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沦为通缉犯
幽暗的月光下,人头中一对眼珠子正死死瞪着自己,折射着仿若从地狱传来的幽亮,登时吓得林云向后退了数步。
稳了稳心后,林云又大口呼吸两口,这才壮着胆子走过去,将包裹里的人头拿了出来,又把手伸进去摸索起来。
月光下暗红的液体黏在整条手臂上,想起那瞪着一对眼珠子的淋淋人头,林云心底忍不住阵阵发寒。
bian态!
杀人也就罢了,竟然还收集人头。
可以想象,如果自己落在潘铭轩手里的话,自己的下场,恐怕也会如此吧!
林云定了定神,继续摸寻着。
他没有武魂,没办法修炼这个世界的武力。
想要在这个残酷的世界活下去,想要夺回自己的机甲,他便必须变强,通过他的机械手段。
他需要变强,要掌控自己的命运,绝不像那包裹中的头颅一样,死时连眼睛都无法闭上。
只要有材料,林云可以不惧任何人。而这布兜里的硝酸jia,便是林云可以转为武力的材料之一。
很快,林云便摸到了一个布兜,打开一看,布兜中果然装的全是硝酸jia。旋即,林云又打开另一个包裹,同样摸出了一袋硝酸jia。
林云快速装进口袋,转身便要离开。
可他刚扭过身子,却忽的感觉下肢一阵疼痛。
低头一看,那金毛狗竟死死咬住自己右腿,发出愤怒的低吠。
娘的,这狗命可真大!
林云龇了龇牙,掏出腰间的木枪,又噗噗几枪射去。感受着金毛狗嘶咬越来越无力后,林云腿一蹬,踢开金毛狗扭头就跑。
也在这时,客栈二楼直接跳下一道人影,白衣如雪,跳落时衣物飘飞,赫然正是潘铭轩。
潘铭轩落在了金毛狗旁边,他朝林云逃去的方向看去。
“是你个杂种!”
潘铭轩显然瞧出了林云的背影,那对充斥着杀戮的眼眸顿时一凝,手握长剑,一道刺眼白光在他手掌内亮起,亮光之大,令的整个街道都通彻起来。
“去!”伴着一声暗哼,那长剑直接飞向了逃得极远的林云。
掷出后,潘铭轩也不管成功与否,他立即从衣袖中取出药物为那金毛狗疗伤。
虽然极想直接冲上前杀掉林云,但潘铭轩更知道,自己这灵宠倘若晚些时候救治,怕很有可能死掉。
莫说一个杂种普通人了,便是十个又抵得过自己的灵宠?而且他也自信,就凭他一个普通人,又如何躲得了自己掷出的剑!
林云狂奔在街道中,他也没想到潘铭轩竟会发现,而且直接从楼上跳了下来。
他的心以一百八十的速度剧烈跳动着,仿佛身后就是一个远古猛兽似的,稍微停下来,等待自己的就是死亡。
忽然这时,一道极为凌厉的剑气从背部传来,隔着衣服林云甚至都感觉到背部的阵阵刺痛了。
他扭过头,看到那一团闪烁着刺眼光亮的东西,林云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感觉那东西带动的风声都刺得自己皮肤发痛。倘若要被它击中,恐怕要即时命丧当场!
一股恐惧袭上心头,林云想也不想,拖着被咬伤的右腿立时向旁边扑去。
“噗!”
林云扑在地上落了个狗啃地,刚呸了口嘴里的泥沙,准备爬起来时,却听“轰”的一声,只见前方一栋房屋轰然倒塌,想必是被那散发凌厉剑气的东西击中了。
林云心中暗松了口气,一骨碌爬起,继续往前方狂奔起来。心中则庆幸万千,幸亏自己躲过了,否则还真要稀里糊涂死在这儿。
足足跑了几百米后,林云巧见一个红薯窖,想也不想直接跳进去并用盖子盖上。
窝在红薯窖里,林云死命的躲在角落中,大气也不敢喘,生怕会被上边的潘铭轩发现了。
打开折叠空间,林云从里边拿出了一个备用药箱,用应急灯照着,为自己血淋淋的右腿涂药。
2200年的药物已经达到了极高水平,别看只是个备用药箱,但里边仅有的十几种药物却可以治疗大多数病症。
如这消炎用的药水,不仅可以消炎杀菌,还可以加快伤口愈合,更为甚者还能直接进入化为人体所需的各种疫苗。
药水落在伤口上,传来的疼痛顿时让林云龇牙不已,他靠在墙上,紧握着拳头却发不出半点声响。
在这残酷的地方活下去,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疼痛过后,一股子疲累感从心底蔓延而来,林云半眯起眼睛,不知觉间,便已死死睡去。
当清晨的阳光照射在红薯窖中,林云才揉了揉眼,爬出了红薯窖。
一出红薯窖便是熙熙攘攘的街道了,一群人正围在一堵墙边指指点点,说说笑笑仿佛在议论着什么。
林云也颇为好奇的走过去,见墙上贴着一张黑白画,画由三部分组成。
左侧画着一只长毛狗,中央画着一个大大的“叉”,右侧则是一行行小字。
那狗,怎么那么像昨天木枪打死的狗?
看着画中的长毛狗,林云疑惑,拍拍旁边人的肩膀:“兄弟,这上边写的什么。”
“一个通缉令!”那人砸砸嘴:“这年头,竟还有人不知好歹的把潘少的灵宠给弄死了,而且还是个普通人。”
旁边又有人接话:“听说潘少的灵宠是刚从深山中抓到的,三级灵兽幼宠驮灵犬,灵性堪比四级灵兽了。这次潘少可该心疼坏了,怪不得能出两万武币的悬赏价。”
“嗞嗞,两万武币啊,够我一家生活两年了!”
潘少,对于这个词林云可一点不陌生。
无论是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几个黑衣人,还是李雪妍的口中,都称呼潘铭轩为潘少。而显然,他们的潘少指的肯定也是潘铭轩!
再联想这幅画上的长毛狗,林云心中哪里还不明白什么。
自己杀了潘铭轩的金毛狗,然后被通缉了。
而且这个金毛狗还是个灵兽,通缉自己的悬赏价是两万武币。
娘的,两万武币,足够普通武者人家生活四年了。
一条狗,真是比自己命都值钱了!要是被人知道那狗是自己杀的,怕分分钟就得被人扒骨了。
不过林云心中也窃喜起来。
看这悬赏的架势,那金毛狗在潘铭轩心中应该极是重要的。自己把那金毛狗弄死了,潘铭轩怕不得气的抓狂,也算是抢走自己机甲的报应了。
可林云还没笑出来时,一道玩笑般的声音又从侧旁响起,登时让林云如同晴天霹雳。
“可惜了,潘少把那家伙的长相忘了。不过潘少说,那人逃走的时候被潘少的灵宠咬了,腿部受了重创,大家可长点心眼,多瞅瞅谁的腿受伤了。”
听到这话,林云精神瞬间紧绷起来。
昨晚那狗,可是足足咬了自己十几秒,右腿现在还疼着呢!
尽管涂了药,不过想完全愈合怕也得三天左右。倘若被人发现了右腿的伤,自己的结局可想而知。
站在热闹的人群里,林云只觉得就像站在饿狼堆里似的,在场的每个人,都有可能扑向自己,将自己狠狠撕碎!
林云机警地瞧了瞧周围,刚想迈步离开,却忽见一名脸上带着刀疤的中年目光凶辣的看向自己,紧接着,他一对手臂更直接抓向了自己,嘴里吼着:“这小子腿上有伤!”
声音宛如晴天霹雳,让林云心神登时一慌。他想也不想,几乎本能的用双手对着身旁的人狠狠一扒,强行给自己开出一条路后撒腿就跑,连腿上的疼痛都麻木了。
同时,这声音也劈在了周围所有人的身上,他们几乎在同一时间将目光锁定林云。
“真的,他腿上真有伤,而且是咬伤。”
“追他!”
“他是我的,都别抢!”
一时间,原本还平静的街道瞬间乱遭起来。
之前林云草木皆兵的担心,此刻却无疑成为了真实。
一人在前奔跑,一群人在后拥挤追奔,场景颇为壮观。
林云发了疯般狂蹿着。
他知道只要自己跑晚一会儿,就会被人抓住送到潘铭轩那,迎接自己的结果便是头颅被割……
想到自己被抓住后的下场,林云奔的越发快了几分。
要是平常,以这世界武者的体力,想追上林云是很容易的。但今天追林云的人实在太多了,人挤人,甚至有不少都被直接挤的被人踩在了脚下,这样一来反倒拖慢了速度,给林云以逃跑的契机。
正跑着,林云忽然看到一客栈外拴着一头马,林云咬咬牙,直接窜上了马,拍着马屁股便胡奔起来。
所幸在地球时倒也练过骑马,刚开始还有些摇晃,不过些许时候便稳了下来。马匹如飞,很快一群人就被甩在了后边。
林云逃出城镇,顺着碎路足足行了一个多小时后,林云方才停下大喘着气。
回头望了望,发现没什么人追上来,林云这才松了口气,四下一扫,自己正深处一片密林丛立的大山之中。
想了想,林云从折叠空间中拿出了环境探测仪,在自己周围两公里的范围内细细看了看。
在环境探测仪的实景地图上看了足足两分钟后,林云扔下马匹,披荆斩棘,顺着一条小路直接爬上了山去。
潘志振以两万武币通缉自己,力度之大,恐怕只要有人烟的地方都不能呆。
虽然大山里有豺狼虎豹,不过相比那些凶残的武者,林云宁愿面对豺狼虎豹。而且大山里隐蔽性和生存环境都不错,也正好给自己足够的时间来寻找材料,创造更强大的机械。
只要有物质材料,以自己出色的机械能力,林云不惧任何人。
到时候夺回机甲,那也是再轻松不过的事情了。
机甲是他一生的心血,也是他回去的希望,他必须夺回机甲。
即便无法回去,但拥有机甲的话,林云在这世界活下去的几率也才会大大增加。
大山年代已久,山上大树甚至有的四五人都怀抱不了,这些都是林云提前观测好的。
爬上山站在一棵十人怀抱的巨树前,林云打开折叠空间,从中拿出了最先进的激光开凿工具,约莫十多分钟后,一个树洞便在工具下被开凿出来了,用来住人倒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不仅如此,林云还在树的内部制成了一个楼梯,可以通过树干内的楼梯直接登到树干之上,约三米高,完全可以看到以巨树为中心方圆百米内的情形。
最后,林云又在树洞外做了些小手段,使得树洞掩盖了起来,倘若不仔细观察的话,在外边根本很难发现大树中间被开凿了树洞。
“也不知到哪能弄来些硫磺。”林云坐在树洞里,手里摆弄着环境探测仪,嘴里啃着白天在落日城买的干粮,眉宇之间却是流露出几分失落。
硝酸jia自己有了,木炭的话以自己深处森林的环境根本不缺,唯独就差硫磺了。
倘若有硫磺的话,林云便可以制成火药,其威力绝对比自己手中的木枪强大许多。
可关键是,硫磺不容易找!
硫磺一般存在于火山和温泉附近,可这茫茫大山的,哪有这东西。
心中正苦恼着,摆弄着环境探测仪的林云突然停了下来,他惊奇的发现在自己三公里外,有一个湖泊。而当用环境探测仪放大后,他还看到湖泊之上漂浮着白色的烟雾,那不正是温泉么!
稳了稳心后,林云又大口呼吸两口,这才壮着胆子走过去,将包裹里的人头拿了出来,又把手伸进去摸索起来。
月光下暗红的液体黏在整条手臂上,想起那瞪着一对眼珠子的淋淋人头,林云心底忍不住阵阵发寒。
bian态!
杀人也就罢了,竟然还收集人头。
可以想象,如果自己落在潘铭轩手里的话,自己的下场,恐怕也会如此吧!
林云定了定神,继续摸寻着。
他没有武魂,没办法修炼这个世界的武力。
想要在这个残酷的世界活下去,想要夺回自己的机甲,他便必须变强,通过他的机械手段。
他需要变强,要掌控自己的命运,绝不像那包裹中的头颅一样,死时连眼睛都无法闭上。
只要有材料,林云可以不惧任何人。而这布兜里的硝酸jia,便是林云可以转为武力的材料之一。
很快,林云便摸到了一个布兜,打开一看,布兜中果然装的全是硝酸jia。旋即,林云又打开另一个包裹,同样摸出了一袋硝酸jia。
林云快速装进口袋,转身便要离开。
可他刚扭过身子,却忽的感觉下肢一阵疼痛。
低头一看,那金毛狗竟死死咬住自己右腿,发出愤怒的低吠。
娘的,这狗命可真大!
林云龇了龇牙,掏出腰间的木枪,又噗噗几枪射去。感受着金毛狗嘶咬越来越无力后,林云腿一蹬,踢开金毛狗扭头就跑。
也在这时,客栈二楼直接跳下一道人影,白衣如雪,跳落时衣物飘飞,赫然正是潘铭轩。
潘铭轩落在了金毛狗旁边,他朝林云逃去的方向看去。
“是你个杂种!”
潘铭轩显然瞧出了林云的背影,那对充斥着杀戮的眼眸顿时一凝,手握长剑,一道刺眼白光在他手掌内亮起,亮光之大,令的整个街道都通彻起来。
“去!”伴着一声暗哼,那长剑直接飞向了逃得极远的林云。
掷出后,潘铭轩也不管成功与否,他立即从衣袖中取出药物为那金毛狗疗伤。
虽然极想直接冲上前杀掉林云,但潘铭轩更知道,自己这灵宠倘若晚些时候救治,怕很有可能死掉。
莫说一个杂种普通人了,便是十个又抵得过自己的灵宠?而且他也自信,就凭他一个普通人,又如何躲得了自己掷出的剑!
林云狂奔在街道中,他也没想到潘铭轩竟会发现,而且直接从楼上跳了下来。
他的心以一百八十的速度剧烈跳动着,仿佛身后就是一个远古猛兽似的,稍微停下来,等待自己的就是死亡。
忽然这时,一道极为凌厉的剑气从背部传来,隔着衣服林云甚至都感觉到背部的阵阵刺痛了。
他扭过头,看到那一团闪烁着刺眼光亮的东西,林云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感觉那东西带动的风声都刺得自己皮肤发痛。倘若要被它击中,恐怕要即时命丧当场!
一股恐惧袭上心头,林云想也不想,拖着被咬伤的右腿立时向旁边扑去。
“噗!”
林云扑在地上落了个狗啃地,刚呸了口嘴里的泥沙,准备爬起来时,却听“轰”的一声,只见前方一栋房屋轰然倒塌,想必是被那散发凌厉剑气的东西击中了。
林云心中暗松了口气,一骨碌爬起,继续往前方狂奔起来。心中则庆幸万千,幸亏自己躲过了,否则还真要稀里糊涂死在这儿。
足足跑了几百米后,林云巧见一个红薯窖,想也不想直接跳进去并用盖子盖上。
窝在红薯窖里,林云死命的躲在角落中,大气也不敢喘,生怕会被上边的潘铭轩发现了。
打开折叠空间,林云从里边拿出了一个备用药箱,用应急灯照着,为自己血淋淋的右腿涂药。
2200年的药物已经达到了极高水平,别看只是个备用药箱,但里边仅有的十几种药物却可以治疗大多数病症。
如这消炎用的药水,不仅可以消炎杀菌,还可以加快伤口愈合,更为甚者还能直接进入化为人体所需的各种疫苗。
药水落在伤口上,传来的疼痛顿时让林云龇牙不已,他靠在墙上,紧握着拳头却发不出半点声响。
在这残酷的地方活下去,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疼痛过后,一股子疲累感从心底蔓延而来,林云半眯起眼睛,不知觉间,便已死死睡去。
当清晨的阳光照射在红薯窖中,林云才揉了揉眼,爬出了红薯窖。
一出红薯窖便是熙熙攘攘的街道了,一群人正围在一堵墙边指指点点,说说笑笑仿佛在议论着什么。
林云也颇为好奇的走过去,见墙上贴着一张黑白画,画由三部分组成。
左侧画着一只长毛狗,中央画着一个大大的“叉”,右侧则是一行行小字。
那狗,怎么那么像昨天木枪打死的狗?
看着画中的长毛狗,林云疑惑,拍拍旁边人的肩膀:“兄弟,这上边写的什么。”
“一个通缉令!”那人砸砸嘴:“这年头,竟还有人不知好歹的把潘少的灵宠给弄死了,而且还是个普通人。”
旁边又有人接话:“听说潘少的灵宠是刚从深山中抓到的,三级灵兽幼宠驮灵犬,灵性堪比四级灵兽了。这次潘少可该心疼坏了,怪不得能出两万武币的悬赏价。”
“嗞嗞,两万武币啊,够我一家生活两年了!”
潘少,对于这个词林云可一点不陌生。
无论是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几个黑衣人,还是李雪妍的口中,都称呼潘铭轩为潘少。而显然,他们的潘少指的肯定也是潘铭轩!
再联想这幅画上的长毛狗,林云心中哪里还不明白什么。
自己杀了潘铭轩的金毛狗,然后被通缉了。
而且这个金毛狗还是个灵兽,通缉自己的悬赏价是两万武币。
娘的,两万武币,足够普通武者人家生活四年了。
一条狗,真是比自己命都值钱了!要是被人知道那狗是自己杀的,怕分分钟就得被人扒骨了。
不过林云心中也窃喜起来。
看这悬赏的架势,那金毛狗在潘铭轩心中应该极是重要的。自己把那金毛狗弄死了,潘铭轩怕不得气的抓狂,也算是抢走自己机甲的报应了。
可林云还没笑出来时,一道玩笑般的声音又从侧旁响起,登时让林云如同晴天霹雳。
“可惜了,潘少把那家伙的长相忘了。不过潘少说,那人逃走的时候被潘少的灵宠咬了,腿部受了重创,大家可长点心眼,多瞅瞅谁的腿受伤了。”
听到这话,林云精神瞬间紧绷起来。
昨晚那狗,可是足足咬了自己十几秒,右腿现在还疼着呢!
尽管涂了药,不过想完全愈合怕也得三天左右。倘若被人发现了右腿的伤,自己的结局可想而知。
站在热闹的人群里,林云只觉得就像站在饿狼堆里似的,在场的每个人,都有可能扑向自己,将自己狠狠撕碎!
林云机警地瞧了瞧周围,刚想迈步离开,却忽见一名脸上带着刀疤的中年目光凶辣的看向自己,紧接着,他一对手臂更直接抓向了自己,嘴里吼着:“这小子腿上有伤!”
声音宛如晴天霹雳,让林云心神登时一慌。他想也不想,几乎本能的用双手对着身旁的人狠狠一扒,强行给自己开出一条路后撒腿就跑,连腿上的疼痛都麻木了。
同时,这声音也劈在了周围所有人的身上,他们几乎在同一时间将目光锁定林云。
“真的,他腿上真有伤,而且是咬伤。”
“追他!”
“他是我的,都别抢!”
一时间,原本还平静的街道瞬间乱遭起来。
之前林云草木皆兵的担心,此刻却无疑成为了真实。
一人在前奔跑,一群人在后拥挤追奔,场景颇为壮观。
林云发了疯般狂蹿着。
他知道只要自己跑晚一会儿,就会被人抓住送到潘铭轩那,迎接自己的结果便是头颅被割……
想到自己被抓住后的下场,林云奔的越发快了几分。
要是平常,以这世界武者的体力,想追上林云是很容易的。但今天追林云的人实在太多了,人挤人,甚至有不少都被直接挤的被人踩在了脚下,这样一来反倒拖慢了速度,给林云以逃跑的契机。
正跑着,林云忽然看到一客栈外拴着一头马,林云咬咬牙,直接窜上了马,拍着马屁股便胡奔起来。
所幸在地球时倒也练过骑马,刚开始还有些摇晃,不过些许时候便稳了下来。马匹如飞,很快一群人就被甩在了后边。
林云逃出城镇,顺着碎路足足行了一个多小时后,林云方才停下大喘着气。
回头望了望,发现没什么人追上来,林云这才松了口气,四下一扫,自己正深处一片密林丛立的大山之中。
想了想,林云从折叠空间中拿出了环境探测仪,在自己周围两公里的范围内细细看了看。
在环境探测仪的实景地图上看了足足两分钟后,林云扔下马匹,披荆斩棘,顺着一条小路直接爬上了山去。
潘志振以两万武币通缉自己,力度之大,恐怕只要有人烟的地方都不能呆。
虽然大山里有豺狼虎豹,不过相比那些凶残的武者,林云宁愿面对豺狼虎豹。而且大山里隐蔽性和生存环境都不错,也正好给自己足够的时间来寻找材料,创造更强大的机械。
只要有物质材料,以自己出色的机械能力,林云不惧任何人。
到时候夺回机甲,那也是再轻松不过的事情了。
机甲是他一生的心血,也是他回去的希望,他必须夺回机甲。
即便无法回去,但拥有机甲的话,林云在这世界活下去的几率也才会大大增加。
大山年代已久,山上大树甚至有的四五人都怀抱不了,这些都是林云提前观测好的。
爬上山站在一棵十人怀抱的巨树前,林云打开折叠空间,从中拿出了最先进的激光开凿工具,约莫十多分钟后,一个树洞便在工具下被开凿出来了,用来住人倒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不仅如此,林云还在树的内部制成了一个楼梯,可以通过树干内的楼梯直接登到树干之上,约三米高,完全可以看到以巨树为中心方圆百米内的情形。
最后,林云又在树洞外做了些小手段,使得树洞掩盖了起来,倘若不仔细观察的话,在外边根本很难发现大树中间被开凿了树洞。
“也不知到哪能弄来些硫磺。”林云坐在树洞里,手里摆弄着环境探测仪,嘴里啃着白天在落日城买的干粮,眉宇之间却是流露出几分失落。
硝酸jia自己有了,木炭的话以自己深处森林的环境根本不缺,唯独就差硫磺了。
倘若有硫磺的话,林云便可以制成火药,其威力绝对比自己手中的木枪强大许多。
可关键是,硫磺不容易找!
硫磺一般存在于火山和温泉附近,可这茫茫大山的,哪有这东西。
心中正苦恼着,摆弄着环境探测仪的林云突然停了下来,他惊奇的发现在自己三公里外,有一个湖泊。而当用环境探测仪放大后,他还看到湖泊之上漂浮着白色的烟雾,那不正是温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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