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三、
A市的冬天到了,没有雪,也没有雨,只有刺骨的阴风,冷得仿佛会生生刮掉人的一层皮。
就是在这样糟糕的天气里,2009年接近了尾声,匆匆忙忙,带着对过往的遗憾,和对未来的憧憬。
我喜欢春节,因为大街小巷都是铺天盖地的红色,因为可以和亲朋好友相聚,因为心情会变好,因为日子会变长,因为习朗会有两个星期的年假……
然而,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习朗却坚持要飞到伦敦谈生意,在大年三十那天。
“我和你一起去。”我提出要和他同往伦敦,但习朗想都没想就一口回绝了,“你去干什么,你不会说英语,又不买东西,走在马路上连方向都会弄错,你过去只会给我添乱!”
“这次的谈判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你知道吗?”他冷冷地问我。
他很少和我提起生意上的事情,就算说了,我也不懂,更何况,他根本不是单纯地想要告诉我,和我分享或者让我分担,他只是为了向我炫耀,炫耀他超凡的能力和商业才华,炫耀他无人能及的成就。
所以,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当初习朗不娶我,早晚有一天,他也会达到今天的地位和成功,成为商界最潇洒最骄傲的一匹黑马。
可是,习朗的野心太大了,他等不及。
我给他收拾了行李,在角落里塞了一包今天新买的西湖龙井。他晚上总要熬夜,但他又从不喝咖啡,喝得最多的就是普洱茶,只是那茶味道太浓,只浅浅的一小杯,也要精神大半夜。
我心疼他这种拼劲,没日没夜。
他检查行李的时候,拿起来我塞的那包茶叶扫了一眼,说,“没事儿就在家好好呆着,别出去乱跑,大过年的街上比较乱!”
“嗯,知道了。”
我点点头,踮起脚尖帮他系上围巾。
他看了看表,提起行李箱,头也不回地大步走了出去。
他走路的样子很洒脱,像是电影里面无羁无绊的侠客,没有眷恋,没有牵绊,仿佛没有什么人什么物可以困他一生。
大概,我,也不例外。
习朗出差的第四天,是大年初三。
我特别想吃饺子,就一个人跑到了高中念书时学校旁边的那家饺子馆,结果非但没有吃到饺子,反而在路上着了凉,一回来就发起烧。我有气无力地窝在床上,想给他打电话,又怕他太忙嫌我烦,于是只好叫了小舞过来陪我。
“乔梦初,你发什么神经,你以为你们家不过年,人家饺子馆就也得跟着营业呀!”
小舞在电话里就骂了我一通,但她还是提着一盒热乎乎的饺子过来了。
“真好吃……”我狼吞虎咽地往嘴里扒,可是吃着吃着就呜呜地哭起来,我太感动了,“小舞,还是你对我好……”
“行了,都是你自找的,甭哭了,吃吧!”小舞抽了一张面纸给我,问,“他呢?”
我知道小舞在问习朗,除了爸爸,小舞是这场婚姻的另外一个知情人,她认为一个真正的男人是有所担当的,而不是妥协于这种金钱地位的交易,更何况习朗不爱我而我却迷恋着他,所以小舞对习朗有很大的成见。
“出差了,去伦敦……”
我还没说完,小舞就怒了,“习朗*的有病呀!大过年的把你一个人孤零零的撂在家里,还好是感冒发烧的小病,要真是出个入室抢劫什么的,你一个人怎么办?我给他打电话……”
“小舞不要,他很忙,这次是一单大生意,对他很重要……”我连忙拦住小舞。
“重要?我倒想问问他,生意重要,还是老婆重要?”小舞叉腰盯着我,“没有你,他哪儿还有这么多生意,谁会和他谈生意?习朗他能有今天,全是你乔梦初瞎了眼!干嘛怕他,你才是他大爷!”
我拦不住刚烈爽直的小舞,她还是打了那个电话,开口就骂,“习朗,梦初还是你老婆吗?”
“怎么了,你什么意思?”透过话筒,我听到他低沉的声音,不急不愠。
“我什么意思,我还想问你什么意思!人家过年都是一家团圆,你倒好,大年三十飞到伦敦,把梦初一个人撂在家里,你管她死活了吗?她不会烧菜,不会煮饭,你难道不知道呀?还是你想让她自生自灭,活活饿死?”
“饿不死,她又不是小孩子!”我听到他这样说,语气凉薄。
我想,大是伦敦的天气太冷了。
“可是你比她大七岁,那她在你眼里就永远是个孩子!更何况你是她丈夫,扪心自问,你做到一个丈夫对自己的妻子应有的温柔体贴、关心呵护了吗?我告诉你,习朗,乔梦初不是你养的一只猫一条狗,她是个有感情有思想的人,她是你老婆!习朗,自己老婆想要什么你应该比谁都清楚,”小舞突然打断,闷闷地冷笑一声,“可是你却偏偏拿有限的时间,去赚那些你一辈子也赚不完的钱!你*真傻!”
小舞一口气说完,愤愤地把电话撩给了我,我拿起来贴在耳边,那头却没有了声音。
停了很久,在我打算要挂断的时候,我听到他用沉重低微的语气说,“我要赚钱,赎回我丢在她面前的尊严!”
我握着手机的手突然僵硬,直到听筒里是剩下“嘟嘟”的忙音,我才愣愣的回过神。
原来,他之所以恨我,是因为他娶了我,而我却不知道,这对他是一种侮辱!
习朗从伦敦回来之后,我突然想独自去以找一份工作,体验一下靠自己的双手挣钱的感觉。
于是,我瞒着他,在网上到处投简历。可是我没有想到,那些自己从来看不到眼里的工作岗位,竟然都石沉大海。一个星期后,我终于接到了一家化妆店的录用函。从那天起,我开始早出晚归,在商场里做一个普通的售货员。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晚上十点半,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看到他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电视。
“逛街!”我抬头看他,在玄关处踮起肿痛的脚,随便踢掉了高跟鞋。
“哦!”他哼了一声,接着看电视。
宽大清晰的液晶屏幕上是西装革履的他,像个高贵英俊的王子,脸上洋溢着骄傲而迷人的微笑。
我忍不住瞄了几眼,脱掉外套走向浴室。
“买了什么?”他突然问我。
“不喜欢,什么都没买。”我摇摇头,低声回答。
他似乎料到了我的回答,对着我微微一哂,拿起桌子上的一张银行卡递过来,微冷的语气夹着高傲的声调,“里面有20万,不够花了,再给我要!还有,从明天开始,辞掉商场的工作,早点儿回家……”他顿了一下,望向电视屏幕中金光闪闪的自己,接着又在我身上从脚到头扫了一圈,才慢吞吞地说,“你不适合,那种方式的——抛头露面!”
我看着他的眼睛,里面是不加掩饰的鄙夷不屑的神色,我突然有些怒意,抓过他手里的卡,摔倒了地上,“谁要你的钱,商场售货员怎么了?我乐意!”
“你乐意?可是我不乐意!我不乐意,你这样灰头土脸地跑出去,丢——我——的——脸!”他将后面几个字拖长了,一字一顿地咬出来。
然后,他不再看我,拍拍膝盖站起来,一脚踏上了那张银行卡,走向卧室。
我无力地蹲在浴室的地板上,冲了很久,冲到自己的血液随着水流变冷。
我想不通为什么,我以为自己这样做,可以接近他。
可是我又错了,我从来都读不懂他的心。
他已经不再是当初的习朗,那个在我父亲手下一无所有却野心**的小职员。如今的习朗,是在A市商界,人人闻而生畏的风云人物,是个有头有脸有、身份有地位的天之骄子。
而我,也已经不再是一件满足他野心和**的工具,而是一件象征他的身份、他的地位的附庸品。
我,永远跟不上他的步伐。
A市的冬天到了,没有雪,也没有雨,只有刺骨的阴风,冷得仿佛会生生刮掉人的一层皮。
就是在这样糟糕的天气里,2009年接近了尾声,匆匆忙忙,带着对过往的遗憾,和对未来的憧憬。
我喜欢春节,因为大街小巷都是铺天盖地的红色,因为可以和亲朋好友相聚,因为心情会变好,因为日子会变长,因为习朗会有两个星期的年假……
然而,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习朗却坚持要飞到伦敦谈生意,在大年三十那天。
“我和你一起去。”我提出要和他同往伦敦,但习朗想都没想就一口回绝了,“你去干什么,你不会说英语,又不买东西,走在马路上连方向都会弄错,你过去只会给我添乱!”
“这次的谈判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你知道吗?”他冷冷地问我。
他很少和我提起生意上的事情,就算说了,我也不懂,更何况,他根本不是单纯地想要告诉我,和我分享或者让我分担,他只是为了向我炫耀,炫耀他超凡的能力和商业才华,炫耀他无人能及的成就。
所以,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当初习朗不娶我,早晚有一天,他也会达到今天的地位和成功,成为商界最潇洒最骄傲的一匹黑马。
可是,习朗的野心太大了,他等不及。
我给他收拾了行李,在角落里塞了一包今天新买的西湖龙井。他晚上总要熬夜,但他又从不喝咖啡,喝得最多的就是普洱茶,只是那茶味道太浓,只浅浅的一小杯,也要精神大半夜。
我心疼他这种拼劲,没日没夜。
他检查行李的时候,拿起来我塞的那包茶叶扫了一眼,说,“没事儿就在家好好呆着,别出去乱跑,大过年的街上比较乱!”
“嗯,知道了。”
我点点头,踮起脚尖帮他系上围巾。
他看了看表,提起行李箱,头也不回地大步走了出去。
他走路的样子很洒脱,像是电影里面无羁无绊的侠客,没有眷恋,没有牵绊,仿佛没有什么人什么物可以困他一生。
大概,我,也不例外。
习朗出差的第四天,是大年初三。
我特别想吃饺子,就一个人跑到了高中念书时学校旁边的那家饺子馆,结果非但没有吃到饺子,反而在路上着了凉,一回来就发起烧。我有气无力地窝在床上,想给他打电话,又怕他太忙嫌我烦,于是只好叫了小舞过来陪我。
“乔梦初,你发什么神经,你以为你们家不过年,人家饺子馆就也得跟着营业呀!”
小舞在电话里就骂了我一通,但她还是提着一盒热乎乎的饺子过来了。
“真好吃……”我狼吞虎咽地往嘴里扒,可是吃着吃着就呜呜地哭起来,我太感动了,“小舞,还是你对我好……”
“行了,都是你自找的,甭哭了,吃吧!”小舞抽了一张面纸给我,问,“他呢?”
我知道小舞在问习朗,除了爸爸,小舞是这场婚姻的另外一个知情人,她认为一个真正的男人是有所担当的,而不是妥协于这种金钱地位的交易,更何况习朗不爱我而我却迷恋着他,所以小舞对习朗有很大的成见。
“出差了,去伦敦……”
我还没说完,小舞就怒了,“习朗*的有病呀!大过年的把你一个人孤零零的撂在家里,还好是感冒发烧的小病,要真是出个入室抢劫什么的,你一个人怎么办?我给他打电话……”
“小舞不要,他很忙,这次是一单大生意,对他很重要……”我连忙拦住小舞。
“重要?我倒想问问他,生意重要,还是老婆重要?”小舞叉腰盯着我,“没有你,他哪儿还有这么多生意,谁会和他谈生意?习朗他能有今天,全是你乔梦初瞎了眼!干嘛怕他,你才是他大爷!”
我拦不住刚烈爽直的小舞,她还是打了那个电话,开口就骂,“习朗,梦初还是你老婆吗?”
“怎么了,你什么意思?”透过话筒,我听到他低沉的声音,不急不愠。
“我什么意思,我还想问你什么意思!人家过年都是一家团圆,你倒好,大年三十飞到伦敦,把梦初一个人撂在家里,你管她死活了吗?她不会烧菜,不会煮饭,你难道不知道呀?还是你想让她自生自灭,活活饿死?”
“饿不死,她又不是小孩子!”我听到他这样说,语气凉薄。
我想,大是伦敦的天气太冷了。
“可是你比她大七岁,那她在你眼里就永远是个孩子!更何况你是她丈夫,扪心自问,你做到一个丈夫对自己的妻子应有的温柔体贴、关心呵护了吗?我告诉你,习朗,乔梦初不是你养的一只猫一条狗,她是个有感情有思想的人,她是你老婆!习朗,自己老婆想要什么你应该比谁都清楚,”小舞突然打断,闷闷地冷笑一声,“可是你却偏偏拿有限的时间,去赚那些你一辈子也赚不完的钱!你*真傻!”
小舞一口气说完,愤愤地把电话撩给了我,我拿起来贴在耳边,那头却没有了声音。
停了很久,在我打算要挂断的时候,我听到他用沉重低微的语气说,“我要赚钱,赎回我丢在她面前的尊严!”
我握着手机的手突然僵硬,直到听筒里是剩下“嘟嘟”的忙音,我才愣愣的回过神。
原来,他之所以恨我,是因为他娶了我,而我却不知道,这对他是一种侮辱!
习朗从伦敦回来之后,我突然想独自去以找一份工作,体验一下靠自己的双手挣钱的感觉。
于是,我瞒着他,在网上到处投简历。可是我没有想到,那些自己从来看不到眼里的工作岗位,竟然都石沉大海。一个星期后,我终于接到了一家化妆店的录用函。从那天起,我开始早出晚归,在商场里做一个普通的售货员。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晚上十点半,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看到他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电视。
“逛街!”我抬头看他,在玄关处踮起肿痛的脚,随便踢掉了高跟鞋。
“哦!”他哼了一声,接着看电视。
宽大清晰的液晶屏幕上是西装革履的他,像个高贵英俊的王子,脸上洋溢着骄傲而迷人的微笑。
我忍不住瞄了几眼,脱掉外套走向浴室。
“买了什么?”他突然问我。
“不喜欢,什么都没买。”我摇摇头,低声回答。
他似乎料到了我的回答,对着我微微一哂,拿起桌子上的一张银行卡递过来,微冷的语气夹着高傲的声调,“里面有20万,不够花了,再给我要!还有,从明天开始,辞掉商场的工作,早点儿回家……”他顿了一下,望向电视屏幕中金光闪闪的自己,接着又在我身上从脚到头扫了一圈,才慢吞吞地说,“你不适合,那种方式的——抛头露面!”
我看着他的眼睛,里面是不加掩饰的鄙夷不屑的神色,我突然有些怒意,抓过他手里的卡,摔倒了地上,“谁要你的钱,商场售货员怎么了?我乐意!”
“你乐意?可是我不乐意!我不乐意,你这样灰头土脸地跑出去,丢——我——的——脸!”他将后面几个字拖长了,一字一顿地咬出来。
然后,他不再看我,拍拍膝盖站起来,一脚踏上了那张银行卡,走向卧室。
我无力地蹲在浴室的地板上,冲了很久,冲到自己的血液随着水流变冷。
我想不通为什么,我以为自己这样做,可以接近他。
可是我又错了,我从来都读不懂他的心。
他已经不再是当初的习朗,那个在我父亲手下一无所有却野心**的小职员。如今的习朗,是在A市商界,人人闻而生畏的风云人物,是个有头有脸有、身份有地位的天之骄子。
而我,也已经不再是一件满足他野心和**的工具,而是一件象征他的身份、他的地位的附庸品。
我,永远跟不上他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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