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转世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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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北京。
在这个喧嚣的政治经济中心,熙熙攘攘的人群,林立的高楼大厦,诠释着现代大城市的繁华,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北大,这个千万学子梦寐以求的学府。

每天早上,都会有一个格格不入的身影出现在校园里,他不是这个的学生,而是一名普通的校工——图书馆管理员。

他的名字叫凌晓天。

他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据说院长发现他的时候,襁褓中的他才刚刚出生,绝对不超过一个月。

为什他会成为一个孤儿,这是二十几年来他日思夜想的问题,可惜狠心的父母并没有给他留下任何能够证明身份的东西,他也就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孤儿。

在一群同命相连的小伙伴中,无疑他是最受院长宠爱的一个,也许是因为这么多的孩子之中,他是唯一一个被院长亲手捡回来的吧!

院长姓凌,就给他取了凌晓天这个名字,寓意是长大之后拥有自己的一片天空,就算是小小的一片天空也可以,所以叫晓天。

懂事之后,凌晓天更喜欢管院长叫爷爷,在孤儿院里,只有他一个人有这样的权利。

在凌晓天的心里,爷爷不光是给了他一个名字,更重要的是给了他新的生命,要知道他被捡回来的时候,正是数九寒天,要不是爷爷不顾一切把几乎已经冻僵了的揣进怀里,二十几年前他就已经死了。

凌晓天现在的这份工作,也是爷爷托一位老友安排的,他的这位老友正是北大的校长。

凌晓天很喜欢这份工作,虽然薪水并不客观,但他依然很满足,能够跟最优秀院校的学子们在一起,他觉得很有面子!最重要的是工作之余,他有看不完的书,在书籍的海洋中,他慢慢的找到了遗失的自己。

这里的藏书高达600万册,是亚洲藏书第一高校。

六年来,凌晓天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看了多少卷书,就连涉及了多少种类他也记不清楚了,只知道看了很多很多。

最感兴趣的无疑是历史一类的书籍,凌晓天来这里工作之后,看的第一部书就是《二十五史》。

在图书馆中熏陶了六年,让凌晓天的身上充满了书卷之气,这就是为什么他和那些大学生格格不入的地方。

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凌晓天觉得自己活的很有意义。

直到有一天,一个漂亮的女孩子闯入了,虽然算不上是绝色,但是那股清秀之气是那么的引人注意,特别是在看书时候的那种恬静,意到酣处不自觉出现的那一丝微笑,让人如沐春风!

女孩儿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李晴雨,这是凌晓天从她的阅览证上得知的李晴雨的身边总会有一些仰慕者跟着,他们不是在看书,看书只是他们的一个借口,一个接近美女的机会。

凌晓天从来没有刻意的去接近李晴雨,也许是书看的太多了吧,他觉得美妙的爱情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发芽、长大。开出美丽的花朵,然后结出甜美的果实。

就这样,凌晓天默默的注视着李晴雨,一晃就是三年。

第四年,李晴雨并没有像自己的同学们那样,着急着毕业,没有时间来图书馆看书,她依然保持着每天都来的习惯。

整理书籍的凌晓天在一本世界名著上看见了一句话,应该是一句批注,娟秀的字体写着——宁可没有面包,也要爱情!

那本书的名字是——《简爱》。

虽然凌晓天只是默默的注视着李晴雨,但不代表他不关心,这本《简爱》正是这段日子以来她一直看的书,而这条批注,也应该是她写下来的。

这是不被允许的事情。

也许是上天给予凌晓天的一次机会吧,他很幸运的抓住了。

过去“找麻烦”的凌晓天并没有冷冰冰的训斥李晴雨,而是婉转的告诉她这是不应该的事情。

李晴雨马上认错,说是自己看完之后的感慨,没有经过大脑就写在书页上了。

有了第一次的接触,两人再见面的时候就会相互一笑,到后来的打招呼。

李晴雨发现凌晓天的言谈举止和自己的同学有很大的区别,又是那么的博学,慢慢的,两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速度越来越快!

没有花前月下,也没有浪漫的烛光晚餐,但是两人的心却因为这门伟大的艺术,连在了一起。

凌晓天觉得自己的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能得到李晴雨的青睐,就是让他死也只是值得的!

好景不长,距离李晴雨毕业还有三个月的一天,凌晓天从她的神态中看出了不安,更是从她的眼睛里读出了烦躁,窗外下着大雨。

李晴雨从来没有这样过,也许她也曾像一名普通的大学生那样,为自己毕业之后的前途堪忧,但是只要到了图书馆,她永远都是那么的恬静,这是她与众不同的地方。

凌晓天有一种山雨欲来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觉得呼吸困难。

“晓天,忘了我吧……”李晴雨的眼睛不敢直视凌晓天,有些自嘲的说:“其实我没有必要跟你说这些的,我们从未牵手,又何来分手之说呢,只是……我觉的我要是什么都不说的话,好像对你不公平……”

李晴雨说的是实话,凌晓天和她感情是在图书馆里萌发的,他们确实从未牵手。

“为什么?”凌晓天艰难的说出了这三个字。

李晴雨眼神复杂的看了凌晓天一眼,然后看着高大明亮的窗户,说:“你还记得咱们是怎么认识的吧,我在书页上写了一句‘宁可没有面包,也要爱情’的话,这一直都是我内心真实的想法!可是,我错了,我发现我错的很厉害,本来我以为自己能够经受物质的诱惑,但是当那人一次次用钱砸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发现我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我也经不起诱惑!”

“只有这个原因?”凌晓天说话的时候,声音已经颤抖了,他不相信李晴雨也是这么世俗的一个女孩子!

李晴雨点点头,伸出右手,手腕上带着一个精致的女式手表,似无奈似自嘲的说:“小小的一块表,就要十几万,呵呵,要是坚持自己的爱情面包理论,我想这辈子我都没有机会拥有它,更何况这只是九牛一毛,所以……”

“我明白了……”

……

一个很殷勤的小青年撑着一把雨伞,打开车子副驾驶门,抱怨道:“小雨,和那个穷鬼有什么好说的,你们不是什么关系都没有吗,浪费时间!”

李晴雨没有说什么,默默地坐上车。

凌晓天站在窗口,那个小青年一看就是富家子弟,满身的名牌,他有资本说凌晓天的是个穷鬼,不说其他的,光那辆最新款的法拉利跑车就要四百万rmb以上,凌晓天有什么,六年来省吃俭用剩下来的家当,还不够人家个一个车轮子钱。

“也许有钱人才是你最好的归宿吧!”凌晓天想要用这句话安慰自己,但是他做不到。

图书馆楼顶,凌晓天的衣服早就被大雨淋透。

伸出右手,高高的指向昏暗的天空,凌晓天仰天叫喊道:“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公平,为什么我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曾拥有的人,难道是老天的故意安排吗?我告诉你,我鄙视你,你让我活下来却要我承受这么多的痛苦,有能耐你就拿走我的命,否则的话我就再也不做一个老实人了,我要做流氓!就算你要了我的命,我也要做一个流氓,一个大流氓……”

咔嚓嚓……

一声惊雷响起,匹练般的闪电打在了凌晓天的身上,他的意识开始模糊了,心想难道老天听见了自己的话,真要拿走他的命吗,也好,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早已经了无牵挂了!

避雷针就耸立在距离凌晓天的不远处……

那就做流氓去吧!

「小乐知道,遭受情变、然后被雷击中、接着异世重生这样的桥段是有些老套,不过呢,小乐觉得重生只是一个过程,一个简单但是不可或缺的过程,以后的故事才更加的重要,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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