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嘉奖
吉拉那乱七八糟的分析也不能说一点准谱没有,嘉奖令下来了,立下大功的齐朗晋升为上士,获得一千块中级灵石,第三分队的另外几名主力干将都获得了职位上的提升,奥乌和古尔夫晋升为上士,吉拉晋升为中士。亨利国王看来还真不是个彻底的老糊涂。
当然,菲利克斯那一队虽然没受多大的伤害,但他们率先发现了战局的变化,那也算是卓著的功勋,在威廉中校优美辞藻的渲染下,他们的功劳更被无限夸大。于是,第三分队的士兵们很失望地发现,另外那一队人升职的士兵居然要更多一些。菲利克斯顺理成章地晋升为上士,实际上,少尉的军衔已经为他准备好了,只等转过圣王祭的假期,举办完成年礼后,他就要正式迈入士官的行列了。
不过直到齐朗和奥乌已经完全康复,多迪姆的调令也迟迟没有颁发下来,但上尉在这一段时间里跑了好几趟亚萨城堡,看来那个日子也不会太远了。这个消息一直像块石头,沉甸甸地压在了齐朗的心头。在齐朗看来,多迪姆就是一位平易近人的兄长,是可以给予他信心和力量的精神支柱。在夏奇镇,除了库姆医生会带给齐朗带来这种感觉外,剩下的就只有多迪姆了。可现在,多迪姆要走了,齐朗实在没办法说服自己以开心的态度来看待这件事。
幸运的是,吉拉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假想,如果多迪姆能够与亨利国王较多接触,以他的能力将很容易获得国王的重视,那就意味着他很有可能得到更多的提升,没准有一天他就会达到和威廉中校平起平坐的地步,到了那时,旋锋军真正的出头之日就要到来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还称得上忧中带喜的一件好事呢。
另外还有一件好事,那是奥乌的好事。晋升为上士就获得重新挑选武器的特权,所以奥乌不用再为丢掉那把锯子感到后悔了,他可以像个真正的士兵那样,为自己选一把货真价实的重剑。当然,齐朗确信他总有一天会领回那把胜利之剑,但在那之前,上好的钢剑还是可以应付一阵子的。
说到那种拥有强大力量的圣剑,齐朗在心里没少盘算过,而他盘算的则是那把荣誉之剑。他在当时征服了那把剑,而且在返回夏奇镇的过程中,它也一直都老老实实的躺在齐朗的背上,排斥的力量从来没有出现过。那是不是意味着它就是齐朗宿命的伙伴,就像伊格鲁那样?说实在的,齐朗心里对此还真怀有那么一点儿奢望。
不过那把荣誉之剑是明玉王国的宝物,按照亨利国王的旨意,必须把它还回去才行。这是一个需要低调进行的任务,因为亨利国王还不想跟鲸嘴比利正式翻脸,毕竟奥托帝国那边正在通过外交手段向明玉王国施加压力,要他们向卢曼帝国赔罪呢。
于是,这个任务落在了素有东方通的多迪姆肩上。他需要去明玉王国的王都云阳城走一趟,而跟他同行的只有一人,那就是齐朗。这也是明玉王国那边传来的要求,米焕国王想对抢回宝剑的勇士当面致谢,说不定还会有嘉奖等在那里。
从夏奇镇到塞尔瓦河东岸的云阳城,足有两千多公里的路程,按说乘坐龙怪去是最为便捷的方式。但明玉王国早就有明令,任何他国龙怪均不得出现在明玉王国的领空,否则禁卫队的飞天神弓一定会把它打下来。尽管这回情况例外,但多迪姆为了表示尊重,还是选择了骑马,虽然那样要耗费超过两周的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对此,齐朗却是乐于接受的,能和逃脱文件困扰的多迪姆单独相处一段日子,实在是太难得了。
多迪姆的确是个极好的旅伴,他见多识广,足迹遍及莱利库姆大陆的每一个角落,几乎没什么事能难得住他。就好比他们刚刚到达的这里,那横跨塞尔瓦河的那长达二十多公里的菲克林克大桥,就连当地人都说不清那是什么时候出现在这世界上的神迹,而多迪姆却给出了传奇一样的解释——那是远古文明的体现,是人类在上一个纪元征服自然的产物。
菲克林克大桥如今虽已破败残缺,却仍然宏伟得震撼人心,像巨龙一样蜿蜒飞架到大河的彼岸。看到这个先人杰作,齐朗真有些感慨,如果这世界上曾经存在那样的文明的话,为什么时至今日,人类仍然像最低等的生物一样,只会为了掠夺食物和资源而自相残杀呢?
菲克林克大桥的另一端,就是明玉王国的领土。云阳城,已经出现在了群山的环抱当中。
奔腾不息的塞尔瓦河,除了将卢曼帝国和明玉王国区别开外,好像还分隔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左面这边,是西方粗线条的世界,灰蒙蒙的天空,黑色的岩石,深褐色的土地;右面这边,是东方国度那细腻优美的景致,湛蓝的天空,绿草如茵,风景如画。
一踏足这片土地,强烈的亲切感就一直冲击着齐朗的内心,尤其当耳边不住响起那熟悉的中土语时,他几乎觉得这和零散记忆中的家乡没什么两样。
这里的人们普遍穿着布制的衣裳,比自己这身粗麻看起来整洁不少,而且还是五颜六色的。相比之下,西方人所推崇的黑、白、灰、褐这几种颜色实在是太单调了。而齐朗看着最顺眼的,则是这些人头发的颜色,乌黑的头发无论是配头巾还是发簪,都完美极了!
明玉王国派出了上百名禁卫队的士兵前来迎接那把圣剑,出人预料的是,那位米蓉公主竟然纡尊降贵,出现在了队伍当中。
“欢迎你们,卢曼帝国的客人。”她笑着走了出来,一双大眼睛弯弯的,还是那样漂亮,像清澈的泉水那样一尘不染,“你是多迪姆上尉吧?辛苦咯,要你们跑了这么远的一趟路。”
多迪姆跳下了马匹,很绅士地向米蓉鞠了一躬,微笑着说:“感谢你,尊贵的公主殿下。你的笑容像海棠一样美丽,那令我们忘记了一路的风尘,更忘记了辛苦是什么滋味。”
米蓉公主抿着嘴笑了起来。她把目光故意跳过了齐朗,扭头向两名随从说:“常护卫,邵护卫,麻烦你们把客人的马牵到驿馆里,引路官的职位现在归我了。”
和多迪姆一样,齐朗乖乖地把自己的马匹让了出去,只能步行跟在米蓉公主和多迪姆上尉的后面,而那一百多名东方勇士,则像众星捧月一样,把齐朗围在了中间——那没有别的原因,当然是因为他身上正背着那把荣誉之剑呢。
米蓉一边缓缓前行,一边向多迪姆介绍着两旁的茶馆、酒楼等名声在外的休闲场所。她的眼神一刻也没停留在齐朗身上,就好像他完全是透明的,根本就不存在似的。
齐朗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她还在介意丛林里发生的那一幕。对于那次尴尬的误会,齐朗也想不出什么办法能把它化解掉。比起多迪姆上尉,他在和人相处上的能耐实在是差得太多了。应付现在这种情形,齐朗会做的只不过是低着头,跟着米蓉公主那雪白的长裙默默前行罢了,尽管他很想询问一下那位公主肩膀上的伤情到底恢复没有,而且还想……正式地向她自我介绍一番。
“我们快要到了。你该抬头看看,齐朗,看那王宫多雄伟。”体贴的多迪姆注意到了齐朗的落寞,他在和米蓉公主闲聊了半天后,顺利地把齐朗带入了话题当中。他招呼了一声齐朗,又转过头去对米蓉公主说:“哦,对了,公主殿下,我想我该介绍一下我们最优秀的士兵……”
“不必了。”没想到米蓉却不留情面地拒绝了多迪姆的请求。她甚至哼了一声,故意把小脸扭到了一边。
这实在是个很严重的打击,齐朗更加沮丧了:“是啊,我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士兵,她可是个尊贵的公主呢。她为什么要知道我的名字,就凭在丛林里那不足一个小时的会面?醒醒吧,齐朗!考虑到当时的情景,她没派人把我绑起来,砍掉我的脑袋,就已经是莫大的宽容了。”
就在齐朗把自己的脑袋垂得更低的时候,没想到那位公主却格格地笑了起来。她回过了身,还大方地向齐朗伸出了小手:“你叫齐朗,隶属于旋锋军第二十七战团,我们上次见面时,你还是一名中士,但现在已经是一位上士了,我说的对吗?”
齐朗一下子陷入了空前的慌乱:“她伸手干嘛?是要握手吗?哦,天呐!古尔夫一定是把爱出汗的毛病传染过来了,我的手心怎么会*的?”
“呃……你说的没错,米蓉公主。”齐朗强迫自己镇定了下来,飞快地在衣服上擦了一擦手汗。当他在犹豫不决中抬起手臂时,却发现原来又自己自作多情了。
公主只是塞过来一张字纸,那上面写着:“如获嘉奖,求见无尘老人。”
当然,菲利克斯那一队虽然没受多大的伤害,但他们率先发现了战局的变化,那也算是卓著的功勋,在威廉中校优美辞藻的渲染下,他们的功劳更被无限夸大。于是,第三分队的士兵们很失望地发现,另外那一队人升职的士兵居然要更多一些。菲利克斯顺理成章地晋升为上士,实际上,少尉的军衔已经为他准备好了,只等转过圣王祭的假期,举办完成年礼后,他就要正式迈入士官的行列了。
不过直到齐朗和奥乌已经完全康复,多迪姆的调令也迟迟没有颁发下来,但上尉在这一段时间里跑了好几趟亚萨城堡,看来那个日子也不会太远了。这个消息一直像块石头,沉甸甸地压在了齐朗的心头。在齐朗看来,多迪姆就是一位平易近人的兄长,是可以给予他信心和力量的精神支柱。在夏奇镇,除了库姆医生会带给齐朗带来这种感觉外,剩下的就只有多迪姆了。可现在,多迪姆要走了,齐朗实在没办法说服自己以开心的态度来看待这件事。
幸运的是,吉拉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假想,如果多迪姆能够与亨利国王较多接触,以他的能力将很容易获得国王的重视,那就意味着他很有可能得到更多的提升,没准有一天他就会达到和威廉中校平起平坐的地步,到了那时,旋锋军真正的出头之日就要到来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还称得上忧中带喜的一件好事呢。
另外还有一件好事,那是奥乌的好事。晋升为上士就获得重新挑选武器的特权,所以奥乌不用再为丢掉那把锯子感到后悔了,他可以像个真正的士兵那样,为自己选一把货真价实的重剑。当然,齐朗确信他总有一天会领回那把胜利之剑,但在那之前,上好的钢剑还是可以应付一阵子的。
说到那种拥有强大力量的圣剑,齐朗在心里没少盘算过,而他盘算的则是那把荣誉之剑。他在当时征服了那把剑,而且在返回夏奇镇的过程中,它也一直都老老实实的躺在齐朗的背上,排斥的力量从来没有出现过。那是不是意味着它就是齐朗宿命的伙伴,就像伊格鲁那样?说实在的,齐朗心里对此还真怀有那么一点儿奢望。
不过那把荣誉之剑是明玉王国的宝物,按照亨利国王的旨意,必须把它还回去才行。这是一个需要低调进行的任务,因为亨利国王还不想跟鲸嘴比利正式翻脸,毕竟奥托帝国那边正在通过外交手段向明玉王国施加压力,要他们向卢曼帝国赔罪呢。
于是,这个任务落在了素有东方通的多迪姆肩上。他需要去明玉王国的王都云阳城走一趟,而跟他同行的只有一人,那就是齐朗。这也是明玉王国那边传来的要求,米焕国王想对抢回宝剑的勇士当面致谢,说不定还会有嘉奖等在那里。
从夏奇镇到塞尔瓦河东岸的云阳城,足有两千多公里的路程,按说乘坐龙怪去是最为便捷的方式。但明玉王国早就有明令,任何他国龙怪均不得出现在明玉王国的领空,否则禁卫队的飞天神弓一定会把它打下来。尽管这回情况例外,但多迪姆为了表示尊重,还是选择了骑马,虽然那样要耗费超过两周的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对此,齐朗却是乐于接受的,能和逃脱文件困扰的多迪姆单独相处一段日子,实在是太难得了。
多迪姆的确是个极好的旅伴,他见多识广,足迹遍及莱利库姆大陆的每一个角落,几乎没什么事能难得住他。就好比他们刚刚到达的这里,那横跨塞尔瓦河的那长达二十多公里的菲克林克大桥,就连当地人都说不清那是什么时候出现在这世界上的神迹,而多迪姆却给出了传奇一样的解释——那是远古文明的体现,是人类在上一个纪元征服自然的产物。
菲克林克大桥如今虽已破败残缺,却仍然宏伟得震撼人心,像巨龙一样蜿蜒飞架到大河的彼岸。看到这个先人杰作,齐朗真有些感慨,如果这世界上曾经存在那样的文明的话,为什么时至今日,人类仍然像最低等的生物一样,只会为了掠夺食物和资源而自相残杀呢?
菲克林克大桥的另一端,就是明玉王国的领土。云阳城,已经出现在了群山的环抱当中。
奔腾不息的塞尔瓦河,除了将卢曼帝国和明玉王国区别开外,好像还分隔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左面这边,是西方粗线条的世界,灰蒙蒙的天空,黑色的岩石,深褐色的土地;右面这边,是东方国度那细腻优美的景致,湛蓝的天空,绿草如茵,风景如画。
一踏足这片土地,强烈的亲切感就一直冲击着齐朗的内心,尤其当耳边不住响起那熟悉的中土语时,他几乎觉得这和零散记忆中的家乡没什么两样。
这里的人们普遍穿着布制的衣裳,比自己这身粗麻看起来整洁不少,而且还是五颜六色的。相比之下,西方人所推崇的黑、白、灰、褐这几种颜色实在是太单调了。而齐朗看着最顺眼的,则是这些人头发的颜色,乌黑的头发无论是配头巾还是发簪,都完美极了!
明玉王国派出了上百名禁卫队的士兵前来迎接那把圣剑,出人预料的是,那位米蓉公主竟然纡尊降贵,出现在了队伍当中。
“欢迎你们,卢曼帝国的客人。”她笑着走了出来,一双大眼睛弯弯的,还是那样漂亮,像清澈的泉水那样一尘不染,“你是多迪姆上尉吧?辛苦咯,要你们跑了这么远的一趟路。”
多迪姆跳下了马匹,很绅士地向米蓉鞠了一躬,微笑着说:“感谢你,尊贵的公主殿下。你的笑容像海棠一样美丽,那令我们忘记了一路的风尘,更忘记了辛苦是什么滋味。”
米蓉公主抿着嘴笑了起来。她把目光故意跳过了齐朗,扭头向两名随从说:“常护卫,邵护卫,麻烦你们把客人的马牵到驿馆里,引路官的职位现在归我了。”
和多迪姆一样,齐朗乖乖地把自己的马匹让了出去,只能步行跟在米蓉公主和多迪姆上尉的后面,而那一百多名东方勇士,则像众星捧月一样,把齐朗围在了中间——那没有别的原因,当然是因为他身上正背着那把荣誉之剑呢。
米蓉一边缓缓前行,一边向多迪姆介绍着两旁的茶馆、酒楼等名声在外的休闲场所。她的眼神一刻也没停留在齐朗身上,就好像他完全是透明的,根本就不存在似的。
齐朗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她还在介意丛林里发生的那一幕。对于那次尴尬的误会,齐朗也想不出什么办法能把它化解掉。比起多迪姆上尉,他在和人相处上的能耐实在是差得太多了。应付现在这种情形,齐朗会做的只不过是低着头,跟着米蓉公主那雪白的长裙默默前行罢了,尽管他很想询问一下那位公主肩膀上的伤情到底恢复没有,而且还想……正式地向她自我介绍一番。
“我们快要到了。你该抬头看看,齐朗,看那王宫多雄伟。”体贴的多迪姆注意到了齐朗的落寞,他在和米蓉公主闲聊了半天后,顺利地把齐朗带入了话题当中。他招呼了一声齐朗,又转过头去对米蓉公主说:“哦,对了,公主殿下,我想我该介绍一下我们最优秀的士兵……”
“不必了。”没想到米蓉却不留情面地拒绝了多迪姆的请求。她甚至哼了一声,故意把小脸扭到了一边。
这实在是个很严重的打击,齐朗更加沮丧了:“是啊,我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士兵,她可是个尊贵的公主呢。她为什么要知道我的名字,就凭在丛林里那不足一个小时的会面?醒醒吧,齐朗!考虑到当时的情景,她没派人把我绑起来,砍掉我的脑袋,就已经是莫大的宽容了。”
就在齐朗把自己的脑袋垂得更低的时候,没想到那位公主却格格地笑了起来。她回过了身,还大方地向齐朗伸出了小手:“你叫齐朗,隶属于旋锋军第二十七战团,我们上次见面时,你还是一名中士,但现在已经是一位上士了,我说的对吗?”
齐朗一下子陷入了空前的慌乱:“她伸手干嘛?是要握手吗?哦,天呐!古尔夫一定是把爱出汗的毛病传染过来了,我的手心怎么会*的?”
“呃……你说的没错,米蓉公主。”齐朗强迫自己镇定了下来,飞快地在衣服上擦了一擦手汗。当他在犹豫不决中抬起手臂时,却发现原来又自己自作多情了。
公主只是塞过来一张字纸,那上面写着:“如获嘉奖,求见无尘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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