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第184章 倒霉催的覃远志
看似风逸只是渡劫,可是风逸这次渡劫足足过去了半个月的时间,而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开天宗虽不说是外敌侵入,倒是一个多事之秋。
就在风逸离开的第二天,开天宗外来了一个满嘴冒泡的无耻修士,此人虽然满嘴冒泡,却有些憨厚,虽然无耻,人却不坏,此人正是跟风逸一同进入那道河道而消失的覃远志。
此时的覃远志双臂已经致残,不知道被谁砍断,就连一条大腿也消失不见了,俨然就是一尊独立的金鸡。
话说覃远志在消失之后,被传送到了一处无人的地方,这个地方很是奇怪,好似一座迷宫,巨大无比,神识无法穿透。
覃远志也施展了风神掌,可一点效果没有,好似这些墙壁都是无法破开的宝贝,无奈之下,覃远志只能选择硬闯。
不得不说覃远志傻人有傻福,经过三天的时间,他居然顺着一条道走出了迷宫,来到了一处立着一尊石碑的地方。
石碑巨大无比,高足有百丈,宽足有五十丈,在石碑的上面龙飞凤舞的雕刻着四个大字‘缥缈仙府’!
说起来覃远志真的很冤,就连他来到开山宗的时候,他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冤。
真的,他只是轻轻的拍了一掌石碑,可是这个石碑居然被他一掌拍碎了,他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大了,要知道,这个石碑可是足有十丈厚,别说是他了,就是融体期的修士也休想一掌拍碎。
可事实胜于雄辩,石碑它就是碎了,而且是粉碎性骨折!
如果石碑碎了那倒是没什么,可是问题就出在这个巨大的石碑碎了之后,居然又出现一尊小石碑。
石碑高有十丈,宽五丈,厚十丈,上面依然刻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缥缈仙府’!
再如果,只是这样一个石碑也就算了,可是石碑上面还有一行小字,说是小,却让覃远志看的清清楚楚。
请再次击碎这尊石碑,否则你将永远无法出去!
覃远志当时就傻眼了,自己招谁惹谁了,不就是拍碎一尊石碑嘛,至于让自己陷入困境吗?
算了,拍吧,反正拍碎了就能出去了,的确,这尊石碑也被覃远志拍碎了,可是让他再次爆掉眼珠子的是,又出现了一尊石碑,一模一样的石碑,一模一样的字,唯一的区别就是石碑再次缩小了十倍。
百丈,十丈,一丈,最后一尺,覃远志足足拍碎了四尊石碑,可是拍碎之后,出现了第五尊石碑,石碑只有一寸高,半寸宽,却依然有十丈厚,这一下可算是把覃远志给玩傻了。
这尊石碑别说拍碎了,就算是能让它震动一下,都十分的艰难,数百掌之后,覃远志终于放弃了,不过他的好奇心却又被勾了起来。
绕着石碑转了一圈,终于在石碑的后面出现了一行小字。
能到这一步,看得出来你就是一个傻叉,不过能到这一步也算你毅力惊人,心地善良,否则不会相信石碑前面的话。
这里的确是叫缥缈仙府,也的确拍不碎这个石碑就出不去,不过,你却有机会成为缥缈仙府的主人。
朝着石碑滴下你的鲜血,当鲜血将石碑完全染红的时候,你就可以成为缥缈仙府的主人了。
顿时间,覃远志就激动的背过气去,醒来的时候依然全身颤抖,激动不已,不过还好并没有背过气去。
二话不说,直接拿出一把匕首要割破自己的手指,哪里知道一激动,手一抖,居然削断了自己三根手指头,顿时间鲜血如柱,喷涌而出,覃远志立刻将手指朝着石碑,不浪费任何一滴鲜血。
三根手指头啊,这种自残的方式却只是染红了石碑一小块,狠心之下,覃远志再次斩断两根手指头,一刻钟之后,一只手掌被斩断,半个时辰之后就是一条手臂。
一个时辰之后一条大腿,两个时辰之后又是一条手臂,此时的覃远志面色苍白,毫无血色,就连头发都有一丝花白,这才将整个石碑染成了红色。
顿时间霞光万丈,天降祥瑞,覃远志的面前居然出现了数行金色的大字,看到这几行大字,覃远志居然再次喷出一口精血直接晕死过去,而此时也正是风逸等人被弹出仙府的时刻。
‘欲练神功,必先自宫……不必自宫,亦可成功’
‘本府相同,无需染红……附上神识,就可成功’
仙府之上的大海正在血战之时,覃远志也终于清醒了过来,苍白的脸上满是怒色,不过事已至此,只能认栽了,不过覃远志也在庆幸,如果石碑的上面刻的是‘欲练神功,必先自宫……不必自宫,亦可成功’自己岂不是已经……
不敢想象,覃远志立刻将自己的神识延伸到了石碑之中,果然在石碑之中看到了一团金光,这团金光里面包裹着一面令牌,覃远志立刻将令牌给取了出来。
当他手中握着令牌的一瞬间,脑海中立刻出现了无数的信息,这些信息正是缥缈仙府的信息,只不过当他完全了解之后,整个人都傻叉了。
此时覃远志的脑海中出现了一句别人说的话,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记不住的,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记不住的。
然而看见的是不是就等于存在?而看不见的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而记不住的也用不都会消失呢?
既然让自己得到了,为什么却不让自己拥有,既然自己已经拥有了,却又为什么要让自己站在远处看着呢?
尼玛,老子都得到了缥缈仙府,为什么一定要让自己学习你的功法,而且要学有所成才能够真正的控制缥缈仙府呢?
还尼玛缥缈仙法呢,都尼玛缥缈了,还仙法个屁!
覃远志心中虽然怒骂,不过去却抵受不住仙法的吸引,神识立刻扫向了缥缈仙法,顿时间就被这部仙法吸引了。
别看覃远志有些憨厚,可是却一点都不傻,否则也不会修炼到婴变期大圆满了,足足过去了数十天的时间,覃远志这才了解了那么一丢丢的缥缈仙法,立刻打坐修炼,又是许久,覃远志的才算将自己了解的这一丢丢修炼完成。
虽然只是一丢丢也让他用处无穷,他现在可以凭借体内那一丢丢的缥缈仙法让自己进出缥缈仙府无阻碍,立刻覃远志就冲出了缥缈仙府,去寻找风逸了,反正里面的东西自己得不到,也丢不了,不如先去看看自己的恩人,或许他有办法。
所以覃远志这才来到了开山宗,这一等就是半个月的时间,不过这半个月他也不是很闷,这不,覃远志有屁颠屁颠的跟在一位女修的身边,满脸猪哥相的冲着这名女修说道:“妹子好啊。”
那名女修白了一眼覃远志:“谁是你妹子,请你放尊重点,否则我要去告诉长老了!”
“别介啊,妹子,哥马上就是仙府的主人了,而且哥修炼的修士仙人的法术,如果你跟了哥,将来你就是仙人的道侣,修炼的也将是仙术,你看……”
“就你?傻了吧唧的还能是仙府的主人?你要是仙府的主人,我就是仙府主人他娘!”这名女修感觉自己说的话有些过格,脸上立刻出现一片红晕,加快几步,从覃远志的身边离开。
覃远志撞了个大黑脸,不过却根本没有在意,还在那里叽叽歪歪的喊道:“妹子,别说哥没告诉你,哥真的拥有仙府,真的学了仙术,将来哥就是仙人,现在后悔你还来得及,哥就在你们风宗主的洞府门口等你!”
那名女修听到覃远志的喊声,离去的速度更加的快,这半个月的时间,开山宗的弟子没有人不知道开山宗来了一个自称是风宗主的生死兄弟。
只是这个生死兄弟为人有些风-骚,来到了开山宗半个月,将开山宗数百的女修弟子都寻了一个遍。
不是要求跟人家女修双修,就是说自己是什么仙府主人,是仙人什么,要人家女修当自己的道侣,如果不是担心这人真是风宗主的生死兄弟,此时他已经被人大卸八块了。
“曾宗主,你们开山宗的女修都怎么回事,想我英俊潇洒,后背熊腰,风度翩翩,修为高深,而来将来会成为仙人,为什么你们宗门的女修就是不相信呢?有时间你可得帮我解释解释,我家可就我一个独苗!”
曾慕华此时心中十分的愤怒,你丫的是你家独苗,跟我们开山宗有半毛钱关系,不过我忍了,等宗主回来,看你还怎么狡辩。
“咦?曾宗主,你的脸怎么黑了,不会是中毒了吧,我当时中毒就是这样,要不是风大哥,恐怕我现在就不会站在你的面前,也不会拥有仙府成为仙人了。”
曾慕华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不过就在此时,开山大殿之外立刻传来一声惊呼:“宗主回来了,宗主回来了!”
就在风逸离开的第二天,开天宗外来了一个满嘴冒泡的无耻修士,此人虽然满嘴冒泡,却有些憨厚,虽然无耻,人却不坏,此人正是跟风逸一同进入那道河道而消失的覃远志。
此时的覃远志双臂已经致残,不知道被谁砍断,就连一条大腿也消失不见了,俨然就是一尊独立的金鸡。
话说覃远志在消失之后,被传送到了一处无人的地方,这个地方很是奇怪,好似一座迷宫,巨大无比,神识无法穿透。
覃远志也施展了风神掌,可一点效果没有,好似这些墙壁都是无法破开的宝贝,无奈之下,覃远志只能选择硬闯。
不得不说覃远志傻人有傻福,经过三天的时间,他居然顺着一条道走出了迷宫,来到了一处立着一尊石碑的地方。
石碑巨大无比,高足有百丈,宽足有五十丈,在石碑的上面龙飞凤舞的雕刻着四个大字‘缥缈仙府’!
说起来覃远志真的很冤,就连他来到开山宗的时候,他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冤。
真的,他只是轻轻的拍了一掌石碑,可是这个石碑居然被他一掌拍碎了,他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大了,要知道,这个石碑可是足有十丈厚,别说是他了,就是融体期的修士也休想一掌拍碎。
可事实胜于雄辩,石碑它就是碎了,而且是粉碎性骨折!
如果石碑碎了那倒是没什么,可是问题就出在这个巨大的石碑碎了之后,居然又出现一尊小石碑。
石碑高有十丈,宽五丈,厚十丈,上面依然刻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缥缈仙府’!
再如果,只是这样一个石碑也就算了,可是石碑上面还有一行小字,说是小,却让覃远志看的清清楚楚。
请再次击碎这尊石碑,否则你将永远无法出去!
覃远志当时就傻眼了,自己招谁惹谁了,不就是拍碎一尊石碑嘛,至于让自己陷入困境吗?
算了,拍吧,反正拍碎了就能出去了,的确,这尊石碑也被覃远志拍碎了,可是让他再次爆掉眼珠子的是,又出现了一尊石碑,一模一样的石碑,一模一样的字,唯一的区别就是石碑再次缩小了十倍。
百丈,十丈,一丈,最后一尺,覃远志足足拍碎了四尊石碑,可是拍碎之后,出现了第五尊石碑,石碑只有一寸高,半寸宽,却依然有十丈厚,这一下可算是把覃远志给玩傻了。
这尊石碑别说拍碎了,就算是能让它震动一下,都十分的艰难,数百掌之后,覃远志终于放弃了,不过他的好奇心却又被勾了起来。
绕着石碑转了一圈,终于在石碑的后面出现了一行小字。
能到这一步,看得出来你就是一个傻叉,不过能到这一步也算你毅力惊人,心地善良,否则不会相信石碑前面的话。
这里的确是叫缥缈仙府,也的确拍不碎这个石碑就出不去,不过,你却有机会成为缥缈仙府的主人。
朝着石碑滴下你的鲜血,当鲜血将石碑完全染红的时候,你就可以成为缥缈仙府的主人了。
顿时间,覃远志就激动的背过气去,醒来的时候依然全身颤抖,激动不已,不过还好并没有背过气去。
二话不说,直接拿出一把匕首要割破自己的手指,哪里知道一激动,手一抖,居然削断了自己三根手指头,顿时间鲜血如柱,喷涌而出,覃远志立刻将手指朝着石碑,不浪费任何一滴鲜血。
三根手指头啊,这种自残的方式却只是染红了石碑一小块,狠心之下,覃远志再次斩断两根手指头,一刻钟之后,一只手掌被斩断,半个时辰之后就是一条手臂。
一个时辰之后一条大腿,两个时辰之后又是一条手臂,此时的覃远志面色苍白,毫无血色,就连头发都有一丝花白,这才将整个石碑染成了红色。
顿时间霞光万丈,天降祥瑞,覃远志的面前居然出现了数行金色的大字,看到这几行大字,覃远志居然再次喷出一口精血直接晕死过去,而此时也正是风逸等人被弹出仙府的时刻。
‘欲练神功,必先自宫……不必自宫,亦可成功’
‘本府相同,无需染红……附上神识,就可成功’
仙府之上的大海正在血战之时,覃远志也终于清醒了过来,苍白的脸上满是怒色,不过事已至此,只能认栽了,不过覃远志也在庆幸,如果石碑的上面刻的是‘欲练神功,必先自宫……不必自宫,亦可成功’自己岂不是已经……
不敢想象,覃远志立刻将自己的神识延伸到了石碑之中,果然在石碑之中看到了一团金光,这团金光里面包裹着一面令牌,覃远志立刻将令牌给取了出来。
当他手中握着令牌的一瞬间,脑海中立刻出现了无数的信息,这些信息正是缥缈仙府的信息,只不过当他完全了解之后,整个人都傻叉了。
此时覃远志的脑海中出现了一句别人说的话,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记不住的,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记不住的。
然而看见的是不是就等于存在?而看不见的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而记不住的也用不都会消失呢?
既然让自己得到了,为什么却不让自己拥有,既然自己已经拥有了,却又为什么要让自己站在远处看着呢?
尼玛,老子都得到了缥缈仙府,为什么一定要让自己学习你的功法,而且要学有所成才能够真正的控制缥缈仙府呢?
还尼玛缥缈仙法呢,都尼玛缥缈了,还仙法个屁!
覃远志心中虽然怒骂,不过去却抵受不住仙法的吸引,神识立刻扫向了缥缈仙法,顿时间就被这部仙法吸引了。
别看覃远志有些憨厚,可是却一点都不傻,否则也不会修炼到婴变期大圆满了,足足过去了数十天的时间,覃远志这才了解了那么一丢丢的缥缈仙法,立刻打坐修炼,又是许久,覃远志的才算将自己了解的这一丢丢修炼完成。
虽然只是一丢丢也让他用处无穷,他现在可以凭借体内那一丢丢的缥缈仙法让自己进出缥缈仙府无阻碍,立刻覃远志就冲出了缥缈仙府,去寻找风逸了,反正里面的东西自己得不到,也丢不了,不如先去看看自己的恩人,或许他有办法。
所以覃远志这才来到了开山宗,这一等就是半个月的时间,不过这半个月他也不是很闷,这不,覃远志有屁颠屁颠的跟在一位女修的身边,满脸猪哥相的冲着这名女修说道:“妹子好啊。”
那名女修白了一眼覃远志:“谁是你妹子,请你放尊重点,否则我要去告诉长老了!”
“别介啊,妹子,哥马上就是仙府的主人了,而且哥修炼的修士仙人的法术,如果你跟了哥,将来你就是仙人的道侣,修炼的也将是仙术,你看……”
“就你?傻了吧唧的还能是仙府的主人?你要是仙府的主人,我就是仙府主人他娘!”这名女修感觉自己说的话有些过格,脸上立刻出现一片红晕,加快几步,从覃远志的身边离开。
覃远志撞了个大黑脸,不过却根本没有在意,还在那里叽叽歪歪的喊道:“妹子,别说哥没告诉你,哥真的拥有仙府,真的学了仙术,将来哥就是仙人,现在后悔你还来得及,哥就在你们风宗主的洞府门口等你!”
那名女修听到覃远志的喊声,离去的速度更加的快,这半个月的时间,开山宗的弟子没有人不知道开山宗来了一个自称是风宗主的生死兄弟。
只是这个生死兄弟为人有些风-骚,来到了开山宗半个月,将开山宗数百的女修弟子都寻了一个遍。
不是要求跟人家女修双修,就是说自己是什么仙府主人,是仙人什么,要人家女修当自己的道侣,如果不是担心这人真是风宗主的生死兄弟,此时他已经被人大卸八块了。
“曾宗主,你们开山宗的女修都怎么回事,想我英俊潇洒,后背熊腰,风度翩翩,修为高深,而来将来会成为仙人,为什么你们宗门的女修就是不相信呢?有时间你可得帮我解释解释,我家可就我一个独苗!”
曾慕华此时心中十分的愤怒,你丫的是你家独苗,跟我们开山宗有半毛钱关系,不过我忍了,等宗主回来,看你还怎么狡辩。
“咦?曾宗主,你的脸怎么黑了,不会是中毒了吧,我当时中毒就是这样,要不是风大哥,恐怕我现在就不会站在你的面前,也不会拥有仙府成为仙人了。”
曾慕华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不过就在此时,开山大殿之外立刻传来一声惊呼:“宗主回来了,宗主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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