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小虫可可依之白领丽人
这是一间很破旧的网吧,午后没什么生意。服务生在柜台那边打着哈欠。耳机听不到清晰的调子。落后的城市中心。街心,乌烟瘴气,尽管人来人往。BillieHoliday的嗓音确实有足够的沧桑。
若她是一份甜品,那咖啡只能是村上,而不是安妮。而可可依亦然,某些场合。寂静的夜。她在梦中向我抬起头。摸着夜的耳朵向我走来,是白天的恍惚,午夜的失眠。好花容易坠水,脆弱的不仅仅是隔纱窥人的无奈,更是柔弱的叹息。
成戈。你在哪儿。过来,陪我喝一杯咖啡。
为什么不是干的烈酒。我想。
有人在追我呢。可可依呷了一口咖啡。从容道。
喔。是吗。
呵。可可依脸上面无表情,一如既往地落寞。是我的上司。稳重,有厚实的触觉。
我时常活在失去可可依的恐惧中,时常迫不及待地为她写一篇思念的文章。躲在安静的角落。夜间,找一个地方独自喝酒。常常没有办法一个独处,热闹的场面太多,并不突如其来,而在意料之中。朋友打电话来,央他一同喝酒。往往天色微明,东方既白的感觉,让我觉得空虚。睡眠,在我这里并不是不可或缺。
可可依,你似乎不关心我昨晚在哪儿过的夜。我问道。
你不一样?!况且——我向来觉得你无所不能,不至于露宿街头。
跟一个女人睡觉去了。可信的?!
这向来是你的爱好。
原来,我从来没在你那里得到信任。
懒懒的午后。没有骄阳似火。安静的吧台。
他说这是他常来的酒吧。深圳郊区的老式酒吧。还没到营业的时间,服务生来回忙碌,清理垃圾,收拾什物。一个平头的男子。干练。略有品味。我们私下喝酒,我应他的邀请。在哪里得知我的联系方式,我不清楚,自小,我就轻易相信人。喜欢陌生人。哪怕被拳脚相向。这,我试过。
是个稳重的上司。年轻有为的主管,后来得知他大我五岁,工作早我三年。在这个世界上,只要自己不自卑,便没有人能把你的头压下去,双膝跪地。正式的西服,腰间挂一串钥匙。口袋插一支美工笔,看起来有点蹩脚。只是领带上的胸针,加了不少分。
可可依,去吧。我想。
我是个对爱情极度悲观的人,原有的一点憧憬,在此刻,也竟至于磨灭得干干净净了。
她喜欢你。他说。
我知道。我点了根“三五”,把烟递给他。我也喜欢她。我说道。
嗯。他支吾一声,把烟推回来。是个生**面检点的人。不随意接受陌生人的好处。只是低头喝杯子里加冰的JACKDANIEL。
你想问什么。我说。不习惯与陌生人拐弯抹角。
你觉得你们有将来吗。他说,似乎在为自己留后路。她等不了那么久。
她的未来她心里有数,我的未来与你无关。
我没有让你说什么,只是问问。是她让我问的——
哈?可可依这种性格还没生出来吧。我打断了他的话。
你一直在用某种否定和回避的方式来保护自己。你从不肯卸面具,不断地说谎。他有点歇斯底里。
喝酒吧。她并不是谁的。她只能是她自己。我笑着说,心里滴着血。
当我不得不拿起笔来涂鸦时,我就知道,我必需把自己的内心完全地表露出来。记得尼采的一句话,用血和泪铸就的书全是好书。当我把酒精不顾后果的往身体里面灌的时候,亦是毫无保留。
酒吧门洞里四方形的小烛台闪着昏暗的光,是在招徕顾客。房门的门缝,*的**在珠光宝气中闪着微光。
醉酒的人,狂喊乱唱,情侣在大声争吵。邂逅,总要露出会意的笑容,呆滞的目光顿时神采奕奕,充满了生气,这里一切东西应有尽有,男人女人,缘分猎物,饮酒作乐,冒险奇遇,肮脏的,干净的。醉生梦死,是情的神伤。
有一个人,坐在吧台角落,掩面低声哭泣,肩膀因为哭泣不停地*。比莉的专辑播完,静静地起身,付了帐,消失在门外。
原来,已经*了。
你跟她睡过?我问。酒意迷蒙。
她这样跟你说?呵——你们这样——何苦呢。
他举起酒杯,跟我碰杯。额头有汗渍。
可可依身高172公分。喜欢穿高跟鞋。她现在没有必要依附一个男人,要他养她。她独立,精明,能让自己活得很好。我打量一下眼前的她的上司,五短身材。他的愁不是来得没有道理的。想不到,爱的世界里,原来这么拥挤。他确实是希望渺茫。
我们知道,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以半推半就的形式发生居多——她在说“不”的同时,却解开了自己的红*;女人在这种时候,她的天性中的聪明和狡黠的成分,总让人叹为观止。可可依的精明在我看来已然有点甚嚣尘上,她绝不会自己脱,而是让你明知道脱不到,却依旧沉迷于此。这个小虫子,已经让我半身不遂了。
我第一次觉得工作是这样美好的一件事情,不只能让你活得有底气、买最强效的护肤品留住青春、买名牌衣服撑住场面、交纳房屋贷款,最重要是从中能获得被人认同的价值,以及实现你存在的价值!
一个女伴说。朴素无华的她已经不见踪影了。曾经的同事,准备订婚了。中人之姿,更易获得幸福。
我要得真的不多。只要他年龄比我大,哪怕大一天;身材比我高,哪怕之高一厘米;能力比我强,哪怕只赚多一块钱。成戈,你觉得我要的多吗。
女伴在深圳的一间外企做管理人员,纯粹的白领。对我说。把我当经验丰富的职场人士。我无言以对。一想到可可依将来的路,心酸不已,暗自神伤。
杜拉斯说,孤独也意味着:或是死亡,或是书籍。但它首先意味着酒精。意味着威士忌。
至今为止,我从来不曾,的确是从来不曾写小说的时候有头有尾。我的恋爱,怕也是如此罢了。
可可依在遥远的地方,这一路山水,高歌猛进,嘻哈入场,黯然退出。又经得多少来回的折腾呢。白领丽人,又在何处。
若她是一份甜品,那咖啡只能是村上,而不是安妮。而可可依亦然,某些场合。寂静的夜。她在梦中向我抬起头。摸着夜的耳朵向我走来,是白天的恍惚,午夜的失眠。好花容易坠水,脆弱的不仅仅是隔纱窥人的无奈,更是柔弱的叹息。
成戈。你在哪儿。过来,陪我喝一杯咖啡。
为什么不是干的烈酒。我想。
有人在追我呢。可可依呷了一口咖啡。从容道。
喔。是吗。
呵。可可依脸上面无表情,一如既往地落寞。是我的上司。稳重,有厚实的触觉。
我时常活在失去可可依的恐惧中,时常迫不及待地为她写一篇思念的文章。躲在安静的角落。夜间,找一个地方独自喝酒。常常没有办法一个独处,热闹的场面太多,并不突如其来,而在意料之中。朋友打电话来,央他一同喝酒。往往天色微明,东方既白的感觉,让我觉得空虚。睡眠,在我这里并不是不可或缺。
可可依,你似乎不关心我昨晚在哪儿过的夜。我问道。
你不一样?!况且——我向来觉得你无所不能,不至于露宿街头。
跟一个女人睡觉去了。可信的?!
这向来是你的爱好。
原来,我从来没在你那里得到信任。
懒懒的午后。没有骄阳似火。安静的吧台。
他说这是他常来的酒吧。深圳郊区的老式酒吧。还没到营业的时间,服务生来回忙碌,清理垃圾,收拾什物。一个平头的男子。干练。略有品味。我们私下喝酒,我应他的邀请。在哪里得知我的联系方式,我不清楚,自小,我就轻易相信人。喜欢陌生人。哪怕被拳脚相向。这,我试过。
是个稳重的上司。年轻有为的主管,后来得知他大我五岁,工作早我三年。在这个世界上,只要自己不自卑,便没有人能把你的头压下去,双膝跪地。正式的西服,腰间挂一串钥匙。口袋插一支美工笔,看起来有点蹩脚。只是领带上的胸针,加了不少分。
可可依,去吧。我想。
我是个对爱情极度悲观的人,原有的一点憧憬,在此刻,也竟至于磨灭得干干净净了。
她喜欢你。他说。
我知道。我点了根“三五”,把烟递给他。我也喜欢她。我说道。
嗯。他支吾一声,把烟推回来。是个生**面检点的人。不随意接受陌生人的好处。只是低头喝杯子里加冰的JACKDANIEL。
你想问什么。我说。不习惯与陌生人拐弯抹角。
你觉得你们有将来吗。他说,似乎在为自己留后路。她等不了那么久。
她的未来她心里有数,我的未来与你无关。
我没有让你说什么,只是问问。是她让我问的——
哈?可可依这种性格还没生出来吧。我打断了他的话。
你一直在用某种否定和回避的方式来保护自己。你从不肯卸面具,不断地说谎。他有点歇斯底里。
喝酒吧。她并不是谁的。她只能是她自己。我笑着说,心里滴着血。
当我不得不拿起笔来涂鸦时,我就知道,我必需把自己的内心完全地表露出来。记得尼采的一句话,用血和泪铸就的书全是好书。当我把酒精不顾后果的往身体里面灌的时候,亦是毫无保留。
酒吧门洞里四方形的小烛台闪着昏暗的光,是在招徕顾客。房门的门缝,*的**在珠光宝气中闪着微光。
醉酒的人,狂喊乱唱,情侣在大声争吵。邂逅,总要露出会意的笑容,呆滞的目光顿时神采奕奕,充满了生气,这里一切东西应有尽有,男人女人,缘分猎物,饮酒作乐,冒险奇遇,肮脏的,干净的。醉生梦死,是情的神伤。
有一个人,坐在吧台角落,掩面低声哭泣,肩膀因为哭泣不停地*。比莉的专辑播完,静静地起身,付了帐,消失在门外。
原来,已经*了。
你跟她睡过?我问。酒意迷蒙。
她这样跟你说?呵——你们这样——何苦呢。
他举起酒杯,跟我碰杯。额头有汗渍。
可可依身高172公分。喜欢穿高跟鞋。她现在没有必要依附一个男人,要他养她。她独立,精明,能让自己活得很好。我打量一下眼前的她的上司,五短身材。他的愁不是来得没有道理的。想不到,爱的世界里,原来这么拥挤。他确实是希望渺茫。
我们知道,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以半推半就的形式发生居多——她在说“不”的同时,却解开了自己的红*;女人在这种时候,她的天性中的聪明和狡黠的成分,总让人叹为观止。可可依的精明在我看来已然有点甚嚣尘上,她绝不会自己脱,而是让你明知道脱不到,却依旧沉迷于此。这个小虫子,已经让我半身不遂了。
我第一次觉得工作是这样美好的一件事情,不只能让你活得有底气、买最强效的护肤品留住青春、买名牌衣服撑住场面、交纳房屋贷款,最重要是从中能获得被人认同的价值,以及实现你存在的价值!
一个女伴说。朴素无华的她已经不见踪影了。曾经的同事,准备订婚了。中人之姿,更易获得幸福。
我要得真的不多。只要他年龄比我大,哪怕大一天;身材比我高,哪怕之高一厘米;能力比我强,哪怕只赚多一块钱。成戈,你觉得我要的多吗。
女伴在深圳的一间外企做管理人员,纯粹的白领。对我说。把我当经验丰富的职场人士。我无言以对。一想到可可依将来的路,心酸不已,暗自神伤。
杜拉斯说,孤独也意味着:或是死亡,或是书籍。但它首先意味着酒精。意味着威士忌。
至今为止,我从来不曾,的确是从来不曾写小说的时候有头有尾。我的恋爱,怕也是如此罢了。
可可依在遥远的地方,这一路山水,高歌猛进,嘻哈入场,黯然退出。又经得多少来回的折腾呢。白领丽人,又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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