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上了年纪的人在回忆自己的青葱岁月的时候,总会喜欢用年少轻狂这个词。因为这个时候的少年,脑海中总是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激情,热血,冲动,敢于将全部精力投注在想做的事情中而不考虑后路。他们以为自己能拯救世界,哪怕坚持到最后也没能改变任何事情。但不可否认的,这样的简单纯粹,热血中二,哪怕在多年之后的回忆里是那样的不忍直视,但遗留在记忆深处那伴随着阳光明媚的坚持,这样执着且热血的时光,总是那样弥足珍贵。
而当我们长大以后,当我们被年少时从未想过的车贷,房贷,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磨平了棱角之后,走在行人匆匆,分外繁华却冷漠的大街上,最怀念的,也永远都是记忆中那阳光明媚,空气芬芳,就连考试少了那么两分都能忧愁一整天的年少时光。
而对于唐莳来说,虽然命运施加在身上的不幸和遗憾有很多,但幸运的是唐莳身边真切关爱他的人更多。有人说周围充满爱的人更懂得感恩,更容易平复创伤,所以唐莳在经历了骨折退赛,留下后遗症甚至毁容的那个夏天之后,并没有同恶俗小说中写的那样“感觉天空都灰暗了”,反而是在唐妈妈和好友陆衡之的鼓励下,很快就接受了现实,然后继续没心没肺的念书,上学,上课开小差,考试不及格,用中二的文字发泄自己青春时期过于骚动的内心,留下一本本桥段恶俗,文笔稚嫩,甚至三观都叫人不忍直视的文章——
从某些经历而言,唐莳也算是半个文人——文笔不怎么精致,内心不怎么沉淀,甚至连风骨都不怎么可圈可点的文人。虽然从事码字行业多年也没留下什么脍炙人口的代表作,但不可否认的,唐莳的身上始终带有属于文人的天真,软弱乃至不合时宜。不论是十六岁还是二十六岁,大概是生活和现实施加在身上的压力没那么大,也并没有因为柴米油盐的琐事而被迫放弃理想,屈从于现实。所以唐莳还保持着一种往好了说是雷厉风行,往坏了说是想一出是一出的热血。
大抵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唐莳重生之后,周围的人们也并没有如恶俗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对重生的男主有一种焕然一新,刮目相看的新视觉。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想想,人们之所以说大人成熟,少年幼稚,不外乎是随着岁月的流逝,经历繁多而带来的感知上的成熟,理智上的沉静。能分清什么是不可抗力,什么是自知之明,而不是仅仅凭着一腔热血就去做什么。懂得权衡利弊,趋吉避凶,虽然听起来悲哀一些,却是更加融于社会的一种表现。
而大凡普通人,也都是在这种阅历不断丰富,经历不断丰富,乃至挫折失败不断丰富的人生中成长,成熟,情商逐渐升高,开始变得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带上一脸笑意盈盈的面具,去应酬汲汲营营的众生。而在这种环境下,能过得十几年如一日,也没什么长进的……唐莳也算是一朵奇葩了。
简直就是光长个头,不长智商的典范。
也正因此,宋春宜只听唐莳这么一问,就立刻猜到了唐莳接下来可能要说的话,端着饭碗的手微微一顿,下意识瞥了一眼电视机中的广告,开口说道:“不行。”
唐莳眉毛一挑,耷拉着脑袋嘀嘀咕咕地道:“我说什么了你就不行。”
宋春宜好笑的摇了摇头,看着贼心不死的唐莳,开口说道:“我不准你去参加什么乱七八糟的节目。安安心心给我好好学习吧。”
唐莳切了一声,却也没再纠缠,深知宋春宜脾性的唐莳知道若是自己没有什么能拿出手的底牌,就这么跟唐妈妈软磨硬泡,她绝对不会让步。为今之计,恐怕真的像陆衡之说的那样,先抽空练着,等放假之后再说。
宋春宜看着唐莳眼珠子乱转简直把所有心事都写在脸上的模样,暗暗摇头。于内心来说,宋春宜并非坚决的反对唐莳的意愿,这点如同上一世。只是宋春宜并没有从唐莳的言语当中获得哪怕只有一丁点坚决的成分,所以她拿捏不准唐莳究竟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还是认真的想要去参加选秀,争取什么。
只凭这一点,唐妈妈就觉得自己不能轻易松口——至少,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考察才行。
吃过晚饭后,唐莳照例回屋写作业。
除了那些似曾相识且写文多年,因不断搜集资料而越发熟悉的语文,历史,地理政治之外,那些曾经在唐莳看来很难的数学,物理,化学题,现在看来……依旧很难。大概是天赋问题,从小唐莳就对这些数理化的东西不感冒,标准的上课昏昏欲睡,下课精神抖擞。发展到最凶猛的那段时间,差不多理科老师上课十来分钟,他就能睡着的地步。而当年之所以在文理分班的时候选择理科,不过是班主任随口说的一句考大学时理科要更容易一些。
时过境迁,带着脑中凭空多出来的十几年的沉淀再次回到高中生涯,唐莳毫不例外的被这些书本继续刁难。更糟糕的是,因为多少年都不曾摸过书本,唐莳现在的底子较之当初还有不如。至少当年的唐莳还记得初中时候的知识,脑海中还有着各种各样的公式,准确的记得每一首诗,每一个应该记住的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全球七大洲叫什么名字,对应的都有什么特产矿源等等……而现在的唐莳,满脑子都是十多年后的爽文yy。
每到此时,唐莳就分外想念他笔下的那些,一回到过去就立刻get过目不忘技能,智商升高,情商翻倍,每天忙着逃学做生意跟优秀人物尔虞我诈,空闲时间跟各种不同的美女们谈谈人生理想,根本没心思去复习课本却每每考试都能勇夺桂冠的猪脚们。
果然,和命运大婶比起来,他永远都是个不吝啬金手指和猪脚光环的亲爹!
长叹一口气,唐莳晃晃脑袋丢掉那些不合时宜的吐槽。转身将初中时的课本都翻出来,开始一边复习,一边做作业,一边预习的生涯。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多年的经验虽然没能教会唐莳更多,却也让他明白了从来没有一蹴而就的奇迹。反正离高考还有两年半,他还有足够的时间,去弥补自己漏下的知识——也有足够的机会,去改变曾经的遗憾。
客厅里,唐妈妈端着刚刚切好的水果走进唐莳的房间,看着儿子认认真真学习的模样,唐妈妈欣慰之余还有一丝丝担忧——
每次都是这个样子,考试成绩下来后,自觉没考好的儿子会老老实实的认真学习,可是这样的时间从来都不会超过一个月,然后要看课外书的小心思就会蠢蠢欲动死灰复燃,然后书包里床底下就会再次被那些闲书占据。唐妈妈对此心知肚明,却总是太过溺爱孩子而舍不得在关键时刻,用时下家长们最常用的“竹笋炒肉”的方式与儿子“交流”。所以这样的场面总是日复一日的重现,直至唐妈妈心中的希望全部消失。
晚上十点半,唐莳做完了所有的作业,拟了个复习计划表,按着计划做了一部分的复习和预习之后,又抽出草纸继续填补的大纲。习惯了手指敲击键盘的质感和速度,用圆珠笔在纸上挥墨的缓慢让唐莳觉得分外陌生。没写几个字就感觉手指被笔隔的发疼,手腕也酸酸的。唐莳叹了口气,看着自己不止慢了几倍的工作效率,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还好大纲的整体脉络已经理顺出来了,唐莳准备等明天午休的时候去趟电子城买个u盘,然后先去网吧下载点儿资料。等到周日的时候,再去图书馆将剩余的资料补全。这将是一个十分浩大的工程,还好唐莳并不着急。
撂下写的半拉咔叽的大纲,唐莳抽出另一本草纸写了正文的第一章,因为有先前的记忆,唐莳的再次创作显得轻车熟路,没有半点儿卡壳。不过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区区三千字跃然于纸上。
当闹钟的指针再次指向深夜十二点的时候,唐妈妈准时的走进房内催促唐莳睡觉。唐莳顺从的起身,收拾好书本,调好闹钟,洗漱,睡觉,一夜无话。
次日一早,唐莳在闹钟振聋发聩的响声中醒来。初夏的早晨五点,太阳已经冉冉升起。拉开窗帘,窗外已然天色大亮。邻居周奶奶提着一兜油条一兜豆浆半兜李子颤颤巍巍的走在窗户后面的胡同里,瞧见唐莳撩开窗帘探头探脑的模样,不觉笑眯眯说道:“小莳这么早就醒啦,你妈呢?”
唐莳指了指自家院子,笑眯眯说道:“刚弄好了包子,准备出摊呢。”
周奶奶闻言长叹,开口说道:“你妈真是不容易。一个人把你拉扯这么大,你要好好学习,将来孝顺你妈才行。”
唐莳连连点头答应着。这个时代的人情味儿很足,邻里邻居相处的频繁热络,就算偶尔有口角纷争,只要不是相交太恶,见面也会点头寒暄两句。更别提那些相处的肝胆相照的老哥们儿老姐妹儿。这种感情并不以地域空间为转移,就比如唐莳家没动迁时交好的一位姓方的邻居,因为跟唐爸爸志趣相投,就算动迁之后也没断了联系。后来那姓方的邻居为生计所迫,去了国外做厨子。辗转得知唐爸爸病逝的消息后,回忆往昔,还悲痛的哭了一场,又特地打了越洋电话来慰问唐妈妈,甚至十多年后方叔叔的儿子结婚,也不忘给唐妈妈和唐莳送了请柬来。
这便是老一辈的深厚情谊。只可惜唐莳与那位方叔叔的儿子,本来小时候关系挺不错的,却因为十多年没什么联系,最终情分淡了不少。见面也不过是点头之交了。
唐莳回忆的心神恍惚,窗外的周奶奶却在自顾自的叨咕了一会子后,从塑料兜里掏出两把李子放在窗台上,笑眯眯说道:“今早新买的李子,又大又甜,你带了上学吃。”
这会儿的老家还存在着长者赐不可辞的风气,邻里邻居的住着,若是别家大人给你东西你不要,就会给人以生分的感觉。发展到严重了,甚至还会让别人产生一种“是不是瞧不起我”的错觉。因此唐莳并没有推辞,只是笑眯眯的跟周太太说了声谢谢,又嘴甜的讨了两句好,就伸手将李子放在桌子上了。
周奶奶瞅了瞅点儿,觉得自家儿子儿媳乃至大孙子也差不多醒了,也就慢悠悠的拎着早点继续往前走。
这一寒暄就是十来分钟的工夫,等唐莳匆匆忙忙的洗漱完毕,穿好衣服后,唐妈妈已经将竹屉和闷罐搬上三轮车了。唐莳紧忙推着自行车跟在后头,唐妈妈见状,皱眉说道:“不用你跟我去,回去再睡一觉吧。”
而当我们长大以后,当我们被年少时从未想过的车贷,房贷,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磨平了棱角之后,走在行人匆匆,分外繁华却冷漠的大街上,最怀念的,也永远都是记忆中那阳光明媚,空气芬芳,就连考试少了那么两分都能忧愁一整天的年少时光。
而对于唐莳来说,虽然命运施加在身上的不幸和遗憾有很多,但幸运的是唐莳身边真切关爱他的人更多。有人说周围充满爱的人更懂得感恩,更容易平复创伤,所以唐莳在经历了骨折退赛,留下后遗症甚至毁容的那个夏天之后,并没有同恶俗小说中写的那样“感觉天空都灰暗了”,反而是在唐妈妈和好友陆衡之的鼓励下,很快就接受了现实,然后继续没心没肺的念书,上学,上课开小差,考试不及格,用中二的文字发泄自己青春时期过于骚动的内心,留下一本本桥段恶俗,文笔稚嫩,甚至三观都叫人不忍直视的文章——
从某些经历而言,唐莳也算是半个文人——文笔不怎么精致,内心不怎么沉淀,甚至连风骨都不怎么可圈可点的文人。虽然从事码字行业多年也没留下什么脍炙人口的代表作,但不可否认的,唐莳的身上始终带有属于文人的天真,软弱乃至不合时宜。不论是十六岁还是二十六岁,大概是生活和现实施加在身上的压力没那么大,也并没有因为柴米油盐的琐事而被迫放弃理想,屈从于现实。所以唐莳还保持着一种往好了说是雷厉风行,往坏了说是想一出是一出的热血。
大抵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唐莳重生之后,周围的人们也并没有如恶俗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对重生的男主有一种焕然一新,刮目相看的新视觉。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想想,人们之所以说大人成熟,少年幼稚,不外乎是随着岁月的流逝,经历繁多而带来的感知上的成熟,理智上的沉静。能分清什么是不可抗力,什么是自知之明,而不是仅仅凭着一腔热血就去做什么。懂得权衡利弊,趋吉避凶,虽然听起来悲哀一些,却是更加融于社会的一种表现。
而大凡普通人,也都是在这种阅历不断丰富,经历不断丰富,乃至挫折失败不断丰富的人生中成长,成熟,情商逐渐升高,开始变得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带上一脸笑意盈盈的面具,去应酬汲汲营营的众生。而在这种环境下,能过得十几年如一日,也没什么长进的……唐莳也算是一朵奇葩了。
简直就是光长个头,不长智商的典范。
也正因此,宋春宜只听唐莳这么一问,就立刻猜到了唐莳接下来可能要说的话,端着饭碗的手微微一顿,下意识瞥了一眼电视机中的广告,开口说道:“不行。”
唐莳眉毛一挑,耷拉着脑袋嘀嘀咕咕地道:“我说什么了你就不行。”
宋春宜好笑的摇了摇头,看着贼心不死的唐莳,开口说道:“我不准你去参加什么乱七八糟的节目。安安心心给我好好学习吧。”
唐莳切了一声,却也没再纠缠,深知宋春宜脾性的唐莳知道若是自己没有什么能拿出手的底牌,就这么跟唐妈妈软磨硬泡,她绝对不会让步。为今之计,恐怕真的像陆衡之说的那样,先抽空练着,等放假之后再说。
宋春宜看着唐莳眼珠子乱转简直把所有心事都写在脸上的模样,暗暗摇头。于内心来说,宋春宜并非坚决的反对唐莳的意愿,这点如同上一世。只是宋春宜并没有从唐莳的言语当中获得哪怕只有一丁点坚决的成分,所以她拿捏不准唐莳究竟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还是认真的想要去参加选秀,争取什么。
只凭这一点,唐妈妈就觉得自己不能轻易松口——至少,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考察才行。
吃过晚饭后,唐莳照例回屋写作业。
除了那些似曾相识且写文多年,因不断搜集资料而越发熟悉的语文,历史,地理政治之外,那些曾经在唐莳看来很难的数学,物理,化学题,现在看来……依旧很难。大概是天赋问题,从小唐莳就对这些数理化的东西不感冒,标准的上课昏昏欲睡,下课精神抖擞。发展到最凶猛的那段时间,差不多理科老师上课十来分钟,他就能睡着的地步。而当年之所以在文理分班的时候选择理科,不过是班主任随口说的一句考大学时理科要更容易一些。
时过境迁,带着脑中凭空多出来的十几年的沉淀再次回到高中生涯,唐莳毫不例外的被这些书本继续刁难。更糟糕的是,因为多少年都不曾摸过书本,唐莳现在的底子较之当初还有不如。至少当年的唐莳还记得初中时候的知识,脑海中还有着各种各样的公式,准确的记得每一首诗,每一个应该记住的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全球七大洲叫什么名字,对应的都有什么特产矿源等等……而现在的唐莳,满脑子都是十多年后的爽文yy。
每到此时,唐莳就分外想念他笔下的那些,一回到过去就立刻get过目不忘技能,智商升高,情商翻倍,每天忙着逃学做生意跟优秀人物尔虞我诈,空闲时间跟各种不同的美女们谈谈人生理想,根本没心思去复习课本却每每考试都能勇夺桂冠的猪脚们。
果然,和命运大婶比起来,他永远都是个不吝啬金手指和猪脚光环的亲爹!
长叹一口气,唐莳晃晃脑袋丢掉那些不合时宜的吐槽。转身将初中时的课本都翻出来,开始一边复习,一边做作业,一边预习的生涯。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多年的经验虽然没能教会唐莳更多,却也让他明白了从来没有一蹴而就的奇迹。反正离高考还有两年半,他还有足够的时间,去弥补自己漏下的知识——也有足够的机会,去改变曾经的遗憾。
客厅里,唐妈妈端着刚刚切好的水果走进唐莳的房间,看着儿子认认真真学习的模样,唐妈妈欣慰之余还有一丝丝担忧——
每次都是这个样子,考试成绩下来后,自觉没考好的儿子会老老实实的认真学习,可是这样的时间从来都不会超过一个月,然后要看课外书的小心思就会蠢蠢欲动死灰复燃,然后书包里床底下就会再次被那些闲书占据。唐妈妈对此心知肚明,却总是太过溺爱孩子而舍不得在关键时刻,用时下家长们最常用的“竹笋炒肉”的方式与儿子“交流”。所以这样的场面总是日复一日的重现,直至唐妈妈心中的希望全部消失。
晚上十点半,唐莳做完了所有的作业,拟了个复习计划表,按着计划做了一部分的复习和预习之后,又抽出草纸继续填补的大纲。习惯了手指敲击键盘的质感和速度,用圆珠笔在纸上挥墨的缓慢让唐莳觉得分外陌生。没写几个字就感觉手指被笔隔的发疼,手腕也酸酸的。唐莳叹了口气,看着自己不止慢了几倍的工作效率,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还好大纲的整体脉络已经理顺出来了,唐莳准备等明天午休的时候去趟电子城买个u盘,然后先去网吧下载点儿资料。等到周日的时候,再去图书馆将剩余的资料补全。这将是一个十分浩大的工程,还好唐莳并不着急。
撂下写的半拉咔叽的大纲,唐莳抽出另一本草纸写了正文的第一章,因为有先前的记忆,唐莳的再次创作显得轻车熟路,没有半点儿卡壳。不过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区区三千字跃然于纸上。
当闹钟的指针再次指向深夜十二点的时候,唐妈妈准时的走进房内催促唐莳睡觉。唐莳顺从的起身,收拾好书本,调好闹钟,洗漱,睡觉,一夜无话。
次日一早,唐莳在闹钟振聋发聩的响声中醒来。初夏的早晨五点,太阳已经冉冉升起。拉开窗帘,窗外已然天色大亮。邻居周奶奶提着一兜油条一兜豆浆半兜李子颤颤巍巍的走在窗户后面的胡同里,瞧见唐莳撩开窗帘探头探脑的模样,不觉笑眯眯说道:“小莳这么早就醒啦,你妈呢?”
唐莳指了指自家院子,笑眯眯说道:“刚弄好了包子,准备出摊呢。”
周奶奶闻言长叹,开口说道:“你妈真是不容易。一个人把你拉扯这么大,你要好好学习,将来孝顺你妈才行。”
唐莳连连点头答应着。这个时代的人情味儿很足,邻里邻居相处的频繁热络,就算偶尔有口角纷争,只要不是相交太恶,见面也会点头寒暄两句。更别提那些相处的肝胆相照的老哥们儿老姐妹儿。这种感情并不以地域空间为转移,就比如唐莳家没动迁时交好的一位姓方的邻居,因为跟唐爸爸志趣相投,就算动迁之后也没断了联系。后来那姓方的邻居为生计所迫,去了国外做厨子。辗转得知唐爸爸病逝的消息后,回忆往昔,还悲痛的哭了一场,又特地打了越洋电话来慰问唐妈妈,甚至十多年后方叔叔的儿子结婚,也不忘给唐妈妈和唐莳送了请柬来。
这便是老一辈的深厚情谊。只可惜唐莳与那位方叔叔的儿子,本来小时候关系挺不错的,却因为十多年没什么联系,最终情分淡了不少。见面也不过是点头之交了。
唐莳回忆的心神恍惚,窗外的周奶奶却在自顾自的叨咕了一会子后,从塑料兜里掏出两把李子放在窗台上,笑眯眯说道:“今早新买的李子,又大又甜,你带了上学吃。”
这会儿的老家还存在着长者赐不可辞的风气,邻里邻居的住着,若是别家大人给你东西你不要,就会给人以生分的感觉。发展到严重了,甚至还会让别人产生一种“是不是瞧不起我”的错觉。因此唐莳并没有推辞,只是笑眯眯的跟周太太说了声谢谢,又嘴甜的讨了两句好,就伸手将李子放在桌子上了。
周奶奶瞅了瞅点儿,觉得自家儿子儿媳乃至大孙子也差不多醒了,也就慢悠悠的拎着早点继续往前走。
这一寒暄就是十来分钟的工夫,等唐莳匆匆忙忙的洗漱完毕,穿好衣服后,唐妈妈已经将竹屉和闷罐搬上三轮车了。唐莳紧忙推着自行车跟在后头,唐妈妈见状,皱眉说道:“不用你跟我去,回去再睡一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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