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亲和度高,有这等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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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这胡须大汉惊愕地暴瞪双眼,随后,庞大粗壮的身躯慢慢、慢慢地,向后倾斜,最后“咚”地一声,砰然倒地后,压得周围的野草猛一阵摇晃,已有些脱力的王越锋便心神一松,一屁股坐在积有几层厚的草叶上,再度急促而粗重地喘息。
“可算是全OVER了!”

“好险……!”

“娘的,一帮人渣!”

以一敌五,以有心算无心,以一介灵战员之躯,同时对付五个夫子级别的灵士和战士,这场遭遇战,委实比王越锋以前的任何一场战斗,都来得惊心动魄,其危险程度,丝毫不亚于方才与那尖嘴猫眼翼鼠的一战!

好在,最终,他……还是凭着精确的算计、灵敏的反应、以及幼稚的外表,险险地赢了这场遭遇战!

赢得了生命,也赢得了救助老爸的机会!

真不容易!

“如果他们不是一开始就小看了我,如果我一开始没有趁机示敌以弱,现在,倒在地上的肯定是我!”

休息了片刻,王越锋略略抬起受伤的左臂,便觉得一阵撕心裂肺的痛。

无奈地皱起眉,然后,强迫自己迅速宁神,定心,感觉到激动而亢奋的情绪已慢慢平静下来,王越锋嘴里开始吟唱。

“圣灵耀世……”

接连向肩膀处施展了三次耀世圣光术,感觉肌肉处传来的一阵温热而极为惬意的舒缓,再活动时,已无半点疼痛的感觉,王越锋便心里一松,释然地吁了口气。

“亏得哥是光灵性!”

若是换在前世,至少也得休息个十来天,而且天天要用药酒推拿,要队里最好的正骨医生按摩,费时不说,还不方便!

然后,他解下其中一名灵士腰间的水囊,将脸上那腥臭的血迹洗了洗,开始搜罗自己的战利品。

这一伙不知名的冒险者,身上的东西远比“狐狸”要富有。不过,依然没有他期待中的空间戒指,也没有他预想中的某种灵兽卵。

考虑到要轻装上阵,王越锋理智地只搜走了他们身上易于携带的所有灵药、晶卡,晶片。

至于值钱的灵核和装备,则被他全部集中在一个大包裹里,爬上附近一棵巨树,藏在其中的某个不明显的枝桠里,等候日后有缘再来取回。

“可惜了,没有空间戒指,背着这么大一包的东西,着实影响我的速度,也容易被人觊瑜!”

重新紧好自己的毛鹿皮包裹,王越锋再次蹭蹭地爬上了树身,继续利用藤条之间的纵跃,踏上寻父的征途。

幸好,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也不知道是不是这尖嘴猫眼翼鼠的尸体所散发出来的气味,吓走了附近的诸多低级灵兽,王越锋没有再遇上任何一头灵兽,倒是遇上了不少在迷雾森林里历练的冒险者。

不过,他是在树上飞荡,这些冒险者却基本上都是在地面上行走,而且他的速度还算快,身上的包裹看起来也不大,彼此倒也相安无事。

六个小时后,两条手臂因为不断地攀藤而显得相当酸痛的王越锋,终于到达了烟月湖。

烟月湖,外形酷似一轮弯弯的月亮,常年湖面上飘荡着一层薄如烟的水雾,如诗如画,故此得名。每天早上,迷雾森林中,有大半的低级灵兽都会来这里饮水解渴。

这里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让这些灵兽彼此之间和平相处,哪怕是天敌,也不会在这里互相攻击。

这种神奇的力量,同样也对人类有效,所以,但凡冒险者要补充水源,只要不是离得太远,都会选择在这里歇息、放松。

而此刻的湖边,已经有几个冒险团队在补充水源,看到年幼的王越锋突然出现,顿时人人错愕。

因为帝国和灵殿、战神殿的严令,但凡出现在迷雾森林里的十岁以下幼童,基本上都是皇族或者世袭贵族、贵族、高等灵士或者战士的嫡子嫡女,前呼后拥的护卫和服侍者一大帮人,衣着华丽,像王越锋这样独身一人、而且衣服看起来很普通的幼童几乎没有。

这几个陌生冒险者的疑惑目光,并没有让王越锋的动作减慢分毫。

谨慎而老练地走到湖边,没有理会别人,王越锋以一种随时可以躲避和攻击的姿势蹲下,掬了几口甘甜如山泉的湖水,再略略洗漱了一把这一路来的灰尘,认真地灌满了包裹里携带的水袋,吃了几口干粮,就在湖畔的一处平坦草丛中盘坐起来。

这里是森林中少有的露天无遮、阳光充足、以及和平共处之所,他打算在这里稍做休息、补充体力。不过,他不想暴露自己光木双系的体质,眼下既然湖边有人,唯有先歇息片刻,等这些冒险者离开了再说。

些先到的冒险者见王越锋坐下来休息,虽然心中还有疑惑,却没有再继续打量他,只三三两两地继续说着自己的见闻。

“胖子,你刚才说的那个消息是真的?咱们宇魂帝国那位才五岁的三皇子,真的是高等木灵性、亲和力78度的绝世天才?”

“那还能有假?我们白家是大族,我有一位堂哥就是皇家侍卫队的,这个消息,是我堂哥亲口告诉我的!”被称为胖子的冒险者,似乎对自己的堂哥很是崇拜,说起这话,语中的骄傲非常明显。

“那位三王子,自从半年前在皇家花园里无故晕倒之后,精神就非常敏锐,平时在皇家花园里跟那些侍女们躲猫猫,无论那些下人们躲在哪里,三王子都能迅速找到。”

“后来这事就惊动了皇后。三王子自己解释,是花园里的那些植物帮他找到了那些侍女。只要他在脑子里想着某个侍女的容貌,这些植物就会马上联络,然后指引他前去寻找,灵得很!”

“就是因为有这种感觉,所以皇家才送三王子去测试,然后发现,我们的三王子,比起塔梅尔帝国的那个什么伯爵之子一点不差,也是高等木灵性!”

“啧啧,高等木灵性哦!自灵殿创立以来,这一万多年来,前后只出现过五十名的高等木灵性哦!而且,除了三年前之外,近百年里,也是一个都没有出现哦!”胖子啧啧直赞,两眼全是骄傲,仿佛那位觉醒了高等木灵性的人,不是帝国的三王子,而是他!

“现在,整个帝都都已经传遍了这个好消息!大家都说,三王子好样的,给我们宇魂帝国着实争了一口气!”

“啊?不可能吧?我们宇魂帝国几百前以前,也出过几名高等木灵性的天才,却没有这种和植物互相沟通的感应能力啊!”另一个刺猬头、看起来有些心直口快的冒险者不信,马上提出质疑。

“你知道什么?”胖子很不屑地横了他一眼:“灵殿有位德高望重、专门研究古史的沐皇灵植士,本来是终年不出灵殿总殿大门的,为了这项奇闻,专门去了一趟我们帝国的皇宫。”

“沐皇前辈和三王子殿下单独相处了整整两个钟,得出结论,这种奇特的沟通能力,除了本身拥有高等木灵性之外,还需要亲和度达到75以上,才行!”

“以前那几句高等木灵性的天才,我也听说过,可是,他们的亲和度,有超过75吗?”

方才质疑的那名冒险者顿时一怔,然后有些心虚地讪讪道:“这个……好像没有……。”

“这就是了!”胖子很满意这冒险者的退缩,得意地一扬下巴:“所以,这一回,哈梅尔帝国那边要傻眼了!哼,就算是三年前,他们国家出现了一名高等木灵性的天才,那又怎么样?那个巴鲁格尔的亲和度才71,哪里比得上我们的三王子!”

“所以,这一回,灵殿总殿的霍强灵药殿主亲自和皇上联系,打算和沐皇灵植士一起,收三王子为徒!”

听到这里,远远坐着的王越锋不由轻轻地动了动耳朵。

什么高等木灵性,什么亲和度高达75,是有史以来最少见的天才等等之类的话,并没有在王越锋的心里溅起丝毫的涟漪和嫉妒。

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的面积倒底有多大,可但尔镇这么一个小镇,都完全比得上前世的一个小县,人口自然众多,天才更是数不胜数,他是天才,别人一样也可以是天才,要是一天到晚就因为别人的资质比自己好,就嫉妒,就怀恨,他这一辈子就不用再干其他事了。

三王子的木灵性天赋,只是让王越锋略有些同情那位副殿主连恒。

“又一位高等木灵性的徒弟候选人被霍总殿主抢走了,连副殿主应该很郁闷吧?”

当然,从身份上考虑,既然哈梅尔帝国那个巴鲁格尔都能当上霍殿主的弟子,那么,天赋更好,又身为宇魂帝国皇后之子的三王子,自然更有资格了。

连恒的灵性属性虽然比霍强高,但目前毕竟只是一个副殿主!

但是,这个三王子居然可以利用花园里的植物来寻找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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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发现,原来是下周才上三江,呵呵,搞了个乌龙.所以,小龙现在全力赶稿,这周不好意思,每天只有一更了,大概都在中午十二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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