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致道
在虹口机场。.26dd.Cn吴飞刚刚将开的面包车停好。冲进了候机厅,手里拿着一束娇艳如火的玫瑰。四下寻找,但是没有找到。一架飞往成都的飞机已经在滑行。吴薇坐在机舱里。望着窗外,一股热潮泛上了双眸里。
上海到南京的泸宁高速公路上,三辆红色加长限量版劳斯莱斯,两辆宾利构成一个庞大的豪华车队。在五辆车中间的宾利车上,CD里正放在吴薇演唱的《洛神》。一个稳如泰山的老人正闭门养神,胡须已经有白了,穿着现如今少有人穿长袍。手上柱着一支拐杖。手指上带着一枚翡翠戒指,发着淡淡的绿光。虽然脸上有些皱纹。旁边坐着一个艳如娇阳的女人。
女人轻轻的搭了把手在老人肩上。从在前排的司机透过后视镜看到她的妩媚样子,都吞了吞口水。女人轻轻地说道:“三爷。窦四不肯帮忙,咱们在南京甚至整个江苏都无法立足啊。”
老人慢慢睁开了双眼,眼睛闪出一道光芒。“清玉,别慌,我自有办法让窦四出兵江苏,我黄致道跟老酒鬼斗了一辈子。从没有让他占到一点便宜。这次也不例外。”
一辆面包车快速的从后边快速的超过了豪华车队,坐在前面的司机脸上挂上了汗珠。因为码表上显示这辆宾利的速度是120码。这个速度对于三块钱一辆的长安面包车来说,已经是极限。坐在后排的黄致道说道:“这车应该是经过改装的吧!”叫清玉的女人并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四年漂泊,重归故土。当面包车刚刚驶进南京市区时,吴飞内心一阵激动。来到了阔别四年,早已特是人非的吴家。
进入吴家,一头便钻进了吴至伟的书房。五年前就能够考进中科大的吴飞来说,现在的高考并不算太难。一个星期的复习时间里,没有走出过房门,只是每天外卖会准时送到。
高考成绩公布下来,吴飞的成绩只能用恐怖来形容,语文一百四十三,数学一百三十八,英语一百三十九,理综两百八十六,总分七百零六分成为了南京理科状元,江苏省理科第二名。顺利的进入浙江大学。
高考完毕。终于可以放松一下崩驰的神经。走在二板桥,走在这条熟悉的路面上。脚步不由自主的往着原来的圈子走去,
房子已经破败不堪,所有的房子墙边都写了一个大大的“迁”字,孙大叔两口子还在卖米粉,摊子上没有一个顾客,孙大叔的两鬓已开始发白。本来才四十多岁的孙大叔看上去就像六十来岁的老头子。眼睛的皱纹已经隆起,
孙大叔没有认出吴飞,倒是一起长大的孙大娃一眼就认了出来,“小飞,他娘的,这十几年你过得怎么样?”
孙大叔一听是小飞,热情的招待着吴飞往家里坐,吴飞走进孙大叔家里,十多年的时光,并没有多少变化,只是多了一台十四吋的熊猫电视机。
一听说吴飞回来,圈子里原来的朋友都来了,个个都长大了,孙大叔悄悄的递给儿子两百块钱,孙大娃去买点东西,而且一再挽留吴飞吃晚饭。
当初众人对吴飞离开圈子觉得小飞是傻。但是听说他被一家家境殷实的家庭收养。各个都露出了羡慕的目光。
酒菜打好,酒比平常圈子里搞的小聚会的档次提高了三级,平常喝的是两块钱一斤的老白干,这次居然是十块钱一甁的青酒,
大家在吃饭的时候,有说有笑,平常最疼爱吴飞的王大叔问了个问题:“你现在到底是姓吴还是姓刘?”听到这个问题的吴飞,入下了筷子。大家也都停住了夹菜喝酒的动作。静静的等着吴飞的答案。
“按照户口本和身份证来说,我应该算是姓吴,但是刘飞一直会烙在我的心里,我出门的时候,可以大声的介绍自己是刘飞。”
王大叔点了点头,显然对吴飞刚才这个答案算是满意的。这小子还算有良心,没有忘祖,饭还没有吃完,一辆越野开进了圈子里,
从车上了走下五个人,个个是穿着黑西装白衬衣,头发和皮鞋一样的光亮。标准的都市白领一族。五个人刚下车,刚刚还在说说笑笑的人立马变了脸,变得慌忙起来,
孙大叔最先出去,五个人最高的那个说道:“明天,明天如果还不搬,后果自负,”孙大叔也表现出一种强势,吐出两个字:“不搬,除非拿到赔偿。”
“啪”高个子的五指在孙大叔脸上做了一个加速度运动。本来就泛黄的脸色出现了五条红色的印子。虎背熊腰的孙大娃冲出去,面对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人还是心虚了不少,只能壮着胆子讲一下道理“你凭什么打人。”
高个子没有说话把手插进了裤子的口袋里,拿出一张红色的百元大钞,在太阳的照耀下,十分耀眼。往上一抛。犹如一只花蝴蝶,在风中翩翩起舞。钱掉到地上时,五个人已经掉头,准备往车上走去。
后面两个人在谈道:“一百块钱买一个耳光,这个耳光真他娘的贵啊。”五个人都同时笑了起来,
圈子里的人都麻木的站在那里,孙大娃一腔怒火,但是还是掂量着自己的实力,没有冲上去,孙大叔用手捂着刚刚被扇的一耳光的脸蛋,一边蹲下腰准备去拣那张百元大钞,
吴飞悄悄的在孙大娃耳边说了两句,孙大娃冲向了正准备上车的那个高个子,一双廉价的胶鞋踢在了名贵西装上。烙下了一个胶鞋印子。
穿西装的高个子愣在了车门边上,呆呆的看着孙大娃,他真的不敢相信这帮身在城市最底层的人居然敢动脚他。一种受辱的感觉油然而生,抬起手。准备对着孙大娃的脸做加速度运动。手扬起的时候,被人抓住了手腕,
手腕上传来一阵巨痛。脸上开始冒汗。边上的四个准备朝吴飞冲过来,被那高个子拦住了。高个子极力想掩饰自己的痛苦。但是还是叫了出来,
上海到南京的泸宁高速公路上,三辆红色加长限量版劳斯莱斯,两辆宾利构成一个庞大的豪华车队。在五辆车中间的宾利车上,CD里正放在吴薇演唱的《洛神》。一个稳如泰山的老人正闭门养神,胡须已经有白了,穿着现如今少有人穿长袍。手上柱着一支拐杖。手指上带着一枚翡翠戒指,发着淡淡的绿光。虽然脸上有些皱纹。旁边坐着一个艳如娇阳的女人。
女人轻轻的搭了把手在老人肩上。从在前排的司机透过后视镜看到她的妩媚样子,都吞了吞口水。女人轻轻地说道:“三爷。窦四不肯帮忙,咱们在南京甚至整个江苏都无法立足啊。”
老人慢慢睁开了双眼,眼睛闪出一道光芒。“清玉,别慌,我自有办法让窦四出兵江苏,我黄致道跟老酒鬼斗了一辈子。从没有让他占到一点便宜。这次也不例外。”
一辆面包车快速的从后边快速的超过了豪华车队,坐在前面的司机脸上挂上了汗珠。因为码表上显示这辆宾利的速度是120码。这个速度对于三块钱一辆的长安面包车来说,已经是极限。坐在后排的黄致道说道:“这车应该是经过改装的吧!”叫清玉的女人并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四年漂泊,重归故土。当面包车刚刚驶进南京市区时,吴飞内心一阵激动。来到了阔别四年,早已特是人非的吴家。
进入吴家,一头便钻进了吴至伟的书房。五年前就能够考进中科大的吴飞来说,现在的高考并不算太难。一个星期的复习时间里,没有走出过房门,只是每天外卖会准时送到。
高考成绩公布下来,吴飞的成绩只能用恐怖来形容,语文一百四十三,数学一百三十八,英语一百三十九,理综两百八十六,总分七百零六分成为了南京理科状元,江苏省理科第二名。顺利的进入浙江大学。
高考完毕。终于可以放松一下崩驰的神经。走在二板桥,走在这条熟悉的路面上。脚步不由自主的往着原来的圈子走去,
房子已经破败不堪,所有的房子墙边都写了一个大大的“迁”字,孙大叔两口子还在卖米粉,摊子上没有一个顾客,孙大叔的两鬓已开始发白。本来才四十多岁的孙大叔看上去就像六十来岁的老头子。眼睛的皱纹已经隆起,
孙大叔没有认出吴飞,倒是一起长大的孙大娃一眼就认了出来,“小飞,他娘的,这十几年你过得怎么样?”
孙大叔一听是小飞,热情的招待着吴飞往家里坐,吴飞走进孙大叔家里,十多年的时光,并没有多少变化,只是多了一台十四吋的熊猫电视机。
一听说吴飞回来,圈子里原来的朋友都来了,个个都长大了,孙大叔悄悄的递给儿子两百块钱,孙大娃去买点东西,而且一再挽留吴飞吃晚饭。
当初众人对吴飞离开圈子觉得小飞是傻。但是听说他被一家家境殷实的家庭收养。各个都露出了羡慕的目光。
酒菜打好,酒比平常圈子里搞的小聚会的档次提高了三级,平常喝的是两块钱一斤的老白干,这次居然是十块钱一甁的青酒,
大家在吃饭的时候,有说有笑,平常最疼爱吴飞的王大叔问了个问题:“你现在到底是姓吴还是姓刘?”听到这个问题的吴飞,入下了筷子。大家也都停住了夹菜喝酒的动作。静静的等着吴飞的答案。
“按照户口本和身份证来说,我应该算是姓吴,但是刘飞一直会烙在我的心里,我出门的时候,可以大声的介绍自己是刘飞。”
王大叔点了点头,显然对吴飞刚才这个答案算是满意的。这小子还算有良心,没有忘祖,饭还没有吃完,一辆越野开进了圈子里,
从车上了走下五个人,个个是穿着黑西装白衬衣,头发和皮鞋一样的光亮。标准的都市白领一族。五个人刚下车,刚刚还在说说笑笑的人立马变了脸,变得慌忙起来,
孙大叔最先出去,五个人最高的那个说道:“明天,明天如果还不搬,后果自负,”孙大叔也表现出一种强势,吐出两个字:“不搬,除非拿到赔偿。”
“啪”高个子的五指在孙大叔脸上做了一个加速度运动。本来就泛黄的脸色出现了五条红色的印子。虎背熊腰的孙大娃冲出去,面对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人还是心虚了不少,只能壮着胆子讲一下道理“你凭什么打人。”
高个子没有说话把手插进了裤子的口袋里,拿出一张红色的百元大钞,在太阳的照耀下,十分耀眼。往上一抛。犹如一只花蝴蝶,在风中翩翩起舞。钱掉到地上时,五个人已经掉头,准备往车上走去。
后面两个人在谈道:“一百块钱买一个耳光,这个耳光真他娘的贵啊。”五个人都同时笑了起来,
圈子里的人都麻木的站在那里,孙大娃一腔怒火,但是还是掂量着自己的实力,没有冲上去,孙大叔用手捂着刚刚被扇的一耳光的脸蛋,一边蹲下腰准备去拣那张百元大钞,
吴飞悄悄的在孙大娃耳边说了两句,孙大娃冲向了正准备上车的那个高个子,一双廉价的胶鞋踢在了名贵西装上。烙下了一个胶鞋印子。
穿西装的高个子愣在了车门边上,呆呆的看着孙大娃,他真的不敢相信这帮身在城市最底层的人居然敢动脚他。一种受辱的感觉油然而生,抬起手。准备对着孙大娃的脸做加速度运动。手扬起的时候,被人抓住了手腕,
手腕上传来一阵巨痛。脸上开始冒汗。边上的四个准备朝吴飞冲过来,被那高个子拦住了。高个子极力想掩饰自己的痛苦。但是还是叫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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