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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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的大难不死,让她彻底的重生,这种重生不是说本体死亡后灵魂换个肉身活着。也不是本体到伤害后,灵魂回到从前活着幼年的某个时段。
是心灵与灵魂的重生,依旧还是那个十七岁面容娇丽的方瑾瑜。但是,这回当她跳崖落在崖底一棵古树上,各种羽毛搭造的鸟巢中,昏迷了不知多久醒过来,又呆呆的看了几个时辰的天空,确定自己还活着后,终于彻底的想通了。

不管自己几世为人,不管各有什么不同,但是那都是她自己,都是她一个人。两世的记忆和经历,有些是相互不冲突的,没必要因为抵触前世的无奈和杀戮,第二世就要刻意的回避掉,既然都是自己,有机会重生,却为什么还要那么让自己那么累!

也开始明白,很多烦恼其实都是在重生在这个朝代的那一刻起,自己给自己强加上去的。 为什么不能顺着自己的心真实的活着呢?早点想明白的话,就不会是现在这样的局面了!

或许,能遇到自己喜欢,也中意自己的男人,孩子也能平安出生!可是,不管人有多么的富有,都买不到后悔药,还好,自己觉醒的不算太迟。

虽然悲催的失去了回现代的机会,可自己现在也不过才十九岁而已,放下心灵和思想上那些看不见的负担和枷锁,一样可以活出个自在的人生来啊!

时光隧道八十年开一次,她是真的不敢保证自己能否活到那个时候。想想甚至觉得很好笑,就算能坚持活到那个时候,那样风烛残年的年纪,回到现代做什么?进养老院?在街上当流浪的老人?

然后,就等着进火葬场化为灰烬?算了吧!既然老天还不让自己解脱,还是好好把握眼前的人生吧!

两年多的时间里。瑾瑜在那个山涧里,把前世在组织里学到的,除去她觉得不适合古代的项目之外都捡了起来。专门刻苦训练她认为有用的。这样一来,十来年的训练。却因为她的处境和转变的心态,在两年多里就完成了。

再者那时要学的东西太多,好几个国家的语言,化妆术,各种场合的礼仪、驾驶、电子网络,枪械、射箭、致命的化学药剂,硬气功等等。所以。训练的时间就有那么长久。

外语她十几年没说过,虽然依然记得,但是在这个朝代根本就用不到。驾驶、电子网络、枪械、化学药剂在这里也同样用不到的,当然不用练习。

知道止血疗伤的药草。还有万不得已也要用的毒草就可以了。

现在她的身手不但不比前世的逊色,反而因为在山涧底部破烂堆里一个摔瘪的铁箱子里,意外而得的几本武功秘笈而更胜一筹。有轻功,有剑法、有刀法,还有暗器。还有内功心法,瑾瑜不嫌累,都练了。

轻功怎么练她也没达到电视上武侠片里的踏雪无痕,最多就是,跑的速度超快、跳跃的高度有三米左右而已。但是这样她已经很满足了。剑法和刀法她是用木棍充当着练的,因为山涧里那一堆堆的破烂儿里,没有这两样东西。

以前她飞刀很厉害,现在没有飞刀,就拿石子练,小木棍练。要出山的时候,她已经练到百击百中的地步,小木棍甩出去也到了没入树干的境界。

再打兔子,根本就不用自己做的弓箭,身边有石子儿,小木棍什么的,都能用。再也不会饥一顿饱一顿的,不是冬天的话,她都懒得储备猎物。

在现代那个组织里学的技能,都是凶猛无比能一招毙敌的方法,因为杀手的目的就是消灭目标。再加上后学的轻功、刀法、剑法这些,她对自己更加有自信。

因为她越来越厉害,让她落脚的山洞外十几里范围之内,一年后成了野兽们的禁区,以至于她不得不走出好远去打猎。要知道,开始的时候,她用木钻法生起的火,根本就不敢熄灭。

野狼,豹子,什么的经常堵在洞口,时时刻刻卡的想撕扯了她。又不能一天到晚待在山洞里,烧的柴每天都要冒险去捡的。还得想办法弄东西填饱肚子。

记得开始打野兔什么的,根本就打不到,只能摘些野果子充饥。

可是冬天来了怎么办?上哪找野果子去?再说了,一直那样吃的话,她怕自己会变成白毛女。有一天无意中捡到一把生锈的柴刀,似乎是悬崖上面的柴夫掉的,赶紧拿到石头磨了,又到破烂堆那边找了能用得上的东西,做了一把简单的弓箭。

因为本就有基础,所以,温习了几天,就打到了兔子,这才开始结束每天吃野果子的日子!

也正是因为很自信,一个月前,她就从离开了山涧。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活了,也有了生存的能力,那么还有什么理由继续留在这万丈深渊里呢?整个山涧里就只有她一个活人,再不出去的话,她担心自己会得忧郁症的。

咬起牙关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可不是为了在此处隐居终老的!

趁着天气的温度还没有热起来,她就带着准备的东西,动身了。万丈深渊很险峻,两年多里,她可是勘察过很多次,上去根本就不可能,但是山涧里一条川流不息的小河,让她有了想法。

山涧是环形,看似封闭没出口的。可是那条河却是有出口和入口的,她试过下流的那个洞口,走了近半天的位置,越走洞口越狭窄,根本出不去。没办法,她又试了上流的那个洞口,居然真的就出了山涧。

只不过,那时她觉得还没到出去的时机,所以,又苦练了几个月的功夫,在冰雪完全融化后,暖暖的春风拂面的时候,收拾好东西,离开了那里。

到了外面躲在树林中。等到夜里翻墙,偷了一个农户家晾在外面的衣衫,到树林里换下身上的兽皮。稍微打扮了一下这才开始在白天行走。不然的话,会被人怀疑成山上野人的。

出来的第一个目的地是到父亲任职那里。也没打算跟他们相见。就想偷偷看看他们,知道他们安好就行。以后呢,还要去个要紧的地方,怎么着也得去看看曹氏母子啊!

再然后么,看情况另作打算。路上,跟马贩子买了这匹黑马。

银子,别看她离开福来镇的时候。仅仅只带了路上够用的。可是现在,她可是个名副其实的富婆。一个人在万丈深渊的底部生存并不容易,可以说简直是到了最原始的年代。可是,天无绝人之路。老天打她巴掌过,给了一颗大大的甜枣补偿她。

当日跳崖对面的山上,有一条经商者去京城的山路,从那里走的话,应该是一条到京城的捷径。不然的话,怎么还有商走那条路。世间的事有利就有弊,有捷径,还有比较险恶的地段,崎岖蜿蜒不说。一边还是万丈深渊。

几乎每年都会有商队在那个路段出意外,却还是有人冒险走那条山路。

所以,那从来没办法下去的深渊下,即便再贵重的货物掉下去,也没谁白费力气去寻的。那么高,马车坠落没到底,就撞散架了,更何况车上的货物。

掉下去的人和马当然粉身脆骨,早被野兽吃掉。因为山涧底部有上面常年飘落的树叶,即便腐烂也是厚厚软软的,因此,掉落的东西也是有些完好的。在山涧中,练功休息的空当,她就拿跟棍子在破烂堆那边,翻找,做简易弓箭和那几册武功秘籍也是在那里找到的。

好找到很多好东西,一小堆金叶子,一个用腊封了口的竹筒里发现一卷全国通兑的银票,足足两万两。一堆一堆被东西覆盖着没有融化的盐巴,当然,金锭子和银锭子也有好几千两。

那玩意儿她嫌沉只带了几十个,其余的都藏在山洞里的缝隙里,还用小石头掩盖了。不管以后会不会用得到,都算一笔积蓄。不过,瑾瑜觉得自己是不会再回来取的,以后的生活应该是越混越好的啊!

经过第一个镇子的时候,添置了几身新衣,还有一些简单的头饰,胭脂粉,在铁匠铺定制了一套小飞刀。后来在路上又陆续的添置了两把锋利的匕首,一把戴在手臂上的袖箭,大刀她没看上,觉得自己带那东西实在是太惹眼了,就没要。

路上也遇到过小偷小摸的,还遇到过见她是单身行路,伺机不轨的,都让瑾瑜狠狠的教训一通。倒也没要偷儿的命,不算罪大恶极,手不干净么,废手。下流胚子么,她直接送他上西天了,狗改不了吃屎,留在世上只会祸害无辜。

将近二十年没杀过人,瑾瑜解决了那个色狼后,以为自己会不适应,可是没想到,根本就没有。匕首捅过去的时候,动作干净利落,丝毫没有停滞,只是心跳稍微的快了一点。

当然,也怪她出山涧后,没有再易容成老妪,更没有女扮男装。换上买的新衣后,还用胭脂粉打扮了一下自己。那登徒浪子光顾着想怎么享受美人儿呢,根本也没留意美人手里的利刃。直到感觉到心口的异痛,低头看去,然后才不可置信的瞪着眼睛看着她,张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也再也没有机会说什么了。

那些在瑾瑜看来,都是小打小闹的,没什么意思,很想找人试试自己的实力呢,今个居然就有人送到面前了。这样最好,能让叫山娃的少年明知道有刺藤也要钻进去的人,定然是恶人,那么自己就不用手软,也不会内疚。

“大哥,居然是个好看的小娘子呢,待我去擒来,等大哥你尝过鲜后,我跟其他兄弟也好好消受一下。”那些人在距离瑾瑜五六米的位置停了下来,骑马的人一起看向瑾瑜,有几个的眼神立马就色眯眯的,让瑾瑜有立马戳瞎他们的冲动。一个长得尖耳猴腮的家伙,嬉皮笑脸的对另一个男子说到。

看样子,此人就是山贼的头目了,瑾瑜迎着那龌蹉的目光,看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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