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大祸(一)(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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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在路上,丁一也不是愣头青,伸手扶住那小黄门,一锭银子便已塞了过来。黄门,就是低级的宦官,并不是随便一个阉人都能叫太监的。这些小黄门,平时主要收入就是这种银子,所以丁一料想塞点钱,便好说话一些。
谁知那小黄门冷冷地从袖子里把银子掏出来,塞回丁一手上,却是道:“别看咱家年纪不大,你这等样的人钱,却是不会收的。”

“敢问公公何如称呼?”丁一知道,可能章主事报上去以后,上边的态度并不太好,所以这小黄门觉得自己要倒霉了,才不收钱。不过这一切都是在丁一计划之中,他倒是不慌不忙对这小黄门好言相问,“为何学生的钱收不得?还请公公见教。”

那小黄门不耐烦挥了挥手,抱着拂尘行在前头,根本不搭理丁一,但耐不住丁一再三地找他说话,终于还是开口道:“咱家叫怀恩,你问来做什么?反正你都马上就要死的人了,问了咱家名字又有什么用?将死之人的钱,咱家是不收的。”

丁一笑了起来,不错,正如他那估计那般:“为何学生会是将死之人呢?”末了又加了一句,“不过公公年幼,恐怕这等事,也不是你能得知,算了,学生也就不为难怀恩小公公了。”

正是所谓请将不如激将,被丁一这么一激之下,怀恩这小黄门却便不干了:“啥叫为难了?哼,不怕说给你听,张大人听着章主事上报,气得胡子发抖,本来当场就要下令把你扔进北镇抚司的大牢,还说今晚就要教你背布袋……嘿嘿,还是章主事提议将你叫来问问详细情况,再处置你不迟……你不知道什么是背布袋吧?晚上你就知道了。”

背布袋对于自现代穿越而来丁一,没什么不知道,就是趁犯人睡着,把带了沙土的布袋压上,通常都是今夜压,天亮就死,全无外伤的。

听着这话,丁一点了点头,如果说那张大人,要将他格杀当场,倒也罢了,那很可是一时气话;这背布袋却就不然了,因为这身躯终究是个秀才,无缘无故杀了,总得有个说法,用背布袋杀掉,随便扔了,任谁也找不出毛病来。

这是真起了要杀自己的心啊。

如此便对了。

怀恩好奇地打量着丁一,他很怀疑这人是不是失心疯了?听着要死,还这么高兴,却听丁一和他说道,这回也不叫他公公了:“怀恩兄弟,你吃过河豚没有?那可真是肉质鲜美,若是哥哥以后有机会,请你吃上一顿……”

“山西的羊肉泡馍……”

怀恩虽不想搭理丁一,但终究是个小孩,仍被丁一说得舔了舔嘴唇,不甘示弱地说:“切,御膳房什么菜没有?咱家有时、有时那个当差经过,那菜可多得是!”

丁一乐了,便一路就与他拌起嘴来:“见过,你吃过么?糖人儿你吃过么?”

“你知道吗,在大海的彼端,有一种食物叫汉堡包……”

怀恩渐渐地搭上了话:“不就是肉夹馍么?多新鲜?”

“我还就不信了,龙虾燕窝鱼翅鲍鱼你大约是见过,法国烤蜗牛你见过?”

“不就跟捉了蚱蜢,掐了头抽出内脏串着烤一个道理,多新鲜?”

……

说了一路,倒也渐渐熟络起来,丁一笑道:“得,不和你说吃的,高密的泥塑,可好玩了,下回哥哥要是有去高密,给你捎俩玩儿……”

谁知这么一说,怀恩就嘴一扁,眼泪叭嗒叭嗒下来了,往丁一身上一扑,拂尘也不要了,“哇哇哇”哭了起来。

丁一好不容易哄了半天,才把他哄得不哭了,搞半天,原来这怀恩却是高密人,被丁一说起,思乡情浓。

“丁大哥,你不许骗我,要是有去高密,要给我带两泥人回来。”怀恩这回也不口称咱家了。

丁一当然应承下来,不料怀恩捡起拂尘,眼睛眨巴巴了几下,侧着头问道:“丁大哥,你其实是知道自己快死了,诓我到时给你烧点纸钱是吧?”

当终于见到怒发冲冠的张大人,丁一微笑着行了礼,还有闲向边上愁眉不展的章主事打了个招呼。章主事唉声叹气,这秀才礼节倒是齐全,只是做人实在太过一根筋,这事弄成这样,就算有心帮他,怎么能他圆?

“小子!从实招来,是谁指使你这么干的?”张大人一身武将打扮,虽然不懂这大明朝服饰标志着几等品级,但是丁一看得出来,和那带他去见章主事的锦衣卫总旗的袍服款式,是有些接近的,大约就是锦衣卫的大领导吧。

这下丁一连最后百分之一的担忧也放下了。

因为他原本还有点担心,如果他父亲的旧交权阉,就是这张大人,那么这招有点弄险。

现在发现这位张大人不是太监,丁一便愈加从容:“噢,听闻召学生来京的,是先父的旧交,学生以为,贫贱之交不可忘,所以一到京城,就叫去办事,也就没问什么,便尽力去办了。毕竟去世叔伯家里,没说叫帮手抄个书,还是村头打壶酒,还问为啥的……”

章主事急得直颤手,这张大人可不是善茬啊,落在他手中,真是但求速死!要不是惹不得,他一个南京主客清吏司,做什么来趟这北京礼部的混水?这丁秀才还在这里嚼舌头,跟人家长里短,这是趁死得不痛快么?

“住嘴!”张大人气得胡须都直了,戟指着丁一骂道,“竖子还诸多推托之辞,看来北镇抚司大牢的手段,得让你好好尝尝!”

丁一望着张大人,脸色一肃,突然把脚往身前一划:“学生今日,便替先父与你割席断交。君子绝交不恶语,来吧,张大人是吧?什么手段不妨使来,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今日学生误信奸人,自陷牢狱,何悔之有!”一副狂狷之态,淋漓尽致,看得门外那新认的兄弟怀恩胆颤心惊。

为什么这么干?

权阉啊!丁一深知道,一个权阉,一个可随便连国子监祭酒和驸马都整的权阉,是不会缺少卖身投靠的人的。单凭旧交,要得到重视和信任,那是远远不够。

一个秀才,对于一个这样的权阉,和蝼蚁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

那便是读书人的风骨。

丁一便咬死这一点:前来投你,却不是为你权势,只是视为父执辈,所以长者有命,不得不来罢了。本人可是铁骨铮铮的,你再说,我就成仁,再说,我就取义……

章主事边上看着,都得老眼有些湿润,难得的读书种子,面对这张大人如此强权,毫不避让,这丁秀才,或者一条筋,但这风骨实在难得。章主事不禁在想,若自己是丁秀才,能不能在面对张大人时,如此强项?然后他无奈地摇了摇头,他不敢,他最多就是沉默,绝不敢如丁一这么正义浩然。

“左右,把这小子给本官拖下去!”张大人一拍椅子扶手。

“来!”丁一向前一步,狂笑吟道:“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他一点也不担心,因为丁一可以确认这位张大人不是那召他来京的权阉,那么在见到那位之前,丁一没理由就这么被处理掉。相反,如果张大人就是权阉,那么丁一绝对是另一套方案来应对。

他不得不这么干,因他还有一层身份,那就是死间——预备着会死掉的间谍。那个逼迫他投入权阉门下的幕后黑手,就是预着丁一死的,而不是当了间谍之后有脱身之道。

所以这不是丁一热衷于玩弄权术,这是战争,丁一的战争,输了他会死。

战争除了硬碰硬,排队式枪毙之外,还有很多方法方式,特别是自己处于弱势的时候。

张大人暴怒吼道:“打上四十大板,我看你成仁取义!我看你清白!”

“好!好诗!”却听堂后有人赞道,那声音却又说道:“马顺,不得胡闹。”

张大人连忙称是,挥手使涌入的锦衣校尉退下。

却见一个白面无须保养得极好的中年人,从屏风后走了出来,章主事与张大人连忙行礼:“见过王公公!”

王公公?丁一顿时不禁愣了一愣,权倾朝野的太监,姓王,明朝却只有一个,便是王振。

明朝的事,丁一不太熟,但作为一个特种兵,又是军事爱好者,土木堡事变他却是清楚的。

王振,土木堡事变,明英宗,瓦刺。

这一切,似乎就是从大明压下瓦刺马价开始,似乎是把马价压到四分之一,而自己干得更彻底一些,压到十分之一……

不过丁一很快就调整了自己的情绪,大明怎么样,不在其位,不谋其职。

“你就是丁一?”那个看上去象个教书先生一样的王振,向丁一问道。

丁一左右打量了他一番,故意又望了马顺一眼,然后方才开问道:“学生方才心中惊奇,如何与先父在世里描述全然不同,原来这位张大人,却不是先父所说的旧友。”说罢却是一摆手,对那王振道,“且慢,先父在生之时,虽常有提起这位旧友,但学生每每问起名讳,先父却总是三缄其口,学生想确认一下,先父在生时,有一仆人,伴他走南闯北,敢问这仆人,唤作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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