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且去城门看一看!(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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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晒太阳,吃花生。
午饭由小满和薛星莱送来,结果两个人就和他们一起吃了,薛星莱瞧着沈谢十分好奇:“大爷,你眼睛看不见,怎么吃饭走路走得这么顺溜?”

沈谢道:“习惯了,我得耳朵很好,你做什么都逃不过我的耳朵。”

薛星莱不相信,端起碗筷,吃了起来。

沈谢道:“你在吃饭,夹了左起第二个碗里的两块肉,现在,吃到第三口。”

薛星莱顿时嘴巴里的饭菜都咽不下去了。

她吃惊的看着沈谢:“大爷,你真厉害!”

沈谢道:“万物有灵,耳朵能听到的有时候远比看到的多。”

每一个动作都会带起风流动的声音,哪怕是一缕头发丝的翻动都不同,他花了许久才习惯,渐渐成为本能。

吃完饭之后,薛星莱又拉着孟子容说话,说了一大堆,到了最后,便是旁边的小包子都耸了耸鼻子受不了了:“这位老姐姐,你的话太多啦!”

薛星莱顿时就睁大了眼睛:“什么老姐姐?”

小包子妥协的开口:“好吧,小婶婶。”

薛星莱脸快黑了。

小包子摊手道:“老姐姐和小婶婶,你选一个吧。”

薛星莱咬牙切齿的道:“小屁孩!”

小包子挺起胸膛:“老婶婶。”

薛星莱:……

不能揍小屁孩的薛星莱明显处于下风,到了最后哼了一声,叫了小满一起走。

小满托着腮道:“容姐姐,你教的菜小满都学会了,小满会和阿爹一样厉害,为姐姐你做很多很多的菜。”

孟子容笑了笑:“好。”

“姐姐,再见,晚上我再来。”

小满高兴的手舞足蹈的和薛星莱一起走了。

孟子容目送他们,久久没有收回目光,沈谢问:“有朋友的感觉怎么样?”

孟子容顿了一下,想了想,道:“很好。刚开始的时候我不习惯,不习惯他们总是问我冷不冷饿不饿;不习惯他们总是将我最喜欢的菜放在我面前,等我我吃完了才去夹;甚至不习惯他们总是将各种各样的小事对我说。”

“但是现在,我发现,很好,说不出的好。”

沈谢也微笑:“小姑娘,你在笑。”

孟子容这才注意到自己嘴角是弯弯的。

沈谢道:“当有人能让你想起便不由自主微笑的时候,那就是幸福的时候。”

孟子容依然微笑:“我要好好照顾他们,我也想问他们冷不冷饿不饿,将他们喜欢吃的放到他们面前,如果我有开心的事情,也要分享。”

沈谢笑了。

既然从头再来,那么,便重新去感受那些温暖吧,那些你曾经为之舍弃生命的温暖。

——

晚上的时候,孟子容还在磕花生,便看见小院子里的人都来了。

三十多个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

最年长的文大爷带着大家,提着小凳子,穿着最干净的衣服,带着最灿烂的笑意,看向她。

孟子容站起来。

年长大爷笑道:“孟小姐,既然你不能在院子里呆,那么,今儿我们就来陪你吃饭。”

大家都拿出了家里的小凳子。

一行最贫苦的人拿着小凳子,穿过热闹繁华的街道,就是为了到这里来。

殷七娘笑着对孟子容道:“孟小姐,这是咱们院里的规矩,明天就是入城会了,咱们都要给参加入城会的兄弟姐妹们祝福。不过,我们都已经好多年没有办过了。”

他们曾经无数次的去参加入城会,准备了一年又一年,但是都以失败而告终,后来就渐渐屈服于现实,为了一口饭而奔波,那些书本也被尘封。

而现在,孟子容带给了他们希望。

他们这个小院,终于有人能够代替他们去看看。

这便是最大的荣耀了。

孟子容看着这一张张脸,他们皮肤粗糙,头发即便来之前梳好了也枯黄凌乱,脸颊刀刻般的皱纹里还有没洗干净的泥沙,穿着最好的衣服依然都是补丁。

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突然造访,那种满涨的感恩和欢喜,却又带着一点酸。

她只好说:“谢谢。”

薛星莱大喊道:“让让让!我力气再大也抬不了这么久呀!”

大家一听,这才让开,薛星莱将双手抬着的大锅“砰”的一声放在了地面。

一大口锅,锅里面是大锅菜,都是今天他们劳作了一天换得所有钱买的。

他们已经身无分文,然而却为今天的聚会感到高兴。

小满一家提着大篮子,篮子里都是白米饭和碗,还有一小瓶酒。

初秋的夜晚,还是热腾腾的,大家拿着小凳子围坐在一口大锅前。

文大爷拿起那瓶酒,倒了一碗,然后递到孟子容面前:“钱少,买不起多的了,但是心意在,孟小姐,明日,一举得胜!”

孟子容双手接过。

文大爷又拿着酒,给每个人都来了那么一丁点,沈谢也给倒了一点酒,小包子也用筷子沾了一滴在嘴里含着,结果眉毛都差点跳了起来。

大家看着他憨态可掬的样子,大笑了起来。

大家举起粗碗看向孟子容。

“孟小姐,无论胜败,我们都要好好的!”

“孟小姐!加油!代替我们去那个第八城看一看!”

“孟小姐,干了这碗酒!”

……

一句句真诚祝福话说出来,一双双眼睛都是欢喜鼓舞。

孟子容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她没喝过酒,但是此刻,这种滋味却异样的让人舒服。

大家又去夹菜。

大乱炖的菜,茶娘子也没法做,只能按着来做,连她都知道火候过了,她不知道孟子容吃不吃。

然而,孟子容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块萝卜往自己的嘴里咬。

她笑了。

这样的饭菜,很好吃,从未有过的好吃。

间或有来往的人瞧过来,然后又转开。

一看穿着就是第九区的人,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引起他们太多的关注。

大家吃了一碗又一碗,沈谢在旁边听着,不说话,只是感受着旁边少女的笑意。

大家吃得够了,文大爷笑了,看着孟子容道:“我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那个时候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和姐姐,我想着我一定要来长安闯出个名堂,于是告别了姐姐到了长安,但是我却被划到了第九区。年少轻狂嘛,哪里认命,就想干出一番大事,所以就撑着一股劲不回家,每年一次的入城会,我去了三十趟,还是没能成功,等我想回家的时候,寄来了一封信,我姐姐没啦。她早就病重,一直在等我,然而却害怕我分心,就不说,我再也没见过她。”

他笑着,手指却不经意擦过眼角。

大家都沉默了,旁边站着的一个年长的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无声安慰。

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抬起手擦过自己的眼,突然哽咽道:“我想我娘了。我答应她要进入长安城第六城给她带一件锦衣楼的衣服回去的,可是,我没办到。”

大家沉默了下去。

文大爷道:“回去吧。”

四十多岁的男人哽咽道:“可是,我,我娘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回去了,却活成这个样子……”

沈谢道:“你知道你娘最近好吗?吃的还多吗?身体怎么样?头发上的头发白了多少?你是觉得,你娘亲是能见到你和你安安稳稳一起重要,还是你音信全无,等着一件可能永远无法得到的衣服重要?”

四十多岁的男人突然间泣不成声。

有梦想,然而,有时候,却早就忘了初衷。

沈谢拿起筷子,一转,递给旁边的小包子。

小包子拿起筷子,拿着粗碗敲了起来,一阵清脆的响声如音律跳动,渐渐的散开。

稚子声音传来。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小孩声稚,根本不懂其中意味,然而却因为不懂,而愈发刺入人心。

孟子容道:“明天,和我一起去吧。去买一件锦衣楼的衣服回家。我们所有人,一起!”

她双眸透亮,此刻,散发出一种夺目的光辉。

她想做一件事,便一定会办到。

没有谁能阻挡。

文大爷擦了擦眼角的泪,大笑起来,仿佛也做了最后的豪迈,如同年少轻狂时。

“好!明早咱们一起去!哪怕最后一次,也要试一试,是不是?!”

“是!咱们一起去!”

……

太久没喝过酒,酒的滋味在舌尖盘旋,渗透入灵魂,让人张狂。

到了最后,大家提着凳子,相互肩靠着肩往前。

一群早就被时光打磨得不成模样的人,却似乎又有了豪气。

“走!咱们去城门前等着!”

“走!”

他们拿着洗干净的碗,敲着破碗,前往那座他们没有跨过去的城门。

为了一件衣服。

为了他们忘却的梦想。

身健在,且加餐。舞裙歌板尽清欢。黄花白发相牵挽,付与时人冷眼看。

------题外话------

摸下巴,会有二更,嗯~孟大佬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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