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魅力还是魔力
俞兴言就一个女儿,自她嫁到外县之后,老头儿也懒得回自家宅子,平日里就住在店里。晚间喝上两杯酒,看上两页书,枕着满床小黄文做黄粱一梦,日子倒也过得快活。
今夜也不例外,吃过晚,早早地洗了脚就上了床,就着油灯读书。
后面的作坊里,侄儿俞士元正领着匠人在刻一本新书,有人在说话,有人在摆弄机器,有些吵,叫他不觉心浮气躁。
看两页,怎么也入不了巷,又想起高文的稿子和侄子兴奋的表情,俞老板心中一动:或许是老夫太武断了,心中先自对高文存了偏见。士元说得对,生意归生意,不能置气,或许这本什么《西游记》是我看走眼了。
于是,俞兴言就从枕边抽出那份稿子又读了起来。
说来也怪,这次读《西游记》第一章,竟很顺利地读了下去,也很顺利地沉浸到书中那猴儿的世界里,全然不像先前读的那本书,怎么也进入不了。
这次是他第三次读这稿,读得很细,大约小半个时辰才看完。
合上稿子,俞老板还是不觉得这故事有什么出奇之处。
客观说来,那姓高的小子文笔非常不错,无论是开头的诗词、引言都甚是华美。当然,一本小说书儿,光是辞藻华丽还是不够的。关键是故事,说故事可是一种天赋,你得让读者没有阅读障碍,就那么简单直接地被你引着走。从这一点来说,高文做得不错。
可光是这点还是不够的,就高文的书来看,和世间的小说又有不同。那就是:写得很细。如此,故事的节奏拖得有些慢。都七八千字了,就写了石猴出世,发现水帘洞,然后拜入师门三件事。换成其他话本书儿,主角早就和女主后花园私订终身,说不好生米都煮成熟饭,然后被丈母娘发现,将小姐幽闭于绣房之中。
而且,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书读者爱看吗,如果刻印成书,是不是太冒险了?
本店本小利薄,没有十成把握的事还是不做为好。
考虑了半天,瞌睡虫儿上来,丢下草稿,吹了油灯,俞兴言就陷入了黑甜乡。
却不想这一觉睡得很不塌实,那猴儿突然出现在俞兴言梦中,上蹿下跳。一会儿在花果山,一会儿在大海之上,一会儿在斜月三星洞,一刻也不得安宁。
梦中,那些场景不段变幻,走马灯般耀得人眼睛都花了。
……
美猴王一见,倒身下拜,磕头不计其数,口中只道:“师父,师父!我弟子志心朝礼,志心朝礼!”
祖师道:“你是那方人氏?且说个乡贯姓名明白,再拜。”
猴王道:“弟子乃是大明陕西西安府韩城人氏,以贩卖书籍为生。”
祖师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俞兴言,科举才是正途,你回去吧!”说着将袖子一展,拘了,跳上云头,往下一扔。
……
“啊!”俞兴言大叫一声,猛地从床上坐起来。只感浑身冷汗如浆而出,一颗心蓬蓬跳个不停。
良久,他才定下神来,喃喃道:“原来是梦,原来是梦,吓杀老夫了!该死的,这姓高的混蛋写的书还真是邪了,将老夫吓成这样……不对,不对……难道这真是一本好书,是我看走了眼?”
看了看窗外还是漆黑一片,距离天明还有一段时间。这个时候,他显然是没办法再睡了。就点了油灯,披衣起床,又坐在书桌前,将高文那稿《西游记》看了一遍。
“是的,是一本好书。对我俞兴言或许不是,但对普通读者绝对具备一种勾魂摄魄的魅力。不,应该是魔力。所谓百花入百眼,你不喜欢不等于别人不喜欢。一本书不可能讨好所有读者,但只要大多数人喜欢,这本书就算是成功了。”这个时候,俞老板好象突然明白了什么:“是的,老夫习惯了读那种直接入题的话本,一时间还接受这种娓娓倒来的书。”
原来,这个时代的话本的篇幅一般都不长,也就七八万字左右,刻印出来也就一本。或者,索性弄十几二十个几千的故事,结成一本集子。
因为字数有限,必须在最可能短的时间内抛出悬念,交代人物和故事背景,设置悬念,吸引读者购买。没办法,如今的人心气浮躁。进书坊选书的时候,一般都会只读开头的一两千字。觉得故事好,对自己胃口,才肯掏银子。否则就扔到一边,再不肯多看一眼。
因此,如今的话本写过来写过去都成套路了。一开篇必定是一富家或者权贵家的公子因为家道中落,落难之后投奔舅舅,迎娶已有婚约的表妹。可惜,舅舅家嫌贫爱富,狗眼看人低,撕毁婚约云云。如此,读者就会想,主角已是山穷水尽了,如果换成我,又该如何是好。被这个悬念勾引,也肯掏银子买书了。
当然,除了这种篇幅有限的话本,世面上还有《三国演义》和《水浒》这种洋洋百万言的宏篇巨制。不过,这两本书并没有特定的主人公,人物故事众多,读者读起来也不觉得乏味。
从姓高的这本稿子看来,应该也是个大长篇,而且只有一个主角。当时自己不要这稿,也是怕出书之后有风险。
可是,自己只看了第一章,就被搅得夜不能寐,怪梦连连,可见这个故事的厉害之处。
自己之所以有眼不识金镶玉,那是因为以前看的书实在太多,都看疲了,失去了发现一本好书的敏锐的嗅觉。所谓,五色使人目盲,五音使人耳聋,五味使人口爽。
这次,或许是我错了。
高文能够写出这种故事,自是个大才子。但凡这样的人骨子里都会有一股傲气,昨日老夫说出那么难听的话,泥菩萨尚有三分火气,更何况一个骄傲的读书人?
哎,老夫,老夫羞愧啊!
也不知道在书桌前坐了多久,烛光一闪,灭了。原来却是灯油已然耗尽,但天光已经大亮。
今夜也不例外,吃过晚,早早地洗了脚就上了床,就着油灯读书。
后面的作坊里,侄儿俞士元正领着匠人在刻一本新书,有人在说话,有人在摆弄机器,有些吵,叫他不觉心浮气躁。
看两页,怎么也入不了巷,又想起高文的稿子和侄子兴奋的表情,俞老板心中一动:或许是老夫太武断了,心中先自对高文存了偏见。士元说得对,生意归生意,不能置气,或许这本什么《西游记》是我看走眼了。
于是,俞兴言就从枕边抽出那份稿子又读了起来。
说来也怪,这次读《西游记》第一章,竟很顺利地读了下去,也很顺利地沉浸到书中那猴儿的世界里,全然不像先前读的那本书,怎么也进入不了。
这次是他第三次读这稿,读得很细,大约小半个时辰才看完。
合上稿子,俞老板还是不觉得这故事有什么出奇之处。
客观说来,那姓高的小子文笔非常不错,无论是开头的诗词、引言都甚是华美。当然,一本小说书儿,光是辞藻华丽还是不够的。关键是故事,说故事可是一种天赋,你得让读者没有阅读障碍,就那么简单直接地被你引着走。从这一点来说,高文做得不错。
可光是这点还是不够的,就高文的书来看,和世间的小说又有不同。那就是:写得很细。如此,故事的节奏拖得有些慢。都七八千字了,就写了石猴出世,发现水帘洞,然后拜入师门三件事。换成其他话本书儿,主角早就和女主后花园私订终身,说不好生米都煮成熟饭,然后被丈母娘发现,将小姐幽闭于绣房之中。
而且,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书读者爱看吗,如果刻印成书,是不是太冒险了?
本店本小利薄,没有十成把握的事还是不做为好。
考虑了半天,瞌睡虫儿上来,丢下草稿,吹了油灯,俞兴言就陷入了黑甜乡。
却不想这一觉睡得很不塌实,那猴儿突然出现在俞兴言梦中,上蹿下跳。一会儿在花果山,一会儿在大海之上,一会儿在斜月三星洞,一刻也不得安宁。
梦中,那些场景不段变幻,走马灯般耀得人眼睛都花了。
……
美猴王一见,倒身下拜,磕头不计其数,口中只道:“师父,师父!我弟子志心朝礼,志心朝礼!”
祖师道:“你是那方人氏?且说个乡贯姓名明白,再拜。”
猴王道:“弟子乃是大明陕西西安府韩城人氏,以贩卖书籍为生。”
祖师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俞兴言,科举才是正途,你回去吧!”说着将袖子一展,拘了,跳上云头,往下一扔。
……
“啊!”俞兴言大叫一声,猛地从床上坐起来。只感浑身冷汗如浆而出,一颗心蓬蓬跳个不停。
良久,他才定下神来,喃喃道:“原来是梦,原来是梦,吓杀老夫了!该死的,这姓高的混蛋写的书还真是邪了,将老夫吓成这样……不对,不对……难道这真是一本好书,是我看走了眼?”
看了看窗外还是漆黑一片,距离天明还有一段时间。这个时候,他显然是没办法再睡了。就点了油灯,披衣起床,又坐在书桌前,将高文那稿《西游记》看了一遍。
“是的,是一本好书。对我俞兴言或许不是,但对普通读者绝对具备一种勾魂摄魄的魅力。不,应该是魔力。所谓百花入百眼,你不喜欢不等于别人不喜欢。一本书不可能讨好所有读者,但只要大多数人喜欢,这本书就算是成功了。”这个时候,俞老板好象突然明白了什么:“是的,老夫习惯了读那种直接入题的话本,一时间还接受这种娓娓倒来的书。”
原来,这个时代的话本的篇幅一般都不长,也就七八万字左右,刻印出来也就一本。或者,索性弄十几二十个几千的故事,结成一本集子。
因为字数有限,必须在最可能短的时间内抛出悬念,交代人物和故事背景,设置悬念,吸引读者购买。没办法,如今的人心气浮躁。进书坊选书的时候,一般都会只读开头的一两千字。觉得故事好,对自己胃口,才肯掏银子。否则就扔到一边,再不肯多看一眼。
因此,如今的话本写过来写过去都成套路了。一开篇必定是一富家或者权贵家的公子因为家道中落,落难之后投奔舅舅,迎娶已有婚约的表妹。可惜,舅舅家嫌贫爱富,狗眼看人低,撕毁婚约云云。如此,读者就会想,主角已是山穷水尽了,如果换成我,又该如何是好。被这个悬念勾引,也肯掏银子买书了。
当然,除了这种篇幅有限的话本,世面上还有《三国演义》和《水浒》这种洋洋百万言的宏篇巨制。不过,这两本书并没有特定的主人公,人物故事众多,读者读起来也不觉得乏味。
从姓高的这本稿子看来,应该也是个大长篇,而且只有一个主角。当时自己不要这稿,也是怕出书之后有风险。
可是,自己只看了第一章,就被搅得夜不能寐,怪梦连连,可见这个故事的厉害之处。
自己之所以有眼不识金镶玉,那是因为以前看的书实在太多,都看疲了,失去了发现一本好书的敏锐的嗅觉。所谓,五色使人目盲,五音使人耳聋,五味使人口爽。
这次,或许是我错了。
高文能够写出这种故事,自是个大才子。但凡这样的人骨子里都会有一股傲气,昨日老夫说出那么难听的话,泥菩萨尚有三分火气,更何况一个骄傲的读书人?
哎,老夫,老夫羞愧啊!
也不知道在书桌前坐了多久,烛光一闪,灭了。原来却是灯油已然耗尽,但天光已经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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