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努力当爹第五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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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初夏,晴日暖风,梅黄花红,正是举办两年一度的斗香大赛的好时节。
斗香大赛的传统由来已久,始自盛唐,多见于权贵子弟之间。传到了大启之后,才总算在满足了权贵们的同时,也面向了民间开放,在极大地丰富了老百姓炎炎夏日中娱乐生活的同时,也给不少普通人开辟了走向致富之路的全新渠道。若自己制的香能在斗香大赛上一举成名,不管是自己经营,卖了方子,又或者是以抽成的方式与老店合作都是很好的选择。

这个大赛会进行一整个夏天,浓郁芬芳的香气将要弥漫整条长安大道,几乎人人都自带香气,惊艳时光,温柔岁月。

正应了词人的那一句,“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池宁是斗香大赛最忠实的支持者,他曾是斗香大赛参与者、资助人、评委,以及如今的主办方。

准确地说,斗香大赛的历届主办方都是大内的内官监,今年也不例外。只不过池宁用一个努力培养了三年的戏班子,好不容易才从二师兄俞星垂手上换来了主办的差事。

三年前,池宁虽然对仙仙说,有本事就自己去买戏班,但其实他还是用变树数日作为交换条件,和原君换来了一个戏班的班底。钱肯定是池宁自己出,他和原君求的是现在落魄,未来却能大火的名角,不拘是生旦净末丑哪个行当,只要是那种能火到一个人就可以养活整个戏班的就成。

池宁一点也不想去赌运气,他就是想享受一把百分百当伯乐的感觉。在付完变树几天的代价之后,原君也果然诚实守信,给了池宁一个全明星的戏班配置。

不单单哪个是角儿,而是整个戏班,哪怕随便拿出来个敲小锣的,都注定会成为大家的那种。

池宁乐的差点单方面宣布,原君就是这全天下最好的神。

人凑齐了之后,池宁又用极低的价格,在京中买了个远近闻名的鬼宅作为戏班的大院,前院唱戏,后院住人。

人人都觉得这戏班子最后的结局不是出有关人命的大事,就是因为鬼宅凶名而无人敢来,门可罗雀。但池宁却一点也不担心,因为院中的执早已经被原君摆平,而普罗大众对于这种凶宅,其实总有一种既害怕又好奇的探究心理,只要宣传到位,不愁没有人来。

说白了 ,京中鬼气最重的凶宅,这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名气了。

更不用说池宁还趁热打铁,让戏班在最初唱的都是什么神啊鬼啊的志异昆曲,很是因地制宜接地气,自此一炮而红,又因为角儿们都是好角儿,唱戏卖力又好听,很快就捕获了不少的忠实票友。

经过三年的磨合,这一支名为“集秀班”的戏班,已在京中彻底站稳了脚跟,眼瞅着都能去和钱小玉的全福班比划比划,打擂台了。

池宁方才觉得这集秀班能拿得出手,总算好意思送给他二师兄俞星垂了。

俞星垂这三年,倒也自己出手买过一个现成的戏班,可惜运气不太好,点儿有点背,不要说有个什么角儿唱红了,差点没让他赔个底掉。俞星垂为此气得好些天没再去梨园听戏,后来好不容易才忍痛解散了戏班,这才慢慢释怀了往事。

没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俞星垂前手刚砸了一个吞金兽,后脚就有贴心师弟送上了一个聚宝盆:“集秀班竟然是你的?!”

俞星垂最近最喜欢的一个叫凤仙的戏子,就是集秀班的当家花旦。

“现在它是你的了。”池宁给出去的时候一点也不心疼,虽然集秀班很能赚钱,但比起这点钱,池宁还是更想先填补一下二师兄仙仙的亏空,“随便你想怎么捧,怎么追,你想让凤仙来家里唱都是使得的。就是他这人性子有点拧巴,最忌讳别人和他搞断袖,你可悠着点。”

“啷个会和他搞断袖?”俞星垂一着急,又冒出了辣椒味的蜀地普通话,“老子又不是疯球了,我只是喜欢听人唱戏噻。”

“嗯,那挺好的,你喜欢听,他喜欢唱,绝配。”

这凤仙是个男的,但他演的女旦,不管是唱功、身段还是扮相,都艳压了全国的一众同行。集秀班能这么快崛起,凤仙和凤仙的脸功不可没。人人都是视觉动物,谁也不能免俗,连钱小玉这个算是集秀班竞争对手的全福班幕后老板,都喜欢凤仙喜欢得不得了,是集秀班的主要金主之一。

池宁就喜欢这种有钱又大方的“金主爸爸”。

凤仙短短三年间就红遍大江南北,自然有无数的人趋之若鹜,有真心实意喜欢他的,有至少想把他买回家把玩的,也有想把他挖去其他戏班的……但凤仙都所有来试探的人都不假辞色,并无任何跳槽之意。

因为谁也不知,他这个如今人人追捧的人间仙子,三年前,是被池宁从最脏的楚馆给买出来的。差一点他就要咬舌自尽了,在池宁不要他之前,他是不会转投任何人的。

其实凤仙当年刚被池宁从楚馆里赎出来的时候,也不觉得池宁是个什么好人,因为大家都说,太监虽然没了那啥的能力,但在拿道具作践人方面却是不输给任何禽兽的。他始终防备着池宁,不太愿意去相信池宁花那么多钱买他,只是想听他唱戏。

池宁没和这个叛逆少年来一场什么心灵鸡汤的宽慰之旅,他只是挑眉,讥笑着说了一句:“爷和你好,咱俩到底谁占谁便宜啊?”

阳光下,玉人一般,越长越不似凡间之人的池宁,还、蛮有说服力的。

凤仙也不得不承认池宁说得对,他自认已经是男生女相中少有的好颜色了,可和池宁一比,还是会自惭形秽。池宁真的是太好看了,鸿衣羽裳,出尘之姿,像极了只有话本子里才会出现的人物。

池宁自己也不知道他是真的本就该长成这副模样,还是得了天地灵气的滋润才会变成这般。总之,很好看就对了。

凤仙比池宁还要小上一岁,却已经历尽沧桑,总觉得都是自己这张脸才让他遭受了如此苦难。

但池宁却反问他:“长得好又有什么错呢?”错的从不是宝藏,而是对宝藏心怀窥觊、恶意之人啊。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出事了,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永远是受害者有罪论,而不是去批判真正实施了犯罪的人呢?

池宁利用起自己的外貌来从毫不手软的,也不觉得这有什么。老天爷赏饭吃,他要是不用,都对不起老天爷的这一番美意,不是吗?

凤仙的脸是让他有了一段不能忘记的过去,却也成就了如今的他啊,池宁对凤仙说:“记住了,你没有错,你的脸也没有!”

……

“戏班的收入,咱俩三七开。”俞星垂不想占师弟便宜,但让他放弃唾手可得的集秀班,他又是真的舍不得。他实在是喜欢凤仙唱的戏。这才决定从收入分成入手,他不能全要了戏班,而一点不付出。

“七三。”池宁也没矫情,只是换了一个分配方式,不需要明说,他和俞星垂都懂。

“四六。”俞星垂漫天要价。

“五五。”池宁坐地还钱。

“什么呀,什么呀?”江之为就是在这个时候到的,他一直属于哪怕什么都不知道,也要好奇地上前凑热闹,积极参与话题的性格。嘴巴碎的可怕。但,有些人真的就是傻人有傻福,好比江之为,莫名其妙就得到了集秀班每年三分之一的收入。

三个师兄弟,一人一份,没毛病。俞星垂本来的意思是前期投入也要一分为三,由他和老大分别再给池宁补上一笔钱。

但池宁却表示……

“什么成本?没成本。”池宁真的没投进去多少钱。戏班在组建前期花的最大一笔钱,就是给凤仙赎身。其他人不是池宁从破庙的灾民堆里捡的,就是被其他戏班子赶出来他去给收编了的。凤仙的钱,在这三年里早就给赚回来了,几十倍都有余,“最贵的就是宅子,至今还在我名下,我又不傻,肯定不会写你俩名的。”

池宁也逃不过华夏儿女有钱之后最朴实的心里——买房置地,名下不动产无数,如今不是开了铺子,就是被租出去持续给他下着金鸡蛋。

俞星垂哭笑不得,却有了主意,他和老大分别把戏班大院左右的院落也都给买了下来,一起写了池宁的名字,凑作堆送给了他。

打着的名义是池宁的生辰礼物。

池宁的生日在冬天,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但他还是只能接受了两个师兄的一番美意。他给师兄戏班是出于感情,两个师兄给他寨子也是出于实打实的感情。池宁曾经对于张太监说的所谓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嗤之以鼻,觉得宫里哪里来的真感情?

如今,咳,真香。

集秀班在听说幕后老板换了时,很是人心惶惶了一阵子。

等看到据说是前老板师兄的新老板出现时,班主的脑壳子就炸了。这位俞爷,在戏曲圈里也是出了名的壕主,今个儿打赏这个,明儿追求那个的,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人都想得到俞爷的赏识热捧,在他转而看上凤仙时,集秀班的班主也是乐了好些天,天天给池老板汇报他们又薅了巨佬多少羊毛。

谁承想,这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巨佬就是池老板的师兄。

班主甚至合理怀疑,戏班易主,是俞爷追戏子追出了真情实感,这才借着师兄弟的名义,买下了戏班。

也不怪班主这么想,实在是凤仙太撩人,情难自禁,人之常情,被凤仙招惹过的大人物也不止俞星垂一个:闻姓郡王,阁老的儿子,手握军功的少将……要不是集秀班背后的老板是东厂督主,指不定集秀班要因为凤仙这张脸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呢。

俞星垂出现后,几乎戏班里人人都在想,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防得了这个,堵不住那个,达官显贵怕东厂,东厂的督主……怕自家师兄。只希望凤仙能学得机灵点,可别再犯倔脾气。

凤仙本来新排练了一出戏,正想着等池宁哪天来了,好叫他“指点”一二,就听说老板来了,兴冲冲地穿着戏服跑到了前厅,得到的却是戏班易主的晴天霹雳。在看见俞星垂的时候,他脑子里的某根线一下就崩了,根本顾不上什么金主、师兄的,只想去当面找池宁问个分明,他到底有没有心?

俞星垂是个人精,看凤仙一副要死要活的模样,又能有什么不明白的呢?真是造孽啊。

他只能劝他:“趁早死心,我师弟不是你能配得上的。”

这话狠是狠了点,却也是见效最快的拒绝办法。因为池宁真的就没有心,他眼里脑子里能装得下的只有升官发财,仿佛天生就没有被老天爷赋予包含七情六欲的世俗心。俞星垂这个师兄没少出面来替池宁恶人,哪怕他欣赏凤仙的唱腔,也还是觉得必须痛下狠手,才能以绝后患。

凤仙没说话,只是低下了头,不甘心的把下唇都咬出了血。

***

说回斗香大赛。

大启的斗香大赛是全国性质的,和科举、选婚的形式比较类似——先各地分选,再齐聚雍畿,进行最后的总选。

百姓和权贵都能参加,连姓闻的皇亲国戚都偶有下场。据说在历届参与者中,身份最高的一位来自宫里,具体是皇帝、皇后、太后中的哪一位,那就不得而知了,大家能看到的只有代主出战的宦官。

这宦官出现时,在一开始甚至都没有引起大家对他背后是否有人的猜测。因为来参加斗香大赛的内侍宦官不要太多。

宦官爱香,由来已久。

在不知道多少个朝代以前,当时的宦官身上不带着一二香气都不会出门,因为当时阉人的方式,还属于比较彻底狠绝的那种,会有漏尿现象,带着一股子腥臊味可没有办法伺候贵人。

当然啦,现在的情况早已大为不同,毕竟几百年过去了,经过了数个朝代的变迁,几次阉割技术的改革。几乎每个朝代都有自己阉人的特殊想法,切的地方不一样,切的方式也不一样,好比大启的公公们,就不存在很多奇奇怪怪的困扰。

也是历史上公公里的阳刚之最。

但熏香的传统,还是被保留了下来。就像是权贵追求茗茶一样,未必真的能品出个什么子丑寅卯,可这是潮流啊,大家总想利用“别人没有而我有”这点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这是一种普通人眼中的智商税,富人眼中的普通生活。

当然,这种心理只是对于一部分宦官来说的,还有另外一部分人……

纯粹拿香料当生意来做。

好比池宁。

池宁用香,是为了在面对不同的人时,留下不同的第一印象,毕竟除了容貌以外,最容易让人记住的便是这个人身上的气味。

同时,池宁手里最赚钱的生意之一,就是香料。

张太监有不少赚钱的营生,他失踪后,生意就由三个弟子分别继承了,依旧是一分为三,十分公平。每个人都挑到了自己比较感兴趣的产业入手,池宁当时因为知道自己要被发配江左,就要了香料行作为主要生意之一,后来他也果然借着江左守备的身份,让香料生意更上了一层楼。

当然,对外是不能说这些生意的老板是池宁的,一如戏班必须有个名义上的班主,池宁的香料行也必须有个名义上的掌柜。

因为太祖明确规定了,大启的内侍宦官是不能从商的,怕的就是他们官商相护,与民争利。

不过,就像太祖立下的很多铁律,最终都被改头换面或者彻底废除了一样,这一条宦官不能经商,也早已经形同虚设。虽因为朝臣反对而没有被彻底取缔,但包括皇帝在内的人,对于宦官手上有一二进项,其实都是秉承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只有在用来对付竞争对手的时候,才会有人把太监不能经商拿来说事。

平日里,有不少巨商,甚至会主动拿着赚钱的营生来找公公投靠,只为给自己找个强有力的后台,再不用再担心生意被别人破坏。

这也是许天赐认了池宁当爹被人所不齿的原因,大家都觉得他和其他奸商没什么区别。

许天赐……

认池宁当爹也确实有一二自己的小心思在,他倒不是想借着这层关系去欺负别人,只是以防万一,不让自己被人欺负了。

几乎所有人都觉得,许家就是池宁的钱袋子。

池宁也确实吃了一些孝敬,但那是在合理范围内给人撑腰的报酬,俗称保护费。池宁真正给别人当靠山的时候,可不会只是这个价。他一直都有自己真正的主要赚钱渠道。当然啦,在起步阶段,不太懂行的时候,池宁是和他儿子许天赐借了一些有经验的掌柜伙计的。

如今,一切早就走上了正轨,盈袖香料行已经是个成熟的香料行了,会自己产香,自己给池宁赚钱。

以及,是的,池宁的香料行名叫“盈袖”,“暗香盈袖”的那个“盈袖”,名字是张太监还在时给起的,很符合他老人家在诗词赏析方面的“艺术造诣”。

盈袖的掌柜的有一男一女,是一对兄妹,人称大郭掌柜和小郭掌柜。人人都以为主事的是哥哥大郭,一脸精明相,一看就知道是个会挣钱的。但只有池宁这边的人知道,真正厉害的其实是妹妹小郭,那是个爽利又厉害的女子,最懂得扮猪吃老虎的诀窍。

哥哥大郭反倒是对数字不怎么敏感,他存在的真正意义在于他会制香,据妹妹小郭给池宁的来信,今年哥哥大郭又制作了一款极其难得的香,留香持久,前中后三调均不相同。

简单来说就是,盈袖香料行今年又要参加斗香大赛了,希望临爸爸能够罩着自家生意。

池宁……

那必须是要假公济私的呀。

如果他连自家生意都不照顾,那他那么积极地参与斗香大赛还有什么意义呢?池宁对斗香大赛如此热情,主要原因就是为了抬一手自家的来钱渠道,再以恶制恶地打压打压不守规矩的竞争对手。

也不知道今年是怎么回事,斗香大赛尤为热闹。

除了盈袖香料行以外,全国最知名的十大香行,有六个都表示了要参加,摩拳擦掌地要大干一场。连以生产贡品远山香出名的江左,据说也出了一款很是抢手的新香,由江左的父母官舍下脸来亲自出面,给池宁这个老上司千里迢迢的寄来了信,请托他照顾一二。

更绝的是,许天赐出海的二儿子许科也回来了,正一路从粤地赶回,准备带着他献给池宁的礼物,以及发现的海外之香,在斗香大赛上一举夺魁!

看着三封意思差不多的信,手心手背都是肉,池宁突然觉得当这斗香大赛的主办方,也许并不是一个好主意了。

没过几天,连俞星垂都找了过来:“戏班里也有人准备参加……”

总之就是,仰仗池爷多多照顾。

池爷却愁得一个头要变成两个大,为什么非要扎堆一起来?这特么可怎么整?当参赛选手都是自家人,或者都和自己沾亲带故之后,池宁也没有办法再假公济私了啊。都是私,怎么济?难道他就要这样被迫真的公正公平一回了吗?不要啊,他不想!

最终,池宁只能再次求救于原君。

原君……不在服务区。

池宁已经习惯了每天在脑子里和原君说话,不管是说说日常,还是吐槽吐槽别人,他都习以为常,甚至一度觉得他们已经变成了形影不离的两个人,不,准确地说,池宁甚至有时候会觉得他们就是一个人。

大概是当树当久了,给池宁造成了一种错觉,仿佛他们早已经这样历经万年,只不过他忘了,如今又给续上了。

但原君最近有点事,他已经提前和池宁打过招呼,大概要消失一段时间,让池宁不要担心,他会回来的。

池宁万万没想到,他这回求助,就正赶上了原君不在。

池宁倒不是不能自己想办法,只是莫名地在开口没有得到回应后,会觉得不适应,不痛快,总之就是哪儿哪儿都不对劲儿。他的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古怪得让俞星垂都无法招架,不敢再来招惹。只在心里促狭的想着,师弟这是怎么了?大姨夫来了?

池宁没空去关心别人是怎么想他的,只在心里盘算着,原君到底是去干什么了呢?

原君当然是去给自己塑造身体了呀。

原君虽然是这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神,但其实他也根本没有变成过人。因为过去他一直觉得人类长得太丑了,完全不符合他身为一棵树的审美,就好像大多数人不会闲来无事就想着要变成一条丑丑的深海鱼,原君也不会突发奇想着要去变成丑丑的两脚兽。

只是这回池宁开了口,原君才有了不一样的想法。若他一直当树,又怎么能让池宁喜欢上他呢?

原君终于想通了,他是喜欢池宁的,也希望池宁能喜欢他。

这种喜欢来得古怪又突然,仿佛一夜之间就占据了原君的整个心头,变得汹涌澎湃了起来。若不是原君很清楚不会有什么力量能够强大过他,可以转变他的想法,他都要怀疑是不是池宁给他下蛊了。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原君溯源而上,看到了一切的开端,在他重新回到池宁手上的那一刻,他便拥有了七情六欲。或者说,他找回了自己的感情。在一开始他和池宁初遇时,原君就真的只是一块没有感情的木头,他能觉得池宁有趣,已经是他当时情感状态的极限了。

但那并不是原君对池宁的感情上限,一别多年,等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人类的感情,就再次遇到了池宁。喜欢的心情这才一下子喷涌而出,再无法压抑。

一如他与池宁那一日听到的昆曲《牡丹亭》所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原君对池宁的喜欢是涓涓细流,是水到渠成。没有一见面便天雷勾动地火,也没有患得患失、要死要活,有的只是“此心安处是吾乡”。

一看见他,他就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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