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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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只癞哈蟆
我一直搞不懂,歪歪为什么大学毕业了还非要与我同租一套房子,她没必要省那几个钱,而且我还经常对她没好声好气的。说真的,歪歪的优点挺多,比如她漂亮,或者说是妩媚迷人,我和她一起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绝对百分百,不过都是冲着她去的;她温柔,可以说是柔情似水,我把她数落得跟卖笑女郎似的她都不会介意;她大方,那些男人们孝敬她的食物,大部分都进了我的肚皮。可是,我还是不喜欢她,我觉得自从我和她在一起后,她就克得我没一个男人喜欢。

开始我没发现,可是后来,我好不容易“钓”了个差不多的男人回来,当歪歪冲着他那么微微一笑后,我就知道我完蛋了。歪歪的那一笑犹如三月的春风中绽开点点桃花,我看见那匹色狼口水都要流成河了,他说他终于遇到了自己心中的女神。

我很卑鄙地把那个家伙约到咖啡馆,告诉他歪歪有过多少个男人,在她的眼里男人不过是提款机,不过是手中的玩物。那个男人一脸吃惊一脸鄙夷地看着我:“我真没想到你把她说得这么不堪,她说你是她最好的朋友。”那一刻,我明白我说什么在那个傻瓜男人的眼里都是巫婆了,我把手里的咖啡狠狠地泼到他的脸上:“那么,你滚蛋吧!”

就这样,我25岁了还没交个像样的男朋友。25岁了哎!就算我不是什么牡丹、芍药,不是什么玫瑰、海棠,就算我只是一朵小喇叭花,可是过了25岁我也会一天天地蔫下去。都是那个该死的歪歪,我发誓不要让她落到我手里,否则我一定把她收拾得有皮没毛的。

歪歪交往的男人都是非富即贵,而且还一定要英俊。和歪歪住在一起最大的好处是,我能免费欣赏到本城差不多一半以上的优秀男人。不过,最近,歪歪经常带回来的这个孙宜桐可不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是他既不英俊也不潇洒,还有点木讷,好像也没多少钱,那辆还算新的切诺基和那些大奔宝马在一起简直就成了乞丐。我觉得孙宜桐同歪歪的那些男人相比简直就是个癞*。歪歪说他是个动画设计师,一个作品就是几十万,八成歪歪看中的就是这点,又是一个不知死活的家伙,等歪歪榨光他的油水,吐出白森森的骨头的时候再发现她是个妖精就晚了。不过,歪歪可以钓我的男人我为什么不能泡她的男人呢?反正我寂寞得要死,这个孙宜桐还满合我的口味,那些风流倜傥的男人我也拴不住,打打这个书呆子的主意还是可以的。

我准备打孙宜桐主意的时候才发现,我钓男人的经验实在欠缺,好在我身边就有一个钓鱼高手,可以随时免费咨询。当我听着歪歪毫不保留地向我传授“钓鱼秘籍”的时候,我心里还真的有一点羞愧,她不知道我准备钓的是孙宜桐哦,虽然孙宜桐只是她那堆男人中最不出色的一个,我还是觉得自己挺阴险的,但我太渴望恋爱了,偶然卑鄙一下还是可以原谅的。

我首先接受歪歪的建议扔掉了那些老土的服装,穿上了符合我气质的阿桑娜服饰,虽然一件小衫就两三百,可是,真的好漂亮哦!再化那么一点淡淡的妆,我觉得自己起码已经从喇叭花晋升到月季花了。

孙宜桐再见我的时候果然眼睛就闪了那么一闪。他终于发现我的存在了,呵呵。

可巧,歪歪那天要出去拍广告,让我招呼孙宜桐,我借机向他请教电脑方面的问题。歪歪说,如果想钓一个书呆子男友,就必须要学会找他帮忙,否则他就是喜欢死你也不知道怎么追你,你要给他提供追求的机会。那个孙宜桐果然乐颠颠地给我解答了不少问题。我露出一脸崇拜的表情,好像我面前的不是一个动画设计师而是比尔·盖茨,虽然我自己觉得那表情恶心得要死,可是孙宜桐很喜欢,他看我的目光又那么闪了闪。天,我晕!

快晚上的时候,歪歪打电话回来,说她有事情要挺晚才回来,不要等她吃饭,这正合我意。我温柔地挽留孙宜桐在这里吃饭,我发挥了自己25年来最高的厨艺水平,做了一顿让皇上见了也要流口水的菜(有点夸张,原谅小女子的自吹自擂),我看到孙宜桐像狗一样用他的鼻子嗅了嗅,看我的眼睛第三次闪了闪。我心里那个乐呀就别提了,歪歪说如果你能让一个男人发现你的3个优点,你就抓住了他的肺(据说抓住他的心还要让他的眼睛再多闪几次)。我在一天之内已经达到这个标准,可以说是首战告捷呀!歪歪,我陈北北也不是吃素的呀!

那天送孙宜桐走的时候我一直目视着他的切诺基跑没了影才回屋,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我就不信他能不被我的温柔淹死。

我是一家快要倒闭了的杂志社的不受欢迎的,工作清闲得很,因此时间有的是。歪歪却是小有名气的平面广告模特,忙得要命。所以活该孙宜桐来的时候十有*都是我陪着他,让我有时间把从歪歪那里学来的绝招在她男朋友之一的身上小试锋芒。

这个孙宜桐渐渐地不找歪歪了,开始直接和我约会。坐在他的切诺基的前座,看着他把车开得飞快,我觉得这家伙也不那么呆嘛,还,还有那么点帅。也许金子不放在钻石堆里的时候,它的光彩还是蛮耀眼的嘛。我越来越喜欢孙宜桐。

歪歪忙着拍广告,忙着约会那些她通讯录里排号的男人。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已经把孙宜桐给忘了。

我上班的那家杂志社终于倒闭了,换句话说,我失业了。我实在很失败,看着歪歪那么鲜活生动有滋有味地活着,我的心里就有一种酸楚感,我觉得歪歪的确比我优秀太多。

孙宜桐知道我失业后,介绍我替他们公司编动画小剧本。这个工作做起来不难,收入却不少,我一下子就解决了生活的难题。我同孙宜桐做了同事,和他接触的机会就更多了。

一次,我在一大帮同事面前帮孙宜桐系了鞋带,那帮男同事羡慕的眼光极大地满足了他的虚荣心,这招儿把他感动得要死。我相信,我已经牢牢地抓到了他的心,同时也向那些对他虎视眈眈的女人宣布:孙宜桐是我陈北北的,你们都给我闪远点儿。

我找工作虽然是孙宜桐帮的忙,可实际上我总觉得是受惠于歪歪。

趁歪歪有时间在家吃晚饭,我特意做了红酒鸡。她瞪着眼睛看我:“没事儿献殷勤,不会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吧?”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心虚地以为她知道了我和孙宜桐的事情,就急忙说:“孙宜桐帮我介绍了工作,他是你朋友,我是借你的光,所以要感谢你啦。”

“就这么简单?”歪歪的单凤眼差点把我的后脑勺射穿。

“那你说还有什么?”我只好以进为退。

“我可听说你和孙宜桐在恋爱呢。”歪歪说。

“什么?”一口鸡肉差点卡在我喉咙里,“你别听人家乱说,那个癞*我可没兴趣。”

“我就是听那个癞……蛤……蟆说的。”歪歪给了我一个大白眼。

什么?孙宜桐居然会告诉歪歪?不会是诈我吧?

“你嘴巴张那么大,想给小鸟做窝呀?说人家是癞*,哼,也只有你这么没眼光的人能说出来,他是我交往的男人中的精品哦,你不要我要收回喽。”歪歪把一根鸡骨头夹到我碗里。

“别,你真的这么以为?那你是不是生气我抢你男朋友?”我小心翼翼地问,真担心歪歪发起飙来挠我个满脸土豆丝。

“怎么会?他不适合我,孙宜桐本来就是我赔给你的,算是帮你赶走上回那个色狼的补偿吧。哎,有些人呀,就是发现不了本姑娘的良苦用心。”歪歪摇头晃脑地叹气。

我用一块鸡肉堵住了她的嘴……

不过,说真的,那只“癞*”的确挺可爱的。我想,我要好好爱他,谁也休想把他从我手里抢走。

爱到深处的人,一定有一颗卑微的心

娶她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他三十五岁,已经错过了最好的婚期。他兄弟多,人又长得不好看,攒钱帮兄弟们娶了媳妇,自己就老了。

她是外省的媳妇,漂亮俊俏,媒人花了三千块说给他。他像得了宝一样,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那时,他并不知道她是来骗亲的,她因为貌美,骗了好多男人,骗了就跑,跑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可这次,她露馅了,跑到半路,被他的家人追了回来。然后有人要打她,骂她是骗子。是他拦住人们,一夜夫妻百日恩,何况,他是真的喜欢她,喜欢她那个俏样子。

他给了她路费,送她到车站,站在一起,她比他还高半个头。她长发飘飘,他秃了头;她双腿修长,他有点罗圈腿。他站在那里说:“跟着我,不会委屈你,可怕你嫌我难看,所以,放你走吧。”

临上车,他给了她二百块钱和一袋子东西,有吃的有喝的,还有他买给她的化妆品,廉价的口红与香水,却是他的一片心。

坐了一站,她下了车,她想,这一辈子,不会再有第二个男人对她这样好。

她回到他身边,说:“我们结婚吧。”

结婚后,她仍旧是一派懒散作风,打牌抽烟,时时闹点小脾气。他回到家,总是冷锅冷灶,几年来一直如此。

倒是他,从没有抱怨过,只说她一个外乡人,这样不容易,她本来,可以嫁得更好。

知道他喜欢她,她就没完没了地耍性子,嫌他做的饭凉了热了咸了淡了,嫌他洗的衣服不干净,抱怨孩子的奶瓶有味了,那时他们有了孩子。他怕她半夜起来冷,所以总是自己起来,披衣服给孩子热奶、换尿布。他就一直这样卑微,甚至没有了自己。别人笑他,说他是一副上辈子没娶过媳妇的样儿。他嘿嘿地笑,也不解释。

结婚十几年,她依然容貌姣好,他却更老了,连背都驼了。孩子渐渐长大,责怪他的母亲不会疼父亲,可他总是向着她。她有时和小孩子一样,也和自己的儿子吵架,可最后胜利的总是她,因为,他站在她那一边,无论孩子对与错,用他的话说:“你妈永远是对的。”

他的爱情原则就是,她永远是对的。

有一次,他们吵了架,他还了几句嘴,她当时就气昏了过去。等她缓醒过来后,他说:“我错了,我错了,后悔死了。”

她说,别人谁都可以欺负她,唯独他不行。她撒娇使性,认定他是好欺负的人,认定他离不开她,她如何闹如何折腾,她仍是他手中唯一的永远的玫瑰。

五十岁时,他的下肢突然瘫痪了,再也不能出门挣钱了,可她依然年轻,于是,他选择了一条让她没有想到的路,他上吊了。幸亏孩子看到,她哭了,问他为什么,他傻傻地说:“我不能给你挣钱了,还有何用?”

刹那间,她扑入他怀中,哭得泣不成声。这个男人,一心全是为了她,即使到死,想的也是她,怕给她留下拖累,怕不能给她挣钱。整整十五年,他娇宠着她,现在他不行了。她说:“从今天开始,看我的吧。”

十五年来,她手指、如葱白一样,细嫩光滑,不曾洗过碗,不曾摘过菜。如今这一切,她可会做?

她煮的饭是夹生的,洗的衣服染了色,可他说:“好,好,只要你做的,一切全是好的。”

洗尽了铅华,不见了胭脂色,只见一个粗糙妇人的劳作,别人叫她打牌,她尖声嚷着:“不去了,我家老公离不开我。”

她*守在他身边,开了小卖店,她风里来雨里去地进货,他在家中等着。

有一天,看到她浑身是泥,他问:“怎么了?”

她说:“遇到劫匪了,想劫我这进货的三百块钱,我跟他玩了命,结果怎么样?看,三百块还在!”说完,她居然得意地一笑,有小姑娘一样灿烂的笑容,他的老泪哗啦啦地掉了下来。所有的爱情必有回报,所有的卑微必有让你骄傲的那一天!

一个洗尽铅华的女人,一个收敛了双翅,心甘情愿栖息在红尘中的女人,就这样,为爱情而卑微,重新学习洗衣做饭,把家里打理得像模像样,和劫匪去玩命抢那三百块钱,这段情只与他有关,她的红颜,从此只为他展开。

是他让她明白,爱到深处的人,一定有颗卑微的心。从此,不计较苦与乐,只因为那深深的日子中,有爱随行。

凭什么去爱你?

不知道自己凭什么去爱你?

相差太多……曾以为这不会是结果……

变化太快……曾以为这不会是选择……

你从没说过你爱我……没想第一次你说你爱我

之后又说了分手?

既然爱我?为何还要分手?

难道因为爱我才要放弃我?

那是什么爱要你去放弃?我不明白

2年了……没吵过一次……没闹过一次……

难道真的是因为太顺了?

顺的让你感到腻了……

你问我为什么不骂你?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骂你?

你说我骂你那你会好受些那我骂你我又好受吗?

你总喜欢问我什么是恋爱?要我教你……

在一起2年难道你都不懂?

也许你还真的是不太明白……

以为偶像剧的大起大落才叫“爱”……

我说过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会怪你……都会支持你

这次也是一样……尽管我从此失去了你

但是我答应过你的……只要你开心就好

可你开心吗?

你说过……除了书想的最多的就是我……

现在呢?是否还是一样?

也许还是……因为你没别人可想吧

在有你之前……我有过不少女友……

但我真的想要娶的……

只有你一个……我跟你说过的……

我说我们毕业就结婚……你没说话……

难道你真的觉得学生时期的爱情不可靠?

那我又是何必?

放弃咯……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凭什么去爱你……

相差太多……变态太快……

有种思念永远都只能留在心底~!

走在海边,吹着清爽的海风,身后音乐响起,一首《你要的只是幸福》勾起了我对你所有的回忆和思念。日子一天天近了,你回来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有我这样一个人在思念你。你呢?过去的1.年多有没有想到我。其实我知道,在你的心底,我永远都有着不可取代的位置。尽管我身边有了他,尽管我知道我们今生是无缘的。太多太多的意外发生在我们之间,为什么总在我们属于我们的曙光后出现了一个解不开的结。难道注定我们之间只能有义字的吗?以前是我不懂得珍惜你的情,现在是我不可以接受你的情,以后也许在你的身边也回有个她吧!我们都会有自己的另一半,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幸福,心底的遗憾是不可抹灭的,原来有些爱早已注定,有些结果早已安排!

过去的每个生日我都不怎么期待,那只是朋友们之间聚会的一个借口。今年我却十分期待它快点来。因为只有我快点过生日,时间快点过去,你才会快点得到解脱。这一年多你过的很苦吧。其实这一年多我的心也很苦很累。苦的是我只能远远的看着你受苦却帮不了你,累的1.年多的等待为了我所谓的爱情。爱情真的是个累人的东西,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选择他,可能只是感觉吧。不过现在很让我欣慰的是,我可能真的找到了属于我的守护天使。你肯定很想问我,为什么会是他。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虽然我知道你对我很好很关心。不过上天好像并没有安排你做我今生的守护天使。

听着这首《你要的只是幸福》我真的越来越能感觉到当初你对我的那份爱与无奈,我也很恨自己为什么不懂。也是少不更事吧。年少轻狂,不懂得爱的什么。直到自己真的爱了才知道,原来你那份守护就是爱,你默默的关心就是爱,甚至对我的挥之则来也是爱。《偏爱你》是你对我最真挚的表白,可惜我却不懂为什么偏爱我。对你我真的有太多太多的对不起,心里太多的愧疚不能用言语表达。只有默默的帮助你,关心你。也许这才是对你最好的弥补吧!我真的没什么好的,这点是我自己都骗不了自己的,虽然我总喜欢装做对什么都不在乎,可是那种不愿让人看不起的好胜感在心底油然升起~而这些却只有你能懂我。对你的思念我只能藏在心底,对你我们只能是“兄弟”情!

你把记忆都删除,我全心全意付出。为了爱情不在乎,你未来的去路。

失去我你不会哭,因为你从不满足。我仍然站在被你伤害的原处,不清楚你要有什么贪图。

你要的只是幸福,我交出了全部。明明抓不住还那么辛苦

我也只好装作满不在乎,装做一切都已经结束

你要的只是幸福,却踏出了错步,走到不远处就已经领悟

哪个人是你的赌注,哪一条路是属于你的幸福

你说我要的只是幸福,可我要的幸福你给不起!

看看吧

这也许就是我的生活,开始的比喻。

暑假返校哪天,我破天荒的穿起了*,做个好学生,因为我知道那天的女生会让男生知道什么叫*。

这是我说的,我说话一向是很精确,除非是我没有把握的事情,走在路上的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了阳光的惨烈,照的我昏眩昏眩,竟然有了一种倒地的**。后来我看见学校门口的旁边聚集了一帮男生,有我认识的或者是不认识的,百赖无聊得靠着墙,抽着烟。这种事情应该是很常见的。

再后来的记忆就是小U用龇牙咧嘴的表情对我凶说,你小丫怎么又不做作业,到哪里去鬼混了?我有点无言顿时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假期的日子过的是很快,倏忽一下子,一日的时光过去,我想抓,也是无能为力。

只能苦笑,我说你不会不了解我吧。我能干点什么事。

我可不知道,对了,看兄弟告诉你,我妈说叫我走了,去浙江念书。他说。

哦。

干,我说我要走啦,就这么敷衍啊。

哦哦,那要不要我帮你开个追悼会?

说实话,要保重。他说,有种*的味道。

哎,不会吧,你怎么开始像个女生样了,我都没怎样,别这么别扭。

然后,周围的人都笑了,我也笑了,惟有小U没笑恍惚间我听见,他说,我舍不得你们。

我,舍不得,你们。

像是有种生离死别的味道,我的新开始被人硬生生地往外扯,说实话我不惜换这种感觉,这么容易被别人的言行举止改变自己的正常思维。我不喜欢这样。但是不喜欢的事情并不代表不会出现。看着落寞一边的小U,我差点压抑不了鼻子开始酸酸的滋味。

最后,我们各自回家时候,小U告诉我们他7月31号走,还凶巴巴地警告我们如果有良心的统统要去送他,没去的人他会记恨一辈子。

我暗暗记下了这个日子7月31号,一个月的终结。

回到家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自己好累,有种面临死亡的味道。

我又想起安妮宝贝的《蔷薇岛屿》中的一句话,她说,当一个人快死亡的时候,他会经历潮状呼吸,那是生命停止前的最后一段呼吸。汹涌极了,就像大海的声音。

我不禁打了个寒战,真是个可怕的联想。

平静下来了,我想起了小U,想起了和他忘记性别的友谊。

想着想着,记忆却变的越来的模糊,苍白色的一快突兀的显现。原来拼命想要记起的东西。遗忘的,也就越快。

最后的最后,也就是小U走的那一天,7月31号。我睡了整整一天,睡到头晕目眩,然后起来找百开水喝。

哪天开手机看,是十几个未接,还有一条小U的短信。

短信说:

我会记恨你一辈子。

我就呆呆地看者这个短信,然后开始笑,一直笑一直笑,笑到眼泪哗啦哗啦流了下来,笑到我听到声嘶力竭的哭声从我嘴里发出来。

朋友,我失去了一个,我可以说什么。

不知道,我不是可以很会说话的人,我想也就让让他记得我一辈子吧,记得我这个,好朋友。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是从什么时候结束。

小U走的日子略显无聊,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叫一堆朋友出去唱K或者是去旅行。而是一个人安静地呆在了家里。

把手机电池拔掉,电话线也拔掉了。过着人间蒸发的日子。

我喜欢捧着一本韩寒或是村上春树的文集靠在狭小的阳台上一字一句的叨念,阳光从另一端射入,照射在对面的墙上有个奇怪的影子。

偶尔也趴在电脑上,不厌其烦地将以前写的手稿文章打到A盘里去。或者去看看有没有新连载的动漫,在坛子里灌灌水。

也许这就是生活,喝白开水的日子。

于是我就那么过着平淡的,安静的,麻木的日子。

今天看到BENJAMIN书里面的一句话。

你说:我的人生就是为了一个漂亮的死法。我羞愧而颤抖。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忍不住了发抖。

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自由?爱?权利?

我无从回答,因为我也不知道我这种毫无目的人生是不是个错误。

有人说,我这人,是没有感情的总是喜欢拒绝别人。

我莞尔,那只是因为我不喜欢他们而已,而且过这几年,我不谈恋爱了。

然后朋友就笑嘻嘻地看者我,伊漫哎,你不喜欢男生,该不会是喜欢女生吧?

好啊,你愿不愿意?

去你的。

接着是嬉笑一团。

看着大家明朗的笑容,我感觉到了青春的味道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了,谈后我就开始认真思考关于我的青春是什么的问题来了。

不知道谁说女人是口是心非的,我觉得这真的是至理名言,因为我就是这样的。

我是有喜欢的人,他长的很帅,篮球打的很好。

这仿佛是满足了无聊的言情小说的难主角的条件,然后呢,那个女主角长的很漂亮,学习又好,他们两个人在一个浪漫的黄昏邂逅,一见钟情。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好象是很完美的结局,但是我是不相信的,从来都不相信,这种无聊的爱情戏。

但是饶雪漫说,爱情戏很无聊,但是无聊它也是爱情。

确实如此,爱情戏虽是爱情但是显示生活中却不会有,即使有,也不会出现在我身上。

就是这样的,现实是现实,是残酷的,我长不是美妙绝伦,学习也挤不到前10名。

在他的故事里,我不是女主角,也不是配角,甚至连一个跑龙套的角色都不是,也许我只是个观众而已,在一旁静静欣赏,默默崇拜的观众,尽管这样,无怨无悔。

当我把喜欢他的事情告诉我最好的朋友时,她呆掉了很久然后对我说:

他有女朋友的哎?

我知道。

他是我们学校风云人物哎?

我知道。

他好象和你不熟哎?

我知道。

我开始有些厌烦了。对于朋友的问题只会让我觉得我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而已。别开了头,望着窗外的天空是一片干净的蓝色。

后来的后来,我与他也没有任何交集。

在这个繁华的年代,我们疾走,我们生活,我们悲喜,知识我们没有在一起过。

真实的就是这样的平淡。

我不知道,我会记住他几时忘记他几时。

也许,是在

某年某月的某个夏末初秋。

我只是想说,有些故事不会有开始,用个郭敬明的结局,如果还有什么没说完的那就算了吧,有些真实的事情并不精彩,没有奢侈的华丽句子和完美的结局。但是这就是现实,平平淡淡的生活。

有的时候我会认真的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问自己到底哪个才是自己。

小U说,伊漫是个热情的女生。

森森说,伊漫是个安静的女生。

KK说,伊漫是个叛逆的女生。

我说,我是个一根筋傻兮兮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疯子。

说完这些话,热热的眼泪就顿时流了下来,活了十几年的时光,是不是都是白活的。

我该爱的,该珍惜的,不管不顾。

而那些时光们从我身边轰轰烈烈地向前跑去,剩下的是我茫然的向四周张望。

然后我就想是时光的流逝中改变了自己。

学会了把不在乎和坚强掩盖住了软弱。

那时,就天真的认为,我不会受伤害了。

生活,生活,拆开来,就是先生后活。

从补课老师家出来时已是中午时分,阳光惨烈地开始照射。气温高的我似乎可以听得见万物在*的样子。

老师家的后面是条小道,沿着小道一直走就是很宽阔的田野,从我的角度依稀是可以看见,有很高的草在风里面晃动。

背着很沉重的书包,我忽然觉得有一种*,身体本能地往那里走过去,再走去。

最后还是理智战胜了邪恶的思想,我开始往返回家。

看着路的人或是物从我身边穿过的时候,也可以说我从他们身边流逝的时候,忽然之间想起了郭敬明的散文,那种带有微微疼痛的味道,有句话说:我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其实我也很早就知道,是悲喜抑或是无常在我的生活中早就消失掉了,它们走的时候没有声音,所以我连想和他们说再见的机会都没有了。在这个靠着手里文凭讨生活的年代,我们这些杵在青春期的学生,又该因为自己的命运讨伐些什么。自由?还是爱?

我是真的不知道了,像恍惚间迷路的小孩子。那么著者的去寻找着那些不存在的出口。告诉自己,希望在前方。仿佛是凌晨的从东方迷梦的阳光。

有的时候人说无知是种幸福,我是相信的,真的是很相信,于是我就在这么虚伪的幸福中苟活下来,苟且地存活,或许在哪个时候虚伪她终于会挣脱了现实的防线,在那个时候,我是否就会将真实**裸地看遍。恐惧得发现我真的再也找不到可以幸福的理由。

徒留伤感。

然后呢,

无能为力。

颓废的什么样子了?心痛的什么样子了?

等到了很久以后了,我就会将这段时光一点点地遗忘掉了。忘掉了这段我当时我我能为力的软弱样子,那是一个多么古老的故事啊。

是要等,等到了什么什么的时候。

人有的时候其实真的很会逃避。

那么我就选择了逃避地等待吧,等到了时间被记忆磨平的时候。我就可以有勇气再次选择在虚伪中继续幸福的生活。

只是。

疾走的生命,蹉跎的时光,消失的青春,流逝的年华。

流年啊,或许在另外一个的时空里,我可以看到了你,儿时的幸福时光。

后来

后来,我好象特别喜欢这个次。

后来是一个期待,期待着以后的日子,后来是一个终结,终结着一个故事的结束。

我想说什么后来呢,实话说,后来,我开始写作业到很晚,开始思考人生的价值,开始准备毕业。

这些是很久以前写的东西,现在拿出来,整理下,发出来。

还有,这是我的故事,是真的。

找个继续相爱的理由

*这是一个似乎有点老套的悲情故事开头,她爱上一个“花”花心帅哥,爱得义无反顾。

*恋爱几个月后,他牵了别人的手。她悲痛欲绝,谁知事情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机。

*他从旁人那里得知她为他吃了许多苦,有意回头,尝试对她体贴。她受宠若惊的同时却越来越累……

“努力对着镜子露出一丝快乐的笑容,我轻轻关上门,去见那个我想与他一辈子厮守的爱人。我分秒必争地想见他,看到他就什么都忘了,甚至忘记自己是一个随时会离开的‘病人’……”读了这个叫“糖糖”的女孩发过来的旧日记,我既感动于她对爱人的深情,又疑惑于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哀怨甚至说是绝望。

于是,月光如水的晚上,我和糖糖对坐在高楼的茶室,听她静静追述与小卿的这段跌宕起伏的苦恋。

躲不了“花心帅哥”的魅力

我21岁生日那天,好友薇薇(化名)怕自己的新男友在圈子里“落单”,一定要我把她男友的同事小卿也请到party现场。没办法,我是寿星,要让每位客人开心,就拨通小卿的手机,请他务必赏光。大家围坐着吃火锅时,我听到屋外传来摩托车的轰鸣声,就知道是小卿下班后赶来了,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我第一次见到小卿时很看不惯他那副说话轻浮的样子,他的长相和身材的确可圈可点,但凭什么就觉得天下的女孩子都得围着他转呢。更可笑的是,我们第二次见面时,他就自说自话地说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哼,这么自我感觉良好,难怪他在公司里素有“花心帅哥”的绰号。

我礼貌地请小卿入席,那是我第三次见到他。令我大跌眼镜的是,小卿那晚就像是换了一个人,很沉默、很低调,像个小猫一样窝在沙发里,不怎么讲话,只有在K歌时才连续唱了好几首张学友的情歌。生日party到凌晨三点才结束,朋友们陆续地告辞。小卿走得很晚,我把他送到楼下。望着他绝尘而去的背影,我心里竟有些莫名的茫然。

躺在床上睡不着,我索性认真回想自己20年的人生路。从小寄养在长辈家,与父母天各一方,我早早就学会了“包装”自己,表面上笑嘻嘻天真烂漫,内心却很孤独。长大后也接到过异性的情书,也曾过家家似地试着与男孩子交往,可对于如何去爱一个人、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我依然一窍不通。因此生日party结束后,我只知道自己对小卿的印象大大好转,但弄不懂自己对他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我很渴望了解小卿真实的内心世界。

很快就到了2002年的12月31日,我主动约小卿逛街。我们从人民广场走到太平洋百货,一路上谈得很开心。我还特意给他买了条羊毛围巾,让他闭上眼,一圈圈地绕在他的脖子上。备感意外的他抱住了我,然后突然问我:“咱俩这样子算什么关系啊?”我愣了,不知该如何回答,就搪塞了两句:“开心就好,何必想太多?”

糖糖的长睫毛垂下来,盖住湿润的双眼:“就这样糊里糊涂地,我开始和小卿交往。可能我始终介意他那个绰号,只想找个人来保护我,来宠我,并没真正当他是我的男朋友。有一天手机没电了,小卿找不到我,急得去喝闷酒,手被瓶子划破了,流了许多血。我这才觉得自己不应该对小卿有成见,应该跟他好好谈下去。”

接下来的两三个月,我和小卿的感情进展得很不错。他买来对戒,我们分别戴在左手的中指上。我们成双成对地出现在朋友的聚会上,每天开摩托车兜风,说许多很傻的情话,还一起去外地旅游。我爱得义无反顾,一点都不后悔地把自己给了他,觉得他就是我一辈子要等的另一半。

险险闯过“鬼门关。”

然而小卿和我的爱情故事还是陷入了老套。时间一长,我变得越来越在乎这份感情,而小卿则相反。他重新回到原来的生活轨迹,呼朋唤友、吃吃喝喝,与我的联系越来越少。2003年4月初原本约好去森林公园玩,我却整天都没拨通他的手机。我担心是自己的手机信号有问题,就跑到街头去打磁卡电话。谁知一下子就拨通了,接电话的居然是个年轻女孩。我心里很乱,不知该说什么,就挂了电话,冒着小雨,失魂落魄地在小卿的住处附近走来走去。无意中碰到小卿的好友,我借他的手机联系小卿,这一次接电话的是他本人。听到他那熟悉的声音,我有点傻掉了,问他为什么故意不接我的电话,还问他爱不爱我。小卿低声说:“不知道。”就挂了机。我一下子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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