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 番外之时光尽头遇见你
第472章番外之时光尽头遇见你
第472章番外之时光尽头遇见你
四年后。
夏天的A市,因为下过雨,空气有些湿润。
顾霆轩从公司开车出来,恰好经过一个幼儿园。
因为是红灯,所以,他的目光不由向着那里多看了一眼。
而就在这时,两个身影闯入视线。
只见西衍诺和洛天麟手拉手从里面出来,两人的手里,还各牵了一个粉妆玉琢的宝宝。
四个人不知道在说什么,大家的脸颊上都扬起了笑容。
顾霆轩见着他们有说有笑的模样,眼底有些恍惚,前面绿灯了都没有发现。直到,他后面的车不停地按喇叭,他这才意识到,连忙换挡起步。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打开车载蓝牙接听。
“霆轩,晚上聚会,一起吗?”
顾霆轩又下意识地看了西衍诺几人一眼,想了想道:“不了。”
“好久不见你出来了,怎么了,最近忙着谈恋爱?”
“没有。”顾霆轩道:“我明天打算出去旅游一趟。”
“好吧,回来时候喊上哥几个一起聚聚啊!”
“好。”顾霆轩说完,有些颓然地挂了电话。
开到了家,他停了车,就打开了订票软件,定了一张去N城的机票。
自从两年前他从一个杂志上看到那个与世隔绝的城市之后,每次觉得心情不好,都会去那里住上几天。
那些天,他远离尘嚣,每天只看着那个青石路、砖瓦房,就感觉到生活平静了很多。
所以,当晚,顾霆轩又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装好了行李,只等第二天的出行。
从N城到那个无名小镇,需要坐三个多小时的大巴。
他到了小镇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在一家民宿住下,他习惯性地在过去那家常去的面馆里吃了一碗酸辣面,然后,只拿了手机和一点儿零花钱,就走在了宁静的石子路上。
这时,有几个穿着民族服装的人在路边叫卖。顾霆轩觉得有些口渴,于是,过去买他们刚采摘的水果。
中年男人道:“小伙是外地人吧?我们这里的红浆果酸甜解暑,外面都买不到的!”
顾霆轩点头:“嗯,我买两斤。”
付了钱,他又想起来什么一般问道:“对了,你们平时都在哪里采摘的?”
“就在过了那条河,后面的山里。”男人道:“红浆果的树很高,年轻人,你不会爬树还是别去了。而且山里有蛇,听说还有狼,虽然我们没见过狼,不过,你还是小心些。”
“嗯,我知道了。”顾霆轩点了点头。
他在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一边走,一边看到比较好的风景,就会拿出手机拍下来。
小镇子本来就不大,走了不到半小时,他就已经到了路的尽头,看到了那条小河。
而跨过河,可以看到对面的山林,此刻因为是夏天,所以郁郁葱葱。
顾霆轩看向河上的小木桥走过去,又拍了几张照片。
现在,距离傍晚还有些时间,他想了想,便走过了小桥,来到了山坡下。
袋子里的红浆果已经被他吃完,似乎,这样的味道真的令人很馋。再加上他没什么事情,为了打发时间,便向着山上走去。
住A市的人,因为A市是平原地带,所以,市里没什么山,就对山有种莫名的向往。
而且,山里空气清新,一路上风景甚好,顾霆轩走着走着,还真的喜欢上了爬山这种运动。
耳畔,有小鸟的叫声,脚下,还有虫鸣的细碎声音,贴近自然,让人紧绷的心,不自觉地放松。
他根本不觉得累,反而越爬越轻松。
顾霆轩翻过了第一个山坡,老远,就看到了前方的一片红浆果林。
他的眼睛亮了几分,只觉得,走过去自己摘下的红浆果,肯定比买来的要好吃。
他步履轻快地来到果树下,往上看去。
的确,距离他最近的红浆果大概都有三米五高,他跳起来也够不着。
一时间,顾霆轩突然起了玩心。
他将T恤扎进,然后,抱住树干,开始爬树。
小时候,他比较调皮,爬树翻墙这些事,不是没有做过。
虽然现在爬起来有些吃力,不过,好歹还真爬了上去,摘下了第一颗红浆果。
果然,味道清爽多汁,比买的好吃不少。
他吃够了,感觉自己好容易才爬上的树,于是,就坐在树杈上休息。
他打开了手机的音乐,放起歌,觉得整个人都惬意了。
原本过去那些困扰他的事情,还有很多无法纾解的烦闷,都在这一刻,消散得无影无踪。
而且,他靠在枝头,原本只是闭目养神,后来,竟然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色都已经开始暗了下来,顾霆轩无奈地笑了笑,他竟然和小孩一样,在树上就睡着了!
幸亏,没有失去平衡掉下去!
不过,这里真的令他格外放松,因为,他过去常常失眠,今天竟然睡得这么香甜!
他小心翼翼地从树上滑下,分辨了一下方位,便向着小镇的方向走去。
在树上的时候还好,视野开阔,可是下来之后,顾霆轩才发现,光线还真的挺暗了。
他怕手机没电,于是,关了音乐,只是偶尔拿了手机当做电筒照明。
他穿过个山谷,然后,又爬到了山坡上,只要再下去,就能到达那条小河了。
而就在这时,顾霆轩听到耳边有不同于风吹草动的声音。
他一下子警觉起来,当看到侧面有一只绿幽幽的眼睛时,浑身汗毛一下子就竖起来了。
他目光一扫,发现自己脚下根本没有树杈之类可以当做武器的东西,而且,山坡顶上根本没有比较高的大树可以爬上去,一下子,顾霆轩的心仿佛提到了嗓子眼。
过去他看过报道,都说狼一般不会轻易攻击人,也不会去有人的地方,而这里出现,估计是饿了或者恰好经过。
似乎,他目前能做的,就只有和它僵持。
狼似乎自己也有考量,于是,就站在距离顾霆轩不过十米的地方,一直盯着他。
时间慢慢过去,顾霆轩和狼都没有动。可是,看到周围不断沉下的夜色,顾霆轩真的是怕了。
他的心一横,想起动物一般都怕火怕强光,虽然没有火,但是,他手机的电筒开到最强,或许,能将它吓退。
只要它跑了,他赶快找个比较高的树爬上去,然后给民宿那边打电话等着救援就行。
想到这里,顾霆轩快速拿出手机,打开电筒,向着那匹狼的眼睛就直直照了过去。
狼被强光照得一惊,几乎是瞬间的反应,掉头就跑,很快,就消失在了视线里。
顾霆轩的心稍稍放松,他也不敢怠慢,快速地往另一个方向跑。
穿过树林,他看到前方山坡上似乎有灯光,应该是住在山里的村民。
他心头一缓,加快了脚步。
总算是来到了距离小屋不远的地方,顾霆轩正要跑过去,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风声!
他警觉地往侧面一闪,千钧之际,错过了狼致命的攻击,可是,手臂还是被划伤了口子。
狼一击不成,灵活地转身,再次向着顾霆轩攻击过来。
他只有一个刚才路上捡来的树枝,格挡间,树枝被狼的力量折断,只剩下半截在他的手里。
他的心提到了嗓眼,冲着小屋里大喊救命。
人的速度哪里有狼快?就在顾霆轩被狼的尾巴扫中,他正要跳开的时候,狼突然在空中完成了一个灵活的折身,对着他的胸口便扑了过来!
这一瞬间,他后背着地,几乎避无可避,月光里,甚至能够看到狼森森的牙齿,已经距离他的脖颈不到五公分的距离!
他的身子被狼按住,他锋利的爪子已然抓破了他胸口的皮肤。
或许,他今天真的栽在这里了,顾霆轩心头一凉,几乎认命地闭上了眼睛。
而就在这时,原本已经要冲他咬下来的狼猛地一声哀嚎,然后,向着它的身后就扑了过去。
顾霆轩根本没有看清,只觉得有个人影被狼那么一扑,没有站稳,倒在地上,就直直向着山坡下快速滚落。
他心头一惊,来不及去抓住那个救了他的人,狼已然再次攻向了他。
而此刻,那人落在的菜刀赫然就在他的手边。
顾霆轩一把抓住菜刀,对着狼的脖颈就猛地砍了下去。
顿时,鲜血喷薄,而与此同时,狼刚才的攻击势头并没有减弱,爪子落在顾霆轩的胸口,整个身体也都撞在了他的身上。
只觉得胸口一阵闷痛,顾霆轩用尽力气推开身上压着的狼,挣扎着站起。
可是,走了两步,他又体力不支,倒在了地上。
不知过了多久,只觉得脸上有凉凉的感觉,顾霆轩睁开了眼睛,便看到了一个长得很乖巧的小女孩。
小女孩看起来约莫四岁半大小,手里还拿着一个大木勺,刚才脸上的凉水,应该就是她用木勺浇上来的。
他动了动身子,勉强支撑着起来,目光一扫,发现他还在距离那匹死狼不到十米的地方。
“叔叔,你醒啦!”女孩子抱住他的手臂,大眼睛里迅速弥漫出了一层水雾:“叔叔,妈妈不见了!”
第472章番外之时光尽头遇见你
四年后。
夏天的A市,因为下过雨,空气有些湿润。
顾霆轩从公司开车出来,恰好经过一个幼儿园。
因为是红灯,所以,他的目光不由向着那里多看了一眼。
而就在这时,两个身影闯入视线。
只见西衍诺和洛天麟手拉手从里面出来,两人的手里,还各牵了一个粉妆玉琢的宝宝。
四个人不知道在说什么,大家的脸颊上都扬起了笑容。
顾霆轩见着他们有说有笑的模样,眼底有些恍惚,前面绿灯了都没有发现。直到,他后面的车不停地按喇叭,他这才意识到,连忙换挡起步。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打开车载蓝牙接听。
“霆轩,晚上聚会,一起吗?”
顾霆轩又下意识地看了西衍诺几人一眼,想了想道:“不了。”
“好久不见你出来了,怎么了,最近忙着谈恋爱?”
“没有。”顾霆轩道:“我明天打算出去旅游一趟。”
“好吧,回来时候喊上哥几个一起聚聚啊!”
“好。”顾霆轩说完,有些颓然地挂了电话。
开到了家,他停了车,就打开了订票软件,定了一张去N城的机票。
自从两年前他从一个杂志上看到那个与世隔绝的城市之后,每次觉得心情不好,都会去那里住上几天。
那些天,他远离尘嚣,每天只看着那个青石路、砖瓦房,就感觉到生活平静了很多。
所以,当晚,顾霆轩又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装好了行李,只等第二天的出行。
从N城到那个无名小镇,需要坐三个多小时的大巴。
他到了小镇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在一家民宿住下,他习惯性地在过去那家常去的面馆里吃了一碗酸辣面,然后,只拿了手机和一点儿零花钱,就走在了宁静的石子路上。
这时,有几个穿着民族服装的人在路边叫卖。顾霆轩觉得有些口渴,于是,过去买他们刚采摘的水果。
中年男人道:“小伙是外地人吧?我们这里的红浆果酸甜解暑,外面都买不到的!”
顾霆轩点头:“嗯,我买两斤。”
付了钱,他又想起来什么一般问道:“对了,你们平时都在哪里采摘的?”
“就在过了那条河,后面的山里。”男人道:“红浆果的树很高,年轻人,你不会爬树还是别去了。而且山里有蛇,听说还有狼,虽然我们没见过狼,不过,你还是小心些。”
“嗯,我知道了。”顾霆轩点了点头。
他在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一边走,一边看到比较好的风景,就会拿出手机拍下来。
小镇子本来就不大,走了不到半小时,他就已经到了路的尽头,看到了那条小河。
而跨过河,可以看到对面的山林,此刻因为是夏天,所以郁郁葱葱。
顾霆轩看向河上的小木桥走过去,又拍了几张照片。
现在,距离傍晚还有些时间,他想了想,便走过了小桥,来到了山坡下。
袋子里的红浆果已经被他吃完,似乎,这样的味道真的令人很馋。再加上他没什么事情,为了打发时间,便向着山上走去。
住A市的人,因为A市是平原地带,所以,市里没什么山,就对山有种莫名的向往。
而且,山里空气清新,一路上风景甚好,顾霆轩走着走着,还真的喜欢上了爬山这种运动。
耳畔,有小鸟的叫声,脚下,还有虫鸣的细碎声音,贴近自然,让人紧绷的心,不自觉地放松。
他根本不觉得累,反而越爬越轻松。
顾霆轩翻过了第一个山坡,老远,就看到了前方的一片红浆果林。
他的眼睛亮了几分,只觉得,走过去自己摘下的红浆果,肯定比买来的要好吃。
他步履轻快地来到果树下,往上看去。
的确,距离他最近的红浆果大概都有三米五高,他跳起来也够不着。
一时间,顾霆轩突然起了玩心。
他将T恤扎进,然后,抱住树干,开始爬树。
小时候,他比较调皮,爬树翻墙这些事,不是没有做过。
虽然现在爬起来有些吃力,不过,好歹还真爬了上去,摘下了第一颗红浆果。
果然,味道清爽多汁,比买的好吃不少。
他吃够了,感觉自己好容易才爬上的树,于是,就坐在树杈上休息。
他打开了手机的音乐,放起歌,觉得整个人都惬意了。
原本过去那些困扰他的事情,还有很多无法纾解的烦闷,都在这一刻,消散得无影无踪。
而且,他靠在枝头,原本只是闭目养神,后来,竟然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色都已经开始暗了下来,顾霆轩无奈地笑了笑,他竟然和小孩一样,在树上就睡着了!
幸亏,没有失去平衡掉下去!
不过,这里真的令他格外放松,因为,他过去常常失眠,今天竟然睡得这么香甜!
他小心翼翼地从树上滑下,分辨了一下方位,便向着小镇的方向走去。
在树上的时候还好,视野开阔,可是下来之后,顾霆轩才发现,光线还真的挺暗了。
他怕手机没电,于是,关了音乐,只是偶尔拿了手机当做电筒照明。
他穿过个山谷,然后,又爬到了山坡上,只要再下去,就能到达那条小河了。
而就在这时,顾霆轩听到耳边有不同于风吹草动的声音。
他一下子警觉起来,当看到侧面有一只绿幽幽的眼睛时,浑身汗毛一下子就竖起来了。
他目光一扫,发现自己脚下根本没有树杈之类可以当做武器的东西,而且,山坡顶上根本没有比较高的大树可以爬上去,一下子,顾霆轩的心仿佛提到了嗓子眼。
过去他看过报道,都说狼一般不会轻易攻击人,也不会去有人的地方,而这里出现,估计是饿了或者恰好经过。
似乎,他目前能做的,就只有和它僵持。
狼似乎自己也有考量,于是,就站在距离顾霆轩不过十米的地方,一直盯着他。
时间慢慢过去,顾霆轩和狼都没有动。可是,看到周围不断沉下的夜色,顾霆轩真的是怕了。
他的心一横,想起动物一般都怕火怕强光,虽然没有火,但是,他手机的电筒开到最强,或许,能将它吓退。
只要它跑了,他赶快找个比较高的树爬上去,然后给民宿那边打电话等着救援就行。
想到这里,顾霆轩快速拿出手机,打开电筒,向着那匹狼的眼睛就直直照了过去。
狼被强光照得一惊,几乎是瞬间的反应,掉头就跑,很快,就消失在了视线里。
顾霆轩的心稍稍放松,他也不敢怠慢,快速地往另一个方向跑。
穿过树林,他看到前方山坡上似乎有灯光,应该是住在山里的村民。
他心头一缓,加快了脚步。
总算是来到了距离小屋不远的地方,顾霆轩正要跑过去,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风声!
他警觉地往侧面一闪,千钧之际,错过了狼致命的攻击,可是,手臂还是被划伤了口子。
狼一击不成,灵活地转身,再次向着顾霆轩攻击过来。
他只有一个刚才路上捡来的树枝,格挡间,树枝被狼的力量折断,只剩下半截在他的手里。
他的心提到了嗓眼,冲着小屋里大喊救命。
人的速度哪里有狼快?就在顾霆轩被狼的尾巴扫中,他正要跳开的时候,狼突然在空中完成了一个灵活的折身,对着他的胸口便扑了过来!
这一瞬间,他后背着地,几乎避无可避,月光里,甚至能够看到狼森森的牙齿,已经距离他的脖颈不到五公分的距离!
他的身子被狼按住,他锋利的爪子已然抓破了他胸口的皮肤。
或许,他今天真的栽在这里了,顾霆轩心头一凉,几乎认命地闭上了眼睛。
而就在这时,原本已经要冲他咬下来的狼猛地一声哀嚎,然后,向着它的身后就扑了过去。
顾霆轩根本没有看清,只觉得有个人影被狼那么一扑,没有站稳,倒在地上,就直直向着山坡下快速滚落。
他心头一惊,来不及去抓住那个救了他的人,狼已然再次攻向了他。
而此刻,那人落在的菜刀赫然就在他的手边。
顾霆轩一把抓住菜刀,对着狼的脖颈就猛地砍了下去。
顿时,鲜血喷薄,而与此同时,狼刚才的攻击势头并没有减弱,爪子落在顾霆轩的胸口,整个身体也都撞在了他的身上。
只觉得胸口一阵闷痛,顾霆轩用尽力气推开身上压着的狼,挣扎着站起。
可是,走了两步,他又体力不支,倒在了地上。
不知过了多久,只觉得脸上有凉凉的感觉,顾霆轩睁开了眼睛,便看到了一个长得很乖巧的小女孩。
小女孩看起来约莫四岁半大小,手里还拿着一个大木勺,刚才脸上的凉水,应该就是她用木勺浇上来的。
他动了动身子,勉强支撑着起来,目光一扫,发现他还在距离那匹死狼不到十米的地方。
“叔叔,你醒啦!”女孩子抱住他的手臂,大眼睛里迅速弥漫出了一层水雾:“叔叔,妈妈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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