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逛街巧得千里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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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穿越的仁兄不同,李冰前世只是一个二流大学的普通学生,学的也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专业,除了懂得玻璃理论上的制造工艺和一肚子的唐诗宋词流行歌曲还有那句人人都知道的“一硫二硝三木炭”外,别的几乎什么都不知道,所以他注定展了不了科技,也炼不出钢,更别提制造火枪大炮了,他所依靠的,只有自己的一身武功加上对历史展的把握还有自己这颗不太笨的小脑袋瓜。
经过李冰在幕后的安排指点,长安城里的德冰堂商号66续续的开了起来,德冰堂商号分为德冰堂云裳社、德冰堂羽扇居与德冰堂瑰宝阁三类,全部属于德冰堂的大老板,也就是李冰所有,其中云裳社负责他亲自设计的衣服,羽扇居卖的是折扇,瑰宝阁卖的是各种奢侈品,其中就包括太阳镜和还未制造出来的玻璃制品,李冰为云裳社设计的衣服,都是私下里李冰偷偷画图或做出样品让自己的心腹交给店里的师傅制作,用的全都是上等的面料,每一类衣服只做区区十件,绝不多做,每一件卖的都是天价,由于云裳社制作的衣服款式新颖美观,用料上好,而且其数量稀少,因此一上市就受到了贵族们的追捧,每天去里面的人络绎不绝,因为每件衣服卖的价格都奇高,因此也不担心会有别的衣社买去假冒,而羽扇居卖的折扇因为造型优雅,在李冰的刻意宣传下,这小小的折扇深受士子文人们的喜爱,成为了文人士子手中的必备的雅物,瑰宝阁的太阳镜由于其制作工序复杂,成本也很高,也成为了达官贵人们争相购买的稀罕品,很快制作的十几个太阳镜就以每个一千贯的价格销售一空,瑰宝阁的大掌柜又放出风去,这是从海外带来之物,每三个月才能带过来一批,所以因为没有买到太阳镜而垂头丧气的人们又纷纷带着钱前去预定,生怕去晚了下一批的太阳镜也预订不到。李冰看着这些成本不值几个钱的东西们卖的这么好,心里偷笑不已。

总而言之,李冰偷偷搞得敛财计划大获成功,短短三个月,就为他挣了将近二十万贯,这可是差不多整个唐国公府一年的总收入,让李冰不得不感叹,京城的有钱人还真是多啊。当然德冰堂的幕后主人是李冰这件事除了李冰极其心腹外,没有别的人知道,就连唐国公府上众人和德冰堂的各个掌柜都不知道。

现在的李冰不说不可谓春风得意,武艺学得好,现在又有了这么大的产业,李冰觉得离自己的大业又近了一步,一切都已经走上正轨,唯一缺的,就是人才了。但是人才这件事也不是着急就急的来的,李冰只好一边在家重复着学习和泡邻家姐姐的生活,一边耐心的等待着在外寻找人才的心腹的消息。

这日,李冰在家呆的厌烦了,就跨着纨绔步一路晃荡着就轻车熟路的进了高雨琴的闺房,高雨琴正在自己的梳妆台前专心致志的学着女红,高雨琴似乎已经把全部心思都沉浸在自己手上正做着的事情,丝毫没有注意到李冰的到来,那专注的神情在李冰的眼里多了一丝别样的美,李冰见高雨琴没有注意到自己,就突然想恶作剧吓唬吓唬她,他蹑手蹑脚的走到高雨琴的背后,突然在她的耳垂上舔了一下,高雨琴正沉浸在自己女红的世界,冷不丁的被李冰的突然袭击吓了一跳,“啊”的一声从凳子上蹦了起来,见李冰在那笑吟吟的看着自己,才猛然觉李冰的到来,当下娇嗔道:“你个小坏蛋,吓死我了,不理你了,哼,哎呦……”高雨琴突然皱着眉头呻吟了一声,李冰忙过去,原来刚才高雨琴被吓着的时候,自己的葱指不小心被绣花针扎到了,高雨琴只觉得纤指上一阵疼,刚想落泪,就觉得自己受伤的那只玉指进入了一个温热的包裹,低头一看,她的俏脸立刻变得红艳艳的仿佛能拧出水来,原来李冰将她那只受伤的指头含在了自己的嘴里,轻轻的**着渗出的血珠。

李冰怜惜的看着站在自己面前一脸扭捏的高雨琴,温柔的问道:“还疼么?”高雨琴轻咬朱唇,摆了摆头,李冰站起身来,把比自己高许多的女孩轻轻揽在自己怀里,高雨琴更加羞涩,把臻埋在李冰的胸口,李冰爱怜的轻拥住这个温顺的女孩,一只虽还不大但是比较有力的手在女孩的纤背上轻滑,小声说道:“刚才是我不好,不该吓到我的琴姐姐,这样吧,今天外面天挺晴的,我们出去走走好不好?”高雨琴此刻只是像个慵懒的小猫一般趴在这个比自己小许多的男孩身上,轻轻的“嗯”了一声。

两个少男少女拉着手漫步在繁华的长安街上,显然高雨琴这个大家闺秀很少出门,此刻在街上的她完全没有平日那淑女的模样,此时的她才真的像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东瞧瞧,西看看,叽叽喳喳的和李冰兴奋的说个不停。

李冰微笑着,紧紧拉住兴奋的她,怕她乱跑遇到危险,当见到高雨琴实在是喜欢至极的小东西,李冰这个小小的款爷儿当然不会让女孩子失望,就爽快的掏钱,给她买下那些她喜欢的小饰品,小吃之类的她见着稀奇的玩意。乐的小姑娘在看他的时候那眼中的柔情仿佛都能滴下水来。

就在两个小孩子你侬我侬的时候,一阵急促响亮“咴”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然后又传由远及近的马蹄声,李冰的注意力把上被吸引了过去,远远的看见一匹还没有套上马鞍的马疯似的在街上横冲直撞,几个魁梧的汉子在后面紧张的边追马边大喊“小心,快让开”,行人们吓得纷纷四处躲避,只见那马的度极快,几个路人躲避不及,被马冲撞到一边,疼的躺在地上半天都起不来直哼哼。

突然,一个小孩在朝路边跑的时候不小心被街上的一块转头绊了一下,要搁在平日这绊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现在由于内心的慌张,那孩子竟然摔倒在地,腿软的怎么也站不起来。那马显然是一匹神骏,一会的工夫就跑到了孩子的面前,那孩子顿时被笼罩在马蹄的影子下,那孩子吓得脸都白了,眼看那孩子就要丧生在马蹄之下,那孩子也吓得闭上了眼睛,只听得一声大喝“畜生,尔敢!”然后那马蹄就在离孩子不远的地方直直的停住,原来是被一个小小的身影拉住了缰绳,任凭马怎么嘶叫着用力往前冲,却怎么也挪动不了分毫。能有这样的力气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宇宙级霹雳无敌男主角李冰大大是也。果然不愧是本书主角,关键时刻总是上演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

众人见那匹野马被一个小孩生生的拉住,都一个劲的吱吱称奇,后来有个眼尖的人认了出来,那是唐国公家的李三少爷,李冰的名字在长安城早就已经传烂了,众人今日见到李冰如此神勇,都纷纷的鼓起掌来,几个胆大的人马上跑过去把那个孩子扶起来。

这时候,后面一直追着马的那几个汉子才气喘吁吁的跑过来,边喘着粗气道谢,边伸手想抓那野马缰绳,那野马一见周围的人多了起来,马上又变得暴躁了起来,急欲挣脱,李冰马上紧紧抓住缰绳。那几个汉子识得厉害,也不敢轻举妄动。

从哪些汉子的口中得知,这几个人是专门贩马的,做的是从突厥到大隋间的生意,这匹马脾气暴躁的很,是才从突厥抓来的,抓的时候还伤了好几个人,原本觉得长安有钱人多,想弄到这卖个好价钱,没成想刚刚装上笼头,还没把鞍子装上,那马突然一脚踢飞那个给它装鞍子的人,在街上狂奔了起来。

李冰这时候才有时间仔细的端详这匹马,只见这匹马通体洁白,白毛一根根排列的很整齐,身上没有一根杂毛,鬃毛又浓又长,桀骜不驯的眼睛炯炯有神,偶尔透出一丝狠戾,四条腿上各从马蹄处向上长着红色的毛,一直快到小腿的一半处,跑起来的时候四条腿跑动的频率迈的很快,远远望去,仿佛踏着一团烈火,李冰对这匹马是越看越喜爱,当下对那个汉子说道:“你这匹马多少钱,我喜欢的紧,这马少爷我要了!”

那魁梧汉子一脸惊讶的看着这个小孩,虽然今天这个孩子给他足够多的惊奇了,但是一个孩子开口说要买马,而且还是买的一匹尚未驯服的烈马,让他不由得怀疑这个孩子是不是在逗他。

李冰现了那汉子眼中的疑惑,当下很不高兴的说道:“怎么,觉得我付不起钱不成,你去打听打听,这长安城谁不知道我唐国公府李冰的名字。今天你这匹马我要定了,走,跟我拿钱去。”说完他一个翻身就跨上了马的背,笑嘻嘻的抚摸着还在奋力反抗的马:“好马儿,好马儿,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主人了,少爷我这么有名,你也得起个很威猛的名字才对!”他略一沉思后高兴的说道:“就这么定了,从现在开始,你的名字就叫‘踏火玉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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