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味道
在这个吉他手谢幕时,我看见一侧有几个浓妆艳抹的女生脱掉了身上的大衣,露出了里面一身黑色的体*服,我以为下一个节目会是比较流行的健美*表演,谁知第三个出场的就是方湄。她化了淡妆,穿一件白色的短连衣裙,头上戴一个发亮的不锈钢发卡,手握一本卷起来的杂志轻轻地走到场内,在灯光的照射下,她显得清纯可人,一尘不染,就像天外来客。我用肩膀碰了一下高前,告诉他这就是方湄。
“不错嘛,很有味道。”高前点点头,“难怪你见到佳佳没什么感觉。”
我笑了一下,不置可否。
场上关了两盏灯,光线立刻暗了下来。随着一阵节奏舒缓的钢琴声,方湄把杂志握在胸前,开口朗诵了起来。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这首叶芝写给自己苦苦追求的情人矛德冈的诗我以前曾看过,但并没有什么很深的感触。今天,我却情不自禁地被这些渗透着强烈情感的诗句所吸引和打动。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方湄的声调随着诗句的转换而转换着,背景音乐也如水银泻地,完美地和诗句本身融合到了一起。让人怀疑她就是诗神的化身。
“这小姑娘很迷人啊。”朗诵结束,高前一边鼓掌一边对我说。
我点点头。其实,这也正是我的感受。
下面的节目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当台上三个姑娘和着强劲的音乐舞动手臂开始跳健美*时,高前也有点意兴阑珊。我们就从人群中挤了出来。谁知刚到门口,方湄就披着大衣从我们身后追了上来,向我表示感谢。我把高前介绍给她,她向高前问了个好。
接着,她告诉我们,晚会结束后还有舞会,问我们愿不愿意留下来。我看了高前一眼,高前马上说他还有事,劝我留下来陪方湄。但为了不至于落下个重色轻友的恶名,我也推辞了。方湄没有介意,说那就下次好了。因为她事情还没忙完,和我们分手后,赶紧又回到了场上。
我是一朵迟开的花(1)
相比之下,我是一朵迟开的花。
我的初潮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一个秋日,14岁,刚升入初三不久。这天,郑州阳光灿烂,天高气爽。风有些猛,扯掉了校园东边双杠区的几片焦黄的杨树叶。因了这初潮的到来,我有些苍白,有些迷乱,也有些慵懒。
这天下午第一节课是代数。上课铃刚打响,班主任就领来一个豆芽菜男生。他大约有一米八高,穿得时髦,长相也不错,眼眉很细,鼻子挺直,唯一遗憾的是嘴巴略小。他的肤色有些暗,不过挺健康,招人喜欢。他看上去言语不多,酷酷的,不像*。
班主任说他的名字叫潘正,来当插班生。我坐在教室的角落里,陡然就害怕起他来。这个名叫潘正的漂亮男生,第一次令我心跳得极不正常。
班主任叮嘱大家要热情接纳这位新同学,之后,就给他安排座位。班主任领着他走到我身边时,把与我同桌的男生调开了,让潘正坐了下来。此时此刻,我的心几乎要跳出胸膛。我不知道班主任为什么这么安排,也根本想不出答案,只是陡地就放心了,并开始感激这个外号叫“发面馒头”的严厉中年女人。
之后,班主任就走上讲台,推了推鼻梁上的黑边深度近视眼镜,开始讲课。同学们的注意力也渐渐从潘正身上转移。而我却像中了蛊,一个字也听不进去。潘正的呼吸太重了,身体也随着呼吸强烈地一张一缩。呼气的时候就离我近了一个头发丝,吸气的时候又离我远了一个头发丝。——我第一次惊愕地发现,我竟然能被一个人的呼吸*纵,并且深深地迷上了这种被*纵。
校园西边有一大片荒地,荒地的西边是一个少年体校,荒地的南边是一条小河。初秋时节,小河边盛开着黄色和蓝色的小花。生命的繁华纷纷落幕,大自然周遭气氛宁静。
我和好友洪敏都是住校生,下午放学,总是去食堂打了晚饭,去校园西边的小河旁吃。这天下午放学,我们又端着饭菜坐到了草地上。夕阳落在教学楼后,照着每只碗里的两个馍。菜总是很朴素,很少见荤腥。
洪敏嚼着馒头,如同嚼着一口洋蜡。她的目光散乱地落在河面上,风吹着她干燥的头发,也吹细了一双秀眼。她的身材初二时已经发育得不错了,现在她喜欢班上一个叫张叔林的男生,一直不敢表露。我猜她又想起张叔林了,只有张叔林才能勾起她这样的表情。
吃完两个馍,她神秘地看了我一眼,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牛皮纸封面的工作手册,凑近我打开来。扉页上是用蓝色墨水写成的五个字——曼娜回忆录。
“这是什么?谁叫曼娜?”我疑惑地问。
“手抄本!女主人公叫曼娜!”她说着,双颊竟泛起两团奇异的潮红,“我帮我姑收拾衣柜时发现的,藏在衣服堆下面。当时我看了几句,心惊肉跳的,就偷出来啦!”
“手抄本”这个名词,对我来说,跟洪水猛兽没有任何区别。这个东西从社会上流入校园,已呈蔓延趋势,危害极大,学校曾三令五申,凡是被查到阅读、传抄手抄本的,一律开除学籍。
“你的胆子真大,不怕被开除吗?”我心惊肉跳地斥责道。
“你会去告我的密?”她不在意地笑了笑,“看看嘛,看看里面到底说什么。”
之后,她翻过扉页,正文出现了。看不到两页,两个人就变成了过度膨胀的气球,她捧着本子的手开始微微颤抖……
“别看了,恶心!”我猛地夺过手抄本,狠狠地朝河里扔去。
她箭一样朝手抄本追去。好在逆风不小,手抄本落在了河边的湿地上。她弯腰捡起来,小心翼翼地在风衣上擦干净上面的湿泥,转过身瞪了我好一会儿,才责备地说:“你怎么这样!不看就不看,也犯不着扔了呀!你扔了,我拿什么还我姑?我姑要是发现我偷了这本东西,不扒掉我一层皮才怪呢!”
几天之后的一次语文课上,我在书包里发现一张纸条,上面字迹歪歪扭扭,一看就知道是用左手写的——张蔷薇,我爱你!
纸条不太干净,上面有淡黄色的斑渍。我肯定这是厚脸皮王斌那混球写的!他是山东人,爸爸是本市的高干,他就在班上称王称霸的,随意挑逗漂亮女生,好像全班女生都是他后花园里的花花草草。好在上帝还算公平,给了他一双金鱼眼、一张*嘴、一脸青春痘。他的手一天到晚在脸上挤个不停,估计这纸条上淡黄色的斑渍就是他挤破青春痘沾上的。
我恨恨地把纸条给撕了,觉得它非常肮脏。王斌从里到外都是肮脏的,自从潘正转来,我觉得他的肮脏又加重了一层。
放学后,我拉着洪敏来到双杠区,悄悄对她说:“刚才我在书包里发现一张纸条,可能是王斌那混球写的!真讨厌,脏了我的眼!”
我是一朵迟开的花(2)
“要是潘正写的,你讨厌不讨厌?”她狡黠地对我眨了眨眼。
我羞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了,照她肩膀上打了一下。她嬉笑着跑了,我就在后面追。一直追到校园西南角的厕所旁,两个人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
在街上行走的时间,我老是忍不住去瞄一眼穿着时髦的男青年——大多是一身白色西装,头发烫成卷,发型张扬。女士西装则大多是各色竖条纹布做成的,五颜六色的彩虹般鲜艳,神气着呢。
“我也想穿西装,我妈不让,说中学生穿西装不合适!”我艳羡地望着墙外的青年,对洪敏说。
“唉,我妈不是一样?老古董!我姑要给我买一件花条纹西装,我妈还告诉我爸啦,我爸把我训了一顿!”她忿忿地说。
“再长大一点,可能家长就不会管那么多了。”我茫然地说。
“多大才算大呢?”
“18岁吧……”
“唉,什么时候能长到18岁呀!”
“不错嘛,很有味道。”高前点点头,“难怪你见到佳佳没什么感觉。”
我笑了一下,不置可否。
场上关了两盏灯,光线立刻暗了下来。随着一阵节奏舒缓的钢琴声,方湄把杂志握在胸前,开口朗诵了起来。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这首叶芝写给自己苦苦追求的情人矛德冈的诗我以前曾看过,但并没有什么很深的感触。今天,我却情不自禁地被这些渗透着强烈情感的诗句所吸引和打动。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方湄的声调随着诗句的转换而转换着,背景音乐也如水银泻地,完美地和诗句本身融合到了一起。让人怀疑她就是诗神的化身。
“这小姑娘很迷人啊。”朗诵结束,高前一边鼓掌一边对我说。
我点点头。其实,这也正是我的感受。
下面的节目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当台上三个姑娘和着强劲的音乐舞动手臂开始跳健美*时,高前也有点意兴阑珊。我们就从人群中挤了出来。谁知刚到门口,方湄就披着大衣从我们身后追了上来,向我表示感谢。我把高前介绍给她,她向高前问了个好。
接着,她告诉我们,晚会结束后还有舞会,问我们愿不愿意留下来。我看了高前一眼,高前马上说他还有事,劝我留下来陪方湄。但为了不至于落下个重色轻友的恶名,我也推辞了。方湄没有介意,说那就下次好了。因为她事情还没忙完,和我们分手后,赶紧又回到了场上。
我是一朵迟开的花(1)
相比之下,我是一朵迟开的花。
我的初潮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一个秋日,14岁,刚升入初三不久。这天,郑州阳光灿烂,天高气爽。风有些猛,扯掉了校园东边双杠区的几片焦黄的杨树叶。因了这初潮的到来,我有些苍白,有些迷乱,也有些慵懒。
这天下午第一节课是代数。上课铃刚打响,班主任就领来一个豆芽菜男生。他大约有一米八高,穿得时髦,长相也不错,眼眉很细,鼻子挺直,唯一遗憾的是嘴巴略小。他的肤色有些暗,不过挺健康,招人喜欢。他看上去言语不多,酷酷的,不像*。
班主任说他的名字叫潘正,来当插班生。我坐在教室的角落里,陡然就害怕起他来。这个名叫潘正的漂亮男生,第一次令我心跳得极不正常。
班主任叮嘱大家要热情接纳这位新同学,之后,就给他安排座位。班主任领着他走到我身边时,把与我同桌的男生调开了,让潘正坐了下来。此时此刻,我的心几乎要跳出胸膛。我不知道班主任为什么这么安排,也根本想不出答案,只是陡地就放心了,并开始感激这个外号叫“发面馒头”的严厉中年女人。
之后,班主任就走上讲台,推了推鼻梁上的黑边深度近视眼镜,开始讲课。同学们的注意力也渐渐从潘正身上转移。而我却像中了蛊,一个字也听不进去。潘正的呼吸太重了,身体也随着呼吸强烈地一张一缩。呼气的时候就离我近了一个头发丝,吸气的时候又离我远了一个头发丝。——我第一次惊愕地发现,我竟然能被一个人的呼吸*纵,并且深深地迷上了这种被*纵。
校园西边有一大片荒地,荒地的西边是一个少年体校,荒地的南边是一条小河。初秋时节,小河边盛开着黄色和蓝色的小花。生命的繁华纷纷落幕,大自然周遭气氛宁静。
我和好友洪敏都是住校生,下午放学,总是去食堂打了晚饭,去校园西边的小河旁吃。这天下午放学,我们又端着饭菜坐到了草地上。夕阳落在教学楼后,照着每只碗里的两个馍。菜总是很朴素,很少见荤腥。
洪敏嚼着馒头,如同嚼着一口洋蜡。她的目光散乱地落在河面上,风吹着她干燥的头发,也吹细了一双秀眼。她的身材初二时已经发育得不错了,现在她喜欢班上一个叫张叔林的男生,一直不敢表露。我猜她又想起张叔林了,只有张叔林才能勾起她这样的表情。
吃完两个馍,她神秘地看了我一眼,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牛皮纸封面的工作手册,凑近我打开来。扉页上是用蓝色墨水写成的五个字——曼娜回忆录。
“这是什么?谁叫曼娜?”我疑惑地问。
“手抄本!女主人公叫曼娜!”她说着,双颊竟泛起两团奇异的潮红,“我帮我姑收拾衣柜时发现的,藏在衣服堆下面。当时我看了几句,心惊肉跳的,就偷出来啦!”
“手抄本”这个名词,对我来说,跟洪水猛兽没有任何区别。这个东西从社会上流入校园,已呈蔓延趋势,危害极大,学校曾三令五申,凡是被查到阅读、传抄手抄本的,一律开除学籍。
“你的胆子真大,不怕被开除吗?”我心惊肉跳地斥责道。
“你会去告我的密?”她不在意地笑了笑,“看看嘛,看看里面到底说什么。”
之后,她翻过扉页,正文出现了。看不到两页,两个人就变成了过度膨胀的气球,她捧着本子的手开始微微颤抖……
“别看了,恶心!”我猛地夺过手抄本,狠狠地朝河里扔去。
她箭一样朝手抄本追去。好在逆风不小,手抄本落在了河边的湿地上。她弯腰捡起来,小心翼翼地在风衣上擦干净上面的湿泥,转过身瞪了我好一会儿,才责备地说:“你怎么这样!不看就不看,也犯不着扔了呀!你扔了,我拿什么还我姑?我姑要是发现我偷了这本东西,不扒掉我一层皮才怪呢!”
几天之后的一次语文课上,我在书包里发现一张纸条,上面字迹歪歪扭扭,一看就知道是用左手写的——张蔷薇,我爱你!
纸条不太干净,上面有淡黄色的斑渍。我肯定这是厚脸皮王斌那混球写的!他是山东人,爸爸是本市的高干,他就在班上称王称霸的,随意挑逗漂亮女生,好像全班女生都是他后花园里的花花草草。好在上帝还算公平,给了他一双金鱼眼、一张*嘴、一脸青春痘。他的手一天到晚在脸上挤个不停,估计这纸条上淡黄色的斑渍就是他挤破青春痘沾上的。
我恨恨地把纸条给撕了,觉得它非常肮脏。王斌从里到外都是肮脏的,自从潘正转来,我觉得他的肮脏又加重了一层。
放学后,我拉着洪敏来到双杠区,悄悄对她说:“刚才我在书包里发现一张纸条,可能是王斌那混球写的!真讨厌,脏了我的眼!”
我是一朵迟开的花(2)
“要是潘正写的,你讨厌不讨厌?”她狡黠地对我眨了眨眼。
我羞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了,照她肩膀上打了一下。她嬉笑着跑了,我就在后面追。一直追到校园西南角的厕所旁,两个人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
在街上行走的时间,我老是忍不住去瞄一眼穿着时髦的男青年——大多是一身白色西装,头发烫成卷,发型张扬。女士西装则大多是各色竖条纹布做成的,五颜六色的彩虹般鲜艳,神气着呢。
“我也想穿西装,我妈不让,说中学生穿西装不合适!”我艳羡地望着墙外的青年,对洪敏说。
“唉,我妈不是一样?老古董!我姑要给我买一件花条纹西装,我妈还告诉我爸啦,我爸把我训了一顿!”她忿忿地说。
“再长大一点,可能家长就不会管那么多了。”我茫然地说。
“多大才算大呢?”
“18岁吧……”
“唉,什么时候能长到18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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