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德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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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仔,初仔?”
“哦,什么事啊谭大哥。”李学初忙抹抹脸把丢人的傻笑收了起来。

谭勇麟顺着李学初刚才的视线看了过去,转头笑道:“很可爱的漂亮姑娘,初仔你的眼光不错。”

被戳破的李学初感觉有些讪讪然,连忙转移了话题:“对了谭大哥,前段时间听说你结婚了,我都还没跟你庆祝呢。”这时代的明星结婚很多都是地下进行的,生恐被媒体曝光后影响了人气。不光是现在的谭勇麟,后世的陈龙、刘德桦等都是结婚了几年后才被媒体发现或主动曝光的。对这些李学初虽有些不以为然但也挺理解,当明星都不容易啊。

“呵呵,不好意思这事瞒着你们了。”谭勇麟有些尴尬地笑笑,前段时间和做自己化妆师的女友在拉斯维加斯注册结婚时没有进行过任何仪式,只简单的通知了几个密友,事后的喜宴也只邀请了几个很亲密的朋友和家人。谭勇麟和李学初虽说聚过几次,还合资投拍过电影,但也只是普通朋友,也就没收到邀请。这事也正常,但说出来难免有些尴尬。

李学初忙表示不介意,自己可没有兴师问罪的意思。

看到李学初似乎心里真没什么不快,谭勇麟也松了口气。

两人都不想在这方面再谈了,交流很快转移到了音乐上面。李学初讲了自己在音乐班的经历和学习过程中碰到的困难,谭勇麟也安静的听着,偶尔讲了一些自己遇到的相似情况和克服的方法过程。李学初听得津津有味,虽然有专业老师教着,但听听一线歌手的经验对自己也有莫大的裨益。

“初仔你真不简单呢,才学了半年出头就能做出这样水准的作品,你的老师也未必做的能比你更出色了。不愧是香江的才子,不管是小说还是音乐,学什么都能学出成绩来。初仔你有想过做我这行吗?”

“当歌手吗?偶尔唱唱玩玩票也不错,但真要当专业歌手就太辛苦了,我也不适合每天曝光在镁光灯前的生活。”李学初笑道。写歌这种事不是光有专业知识就够了的,还需要灵感,而自己‘灵感’的来源自己清楚,所以也没觉得多了不起,编曲和声乐还是要继续学的,虽然自己学得还算快,但感觉没个一两年还是学不出什么名堂,李学初想编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作品出来,虽然能和脑海里那些后世精品相比的概率很小,可试也没试过的话总有些不甘心。

谭勇麟沉默了一下叹气道:“也是,做我们这行表面光鲜,内地里的辛苦和麻烦外人是不知道的。”不过随即又大笑道:“不过你现在又轻松了吗?感觉你现在和我也差不多呢,就算当个歌手也顶多只是再加了一点点负担嘛。”

李学初苦笑,自己现在的知名度倒真不比一些歌星影星差到哪去了,也还好现在还不时兴狗仔队,要不真会被烦死。

“唱歌的事以后再说吧,到时候说不定出一两个专辑什么的,但开演唱会什么的就算了。其实我更感兴趣的还是写歌,当初也是奔着这个才去学编曲的。谭大哥,要不我也给你写几首吧,有没有兴趣合作?”

“像刚才那种水准的歌,我没兴趣还做什么歌手?”谭勇麟笑道。

李学初知道的粤语歌里,有几首就是眼前的这人唱的,干脆让他提前几年出来好了。待人热情而真诚的谭大哥还是个很好的朋友人选,值得自己结交。

“曲子我前几天就有了些灵感了,过几天大概就能写好了。到时候拿给你品评一下,我觉得应该会不错,不过还是听听你这个专业人士的意见好些。”虽然现在拿起纸笔就能写出来了,但还是不要搞得太惊悚的好。

“那就静候你的佳音了。我们这些歌手说起来还是要靠着你们这些曲作呢。”谭勇麟笑道。其实谭勇麟自己也很精通作曲,也写了不少精品,甚至帮别人也写过歌。不过他最脍炙人口的歌更多还是别人写的,尤其是几个日本和韩国的音乐人。香江*十年代的很多好歌都是日本音乐人的作品或者直接把日文歌翻唱成粤语的。

又谈了一阵,就相互道了别,还有不少朋友要招呼呢。

“德哥。”李学初对正背对着他在餐桌上大快朵颐的高壮男子招呼了一声。

“初仔。”德哥吞咽下嘴里的饭菜,转头对他笑道:“来,坐吧,你找的这家酒店伙食真不错,我那个小餐馆比这里是差远了。”

李学初在他旁边坐了下来,对这个来香江之初真心帮助过自己的东山大汉心怀感激,没他的话自己在香江起步的路未必能能那么顺利。而邀请他过来自己之前却一直在应酬别人,李学初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不过这汉子却没想那么多。

“当初听初仔你说要写小说时我还觉得挺不靠谱,想不到短短一年你已经闯出这么大的出息了,想不到啊,这世界我还是看不懂他。”德哥叹气道:“香江这地界我来了几年了,有时候觉得这里遍地都是金子,有时候又觉得还不如回去的好。现在比我有出息多了,我也替你觉得高兴。”

“既来之则安之,反正都来了还想那么多干吗。对了德哥,一直没看到你的家人。他们还在内地吗?”

“嗯,在乡下。”德哥看着李学初问道:“初仔,你以前去过乡下吗?”

李学初当然去过,自己说起来还是乡下出来的,不过那是后世的乡村,现在的真不知道怎么回事。于是干脆摇了摇头。

“对了,当初看到你时看你的样子就不像吃过苦的,白白净净一看就是城里人。我其实一直都想问问你,过得好好的冒这风险过来干嘛?”德哥说着,又拍了拍脑袋笑道:“不过现在看你的样子,我这话白问了。你跟我真的很不一样,像你估计跑美国去混的也不见得会差了,不像我这个只有一把子力气的大老粗。我就是替国家可惜了,我这样的往香江跑就算了,反正也没啥本事,你们这些有文化有本事的也往香江跑,怎么咱们就留不住人呢?”

这话李学初不知怎么接口了,自己来这里纯属意外,而就算当初穿越的是内地自己也不会想着过来,现在改革开放了,真要说机遇的话比香江也只大不小,当然,头几年是要小心点,毕竟具体的国策现在连中央都还没确定下来。

“那德哥你是怎么过来的?”自己回答不了,干脆把话题绕了过去。

“我是没办法啊,犯了军纪,不跑不行了。”德哥叹道:“我原来是边防兵。”

这下李学初大感兴趣,不用说也知道说的是越战了。催着德哥把自己的经历说了出来。

德哥全名叫张有德,原是中野边境的边防兵。对野反击战是七九年开始的,但那是反攻的年份,野南在边境的挑衅可早几年就开始了,中小规模的交火有数十次。事情就发生在一次边境冲突中,张有德和一个老乡兼战友俘获了一名野南兵,在押送回家的路上经过了一处山崖,原本显得温顺乖巧的野南兵突然乘两人不备暴起抢夺枪械,混乱中将战友推下了山崖。于是暴怒的张有德在制服了野南兵后没有理会野南兵再次的磕头求饶,抡起枪托将其砸死,却不巧被赶来的政委看到了。

军事法庭从来都是最严厉最不讲情面的,而天朝向来有优待俘虏的传统,送去军法处按这种情节不枪毙就算不错了。还好底下的兵倒是同仇敌忾,在押运途中装大意让他跑了,就这样一路跑到了香江来。

李学初对德哥的遭遇比较同情,对他的杀俘行径倒是没什么觉得不妥。在后世时李学初就对这场战争中政府的作为颇有埋怨,在三次决定性的胜利后都学着孔明七擒孟获的样子想来个以德服人主动放弃了战果。可惜人家不是孟获,高尚的德行对野狗不管用,白瞎了前方战士的鲜血。最搞的是战事完结后双方都宣布自己为胜利方,而且摆起道理来似乎都说得过去。中方是全面的军事胜利,把战果摆出来怎么看都是赢。而野方呢?南沙西沙都还牢抓在手里,地面上也一块没丢,这不是胜利是什么?战前要的就是这个嘛。后世南沙石油占了野南国家gdp的三分一强,而买家就是北面的邻国,怎么看也是默认了人家的合理性。

操蛋的事不去想了,李学初忽然灵机一动,问道:“德哥,你现在联系的到原来的战友吗?”

张有德奇怪地反问一句:“干吗?”

“香江说起来也不**全,我想找几个保镖,与其找别人不如找自己人。德哥你到底联系不联系的到?”

“正在打战呢,可不能挖国家的墙角。”虽然逃了出来,张有德还是对国家有感情的。

“退役的就行了嘛。”打过仗见过血的兵可比香江随便培训出来的保镖可靠多了,香江到十来年那么多富豪被绑架甚至被撕票,哪个没保镖了?那些货搞不好连**都打不过。

“现在退役的不是缺胳膊就是断腿的,你要不要?”德哥苦笑道:“现在战事紧,到了退役年龄的也要多呆几年了,好歹把战打完再说了,就不知道啥时能完,你能等的话到时候给你介绍几个,我也想他们过得好点。”

李学初不说话了。打完?那都要拖到*年了,黄花菜都凉了啊。不过那些伤残退役的军人看看以后有没有机会帮一帮,总之这件事还是记在心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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