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三章 小泥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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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白衣纱裙的女子像天人一般悬浮在巨大的水球之中,翻动的莹莹水光映照着她较好的面容,只是在这面容之上,柳眉皱眉,双瞳闪动着愤怒的目光。
说白了,赵燕此次进入京城参加祭魂大会,就是为了一个在心中挂记了多时的少年,为了这个少年,她这些时日来,不断的修炼,十分苛刻的修炼。就是为了再见到少年时,亲手杀了他!

至于少年的身份,赵燕只知道他叫杨不悔,是雷震天的弟子!

而,雷震天还写信给父亲,说两人只是在切磋祭魂之术的时候,不小心失了手,而且,自己的弟子也受了重伤。

那是切磋吗!?

赵燕愤怒,她知道当日齐白师兄之所以会败在少年的手里,完全是因为少年使用了卑鄙下流的手段!用了毒!要不是这样,可恶的少年绝对不会是师兄齐白的对手。

纵然父亲赵贡明为了顾全大局,把此事隐忍了下去,但,赵燕知道自己忍不了。

所以,她才来了京城,参加祭魂大会。

让她很失望的是,少年却不在京城,也没有参加祭魂堂的大会。

本以为少年是故意躲开了,谁能想到他此刻他居然出现在自己面前。

而且,赵燕也终于想起这卑鄙下流可恶的少年,便是自己十岁时,在燕城祭魂堂库房里面遇见的孩童。

这小子从小就是下流卑鄙的家伙!

赵燕心中愤怒着。但,也清楚的认识到,眼前这个仇人虽然卑鄙。但,他确实有几分实力,不但拥有武力,还会祭魂之术,不能大意。

“师妹!快住手,这里是祭魂总堂!”白袍祭魂师朝自己这位不知为何陷入狂乱的师妹吼道。

不错,这里是祭魂总堂。任何人没有得到允许是不能在这里动手的,不然。会被视为堕天!

“师兄!这可恶的少年就是当日在和凉山杀死齐白师兄的凶手!”赵燕快速聚集空气中水魄灵力的同时,朝一旁惊慌的师兄解释道。

啊!?

白袍祭魂师一听,身子一震。他就是杀了齐白师兄的仇人!!

包括自己的女儿在内,赵贡明有八位亲授弟子。期中齐白是大师兄,赵燕是小师妹。

这位白袍祭魂师便是赵贡明另外一位爱徒,名叫鲍磊,祭魂师实力,魂魄属性是十分罕见的金魄。

当日齐畅带着赵燕等人参加围剿和凉山山贼的时候,鲍磊身在外省办事,回来之后,才得知自己的师兄被人杀了,而且还是被人先下了毒。

“师妹!让我我。”鲍磊高呼一声。全身翻起一层微微的金光,金光之下,只见他的肤色也快速呈现出一片片金色的鳞片。

金魄祭魂者。和荀老头打造的金甲武士一般,能把魂魄灵力用来强化自身的*,灵力越强,*越强,被称之为祭魂者中的体术,而。攻击方法却比较单一,无非是射出金色的光束。

“嘭!”“嘭!”“嘭!”

话说间。从包裹赵燕的水球之中迸发出一道道像水蛇一般的水柱,从四周朝杨朔扑来。

此刻的张居扬双手犹豫了一下,却不曾抬起,嘴角一笑,身子急速朝后退去。“师弟,好男不跟女斗,你手下留点情。”

张居扬一点也不担心自己这位师弟,只是觉得这两人找错了对手,他也好奇,自己这位挂名的师弟到底强到何种程度。

杨朔双脚点地,身子也朝后急速跃去。

“想逃!”那赵燕双手一指,无数条水蛇如闪电一般擦着地面朝杨朔追来。

逃?我需要逃吗?我只是不想破坏这块地方。杨朔心中冷笑着。

忽然,金光一闪,一道人影轰然从空中朝他砸了下来。

找死!杨朔眼神一变。

……

……

京城有两百多万人口,财富只掌握在极少极少一部分人手中。

数百上千年来,民众的骨子里面已经习惯了被压迫,老老实实为京城,为大官大贵服务着。

穷人,富人,贱民,

俗话说,有精华,必定存在着糟糠,

整个京城华丽的表皮下面,存在着肮脏,也许这份肮脏比任何城市都重。

一个个不远万里赶来帝都的人,一个个不甘心老老实实为权贵服务的人,一个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这群人在京城有多少?谁能说他们毫无用武之地?

不!

这群人中肯定有不少能人,也许是落魄的强大武者,也许是拥有天才头脑的穷小子...

齐畅,身为杨家的第一管家,是一个很聪明的家伙,但是,即便是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同时做很多的事情,杨朔交代齐畅找一些特别的人,所以齐畅来了。

也就在把杨府新豪宅整顿一番之后,也就在自己老爷上朝的时候,齐畅回到了自己出生的地方右都城,京城最肮脏的地方,龙蛇混杂的贫民区。

贫民与达官豪门之间的差距,在齐畅眼中只是一件高贵的皮,和一把银子。

贫民憎恨达官豪门,达官豪门也同样厌恶贫民的肮脏。

这份肮脏是被权贵们所唾弃的,也没有任何一位达官豪门愿意去接触这份肮脏。

他们对这群贫民的气度,仅限于奴隶与下人之间,仅限于一种金钱的买卖。

右都城城南角,仅占了这座卫城四分之一的面积,却居住了十万人口。

破烂而密集的房子一间挨着一间,千奇百怪的木杆纵横交错,吵杂声,吆喝声。叫骂声...

走在这条长约千米的大街上,几乎是一脚一个泥印,一股难以形容的臭味始终在这里蔓延着。

居住在这里的人们对这种味道习以为常。

但如果在人们中看见有人身穿华服。用手巾捂着鼻子,皱着眉头,那这人要么是第一次来这里,要么就是那些权贵派出来的管家老爷。

达官豪门们虽然唾弃贫民区的肮脏,却依然把看似干净的手,伸到了这里。

因为整个京城,甚至大秦帝国中部最大的奴隶市场就在这里。

奴隶。是一个永远存在着争议的话题,但在齐畅看来。这都是狗屁!

每个权贵们府邸上那些下人都是发自内心工作的?

奴隶制度的背后不仅仅带来的庞大利益,而且,奴隶他人的那种优越感,让所有人都沉醉下去。

你想要女人吗?

这里有你想要的任何一种女人。

只需要十两银子,她就是你的。

什么?玩腻了,不要紧,你玩腻了,还可以在这里卖给其他人。

充斥整个奴隶市场的主流军,便是草原的俘虏和被抄家的官奴,

数十年来,与大草原的战争,让数以万计的俘虏沦为奴隶。

这群敌国的俘虏中。很多是军人,但更多的是普通的老百姓,他们在大秦帝国过着最贫贱的生活。而且被刻上奴隶的印记,哪怕是第二代,第三代...永远不能成为自由民,在整个奴隶市场中,他们的身价也是最低的。

只要拥有十两银子的大秦人民,就能买到一个草原出身的奴隶。

当然。远在万里之外的草原王庭也同样有大秦帝国的奴隶。

很可悲,不是吗?战争所带来的创伤和仇恨正在一代代的延续着。

更让齐畅觉得可笑的是。延续这种创伤和仇恨的人,并非只有那些肤浅的达官豪门和奴隶贩子。

还有王朝本身。

大秦皇帝才是京城最大的奴隶贩子,战争为他带来了俘虏,他把俘虏变成了奴隶,不止这样,一些没落的达官豪门,犯错的官员等等,一些曾经拥有过身份的人,还被冠以‘官奴’的名字,贩卖到这里。

既贩卖奴隶,又征收大量的税金,大秦国库还有一成的收入都是来自奴隶买卖。

谁能挡住这么巨大的诱惑?

奴隶,奴隶贩子,普通的贫民,流浪的武者...形形色色的人充斥着这片肮脏的地方。

“齐管家,你不觉得臭吗?”经过挣扎之后,一直跟在齐畅身后的护卫长乾远终于忍不住向齐畅叫道。

原本是护龙卫的是乾远,祭魂堂刺杀事件之后,护驾不力还是被龙卫府内部处理,连降两级,于是,秦九玄干脆把他派到杨朔身边,直到现在。

杨朔离开京城之后,他一直跟在齐畅身边,也因为这样,避开了皇城午门一劫。

齐畅看着这位出生在京城的护龙卫,心中一笑。臭?我闻过比这更臭的味道。

长街的尽头是一座广场,足有半个足球场大的广场,聚集了大批大批围观的人群,这些人群围观的中间,竖立着好几个高台,高台上正进行着热闹的奴隶交易。

不时还传来喊价声和沸腾声。

齐畅朝几个方向都看了看,无疑看见的场景都一样,

高台上的奴隶全都带着手镣,用一条粗粗的麻绳栓在一起,有些眼神木讷,或者暗淡,有些低头不语,有些抹泪低泣....

台前,手里拿着皮鞭,正在吆喝的奴隶贩子,不停把一个个奴隶拉出来,当着众人,展示奴隶身体是多么多么的强壮,一天能进行多长时间的劳作。

而台下,麻木的人群都像是来看热闹的,只会为某位买主喊出高价时,跟着沸腾两声。

这跟买卖牲口有什么区别!

“我们去那边转转。”齐畅放弃了奴隶这一块,指了指广场对面。

广场的对面,另外一条街道上,分散着一些人,这些人都神情默然的站在路边,有人经过的时候,就会抬起头看看。这些人的手臂上都扎着一条布带。

这些都不是奴隶。而是大秦的自由民,是一群真正的贫民,为了养活自己。不得不卖身求得温饱的一群人。

奴隶市场的自由人,说白了就是不经过奴隶贩子,自己卖自己。

白条代表卖身,而黑条就代表找工作,如果价钱高,也可以谈谈卖身契。

而手臂上系着黑条的人,基本都是一些有手艺的人。

工匠,武者等等。

这群人中多数人都是外来者。

京城作为王朝的中心,权贵多如牛毛,而各行各业的能手更是多如天上繁星,想要在这里找个活儿。很难。

至少要让自己先在京城扎下脚跟。

很多来京城的人都是这样想的。

“咦?”齐畅目光忽然一亮,紧紧盯着街道的某个阴暗的角落。

乾远一愣,不知道这位管家为什么这样兴奋,一下子朝人群中扎了进去,他有些急了。

顾不上其他投来的横眉竖眼,也顾不上周遭人群身上的那股异味,乾远用强壮的身体挤过拥挤的人群,终于在广场的另外一条街上找到了齐畅。

“你在找什么?”见齐畅站在街道的角落,皱着眉头。环视四周的人群,乾远好奇问道。

明明在这里,怎么不见了!?齐畅看了看角落的泥土。很肯定刚刚这里有一个人,泥土上留下的脚印不可能说谎。

“大人,您是在找人吗?”

齐畅神情顿了顿,循着声音朝身后望去,只见一位身穿灰色布衣,黑发光亮。脸色干净的少年。

小泥鳅十七岁,他拥有贫民最最普通的肤色和头发。至于身高,显然因为营养不良,跟他的年纪很不相称。

和齐畅站在一起,他就像一根萝卜那么一点点。

用小泥鳅自己的话说,打娘胎起,他就开始在这片肮脏的街道上混了。

他的父亲和母亲是这里的小鱼贩,出生的时候,他那位勤劳的母亲正忙活着给客人剥鱼。

他母亲像拉屎一样把他拉在一堆鱼内脏里面,如果不是他那响亮的哭声压过了嘈杂的叫卖声,估计他也会像几位哥哥一样,死在一堆内脏里面。

最卑贱的出生,最肮脏的出生,

但这一切并没有影响他健康的成长,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从四岁开始,他就跟在一些大孩子后面做偷鸡摸狗坑蒙拐骗的事情。

混到十二岁的时候,小泥鳅那酒鬼老爸突然让他接手鱼摊的生意。

那时,小泥鳅才意识到自己不能永远待在这鬼地方,不然,多年后自己也会变成父亲一样。在鱼堆里打滚,满身的臭气,娶一个丑陋的泼妇为妻,天天喝点低劣的谷子酒。

那种酒,小泥鳅偷偷喝过一次,和阴沟里面的水差不多。

必须想办法挣大钱,然后离开这鬼地方。

小泥鳅拒绝了父亲的‘好意’,开始为自己的将来谋划。

小偷小摸只能挣点小钱,不是长久之计,而且万一被抓住了,被人打得死去活来不说,还可能要去当苦力。

所以,最后小泥鳅把目光瞄向了贫民区最挣钱的生意上。

奴隶贩子之间的竞争也是相当激烈的。

有时候,光靠奴隶贩子在高台上使劲叫唤是没有用的,必须要有人向那些第一次来这里买奴隶的家伙介绍一切,在台下面介绍台上的奴隶。

也就是所谓的拉客。

这种拉客的活不是随便谁都能干下来的,

首先你必须对这里相当的熟悉,熟悉这里每一寸地方,熟悉这里生活的每一个人,熟悉每一个奴隶贩子,和熟悉每一批新奴隶的信息。

然后就是看人,看客人。

熟客是绝对不会需要其他人介绍的,而拉客的对象只能是第一次来这里的家伙。

而且你必须分辨出他是不是第一次来这里?是不是准备买两个奴隶玩玩?只因为身上的钱不够直接喊价,而准备放弃的家伙?

小泥鳅不识字,但从小在鱼摊上成大的他,对算数很在行,就算是一百个奴隶,他也能在一分钟之内算出自己应该得到多少佣金。

机灵加上几年的努力专研,小泥鳅终于在众多同行中混出头来。

他那双眼睛现在看人很准,往往一眼就能分辨出自己要下手的目标。

当然,小泥鳅认为自己每次之所以成功的机率比其他同行高一点,其根本的秘密在自己身上。

从小混身都是鱼腥味的他,每一次出门前,总要用湿毛巾把身体擦一遍,然后换上那套唯一没有鱼腥味的干净衣服。

这就是一个门面,那些第一次来这里的家伙,都习惯不了这里的味道,如果你身上也带着这种味道,谁还愿意跟你站近了说话?

这是其他同行忽略的小细节,是小泥鳅制胜的秘密。

今天出门的时候,小泥鳅也照样把自己打扮了一番,还特意洗了一个澡,因为他知道这两天会有很多商人和大客户来到这里。

纵然京城发生那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但,这和奴隶市场一点关系都没有,就连京城被封闭的时候,这里的奴隶买卖照样进行着。

而,小泥鳅知道,兵变之后,许许多多的豪门达官被抄了家。

官奴!一个个曾经是大府豪宅的俏丽丫鬟,甚至是千金小姐都会被运到这里!

这可是大生意!

谁不想买几个俏丽的丫鬟和小姐玩玩?

当然这些丫鬟小姐的身价自然不菲,但是,绝对有人买得起!

这可是大生意!

小泥鳅来到广场转了半天,都没有看见下手的目标,正准备找个地方啃馍馍的他,却看见人群中的这两人。

小泥鳅一眼就看出,脸上带着刀疤的男子绝对不是一般的客人!凭借着当过小偷的眼力,小泥鳅发现这穿着普通的男子钱包很鼓。(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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