割开的仿佛心电图一般的天际线后。
方湄醒过来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她还以为自己只睡了一小会,看到我后,开口就问我是不是天快亮了。我摇了摇头,告诉她今天已经是大年初一的晚上了,她才吃了一惊。
“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昨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你那里一直没人接。”她还是有些迷惑。
“我睡着了,今天起来后看了来电显示,估计是你回来了,所以就过来了。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喝了很多酒?”
“是。昨天半夜从火车站走回来后,又冷又饿,家里什么也没有,只有几瓶酒好喝,就打开了。”她扳着指头算了一下。“喝了好几瓶,可喝着喝着就喝醉了。我没有吐吧。”
“没有。你不是说你不回来过年了吗?”我问。
“别提了。我们在海南出事了。”像是忽然想起什么有趣的事一样,她陡然眼睛发亮,兴奋起来,“你别急,我从海南一路回来到现在还没有洗过呢,脏死了,让我先洗个热水澡,然后好好地给你讲一遍。我保证,你做梦也想不到,要是你把它写出来,一定能让你们这个月的杂志多卖几本。”
这个什么中华礼仪小姐大赛的组委会是一个临时拼凑起来的草台班子,但一直伪装得很好,每天安排她们食宿,训练,接受当地媒体采访,一切都像真的一样。谁知道就在春节前的一天,大赛组委会的几个工作人员趁她们到沙滩上去自由活动的时候,突然带着她们的参赛费和放在宾馆里的财物,甚至衣服,鞋子,像蒸汽一样蒸发了。
方湄和其他几个小姐都是因为在别的地方获得类似比赛的冠军,而被大赛组委会特邀来的,所以,大家怀疑她们是和组委会串通在一起的,差点当场把她们用指头戳死和唾沫淹死。想想在宾馆的大堂里,几十个穿着比基尼的漂亮姑娘厉声质问方湄等人时的情景,真让人怎么都笑不出声来。倒是方湄谈起这一段来似乎兴味无穷。尤其是她讲到自己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立即把那台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拿出来卖掉,把钱分给大家做回去的路费的时候,颇有点自命不凡的味道。
因为没有多余的钱,方湄居然就穿着那双凉鞋和从宾馆服务员那里讨来的两件破衣服,风餐露宿,从海南一路乘火车回到了上海。
尽管受了这么多苦,但方湄似乎并不以为意,反而兴高采烈,像讲述一件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一样。
“昨天晚上,我们在火车上的时候,乘务员还和我们一起吃了饺子。”方湄得意地说,“过去都是在电视里看到这种镜头,没想到竟然是真的。不过,路上我可真饿坏了。”她伸出舌头舔了舔*,冷不防问了我一句,“你今天给我烧了什么好吃的?”
我一下傻了眼。不过,想到她这几天也没吃什么好东西,我很快恢复了自信。“你坐在这里,闭上眼睛别动。等我把菜一个个端上来再看。肯定让你大吃一惊,永远难忘。”
我把盘子一个个揭开。
方湄的两只眼睛果然一下瞪大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时被方湄的经历感动了,还是想安慰一下她,我把年前碰到大胡子的事告诉了她,并对她说,大胡子已同意邀请她去一试歌喉。其实,我本来是不想把这件事告诉她的,这显然是要给大胡子添麻烦的事。可不知怎么搞的,见到方湄后,我不仅把这些顾虑抛到了脑后,还低三下四地鼓励了一下她。
方湄自然是破涕为笑。她当场就表态,第二天早上就去南京。当我建议她还是过两天再去的时候,她却对我说,她可以先回家住几天。但我知道,这只是一个幌子,她的目的其实还是想马上见到大胡子。
我只好给大胡子提前打了个电话,向他再次道了个歉。同时,也告诉他不要把这件事太当真,就算是看在朋友的面子上,让方湄满足一下。大胡子还是老样子,在电话里笑呵呵地对我说,如果是这样,他就等着方湄来好了。也许是怕我心理压力太大,他反过来还劝我不要太在意,说这只是件小事,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麻烦,就当是玩玩好了。
大胡子的态度让我多少放了心。
让我高兴的是,方湄这次也是持的这种态度。她似乎很有自知之明,临走时,她对我说,“搞音乐的人都要有天赋,这种东西也不是能勉强出来的,我就算是去参观一下大胡子的公司,开开眼好了。”
我付之一笑。不置可否。
方湄刚走没几天,杂志社就让我到广东出差。我先给方湄打了个电话,可她不在家。我估计她已经和大胡子待在了一起,就给大胡子打了个电话。不料电话打通,大胡子却说方湄回南京后,还没有和他联系过。方湄这么老实倒让我惊讶不已,看来,这次海南之行确实让方湄元气大伤,要是放在从前,她肯定已经找过大胡子不止一次了。
不知为什么,我控制不住自己,又里嗦地告诉大胡子,对方湄这件事不要太认真。方湄自己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大胡子再次说他明白,他会公事公办的,还有合作人,不会出问题的。
“你刚才说你要到哪里出差?”我正准备放下电话,大胡子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问。
“广东,先到广州,再到东莞,深圳,可能要跑一个多星期。”
“高前有消息了。”
“你说什么?”我怀疑我听错了。
“前几天我广州的那个朋友给我打了个电话,说高前去找他了。”
我沉默了一会。
“他怎么样?”
“电话里没怎么说,还好吧。他现在好像在找工作。”
“你和高前通话了吗?”
“没有,我朋友给我打电话时,高前已经不在他那里住了。”
“好,你把你那个朋友的电话告诉我,到广州后我去找找他。看能不能和高前见一面。”
“那,你看,如果高前需要什么,比如钱,你先帮我垫着,回来后我补给你。我现在经济上还可以。”大胡子犹豫了一下说。
我明白他的意思。“放心好了。到时候我会看情况办的。”
大胡子和我都知道,高前是个骄傲的人。不到万不得已,甚至,哪怕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也是不会轻易接受别人的帮助的。
因为时间比较宽裕,本来我还想等方湄回上海见过面后再走。现在忽然有了高前的消息,我怎么也待不住了,我决定立即出发。实际上,我想过了,方湄的事不管我在不在都没关系,我也不可能起什么作用。甚至只会添乱。
在去虹桥机场的路上,这些天紧张的心情忽然放松了下来。在通往机场宽阔的道路两边,零星分布着一幢又一幢解放前的老洋房,粗大的树干上,旧的树叶还未凋零,新的嫩芽却已泛黄,还有陡然稀疏下来的行人和车辆,大片的空地,低矮的楼房,以及从窗缝里刮进来的郊区特有的清新空气,让人感觉犹如脱下了几件厚厚的冬装,身心都变得格外的轻松。
所以,当我由机场附近的广告牌上看到方湄的身影,想到最近我的所作所为时,不禁笑出了声来。驾驶员可能以为我出了什么毛病,抬起头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我忙假装咳嗽了几声,抿住了*。
我觉得,在方湄这件事上,其实自始至终都是我在着急,我在当真,大胡子,还有方湄自己,倒并没有把它当一回事。我想,为什么我会对这件事这么起劲呢?如果方湄在海南没有遇到那场变故,我还会这么做吗?
事实上,方湄并非像我所想像的那样,需要这么一个不是机会的机会。尽管她表面上似乎对此很感兴趣,那也只是不忍拒绝我的好意罢了。她并不像我一样,把自己在海南的经历当成一件了不起的事,或伤害。对她来说,这最多只是一场意外,一种经历,是的,只是一个经历而已。这个经历和她前些时候参加选美并获得上海小姐的称号没什么大的区别,甚至在她看来,海南这么一圈转下来比当上海小姐更有趣,更有价值,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仔细想想,她还真没有把自己头上这顶上海小姐的桂冠当回事,比如,除了穿得比以前漂亮点,换了一个好的地方住外,她仍然像过去一样和我睡觉。我并不是说,和我睡觉有什么了不起。对此,我颇有自知之明,这显然也和我的魅力没什么关系。而是说,方湄并没有因自己有所变化就觉得自己魅力过人。
在她获奖后,不少达官贵人,社会名流和富商巨贾都向她发出邀请,请她参加各种各样的聚会,以图一亲芳泽。当然,在我看来,这里面虽然绝大多数都是好色之徒,但也还是有一些正人君子的。但无一例外,都被她拒绝了。
而且,因为我在杂志上对方湄做了一个长篇报道,还有不少人把电话打到了部。一天,有个口气很大的家伙把电话打到了我的办公桌上,找我要方湄的电话。我立即毫不犹豫地以保护个人**之名拒绝了他。谁知道过一会儿主编老刘就把我叫了过去,说是刚才那个电话是市里管新闻的领导打来的,因为新闻系统要搞台晚会,想让方湄去做一下主持人。这样的事显然无法拒绝,为了自己的饭碗,我只好束手就擒,把方湄的电话号码交了出来。不过,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方湄。我觉得,这样的邀请她应该会接受。可我没想到,最终主持这台晚会的是个电视里面常见到的一个装模作样戴着眼镜的中年胖男人,方湄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
也就是在此之后,报纸上关于方湄行踪的报道,主要是那些养颜驻神的花边新闻,突然没有了。我猜想,这一定和方湄没来做这个主持人有关。但事后,我和方湄谈起其中的原委时,她却一点也没感到有什么遗憾。
“我又不是为了和那些人在一起吃饭或者当主持人才去参加选美的。”她说。“我是为选美而选美,为艺术而艺术。”
“这就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我想起了康德在《判断力批判》里的这句话,开了个玩笑。
这还是我第一次到广州。所以,当飞机从广州白云机场降落时,看到周围起伏的群山,我还以为广州是个山城,谁知到了广州城区,才知道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不仅如此,广州的拥挤和嘈杂,或者说热闹也超出了我的想像。路上的小汽车和腾腾作响的摩托车排出的废气几乎像这里如同夏日一般闷热的天气一样让人感到窒息。
我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一边念叨着广州的大太阳,一边开始从上到下一件件地脱衣服。女驾驶员显然见多识广,知道我是上海来的后,用广式普通话自豪地说,这就是广州啦,和香港一样,比上海的温度要高很多啦。
的确如此。就连街边的棕榈树,椰子树和一些叫不上名字的热带植物,也比上海常见的法国梧桐高出很多。而且,尽管广州的气温比上海高,街道上空却显得很开阔。不像上海,很多路段,树木的枝叶已经将天空遮住,有时不禁会让人感到沉闷和压抑。广州的高楼大厦大多是崭新的,在午后耀眼的阳光下,它们就像洁白轻盈的羽毛一样闪闪发光。
想到高前现在就生活在这座城市,我不禁平添了一股对广州的喜爱之情。也许,在这座看似杂乱无章但却充满了一种难以言传的活力的城市里,高前应该能够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
在宾馆住下后,我立即给大胡子的那位朋友打了个电话。他开始还以为我是大胡子介绍过来买盗版磁带的。后来才弄清楚是怎么回事。电话那头很吵,他好像正在大街上和别人说着什么,在问清了我的住址后,他让我晚上等着他,就挂断了手中的电话。
正好借这段时间,我也可以先去把公事办了。我把照相机的胶卷装上,带上包,离开了宾馆。此行我主要去采访一个化妆品公司的老总,这小子主动投资我们杂志,先说他过去是如何喜欢读我们的杂志,又怎样形成了某种情结,每次上厕所他都要看我们的杂志,以至于现在不看就上不了厕所什么的,接着,他就**裸地说愿意在我们杂志上做一年封底的广告,条件是要给他做个专访。
“要是搁在计划经济的时代,他的这封信早就被我们擦屁股了。”在下达任务时,主编老刘在把自己办公室的门小心地关上后,特地绕到办公桌后,坐在他那张磨得露出皮质原色的黑沙发上,盯着我说,似乎在考验我的觉悟,“不过,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不一样了。”
“我懂。我们要争取读者,有责任也有义务用高雅的东西去引导他们,鼓舞他们,努力保持和扩大我们的影响。”我像背书一样,把他上次开会的发言重复了一遍,以表示我对他的这个决策完全理解。
“好,那你就尽快去一趟,把事情办一办。来回都可以坐飞机,他报销。”老刘咳嗽了一声,清了一下喉咙。
实际上,我知道,老刘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化妆品老总此举无异于是雪中送炭。我们的杂志近年来不管是订数还是零售数都大幅下滑,以至于一次老刘在一次会议上请求新上任的社的领导继续支持我们这本在全国颇有影响的杂志时,新领导*然大怒,质问老刘一本连续几年发行量只有那么两三万册的杂志能有什么鸟影响?让老刘当场脸都变白了。新领导却不依不饶,说如果还是这个样子,明年就改刊,把它改成一本娱乐或时装杂志。这倒真有可能。新领导就是因为在别的地方弄了一本专门刊登港台和国外的时装广告的杂志而一举成名得到升迁的。说实话,那本杂志在我看来一钱不值,里面除了一些服装模特儿的照片外,什么也没有。可现在读者就是喜欢看这些不动脑子的美人照。
为艺术而艺术(6)
有什么办法呢?
其实,高雅的东西都是这样,不管在哪里,什么时候,喜欢的人都不会很多。这就像那些人生的哲理,再怎么给年轻人讲都没用,非得到他们头发白了才觉得是对的。可真到那时候,又一切都晚了。不过,我这并不是说我们的杂志就真的很高雅,或者就是一本高雅的杂志。我只是顺口而说,或者只是随便胡乱想想罢了。对我们这本杂志,我始终只有一种看法,那就是不看也罢,尤其是本人撰写的文章,基本上毫无价值可言。
而老刘之所以把这种棘手的事交给我,原因有二:一是因为我们部男的太少,都是些老阿姨,大家都有家有口,不想出差。二就是经过一年多来的考察,主编老刘发现我虽然没有上进心,但还比较灵活,很有职业道德,不管怎样,每次都能完成采访任务。
化妆品公司的老板在一间像半个篮球场那么大的办公室里接见了我。他假装没有看我走进来,一手拿着一只比胡萝卜小不了多少的笔披阅着文件,一手拿着电话呜哩哇啦地讲着一口广式普通话,继续忙碌着,好像我根本不存在似的。可能他以为这下能把我这个上海瘪三镇住,但我就像看到一个傻瓜一样,立即二话不说,甩开带我进来的女秘书,掏出照相机走到他面前,就开始咔嚓咔嚓地拍了起来。我就像真的摄影师一样,跟个猴子似的举着照相机一会蹦到他右边,一会跳到他左边,一会又正对着他,不停地按动快门。有那么一刹那,我真是控制不住自己,想跳到他那张像乒乓桌一样的写字台上给他来几张,但又害怕吓住这个乡下人。只好把照相机的镜头端到他鼻子前咔嚓了几张。
实际上,在玩这套把戏时,我很紧张,因为我一直怀疑我的胶卷没有挂上。直到我把最后一张胶卷照掉,照相机开始自动卷片的时候,我才放了心。这一套试图征服采访对象的秘技都是我跟部的摄影师小谢学的,没想到还真派上了用场。从我打开照相机起,这个油头粉面的家伙就像时装模特一样在镜头前表演起来,一会低头作沉思状,一会侧身作恍然大悟状,还从椅子上站起来抱起胳膊向窗外凝视,就差对着我胁肩掐笑了。
“到底是上海来的,不一样,不一样。”等我把胶卷从照相机里取出来后,他马上向我伸出了手。
“哪里,这只是我的工作,应该做的。”看到他放下了那个搞笑的老板架子,我也不再假模假式,和他握了一下手。“怎么样,我们在这里谈方便吗?”
“方便,方便。”他从桌上的一个木盒子里取出一支雪茄递给我,“来一支,古巴的?”
“哦,谢谢,我不抽这个。”我掏出一支随身带来的上海红双喜,给自己点上。
这下,他锐气全无,只好从桌子上拿起一个黄铜的小剪刀,剪掉雪茄的头,自己叼在了嘴上。
我把录音机拿出来,放在桌子上。然后翻开笔记本,准备按事先拟好的提纲开始采访。他看见我的举动,忙向外面叫了一声,刚才的那个女秘书马上也拿出了一个崭新的录音机放在桌子上,另外,还拿来了好几盘没有拆封的新磁带放在旁边备用。看来,他也是早有准备。不过,我更有准备。
在先让他瞎吹了一通自己的公司如何如何不得了,达到了暖场的目的之后,我立即站起来看了看转动的录音机,然后坐下来按照设定的程序开始询问他的创业史。显然,和前面相比,这个问题是比较个性化的,被采访人一般来说也总能讲出点不一样的东西。当然,对我来说,这也只是个老套路而已。这就像一个男人勾引小姑娘,常见的招数无不是先像孔雀开屏一样展示一下自己成功的一面,接着就谈自己的婚姻是如何如何不幸一样,原理是相同的。
不过,采访完之后我才知道,虽然在我面前有点装模作样,冒充高雅,这个家伙的经历也的确非同一般。他早年生活在粤北山区,因为家贫,他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后来走投无路,就跟着村里的人到广州捡垃圾谋生。显然,垃圾堆里不只有废铜烂铁,*套,破布头和碎纸片,还有我们的杂志。不过,我们的杂志并没有改变他的人生。他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被人扔掉的香港和国外生产的化妆品空瓶里找到灵感的。他把自己捡垃圾挣来的钱全投资到生产一种护肤霜上了。他摇着头告诉我,当初创业艰难,连个厂房都没有,也没什么生产设备,只好发动群众,让村里人用自己家的不锈钢锅熬制护肤霜,因为无法统一管理,有很多贪嘴的小孩还常常趁大人不注意偷吃锅里的化妆品,还好这种护肤霜的主要成分是蜂蜜和水,小孩子们事后吃点黄连素就过来了,要不然非出大事不可。现在,这一切都已成为往事。如今的他已今非昔比,他不仅在广州拥有厂房,还和老外合资,准备到上海去投资设厂。他的理想是让中国以致全世界的爱美的妇女,不管老少,都能用上他生产的化妆品。我顿时想到我爸爸的战友史叔叔的梦想,不觉哑然失笑。
在采访即将结束时,他神秘地告诉我,他已经与香港著名的女演员张曼玉接洽,想让她来做广告代言人。我听了差点放下自己那点小知识分子的可怜的自尊心,和他拥抱一下,向他打听一点张曼玉的**,因为我实在太喜欢张曼玉了。尽管在港台的电影明星里,她并不是很漂亮的那一种,甚至还很普通,比如在我看来,论长相她就不如林青霞,可她在电影里表现出的那种率真,不谙世事,而又无所顾忌的性格,却始终让我着迷,但我还是尽量克制住了自己,假装不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你知道她想要多少钱?”他故作神秘地问我。
“这可是商业机密,你千万不要对我说。否则,我要是忍不住告诉别人了,你可就不好办了。”我转身向门外走去。
不知为什么,在这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知道得太多了,似乎这个世界已接近无限透明,再也没有一件事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或看不见,听不见的了。那些答案,那些现在我们所不知道的或在将来某一刻有可能知道的东西像潮水一样向我们涌来,把现在冲得七零八落,凌乱不堪,我们已很难像把握过去一样再把握今天,今天充斥着未来的痕迹,变成了未来的碎片和投影,而过去也和现在一样,变成了未来的一部分。我朦胧地感觉到,也许今后,我们将无所不晓,甚至对未来也是这样。我们将不可避免地生活在未来的世界里,就像今天这个时候一样。或许,我们以后所面对的生活最大的特征将不是没有未来,而是太多的未来,同时也是透明的,降临得太快的未来,我们所要面对的是一个不再有过去,也不再有现在的生活。
“哎,张先生,等等,这个你可一定要带上。”看到我突然要走,他忙拦住了我,把放在桌上的一盒包装精美的化妆品递给了我。“这是按香港的最新配方生产的,拿回去送给女朋友,肯定好。”
我没有拒绝。但他还想叫人开车送我回去,我却拒绝了。出门后,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几乎是带着一种厌恶的心情离开了这座形状像个化妆品瓶子一样的大楼。下车的时候,我试图把化妆品扔到车上,但驾驶员却从后视镜里看到了,他好心地提醒我,不要忘了把它带走。我只得把它拿了下来,塞进了马路边离我最近的一个垃圾箱。
晚上,我和大胡子的朋友老李碰了头。看样子老李比我还年轻,他是一个穿着白色T恤衫,牛仔裤,戴着一副窄窄的方形黑框眼镜的小伙子。我们在宾馆的酒吧里坐了一会。酒吧里很吵,灯光下的小舞台上,一个穿着白色的短衫和用闪光的金属片做成的超短裙的女歌手在用粤语演唱香港的流行歌曲。和常见的那些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酒吧歌手不同,她的歌声嘹亮而醇厚,虽然我不能听懂那些歌词,但也一样能感觉到她演唱的魅力。几乎她每唱完一首歌,就有人上去送花。在和老李寒暄了一番后,我们的话题就从这个女歌手的身上开始。
“这个女的是北京来的,曾经得过前年全国美声唱法专业组比赛的亚军,去年年底才到广州,现在已经很有名了。”老李说。
“难怪,刚才一进来我就觉得她和一般歌手不一样。”我喝了一口啤酒,回忆起好像在电视上看到过她的表演,那时她一袭黑色长裙,显得高贵典雅,一曲威尔第的《让思想乘着歌声的翅膀》荡气回肠,让人如闻仙乐,几可三月而不思肉味。
“那当然。但现在都一样了。”在黑暗中,老李对我笑了一下,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金钱面前人人平等嘛。”
“听大胡子说,高前来找过你?”我收回纷乱的思绪,直奔主题。
“找过。”老李点上了一支烟,“你们的这个朋友很有意思。”
“是吗?”我若有所思地问。酒吧里又响起一阵掌声。那个女歌手连连向台下点头,嗲声嗲气地向这个先生那个老板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11月的时候,他在我这里住了一个多星期。”老李说,“他告诉我,他从深圳来,想在广州找个工作,可实际上,一直到离开我这里,他哪里也没去。”
“你说什么?”我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根本就没有出去找工作,很有可能,他连我的门都没出去过一次。”
“那他在干什么?”
“睡觉,帮我打扫卫生。”老李看了看我,似乎有些怕我不相信他的话。“每天他都睡到中午才起来,然后帮我打扫房间,拖地,抹桌子,擦窗户,刷马桶,什么都干,有一天,我下班后看到门口摆得整整齐齐的鞋子,都还以为走错门了。”
“后来呢?”我感到有点困惑。
“没有后来,后来他就走了。临走的时候,我给了他一千块钱,他怎么也不肯要,最后只收了两百块钱,大概他觉得这样才对得起他每天给我干的那些活。”
说出这句话后,她在电话里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仿佛卸掉了什么重担一样。看来,她的压力确实不小。我还从来没有见她为一件事情弄成这个样子。
“要不要我去北京看看你,安慰一下你?”
“不用了,再过几天我就要开始正式录音了,还有很多事要做。等忙完这阵子再说吧。”她有些疲惫地说。
“那就让大胡子周末陪你出去玩玩,放松一下,去故宫圆明园什么的逛逛。”
“别提了,他也是忙得不可开交。有时候几天都见不到他的影子。”
“可想而知。”
“好了,不说了。我得回去了。你一个人好自为之吧。看样子,我在北京还有得待。”
“那是自然。”我说。
其实,根本不用她提醒,我也知道我从来都是一个人,就像她自己一样。
从这天起,我准备上下班不再坐公交车回家。原来的那辆旧自行车早已不知踪影,我又去买了一辆新自行车,开始骑着自行车上下班。这样做有几个好处,一是能够锻炼身体,二来能一边走一边胡思乱想而不被人打扰,公交车上人太多了。当然,对我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消磨时间。
每天,回到我那乱糟糟的小屋后,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早上没叠的被子折好,把地扫一遍,然后打开收音机,一边听音乐一边开始做饭。这也是我新增的娱乐项目。过去下班后,我不是在外面和同事一起吃饭,就是去找方湄吃一顿。现在不一样了。我像个结了婚的男人一样,下班按时回家,不过,我急着回去既不是怕老婆责备,也不是想看看一天没见的小孩,只是想锻炼一下自己的厨艺而已。
要是有人看到我下班后一个人装模作样地穿着一件坦克兵的夹克衫,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棒球帽,在厨房里拿着菜谱嘀嘀咕咕,肯定以为我是个神经病。而且,为了不挡住光线,我把棒球帽的长帽舌拉到了后面,这让我想起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中那个叛逆的中学生霍尔顿的那副扮相,好像他也是把帽子反过来戴的,不过他的是鸭舌帽,再说我也不是什么叛逆青年,我觉得我不是那种有性格的人,我顺应现实,不求改变那些自己改变不了的东西,最多只是改变自己。我不像桃叶,也不像高前,更不像佳音和方湄,显然,他们改变的和想改变的都不只是自己。
那件坦克兵的夹克衫是我的一个同学送给我的,他在东北当坦克兵,曾扑救过大兴安岭的森林大火,荣立三等功,这件衣服就是他当时穿的。他是通过邮局寄给我的,直到现在,我也弄不清楚他把这件具有纪念意义的衣服送给我是什么意思,收到后我以为他寄错了,还给他去了一封信。谁知他在回信里告诉我,没错,就是寄给我的。也许,他是希望通过这件衣服来维系我们的友谊,也可能是他想让我见证一下自己的工作,谁知道呢?
因为小时候我曾在重庆住过一段时间,所以我对川菜情有独钟。有一次,我为了做鱼香肉丝,在我住的地方足足转了大半天,才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商店里买到了做这道菜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原料——泡海椒,当时我的心情,我想,甚至比见到了方湄还高兴。
为什么不呢?
我先把泡海椒切成细丝,把姜和蒜头切成碎末,然后加了些糖,在锅里用油煎了一下,很快,一股清新的鱼香味扑鼻而来,我用勺子蘸了一下尝了尝,真鲜。这正是我要的味道。我把炒好的肉丝倒了进去。片刻之后,一盘色香味俱佳的鱼香肉丝就被我端到了桌子上。
“来,尝尝我的手艺。”我对自己说。
“这味道你一定喜欢。”
一次,有个傻瓜吃了一口我烧的鱼香肉丝后,突然放下筷子问我,为什么鱼香肉丝里没有鱼却会有鱼的香味?
我正准备让他增长点见识,可他还没等我的话出口,就又开始吧嗒吧嗒地讲了起来。
“你说,这菜是谁发明的?”他看了看我,“这个人肯定很变态,太无聊了,直接弄点鱼进去不就行了,非要这么瞎折腾,我说,张生,你是不是也很变态?很无聊?”
我真想照他的脸上来那么一下子。他那两只眼睛分得实在太开了。我如果有钱,一定让他去做一下整容手术。
可你别说,他讲得还真有那么一点道理。
“不,我不无聊,”我说,“我也不变态,我只是喜欢做这道菜而已。”
接到方湄寄来的装有那盘磁带的邮件后,我连信封也没拆,就把它扔到了桌子上的一大堆杂志和稿件里。
6月,上海的天已经很热了。一天下午,完成采访任务后,在淮海路上还没走多远,就热汗直流。在一家食品店要了一杯冰可乐,站在门口的空调下一边喝可乐凉快,一边看街上来往的行人和车辆。也就在这时,我忽然看见对面的一家音像店的橱窗里,贴着一张大幅的黑白海报。我慢慢把手里的杯子从嘴边拿开。
海报上,方湄留了个短短的学生头,直直的头发整整齐齐地垂在耳际,那一双黑白分明的眼镜正隔着喧哗的淮海路看着我。我几乎有些不相信我看到的这一切。
方湄的专辑真的推出来了!
我顾不得许多,把喝了一半的可乐扔到了旁边的垃圾箱里,直接从街道中间的隔离栏上跨了过去,走到了对面的那家音像店。看得出,方湄的这张海报是精心制作的,画面偏暗,黑色,灰色和白色是基调,方湄的脸有一半隐没在阴影之中,她的眼神显得迷惘而缥缈,似乎正向一个遥远的我们所不知道的地方眺望,而在画面的下方,是四个在黑色的田字格中发亮的楷体字《昔日重来》。从音像店门口摆着的一只黑色的音箱里,正流淌出一曲我熟悉的歌曲。卡伦·卡朋特的《昔日重来》,不过并不是卡伦·卡朋特的原唱,而是汉语的翻唱。
在我小的时候,
我常守着收音机,等待我喜欢的歌。
我常跟着它们一起唱,觉得好开心。
那种幽婉、感伤的气息一下子抓住了我。这略带沙哑的声音,还有那每一节歌曲转折时的叹息声,使我突然明白过来,这就是方湄的声音,一种既不纯熟,也不圆润,更无多少技巧的,粗糙的,几乎就是原生态的嗓音。我不禁笑了,看来,方湄的声乐素养并未提高多少。她还是原来的那个她。
可是,也许惟其如此,更觉真实、感人。
回顾那段消逝的时光,
是如此的美好,
它让今天更显得令人忧伤,
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啊。
我冲进音像店,在一排排磁带架上寻找方湄的那盒带子,可是我来回找了好几遍也没能看到,可四周却又分明响着方湄有些生涩的嗓音和婉转的歌声,我只好问站在一旁穿着条纹衬衫的中年女营业员,在哪里才能找到这盘磁带。
我所有美好的记忆,
清晰地又再现,
有一些甚至能让我哭泣;
就似从前一般,
好像昔日又重来。
“喏,就是正在放的这盘?”我指着空中,似乎这首歌触手可及。此刻,它正在不断地反复播放。
“卖光了,今天已经有好几个人来问了。”
“哦,谢谢了。”
“真怪,这盘带子怎么会卖得这么好。”她对旁边的一个同事说。“好像也没做什么宣传、炒作。”
“是啊,蛮怪的,这盘磁带很多大人都来买,不像那些香港台湾的歌星的带子,都是些中学生来买。”
“能把你们正在放的这盘卖给我吗?”我问。
“哦,这可能不行。你也听到了,这是我们拿来做广告用的。你再等等好了,明天再来看看,我们已经去进货了。大概明天就能到。”那个女营业员说。
我不再听她多嗦,转身离开了这家音像店。外面,阳光灿烂,我回头又看了一眼橱窗玻璃上的那张海报,感到这一切难以置信,但却又是如此真实。那张海报在周围五彩缤纷的海报衬托下是那样的醒目,我看着它似乎一点一点正慢慢向橱窗深处凹陷,像一个时光隧道,把人的目光深深地吸引到了幽微的往日之中,让人渐渐迷恋,又渐渐不能自拔。我觉得自己正不知不觉地一步一步向里面走去,它是如此幽深,漫长,却又如此温馨,宜人。我看到有一个人正向我慢慢走来,他的面孔是模糊的,甚至性别也是含混的,但却是我熟悉的,我不知道他是谁?又来自何方?我只是感到,我们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也越来越亲切,可我们始终有一段距离,我们只能接近,接近,再接近,却怎么也无法跨越。可即使这样,我也身不由己地向他走去,我试图向他伸出手,我要和他拥抱。也许,我们将融成一体。甚至,我感到,我们就是同一个人。不同的是,一个在今天,而另一个在过去,可能正因为这样,我们才会努力接近对方,并渴望变成对方。
一辆公交车嘎的一声停在了我面前的街道上,从上面下来了一大群人,他们说笑着从我身边走过。一个姑娘撑着一柄色彩斑斓的太阳伞在我面前晃动了一下,那鲜艳的色调比阳光还刺眼,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出来。我突然想起前面还有一家书店,那里面也有卖音像品的专柜。我不再犹豫,转身向那家书店走去。
然而让我惊讶的是,书店里一样正在播放方湄翻唱的卡朋特的这首歌,只是因为环境的原因,歌声显得略微轻柔一些。我走到音像柜前,让营业员给我拿一盘方湄的《昔日重来》。营业员像早已准备好一样,抱歉地对我笑了笑,告诉我这盘磁带已经脱销了。
这次,我没有再像刚才那样感到吃惊。在方湄的歌声中,我慢慢地扫了一眼书店里那些在无声地翻阅着新书的人,在这个安静的地方,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是的,除了他们身边的背景音乐外,也许真的什么也没发生过。可我知道,对我来说,那些该发生的还是出其不意地发生了。
方湄已经一夜成名。和往日不同的是,这一次,是成为了一名歌星。而且她必将,甚至已经红透今年夏天。
当我不得不办完另一件事,回到办公室时,天色已近黄昏,除了一丝淡淡的烟草味外,闷热的房间里已空无一人。我把空调打开,给自己冲了一杯速溶咖啡。窗外的霓虹灯已经亮了起来。那闪烁的光芒反射到窗户的玻璃上,像是不断变换的电影镜头,把房间里照得忽明忽暗。随着空气渐渐凉爽下来,我觉得自己的心情平静了许多。白天的*也随之慢慢消失。
我走到我的桌子前,翻开那一大堆杂志和稿件,找出了方湄寄给我的那封用厚厚的牛皮纸信封装着的邮件。我掏出那盘磁带,放进了墙角的一台录音机里,然后拖过一只椅子,按下了开关。
磁带开始啦啦地在录音机里旋转,我静静地等待着,咖啡的香味一缕一缕地飘到空中。我想,那首歌将会怎样出其不意地响起,又怎样在这飘溢着咖啡香味的空气中弥漫呢?我能感觉到方湄的存在,她的声音以可见的方式隐藏在一段棕色的磁带里,她将会在时间中蔓延,像藤蔓植物一样在我面前生长,并把我紧紧地包裹起来,并再次像白天一样带回到往日之中。
是的,我期待着这一切。随着磁带的转动,我感到这一切正在临近,它似乎变得越来越具体,变得可信,甚至变得可以触摸,可以呼吸。
我渴望歌声响起。而且,我好像已经听到了它正在我的脑海里萦绕、鸣响。
可是,一直到第二天上午,我才再次听到方湄的歌声。一个刚分来的女大学生,小苏,在工作间隙走到那台录音机前,咔嚓一声按下了放音键,几乎如同梦幻,没过多久,就从那台录音机里传来了方湄翻唱的那首《昔日重来》。
我放下笔,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为方湄寄给我的那盘磁带是空的。前一天的晚上,除了磁带转动的沙沙声外,我什么也没听见。
“这盘磁带你从哪里弄来的?”
“我特地从家里带来的,怎么,你是不是也想要方湄的歌?我给你复制一盘好了。现在买不到的。你不知道,现在她的歌有多红。她的带子刚上市一个星期就脱销了。”
“对,就是你说的这个什么方湄,”一个戴着老花镜的女同事也从桌子上抬起头来,“我女儿也是喜欢得不得了。说是有一种怀旧的感觉。哎,小张,这个方湄是不是以前你报道过的那个获得过我们上海选美冠军的那个人呀?她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是,”我犹豫了一下。“可现在不是了。”
“哦,是这样。”她狐疑地看了我一眼,重新把头低了下去。
我看到小苏的眼睛一下子变大了,给人的感觉,她那本来就近视的两只眼睛似乎马上会从眼镜后面跳出来。
“那就麻烦你给我复制一盘吧。”我假装不动声色地说。
小苏的话是真的。方湄的歌声不仅在音像店里反复播放,很快,也许只是我前些天没有注意而已,在大街小巷,甚至在小吃店,出租车里也都一样能听到她的歌。尤其是她翻唱的卡朋特的《昔日重来》这首主打歌曲,更是响彻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仿佛在一夜之间,每一个人都想回到过去,都希望昔日能够重来一样。但昨天真的能够重来吗?那个在方湄的海报上表现出来的黑白的,灰色的,又是如梦如幻的过去,它在哪里?它怎么这么快就消失了呢?
上海到处都在拆建,街道被拓宽,拉直,高架道路升到了屋顶之上,那些低矮发黑的二三层小楼不是被推土机推倒,就是被戴着柳条帽的民工抡起大锤砸碎,一幢幢崭新的有着巨大的玻璃幕墙的高楼像雨后春笋一样破土而出,肯德基已是遍地开花,麦当劳的那个像人的屁股似的M标志也在繁华的路口闪着金色的光芒。有一天,我偶尔路过外滩,发现对岸的浦东的那几座摩天高楼已经拆下了防护网,其盛气已足可凌人。
只是,一切都太新,太新了。
也许,这是一个越来越新的世界。它变化的是这样快,以至于人们来不及把过去遗忘。就像神话里常出现的情节一样,仅仅是刹那之间,在一片荒烟蔓草之上便会出现一座金碧辉煌的宅院。这无疑让人既惊讶,又不安。因为,很有可能,就像它们是突然出现的一样,说不定它们也许会忽然消失。
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心并没有能及时更新,以适应这种巨大的变化,它还停留在过去。但是,今天却要把你从过去中拉出来,要你跟上这个变化得越来越快的世界。或许,方湄的歌正是唱出了人们的这种情绪,才会如此的风靡和流行。
晚上,我回到我的那间小屋里,借着从窗户外射进来的灯光,把方湄寄给我的那盘磁带放进录音机,音量调到最大。然后,在磁带啦啦的转动声中,我打开厨房的灯,开始给自己做一碗地道的重庆小面。我先从一个玻璃瓶里倒出了一小勺花椒,放到了炒菜锅里,为了追求原味,这瓶花椒还是我托重庆的朋友寄来的。和上海的食品店里卖的花椒不一样,重庆的花椒味道更加香醇,浓烈。我把这些花椒放在火上干炸了一下,直到闻到香味才从锅里倒了出来,用刀在切菜板上把这些花椒一点一点碾碎,放到一只碗里,接着我又往里加了一勺我自己用干辣椒炸的辣椒油。磁带还在无声转动。我抽出一把挂面,丢到锅里沸腾的热水中。在面快煮熟的时候,我放了一些青菜叶进去,然后迅速把面条捞到了碗里。
我把面条端回客厅,一边继续听那盘磁带,也许应该说是看着那盘磁带更合适,因为它什么声音也没有,一边吃我亲手做的重庆小面。小面又麻又辣。在没有空调的房间里,我吃得满头大汗。
深夜,录音机的指示灯依然亮着,那盘磁带也依然在转动。黑暗中,我一个人坐在地板的席子上,一边喝着白天在冰箱里冰好的啤酒,一边继续听着这盘什么声音也没有的磁带缓缓地转动。窗外,伴随着上海的夏夜特有的热风吹来的是汽车驶过的轰鸣声。它虽然隐隐约约,时断时续,但每一辆汽车驶过,似乎都有无数车轮从我的心脏上碾过。我时常感到难以入睡,有时直至天色微明,才在一种难以抗拒的疲惫中把眼睛闭上,颓然而卧。
也许是主编老刘听到了一些我和方湄的风声,所以我都不知道我们的杂志也做了方湄的报道。直到我把新出的一期杂志拿到手上,才发现上面有一篇关于方湄的文章,标题也非常扎眼,《昔日上海小姐冠军,今日歌坛怀旧巨星》。刚好老刘到办公室里来巡视,看到我拿着那期杂志正在翻阅,他的表情似乎很有些尴尬,忙向我解释说,这都是为了满足读者。
“我懂,这都是为了杂志好。”看到他局促的样子,我也笑了,说实话,杂志的发行量逐年下降,搁在谁肩上,都有些受不了。“不过,要是交给我写,可能会更好。我知道很多内幕,可以爆爆料。”
“那是,那是。”老刘点点头说。“这我清楚。”
“怎么样?再来一篇?”我逗了他一下。
“一篇足矣。再写,就过了。再说,唱片公司又不给我们版面费。我们又何必替他做免费广告呢?”
你别说,老刘一点都不糊涂。
不过,即使这样,我们的杂志并没有报纸的反应快。因为方湄曾获得过上海青春风采大赛的冠军,所以,在我们这期杂志出来之前,上海的一些小报早已对方湄进行了狂轰滥炸。一张彩印的报纸上还刊登了成功推出方湄的小粉桥唱片公司的老总,也就是大胡子的专访,他现在俨然已经成了流行音乐界的大腕,照片上,他手拿一只叼在嘴上的烟斗,侧身斜倚在一个沙发上,和过去不同的是,他还在鼻梁上架了一副圆形的黑边眼镜,不仅斯文了许多,更是增添了不少艺术家的气质。那副显示自己的阅历和底层生活经验的大胡子依然如故,只是修饰得更为整齐,也更为漂亮。我估计,他的形象肯定已找过唱片公司的形象顾问专门设计过,特别像五四时期那些搞新文化运动的学人,显得深邃,似乎正在思索着什么。不过,他的目光虽然也像海报上的方湄一样盯向空中,却并不迷惘,而是坚定,明确,但又不无自然。
“方湄小姐的声音既是古典的,怀旧的,也是Modern的,现代的,西化的,富有磁性,很像美国天后歌手惠特妮休斯敦,应广大歌迷的要求,她的新专辑目前正在紧急制作之中。这一次,里面除了一些邓丽君的老歌外,还有一些原创的歌曲。”他在报纸上对娱记侃侃而谈,当然,这些原创歌曲的风格也还是以怀旧为主,是80年代的那种大学校园的清纯风格的写照,是那种富有人文精神的,单纯的然而却是悠扬的旋律,我们现在已经请了香港的一名词作者和日本的一名天皇级别的作曲家专门为方湄小姐度身定制这一张唱片,后期制作将到美国完成。为了保密,我们现在暂时还不能公布这些人士的姓名,但可以透露一点的是,这些人都是业内的高手。说出任何一个人的名字,都会让大家震惊。相信这张唱片出来后将会再次创下大陆歌手盒带销售量的新高,给疲软的大陆流行歌坛再打一剂强心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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