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婚后生活二三事
四岁的简珩(音同横),漂亮的无法形容,活像一尊精致的陶瓷娃娃,让薛玲珑爱不释手,那种怜爱至纯至臻,毫无瑕疵。
每每捏着他的小手小脸,玲珑就会想起自己的弟弟,对简珩不由得又亲近了很多。
然而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弟弟了,爹娘早已带着他远走高飞。玲珑想哭,却用力微笑,乌黑的眸子温柔的盯着天真无邪的简珩。
简珩不怕陌生人,尤其还是一个漂亮的小姐姐,他笑眯眯的,完全就是个惹人怜爱的小可人。
五岁就开始照顾弟弟,面对四岁的简珩,薛玲珑显得得心应手,比大人想象的要熟练许多。
简家宅子特别开阔,光是花园就比寻常大户的两个还大,人口却十分简单,除了老爷夫人小少爷,便是两个大丫鬟,两个二等丫鬟,三个做饭婆子,六个粗使小丫头,还有两个小厮,再加上薛玲珑,一共十九口人。
相处久了,玲珑才慢慢觉得怪异,准确的说是神秘。
夫人喜欢清静,很少邀请客人,偶尔来一个,也是个披着袈裟的怪和尚,或者举止奇怪的美人儿。
美人儿喜欢简珩,总笑眯眯的喊着“乖孙子,快些长大,跟奶奶回岛上过日子”,每逢此刻,老爷就会一脸紧张的夺过宝贝儿子,不乐意的喊“娘,您这张千年老妖的脸会吓到孩子”。
玲珑大骇,美人儿怎么看也不比老爷大多少,老爷怎么喊人家娘?
青梅竹马表面上是一个令人浮想联翩的词汇,可是如果你的青梅清楚的见证过你变成男人之前所有的糗事,记得你未发/育好的身材,甚至还比你大两岁……每每想到此,简珩暗恼,一定要想方设法甩掉薛玲珑这个“糟糠之妻”。
简珩活泼好动,却不像一般小孩那样爱哭闹。玲珑和丫鬟每天都会陪他在花园嬉戏,渴了就喂水,饿了喂糕点,累了抱一抱,日子简单却充实。
在简家,她的见识也比跟在爹娘的身边增长好多,惊讶的发现世上原来有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
玲珑的个子一天天长高,始终乖巧听话,简夫人越看越满意,觉得玲珑一定会成长为理想的贤淑儿媳妇,代替她与老爷服侍儿子一生。
殊不知在简珩的带领下,薛玲珑已经离淑女的道路越来越远。
简珩六岁就带着薛玲珑上房爬树,有回裤子被树枝刮破了,还是玲珑给他缝好才躲过红娟姐姐的审查。
两个人迷上弹弓,这可巧了,薛玲珑很擅长做这个,在乡下,每个小孩都会玩,而且打的也准。
“看我,用这个,嗖的一下,就能瞄准树上的小鸟。”玲珑开始教简珩。
简珩提醒她,“你都嗖了两下,怎么一个也没瞄准?”
“我再打一下。”她的准头素来还不错,却也难免有失手的时候。
这回总算瞄准,薛玲珑心中溢满骄傲,不用回眸,也能想象出小屁孩对她无与伦比的崇拜眼神。虽即如此,她却故作淡然,“一年多没练,手有些生……”
话音未落,弹弓已被简珩拿去,小小的他在正午明辉的剪影里眯了眯眼,当着玲珑的面两弹齐发,连中三只麻雀!
玲珑使劲揉了揉眼,呆住。
“你确定之前没玩过弹弓?”她不信。
简珩点头,“不就是瞄准目标嘛,慧朗大师教过我弓箭。”
弹弓和弓箭能放一起比吗?原来他经常去寺庙就是学这个,薛玲珑哑然。
这一年的简珩六岁,老爷正式授课。
只睡了午觉的功夫,薛玲珑就发现院子靠东的一间空屋,已经焕然一新,书桌木椅,琴棋书画,还有四排酸枝木的大书架,整齐的摆放着旧的发黄的书籍,呃……旧的发黄,不会吧,老爷该不是生活拮据了?
八岁的薛玲珑还不明白这里随意一本最不起眼的书都能买下一个简府。
简珩在老爷的熏陶下性格内敛很多,开始人模人样的写字背诗,广受雁安知名先生的好评。
薛玲珑大字不识一个,对读书没兴趣,老爷也不勉强她,想学便教,不学也罢。
简珩与她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肆意玩耍了,经过短暂的没有小伙伴的空窗期,薛玲珑又寻回新的乐趣。
每日在书房弹弹灰尘,添添茶水做完一天必须的工作,她就溜出去与隔壁的阿胖斗蛐蛐儿,简珩顿时心里不平衡了。
“爹,一个人看书很无聊。”
“我也正打算给你买个书童。”
“娘喜欢清静。”
“那我陪你?”
“可是谁陪娘?”
“薛玲珑。”
“你不觉得这样的安排很诡异?”简珩问。
对呀,干嘛让儿子的媳妇陪我的媳妇,而我要陪儿子呢?于是父子俩很有默契的剥夺了薛玲珑快乐的童年。
迎接而来的将是吹毛求疵且不停逼迫她读书写字的简珩。
感情他自己过的不好也得把她拉下水啊!
说来也怪,什么苦都能吃,天生缺少苦神经的薛玲珑独独害怕念书,这样的逼迫没少让她受折磨。
有薛玲珑的陪伴,读书的日子真是充满乐趣。简珩感觉看书的时候踏实许多,哪怕薛玲珑很多时候都在打瞌睡偷懒。
日子溜的很快,眨眼又是两年,八岁的简珩练出一手好字,十岁的薛玲珑又将一张写满大字的宣纸揉成团扔掉,重新趴在书案上奋笔疾书,磨蹭半天,总算写了一张最为拿得出手的。
“这是我写的最好看的一张,可以放我走了吧?”她含着讨好的笑。
简珩撇过脸,无视那张被称为写的最好看的字,“拿回去重写二十遍。”
二十遍!薛玲珑惨叫,“你就饶了我吧!”
就算她写的不如他好看,可也不至于差到他老人家多看一眼就会瞎的地步吧?
“其实不想写也可以,比如……”他故意停顿一下。
“比如什么?”
“下回出去,你得像张家的小书童那样,可不能拂了我的面子。”
薛玲珑不乐意了,“我是你娘子,为什么要像张家的那个狗腿子?”
小爷我就是想要你当狗腿子呢。简珩小脸一板,“警告你啊,以后不准说是我娘子,太丢人了!”
“反正我不要做狗腿!”她小声咕哝。
张公子总是把书童当马骑,被欺负的小书童一边哭一边讨好张公子,比小狗还听话。她可不想被简珩那样欺负。
“那就抄一百遍!”
“哼,我找老爷说理去!”
“告状精,没用的家伙。”
“你没用你没用!”
“你以为多说一遍就能改变事实?”他两手一抄,淡定的问。
薛玲珑气结。
薛玲珑的字确实难看,连最疼她的老爷也不愿意把目光多放在她的本子上一眼,于是监督她学习的使命就交给了简珩。
简珩拿鸡毛当令箭,没少欺负薛玲珑。薛玲珑想不明白,曾经那么可爱的少爷怎么一天比一天面目可憎了。
在抄写《诗集》一百遍与当狗腿之间,薛玲珑选择了后者。
不就是因为之前跟阿胖斗蛐蛐儿的时候没带他一块么,这个小心眼。
又到了樱桃成熟的季节,张府的小少爷张云给镇上几位颇有头脸的家族下了帖子,邀请年纪相仿的小伙伴出来踏青摘樱桃。
张员外家的樱桃园附近还有一片桃花林,每到这个时节,绯云一片,是雁安最好看的风景。
薛玲珑一只小手拎篮子,另一只则拿着樱桃往嘴里塞,小小的红嘴巴,珠圆玉润的大樱桃,吃的不亦乐乎。
本来简珩不想来的,他比同龄的小孩早熟,不太爱与他们玩,薛玲珑为了吃樱桃连哄带骗把他拐出来。
简珩抄着两只小手,跟个小大人似的,幽幽道,“吃吃吃,就知道吃!看看人家多秀气,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说着目光飘向十米开外的秦家小姐秦如眉。
秦如眉是本镇最漂亮的姑娘,而且还有个神仙似的的爹,一家子都好神秘。
秦如眉也发现了简珩,立刻一瘸一拐的迎上来,“珩哥哥好。”
“秦妹妹,你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芳茵呢?”他一说完,薛玲珑就要吐了,还秦妹妹,她还是比较习惯他真实的嘴脸,这副斯文败类的样子实在……
“我摘樱桃的时候扭了脚,她去给我娶冰。”
“让我看看严不严重。”
薛玲珑很不习惯的一哆嗦,这还是她认识的简珩嘛?
没有肿起来,就是擦破了点皮,不算严重。简珩捏了捏秦如眉的脚踝就猜出大概。
“珩哥哥,你扶我去那边歇一会吧?”没想到能碰上简珩,秦如眉特别开心,也特别想支开薛玲珑。
简珩对漂亮的女孩子格外有耐心,果真扶着人家走了。
那我怎么办?薛玲珑不喜欢被忽视的感觉,叉腰道:“等等我!”
简珩忽然想起薛玲珑,笑道,“差点把你忘了!过来。”
她屁颠屁颠走过去,谁知简珩将秦如眉往她身上一放,“你背她过去。”
“为什么不是你背?”薛玲珑与秦如眉几乎异口同声。
秦如眉更想要珩哥哥背,而薛玲珑气的要命,你要讨女孩子开心干嘛不自己背?
“你还想不想吃樱桃?”简珩提醒了句,心里却骂玲珑白痴。
“明明你的力气比我大,为什么要我背?”她还不服气。
“走,跟我回家练字。”
“背,我背还不行。”她立刻妥协。
面对残酷的选择,根本就不需要过多思索,薛玲珑认命的弯腰,吃力的背起比她还高一点的秦如眉。
一来不想练字,二来夫人特别疼爱简珩,如果发现简珩使唤不动她,那可就不妙,她可不想再过吃不饱穿不暖的苦日子。
这厢秦如眉有些难过的咬着下唇,楚国虽然民风开放,但是作为女孩子,她也不好意思强求珩哥哥背着她。
三个孩子来到专供休息的凉亭,这里有专门煮茶伺候的小丫鬟,安排的十分周到。不一会芳茵就寻过来,给秦如眉冰敷脚踝,又拿了药膏涂抹,她的伤处渐渐不那么疼痛。
出了大力气的薛玲珑捧着杯盏喝了好几大口茶,忽然瞥见程家的小少爷往这边赶来。
程绍凡与简珩天生互相看不顺眼,大概是一山不容二虎吧,本来程绍凡是雁安最聪明的小孩,却被不知从哪冒出来年纪还比他小的简珩夺了风头,能高兴才怪。
她赶紧拉着简珩道,“喂,快看快看,他来了。”
“看见啦。”简珩没好气的夺回自己的袖子,附在她耳边咬牙道,“真后悔带你出来。”
为嘛?她一脸的无辜,眨了眨黑琉璃似的眼睛。
因为简珩最怕别人知晓他小小年纪就成亲,而程绍凡恰恰是掌握这个秘密的家伙。
终于想起这点的薛玲珑忽然有了不妙的预感!(www.. )
每每捏着他的小手小脸,玲珑就会想起自己的弟弟,对简珩不由得又亲近了很多。
然而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弟弟了,爹娘早已带着他远走高飞。玲珑想哭,却用力微笑,乌黑的眸子温柔的盯着天真无邪的简珩。
简珩不怕陌生人,尤其还是一个漂亮的小姐姐,他笑眯眯的,完全就是个惹人怜爱的小可人。
五岁就开始照顾弟弟,面对四岁的简珩,薛玲珑显得得心应手,比大人想象的要熟练许多。
简家宅子特别开阔,光是花园就比寻常大户的两个还大,人口却十分简单,除了老爷夫人小少爷,便是两个大丫鬟,两个二等丫鬟,三个做饭婆子,六个粗使小丫头,还有两个小厮,再加上薛玲珑,一共十九口人。
相处久了,玲珑才慢慢觉得怪异,准确的说是神秘。
夫人喜欢清静,很少邀请客人,偶尔来一个,也是个披着袈裟的怪和尚,或者举止奇怪的美人儿。
美人儿喜欢简珩,总笑眯眯的喊着“乖孙子,快些长大,跟奶奶回岛上过日子”,每逢此刻,老爷就会一脸紧张的夺过宝贝儿子,不乐意的喊“娘,您这张千年老妖的脸会吓到孩子”。
玲珑大骇,美人儿怎么看也不比老爷大多少,老爷怎么喊人家娘?
青梅竹马表面上是一个令人浮想联翩的词汇,可是如果你的青梅清楚的见证过你变成男人之前所有的糗事,记得你未发/育好的身材,甚至还比你大两岁……每每想到此,简珩暗恼,一定要想方设法甩掉薛玲珑这个“糟糠之妻”。
简珩活泼好动,却不像一般小孩那样爱哭闹。玲珑和丫鬟每天都会陪他在花园嬉戏,渴了就喂水,饿了喂糕点,累了抱一抱,日子简单却充实。
在简家,她的见识也比跟在爹娘的身边增长好多,惊讶的发现世上原来有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
玲珑的个子一天天长高,始终乖巧听话,简夫人越看越满意,觉得玲珑一定会成长为理想的贤淑儿媳妇,代替她与老爷服侍儿子一生。
殊不知在简珩的带领下,薛玲珑已经离淑女的道路越来越远。
简珩六岁就带着薛玲珑上房爬树,有回裤子被树枝刮破了,还是玲珑给他缝好才躲过红娟姐姐的审查。
两个人迷上弹弓,这可巧了,薛玲珑很擅长做这个,在乡下,每个小孩都会玩,而且打的也准。
“看我,用这个,嗖的一下,就能瞄准树上的小鸟。”玲珑开始教简珩。
简珩提醒她,“你都嗖了两下,怎么一个也没瞄准?”
“我再打一下。”她的准头素来还不错,却也难免有失手的时候。
这回总算瞄准,薛玲珑心中溢满骄傲,不用回眸,也能想象出小屁孩对她无与伦比的崇拜眼神。虽即如此,她却故作淡然,“一年多没练,手有些生……”
话音未落,弹弓已被简珩拿去,小小的他在正午明辉的剪影里眯了眯眼,当着玲珑的面两弹齐发,连中三只麻雀!
玲珑使劲揉了揉眼,呆住。
“你确定之前没玩过弹弓?”她不信。
简珩点头,“不就是瞄准目标嘛,慧朗大师教过我弓箭。”
弹弓和弓箭能放一起比吗?原来他经常去寺庙就是学这个,薛玲珑哑然。
这一年的简珩六岁,老爷正式授课。
只睡了午觉的功夫,薛玲珑就发现院子靠东的一间空屋,已经焕然一新,书桌木椅,琴棋书画,还有四排酸枝木的大书架,整齐的摆放着旧的发黄的书籍,呃……旧的发黄,不会吧,老爷该不是生活拮据了?
八岁的薛玲珑还不明白这里随意一本最不起眼的书都能买下一个简府。
简珩在老爷的熏陶下性格内敛很多,开始人模人样的写字背诗,广受雁安知名先生的好评。
薛玲珑大字不识一个,对读书没兴趣,老爷也不勉强她,想学便教,不学也罢。
简珩与她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肆意玩耍了,经过短暂的没有小伙伴的空窗期,薛玲珑又寻回新的乐趣。
每日在书房弹弹灰尘,添添茶水做完一天必须的工作,她就溜出去与隔壁的阿胖斗蛐蛐儿,简珩顿时心里不平衡了。
“爹,一个人看书很无聊。”
“我也正打算给你买个书童。”
“娘喜欢清静。”
“那我陪你?”
“可是谁陪娘?”
“薛玲珑。”
“你不觉得这样的安排很诡异?”简珩问。
对呀,干嘛让儿子的媳妇陪我的媳妇,而我要陪儿子呢?于是父子俩很有默契的剥夺了薛玲珑快乐的童年。
迎接而来的将是吹毛求疵且不停逼迫她读书写字的简珩。
感情他自己过的不好也得把她拉下水啊!
说来也怪,什么苦都能吃,天生缺少苦神经的薛玲珑独独害怕念书,这样的逼迫没少让她受折磨。
有薛玲珑的陪伴,读书的日子真是充满乐趣。简珩感觉看书的时候踏实许多,哪怕薛玲珑很多时候都在打瞌睡偷懒。
日子溜的很快,眨眼又是两年,八岁的简珩练出一手好字,十岁的薛玲珑又将一张写满大字的宣纸揉成团扔掉,重新趴在书案上奋笔疾书,磨蹭半天,总算写了一张最为拿得出手的。
“这是我写的最好看的一张,可以放我走了吧?”她含着讨好的笑。
简珩撇过脸,无视那张被称为写的最好看的字,“拿回去重写二十遍。”
二十遍!薛玲珑惨叫,“你就饶了我吧!”
就算她写的不如他好看,可也不至于差到他老人家多看一眼就会瞎的地步吧?
“其实不想写也可以,比如……”他故意停顿一下。
“比如什么?”
“下回出去,你得像张家的小书童那样,可不能拂了我的面子。”
薛玲珑不乐意了,“我是你娘子,为什么要像张家的那个狗腿子?”
小爷我就是想要你当狗腿子呢。简珩小脸一板,“警告你啊,以后不准说是我娘子,太丢人了!”
“反正我不要做狗腿!”她小声咕哝。
张公子总是把书童当马骑,被欺负的小书童一边哭一边讨好张公子,比小狗还听话。她可不想被简珩那样欺负。
“那就抄一百遍!”
“哼,我找老爷说理去!”
“告状精,没用的家伙。”
“你没用你没用!”
“你以为多说一遍就能改变事实?”他两手一抄,淡定的问。
薛玲珑气结。
薛玲珑的字确实难看,连最疼她的老爷也不愿意把目光多放在她的本子上一眼,于是监督她学习的使命就交给了简珩。
简珩拿鸡毛当令箭,没少欺负薛玲珑。薛玲珑想不明白,曾经那么可爱的少爷怎么一天比一天面目可憎了。
在抄写《诗集》一百遍与当狗腿之间,薛玲珑选择了后者。
不就是因为之前跟阿胖斗蛐蛐儿的时候没带他一块么,这个小心眼。
又到了樱桃成熟的季节,张府的小少爷张云给镇上几位颇有头脸的家族下了帖子,邀请年纪相仿的小伙伴出来踏青摘樱桃。
张员外家的樱桃园附近还有一片桃花林,每到这个时节,绯云一片,是雁安最好看的风景。
薛玲珑一只小手拎篮子,另一只则拿着樱桃往嘴里塞,小小的红嘴巴,珠圆玉润的大樱桃,吃的不亦乐乎。
本来简珩不想来的,他比同龄的小孩早熟,不太爱与他们玩,薛玲珑为了吃樱桃连哄带骗把他拐出来。
简珩抄着两只小手,跟个小大人似的,幽幽道,“吃吃吃,就知道吃!看看人家多秀气,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说着目光飘向十米开外的秦家小姐秦如眉。
秦如眉是本镇最漂亮的姑娘,而且还有个神仙似的的爹,一家子都好神秘。
秦如眉也发现了简珩,立刻一瘸一拐的迎上来,“珩哥哥好。”
“秦妹妹,你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芳茵呢?”他一说完,薛玲珑就要吐了,还秦妹妹,她还是比较习惯他真实的嘴脸,这副斯文败类的样子实在……
“我摘樱桃的时候扭了脚,她去给我娶冰。”
“让我看看严不严重。”
薛玲珑很不习惯的一哆嗦,这还是她认识的简珩嘛?
没有肿起来,就是擦破了点皮,不算严重。简珩捏了捏秦如眉的脚踝就猜出大概。
“珩哥哥,你扶我去那边歇一会吧?”没想到能碰上简珩,秦如眉特别开心,也特别想支开薛玲珑。
简珩对漂亮的女孩子格外有耐心,果真扶着人家走了。
那我怎么办?薛玲珑不喜欢被忽视的感觉,叉腰道:“等等我!”
简珩忽然想起薛玲珑,笑道,“差点把你忘了!过来。”
她屁颠屁颠走过去,谁知简珩将秦如眉往她身上一放,“你背她过去。”
“为什么不是你背?”薛玲珑与秦如眉几乎异口同声。
秦如眉更想要珩哥哥背,而薛玲珑气的要命,你要讨女孩子开心干嘛不自己背?
“你还想不想吃樱桃?”简珩提醒了句,心里却骂玲珑白痴。
“明明你的力气比我大,为什么要我背?”她还不服气。
“走,跟我回家练字。”
“背,我背还不行。”她立刻妥协。
面对残酷的选择,根本就不需要过多思索,薛玲珑认命的弯腰,吃力的背起比她还高一点的秦如眉。
一来不想练字,二来夫人特别疼爱简珩,如果发现简珩使唤不动她,那可就不妙,她可不想再过吃不饱穿不暖的苦日子。
这厢秦如眉有些难过的咬着下唇,楚国虽然民风开放,但是作为女孩子,她也不好意思强求珩哥哥背着她。
三个孩子来到专供休息的凉亭,这里有专门煮茶伺候的小丫鬟,安排的十分周到。不一会芳茵就寻过来,给秦如眉冰敷脚踝,又拿了药膏涂抹,她的伤处渐渐不那么疼痛。
出了大力气的薛玲珑捧着杯盏喝了好几大口茶,忽然瞥见程家的小少爷往这边赶来。
程绍凡与简珩天生互相看不顺眼,大概是一山不容二虎吧,本来程绍凡是雁安最聪明的小孩,却被不知从哪冒出来年纪还比他小的简珩夺了风头,能高兴才怪。
她赶紧拉着简珩道,“喂,快看快看,他来了。”
“看见啦。”简珩没好气的夺回自己的袖子,附在她耳边咬牙道,“真后悔带你出来。”
为嘛?她一脸的无辜,眨了眨黑琉璃似的眼睛。
因为简珩最怕别人知晓他小小年纪就成亲,而程绍凡恰恰是掌握这个秘密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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