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避居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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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避居卞城
农历十五的夜晚,自然应该明月当空,但今晚例外,天上乌云密布,地上大风骤起。看样子是要下雨了。

汴京城外的一条小道上。

“公、公子。我们是不是迷路啦,为什么走了这长时间还没有回到城里呢?”一个清脆声响起,声音的主人正高一脚第一脚跌跌绊绊的和脚下的小道奋战着呢。

“怎么可能迷路呢,本公子怎么会迷路呢。不要开玩笑了,哈哈……”最后的笑声非常没有底气。

“我们出来的时候只走了一个时辰,可我们现在已经走了两个时辰了,连城门都没有看到啊。”声音中的不满和怀疑越来越明显了。

“你是不相信公子我吗?”

“我哪里敢啊。”语气明显缺乏敬意,“只是如果我们不能尽快走出这个地方,就要淋着雨在这儿过夜了――天要下雨了!”

“啊,要下雨啦?”说话的主人好像此刻才现要下雨,很轻松的说道,“下雨就下雨吧,我们找个地方避雨就是了吗?”

“这附近哪里来的人家让我们避雨啊!”说话的主人心里同时在暗自嘀咕:真是有够迟钝的,跟着这个家伙,不倒霉都难啊。

“天无绝人之路吗,老天爷不会那么不给我面子的!”自信满满的,好似老天爷是他的哥们。

“好像有箫声呢,公子,好像有人在吹xiao呢。真的有人在吹xiao呢,还有琴声、有灯光啊传过来啊……”惊喜的声音。

“我就说吗,老天爷不会这么不给面子的!”话没有落音,“劈里啪啦!”大雨倾盆而下,“快走啊!”顾不得自夸,撒开两腿就朝着灯光方向狂奔。

有了灯光的指引,明确了前进的方向,走起来自然快多了。

走近了,灯光传来的地方是个竹舍。虽然是夜晚看不真切,但偶尔的闪电也能够略现其峥嵘。真是好一个精巧雅致的所在。

门内一个吹xiao男人,离得太远看不清长相,琴声从他身边传出。

“公子,要不要进去啊,听老人家讲,这种情况下很可能是……”后面的“孤魂野鬼”没有敢讲出来,他已经感觉得脑后勺有点凉凉的了。

“少来了,本公子哪有那么倒霉。快走拉,我可不想站在这儿淋雨!”说着率先朝竹舍冲过去了。

一口气冲到屋檐下,刚想说“可以避雨吗?”目光同时落在了吹xiao人的脸上,这一句话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反倒是惊讶得脱口而出:“王兄!”

屋内,当中端坐的是一个二十岁左右年轻男子,俊伟的面容不见丝毫瑕疵,修长挺拔的体态尽显男儿阳刚之气。虽然仅是身着青衣长衫,却掩盖不住那股慑人的气质。最奇特的是他的皮肤晶莹如玉在灯光下似乎散着光芒。

轻轻的移开嘴边的竹萧,男子目光转向门口落汤鸡般的两人,俊伟的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道:“阁下是认错人了,在下姓程,不姓王。若是不嫌弃寒舍简陋,不妨进来避避雨。”

门外两人微微一愣,连忙踏入屋内。

“哈,他们原来是姑娘!”一个甜美的声音从男子身边传出,两人转睛望去,一位绝美的女人端坐在他的右边,前面摆放着一个琴,刚才的琴声应该就是由她弹出的吧。女人年纪和男子相仿,奇怪的是她的语态却充满了天真的意思。此时她的美目正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呢。

自己有什么好看的?循着她的目光,“啊!”尖叫一声,赶紧捂住胸口。浑身的衣服被雨水淋湿之后,纤妙的体态毕露无疑。

“哈哈哈!”女子拍手道,“我就说吗,她们是女孩子吗!”

“柔柔不得胡闹!”男子脸色微沉,回头道,“妍儿,带两位姑娘去换衣服!”

女子低下头,香舌微吐。男子的左侧轻轻的站起来一位姑娘,温柔道,“请跟我来!”看到那姑娘的脸,两个落汤鸡几乎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眼前这个姑娘赫然和刚刚那名女子长得一模一样毫无二致。虽然长得一模一样,但这位明显比右边那位端庄稳重多了。可更奇怪的是,这位明显比那位年轻多了,脸上还略略带有一些稚气呢。今天晚上遇到的事情真是太诡异了,别真是……两个落汤鸡一边在心中暗自嘀咕着,一边急急的跟在小姑娘后面。

“柔柔!”、“妍儿!”、“长得极度相似的两个人”,那这位男子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不错,他便是程骏豪。两年前江湖中昙花一现的“岳州神枪”程骏豪。

为朋友义维护杨家遗孀,孤身鏖战江湖中实力庞大的杀手堂,击败对方两次次追杀后,最后更是在和杀手堂副堂主战飞扬的公平决战中击败对手(嘿嘿,有点和事实不相符合),打破了从来没有人逃过杀手堂三次追杀的前例。得天下第一仙子秦可卿青睐,千里共乘,同游大江南北,(和事实的出入越来越大了,嘿!)不知道羡煞了多少江湖俊彦。

正是声望一步步提高,风头直追四大公子时候,忽然间他就从江湖中销声匿迹。如江湖中众多昙花一现的流星一般,渐渐的从人们的记忆中给淡忘。

江湖中这些对他的传言,程骏豪自己都是不知道的。两年前,拜访过名剑山庄之后,他带着耿、杨母女二人四处寻访名医都未能治愈耿紫柔的失忆症。最后来到了汴京。在汴京城外路过这片竹林的时候,爱煞了这里的风景和幽静,便停下来买下了这片竹林和附近的几亩地,建造了这间竹舍安定的居住了下来。

这一间竹舍,所有的工程都是由他一个人动手完成――从竹舍的设计到每一根竹子的砍伐,建造,每一项工作都是由他亲自动手完成。

两年中,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竹林外的几贫瘠的土地在他的拾辍下,长出的粮食他们三个人食用尚有剩余。凭借着一点点生物知识,他竟然也培育出了像无籽西瓜这样的品种。

竹舍边原来那个小水沟经他挖深拓宽之后,已经养了不少鱼在里面。空闲的时候河边垂钓便成了他最大的乐趣。

至于武功吗,虽然无心武学,但历经杨府惨案、领教过杀手堂的追杀之后,他已经深知武功是他在这个世界上保护耿、杨二人唯一的凭藉,所以武功也没有耽搁下来。消化吸收了和战飞扬一战获得的经验之后,他的枪法真正的朝前大大的前进了一步。真气的运用,因为秦可卿委婉的指点,他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这两年来他在真气运用方面的突飞猛进,真气运用之巧妙已经达到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地步。真正令他进步的原因说出来令江湖人跌破眼镜――如果他们有眼镜的话。

先,他觉得真气实在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工具,用起来简直方便极了。耕田犁地的时候,借助真气,不只是度数以倍增,质量也完美得毫不逊色后世的机械耕作。建筑竹舍的时候感受最强烈,随手一挥,竹子倒下大片,“霍霍霍!”一阵刀光飞舞,一排排的竹子已经切割完成。该给竹子钻孔,没有钻机啊,怎么办?突奇想伸出手指,尝试着使用真气。一开始自然是竹子在瞬间破裂甚至爆炸,多次试验过后,真气可以随心所欲的螺旋,倒转,隔物施展,威力也完全随心所欲。“戳!”手指一声,一个洞空已经打出来了,大小完全符合自己的要求。

在厨房里这种效果更明显啦。嘴刁的耿紫柔吃面条的时候,“拉面太硬、削面太厚、擀面太粗糙完全不符合要求。要是能够吃一碗细面就好了。”说完巴巴的看着程骏豪,毫不掩饰眼中的渴求和期盼。

受不了耿紫柔眼中的企盼,硬着头皮走进厨房,“碰碰碰!”厨房中轰鸣半天之后,端出一碗面,根根面条细得和后世的米线一般,而且长短粗细简直完全一致。怎么做的?用刀削出来的!这样的例子简直举不胜举,可以说耿紫柔稀奇古怪的要求是他对真气运用进步的最大动力之一。

踏足先天境界后,先天真气的进境也甚为可观。如果熟识的人看到他,一定会惊叹:他几乎一点没有改变,而且似乎更加年轻了――先天真气延迟衰老众所周知。能够踏入先天至境的人,无不是心志坚定刚毅不拔之人。一旦进入先天境界之后,不是闭关修炼便是在实战中获得提高。如程骏豪般每天只是例行习惯运气一周天的实在是绝无仅有。可就是这样他的进步度也远远过了一般的人。为啥?先天与后天差别在于后天之气有为而做,先天之气无为而做。后天之气有路径心法可依,而先天真气的修炼,天下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修炼心法。其要点在于无为而做。像他这般浑浑噩噩对自己真气状况都不清就踏入了先天至境的天下绝无仅有,更难得的是他对真气的修行只是例行习惯而已,从来没有刻意的修行这正符合了无为而做的要旨。

这所有的进步加起来,如今的他已非昔日吴下阿蒙,真正臻至一流高手的境界。再碰到战飞扬也足以堂堂正正的和他决一胜负。(当然决战结果就不得而知了)

两年中,杨心妍迅长大,耿紫柔的心智飞快的成长。杨心妍已经十六岁,耿紫柔的心理年龄也差不多到了十一二岁。两年中,程骏豪扮演着亦父亦母的角色,悉心教导二人。虽然对两个人的教育都因材施教全力以赴,但教育的结果却大相径庭。两个人的禀性似乎完全调过来了,杨心妍端庄、温柔、稳重、大方,而耿紫柔则完全重现了当初杨心妍的表现,活泼、调皮,精力充沛,对任何都充满了好奇心,惹麻烦的本领更是当初的杨心妍望尘莫及。好在对程骏豪还心存敬畏,不至于无法无天。虽然心智成长了,但两年中他们过的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生活,所以在处世为人方面她依然还是一片空白。

总之这两年来,虽然因为耿紫柔的原因时常得处理一些麻烦,但整个生活还是过得非常平淡充实,依照程骏豪的心意远远的避开了这个世界的一切纷争,自给自足丰衣足食。两年中他的心境日趋平和,回家的念头虽然时常在闪现,但已经不似当初那么强烈。芸芸的影子依旧深刻的印在心头,但也已经习惯了这种她不在身边的生活。

如果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即使不能回到自己的世界,他也能够坦然的等待死亡来临。事实总是不如他所愿,或许真是老天爷对他太厚爱,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粉碎了他的梦想。

“方腊起义了!”带着耿、杨二人在汴京的城外购买生活必需品的时候,突然街上传出这样的消息。

方腊?起义?那岂不是宋徽宗时候的事情?原来自己竟然来到了北宋最黑暗的时代吗?

不要惊讶程骏豪至今才弄清楚自己身处时代。中国封建王朝中除了满清,他最讨厌的时代便是两宋。代表着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力,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经济实力,最庞大的人口资源,却一次次在契丹人、女真人面前俯称臣,一次次丧权辱国。宋代有范仲淹、苏轼、岳飞这样的名臣忠将,更出现了向秦桧、蔡京这样的大奸臣。在程骏豪眼中,整个宋朝历史几乎就是奸人得势,小人得志。这样的朝代怎么让人爱得起来?因此他学习两宋历史的态度也就可想而知。

除此之外,他对这个时代复杂的纪年方式也很是恼火,仅宋徽宗当政的二十五年中,便有建中靖国、崇宁、大观、政和、重和、宣和这几个年号。作为一个非文科生,可以想象有几个人会认真的记住这些。因此沦落到这个世界两年他也没有醒悟这“宣和二年”到底是那个时代。

虽然学得不是很认真,但毕竟是学过。因此以听说“方腊起义”他便立刻知道自己所在的时代――公元112o年,宣和二年,宋徽宗即位的第二十年,这之后就是辽朝的覆灭,金兵南下,汉民族再一次遭受了空前的劫难,北宋王朝随之完蛋。

得知方腊起义,程骏豪的第一个念头是:赶紧回到岳州去,第二个念头是:马上走,现在走,立刻就走。

他并不想卷入日后的战争中,更不想在这场浩劫中丧命。

并不是维护所谓的历史原貌,从他进入这个世界的第一刻起,他便知道历史已经被自己改变了。南美一只蝴蝶扇一扇翅膀,日后就有可能在北美洲引起一场龙卷风。自己何止“扇扇翅膀”?死在自己手上的人已经十几个了。虽然短期内不会有什么明显的影响,但推至一千年后,谁知道这种影响有多大?

对已经知道历史进程的他来说,自己既没有救国家民族于危难中的能力,也没有救万民于水火中的本事。尽早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如果老天将自己送到这个时代是要自己改变原有的历史,那他实在是太失策了。适合做这种事情的应该是一个可以“预知一切”的历史学家,或者是一个神机妙算的军事学家。要不干脆空投一个现代化的军队效果会更好一点。

总之,绝对不该是一个篮球运动员或者一个厨师。

那就赶快走吧。

真的要走,却现没有那么简单。杨心妍和耿紫柔自然不会对他的决定有任何疑义,真正难办的反倒是他自己。

两年了,两年中对这里已经积累的深深的感情。竹舍是自己一手建造的,荷塘是自己亲手挖深的,那边的几亩地也是自己亲自垦荒的。可以说这儿的一切都是自己亲自打造的。

河边每天在那儿散步不知不觉竟然踩出了一条路,竹林中,那条小道也是自己每天出去耕种踏出来的,还有再过几天那无籽西瓜也该熟了,还有屋檐下那几只燕子还有……

就这样离开吗?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再待几天吧。

几天后:再待几天吧,舍不得啊。

后来:金兵南下还有几年的时间,我就再多住一段时间吧。

就这样拖着,一直拖到几个月后的今天也没有能够成行。时间久了,当初听到“方腊起义”那样的震惊平淡了不少。算计时间,在辽朝覆灭之前,汴京这儿都不会受到战火波及,就是再住几年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打定了这样的主意,他便恢复了从前平淡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钓钓鱼下下棋,除了偶尔招待一下偶尔来访的客人,便不再和外界有更多大6练习。

直到今天,两个冒失的落汤鸡闯入这儿。此时的程骏豪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两个人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怎么样的变化。

会有怎么样的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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