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侍女旅途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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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源历351年,3月5日,晴,
今天,跟随平奸商以及北人妖一起出回狼牙,结果早晨7点我们三人在平奸商的亲卫队长那敏(就是雇我的军官)大叫下匆匆忙忙,衣冠不整地来到部队中间,

所有的人都用暧昧的眼光看着我们三个,太可耻了,两个军人居然会集合迟到,害得我丢尽了脸,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打胜战的。

不过,奸商和人妖也是这样骂我的,侍女居然比主人睡得还死,还要拼命捶门才叫得醒,而且完全不记得本来讲好要我早晨5点叫醒他们,

我当作没听见,反正只要不扣我的工资就成,只不过以后叫起的任务还是由那敏保留。

※※※

北源历351年,3月6日,多云

一路上,经过一些小城市,那两个人假惺惺参加各场当地贵人举办的宴会,酒会,舞会,以他们高的演技,搏得众人一致夸奖,人气巨旺。

可悲的是,我作为唯一军中女子成为他们的女伴像演员“走穴”一样奔走于各种需要双人出席的聚会中,没好好吃过一口饭,没有加班工资,

更可恨的是土财主孝敬给两位将军“秘密情妇”(北源国风俗朋友间分享一个女人很正常,真是野蛮)的礼物全部被没收,加上他们自己收到的礼物一起退了回去,以示他们崇高品格。一对蠢猪!

不过,物质损失虽然惨重,在上层人物的议论中倒是打听了不少消息,

最重要的是,我学会了跳宫廷舞,以及绝大部分大6通用上层礼节,当然还要感谢我两位尊贵主人的耐心教导,他们觉得太丢脸,不敢不教,就怕我不学,开玩笑,这种赚钱买卖为什么不做,具备了贵族的仪态,以后无论打着北源国最年轻俊杰的侍女或是地下情妇牌子,都可骗倒不少人,可以更早甩掉他们。这就算是我的加班费吧。

还有,在宴会上遇到几个有趣的人,人才是那儿都有的。

当我穿上奸商提供的宴会礼服,这是天狼国的礼服,高领束腰,长裙曳地,还好这儿也有女式木高跟鞋,不然我穿上可不好看(女人的爱美之心到处都一样)。

没人替我梳头,我从小到大的辫子,马尾巴都是妈妈扎的,离家后就一直留披肩碎,现在弗雷德丽卡·邹的头可是长至腰部的黑,我平常都是红布条随意扎住不散开就行,但宴会中就不行了,于是两位极要面子的主人只好亲自指导我最简单的宫廷式,当然手饰珠宝也由他们提供(那敏去富户家买的,别人想白送,他们偏要给钱,和当地贵族联络感情也做得太过了吧。)

于是当我一身光鲜地和两位大人一起出现在宴会中时,对我行注目礼的人真是多不胜数,但远远比不上场中美女投向北源和为盛目光的数量和热量以及她们对我投下的杀人目光,小小侍女竟敢独占两位大人!太不知自己身份了。

老实讲,我也是很同情她们的,因为那两人除了和宴会女主人分别共舞一曲外,大多和当地贵族交谈,只偶尔和我跳了三四支舞,(因为他们怕当地人请我跳,我没练熟丢他们的脸,当他们满意后,就把我扔在一边不理了。)其他花枝招展的小姐压根就没机会,

听那敏讲他们在国内也是这样,真够冷血的,他们是不是有毛病,还是——他们是一对同性恋?(后来才明白,北源经其实是很邪恶的!)

但当地贵族们可不会放过我这个向新统治者献殷勤的渠道,宴会主人及名门贵族先请我跳了几曲,在乐曲中偶尔提醒我,大家都是本地人要相互照顾等等,我用上层社会特有的永远没有的意义的话混了过去,接下来几位年轻贵族倒让我大开眼界。

一位具有学者气质叫洛克·林的男爵(除了两位大人外,他算场中第一)牵起我的手,(自然又让我遭到几记杀人眼光),一边跳舞一边和我闲谈,

“听说弗雷德丽卡小姐与北源大人是旧识?”喔,消息还真灵,只不过太客气了吧,已经打听到我是北源手下的还生亡魂还形容得这么令人浮想联翩。

“贱妾微薄之人,不敢称大人旧识”我以不变应万变,看看他想说什么。

洛克保持微笑,“小姐太谦虚了,虽然小姐是天狼人但与北源大人交情如此深厚,难怪两位大人与小姐是形影不离了。”

哼,他在讽刺我对本应不共戴天的仇人献媚,我记得当地贵族与平民的关系很恶劣吧:“我与各位大人渊源也颇深,而且各位大人与我家大人的关系又岂是我能相比”

大家彼此彼此,而且我犯不着为你们效忠,气气他!

“喔,能让小姐引为同源还真是三生有幸。”洛克·当作没听到,心中却是对邹有了新的认识,本以为是个无知迷恋北源的笨女人,或是无耻贪图富贵的贱女人,现在看来有点意思,北源也真是有胆量,居然把这种危险放在身边。

刚和这个别扭的男爵分手,又迎上一位子爵三公子——蒙克利,听那敏讲,除了长子外,贵族其他儿子是没有财产的,只有尽快找一位有丰厚嫁妆的女子结婚才能维持在父亲死后自己奢华的生活;当然可以上阵立功以取得新爵位,但又有几个人做得到呢?

我看着这位极端像花花公子的少爷,心中不由叹息,生在贵族家庭又有几人幸福呢?

“听说,平流国国舅有意让太子与北源公主联姻,”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我一下子回过神来,仔细打量眼前之人,一双勾魂眼,嘴角一丝懒洋洋的微笑,这样的伪装下,有着尖锐的牙。

“先生对自己很有信心呀”因为没有爵位,只能称他为先生,他的言外之意我当然知道,北源公主的婚姻威胁到了北源经的地位,他想向北源证明自己的实力从而有机会一展抱负吗?“只不过这话应对我家大人讲,”

“小姐既然能懂我的意思,我又何需自己麻烦,只好偏劳小姐了。”不错,不错,此人绝对会得到北源经赏识,不单是情报收集得迅,而且忍耐与伪装的功夫都高人一等,连这种时候还是小心谨慎,不愿直接与北源在大厅广众之前对话以避免他人注意。最重要的是他能认定我听得懂他的意思,选择我作为桥梁,而直接向我泄露情报以引起北源的注意,好眼光,是作探子的高手。

※※※

北源国351年,3月1o日,晴

终于快到狼牙了,听那敏讲,按现在的度明天下午就可以到达,唉,快点吧,我在马背上骨头都要散了,虽然军马容易控制但天天坐在上面赶路也不是人受的,唉,好怀念我的大众车呀!

然而事与愿违,那北人妖不知什么疯,大冷天要离开大道去山里打猎,“大人,你们这儿动物不用冬眠的吗?”我实在忍不住讽刺了一句,有违侍女的守则。

“什么叫你们这儿,你不也是这的当地猎户吗?你不知道天狼国三月是猎银狐的最佳时期吗?现在已经是春天了,就算冬眠也醒了。”那个长得没天理的人妖眼睛都不眨地堵死了我的嘴。

侍女对主人第一回的反抗以弗雷德丽卡·邹惨败而告终。

呜呜,我犯了兵家大忌,完全不明天时地利就莽撞出击,我在心中痛哭,至于,会不会引起他们对自己的疑心根本没放在心上,能放一个被自己亲手杀死的女人在身边服侍的人还会在意这点小事?

十个人进入山林,打算在山中住一宿再回来,除了主人和侍女,亲卫队长那敏外,还有六个熟悉山林的亲卫,五只雪犬,十二匹除了载人外还驮着野营用具的马,

我本来想躲在众人中间,因为不懂山林狩猎,怕被突然袭击的动物吃了,但走着走着,脚步越来越快,越来越轻松,冲到了最前面,

是呀,我的分身弗雷德丽卡必竟是当地山民呀。我感觉她似乎来过这儿,而且很喜欢这儿。于是,我自信满满地准备露一手了,北源、为盛及那敏奇怪地看着我,因为他们太清楚我有事尽量躲的脾气了(就是寻找任何机会偷懒)。

我手上拿着从村上带出来的弓,背着一盒十支箭,腰上有短刀,全身放松,让弗雷德丽卡的感觉主宰我的行动,左边的雪地似乎有些不同,我毫不犹豫,弯弓搭箭,不论射箭的是弗雷德丽卡还是我,对不动的目标真是手到擒来,

雪犬兴奋地扑上去,咬住猎物跑到我面前,呜,只是一觅食的地鼠而已,我的神箭居然只射中一只老鼠,后面的人都在出无声的大笑,可恨,你们这些落井下石的人,等着瞧吧,我回头狠狠瞪了他们一眼。

两位主人当作没看见,身为上位者,这点风度还是有的。

那敏深知我有仇必报的性格,连忙献殷勤:“呆会我打到的猎物分你几只”

“嗯——”

“分你一半”那敏很识象。

那些亲卫是不敢得罪大人的“情妇”的,但也不敢在主人面前和我说话,生怕引起主人误会,连忙四处散开,为本小姐搜寻猎物的踪影,

“去死吧,被老鼠咬死最好,”我的表情这样对他们说。

太想不到,太可恨,太太——太,我都不知怎么说了,在宿营之前,人妖和平奸商居然打到了五只银狐,连那敏都有两只,

而我,是不是撞邪了,除了那只老鼠,什么也没有,山里的动物是不是看见我都绕路走?我有这么可怕吗?怎么都比不上那两个瘟神吧?

我黑着脸和大家一起围着火堆吃晚饭(亲卫们做的),那敏如约献上一只银狐,和两只雪兔,让我心情好了一点。

“当女人真是幸福呀,不用动手就可以得到猎物。”平为盛看着正在讽刺我的北源,觉得他真是笨,居然去惹这个不知勤劳为何物但对动口不动手学有专精的女人。

“这与男女无关,有智慧的人的做法,永远不会为普通人所了解,果然,天才是孤独的。”我特地加重了“普通人”三个字的语气。

人妖翻了翻白眼,觉得此人不可救药:“不错,天才是孤独的,孤独得什么也没有捕到。”

“不把手染上鲜血却能得到丰厚的回报,这和某人是不一样的。”你竟然揭我的伤疤,那我就不客气了,你这杀人王,“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没听过吗,没关系,我可以原谅你的浅薄。”

除了北源那脸皮厚的人外,其他人脸色一变,坐我旁边的那敏扯了扯我的衣服,

嗯,你这人够义气,我记住了。但,我才不会害怕,气死他最好,在这山林中我打不赢难道还逃不了吗,不过,他好像也不是那种敢做还怕别人说的人。我这句话对他的杀伤力不大,

果然北源噗噗地笑了:“你以为我是那种只会蛮力的人吗?”

“不敢,你在已经不平静的水面上投下一颗小石头,就引来大浪,而且”我看了他一眼,四周都是他们的心腹,“你让你弟弟去克伦的目的,不会只是谈判吧?”应该是谈恋爱顺便人财两得,你以为我看不出吗?

“你真是关照弟弟的好哥哥呀!”我又忍不住讽刺了一句。

早知道这女人不简单,没想到这也让他看出来了,为盛和经交接了一个眼色,她是什么人呢?

我看到了他们鬼鬼崇崇的样子,心里冷笑一声,你们永远别想知道。

※※※

北源史351年3月12日,云转雨

倒霉,都怪那人妖改变计划,结果在回到狼牙城主府之前淋了一头雨,虽然披着带帽披风也全身打湿了,

不过我现了分身身体的一个秘密,我的头并不是黑的,春雨冲掉了颜色,(平常洗时用的是热水,不去色)看来是银白色的,真是奇怪,这样的色很漂亮呀,弗雷德丽卡为什么要染色掩盖?

不过,还是小心的好(披风挡住没让北源他们现)我还是弄点染剂来。反正在宴会上看到那些老头没有一根白头,这儿肯定有这种产品,说不定府里就有,于是我找了一个侍女一问,果然有,还是最高级带香味的,一刷就好了。

赶了好几天的路,好累,但那两个人居然还马上开会,要我去侍候,当侍女就只有被剥削的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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