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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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pt>听了田良正这一席话,姜婉白心中那点担忧完全散掉了,甚至还有些不好意思,刚才她还以为田苗去喂马是不得已的,现在看来,这倒是最好的结果了。网
希望田苗能快乐,还有,如果有机会,能去看看她就好了,姜婉白心里一边想着,一边感谢着田良正,这次,他是帮了田家的大忙。

感谢完,她又赶紧问起了田敏的情况,都是一同去的,田苗已经有了着落,那田敏……

“敏儿还算争气,被夫人看中了,留在了她身边。”提起田敏,田良正脸上满是藏不住的骄傲。

不过也确实,他有骄傲的资本,田敏一个村里的姑娘,竟然能被侯府夫人看中,那是多大的本事,多大的造化,不说千里挑一,百里挑一也是有的。

事情到此皆大圆满,“中午在我家吃饭。”姜婉白对田良正说完,又转头对田老二道,“老二,一会儿你去把三叔也请来,中午我做个新鲜的菜给你们下酒。”

田良正这次倒是没拒绝,笑呵呵的道:“太好了,总是听我爹说你们家的饭好吃,可是一直没有机会,这次我一定要好好尝尝。

也不用你们去叫我爹了,等我回去,我跟我爹说一声,中午我们俩一定来。”

“那也好,对了,中午还有一样好东西,林记烧酒,七十年份的。”姜婉白拉长声音道。

这烧酒当然是林兴给姜婉白的,为了感谢姜婉白的恩情,而姜婉白对三叔祖跟田良正也是一样的感激,所以倒是正好借花献佛。

田良正惊喜的拍起了巴掌,“七十年份的,我没听错吧,你们家竟然还有这东西。”

“中午你们早点来就知道了。”姜婉白笑道。

田良正哈哈一笑,这才回家去了,现在正是农忙时节,家里还有一堆事要做。

等田良正走了,太阳才刚刚升起来,可见农家人起来的有多早。

吃完早饭,众人要去地里继续收割高粱,而就在他们准备要出发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的唐少正却突然出现了。

此时的他,脱去了一身绸缎,换上了田老二的一身粗布衣服,甚至就连鞋也换了,一副农家人的打扮。

“我跟你们一起去。”说着,他自顾自的加入到了队伍里,而且好巧不巧的,他正站在田银凤的身边。

“你真的要去?”姜婉白想起她上次兴冲冲的去了,不到半天就被送回来的经历,就觉的不好意思,所以提醒着唐少正,“这农活可跟你读书,甚至练武,都不一样……”

说到这里,姜婉白突然笑了,她这又是何必,看唐少正的样子,根本就是一副准备好好表现、博取美人芳心的架势,她此时说这些,就跟劝老虎吃素一样,说了也是白说。

“好了,你们去吧,中午早点回来吃饭。”姜婉白笑着送众人出门。

等他们一走,姜婉白就开始准备午饭。

刚吃过早饭,就准备午饭,姜婉白疯了吗?当然不是,她今天要做的这道菜,做起来虽然不难,但要做好,却要很多时间。

它的主要原料,就是钟老汉送来的那只鸡。

将宰杀好的鸡剁成大块,用水焯去血沫,放入早就准备好的瓷坛中,加入酱油、冰糖等调料,再将瓷坛盖好,放在火上炜即可,整个过程简单至极,乃是姜婉白自家改良的坛子鸡。

跟云南鼎鼎有名的坛子鸡不同,她这道菜里,不用放云腿、干贝等珍贵的材料,也跟市面上卖的那些整只的坛子鸡不同,她这只鸡切成大块,就可以少放一些水,更贴近于坛子肉的做法,汤少味浓。

等到三个小时后,坛子里仅有的一点水跟冰糖粘合,给鸡肉表面染上一层红润的颜色,这道姜婉白秘制坛子鸡,才算真的做好了。

将坛子放在火上炜着,姜婉白突然来了兴致,今天高兴,她打算再做两道拿手的好菜。

钟老汉总共送来两只鸡,一只鸡已经做成了坛子鸡,剩下的这只,切成两半,一半用来做口水鸡,一半用来做辣子鸡。

口水鸡就是将鸡切块后,放入已经加了调料的开水里煮,煮大概十分钟,就要立刻捞出来,千万不要时间太长,否则就失了口水鸡最重要的滑嫩。

捞出来之后,还要赶紧将鸡肉放在冷水里激一下,保证鸡肉不散。

之后就是调红油,将葱姜蒜用油炒出香味,再将油倒入辣椒粉中,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便是油与辣椒的完美融合,又香又辣的红油。

最后,将混了其它调料的红油淋在鸡肉上,一道麻辣鲜香的口水鸡就做好了,就像郭沫若在《賟波曲》中说的,“少年时代在故乡四川吃的白砍鸡,白生生的肉块,红殷殷的油辣子海椒,现在想来还口水长流……”

至于辣子鸡,就简单一些了,只要保证鸡肉腌制入味,鸡块炸的够火候,够香脆,这道菜就已经基本算是成功了。

两只鸡做好,剩下的鸡心、鸡肝等鸡杂,姜婉白也没浪费,将它们切成细丝爆炒,一道爆炒鸡杂便出锅了。

有了荤菜,又做了几道素菜,一顿饭耗时将近半个上午,总算是做好了。

所以说,做饭其实是闲人才会做的事,它不仅需要不紧不慢的心情,还需要不温不火的态度,更需要时间,这时间,短则半个小时,长则数天,比如著名的佛跳墙。

如果再加上准备材料的时间,那时间就更久了,比如红楼梦里的一道茄盒,从晒茄子到制作成功,没有半个月,哪里能成功。

就这,还是时间短的,如果腌制火腿,比如云南有名的邓诺火腿,那就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

数十年的时间,只为了一道菜,这在大多数人眼里,恐怕只能用精神病来形容了,但就是这样,才能做出最地道、最纯粹的菜,这大概也是做菜的乐趣。

姜婉白算是个闲人,所以她很享受这种做菜的过程,而她这边的菜刚做好,田家的众人还有三叔祖父子就来了。

众人先是热络的说了一会儿话,尤其是介绍了一下唐少正跟三叔祖认识,便迫不及待的坐在了桌边旁边,他们早就看见这一大桌色彩分明、香味扑鼻的饭菜了。

姜婉白笑着拿出了那坛林记烧酒,打开封口,浓郁的酒香立刻铺满整个屋子,跟那菜香混合在一起,就好似发生了什么化学反应一样,燃爆了所有人嗅觉。

田老二伸手接过姜婉白手里的酒坛,给所有能喝酒的人都满上一杯,这才跟众人一样,眼巴巴的看向姜婉白,等着她说开饭。

姜婉白自然知道看的见、吃不着的痛苦,所以赶紧招呼大家吃饭。

“这道菜叫口水鸡,真是没有叫错,这一口下去,嘴里立刻被花椒麻翻了,口水流个不停。”田良正这一句话,立刻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我看,这口水二字,也可以这样解释,这次吃了这口水鸡,下次一想到这道菜,想到它的麻辣,想到它的滑嫩,就像想起酸杏一样,也会口水直流。”

唐少正倒是比姜婉白强多了,一上午的农活,不但没让他灰头土脸,反而让他变的更精神了,而且,他还自带自来熟技能,只认识众人不到一天的功夫,就已经好似老朋友一样了。

众人听了,纷纷哈哈一笑,对他又亲近了几分。

三叔祖吃了一口坛子鸡,又喝了一口烧酒,享受的眼睛都半眯了起来,半晌,他才问姜婉白,“这鸡够味,就连骨头都酥了。”

“我炜了一个半时辰。”姜婉白有些自得的道。

“这么久,怪不得。”三叔祖惊讶了一下,随即笑道,“一个半时辰,估计也只有你有这个耐心了。”

姜婉白也笑了,“三叔祖,你这话可就说错了,我这坛子鸡的做法,源于坛子肉,正适合农忙的时候吃,早上起来将它炜上,中午回来打开坛子,时辰刚刚好。”

姜婉白这句话可是实话,这可是坛子肉最早的由来,就是农人无意中创造出的美食。

三叔祖却以为姜婉白在开玩笑呢,所以他也顺着往下接了一句,“那敢情好,就是这肉有点贵,要是这么吃,吃不了几天,剩下的日子,就只能天天吃白菜了。”

平阳县的地理位置就跟现在的京郊差不多,每到冬天,各家各户就会囤积一菜窖的白菜,整个冬天,直到第二年开春万物复苏,整整四个月,大家最主要的菜就是这白菜,估计是个人,也会吃够了,所以三叔祖才会拿白菜来调侃。

三叔祖提起白菜,姜婉白却突然想起了一个趣闻,“白菜?那也要看怎么吃,我听说有一道菜,名叫开水白菜,就连皇上都不一定能天天吃到。”

众人一听都笑了,“开水煮白菜,咱们这里哪一户到了冬天不是天天吃,怎么,皇上还吃不上?”

众人一点都不信,倒是唐少正,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他隐隐约约的猜到了一点,“越是简单的东西,想要做的好吃,就越难,这开水白菜,谁都会做,但能做出皇上都喜欢的味道,那可就……”

他的话没说完,但大家都明白了他的意思,赶紧问姜婉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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