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龙鳞飞盾】
秋日烈阳下,漫漫官道上行人寥寥,道旁树林一只惊鸟飞掠半空,正要投入另一侧的树林里。同一瞬间,草丛里突然跃出一只锦毛飞鼠,肉翼箕张,曲爪抓扑飞鸟。
呼噜噜声骤响,一圈暗青色光轮倏现,精准击中半空中的飞鼠。
啪!血雾炸开,骨肉四溅。
侥幸逃脱的飞鸟发出尖鸣,惊慌钻进树林,再不敢露头。
暗青色光轮一击奏功,飞旋呼啸着回到主人手上,滴溜溜转了几个圈铿地骤停,显出真貌——竟是一面青光莹莹的暗青色小圆盾。
圆盾明显比一般盾牌略小一些,类似骑兵的臂盾,盾面宛如六片盛开的青色花瓣,每一片都有天然而玄奥的纹理。圆盾的握把处,连接着一条半透明的蛟筋,另一端系在护腕上。如此一来,这圆盾近战时攻防一体,远可当飞盾掷出,收发随心,甚至还能当鞭子一样抽击,几乎包含了所有兵器的性能,堪称全能。
这就是罗霄的升级版“龙鳞飞盾”。飞盾与弓箭一样都可远攻,但比弓箭强横之处在于可以全方位攻击,最适合应对被包围时的群战。
罗霄估算过,此去白草城千五百里,至少得走七八日,他可不想浪费大好时光,正好可以练习飞盾。
江湖风波恶,艺多不压身,只有抓紧一切空闲时间充实提高自身技艺,才能在修行道路上走得更长远。
在炼制好龙鳞盾之后,罗霄又到修武堂秘武阁申领了两套武技,分别是刀盾合击术与飞铊十二手,当然,少不了又得花去十数点功绩。飞铊十二手其实就是流星锤技,包含缠、甩、绕、点、抖等等十二基础手法,这门武技冷门生僻,难学难精,但一旦练有所成,神出鬼没,杀伤力惊人。而罗霄把飞铊换成飞盾,那威力更上层楼。
练习这门武技很耗时间,好在罗霄最不缺的就是时间。这一路上用心揣摩,甚至还尝试着把气爆箭的奥义心诀揉进飞盾里——说到底飞盾也一样是投掷类兵器不是?
这样一段时间下来,已颇有心得,加上猎户出身的罗霄对投掷类武器天生敏锐,因此尽管他没有专门修炼过鞭索类兵器,但反复练习摸索之下,技艺进步神速。白天他边骑行边训练飞盾技,晚上则进入仙石洞天苦修,使得这一趟外出任务成为真正的“修行”。
这几天修炼时,罗霄内视丹田,发现元气所化的元力索已将元种完全缠绕包裹,看上去像蚕茧一样,感知元种也缩小了些许。据他所知,一般元种化核至少需要三五个月。按罗霄在仙石洞天修炼,一个时辰抵外界一个月来算,只要有外界五六天时间,就能突破武士之境。
但是,且慢欢喜。
罗霄的情况很特殊,他的元种与一般武者大不相同,足足大了十几倍,也就是说,还得在此基础上再加十几倍时间,至少要现实中的两三个月才行。在仙石洞天里更夸张,得好几年
想明白此节,罗霄不由得暗暗庆幸,幸亏这仙石洞天的时间流速与外界差异巨大,否则就他那颗巨型元种,得到猴年马月才能完全化核啊!
罗霄隐隐有种感觉,等这次任务完成,返回修武堂之时,或许自己就能突破武士之境了。真正令他挠头的是,相对于突破武士而言,更难的是如何让外界接受他这样一个打破规则的武士出现——短短数月连续四级跳,从二阶武者惊人地跳到武士!
如果武士能以这样火箭般的速度出现的话,整个天镜域的格局都会被打破,这绝对足以上升到域界战略的大事。若被外界知晓,他将永无宁日。
罗霄可不想当这样的出头鸟,当下决定,哪怕突破武士,也暂不提请考核。只是晋阶武士必定有超越普通武者的强大气息,很难瞒过同阶及高阶武士,这倒是个麻烦事,伤脑筋啊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现在还没突破呢,操这个心也早了些。
随着罗霄一路西行,沿途景致也日渐荒凉,山林湖泽越来越少,黄土沙棘越来越多。呼啸凛烈的西北风,也真正让他意识到季候已经入秋了。
罗霄并不着急赶路,边走边修行,即便如此,在离开易水城十余日后,荒凉的地平线上,一座边关城池遥遥在望。
白草城,抵达。
作为一座边陲重镇,白草城的建筑走的是低矮结实的风格,除了城墙。外城足有七丈高,比境内的城池普遍高出两丈以上,城墙都是用厚厚的花岗巨石砌成。无尽岁月与狂暴风沙,将坚硬的巨石城墙侵蚀得斑斑点点、凹凸不平。
城门守卫也明显比境内城门守卫多一倍,每一名守卫身上都散发着境内守卫所没有的淡淡血腥气。
罗霄看得分明,这些守卫顶多就是一二阶武者,但他们看人时那剃刀似的目光,就连他这个准武士修为的人都感觉面皮发紧,心下暗凛,果然不愧为边关重镇,就连区区城门守卫都是刀头舔血的狠人。
交纳十个铜子入城费后,罗霄牵马进入城里。入目所见,与境内城池大为不同。这里的店铺房屋普遍又低又矮,基本都在一两层之间,少有超过三层的建筑,而且多为土筑房。这大概是缺少山林,风沙肆虐地域特有的现象吧。
街道也是黄土掺沙铺就,来来往往的人群及骡马、骆驼、牛羊把沙土地踩得坑坑洼洼,更有满地遗矢,大风一起,满天扬尘,臭气扑面,几乎令人无法呼吸。
幸好罗霄在进入西北地界时就已学着当地人用长条头巾裹头蒙面,这才勉强遮挡风沙异味。如此恶劣的生存环境,莫说是对天地灵气有要求的武者,就算是对凡俗之人而言,也非宜居之地。
罗霄摇摇头,打算先找个店铺落脚,然后按图索骥,找到易水城设立的情报点,交接情报,休息一晚,明天立即返程。宁肯路上磨蹭些,也不能在此地久待,否则只怕修为不升反降。
店铺倒好找,作为一个边贸重镇,虽然因为环境的缘故,高档的没有,但中低档满街都是。
罗霄现在也算有钱人了,当然不想委屈自己。沿街走不到一会,便找到一家环境还可以的店铺,在二楼订了间上房。梳洗一番之后,眼见天色尚早,便用布包裹龙鳞盾,扣在背后,走出客房,打算按照任务说明上提供的地址,先去探探道。
罗霄刚掩上房门,身后香风一荡,两个戴斗笠的白衣女子与他交错而过,隐隐传来一个粗嘎的女声:“久闻这白草城是边陲关城,戈壁黄沙,草原牧马,景致与咱们河朔郡完全不同,咱这才借着这个任务的机会来看看,谁知竟然是这样!什么戈壁黄沙,老娘吃了一嘴泥沙是真;草原牧马更没见着,只见满街马粪原来想像就如同表姐你,而现实就是我啊!”
这两人也是来自河朔郡?不过,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罗霄一怔,盯着二女的背影,慢慢地咂嗼出味来了,不禁哑然失笑。
虽然看不到这二女样貌,但那说话的女子背影阔如门板,壮胖如大汉,而另一个女子背影修长矫健,虽然说不上有多诱人,但不看相貌,光是这两人的背影对比,着实诠释了想像与现实的落差。
这时就听那身影修长的女子低声道:“飞燕,别大声嚷嚷,你这样鄙薄白草城,让本地人听到,怕是会惹麻烦。”
飞燕?!这名字差点让罗霄笑喷,突然感觉这女子的声音有点耳熟,会是谁呢?
罗霄脑海里飞快把自己认识的女子过筛了一遍——说实话,他认识的女子真不多,因此很快就锁定了,是她!
易水城守之女,燕山修武堂的黑带弟子,程飞凤!
她也接到一个白草城的任务?还是陪着她这个飞燕表妹来做任务?
被程飞凤一通说,那叫飞燕的壮妞也压低了声音,小声嘀咕。当然,以这位的嗓门,就算小声也小不到哪去。
罗霄如果竖耳细听,也能隐约听到些内容,但这样听墙根显然落了下乘,而且他跟程飞凤就见过一面,还是做买卖,根本谈不上交情,打招呼都显得突兀。想想便停下脚步,等二女去远了,这才走出客栈。
白草城丁字大街甲字十五号周记皮货,是一家很普通的皮毛收购加工坊,前门是店铺,后面大院则是加工坊。这样的商铺在这边陲之城,不下十余家,很不起眼。
申时许,周记皮货铺前,一个当地常见打扮,裹头蒙面的客人掀帘而入,清亮的目光一扫,店内情景尽收眼底:铺面不大,黑乎乎的,到处挂满毛皮及鞣制好的皮革,味儿比较熏,不过灰尘不明显,看样子洒扫还算勤快。
柜台里穿着翻毛皮袄的掌柜正在算账,算珠清脆地噼啪声分外响亮。门边的长凳上坐着个同样装束的伙计,托着下巴鸡啄米似地点头,似是在打瞌睡。
帘子一动,风沙入屋,打瞌睡的伙计顿时惊醒,一咕噜站起,人都没看清就嚎一嗓子:“贵客临门呐!”
客人抬手拨开悬吊垂下的皮毛,目光直射掌柜。掌柜也似有所觉抬眼望过来,在柜台边上马灯昏黄光线映照下,中年掌柜那张瘦削焦黄的面皮有些阴森。还别说,真有几分情报头子的模样。
这客人,正是罗霄,而周记皮货铺,正是他千里迢迢赶来白草城的目标地点,易水城情报点。
呼噜噜声骤响,一圈暗青色光轮倏现,精准击中半空中的飞鼠。
啪!血雾炸开,骨肉四溅。
侥幸逃脱的飞鸟发出尖鸣,惊慌钻进树林,再不敢露头。
暗青色光轮一击奏功,飞旋呼啸着回到主人手上,滴溜溜转了几个圈铿地骤停,显出真貌——竟是一面青光莹莹的暗青色小圆盾。
圆盾明显比一般盾牌略小一些,类似骑兵的臂盾,盾面宛如六片盛开的青色花瓣,每一片都有天然而玄奥的纹理。圆盾的握把处,连接着一条半透明的蛟筋,另一端系在护腕上。如此一来,这圆盾近战时攻防一体,远可当飞盾掷出,收发随心,甚至还能当鞭子一样抽击,几乎包含了所有兵器的性能,堪称全能。
这就是罗霄的升级版“龙鳞飞盾”。飞盾与弓箭一样都可远攻,但比弓箭强横之处在于可以全方位攻击,最适合应对被包围时的群战。
罗霄估算过,此去白草城千五百里,至少得走七八日,他可不想浪费大好时光,正好可以练习飞盾。
江湖风波恶,艺多不压身,只有抓紧一切空闲时间充实提高自身技艺,才能在修行道路上走得更长远。
在炼制好龙鳞盾之后,罗霄又到修武堂秘武阁申领了两套武技,分别是刀盾合击术与飞铊十二手,当然,少不了又得花去十数点功绩。飞铊十二手其实就是流星锤技,包含缠、甩、绕、点、抖等等十二基础手法,这门武技冷门生僻,难学难精,但一旦练有所成,神出鬼没,杀伤力惊人。而罗霄把飞铊换成飞盾,那威力更上层楼。
练习这门武技很耗时间,好在罗霄最不缺的就是时间。这一路上用心揣摩,甚至还尝试着把气爆箭的奥义心诀揉进飞盾里——说到底飞盾也一样是投掷类兵器不是?
这样一段时间下来,已颇有心得,加上猎户出身的罗霄对投掷类武器天生敏锐,因此尽管他没有专门修炼过鞭索类兵器,但反复练习摸索之下,技艺进步神速。白天他边骑行边训练飞盾技,晚上则进入仙石洞天苦修,使得这一趟外出任务成为真正的“修行”。
这几天修炼时,罗霄内视丹田,发现元气所化的元力索已将元种完全缠绕包裹,看上去像蚕茧一样,感知元种也缩小了些许。据他所知,一般元种化核至少需要三五个月。按罗霄在仙石洞天修炼,一个时辰抵外界一个月来算,只要有外界五六天时间,就能突破武士之境。
但是,且慢欢喜。
罗霄的情况很特殊,他的元种与一般武者大不相同,足足大了十几倍,也就是说,还得在此基础上再加十几倍时间,至少要现实中的两三个月才行。在仙石洞天里更夸张,得好几年
想明白此节,罗霄不由得暗暗庆幸,幸亏这仙石洞天的时间流速与外界差异巨大,否则就他那颗巨型元种,得到猴年马月才能完全化核啊!
罗霄隐隐有种感觉,等这次任务完成,返回修武堂之时,或许自己就能突破武士之境了。真正令他挠头的是,相对于突破武士而言,更难的是如何让外界接受他这样一个打破规则的武士出现——短短数月连续四级跳,从二阶武者惊人地跳到武士!
如果武士能以这样火箭般的速度出现的话,整个天镜域的格局都会被打破,这绝对足以上升到域界战略的大事。若被外界知晓,他将永无宁日。
罗霄可不想当这样的出头鸟,当下决定,哪怕突破武士,也暂不提请考核。只是晋阶武士必定有超越普通武者的强大气息,很难瞒过同阶及高阶武士,这倒是个麻烦事,伤脑筋啊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现在还没突破呢,操这个心也早了些。
随着罗霄一路西行,沿途景致也日渐荒凉,山林湖泽越来越少,黄土沙棘越来越多。呼啸凛烈的西北风,也真正让他意识到季候已经入秋了。
罗霄并不着急赶路,边走边修行,即便如此,在离开易水城十余日后,荒凉的地平线上,一座边关城池遥遥在望。
白草城,抵达。
作为一座边陲重镇,白草城的建筑走的是低矮结实的风格,除了城墙。外城足有七丈高,比境内的城池普遍高出两丈以上,城墙都是用厚厚的花岗巨石砌成。无尽岁月与狂暴风沙,将坚硬的巨石城墙侵蚀得斑斑点点、凹凸不平。
城门守卫也明显比境内城门守卫多一倍,每一名守卫身上都散发着境内守卫所没有的淡淡血腥气。
罗霄看得分明,这些守卫顶多就是一二阶武者,但他们看人时那剃刀似的目光,就连他这个准武士修为的人都感觉面皮发紧,心下暗凛,果然不愧为边关重镇,就连区区城门守卫都是刀头舔血的狠人。
交纳十个铜子入城费后,罗霄牵马进入城里。入目所见,与境内城池大为不同。这里的店铺房屋普遍又低又矮,基本都在一两层之间,少有超过三层的建筑,而且多为土筑房。这大概是缺少山林,风沙肆虐地域特有的现象吧。
街道也是黄土掺沙铺就,来来往往的人群及骡马、骆驼、牛羊把沙土地踩得坑坑洼洼,更有满地遗矢,大风一起,满天扬尘,臭气扑面,几乎令人无法呼吸。
幸好罗霄在进入西北地界时就已学着当地人用长条头巾裹头蒙面,这才勉强遮挡风沙异味。如此恶劣的生存环境,莫说是对天地灵气有要求的武者,就算是对凡俗之人而言,也非宜居之地。
罗霄摇摇头,打算先找个店铺落脚,然后按图索骥,找到易水城设立的情报点,交接情报,休息一晚,明天立即返程。宁肯路上磨蹭些,也不能在此地久待,否则只怕修为不升反降。
店铺倒好找,作为一个边贸重镇,虽然因为环境的缘故,高档的没有,但中低档满街都是。
罗霄现在也算有钱人了,当然不想委屈自己。沿街走不到一会,便找到一家环境还可以的店铺,在二楼订了间上房。梳洗一番之后,眼见天色尚早,便用布包裹龙鳞盾,扣在背后,走出客房,打算按照任务说明上提供的地址,先去探探道。
罗霄刚掩上房门,身后香风一荡,两个戴斗笠的白衣女子与他交错而过,隐隐传来一个粗嘎的女声:“久闻这白草城是边陲关城,戈壁黄沙,草原牧马,景致与咱们河朔郡完全不同,咱这才借着这个任务的机会来看看,谁知竟然是这样!什么戈壁黄沙,老娘吃了一嘴泥沙是真;草原牧马更没见着,只见满街马粪原来想像就如同表姐你,而现实就是我啊!”
这两人也是来自河朔郡?不过,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罗霄一怔,盯着二女的背影,慢慢地咂嗼出味来了,不禁哑然失笑。
虽然看不到这二女样貌,但那说话的女子背影阔如门板,壮胖如大汉,而另一个女子背影修长矫健,虽然说不上有多诱人,但不看相貌,光是这两人的背影对比,着实诠释了想像与现实的落差。
这时就听那身影修长的女子低声道:“飞燕,别大声嚷嚷,你这样鄙薄白草城,让本地人听到,怕是会惹麻烦。”
飞燕?!这名字差点让罗霄笑喷,突然感觉这女子的声音有点耳熟,会是谁呢?
罗霄脑海里飞快把自己认识的女子过筛了一遍——说实话,他认识的女子真不多,因此很快就锁定了,是她!
易水城守之女,燕山修武堂的黑带弟子,程飞凤!
她也接到一个白草城的任务?还是陪着她这个飞燕表妹来做任务?
被程飞凤一通说,那叫飞燕的壮妞也压低了声音,小声嘀咕。当然,以这位的嗓门,就算小声也小不到哪去。
罗霄如果竖耳细听,也能隐约听到些内容,但这样听墙根显然落了下乘,而且他跟程飞凤就见过一面,还是做买卖,根本谈不上交情,打招呼都显得突兀。想想便停下脚步,等二女去远了,这才走出客栈。
白草城丁字大街甲字十五号周记皮货,是一家很普通的皮毛收购加工坊,前门是店铺,后面大院则是加工坊。这样的商铺在这边陲之城,不下十余家,很不起眼。
申时许,周记皮货铺前,一个当地常见打扮,裹头蒙面的客人掀帘而入,清亮的目光一扫,店内情景尽收眼底:铺面不大,黑乎乎的,到处挂满毛皮及鞣制好的皮革,味儿比较熏,不过灰尘不明显,看样子洒扫还算勤快。
柜台里穿着翻毛皮袄的掌柜正在算账,算珠清脆地噼啪声分外响亮。门边的长凳上坐着个同样装束的伙计,托着下巴鸡啄米似地点头,似是在打瞌睡。
帘子一动,风沙入屋,打瞌睡的伙计顿时惊醒,一咕噜站起,人都没看清就嚎一嗓子:“贵客临门呐!”
客人抬手拨开悬吊垂下的皮毛,目光直射掌柜。掌柜也似有所觉抬眼望过来,在柜台边上马灯昏黄光线映照下,中年掌柜那张瘦削焦黄的面皮有些阴森。还别说,真有几分情报头子的模样。
这客人,正是罗霄,而周记皮货铺,正是他千里迢迢赶来白草城的目标地点,易水城情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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