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寄身豪门
一路上,为了防备意外,阿飞的左手始终紧握着那张旧弓,而一支鹌鹑羽箭就藏在包袱当中,露出一点点羽尾,右手略微一弯便能抽出。他自学成才的箭术当然乏善可陈,但论起连射的速度来(虽然是使弱弓,并且完全不保证精度),却已可勉强跻身次九流高手的境界了。
所以说,他完全有机会抽出箭来,半拉开弓,给那领头扑来的猛犬正当狗脸,狠狠一发。但是右手才刚触到箭羽,他却突然犹豫了——“这可是氏家的狗啊,又不是野狗,万一伤了它们,这种大家族为条狗当场把人打死都是很有可能的……”
就这么一犹豫,那条猛犬便已然扑中了他的胸口,扑得他仰面便倒。随即就觉得脖颈上微微刺痛,并且非常的温热潮湿,很快,同样的感觉又从双肩、双臂、双股和双臀上陆续传来……
“我靠这是要把老子分尸啊!”心下无边的惊恐,却全身都僵住了,一动也不敢动。
时候不大,一个粗豪的声音如同惊雷一般在耳《 畔响起:“哪里来的小贼,竟敢来我们庄里踩盘么?!”
“我不是贼!”阿飞急忙大叫,“我是来寻氏公子的,包袱里有他给我的信物!”
“信物?”只听那声音吆喝几声,立刻全身上下的温热都瞬间退去了,只有潮湿和刺痛还在。阿飞才挣扎着想要爬起身来,双眼一瞥,却见一柄寒光闪闪的环首大刀正横在身前,距离自己的脖子还不到两厘米远……
只好躺在地上摸索,好不容易从包袱里把氏公子氏勋所给的那条竹片给抽了出来,双手捧着,递给来人。他这时候才有机会打量,只见此人身高块儿大,一张黑脸如同涂炭,双眼圆如铜铃,络腮胡子根根直立似针——“我靠这家伙去演张三爷形象无敌啊!”
那人右手持刀不动,左手接过竹片,就着昏黄的夕阳仔仔细细,看了很久。“那个……”阿飞大着胆子提醒道,“老兄你拿反了……”
“拿反了又如何?!”那人狠狠地一瞪铜铃般巨眼,“反正我也不识得字!”
——我靠不识字你还有理了?不识字你盯着瞧那么半天……
后来才知道,此人也有一个颇为偏僻的姓氏,姓伦,单名一个令人无比抓狂的“家”字……乃是氏家世代的忠奴。
且说伦家抛下一条麻绳来,让阿飞自己把自己双手反背,缠了好几圈,然后就挺着刀,牵着绳,在两排恶犬的注目礼下,押着阿飞进了氏家庄院。
阿飞被迫在柴房里蜷了一宿,因为据说伦家的主公和少主正在用膳,用完了膳还得算账,算完了账还得沐浴,沐完了浴还得睡觉,所以,今天没时间搭理他。
直到第二天将近中午了,饥肠辘辘并且因为双手被绑而无奈尿湿了两腿的阿飞,才终于见到氏勋。当下他发动了自己两辈子全部的表演天份,跪在氏勋面前是磕头如捣蒜,痛哭流涕地备述自己如何家破人亡,也不求那一百五十钱了,只求卖身到氏家为奴,以苟延残生啊。
氏勋捏着鼻子摆摆手:“先押下去好生洗刷一番,给他换套衣裳,再来见我。”
于是阿飞就被伦家和另外几个姓伦的大汉一拥而上,剥了个精光,随即在淫笑声中被兜头几瓢凉水,拿刷驴马的刷子上上下下一顿好搓。直到洗刷完毕,几件宽大的粗麻衣服被扔到他脸上,胆战心惊的阿飞才终于松开了自己捂着菊花的双手……
氏勋在空旷的晒谷场上“召见”了阿飞,见面后第一句话就是:“你在梦中,究竟读了些什么书?”
早就预料到会被探问类似问题的阿飞,腹稿都打过好几遍了,当即跪倒在地,回答说:“有《论语》,有《孙武》,有《孟子》,有《诗经》,小人也记不得几段,那老人叹气道:‘资质不足,究是无用,还是放汝去吧,将来遭遇贵人,且好生辅佐着。’我就醒来了,原本记得的几段,却又忘了大半……”
很久以后,已经彻底骗得了氏勋信任的阿飞,才知道自己当时的应答是多么精明,多么可贵。原来就在他遭数名大汉和凉水、刷子蹂躏的同时,氏勋将此事禀报给了其父氏伊,氏伊沉吟半晌,回答道:“此子既有非常际遇,将来必成大器,只可惜他是个夷人,从来外夷而为中国之患者,莫不有此神授传说。还是杀了的好。”
氏勋阻拦其父,说:“梦中得书,终是虚妄,且待儿子细细盘问过了真伪,那时大人再杀他不迟。”
好在类似危险,经过一路的跋涉,阿飞已然思前想后,考虑得很清楚了。当初编这样一个大瞎话是形势所迫,不得不为,既然有了时间,那就得把前因后果全都描圆满了,以免节外生枝。所以他先说自己其实没学到什么东西,然后又编“遭遇贵人”,“好生辅佐”云云,就是想把这顶“贵人”帽子往氏勋头上安。在县城内的短短几天接触当中,他已经看清了这位氏勋公子自视甚高,而且野心勃勃,相信会很喜欢这顶大帽子的。
果不其然,氏勋听了他这一番话,当场便打消了取他性命的念头。但氏勋内心还有疑惑,就问他:“还记得些什么,且背诵来我听——嗯,先说《论语》。”
阿飞张口就来:“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就开头这句?”
“嗯,还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那么《孙武》呢?”
“孙子曰:兵者,诡道也……不对,应该是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你小子就记得开头啊!那么《孟子》。”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诗经》。”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识得几个字?”
“几年不曾温习,大半忘却,也便还记得二三十个。”
氏勋抛给他一根树枝:“写来我看。”
阿飞竭力装出苦思冥想的样子,然后用执铅笔的手势拿起树枝来,在土地上写了个“一”字,想了一想,又在“一”上面添了一横,然后在下面再添一横,最后在这“三”字后面又加了个“人”字——“见了面或能认得,不见面,却委实的想不起来了……”
氏勋不禁“哈哈”大笑,伸手拍一拍他的肩膀:“好吧,那你今后便跟在某的身边。”
就这样,签完卖身契,按过手印,阿飞就是氏勋的人了,从此以后,不管氏公子要他往东还是向西,要他活着还是去死,甚至要他撅起腚来奉献菊花,就理论上来说,他都没有推三阻四的权力——还好,就现阶段而言,氏勋的性取向还算正常。
阿飞就这样留在氏家为奴了。应该承认,虽然没有人身自由,理论上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随时都必须支楞起耳朵来,等着主家吩咐,然后拼尽全力地去完成,好在暂时主家还没提过什么超出他能力范围或者道德底线的指令。比起在穷坳所过的日子,不但充实了很多,而且住屋虽然简陋,好歹四壁俱全,食物虽然粗劣,基本能得个半饱。
尤其是,氏勋经常会带着他和伦家等人驰出庄院,在附近山林中游猎,那就有机会捡两根少主没啃净的骨头来解馋,或者舀一碗少主没喝完的肉汤来暖身。为了协助少主狩猎,阿飞终于有了一张还算看得过去的猎弓——橘木为干,牛角敷内,牛筋敷外,涂之以漆,以鹿筋为弦;还经常能领到铜簇苇杆野鸭羽的箭矢。
因为年纪还小,力气也小,所以阿飞那张弓的弓力还不到半石。伦家常用的弓就要强得多了,据他本人吹嘘,竟然接近了三石——阿飞根本就拉不开,也试验不出来,只好由得伦家说嘴。
但是随着多次跟随氏勋出猎,再加上日常无事时,也被获许在场院中习射,阿飞射箭的准头倒是有了长足的进步,基本上三十步内水缸口大的固定目标可以十发九中,慢速移动目标可以十发五中,快速移动目标偶尔也能十发一中,瞬移目标……当然不可能射得中……
除此以外,阿飞无事时还跟着伦家等伦氏汉子们习武。必须承认,他这具躯体虽然是从饥饿中成长起来的,筋骨的坚韧性还算不错,有了足够的碳水化合物填充后,很快膂力就有所增强,再加上他那来自于另一世的理解力、领悟力,短短半年的时间,就已经练得十八般武艺,样样——稀松。
武艺稀松是正常的,因为伦家那几个家伙完全仗着力大招猛,真要考究起武艺来,恐怕还不如后世沧州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卖把式的,还得是最弱那种。但是阿飞跟着他们,好歹能把各类步战兵器,长的短的,带刃的带尖的,都能耍上那么一回,战翻一个半个伤兵不在话下。据伦家说,他要是好好地再练上几年,等成年了,就算当兵也能做个阵头。
于是就在氏家庄院中,阿飞终于平平安安,无风无雨地活到了十六岁——按虚岁算的,实岁应该是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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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章为止,可以说开篇已终,铺垫已毕,后面情节就该如同水之就下一般喷泻千里了。所以说……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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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一犹豫,那条猛犬便已然扑中了他的胸口,扑得他仰面便倒。随即就觉得脖颈上微微刺痛,并且非常的温热潮湿,很快,同样的感觉又从双肩、双臂、双股和双臀上陆续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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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不大,一个粗豪的声音如同惊雷一般在耳《 畔响起:“哪里来的小贼,竟敢来我们庄里踩盘么?!”
“我不是贼!”阿飞急忙大叫,“我是来寻氏公子的,包袱里有他给我的信物!”
“信物?”只听那声音吆喝几声,立刻全身上下的温热都瞬间退去了,只有潮湿和刺痛还在。阿飞才挣扎着想要爬起身来,双眼一瞥,却见一柄寒光闪闪的环首大刀正横在身前,距离自己的脖子还不到两厘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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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右手持刀不动,左手接过竹片,就着昏黄的夕阳仔仔细细,看了很久。“那个……”阿飞大着胆子提醒道,“老兄你拿反了……”
“拿反了又如何?!”那人狠狠地一瞪铜铃般巨眼,“反正我也不识得字!”
——我靠不识字你还有理了?不识字你盯着瞧那么半天……
后来才知道,此人也有一个颇为偏僻的姓氏,姓伦,单名一个令人无比抓狂的“家”字……乃是氏家世代的忠奴。
且说伦家抛下一条麻绳来,让阿飞自己把自己双手反背,缠了好几圈,然后就挺着刀,牵着绳,在两排恶犬的注目礼下,押着阿飞进了氏家庄院。
阿飞被迫在柴房里蜷了一宿,因为据说伦家的主公和少主正在用膳,用完了膳还得算账,算完了账还得沐浴,沐完了浴还得睡觉,所以,今天没时间搭理他。
直到第二天将近中午了,饥肠辘辘并且因为双手被绑而无奈尿湿了两腿的阿飞,才终于见到氏勋。当下他发动了自己两辈子全部的表演天份,跪在氏勋面前是磕头如捣蒜,痛哭流涕地备述自己如何家破人亡,也不求那一百五十钱了,只求卖身到氏家为奴,以苟延残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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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阿飞就被伦家和另外几个姓伦的大汉一拥而上,剥了个精光,随即在淫笑声中被兜头几瓢凉水,拿刷驴马的刷子上上下下一顿好搓。直到洗刷完毕,几件宽大的粗麻衣服被扔到他脸上,胆战心惊的阿飞才终于松开了自己捂着菊花的双手……
氏勋在空旷的晒谷场上“召见”了阿飞,见面后第一句话就是:“你在梦中,究竟读了些什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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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勋阻拦其父,说:“梦中得书,终是虚妄,且待儿子细细盘问过了真伪,那时大人再杀他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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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氏勋听了他这一番话,当场便打消了取他性命的念头。但氏勋内心还有疑惑,就问他:“还记得些什么,且背诵来我听——嗯,先说《论语》。”
阿飞张口就来:“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就开头这句?”
“嗯,还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那么《孙武》呢?”
“孙子曰:兵者,诡道也……不对,应该是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你小子就记得开头啊!那么《孟子》。”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诗经》。”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识得几个字?”
“几年不曾温习,大半忘却,也便还记得二三十个。”
氏勋抛给他一根树枝:“写来我看。”
阿飞竭力装出苦思冥想的样子,然后用执铅笔的手势拿起树枝来,在土地上写了个“一”字,想了一想,又在“一”上面添了一横,然后在下面再添一横,最后在这“三”字后面又加了个“人”字——“见了面或能认得,不见面,却委实的想不起来了……”
氏勋不禁“哈哈”大笑,伸手拍一拍他的肩膀:“好吧,那你今后便跟在某的身边。”
就这样,签完卖身契,按过手印,阿飞就是氏勋的人了,从此以后,不管氏公子要他往东还是向西,要他活着还是去死,甚至要他撅起腚来奉献菊花,就理论上来说,他都没有推三阻四的权力——还好,就现阶段而言,氏勋的性取向还算正常。
阿飞就这样留在氏家为奴了。应该承认,虽然没有人身自由,理论上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随时都必须支楞起耳朵来,等着主家吩咐,然后拼尽全力地去完成,好在暂时主家还没提过什么超出他能力范围或者道德底线的指令。比起在穷坳所过的日子,不但充实了很多,而且住屋虽然简陋,好歹四壁俱全,食物虽然粗劣,基本能得个半饱。
尤其是,氏勋经常会带着他和伦家等人驰出庄院,在附近山林中游猎,那就有机会捡两根少主没啃净的骨头来解馋,或者舀一碗少主没喝完的肉汤来暖身。为了协助少主狩猎,阿飞终于有了一张还算看得过去的猎弓——橘木为干,牛角敷内,牛筋敷外,涂之以漆,以鹿筋为弦;还经常能领到铜簇苇杆野鸭羽的箭矢。
因为年纪还小,力气也小,所以阿飞那张弓的弓力还不到半石。伦家常用的弓就要强得多了,据他本人吹嘘,竟然接近了三石——阿飞根本就拉不开,也试验不出来,只好由得伦家说嘴。
但是随着多次跟随氏勋出猎,再加上日常无事时,也被获许在场院中习射,阿飞射箭的准头倒是有了长足的进步,基本上三十步内水缸口大的固定目标可以十发九中,慢速移动目标可以十发五中,快速移动目标偶尔也能十发一中,瞬移目标……当然不可能射得中……
除此以外,阿飞无事时还跟着伦家等伦氏汉子们习武。必须承认,他这具躯体虽然是从饥饿中成长起来的,筋骨的坚韧性还算不错,有了足够的碳水化合物填充后,很快膂力就有所增强,再加上他那来自于另一世的理解力、领悟力,短短半年的时间,就已经练得十八般武艺,样样——稀松。
武艺稀松是正常的,因为伦家那几个家伙完全仗着力大招猛,真要考究起武艺来,恐怕还不如后世沧州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卖把式的,还得是最弱那种。但是阿飞跟着他们,好歹能把各类步战兵器,长的短的,带刃的带尖的,都能耍上那么一回,战翻一个半个伤兵不在话下。据伦家说,他要是好好地再练上几年,等成年了,就算当兵也能做个阵头。
于是就在氏家庄院中,阿飞终于平平安安,无风无雨地活到了十六岁——按虚岁算的,实岁应该是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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