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沙场秋点兵 第078章 围魏救赵
第三卷 沙场秋点兵 第078章 围魏救赵
云中城,朝庭的北大门,是扼阻匈奴南侵的重要关口。(最稳定,,)
一旦城破,匈奴的南侵将变得更为便捷。
届时,京城危矣。
定北侯长孙守纪已经六十有二了。古铜色的老脸上满是风霜,须发皆白如雪,双目却有神光,鼻梁高挺,有点干裂的厚唇里却是依然锋利的牙齿。他的身子骨还很硬朗,三五个普通士兵还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三十岁的时候,长孙守纪率领五万人马,迂回包抄,长途奔袭,直入草原戈壁,斩杀敌人无数。本来即将南侵的匈奴大军,却是还没到朝庭边界,就被迫退兵,且躲入草原深处。
是役之后,长孙守纪被封为定北侯,留守云中,辖石子城、青龙二郡。三十年来,匈奴多次大入边,均无功而返。但是,长孙守纪毕竟人老了,人一旦上了年纪,做事便难免畏首畏尾,思前想后的。
就拿这次丢失石子城与青龙二郡来说,当匈奴的三十万大军截断云中郡与二郡的联系时,长孙守纪便是没有把握好时机,瞻前顾后,犹豫不决,没有及时出击,倒致石子城与青龙郡失守,且守军不是战死,便悉数成了俘虏。
如今匈奴的先锋部队四十万,兵临云中城下。
近十年来,匈奴一直向朝庭示好,且频频派出使者向朝庭献贡。朝庭虽然知晓匈奴并非真心示好,匈奴就像会摇尾巴的狼,随时都会露出噬人的獠牙。但朝庭还是低估了匈奴的实力,朝庭以为,匈奴想要南侵,至少还需五年的时间。(!.赢q币)
因此,朝庭派驻了四十万军队戍守北方,认为如此兵力足矣。当然,这是琼州叛乱爆发之后的兵力。安伯胥的三十万其实也是驻扎在北方的,只是临时调往岭南罢了。
云中郡的二十万守军,已经在城墙上奋战了十天十夜,击退了匈奴的数十次的攻城。匈奴的骑兵长于在宽阔之地来回驰骋厮杀,对于攻城,自是没有汉军来得熟谙。
匈奴能够攻下石子城与青龙郡,实在是让长孙守纪感到有点意外。如果不是城里有内奸,那就是匈奴的攻城战术有所提升了。而从匈奴攻打云中城的战术来看,的确比长孙守纪以往所知的要高明。
长孙守纪双眼布满红丝,左臂上还包扎着金创药。他大声地骂了几句,对手下将士说道:“不是说平南将军已经发兵五天了吗?怎么还没有到云中城?难道真的要等本城破了才来吗?”
长孙守纪的一个谋士冯晗接道:“朝庭来信,平南将军的确于五天前已经出发。按道理,他们也应该到了。最起码,其先锋部队早就到了。只是不知为何,却还没有消息。”
旁边一个名叫贝尹阳的将军嗡声嗡气地说道:“还能有什么,我看那平南将军也不过如此罢了,却被人传达神乎其神。那琼州叛军不过是乌合之众,岂能与宿敌匈奴的兵力想比拟?”
“不不不,”冯晗摇首道,“贝将军此言差矣。平南将军能够抗旨而坚持平定琼州,可见其魄力。如果说琼州叛军是乌合之众,可是安伯胥将军厉害?但他还没渡过琼州海峡便损兵折将,最终自己也丢了性命。可是平南将军呢?虽然年纪青青,却率着新兵,安然渡过海峡,且在琼州郡势如破竹,其战力可见一斑。”
贝尹阳听了,哼了一声,却没有再出声。
长孙守纪先前也是对平南将军有所怀疑的,但一听冯晗分析,却又认为平南将军绝不简单。于是他不由地低头沉吟起来。
“可是,不管这个平南将军如何,他也应该出现在云中城了啊。”一个有点急切的声音说道,这人乃是长孙守纪的长孙,名为长孙无悔。他如今亦是长孙守纪手下的一员大将。
长孙无悔继续说道:“如果平南将军不及时赶到,凭我们二十万守军抵御匈奴四十万大军不间歇地攻城,只怕也坚持不了几天了。”
“报——”一个探子冲进来,“匈奴又派出八万大军攻城了!”
众人俱都一震,双眼不由射出缕缕精光。
贝尹阳大骂一声:“妈的!这些狗娘养的匈奴崽子,还让不让人喘口气!”
长孙守纪亦从沉吟中清醒过来,立即下令:“全部听令,长孙无悔坚守城墙,贝尹阳在城墙下做好准备,随时准备轮换!”
※※※※※※※※※※※※※
云中郡北郊五里处,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全是匈奴的军营。
在军营的中心,有一大军帐,上面插有帅旗,上面绣有一只狼头。长孙守纪见了狼头,便一定知晓,他的老对头又见面了。
天狼军!匈奴大军中的精锐之师。其大帅乃是与长孙守纪有过交锋的匈奴大将兀也信。可惜长孙守纪在云中城守了十天十夜,却还不知道他的对手是兀也信。即使他知道了,也定然会大吃一惊——没想到匈奴的先锋部队便精锐尽出。
长孙守纪与兀也信交锋不下十次,互有胜负。但长孙守纪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头,而兀也信却正值盛年的四十岁。
兀也信有点胖,头大而圆,眼小如鼠,脸上满是肥肉,鹰钩大鼻下,是两撇近两寸的八字胡。大腹便便,手臂比得上一般人的大腿。
帅帐中,兀也信坐倒在狼皮毛毯上。他身边有一个将军打扮的人,如果温子君在的话,定然认得出来,赫然是曾经跟他交过手的匈奴八骑之一桑托儿古。
而最让人吃惊的,不是天狼军兀也信,也不是匈奴八骑之一的桑托儿古,而是站在兀也信另一旁的一个人,一个汉人!
这个汉人看上去年约五十左右,面容瘦黑,留着山羊胡子。双眼常常是眯着的,可要是他睁开来的时候,却像是一把利剑射出的光芒。
“李信,你说说,如果汉国的援军赶到,我们又该如何行动呢?”兀也信大刺刺地问道,声音有如生锈的破锣。
李信便是那汉人,他亦不用行礼,便说道:“大帅,我们最好是在汉军援军到达之前攻破云中城。否则的话,只怕要更难拿下云中城。到时,唯有静候单于大军赶来再另行定夺。”他的声音阴柔之极。
桑托儿古接道:“请大帅放心!特尔巴已经率军出去攻城,接下来,只要我再率十万休整好的勇士出击,相信那已经疲惫不堪的云中汉军……”
一个匈奴勇士却在这时冲进了帅账,打断了桑托儿古的话。这个勇士的满身是血,左边后背还插着一弩箭。一进来他便扑倒在地,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报,大,大帅,石,石子城失守,已经被汉军抢回去了!”
<er>
云中城,朝庭的北大门,是扼阻匈奴南侵的重要关口。(最稳定,,)
一旦城破,匈奴的南侵将变得更为便捷。
届时,京城危矣。
定北侯长孙守纪已经六十有二了。古铜色的老脸上满是风霜,须发皆白如雪,双目却有神光,鼻梁高挺,有点干裂的厚唇里却是依然锋利的牙齿。他的身子骨还很硬朗,三五个普通士兵还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三十岁的时候,长孙守纪率领五万人马,迂回包抄,长途奔袭,直入草原戈壁,斩杀敌人无数。本来即将南侵的匈奴大军,却是还没到朝庭边界,就被迫退兵,且躲入草原深处。
是役之后,长孙守纪被封为定北侯,留守云中,辖石子城、青龙二郡。三十年来,匈奴多次大入边,均无功而返。但是,长孙守纪毕竟人老了,人一旦上了年纪,做事便难免畏首畏尾,思前想后的。
就拿这次丢失石子城与青龙二郡来说,当匈奴的三十万大军截断云中郡与二郡的联系时,长孙守纪便是没有把握好时机,瞻前顾后,犹豫不决,没有及时出击,倒致石子城与青龙郡失守,且守军不是战死,便悉数成了俘虏。
如今匈奴的先锋部队四十万,兵临云中城下。
近十年来,匈奴一直向朝庭示好,且频频派出使者向朝庭献贡。朝庭虽然知晓匈奴并非真心示好,匈奴就像会摇尾巴的狼,随时都会露出噬人的獠牙。但朝庭还是低估了匈奴的实力,朝庭以为,匈奴想要南侵,至少还需五年的时间。(!.赢q币)
因此,朝庭派驻了四十万军队戍守北方,认为如此兵力足矣。当然,这是琼州叛乱爆发之后的兵力。安伯胥的三十万其实也是驻扎在北方的,只是临时调往岭南罢了。
云中郡的二十万守军,已经在城墙上奋战了十天十夜,击退了匈奴的数十次的攻城。匈奴的骑兵长于在宽阔之地来回驰骋厮杀,对于攻城,自是没有汉军来得熟谙。
匈奴能够攻下石子城与青龙郡,实在是让长孙守纪感到有点意外。如果不是城里有内奸,那就是匈奴的攻城战术有所提升了。而从匈奴攻打云中城的战术来看,的确比长孙守纪以往所知的要高明。
长孙守纪双眼布满红丝,左臂上还包扎着金创药。他大声地骂了几句,对手下将士说道:“不是说平南将军已经发兵五天了吗?怎么还没有到云中城?难道真的要等本城破了才来吗?”
长孙守纪的一个谋士冯晗接道:“朝庭来信,平南将军的确于五天前已经出发。按道理,他们也应该到了。最起码,其先锋部队早就到了。只是不知为何,却还没有消息。”
旁边一个名叫贝尹阳的将军嗡声嗡气地说道:“还能有什么,我看那平南将军也不过如此罢了,却被人传达神乎其神。那琼州叛军不过是乌合之众,岂能与宿敌匈奴的兵力想比拟?”
“不不不,”冯晗摇首道,“贝将军此言差矣。平南将军能够抗旨而坚持平定琼州,可见其魄力。如果说琼州叛军是乌合之众,可是安伯胥将军厉害?但他还没渡过琼州海峡便损兵折将,最终自己也丢了性命。可是平南将军呢?虽然年纪青青,却率着新兵,安然渡过海峡,且在琼州郡势如破竹,其战力可见一斑。”
贝尹阳听了,哼了一声,却没有再出声。
长孙守纪先前也是对平南将军有所怀疑的,但一听冯晗分析,却又认为平南将军绝不简单。于是他不由地低头沉吟起来。
“可是,不管这个平南将军如何,他也应该出现在云中城了啊。”一个有点急切的声音说道,这人乃是长孙守纪的长孙,名为长孙无悔。他如今亦是长孙守纪手下的一员大将。
长孙无悔继续说道:“如果平南将军不及时赶到,凭我们二十万守军抵御匈奴四十万大军不间歇地攻城,只怕也坚持不了几天了。”
“报——”一个探子冲进来,“匈奴又派出八万大军攻城了!”
众人俱都一震,双眼不由射出缕缕精光。
贝尹阳大骂一声:“妈的!这些狗娘养的匈奴崽子,还让不让人喘口气!”
长孙守纪亦从沉吟中清醒过来,立即下令:“全部听令,长孙无悔坚守城墙,贝尹阳在城墙下做好准备,随时准备轮换!”
※※※※※※※※※※※※※
云中郡北郊五里处,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全是匈奴的军营。
在军营的中心,有一大军帐,上面插有帅旗,上面绣有一只狼头。长孙守纪见了狼头,便一定知晓,他的老对头又见面了。
天狼军!匈奴大军中的精锐之师。其大帅乃是与长孙守纪有过交锋的匈奴大将兀也信。可惜长孙守纪在云中城守了十天十夜,却还不知道他的对手是兀也信。即使他知道了,也定然会大吃一惊——没想到匈奴的先锋部队便精锐尽出。
长孙守纪与兀也信交锋不下十次,互有胜负。但长孙守纪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头,而兀也信却正值盛年的四十岁。
兀也信有点胖,头大而圆,眼小如鼠,脸上满是肥肉,鹰钩大鼻下,是两撇近两寸的八字胡。大腹便便,手臂比得上一般人的大腿。
帅帐中,兀也信坐倒在狼皮毛毯上。他身边有一个将军打扮的人,如果温子君在的话,定然认得出来,赫然是曾经跟他交过手的匈奴八骑之一桑托儿古。
而最让人吃惊的,不是天狼军兀也信,也不是匈奴八骑之一的桑托儿古,而是站在兀也信另一旁的一个人,一个汉人!
这个汉人看上去年约五十左右,面容瘦黑,留着山羊胡子。双眼常常是眯着的,可要是他睁开来的时候,却像是一把利剑射出的光芒。
“李信,你说说,如果汉国的援军赶到,我们又该如何行动呢?”兀也信大刺刺地问道,声音有如生锈的破锣。
李信便是那汉人,他亦不用行礼,便说道:“大帅,我们最好是在汉军援军到达之前攻破云中城。否则的话,只怕要更难拿下云中城。到时,唯有静候单于大军赶来再另行定夺。”他的声音阴柔之极。
桑托儿古接道:“请大帅放心!特尔巴已经率军出去攻城,接下来,只要我再率十万休整好的勇士出击,相信那已经疲惫不堪的云中汉军……”
一个匈奴勇士却在这时冲进了帅账,打断了桑托儿古的话。这个勇士的满身是血,左边后背还插着一弩箭。一进来他便扑倒在地,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报,大,大帅,石,石子城失守,已经被汉军抢回去了!”
<er>
言情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