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坦白 (4K,含粉红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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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爷子也哼了一声,“人家都说是儿子是自己的好,你倒好,连自己儿子不如别人女儿都说出来了。——我看,这句话应该由我来说才对!”
言下之意,就是周承宗这个儿子,也不如别人家的女儿,算是讽刺了周承宗一句。
周承宗见爹发怒了,不敢再辩,只是道:“人家是姑娘家,咱们自然要谦逊一些。何必有风使尽帆呢?”
周老爷子冷笑一声,端了茶,“你们走吧,我要去炼丹了。”
周承宗只好拱了拱手。
冯氏也福了一福。
周老夫人自始至终微笑着坐在一旁,不发一言。
……
吴国公府吴大姑娘的亲事刚刚结束,京城里渐渐起了一个流言。
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在世家大族的仆役里流传着。
说是盛国公府的盛大姑娘,并非盛七爷亲生……
后来连世家大族的主子都晓得了。
大部分有担待知廉耻的人家都严禁下人再传这种无稽之谈,如有发现,打得打,卖得卖,禁得很快。
但是也有少数一些人家,不是早就看盛国公府不顺眼,就是别有企图,却有意放纵这种流言盛传。
到了九月的这一天,终于有人在宫里的太医坊堵住了盛七爷,问他:“盛国公,听说你家大姑娘并非你亲生,你可听说过此事?”
盛七爷一听这话,二话不说,抡起医箱就往那人脑袋上砸去。
那人本是文官,生得比盛七爷瘦小许多。
盛七爷虽然不是彪形大汉,但是他一直行医做药,手上还是有几把子力气。
这一医箱砸过去,那人顿时头破血流,一屁股坐到地上,用手捂住脑袋上的伤口,哎呦喂的叫了起来。
盛七爷指着那人的脑袋,恼道:“你再胡说八道,我就不是砸你一下这么简单!——我要你的狗命!”
说盛思颜不是他亲生女儿,就是说王氏偷人,而且说他戴了绿帽子……
这种阴险毒辣的谣言,一黑就黑三个人,实在不知道是哪些黑了心肝烂肚肠的人想出来的!
那人一摸脑袋,发现手上全是血,又火辣辣地疼,也恼了,大叫道:“你夫人偷人养汉,给你生个野种,你打我做什么?”
是可忍孰不可忍!
盛七爷冲上去又踹了那人一脚,怒道:“你别以为我家人少好欺负!你们家里那些污糟事儿,别让我抖落出来!”
盛七爷虽然为人和善,但是并不是挨了打也不还手的人,再说他是太医院的院判,京城里世家大族的男男女女凡是够得上让太医院的太医治病的人,总会有些把柄落在太医们的手里。
“你说什么?我家有什么污糟事儿?!”那人从地上爬起来,见周围的人越围越多,恼羞成怒跟盛七爷对吼。
“这是你让我说的!你家儿媳妇刚刚生了儿子,恭喜你,那不是你孙子,是你小兄弟。还有,你自己在西门处养的外宅,最近身上起了脏病,我看你脸色发黑,吐出的气带着难闻的腥臭,你也被她过了脏病了。”盛七爷心里气得不行,尽拣刻薄的事情说。
周围围观的人都是刚刚下朝的官员,闻言哄堂大笑,都道:“刘堂官,可是恭喜了,孙子成了小兄弟,这可了不得呢!辈份连升三级啊!”
盛七爷说这人的儿媳妇生的儿子不是孙子,而是小兄弟,这里面隐藏的后宅阴私可不是一般的深。
那人被惊得目瞪口呆,一时都忘了反驳。
因为盛七爷连他外宅最近得的病都知道,别的事大概也八九不离十,一时顾不得反驳,灰溜溜爬起来,一溜烟地往自己家里去了。
盛七爷背上医箱,冲那人的背影“呸”了一声,才气哼哼回了盛国公府。
王氏这些天一直心神不宁,像是有心事的样子。
盛七爷十分信任她,晚上回了里屋,便对王氏抱怨,“真是的,这些人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居然说思颜不是我女儿!哼,想抹黑你,离间我们夫妻,没那么容易!”
王氏听了盛七爷的话,只觉得耳朵嗡地一声,整个人眼前一黑,居然软软地倒在地上。
盛七爷吓了一跳,忙把王氏扶起来,诧异问道:“你这是怎么啦?我知道那些人是胡说八道,你别气坏了身子!”
王氏有身孕在身,本来情绪就比以前没有怀孕的时候波动要大,又是关系到她最在乎的一件隐秘往事,一时乱了分寸。
她睁开眼,泪眼淋漓地看着盛七爷关切的面容,终于不忍心再骗他,向他袒露了实情。
“阿七,这件事,并不完全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王氏的面容十分凄凉。
王氏叫他“阿七”,那还是那些年他们在鹰愁涧时候的称呼。
盛七爷呆滞了一瞬,便醒过神,摇头道:“素光,你不用说了。我自然是信你的。我走的时候,你已经怀胎五个月了,算算思颜的年纪,应该正是那个孩子。她不可能是别人的种。”
他根本不信谣言说的,王氏曾经对他不忠,跟别人生了孩子。——当年的事,他还是知道一些的。
王氏见盛七爷这样信任她,更觉羞愧,她紧紧握住盛七爷的手,看着他坚定的神情,怔怔地道:“……思颜……思颜……她不是你的女儿……”
盛七爷全身一震,眼睛顿时瞪得大大的,但是依然不信,“素光,你别说了,无论你说什么,我都是不会信的!思颜是我们的女儿,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王氏眼里的泪水哗哗地往下流,她顾不得擦拭,哽咽着道:“她……她……也不是我的女儿……”
盛七爷:“……”
他想,素光大概是被气糊涂了,这种话也说。
过了许久,安慰王氏,“我看你是最近太过劳累,还是歇着吧,这些事,以后再说。”
王氏拉住他的手,“阿七,你让我把事情说完。”这一次不说,她不知道她还有没有勇气,再面对一次这样撕心裂肺的痛苦。
盛七爷只好轻轻捶着她的背,一边道:“好吧好吧,你说你说。不过,”他顿了顿,“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都是一家人。你,我,思颜,还有小枸杞,以及你肚子里的孩子。”
王氏含泪点头,“这件事是我不对,我不该一直瞒着你。我只是害怕这件事会伤了思颜,而且她又是女儿,对盛家不会有什么真正的损伤,所以没有对你说。”她脸上渐渐露出羞愧的神情。
盛七爷叹口气,“你别想太多。你的为人,我难道不知道吗?纵然……纵然……思颜不是你我的女儿,一定是有原因的,对不对?”
王氏再一次点头。她知道,自己这辈子,确实没有看错这个男人。当初她抛弃家人,跟他私奔,他并没有负她。在这种情况下,依然选择相信她,她也可以毫无顾虑地把这件事讲出来了。
王氏轻轻靠在盛七爷胸前,听着他重重的心跳,低声道:“那一年,你突然失踪,我急得到处找你。整整找了三个月,最后找到你包药材的蓝色包袱,我以为,你凶多吉少了……”
盛七爷也想起那一年,他在鹰愁涧山上采药的时候,遇到那群黑衣人,他们许诺他,将他带走……不由很是羞愧,“是我的错,我应该跟你说一声再走。可惜,那时候,我听了他们的话,实在是太心急了,满以为过一阵子就能回来的。”结果等他派人回去的时候,那人说,王氏和孩子都已经死了。
盛七爷那时候的心情简直是如同晴天霹雳一样,他死活不信,一个人还是奔回鹰愁涧,偷偷看了一眼黑衣人给他找到的王氏和他的衣冠冢,还有旁边小孩子的坟茔。
“……素光,既然你终于肯说了,我也告诉你,其实我早就晓得了。”盛七爷也对王氏坦白。
“啊?”这次轮到王氏吃惊了,她用手抹了抹泪,看着盛七爷,嘴角渐渐抿了起来,“你晓得了?你晓得什么了?”
盛七爷低下头,“我听那些人说你们母女都死了,我不信,偷偷回了一次鹰愁涧,看见胡婆给我们还有女儿立的坟茔。我不信,硬是……硬是挖开了两座坟,看见里面并没有人的遗骨,我就知道,你和女儿一定没有死!”
王氏不知道该说什么。一直觉得最秘密的一件事,其实盛七爷已经知道了,但是他选择什么都不说……
王氏叹口气,“原来你去过鹰愁涧了。”
“嗯。不过没敢跟村里人打照面。那坟茔的位置,是那些人帮我打听出来。我去了,就直奔河边,看见了那大小两座坟。我在坟前哭了一场,就跟那些人一起刨开了坟,我本来是想把你们娘儿俩带走的,结果发现里面根本就是空的。我才暗暗希望,你们其实并没有死,而是你做了个局,迷惑村里人,自己带着孩子悄悄走了。再说,那时候我觉得这样挺好的,让鹰愁涧的人以为我俩都死了,如果我们盛家一直不能沉冤昭雪,至少也没有人知道我们的行踪了。”盛七爷当初也是有考虑的。
王氏没想到盛七爷还是挺有打算,心里极是感动,还有几分欣喜,偎在他怀里道:“你有这份心,我们盛家一定能沉冤昭雪!”
盛七爷低头在她头上亲了亲,道:“现在你放心了吧?不过,你为何又说思颜不是咱们的女儿?难道不是你把那孩子救活了?”
盛七爷记得那些人帮他打听回来的消息,是他和王氏的孩子一出生就夭折了,但是后来他挖开坟茔,发现里面并没有尸骨,就一直认为其实那孩子没死,王氏医术高明,将孩子救活了,然后带着孩子悄悄走了。
王氏一听,刚止住的泪又唰唰地往下流。她索性用帕子捂着脸,痛痛快快哭了一场,等心情平复了,才道:“……那孩子,确实没了。我当初带走的,是那孩子的骨灰。我已经把她供在那边的盛家祠堂了。”
就是原来的盛国公府,因停了盛家上下三百多口的棺材,后来就改建成祠堂了。
盛七爷一愣,“啊?那孩子……那孩子……真的没了?”
“我怀她八个月,因为太过劳神,其实是小产了。”王氏哭够了,声音淡淡地,带着疲乏。
“她还是隔壁的胡婆接生的,后来,胡婆将她葬在河边的芦苇地里。我坐完月子,去芦苇地里看她,当时完全了无生趣,根本就不想活了。我将她从坟茔里挖出来,在河边用火烧了,把骨灰装在一个小小的白瓷罐子里,抱在怀里,打算去鹰愁涧跳崖。”
王氏闭上眼,好像又回到那一天,清凉的河风吹到脸上,虽是五月里,却寒冷不堪。
天是阴沉沉的,好像还下着小雨,她穿着一件土布袍子,抱着小小的白瓷罐子,心如刀绞,觉得自己再也撑不下去了。
她走向鹰愁涧的高崖,打算从那里往下跳,就能一了百了。
就在这时,她突然听见高崖边上,传出一声细小的哭声。
那哭声像是小猫叫,又像是她的幻觉,非常不真切。
王氏记得自己当时愣了愣,下意识低头看自己手里捧着的白瓷罐子。——不,声音不是从她手里的白瓷罐子里发出来的……
她继续往前走,走向断崖边上。
这时候,她又听到一声哭声,这一次,虽然声音依然不大,但是却更加明显。
了无生趣的王氏听了出来,那确实是一个小婴孩的哭声!
小婴孩的哭声对沉浸在丧女之痛中的王氏有着奇异的吸引力。
她情不自禁地低下头,看见离她站的断崖边上不远的地方,一棵横溢出来的灌木上,托着一个大红的襁褓。
那哭声就是从那襁褓里发出来的。
王氏大奇,赶忙放下手里的白瓷罐子,蹲下身趴在断崖上,伸手将那襁褓够了起来。
襁褓很轻,轻的好像没有重量。
她一只手就把那襁褓捞了起来,抱在怀里。
拨开襁褓上蒙着的红布,她看见了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婴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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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爷子也哼了一声,“人家都说是儿子是自己的好,你倒好,连自己儿子不如别人女儿都说出来了。——我看,这句话应该由我来说才对!”
言下之意,就是周承宗这个儿子,也不如别人家的女儿,算是讽刺了周承宗一句。
周承宗见爹发怒了,不敢再辩,只是道:“人家是姑娘家,咱们自然要谦逊一些。何必有风使尽帆呢?”
周老爷子冷笑一声,端了茶,“你们走吧,我要去炼丹了。”
周承宗只好拱了拱手。
冯氏也福了一福。
周老夫人自始至终微笑着坐在一旁,不发一言。
……
吴国公府吴大姑娘的亲事刚刚结束,京城里渐渐起了一个流言。
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在世家大族的仆役里流传着。
说是盛国公府的盛大姑娘,并非盛七爷亲生……
后来连世家大族的主子都晓得了。
大部分有担待知廉耻的人家都严禁下人再传这种无稽之谈,如有发现,打得打,卖得卖,禁得很快。
但是也有少数一些人家,不是早就看盛国公府不顺眼,就是别有企图,却有意放纵这种流言盛传。
到了九月的这一天,终于有人在宫里的太医坊堵住了盛七爷,问他:“盛国公,听说你家大姑娘并非你亲生,你可听说过此事?”
盛七爷一听这话,二话不说,抡起医箱就往那人脑袋上砸去。
那人本是文官,生得比盛七爷瘦小许多。
盛七爷虽然不是彪形大汉,但是他一直行医做药,手上还是有几把子力气。
这一医箱砸过去,那人顿时头破血流,一屁股坐到地上,用手捂住脑袋上的伤口,哎呦喂的叫了起来。
盛七爷指着那人的脑袋,恼道:“你再胡说八道,我就不是砸你一下这么简单!——我要你的狗命!”
说盛思颜不是他亲生女儿,就是说王氏偷人,而且说他戴了绿帽子……
这种阴险毒辣的谣言,一黑就黑三个人,实在不知道是哪些黑了心肝烂肚肠的人想出来的!
那人一摸脑袋,发现手上全是血,又火辣辣地疼,也恼了,大叫道:“你夫人偷人养汉,给你生个野种,你打我做什么?”
是可忍孰不可忍!
盛七爷冲上去又踹了那人一脚,怒道:“你别以为我家人少好欺负!你们家里那些污糟事儿,别让我抖落出来!”
盛七爷虽然为人和善,但是并不是挨了打也不还手的人,再说他是太医院的院判,京城里世家大族的男男女女凡是够得上让太医院的太医治病的人,总会有些把柄落在太医们的手里。
“你说什么?我家有什么污糟事儿?!”那人从地上爬起来,见周围的人越围越多,恼羞成怒跟盛七爷对吼。
“这是你让我说的!你家儿媳妇刚刚生了儿子,恭喜你,那不是你孙子,是你小兄弟。还有,你自己在西门处养的外宅,最近身上起了脏病,我看你脸色发黑,吐出的气带着难闻的腥臭,你也被她过了脏病了。”盛七爷心里气得不行,尽拣刻薄的事情说。
周围围观的人都是刚刚下朝的官员,闻言哄堂大笑,都道:“刘堂官,可是恭喜了,孙子成了小兄弟,这可了不得呢!辈份连升三级啊!”
盛七爷说这人的儿媳妇生的儿子不是孙子,而是小兄弟,这里面隐藏的后宅阴私可不是一般的深。
那人被惊得目瞪口呆,一时都忘了反驳。
因为盛七爷连他外宅最近得的病都知道,别的事大概也八九不离十,一时顾不得反驳,灰溜溜爬起来,一溜烟地往自己家里去了。
盛七爷背上医箱,冲那人的背影“呸”了一声,才气哼哼回了盛国公府。
王氏这些天一直心神不宁,像是有心事的样子。
盛七爷十分信任她,晚上回了里屋,便对王氏抱怨,“真是的,这些人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居然说思颜不是我女儿!哼,想抹黑你,离间我们夫妻,没那么容易!”
王氏听了盛七爷的话,只觉得耳朵嗡地一声,整个人眼前一黑,居然软软地倒在地上。
盛七爷吓了一跳,忙把王氏扶起来,诧异问道:“你这是怎么啦?我知道那些人是胡说八道,你别气坏了身子!”
王氏有身孕在身,本来情绪就比以前没有怀孕的时候波动要大,又是关系到她最在乎的一件隐秘往事,一时乱了分寸。
她睁开眼,泪眼淋漓地看着盛七爷关切的面容,终于不忍心再骗他,向他袒露了实情。
“阿七,这件事,并不完全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王氏的面容十分凄凉。
王氏叫他“阿七”,那还是那些年他们在鹰愁涧时候的称呼。
盛七爷呆滞了一瞬,便醒过神,摇头道:“素光,你不用说了。我自然是信你的。我走的时候,你已经怀胎五个月了,算算思颜的年纪,应该正是那个孩子。她不可能是别人的种。”
他根本不信谣言说的,王氏曾经对他不忠,跟别人生了孩子。——当年的事,他还是知道一些的。
王氏见盛七爷这样信任她,更觉羞愧,她紧紧握住盛七爷的手,看着他坚定的神情,怔怔地道:“……思颜……思颜……她不是你的女儿……”
盛七爷全身一震,眼睛顿时瞪得大大的,但是依然不信,“素光,你别说了,无论你说什么,我都是不会信的!思颜是我们的女儿,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王氏眼里的泪水哗哗地往下流,她顾不得擦拭,哽咽着道:“她……她……也不是我的女儿……”
盛七爷:“……”
他想,素光大概是被气糊涂了,这种话也说。
过了许久,安慰王氏,“我看你是最近太过劳累,还是歇着吧,这些事,以后再说。”
王氏拉住他的手,“阿七,你让我把事情说完。”这一次不说,她不知道她还有没有勇气,再面对一次这样撕心裂肺的痛苦。
盛七爷只好轻轻捶着她的背,一边道:“好吧好吧,你说你说。不过,”他顿了顿,“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都是一家人。你,我,思颜,还有小枸杞,以及你肚子里的孩子。”
王氏含泪点头,“这件事是我不对,我不该一直瞒着你。我只是害怕这件事会伤了思颜,而且她又是女儿,对盛家不会有什么真正的损伤,所以没有对你说。”她脸上渐渐露出羞愧的神情。
盛七爷叹口气,“你别想太多。你的为人,我难道不知道吗?纵然……纵然……思颜不是你我的女儿,一定是有原因的,对不对?”
王氏再一次点头。她知道,自己这辈子,确实没有看错这个男人。当初她抛弃家人,跟他私奔,他并没有负她。在这种情况下,依然选择相信她,她也可以毫无顾虑地把这件事讲出来了。
王氏轻轻靠在盛七爷胸前,听着他重重的心跳,低声道:“那一年,你突然失踪,我急得到处找你。整整找了三个月,最后找到你包药材的蓝色包袱,我以为,你凶多吉少了……”
盛七爷也想起那一年,他在鹰愁涧山上采药的时候,遇到那群黑衣人,他们许诺他,将他带走……不由很是羞愧,“是我的错,我应该跟你说一声再走。可惜,那时候,我听了他们的话,实在是太心急了,满以为过一阵子就能回来的。”结果等他派人回去的时候,那人说,王氏和孩子都已经死了。
盛七爷那时候的心情简直是如同晴天霹雳一样,他死活不信,一个人还是奔回鹰愁涧,偷偷看了一眼黑衣人给他找到的王氏和他的衣冠冢,还有旁边小孩子的坟茔。
“……素光,既然你终于肯说了,我也告诉你,其实我早就晓得了。”盛七爷也对王氏坦白。
“啊?”这次轮到王氏吃惊了,她用手抹了抹泪,看着盛七爷,嘴角渐渐抿了起来,“你晓得了?你晓得什么了?”
盛七爷低下头,“我听那些人说你们母女都死了,我不信,偷偷回了一次鹰愁涧,看见胡婆给我们还有女儿立的坟茔。我不信,硬是……硬是挖开了两座坟,看见里面并没有人的遗骨,我就知道,你和女儿一定没有死!”
王氏不知道该说什么。一直觉得最秘密的一件事,其实盛七爷已经知道了,但是他选择什么都不说……
王氏叹口气,“原来你去过鹰愁涧了。”
“嗯。不过没敢跟村里人打照面。那坟茔的位置,是那些人帮我打听出来。我去了,就直奔河边,看见了那大小两座坟。我在坟前哭了一场,就跟那些人一起刨开了坟,我本来是想把你们娘儿俩带走的,结果发现里面根本就是空的。我才暗暗希望,你们其实并没有死,而是你做了个局,迷惑村里人,自己带着孩子悄悄走了。再说,那时候我觉得这样挺好的,让鹰愁涧的人以为我俩都死了,如果我们盛家一直不能沉冤昭雪,至少也没有人知道我们的行踪了。”盛七爷当初也是有考虑的。
王氏没想到盛七爷还是挺有打算,心里极是感动,还有几分欣喜,偎在他怀里道:“你有这份心,我们盛家一定能沉冤昭雪!”
盛七爷低头在她头上亲了亲,道:“现在你放心了吧?不过,你为何又说思颜不是咱们的女儿?难道不是你把那孩子救活了?”
盛七爷记得那些人帮他打听回来的消息,是他和王氏的孩子一出生就夭折了,但是后来他挖开坟茔,发现里面并没有尸骨,就一直认为其实那孩子没死,王氏医术高明,将孩子救活了,然后带着孩子悄悄走了。
王氏一听,刚止住的泪又唰唰地往下流。她索性用帕子捂着脸,痛痛快快哭了一场,等心情平复了,才道:“……那孩子,确实没了。我当初带走的,是那孩子的骨灰。我已经把她供在那边的盛家祠堂了。”
就是原来的盛国公府,因停了盛家上下三百多口的棺材,后来就改建成祠堂了。
盛七爷一愣,“啊?那孩子……那孩子……真的没了?”
“我怀她八个月,因为太过劳神,其实是小产了。”王氏哭够了,声音淡淡地,带着疲乏。
“她还是隔壁的胡婆接生的,后来,胡婆将她葬在河边的芦苇地里。我坐完月子,去芦苇地里看她,当时完全了无生趣,根本就不想活了。我将她从坟茔里挖出来,在河边用火烧了,把骨灰装在一个小小的白瓷罐子里,抱在怀里,打算去鹰愁涧跳崖。”
王氏闭上眼,好像又回到那一天,清凉的河风吹到脸上,虽是五月里,却寒冷不堪。
天是阴沉沉的,好像还下着小雨,她穿着一件土布袍子,抱着小小的白瓷罐子,心如刀绞,觉得自己再也撑不下去了。
她走向鹰愁涧的高崖,打算从那里往下跳,就能一了百了。
就在这时,她突然听见高崖边上,传出一声细小的哭声。
那哭声像是小猫叫,又像是她的幻觉,非常不真切。
王氏记得自己当时愣了愣,下意识低头看自己手里捧着的白瓷罐子。——不,声音不是从她手里的白瓷罐子里发出来的……
她继续往前走,走向断崖边上。
这时候,她又听到一声哭声,这一次,虽然声音依然不大,但是却更加明显。
了无生趣的王氏听了出来,那确实是一个小婴孩的哭声!
小婴孩的哭声对沉浸在丧女之痛中的王氏有着奇异的吸引力。
她情不自禁地低下头,看见离她站的断崖边上不远的地方,一棵横溢出来的灌木上,托着一个大红的襁褓。
那哭声就是从那襁褓里发出来的。
王氏大奇,赶忙放下手里的白瓷罐子,蹲下身趴在断崖上,伸手将那襁褓够了起来。
襁褓很轻,轻的好像没有重量。
她一只手就把那襁褓捞了起来,抱在怀里。
拨开襁褓上蒙着的红布,她看见了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婴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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