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还想不想生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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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嘲地笑笑,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还有必要明知故问么?
卫砺的眉头皱得死紧,墨色瞳眸眯成窄窄的一线,紧抿着薄唇,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体是紧绷的,怒气值暴涨。

最终卫砺什么也没说,只是将浴巾重重地砸在浴缸里,起身出去了。

我潸然泪下,捂着脸泣不成声。

走,不能无牵无挂;留,只有心碎神伤。进退维谷,生不如死。

卫砺一夜未归。

我一个人躺在宽大的双人床上,瞪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水晶吊灯的光芒无比璀璨,照得我眼睛刺疼刺疼的。

看着空了大半边的床,我默默地伸手摸了摸,一片冰凉,眨了眨眼,居然没掉泪。到底是在逆境中挣扎求生的,抗打击能力就是强悍。

我自嘲地苦笑,裹紧了被子,关灯,闭眼,却了无睡意。

迷迷糊糊中,感觉到有两道很锐利的目光照在我脸上,我睁眼一看,只见卫砺一手拎着西装外套,一手撑着床榻,正躬着身子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你回来了。”我揉着眼睛,睡眼惺忪。

“起来,陪我去一趟医院。”卫砺凝眉敛目地看着我,语声沉沉。

我惊问:“你病了?”

“你在乎吗?”卫砺反问,目光灼灼地逼视我。

我闪了闪眼神,淡笑着垂眸:“好,这就来。”

“答非所问!”卫砺轻描淡写地说,从衣柜里摘了一件米色的风衣丢在床上,“穿这件。”

我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卫砺已经在楼下的餐桌边坐着等我了,见我过去,冲厨房里吩咐了一声:“赵婶,可以把早餐端出来了。”

十二月的天气阴冷阴冷的,A市处于长江南岸,理论上来讲应该是比较温和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冬天不结冰,可操/蛋的现实是,南方的冬天能把活人硬生生冻成死狗。

我抽了抽鼻涕,脑子里有点晕晕的,大概是感冒了,于是捧起粥碗,喝了两口,说:“刚好我有点感冒,等会一起看看。”

“怎么会感冒?”卫砺皱眉,冷着脸看着我。

我无辜地撇嘴:“洗澡洗得久了点。”其实我是哭得太投入了,忘了时间。

卫砺冷声责备:“那么大的人了,洗个澡都能洗病了,你也是够了!”顿了顿,又说,“等以后你怀孕了,感冒了怎么办?”

我耷拉着脑袋没吭声,默默地扒拉碗里的粥。

卫砺气冲冲地往我碗里丢了个煎饺:“瘦成狗了都,还吃那么少!你还想不想给我生孩子了?!”

“想啊!做梦都想!”我将煎饺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昨晚我还梦见生了一对龙凤胎呢!”

卫砺突然就沉默了,脸僵得跟整容后遗症似的,抿了抿嘴,放下筷子,摸了一只烟,走到客厅,往沙发上一坐,默默地抽了起来。

我淡定地喝完一碗粥,吃了一个素馅包子,打了个饱嗝,抽了两张餐巾纸擦擦嘴,这才满足地走到客厅,叫道:“我好了,可以走了。”

卫砺整个人就像一尊石雕的人像似的,呆板地坐着,一动不动,烟雾缭绕,烟灰老长,颤颤的仿佛随时会掉下来。

我叫了一声,卫砺没动弹,我就默默地走出客厅,到走廊的台阶上坐下,双手撑着下巴,看着枯黄的草坪发呆。

过了没多大会儿,卫砺就出来了,带着一身淡淡的烟草味,在我背后说:“坐在地上干什么?不凉啊?”

我仰起脸看了他一眼,咧嘴笑了笑,朝着他伸出了右手。

卫砺拉住我的手把我拉起来,把我风衣最上面的一颗扣子扣好,叹息似的说:“走吧!”

路过花店的时候,卫砺下车买了一束康乃馨,我这才知道,原来卫砺是去探病的。

病人是一位大约有六七十岁的女士,脸色惨白,形容憔悴。病房里有好几个人,其中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士不停地对其他人说谢谢。

我挽着卫砺的手臂走进去,那中年男士立刻迎上来,跟卫砺握手道谢。卫砺和他打了招呼,说了几句客套话,那男人将花接过来,摆在了床头柜上。

“家母动一场小手术而已,居然惊动卫总不远千里前来,夏某真是太过意不去了。”

“夏总这话可就见外了,咱们是多年老友了,令堂大人有恙,我作为晚辈,怎么能不来探望呢?”卫砺笑得滴水不漏,客气有礼。

那个夏总瞥我一眼,含笑说道:“程诺自从加入恒星之后,可真是如鱼得水啊!卫总旗下多了这么一员猛将,更是如虎添翼,真是令人羡慕啊!”

“哪里!哪里!夏总的天乐传媒旗下那才是人才济济,我家诺诺也就是在恒星这种小地方,还有点混头,要是去了天乐,早就被那些大咖压得连影儿都看不见了!”

卫砺和夏总半真半假地客套,前来探病的人陆续来陆续走,换了好几拨。最后,卫砺对夏总说,不耽误老太太养病了,等过两天出来碰个面,好好地喝一场叙叙旧,就告辞了。

夏总亲自送我们出门,就在门口,夏总和卫砺握手,做最后的告别的时候,来了三个人。

一个西装笔挺、皮鞋锃亮的中年男人。

一个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的中年女人。

一个东张西望、心不在焉的年轻男孩。

我整个人都僵了,挽住卫砺手臂的手不自觉地用上了力,狠狠地勒了一下,反过来扣住卫砺胳膊的手也用力抓住了他的手臂,狠狠地掐了下去。

卫砺诧异地看了我一眼,我呆呆的完全没有反应,两眼直勾勾地瞪着迎面走来的三个人。

卫砺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微微眯了眯眸,笑了:“程总,程夫人,程少爷。”

夏总的脸色顿时尴尬起来,打招呼也不是,不打招呼也不是,看看程信义他们,再看看我,又看看卫砺,神色有些局促。

哦,对了,程信义就是我爸,跟我有血缘关系的亲爸,不管我不问我的亲爸。

为了博知名度,上电视力证我这人多么多么乖张、多么多么冷硬、多么多么不可理喻的亲爸。

卫砺担忧地摇了摇我的手臂,抬手覆上我扣着他的那只手,低声唤道:“诺诺。”

我狠狠瞪大眼睛,不让自己脆弱,至少,绝对不可以在程信义面前脆弱。

十年了,整整十年没见过我爸了,我居然还能第一眼就认出他来,真是不容易啊!

因为站位的关系,程信义他们没看到我,见到夏总在病房门口的走廊上站着,离得老远就开始招手:“夏总!”

“程总来了。”夏总十分尴尬,又看了我一眼。

我冲夏总笑笑,低声道:“夏总您忙,我们就不打扰了。”

卫砺没说话,向夏总笑着点了点头,就拉着我的手走了。

我们和程信义他们一家人是相对而行的,转过身走了大概两米的样子,我瞧见程信义的脸色变了,随即,沈欢的脸色也不好了。程才还在东张西望,一脸不耐烦,暂时还没有发现我。

错身而过的时候,沈欢拉住了我的手臂,笑靥如花地说:“诺诺,你回来啦!怎么也不上家里来呢?”

“程夫人,有事吗?”我用尽全身力气,维持着身为公众人物应有的得体微笑。

我冷冷地扫了一眼沈欢的手,她讪讪地放开了,脸上闪过一丝不悦,眨眼之间又压下了,笑得十分慈祥和蔼:“瞧这孩子,说的什么话!没事就不回家了?你爸一直很想你呢!”

“是么?”我继续笑,露出八颗牙齿,笑得温婉动人,心里却已经悲愤欲绝、血流成河了。

这世上我恨过两个人,一个是程信义,一个是沈欢。

程信义婚内出/轨,逼死了我妈。

沈欢第/三者插/足,破坏了我的家庭,并且害得我二十余年如野草一般自生自灭。

可是现在,我却要对我最恨的人强颜欢笑,因为我是歌手,我是明星,在任何场合下,我都得背负着偶像包袱,带着面具生活。

“是啊!诺诺,爸爸一直很想你,现在你回来了,那可真是太好了!”程信义瞬间堆出一脸笑,热切地上来拉我的手,“诺诺,等会儿就跟爸妈回家吧,你的房间你妈还给你留着呢,每个星期都会打扫两次。”

“我妈不是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死了吗?”我好笑地看着程信义,轻轻摇了摇他拉着我的那只手,“程总,当着我家老板的面,跟我家老板的员工拉拉扯扯,这不太好吧?”

程信义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放开我的手,叹口气,强压着不悦说:“这孩子,怎么说话呢!欢欢好歹也照顾了你那么多年,你难道不该叫她一声妈妈么?”

“别,我高攀不起。程总,您要是想找我拍广告接代言,请找我们老总谈,我只是一个小小的艺人,不敢私自接单的。”我笑得客气有礼,冲程信义微微欠身,很有诚意地说,“我们家卫总就在这儿,您要是有合作意向,请直接跟我们卫总谈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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