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他给的浪漫
第91章:他给的浪漫
巷子口,季蔚然的车静静地停着,车里没有司机老陈。
简清吟道,“咦,你打算自己开车啊?”
季蔚然扬了扬车钥匙,“怎么,我亲自给你当司机,你不愿意啊?”
简清吟抿唇,“我的荣幸。”然后上了副驾。
夜幕低垂,都市里的霓虹灯开始闪烁。车子却朝郊外驶去,不知道他要带她去哪里。
简清吟好奇,“咱们这到底是要去哪里啊?”
季蔚然神神秘秘的样子,“放心,不会把你卖了的。”
简清吟白了他一眼。“谅你也不敢。”
季蔚然笑了笑,打开了车载音响。
是一首经典的老歌,手嶌葵版本的《The rose》:
Some say love, it is a river 有人说,爱是条河
That drowns the tender reed. 容易将柔弱的芦草淹没
Some say love, it is a razor 有人说,爱是把剃刀
That leaves your soul to bleed. 任由你的灵魂淌血
Some say love, it is a hunger 有人说,爱是那辘辘饥肠
An endless, aching need. 一种无尽的带痛的需求
I say love it is a flower 我说,爱是一朵花
And you its only seed 而你,是唯一的种籽
It's the heart afraid of breaking" 怕摔怕受伤的心
That never learns to dance. 永远感受不到舞蹈的美
It's the dream afraid of waking" 怕好梦不长
That never takes the chance. 而让机会悄悄溜走
It's the one who won"t be taken 怕付出的心灵
Who cannot seem to give. 永远得不到收获
And the soul afraid of dying" 怕死亡的灵魂
That never learns to live. 永远无法明了生活的真谛
When the night has been too lonely 当夜显得寂寞不堪
And the road has been too long 去路变得无尽漫长
And you think that love is only 当你觉得只有幸运者
For the lucky and the strong 和强者才有幸得到爱……
Just remember in the winter 朋友,谨记,在严寒的冬日里
Far beneath the bitter snows 酷雪的覆盖下,躺着一颗种籽
Lies the seed that with the sun"s love 一旦春阳临照
In the spring becomes the rose. 就能幻化成一朵艳丽的玫瑰
简清吟惊喜的道,“你这儿怎么会有这首歌?”
“怎么?”他修长的手指握着方向盘,偏过头来看着她。
简清吟道,“这是我最喜欢的歌。”
《The rose》有很多的版本,但她独爱手嶌葵的这一版。有人说手岛葵的声音是世界上最清澈的声音,听了会让人安静下来。她的声音淡淡地,在淡淡地钢琴声中,或深或浅的吟唱,却如此清晰地直抵到心中最柔软的部分,成为最独特的旋律,满溢着空灵的孤独感,却仍能透露出一丝倔强的执念。仿佛有一种抓人的东西,一下子就能紧扣住了人的心灵,然后,为之折服。
听她的歌,轻闭双眼,仿佛栖身在山谷的一丘之上,感受着微风不驻的步伐,感受着拂过身体时的释然,感受着,在回忆与现实间之中穿梭的梦,温暖而又哀伤。
而他,放的偏偏就是这一版。
季蔚然点头,“真巧,这也是我最喜欢的歌。”
简清吟惊喜,“真的呀?”
他喜欢英文歌,擅长弹钢琴,她是知道的,在枫林别院的时候,闲来无事,他也会放放英文歌,然后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或者世界新闻。偶尔心血来潮,还会弹弹钢琴。他的水平很高,应该是专门有练过的,但他很少弹。
季蔚然偏头看她,很认真的样子,“真的。”
简清吟欣喜,“那还真是巧。”
季蔚然微微一笑。傻丫头,要不是有一次听到你单曲循环一次又一次的播放,我又怎么会知道这首歌呢?
许是这首歌勾起了简清吟的回忆,她感慨道,“你知道吗?我从大学的时候就喜欢这歌,那时候,天天晚上躺宿舍的床上戴着耳机一遍又一遍的听。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日子多么的单纯啊,连人生理想,都是那么的不可思议……”说着说着,她自己竟忍不住的笑起来了。
“哦?”季蔚然来了兴趣,“说来听听。”
简清吟歪着头,洋洋得意的道:“估计没有人能猜到,我那时候的人生理想是当一个饭馆老板娘,长得胖胖的,烫着大波浪,嘴里叼一支烟,不高兴了就拿苍蝇拍在小工头上敲一下,没事就吆喝着伙计端茶倒水,恼了,还可以叉着腰站在大堂里骂人……”小时候,每每看到街道上的那些小饭馆里的老板娘这样教训手下,一副威风得意的样子,她总是很羡慕。
季蔚然想象她拿苍蝇拍打人,叉着腰站在大堂里骂人的样子,忍不住就笑了起来。
简清吟也跟着笑,“是很不可思议是吧?”连她自己都觉得好笑,她又哪里有资本去开个饭馆?
季蔚然摇了摇头,唇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我倒觉得,凡事都有可能。没准,你还真能当一个饭馆老板娘。不过,”他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你太瘦了,估计想胖起来也不太容易。大波浪就别烫了,你现在这样正好。烟也别抽了,我不喜欢女人抽烟。”
简清吟噘嘴,“霸道。”
季蔚然微微的笑。
两人一路插科打诨,车子也在稳稳的朝前开着,路也越来越偏僻。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简清吟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季蔚然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脸颊,宠溺道:“老板娘,快起来了!”
她很困,懒懒的不想起身。“老板,抱抱。”
季蔚然唇角勾起好看的弧度,弯腰将她抱了起来,简清吟很轻,抱起来软软的,应了那句话,温香软玉,季蔚然很喜欢这样的感觉。
他们来到的是一家农家小院,四面是矮矮的篱笆,上面长满了牵牛花,月色下,这里的宁静是繁华的都市所没有的,那种接近大自然的真实感让简清吟的思维几乎定格了。
她想不通为何季蔚然会带着自己来到这里,转过头去看他,不得不说季蔚然有一副好皮相,眉目俊朗,身材挺拔,举止优雅,像极了电影里风度翩翩走来的浊世公子哥。
“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简清吟皱了皱眉,问道。
季蔚然牵着简清吟的手,指了指倚在墙上的梯子,简清吟不解道:“上去?”
季蔚然微点头,拉着简清吟,先让她爬了上去,然后自己也爬了上去。
坐在屋顶,丝丝凉风送来,很是惬意,但也有一丝冰凉,季蔚然低头,简清吟只是穿了一件白色的蕾丝短裙,便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替她披上。
突如其来的温暖让简清吟的的心里闪过一丝异样,回头看他,他却从身后摸出一把银白色的玩具小手枪,笑着递给了她。
“这是什么?”简清吟好奇道。
季蔚然微笑着,手把手的抓着她的手,举起朝着露在篱笆外的树枝,那树枝上有一个纱质的小包。“给你的惊喜!”他说。
简清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开的枪,但是当她看到漫天飞舞带着点点星光的萤火虫,她不由的长大了嘴巴,长这么大,她从未见过这么多的萤火虫!
月光下,萤火虫微弱的光芒一闪一闪,仿佛一颗颗星星萦绕在身旁,简清吟伸出手去,一只萤火虫停在了她的掌心,尾部一闪一闪的,漂亮极了!
“好漂亮啊……”
“喜欢吗?”季蔚然笑着问道。这还是他第一次为了讨好一个女人煞费苦心做这些小浪漫。
晚风有些凉,简清吟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可她的心里却很感动。
“喜欢。很喜欢。”她点头。
夜色中,她眉目如画,微笑宛然,美得宛如林间的精灵。季蔚然忍不住,微微的凑过身去,轻轻地衔住了她两片温热柔软的红唇。
……
顾商陆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简清吟和季蔚然正在农家院里吃饭。
小巧而精致的院子里,摆着精致的农家藤椅和小桌,一灯如月,灯光柔和得让人心醉。鼻端是门外飘来的青草味道,还有月夜里随风吹来的不知名的野花香,甜甜的,甘沁的,好闻极了。
置身于这种恬淡悠闲的氛围里,品尝着美味可口的农家菜,简清吟有一种恍若回到了童年的感觉。
看到手机屏幕上显示的顾商陆的电话号码,她有片刻的走神。然后,她毫不犹豫的挂掉了。既然已经决定彻底跟过去告别,就不要再贪恋他给她的熟悉感觉。不然,对季蔚然也不公平。
“谁来的电话?”
男人低沉好听的声音温柔的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
回过神,她笑了笑,“不认识,估计是打错了吧。”
季蔚然笑了笑,没拆穿她的小谎言,只给她夹了一筷子菜,“来,尝尝这个。”
这时,一个年约六旬的老太太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羹走过来,一边笑着招呼:“别光顾着说话,快吃菜呀!”
老太太虽然穿着朴素,但收拾得很利索,一身浆洗的蓝布碎花衣衫,头发整整齐齐的往后梳成髻,看上去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很有旧上海弄堂里的阿婆形象。
季蔚然接过汤羹,放到桌子上,笑着对阿婆道:“辛苦了。这些菜够我们吃的了,您别忙活了,早点去歇着吧,一会儿我们自己收拾就行了。”
时间已经不早,老太太习惯早睡,今儿是因为他们的到来,才忙活到了这么晚,在没有人帮忙的情况下,一个人弄出了这么一大桌子菜。简清吟要帮忙,她愣是拦着不让。
巷子口,季蔚然的车静静地停着,车里没有司机老陈。
简清吟道,“咦,你打算自己开车啊?”
季蔚然扬了扬车钥匙,“怎么,我亲自给你当司机,你不愿意啊?”
简清吟抿唇,“我的荣幸。”然后上了副驾。
夜幕低垂,都市里的霓虹灯开始闪烁。车子却朝郊外驶去,不知道他要带她去哪里。
简清吟好奇,“咱们这到底是要去哪里啊?”
季蔚然神神秘秘的样子,“放心,不会把你卖了的。”
简清吟白了他一眼。“谅你也不敢。”
季蔚然笑了笑,打开了车载音响。
是一首经典的老歌,手嶌葵版本的《The rose》:
Some say love, it is a river 有人说,爱是条河
That drowns the tender reed. 容易将柔弱的芦草淹没
Some say love, it is a razor 有人说,爱是把剃刀
That leaves your soul to bleed. 任由你的灵魂淌血
Some say love, it is a hunger 有人说,爱是那辘辘饥肠
An endless, aching need. 一种无尽的带痛的需求
I say love it is a flower 我说,爱是一朵花
And you its only seed 而你,是唯一的种籽
It's the heart afraid of breaking" 怕摔怕受伤的心
That never learns to dance. 永远感受不到舞蹈的美
It's the dream afraid of waking" 怕好梦不长
That never takes the chance. 而让机会悄悄溜走
It's the one who won"t be taken 怕付出的心灵
Who cannot seem to give. 永远得不到收获
And the soul afraid of dying" 怕死亡的灵魂
That never learns to live. 永远无法明了生活的真谛
When the night has been too lonely 当夜显得寂寞不堪
And the road has been too long 去路变得无尽漫长
And you think that love is only 当你觉得只有幸运者
For the lucky and the strong 和强者才有幸得到爱……
Just remember in the winter 朋友,谨记,在严寒的冬日里
Far beneath the bitter snows 酷雪的覆盖下,躺着一颗种籽
Lies the seed that with the sun"s love 一旦春阳临照
In the spring becomes the rose. 就能幻化成一朵艳丽的玫瑰
简清吟惊喜的道,“你这儿怎么会有这首歌?”
“怎么?”他修长的手指握着方向盘,偏过头来看着她。
简清吟道,“这是我最喜欢的歌。”
《The rose》有很多的版本,但她独爱手嶌葵的这一版。有人说手岛葵的声音是世界上最清澈的声音,听了会让人安静下来。她的声音淡淡地,在淡淡地钢琴声中,或深或浅的吟唱,却如此清晰地直抵到心中最柔软的部分,成为最独特的旋律,满溢着空灵的孤独感,却仍能透露出一丝倔强的执念。仿佛有一种抓人的东西,一下子就能紧扣住了人的心灵,然后,为之折服。
听她的歌,轻闭双眼,仿佛栖身在山谷的一丘之上,感受着微风不驻的步伐,感受着拂过身体时的释然,感受着,在回忆与现实间之中穿梭的梦,温暖而又哀伤。
而他,放的偏偏就是这一版。
季蔚然点头,“真巧,这也是我最喜欢的歌。”
简清吟惊喜,“真的呀?”
他喜欢英文歌,擅长弹钢琴,她是知道的,在枫林别院的时候,闲来无事,他也会放放英文歌,然后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或者世界新闻。偶尔心血来潮,还会弹弹钢琴。他的水平很高,应该是专门有练过的,但他很少弹。
季蔚然偏头看她,很认真的样子,“真的。”
简清吟欣喜,“那还真是巧。”
季蔚然微微一笑。傻丫头,要不是有一次听到你单曲循环一次又一次的播放,我又怎么会知道这首歌呢?
许是这首歌勾起了简清吟的回忆,她感慨道,“你知道吗?我从大学的时候就喜欢这歌,那时候,天天晚上躺宿舍的床上戴着耳机一遍又一遍的听。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日子多么的单纯啊,连人生理想,都是那么的不可思议……”说着说着,她自己竟忍不住的笑起来了。
“哦?”季蔚然来了兴趣,“说来听听。”
简清吟歪着头,洋洋得意的道:“估计没有人能猜到,我那时候的人生理想是当一个饭馆老板娘,长得胖胖的,烫着大波浪,嘴里叼一支烟,不高兴了就拿苍蝇拍在小工头上敲一下,没事就吆喝着伙计端茶倒水,恼了,还可以叉着腰站在大堂里骂人……”小时候,每每看到街道上的那些小饭馆里的老板娘这样教训手下,一副威风得意的样子,她总是很羡慕。
季蔚然想象她拿苍蝇拍打人,叉着腰站在大堂里骂人的样子,忍不住就笑了起来。
简清吟也跟着笑,“是很不可思议是吧?”连她自己都觉得好笑,她又哪里有资本去开个饭馆?
季蔚然摇了摇头,唇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我倒觉得,凡事都有可能。没准,你还真能当一个饭馆老板娘。不过,”他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你太瘦了,估计想胖起来也不太容易。大波浪就别烫了,你现在这样正好。烟也别抽了,我不喜欢女人抽烟。”
简清吟噘嘴,“霸道。”
季蔚然微微的笑。
两人一路插科打诨,车子也在稳稳的朝前开着,路也越来越偏僻。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简清吟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季蔚然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脸颊,宠溺道:“老板娘,快起来了!”
她很困,懒懒的不想起身。“老板,抱抱。”
季蔚然唇角勾起好看的弧度,弯腰将她抱了起来,简清吟很轻,抱起来软软的,应了那句话,温香软玉,季蔚然很喜欢这样的感觉。
他们来到的是一家农家小院,四面是矮矮的篱笆,上面长满了牵牛花,月色下,这里的宁静是繁华的都市所没有的,那种接近大自然的真实感让简清吟的思维几乎定格了。
她想不通为何季蔚然会带着自己来到这里,转过头去看他,不得不说季蔚然有一副好皮相,眉目俊朗,身材挺拔,举止优雅,像极了电影里风度翩翩走来的浊世公子哥。
“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简清吟皱了皱眉,问道。
季蔚然牵着简清吟的手,指了指倚在墙上的梯子,简清吟不解道:“上去?”
季蔚然微点头,拉着简清吟,先让她爬了上去,然后自己也爬了上去。
坐在屋顶,丝丝凉风送来,很是惬意,但也有一丝冰凉,季蔚然低头,简清吟只是穿了一件白色的蕾丝短裙,便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替她披上。
突如其来的温暖让简清吟的的心里闪过一丝异样,回头看他,他却从身后摸出一把银白色的玩具小手枪,笑着递给了她。
“这是什么?”简清吟好奇道。
季蔚然微笑着,手把手的抓着她的手,举起朝着露在篱笆外的树枝,那树枝上有一个纱质的小包。“给你的惊喜!”他说。
简清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开的枪,但是当她看到漫天飞舞带着点点星光的萤火虫,她不由的长大了嘴巴,长这么大,她从未见过这么多的萤火虫!
月光下,萤火虫微弱的光芒一闪一闪,仿佛一颗颗星星萦绕在身旁,简清吟伸出手去,一只萤火虫停在了她的掌心,尾部一闪一闪的,漂亮极了!
“好漂亮啊……”
“喜欢吗?”季蔚然笑着问道。这还是他第一次为了讨好一个女人煞费苦心做这些小浪漫。
晚风有些凉,简清吟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可她的心里却很感动。
“喜欢。很喜欢。”她点头。
夜色中,她眉目如画,微笑宛然,美得宛如林间的精灵。季蔚然忍不住,微微的凑过身去,轻轻地衔住了她两片温热柔软的红唇。
……
顾商陆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简清吟和季蔚然正在农家院里吃饭。
小巧而精致的院子里,摆着精致的农家藤椅和小桌,一灯如月,灯光柔和得让人心醉。鼻端是门外飘来的青草味道,还有月夜里随风吹来的不知名的野花香,甜甜的,甘沁的,好闻极了。
置身于这种恬淡悠闲的氛围里,品尝着美味可口的农家菜,简清吟有一种恍若回到了童年的感觉。
看到手机屏幕上显示的顾商陆的电话号码,她有片刻的走神。然后,她毫不犹豫的挂掉了。既然已经决定彻底跟过去告别,就不要再贪恋他给她的熟悉感觉。不然,对季蔚然也不公平。
“谁来的电话?”
男人低沉好听的声音温柔的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
回过神,她笑了笑,“不认识,估计是打错了吧。”
季蔚然笑了笑,没拆穿她的小谎言,只给她夹了一筷子菜,“来,尝尝这个。”
这时,一个年约六旬的老太太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羹走过来,一边笑着招呼:“别光顾着说话,快吃菜呀!”
老太太虽然穿着朴素,但收拾得很利索,一身浆洗的蓝布碎花衣衫,头发整整齐齐的往后梳成髻,看上去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很有旧上海弄堂里的阿婆形象。
季蔚然接过汤羹,放到桌子上,笑着对阿婆道:“辛苦了。这些菜够我们吃的了,您别忙活了,早点去歇着吧,一会儿我们自己收拾就行了。”
时间已经不早,老太太习惯早睡,今儿是因为他们的到来,才忙活到了这么晚,在没有人帮忙的情况下,一个人弄出了这么一大桌子菜。简清吟要帮忙,她愣是拦着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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