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十 运气 上
章十 运气
直到奥贝雷恩一行人离去后的第三天,苏才离开这座废弃的城市。
这是一座极为庞大的城市,格局在旧时代曾流行一时,主城居中,东南、西南、正西、正北拱卫着四座卫星城,城际公路、运河和高铁如蛛网纵横交错。虽然现在屋宇倾颓,运河干涸,公路断裂,但残留下来的部分仍可一窥全盛时期的宏伟规模。
主城部分就如一头匍匐在原野上的沉睡巨兽,东西伸展,绵延近百公里,前几日一系列的生死战斗,其实也不过探索了这座城市的一个角落。城市的中心区以及遥远的另一边,还潜藏着巨大的危险。即使在战斗最艰苦的时候,苏也小心翼翼地避开了这些区域,而奥贝雷恩也没有借道这些区域的想法。
苏在一座能够看得到朝霞和夕照的高楼顶层,静静地坐了三天。黑夜之后,是白天。白天过去,又是黑夜。
当夜幕第三度降临时,苏离开了这座巨大而诡异的城市。一直到离开时,他都感觉到似乎有一双目光在默默地注视着他。
经过三天的宁静,他身上所有的伤口都开始收拢,听力也已恢复大半。而行走在黑暗中的苏,碧色瞳孔的中央隐约透着暗红的光芒。这是红外视觉的标志,意味着从此刻开始,苏拥有了真正的黑暗视觉。也只是自这一刻开始,黑暗才真正不再成为阻碍。
夜风习习。
苏淡金色的发丝微微飞舞着,诡丽的眼睛与右面黑色的眼罩形成强烈的对比,大半的面容仍掩藏在层层绷带下,然而身上那些残存的破烂到极点的布条,只能遮盖住大半身体。露在外面的肌肤晶莹紧致,在夜色的映照下反射出淡淡的光晕,如同象牙。
他赤足,行走在碎石遍布、钢筋纵横的废墟上,却不曾受伤。
改装步枪枪带早就断了,此刻提在苏的手里,枪口指向地面,摆动幅度则是一模一样。
苏以恒定的匀速离开了这钢筋水泥的森林,暮色自身后照来,在废墟都市前化成一个轮廓分明的剪影。
风吹起了他的发与身上的碎布,那一条在黑暗中无尽延伸的路,没有来处,也没尽头。
里高雷来到总部顶层,狠狠地吸了两口烟,然后猛然抬起腿,一脚踹开了面前深栗色的硬木房门。
这粗暴的进门方式当然使房间里的人吃了一惊,法斯尔手里抱着一叠文件,保持着要放入皮包的姿势,一双有些混浊的眼珠越过玳瑁眼镜的上框,斜盯着里高雷,脸上毫无表情。但就是毫无表情,才真正是精彩的表情。
这间办公室装饰相当奢华,完全复制了旧时代六十年代大公司高管办公室的复古风格。这里每一件家具,每一个饰物,甚至于书柜中那些成排的精装旧时代古典经济学著作都十分珍稀。毕竟这个时代,早就不需要经济学了。
这样的办公室一共有三间,是里高雷特意专门设立,专供总公司高层来分部时使用的。小时候在荒野中成长的经验,使里高雷明白让一些关键的人开心,有多么的重要。
但是此刻,里高雷似乎完全忘记了这条曾经让他一路窜升的原则。他狠狠地吸了口烟,走上前两步,站在那张宽大的写字台前,将烟头用力在法斯尔最喜爱的鳄鱼公文包上按熄。
法斯尔依旧在盯着里高雷的眼睛,根本没向那皮包看上一眼,只是他两腮上下垂的、点缀着几点老人斑的肉抖动了几下,出卖了他真正的心意。
“我回来了。”里高雷毫不退缩地盯着二十公分外的那双混浊的蓝灰色眼睛,鼻中更嗅得到对方身上散发出的浓浓香水味道。
“我知道。”法斯尔回答。他也闻得到里高雷身上混杂着汗臭、烟味、血腥气以及叫不上来源的臭气的味道。虽然对鼻子是个巨大的折磨,但法斯尔没有后退的意思。
“那么你也知道结果了?”里高雷笑着问。他是呲着牙在笑。
“当然!莱科纳死了,不过暗黑龙骑很快会再派人来的。”法斯尔玳瑁眼镜滑得更低了。
“我们招惹了一头恶狼!”里高雷从牙缝中挤出的不止是这句话,还有喷溅的口水沫,当然有不少抖落在了距离不到20公分的法斯尔脸上。
“再凶猛的狼也猖狂不了多久!莱科纳不是个简单的家伙,在你们根本无法接触到的世界里,法布雷加斯的名字十分响亮!”法斯尔也提高了音量,将三倍的口水还给了里高雷。
“等那些贵族老爷们派出的人从我们根本不知道的遥远地方爬过来,这头恶狼已经将我们撕成碎片了!”里高雷开始从口袋里摸烟,但是找到的只有雪茄。他毫不犹豫地给雪茄去了头。
“但我给了你们足足五百个全副武装的战士!”法斯尔拿过一小瓶香水,用力地按下去,将浓浓的香水喷在雪茄的切口处。
“五百只绵羊,不管怎么武装都不会变成狮子!”里高雷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根大火柴,用力在法斯尔的鳄鱼皮包上擦燃。那一道醒目的划痕,就象是燃烧的火焰。
“啊哈!就算100头有一到三阶能力的绵羊,也能干翻一群恶狼了!你是想证明自己的无能吗?”法斯尔开始喷里高雷的鼻子。
“旧时代有句名言:不是我军无能,实是敌人太狡猾!”里高雷开始点雪茄。
“那是旧时代最有名的笑话之一!”法斯尔拧开了香水瓶盖。
“现在不是笑话!我在荒野长大,我知道什么样的人不能招惹!”里高雷的雪茄开始燃烧,洒过香水的烟味格外的刺激。
“但我们已经招惹过他了!”法斯尔努力证明小半瓶香水如果倒得巧妙,也能浇灭大枝的雪茄。
里高雷咬着浓香冲天的雪茄,恶意地笑笑,刚想说些什么,两人之间突然砰的一声冒出了大片火光,然后刺鼻的白烟四下弥散。这次规模有限的爆炸来得实在太快,不要说没有什么能力的法斯尔,就连里高雷也没能反应过来,被炸了个正着。
双方的损失都很惨重。
法斯尔不仅最心爱的领带泡了汤,已经有三十多年历史的玳瑁眼镜也出现了好几条裂纹。里高雷似乎比他也好不到哪里去,作为沧桑男人标志的凌乱胡茬一扫而空,伟岸猛男最不可或缺的浓密胸毛也几乎全军覆没。
看起来,法斯尔那一小瓶香水如果遇上了火焰,就会变得很不稳定。
爆炸过后,里高雷摸着光洁的胸肌和下巴,愕然了片刻,才苦笑起来。法斯尔一边捂着被爆炸炙肿了的嘴唇,一边察看着玳瑁眼镜上的裂痕,每多看到一条裂缝,他的眼神中就会掠过一丝痛苦。
里高雷虽然没有受伤,脸上、胸口也是阵阵发麻。作为能力拥有者,这点小碰撞实在微不足道。里高雷深深地吸了口气,身体上的不适就渐渐消失了,但是法斯尔却不同,不光是嘴唇,就连脸也开始肿了起来。
里高雷苦笑了一下,问:“你是要走了?”
法斯尔已确定眼镜上的裂痕不可修复,颓然随手把它扔在桌上,重重地叹了口气,摇头道:“我在这里呆着也没什么事好做。你知道,总部这几年一直不怎么太平,我如果不回去,恐怕很多利益就会被别人给拿了去。这几年公司能够在北区分部投入这么多的资源,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
“你最好不要现在走,如果还想多活几年的话。”里高雷郑重地说。
“有这么严重?”法斯尔皱了皱眉,这个动作又引起了他一阵疼痛,面容扭曲成一个有点可笑的表情。
里高雷重重地吐了口气,望向窗外,说:“很严重!我有种感觉,他已经来了。”
法斯尔也向窗外望去,除了茫茫风沙之外,他什么都没有看到。他摇了摇头,重重地坐回到皮椅中,将那条已经半焦的领带解开,长长地出了口气,似乎轻松了些。
“好吧,我就在这里再呆几天,看看情况。不过……”法斯尔望着里高雷,直截了当地说:“我回不去,损失的只会是你。”
“没什么损失比命更重要!”里高雷沉重地说。他默然片刻,才问:“入侵者价值非凡。暗黑龙骑究竟出了什么代价,才让你心甘情愿的把这个秘密交出去?”
“一个五阶能力的完整配方。”
“该死!”里高雷咒骂了一句。
与此同时,苏安静地站在一座废弃别墅的窗后,望着几百米外以30公里时速行进的一辆装甲越野车。这辆越野车执行日常巡逻任务,车上一般有五到六名士兵,主要火力是车顶一挺12.7MM高射机枪,副驾驶座上另配有一挺7.62MM的普通机枪。
在广阔且复杂的荒野中,这辆越野车显得非常单薄,而且车上的武器对于暴民或者是武装流民来说具有非凡的吸引力。由于知识的匮乏,流民们往往不能准确判断出高射机枪的真正威力,以及越野车外挂装甲的防护力,从而错误地估计了双方的实力对比。
对付这样一辆装备了两挺机枪和三枝自动步枪的越野车,只有轻火力的流民们不论是十个人,还是50个人,其实差别不大。他们的武器射不透越野车的装甲,而200米左右的距离,足够越野车上的射手将他们统统扫倒。这些越野车上配备的射手都具备大型武器掌握二阶的能力。
这样的巡逻车,实际上是丽为小股武装流民设下的陷阱。他们如果以为人数上的优势可以弥补火力上的差距,那么大半甚至是全部的人变成尸体就是流民们需要为此付出的代价。
卡的一声响,苏将一颗子弹推上了枪膛。
黄昏了。
早就该返回基地的巡逻车迟迟未归,但是钟摆城今日值勤的尉官却是毫不担心。现在正是晚餐时间,他在军官饭堂中给自己满满的取了一大盆最喜爱的起司焗西红柿牛肉,吃得酣畅淋漓。只看他吃东西的速度,就知道这位尉官今天心情不错。实际上,这名尉官此刻想起的是前几天扫荡暴民时,看到的暴民们的食物。有了对比,自然今晚的伙食就显得格外美味。
在荒野中,这位尉官面前的一盘食物,确实可以换来一个清秀少女几个晚上的尽心服务。如果在年景不好的情况下,也有可能直接换回一个甚至是几个年轻的女奴隶。
以往巡逻车晚归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那么就意味着有一群眼力不佳的武装流民要倒霉了。流民的人多?尉官从来不担心这个。巡逻车车体里其实装着足足1000发高射机枪弹,另有2000发机枪弹。这些东西完全可以消灭一个连的流民。所以尉官的胃口和往日一样好。
天边的余晖快要散尽的时候,巡逻车徐徐出现在钟摆城哨兵的视野里。与往日激战归来时狂飙突进、带着滚滚烟龙的声势不同,这次的巡逻车以十几公里的速度慢吞吞地向钟摆城开来,那晃晃悠悠的架势仿佛在郊游观光。车身上方,坐在高射机枪后的射手也无精打采地歪靠在枪上。
“嗨!看哪,查理他们回来了!耽误了这么久,肯定战果不少。我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出巡时连根鸟毛都没摸到过!”坐在哨位机枪后面的一个年轻射手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地说。
哨位建在一座十层楼房的顶层,视野十分开阔,而且射击阵地是由混凝土制成的,防护比沙包堆成的胸垒要好得多。
防护墙后面,一个满脸风霜的老兵正背靠墙坐着,悠闲自在地抽着烟。RF010突击步枪随意地扔在身边的地上,不过一旦有情况,老兵伸手就能摸到枪。
“小子!如果你多参加几场战斗,或者是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能够整日无所事事就是最大的幸福了。”老兵悠悠地说。
年轻的战士显然不以为然,那张还有着些稚气的脸上充满了对胜利、荣誉和财富的渴望。他嫉妒地望着缓缓驶回的巡逻车,不乏恶意地揣测他们一定是战果辉煌,才用这种反常的方式回来,好吸引更多的眼球和注意力,甚至说不定在妄想得到丽将军的青睐!
一想到丽浑圆挺翘的臀部和修长笔直的双腿,这名年轻战士的血液就不由自主地流淌得快起来。再望向巡逻车的眼神中,隐约就有了些连他自己都没有觉察到的敌意。
在钟摆城,丽的强势不容置疑,无可挑战,而且绝无道理可讲。但是这个年代,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属品、泄欲工具以及生殖母体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尽管年轻的战士不过是阶级最低的三等兵,内心深处也有把丽扑倒在地凶狠蹂躏的冲动。当然,这样的想法只能隐藏在心底的最深处,不仅不能在丽面前表露出来,就是在同僚间胡侃闲扯的时候也是万万不能说的。
通过各种稀奇古怪的方式想要打丽将军主意的士兵,不论是清秀、纤丽、文弱型的,还是粗糙、强悍、胸毛型的,在战场上的死亡率都高得出奇,无一例外。
老兵终于抽完了烟,懒洋洋地从护墙上伸出头,向巡逻车看了一眼。尽管天色已十分昏暗,而且巡逻车距离这边还有一段距离,但凭藉着丰富的经验,老兵还是一眼看出那名射手的姿势有很大问题。他猛然站了起来,一把抓过夜视望远镜,向巡逻车望去。一望之下,老兵立刻转身大叫起来:“警报!警报!快拉警报!查理他们都死了!”
刺耳的警报声响了起来,警报响起的刹那,刚想吞下最后一勺牛肉的尉官结结实实地一口咬在了钢勺上。正慢条斯里地朝一杯浓郁咖啡中加糖的法斯尔手一抖,小半罐糖全倒进了咖啡里,完全毁了这杯上等的牙买加。里高雷一个人躲在漆黑的办公室里,一支又一支地吸着烟,听到警报时,忽明忽暗的烟火不再跳动,而是一直凝定到熄灭。丽则闷在地下靶场里,在震耳欲聋的枪声中不住挑战着苏的那把改装手枪。
老兵揿点亮了探照灯,一束强烈的光柱集射在缓慢直线开来的巡逻车上,将车身和车上的人照得纤毫毕现。
射手靠在枪座上,头垂在胸前,强烈的灯光下可以看出他胸前背后的军服上染遍了暗色。驾驶室内的两名战士则仰头靠在座位上,失神的双眼茫然地瞪着天空和车顶。他们的胸口全是暗色污迹。
巡逻车低沉地吼叫着,继续以不到二十公里的速度向警报长鸣的钟摆城爬来。城中军营中人声鼎沸,不住有士兵冲了出来,一队荷枪实弹的夜间巡逻战士已乘车赶了过来,向巡逻车迎了上去。有勇敢的战士跳上巡逻车,将驾驶室内已经死去的士兵拉出,并且将被设了自动行驶的巡逻车停下。
巡逻车就停在钟摆城入口五十米外。早有经验丰富的军官想到车上会否安装了炸弹,已召来电子专家带着专用仪器扫描车体。
幸运的是,巡逻车上除了高射机枪消失之外,似乎没什么损伤,更没有炸弹或者是其它的什么陷阱。除了驾驶室里的两名战士和车顶的射手,车后厢里还塞了两具尸体,都是同车出去的人。车厢内的弹药大多保存完好,只是少了些高射机枪弹,不知道是被发射出去了,还是被人取走了。清点数量,高射机枪弹少得不是很多,也就是一两百发的样子。
当里高雷和法斯尔赶到时,巡逻车已被停到一旁,五名士兵的尸体并排放在地上。十几名战士持枪在周围游曳,布下了一道警戒线。
里高雷将吸到尽头的烟蒂扔在地上,用军靴碾了几下,一边说:“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的三阶绵羊。”
躺在地上的射手,重型武器掌握已经到了三阶,是丽手下的王牌之一。用高射机枪无论是点射还是扫射,在500米的距离上成绩可以与优秀战士的自动步枪100米射击相比。他此刻安静地躺着,破烂的军服只能勉强盖住胸口的大洞。其它几名战士也是一样,每人身上都有一个极为醒目的巨大弹孔。
法斯尔擦了擦额头密布的汗水,勉强微笑道:“看起来对方是个优秀的狙击手。”
“不止是优秀。”里高雷冷冷地回答。
法斯尔耸耸肩,说:“可是我听说,王牌的狙击手都喜欢打眉心。”
“他的枪不一样,如果打眉心,会把整个脑袋都轰掉。”里高雷看着法斯尔,过了片刻,才继续说:“他不打头,是要让我们看清楚这些人临死前的表情。”
看着那些或惊恐、或骇然、或疑惑、或茫然的面孔,法斯尔忽然觉得脸上的肌肉十分酸痛,再也笑不出来。那一个个直径超过十公分的巨大弹孔,是如此的触目惊心,法斯尔甚至有所错觉,似乎那些弹孔已挪到自己身上,夜风中弹孔中穿过,带来了令人心颤的凉意。
探照灯的光芒,此刻显得格外的苍白和刺眼。
通通通!如炸雷般的枪声突然响起,在空旷的荒野中迅速传播着,钟摆城的高楼之间也回荡着枪声的余声。
“是高射机枪!”一听到枪声,里高雷立刻反应了过来。他猛然一个侧扑,将法斯尔牢牢压在身下。只不过他明白苏的枪法,既然听到了枪声,那么意味着一切已经晚了,里高雷以本能做出的任何动作都只能起到聊以自 慰的作用而已。
架在十楼上的探照灯扑地冒出一股白烟,就此熄灭。操控着探照灯的老兵身体则被两颗高射机枪子弹穿过。一颗几乎打断了他的腰,另一颗则削去了他半边头皮。三发点射的最后一发子弹则熄灭了探照灯。
年轻的新兵呆呆坐在机枪阵地上,好象还没有明白眼前究竟发生了什么。热腾腾的鲜血顺着他的头、他的脸流下,流入到衣服里面,粘粘的十分不舒服。新兵并没有受伤,淋在他头上的是老兵的血,或许还有肉。
新兵忽然想起了老兵刚刚说过的那句话:“小子!如果你多参加几场战斗,或者是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能够整天无所事事,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恐惧这时才涌了上来,新兵突然蹲在地上,紧紧地抱住头,歇斯底里地痛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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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奥贝雷恩一行人离去后的第三天,苏才离开这座废弃的城市。
这是一座极为庞大的城市,格局在旧时代曾流行一时,主城居中,东南、西南、正西、正北拱卫着四座卫星城,城际公路、运河和高铁如蛛网纵横交错。虽然现在屋宇倾颓,运河干涸,公路断裂,但残留下来的部分仍可一窥全盛时期的宏伟规模。
主城部分就如一头匍匐在原野上的沉睡巨兽,东西伸展,绵延近百公里,前几日一系列的生死战斗,其实也不过探索了这座城市的一个角落。城市的中心区以及遥远的另一边,还潜藏着巨大的危险。即使在战斗最艰苦的时候,苏也小心翼翼地避开了这些区域,而奥贝雷恩也没有借道这些区域的想法。
苏在一座能够看得到朝霞和夕照的高楼顶层,静静地坐了三天。黑夜之后,是白天。白天过去,又是黑夜。
当夜幕第三度降临时,苏离开了这座巨大而诡异的城市。一直到离开时,他都感觉到似乎有一双目光在默默地注视着他。
经过三天的宁静,他身上所有的伤口都开始收拢,听力也已恢复大半。而行走在黑暗中的苏,碧色瞳孔的中央隐约透着暗红的光芒。这是红外视觉的标志,意味着从此刻开始,苏拥有了真正的黑暗视觉。也只是自这一刻开始,黑暗才真正不再成为阻碍。
夜风习习。
苏淡金色的发丝微微飞舞着,诡丽的眼睛与右面黑色的眼罩形成强烈的对比,大半的面容仍掩藏在层层绷带下,然而身上那些残存的破烂到极点的布条,只能遮盖住大半身体。露在外面的肌肤晶莹紧致,在夜色的映照下反射出淡淡的光晕,如同象牙。
他赤足,行走在碎石遍布、钢筋纵横的废墟上,却不曾受伤。
改装步枪枪带早就断了,此刻提在苏的手里,枪口指向地面,摆动幅度则是一模一样。
苏以恒定的匀速离开了这钢筋水泥的森林,暮色自身后照来,在废墟都市前化成一个轮廓分明的剪影。
风吹起了他的发与身上的碎布,那一条在黑暗中无尽延伸的路,没有来处,也没尽头。
里高雷来到总部顶层,狠狠地吸了两口烟,然后猛然抬起腿,一脚踹开了面前深栗色的硬木房门。
这粗暴的进门方式当然使房间里的人吃了一惊,法斯尔手里抱着一叠文件,保持着要放入皮包的姿势,一双有些混浊的眼珠越过玳瑁眼镜的上框,斜盯着里高雷,脸上毫无表情。但就是毫无表情,才真正是精彩的表情。
这间办公室装饰相当奢华,完全复制了旧时代六十年代大公司高管办公室的复古风格。这里每一件家具,每一个饰物,甚至于书柜中那些成排的精装旧时代古典经济学著作都十分珍稀。毕竟这个时代,早就不需要经济学了。
这样的办公室一共有三间,是里高雷特意专门设立,专供总公司高层来分部时使用的。小时候在荒野中成长的经验,使里高雷明白让一些关键的人开心,有多么的重要。
但是此刻,里高雷似乎完全忘记了这条曾经让他一路窜升的原则。他狠狠地吸了口烟,走上前两步,站在那张宽大的写字台前,将烟头用力在法斯尔最喜爱的鳄鱼公文包上按熄。
法斯尔依旧在盯着里高雷的眼睛,根本没向那皮包看上一眼,只是他两腮上下垂的、点缀着几点老人斑的肉抖动了几下,出卖了他真正的心意。
“我回来了。”里高雷毫不退缩地盯着二十公分外的那双混浊的蓝灰色眼睛,鼻中更嗅得到对方身上散发出的浓浓香水味道。
“我知道。”法斯尔回答。他也闻得到里高雷身上混杂着汗臭、烟味、血腥气以及叫不上来源的臭气的味道。虽然对鼻子是个巨大的折磨,但法斯尔没有后退的意思。
“那么你也知道结果了?”里高雷笑着问。他是呲着牙在笑。
“当然!莱科纳死了,不过暗黑龙骑很快会再派人来的。”法斯尔玳瑁眼镜滑得更低了。
“我们招惹了一头恶狼!”里高雷从牙缝中挤出的不止是这句话,还有喷溅的口水沫,当然有不少抖落在了距离不到20公分的法斯尔脸上。
“再凶猛的狼也猖狂不了多久!莱科纳不是个简单的家伙,在你们根本无法接触到的世界里,法布雷加斯的名字十分响亮!”法斯尔也提高了音量,将三倍的口水还给了里高雷。
“等那些贵族老爷们派出的人从我们根本不知道的遥远地方爬过来,这头恶狼已经将我们撕成碎片了!”里高雷开始从口袋里摸烟,但是找到的只有雪茄。他毫不犹豫地给雪茄去了头。
“但我给了你们足足五百个全副武装的战士!”法斯尔拿过一小瓶香水,用力地按下去,将浓浓的香水喷在雪茄的切口处。
“五百只绵羊,不管怎么武装都不会变成狮子!”里高雷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根大火柴,用力在法斯尔的鳄鱼皮包上擦燃。那一道醒目的划痕,就象是燃烧的火焰。
“啊哈!就算100头有一到三阶能力的绵羊,也能干翻一群恶狼了!你是想证明自己的无能吗?”法斯尔开始喷里高雷的鼻子。
“旧时代有句名言:不是我军无能,实是敌人太狡猾!”里高雷开始点雪茄。
“那是旧时代最有名的笑话之一!”法斯尔拧开了香水瓶盖。
“现在不是笑话!我在荒野长大,我知道什么样的人不能招惹!”里高雷的雪茄开始燃烧,洒过香水的烟味格外的刺激。
“但我们已经招惹过他了!”法斯尔努力证明小半瓶香水如果倒得巧妙,也能浇灭大枝的雪茄。
里高雷咬着浓香冲天的雪茄,恶意地笑笑,刚想说些什么,两人之间突然砰的一声冒出了大片火光,然后刺鼻的白烟四下弥散。这次规模有限的爆炸来得实在太快,不要说没有什么能力的法斯尔,就连里高雷也没能反应过来,被炸了个正着。
双方的损失都很惨重。
法斯尔不仅最心爱的领带泡了汤,已经有三十多年历史的玳瑁眼镜也出现了好几条裂纹。里高雷似乎比他也好不到哪里去,作为沧桑男人标志的凌乱胡茬一扫而空,伟岸猛男最不可或缺的浓密胸毛也几乎全军覆没。
看起来,法斯尔那一小瓶香水如果遇上了火焰,就会变得很不稳定。
爆炸过后,里高雷摸着光洁的胸肌和下巴,愕然了片刻,才苦笑起来。法斯尔一边捂着被爆炸炙肿了的嘴唇,一边察看着玳瑁眼镜上的裂痕,每多看到一条裂缝,他的眼神中就会掠过一丝痛苦。
里高雷虽然没有受伤,脸上、胸口也是阵阵发麻。作为能力拥有者,这点小碰撞实在微不足道。里高雷深深地吸了口气,身体上的不适就渐渐消失了,但是法斯尔却不同,不光是嘴唇,就连脸也开始肿了起来。
里高雷苦笑了一下,问:“你是要走了?”
法斯尔已确定眼镜上的裂痕不可修复,颓然随手把它扔在桌上,重重地叹了口气,摇头道:“我在这里呆着也没什么事好做。你知道,总部这几年一直不怎么太平,我如果不回去,恐怕很多利益就会被别人给拿了去。这几年公司能够在北区分部投入这么多的资源,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
“你最好不要现在走,如果还想多活几年的话。”里高雷郑重地说。
“有这么严重?”法斯尔皱了皱眉,这个动作又引起了他一阵疼痛,面容扭曲成一个有点可笑的表情。
里高雷重重地吐了口气,望向窗外,说:“很严重!我有种感觉,他已经来了。”
法斯尔也向窗外望去,除了茫茫风沙之外,他什么都没有看到。他摇了摇头,重重地坐回到皮椅中,将那条已经半焦的领带解开,长长地出了口气,似乎轻松了些。
“好吧,我就在这里再呆几天,看看情况。不过……”法斯尔望着里高雷,直截了当地说:“我回不去,损失的只会是你。”
“没什么损失比命更重要!”里高雷沉重地说。他默然片刻,才问:“入侵者价值非凡。暗黑龙骑究竟出了什么代价,才让你心甘情愿的把这个秘密交出去?”
“一个五阶能力的完整配方。”
“该死!”里高雷咒骂了一句。
与此同时,苏安静地站在一座废弃别墅的窗后,望着几百米外以30公里时速行进的一辆装甲越野车。这辆越野车执行日常巡逻任务,车上一般有五到六名士兵,主要火力是车顶一挺12.7MM高射机枪,副驾驶座上另配有一挺7.62MM的普通机枪。
在广阔且复杂的荒野中,这辆越野车显得非常单薄,而且车上的武器对于暴民或者是武装流民来说具有非凡的吸引力。由于知识的匮乏,流民们往往不能准确判断出高射机枪的真正威力,以及越野车外挂装甲的防护力,从而错误地估计了双方的实力对比。
对付这样一辆装备了两挺机枪和三枝自动步枪的越野车,只有轻火力的流民们不论是十个人,还是50个人,其实差别不大。他们的武器射不透越野车的装甲,而200米左右的距离,足够越野车上的射手将他们统统扫倒。这些越野车上配备的射手都具备大型武器掌握二阶的能力。
这样的巡逻车,实际上是丽为小股武装流民设下的陷阱。他们如果以为人数上的优势可以弥补火力上的差距,那么大半甚至是全部的人变成尸体就是流民们需要为此付出的代价。
卡的一声响,苏将一颗子弹推上了枪膛。
黄昏了。
早就该返回基地的巡逻车迟迟未归,但是钟摆城今日值勤的尉官却是毫不担心。现在正是晚餐时间,他在军官饭堂中给自己满满的取了一大盆最喜爱的起司焗西红柿牛肉,吃得酣畅淋漓。只看他吃东西的速度,就知道这位尉官今天心情不错。实际上,这名尉官此刻想起的是前几天扫荡暴民时,看到的暴民们的食物。有了对比,自然今晚的伙食就显得格外美味。
在荒野中,这位尉官面前的一盘食物,确实可以换来一个清秀少女几个晚上的尽心服务。如果在年景不好的情况下,也有可能直接换回一个甚至是几个年轻的女奴隶。
以往巡逻车晚归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那么就意味着有一群眼力不佳的武装流民要倒霉了。流民的人多?尉官从来不担心这个。巡逻车车体里其实装着足足1000发高射机枪弹,另有2000发机枪弹。这些东西完全可以消灭一个连的流民。所以尉官的胃口和往日一样好。
天边的余晖快要散尽的时候,巡逻车徐徐出现在钟摆城哨兵的视野里。与往日激战归来时狂飙突进、带着滚滚烟龙的声势不同,这次的巡逻车以十几公里的速度慢吞吞地向钟摆城开来,那晃晃悠悠的架势仿佛在郊游观光。车身上方,坐在高射机枪后的射手也无精打采地歪靠在枪上。
“嗨!看哪,查理他们回来了!耽误了这么久,肯定战果不少。我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出巡时连根鸟毛都没摸到过!”坐在哨位机枪后面的一个年轻射手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地说。
哨位建在一座十层楼房的顶层,视野十分开阔,而且射击阵地是由混凝土制成的,防护比沙包堆成的胸垒要好得多。
防护墙后面,一个满脸风霜的老兵正背靠墙坐着,悠闲自在地抽着烟。RF010突击步枪随意地扔在身边的地上,不过一旦有情况,老兵伸手就能摸到枪。
“小子!如果你多参加几场战斗,或者是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能够整日无所事事就是最大的幸福了。”老兵悠悠地说。
年轻的战士显然不以为然,那张还有着些稚气的脸上充满了对胜利、荣誉和财富的渴望。他嫉妒地望着缓缓驶回的巡逻车,不乏恶意地揣测他们一定是战果辉煌,才用这种反常的方式回来,好吸引更多的眼球和注意力,甚至说不定在妄想得到丽将军的青睐!
一想到丽浑圆挺翘的臀部和修长笔直的双腿,这名年轻战士的血液就不由自主地流淌得快起来。再望向巡逻车的眼神中,隐约就有了些连他自己都没有觉察到的敌意。
在钟摆城,丽的强势不容置疑,无可挑战,而且绝无道理可讲。但是这个年代,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属品、泄欲工具以及生殖母体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尽管年轻的战士不过是阶级最低的三等兵,内心深处也有把丽扑倒在地凶狠蹂躏的冲动。当然,这样的想法只能隐藏在心底的最深处,不仅不能在丽面前表露出来,就是在同僚间胡侃闲扯的时候也是万万不能说的。
通过各种稀奇古怪的方式想要打丽将军主意的士兵,不论是清秀、纤丽、文弱型的,还是粗糙、强悍、胸毛型的,在战场上的死亡率都高得出奇,无一例外。
老兵终于抽完了烟,懒洋洋地从护墙上伸出头,向巡逻车看了一眼。尽管天色已十分昏暗,而且巡逻车距离这边还有一段距离,但凭藉着丰富的经验,老兵还是一眼看出那名射手的姿势有很大问题。他猛然站了起来,一把抓过夜视望远镜,向巡逻车望去。一望之下,老兵立刻转身大叫起来:“警报!警报!快拉警报!查理他们都死了!”
刺耳的警报声响了起来,警报响起的刹那,刚想吞下最后一勺牛肉的尉官结结实实地一口咬在了钢勺上。正慢条斯里地朝一杯浓郁咖啡中加糖的法斯尔手一抖,小半罐糖全倒进了咖啡里,完全毁了这杯上等的牙买加。里高雷一个人躲在漆黑的办公室里,一支又一支地吸着烟,听到警报时,忽明忽暗的烟火不再跳动,而是一直凝定到熄灭。丽则闷在地下靶场里,在震耳欲聋的枪声中不住挑战着苏的那把改装手枪。
老兵揿点亮了探照灯,一束强烈的光柱集射在缓慢直线开来的巡逻车上,将车身和车上的人照得纤毫毕现。
射手靠在枪座上,头垂在胸前,强烈的灯光下可以看出他胸前背后的军服上染遍了暗色。驾驶室内的两名战士则仰头靠在座位上,失神的双眼茫然地瞪着天空和车顶。他们的胸口全是暗色污迹。
巡逻车低沉地吼叫着,继续以不到二十公里的速度向警报长鸣的钟摆城爬来。城中军营中人声鼎沸,不住有士兵冲了出来,一队荷枪实弹的夜间巡逻战士已乘车赶了过来,向巡逻车迎了上去。有勇敢的战士跳上巡逻车,将驾驶室内已经死去的士兵拉出,并且将被设了自动行驶的巡逻车停下。
巡逻车就停在钟摆城入口五十米外。早有经验丰富的军官想到车上会否安装了炸弹,已召来电子专家带着专用仪器扫描车体。
幸运的是,巡逻车上除了高射机枪消失之外,似乎没什么损伤,更没有炸弹或者是其它的什么陷阱。除了驾驶室里的两名战士和车顶的射手,车后厢里还塞了两具尸体,都是同车出去的人。车厢内的弹药大多保存完好,只是少了些高射机枪弹,不知道是被发射出去了,还是被人取走了。清点数量,高射机枪弹少得不是很多,也就是一两百发的样子。
当里高雷和法斯尔赶到时,巡逻车已被停到一旁,五名士兵的尸体并排放在地上。十几名战士持枪在周围游曳,布下了一道警戒线。
里高雷将吸到尽头的烟蒂扔在地上,用军靴碾了几下,一边说:“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的三阶绵羊。”
躺在地上的射手,重型武器掌握已经到了三阶,是丽手下的王牌之一。用高射机枪无论是点射还是扫射,在500米的距离上成绩可以与优秀战士的自动步枪100米射击相比。他此刻安静地躺着,破烂的军服只能勉强盖住胸口的大洞。其它几名战士也是一样,每人身上都有一个极为醒目的巨大弹孔。
法斯尔擦了擦额头密布的汗水,勉强微笑道:“看起来对方是个优秀的狙击手。”
“不止是优秀。”里高雷冷冷地回答。
法斯尔耸耸肩,说:“可是我听说,王牌的狙击手都喜欢打眉心。”
“他的枪不一样,如果打眉心,会把整个脑袋都轰掉。”里高雷看着法斯尔,过了片刻,才继续说:“他不打头,是要让我们看清楚这些人临死前的表情。”
看着那些或惊恐、或骇然、或疑惑、或茫然的面孔,法斯尔忽然觉得脸上的肌肉十分酸痛,再也笑不出来。那一个个直径超过十公分的巨大弹孔,是如此的触目惊心,法斯尔甚至有所错觉,似乎那些弹孔已挪到自己身上,夜风中弹孔中穿过,带来了令人心颤的凉意。
探照灯的光芒,此刻显得格外的苍白和刺眼。
通通通!如炸雷般的枪声突然响起,在空旷的荒野中迅速传播着,钟摆城的高楼之间也回荡着枪声的余声。
“是高射机枪!”一听到枪声,里高雷立刻反应了过来。他猛然一个侧扑,将法斯尔牢牢压在身下。只不过他明白苏的枪法,既然听到了枪声,那么意味着一切已经晚了,里高雷以本能做出的任何动作都只能起到聊以自 慰的作用而已。
架在十楼上的探照灯扑地冒出一股白烟,就此熄灭。操控着探照灯的老兵身体则被两颗高射机枪子弹穿过。一颗几乎打断了他的腰,另一颗则削去了他半边头皮。三发点射的最后一发子弹则熄灭了探照灯。
年轻的新兵呆呆坐在机枪阵地上,好象还没有明白眼前究竟发生了什么。热腾腾的鲜血顺着他的头、他的脸流下,流入到衣服里面,粘粘的十分不舒服。新兵并没有受伤,淋在他头上的是老兵的血,或许还有肉。
新兵忽然想起了老兵刚刚说过的那句话:“小子!如果你多参加几场战斗,或者是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能够整天无所事事,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恐惧这时才涌了上来,新兵突然蹲在地上,紧紧地抱住头,歇斯底里地痛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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